全新好:关于对深交所公司管理部(2021)第27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21】第 27 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送达的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
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安排相关回复
工作。相关回复内容如下:
近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九个跌停板 谁在抛售全新好》的报道,相关内
容涉及你公司部分股东账户交易情况,以及相关账户间特定关系的质疑。我部
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及相关方予以必要核实:
1. 请你公司、你公司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
陈卓婷、李强、陆尔东、林昌珍、陈军、刘红核实,是否与报道涉及的陆尔穗、
张理、沈碧英、江晴霞、黄玲玲、张拥军、丛美娟、李世军、吴小云、蔡国新、
张宏飞、李钢钢以及麻兰真、麻丽芳、麻桂芳、麻惠芳、麻素芳、方晓凌、赵
长华、蔡畅、陈惠音、黄汉忠、黄国荣、林灿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特殊利益
倾斜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如是,结合相关股东买卖你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是
否存在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 5%或股份变动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而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情形;同时,
结合你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说明前期相
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回复:
公司向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陈卓婷、李强、
陆尔东、林昌珍、陈军、刘红(以下简称“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询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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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相关回复,询证回复情况如下:
陆尔东与陆尔穗为兄弟关系,陆尔东为公司股东期间与陆尔穗无持股重叠期,
不存在与陆尔穗协商一致做出意思表示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协议及其他安排共同
扩大其所能支配的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不存在特殊利益倾斜关系。除前述情
况外,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与陆尔穗、张理、沈碧英、江晴霞、黄玲玲、张
拥军、丛美娟、李世军、吴小云、蔡国新、张宏飞、李钢钢以及麻兰真、麻丽芳、
麻桂芳、麻惠芳、麻素芳、方晓凌、赵长华、蔡畅、陈惠音、黄汉忠、黄国荣、
林灿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特殊利益倾斜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询证函回复确认情况,结合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内容,公司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 请你公司董事长黄国铭核实其与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麻兰真、麻
丽芳、麻桂芳、麻惠芳、麻素芳、方晓凌、赵长华、蔡畅、陈惠音、黄汉忠、
黄国荣、林灿伟以及陆尔穗、陆尔东、李强、张理、沈碧英、江晴霞、黄玲玲、
张拥军、丛美娟、李世军、吴小云、蔡国新、张宏飞、李钢钢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倾斜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是,请说明你公司前期信息披
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说明黄国铭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你公司股
票或操纵股价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经向董事长黄国铭询证,董事长回复其父亲不是黄振达,其与广东省联泰集
团有限公司、麻兰真、麻丽芳、麻桂芳、麻惠芳、麻素芳、方晓凌、赵长华、蔡
畅、陈惠音、黄汉忠、黄国荣、林灿伟以及陆尔穗、陆尔东、李强、张理、沈碧
英、江晴霞、黄玲玲、张拥军、丛美娟、李世军、吴小云、蔡国新、张宏飞、李
钢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特殊利益倾斜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报道中所称股东名册的对外提供情况,结合你公司对
股东名册的管理机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泄漏股东信息的情形,是否存
在泄露内幕信息、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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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复:
经检查公司股东名册查阅登记表,报道中所称股东名册提供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道涉及股东名册 查阅人员 查阅日期 查阅人员时任职务 查阅原因 查阅方式
20190220 名册 周原 20190225 副董事长 履职需求 微信传递
20190531 名册 周原 20190605 副董事长 履职需求 微信传递
黄立海 黄立海:董事长
20190628 名册 20190701 履职需求 微信传递
周原 周原:总经理
黄立海 黄立海:董事长
20190731 名册 20190801 履职需求 微信传递
周原 周原:总经理
20190930 名册 黄立海 20191010 董事长 履职需求 微信传递
除前述人员,公司未向其他方提供过前述期间的股东名册。公司严格执行查
阅股东名册身份核实及登记备案的管理机制,及时核实查阅人员身份并记录查阅
情况,不存在对外泄漏股东信息的情形,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侵害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监高合规学习,加强股东名册管理,杜绝
违规传递、违规获取股东名册的情况发生。
4. 请你公司及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1.5.4 条的要求
对相关报道内容进行澄清。
公司回复:
经公司核实及向相关方询证,相关媒体报道内容无实质依据。为避免对广
大投资者构成误导,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了《关
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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