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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高铁: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2018-10-3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终
止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激励计划充分
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
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但由于当前国内资本市场
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股权激励效果。公司董事会
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
实施本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价格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专此意见。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小可、张卫华、易廷斌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