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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宝安: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1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 交
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
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子公司(以
下简称“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
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
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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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其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其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
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的业务,进行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提高
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下属子公司经营及损益带
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度使用期
限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使用期限,
则额度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方式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其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品种为远期、NDF 交易(无本金交割远期)等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禁
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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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值类业务,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
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
与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
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下属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
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
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因相关法律发生
变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等都有可能让公司面临相关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与防范汇率、利
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
易。
    3、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其已建立
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
作原则、责任部门及人员、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5、下属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其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下属子公司围
绕其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以真实的贸易交易为基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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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从而
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
的要求。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下属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
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与实际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公司已
就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下属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
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
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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