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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高铁: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816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4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三)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神州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临时紧急事项无法参加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
举,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钟岩先生主持。
    6、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和 2018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1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 名,合计持有公司 627,014,955 股股份,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7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
            合计持有公司 225,578,176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40%,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10 名,合计持有公司 401,436,779 股股份,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3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0 名,
            代表股份 52,997,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4%,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1,56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名,代表股份 51,436,77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聘请的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大会对各事项逐一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票数(股)             通过
                                                                            (%)                   (%)
       《关于终止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1.00                          573,354,776     91.8374         50,960,179    8.1626       0            0     通过
       销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2
        《关于终止执行<公

        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2.00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573,354,776       91.8374       50,960,179   8.1626            0           0       通过

        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
3.00                             576,044,776       91.8710       50,970,179   8.1290            0           0       通过
        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
4.00                             604,810,866       96.4588       22,204,089   3.5412            0           0       通过
        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

5.00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604,810,866       96.4588       22,204,089   3.5412            0           0       通过

        案》

此表中“比例(%)”指投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由于关联股东钟岩先生、王守俊先生、王志刚先生是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议案 1、议案 2 回避表决。上述 3 名关联股东合计持
               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700,00 股不计入议案 1、议案 2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票数(股)
                                                                                        (%)                      (%)
        《关于终止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1.00   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         2,037,000         3.8436   50,960,179    96.1564         0            0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终止执行<公司 2016 年限制
 2.00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2,037,000         3.8436   50,960,179    96.1564         0            0
        法>的议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00                                          2,027,000         3.8247   50,970,179    96.1753         0            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30,793,090    58.1033      22,204,089    41.8967         0            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5.00                                          30,793,090    58.1033      22,204,089    41.8967         0            0
        议案》


                                                             3
此表中“比例(%)”指投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修订后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鼎鼎、徐梦磊。
                3、法律意见结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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