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新: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22-04-30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
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及监管意见,
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
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
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基本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二、公司对2021年度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问题公司已严格落实并
完成整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得到严格执行,公
司应当在今后的运作中继续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应继续严格执
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强化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培训以及信息披露管理。
三、内控体系建设按照公司《内控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稳步推进。
通过对公司层面及业务活动层面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来制定和采取相
应的控制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
重要缺陷;前期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问题公司已严格落实并完成整改。
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之
签署页)
监事签名:
孙 华:
李亚萍:
陈志伟: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