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神州高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903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于 2019 年初变
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
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
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
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