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全新好 股票代码 00000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伟彬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 8 号理 办公地址 想时代大厦 6 楼 电话 0755-83280053 电子信箱 867904718@qq.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9,206,368.63 54,952,028.83 11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989,822.79 -2,284,058.28 -337.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20,797.41 3,786,406.95 -91.53% 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7,308,906.75 -4,947,863.56 1,864.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066 -3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8 -0.0066 -33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7% -3.61% -6.7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33,055,004.47 432,015,468.58 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1,324,620.70 101,314,443.49 -9.8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9,465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45,000,12 质押 汉富控股 境内非国 7 14.25% 49,382,527 有限公司 有法人 49,382,52 冻结 7 深圳市博 境内非国 恒投资有 10.82% 37,500,000 37,500,000 有法人 限公司 #融通富国 (深圳)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融通富 2.83% 9,793,531 有法人 国成长 8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 金 境内自然 陈卓婷 2.53% 8,782,272 人 境内自然 毛瓯越 0.86% 2,995,850 人 境内自然 卢红军 0.69% 2,402,100 人 境内自然 杨生平 0.68% 2,360,968 人 境内自然 邱振强 0.64% 2,202,400 人 境内自然 王珏 0.59% 2,029,300 人 境内自然 王晓峰 0.59% 2,028,60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前 10 大股东中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陈卓婷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致行动的说明 或关联关系。其余股东之间未进行询证,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融通富国(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富国成长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8,133,614 股公司股份 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显示,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17,047.63 元,营业收入为: 202,545,808.3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1,314,443.49 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情形已不存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第 9.3.7 条,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已获得得深交所同意,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号编号:2022-055)。 2、因汉富控股前期承诺其与北京泓钧股权转让尾款用于补偿上市公司吴海萌、谢楚安相关仲裁、诉讼 的损失,基于汉富控股现状及相关案件实际损失已经产生,公司以汉富控股、北京泓钧为被告向法院提 起诉讼,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 03 民初 534 号,法院就该案作 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96),公司再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后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 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公司与北京泓钧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 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97)。公司已按要求完成董事会改选且收到北京泓钧送达的《董事会成员确认书》,履行《股票质押 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生效条件成就,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 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北京泓钧与公司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 人汉富控股经北京仲裁委仲裁调解:汉富控股需向北京泓钧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1.59 亿元。根据公司 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决定先行支付公司 8,000 万元,公司已收到北京泓钧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 8,000 万元款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 074),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920 万股进入司法拍卖程序。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 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法院公告拍卖暂缓,截止本半年度报告暂无进展。 4、2020 年 11 月公司收到汉富控股邮件送达的《关于变更承担全新好诉讼(仲裁)损失承诺的函》, 汉富控股未经合规程序取消其前期所作公开承诺,深圳证监局已责令其整改,目前尚未收到汉富控股相 关整改措施。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2)。 5、经公司与北京泓钧协商,北京泓钧同意以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宁波保税港区佳杉 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的全部合伙份额(即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7,713.04 万元,占合 伙企业全部认缴财产份额的 8.15%并签订《回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北京泓钧已支付回购款 200 万元,支付 担保款 9,200 万元,第一期剩余回购款尚有 600 万元尚未收回或取得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已收到北京泓 钧支付的第一期剩余回购款及担保款和第二期回款担保款 2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6、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部分被强制平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1)。2021 年 6 月 16 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3,450,500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1%,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 年 9 月 15 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所有的公司股票 2,027,000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59%,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减持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7)。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履行本次权益变 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吴海萌、王沛雁就 SHEN DX20170235 SHEN、DX20170236 号仲裁案、(2020)粤 03 民初 3211 号诉讼案达成和解,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诉讼案件进展公告》(2021-091)。 公司就上述和解协议与吴海萌、王沛雁签订和解协议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 《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截止本报告,公司已按协议 约定支付吴海萌、王沛雁合计 12,000 万元和解款,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诉讼案 件进展公告》(2022-029)。 8、公司因 2014 年 10 月练卫飞与谢楚安借贷纠纷,练卫飞违规造成全新好担保,谢楚安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送达《执行通知书》(( 2021)粤 03 执 2448 号、 ( 2021)粤 03 执 2450 号)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执行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练卫飞的财产 (以人民币 94,140,752 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2021 年 5 月 27 日,该案被执行人之一的练卫飞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 经受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因上述案件需承担的担保责任不确定。根据实际情况截止本公告公司 未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条、第 9.8.2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后续将积极跟进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