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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宝安:关于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09-26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0-07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 博 智 科 技 ”) 股 权 的 事 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5)、《关于拟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7)、《关于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069)。
     近日,公司与符国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符国伟
     身份证号码信息:5322241966********
     住址:云南省宣威市来宾镇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未发现上述交易对方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符国伟
     目标公司: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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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 100 万股,以每股
13.45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345 万元。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工商变更
    2.1 协议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345
万元。
    2.2 甲方应在收到股权转让款项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
具体办理时间由乙方和目标公司商议并书面通知甲方。自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
之日起,乙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享有相应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3、违约责任
    3.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并履行相关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2 如果乙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款项支付义务的,每逾期一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万分之六点六的滞纳金,滞纳金计至乙方
实际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止。如乙方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仍未支付本协议
约定款项的,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按照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的 10%向甲方支付根本违约金。
    3.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办理工商变更通知后 10 日内予以配合。若甲方无故
拖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万分之六点六的违约
金。
    4、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述交易是否能按协议约定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