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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赋予的职权,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核心目标,恪尽职守,认真
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
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1 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
各项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                      会议召开
              会议召开届次                             会议审议议题
  时间                          方式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暨注
2021/4/19                      通讯
             第十八次会议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十三届监事会
2021/4/26                      通讯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
             第十三届监事会   现场加通
2021/4/29                                第十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第二十次会议       讯
                                         案》
             第十四届监事会              《关于推举柳杨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
2021/5/17                      通讯
               第一次会议                主席的议案》
             第十四届监事会
2021/8/27                      通讯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二次会议
             第十四届监事会
2021/9/17                      通讯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第十四届监事会
2021/10/28                     通讯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
进行了监督。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运行规范、财务状况还需进一步改善。
公司财务报告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
分。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作出,价格公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五) 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
保风险可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注销 44
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 1,098.8683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16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07.9279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208 名调整为 164 名,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
变更为 1,407.9442 万份。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2 年度监事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同时,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
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治理中的监督作用。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