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5015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宝利来 股票代码 00000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邱大庆 陈文河 电话 0755-26433212 0755-26433212 传真 0755-26433485 0755-26433485 电子信箱 sqdq@163.com sqdq@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307,181,306.75 304,448,210.68 0.90% 331,480,79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767,773.90 22,757,953.94 -65.87% 39,129,03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905,384.91 22,001,225.67 -73.16% 3,684,712.1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8,698,054.36 66,779,806.41 2.87% 86,665,538.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7 -57.14%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7 -57.14%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 4.12% -2.75% 7.24%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674,028,043.80 626,625,950.69 7.56% 613,829,62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71,352,133.54 563,584,359.64 1.38% 540,826,405.70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490 8,459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1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宝安宝 境内非国有法 利来实业有限 51.48% 156,295,224 156,295,224 质押 156,295,224 人 公司 文炳荣 境内自然人 6.29% 19,097,962 华泰瑞联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泰瑞 其他 2.47% 7,500,000 联并购基金中 心(有限合伙) 池小军 境内自然人 2.06% 6,258,842 质押 3,000,000 深圳市福万田 境内非国有法 0.90% 2,726,588 质押 2,726,588 投资有限公司 人 罗桥章 境内自然人 0.72% 2,200,050 中融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中 其他 0.72% 2,190,812 融增强 78 号 黄惠琴 境内自然人 0.66% 2,012,668 福建亿力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0.64% 1,957,277 有限公司 人 景福证券投资 其他 0.64% 1,947,360 基金 上述股东中,文炳荣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直接持有本公司 6.29%股份外,通过深圳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宝安宝利来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1.48%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7.77%;本公司 的说明 未获知其余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公司主业保持平稳,在拓展新业务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经历了2013酒店旅游业经营状况大幅下滑后,2014年整体经营情况逐步趋稳。2014年度公司酒店餐饮 业实现营业收入3.07亿元,同比增加0.9%;全年实现净利润利润776.64万元,同比下降65.87%;净利润下 降主要原因是由于2014年度公司为拓展新利润增长点,公司董事会先后多次聘请审计、财务顾问、法律顾 问等中介机构提供决策辅助服务,报告期内支出相关费用约1200万元。扣除此项因素影响,公司酒店餐饮 业务主业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4年度,公司在矿业、网络游戏业、高铁运维行业等进行了多方探索,最终于年中启动了发行股份 购买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月8日,本公司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志全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8 号)文,收购了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铁”)全部股权。2015年2月6日,本次收购 定向增发及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至此,此项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部顺 利实施完成,公司籍此跨入了前景广阔的高铁运营运营安全、维护领域。 此次并购中,新联铁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对于2014至2016年未来三年的盈利作出承诺,承诺未来三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1.3亿、1.69亿和2.197亿元。若该承诺能得以落实,将极大的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和股东回报。 通过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对新联铁及相关行业企业的深入了解和研究,公司大股东和董事会都深刻认识 到,高铁产业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也能为投资者提供丰厚的收益,由此明确了加 快业务转型、加大高铁产业投资的战略。未来,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相关企业,为发展 中国高铁事业作贡献,增强股东的回报。 3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及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及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 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其发布之日(2014年7月23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的新会计准则。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告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 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准则名称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 2014年度 2013年度 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项目名称 《企业会计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00.00 则第2号—— (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 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资》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 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 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 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 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 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 处理。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2014年7月1日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成都掌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0.00 60,000,000.00 其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无影响。本报告期公司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之外,其他主 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会计估计、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宝利来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00% 100% 深圳市宝利豪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5% 55%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深圳市宝利豪实业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