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独立董事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1-26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开展存款结算等金融
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
了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的授信、存贷款、结算业
务情况后,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向国投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贷款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保函、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等其他授信品种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以上业务品种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同时,国投财务拟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
事的其他业务,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上述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提升整体经营业绩。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专此意见。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卫华、郜永军、程小可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