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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宝安: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未来生产经营、投资对资金的需求,
兼顾了回报公司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局提出的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对子公司、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
效,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对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同。


    3、对公司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执行董事局会议有关决议的内容,按照公司《证
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风险、资金的管控,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参与证券投资,未有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


    4、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1)未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现象。
    (2)公司十分重视对外担保的控制,对符合规定的担保有专门的审批流程,
并有专人对担保事项进行实时跟踪。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按相关规定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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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均处于受控状态,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对外担
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
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我们认为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
公司战略发展转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
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
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在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额
度和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


    7、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
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
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与实际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公司已
就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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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
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


    8、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梁发贤、李瑶、徐志鸿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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