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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宝安: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4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董事局收到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韶关高创”)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局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截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韶关高创单独持有公司 343,165,866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31%。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新
增临时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3。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除上述新增提案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研究
决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0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7、关于控股上市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9、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案 1 至提案 9 已分别获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2021 年 4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提案
10 为股东韶关高创提请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提案内容详见附件 3。
    (三)特别说明
    1、提案 5、提案 6、提案 7、提案 9: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1.00                                                          √
              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      公司《2020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
    5.00     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控股上市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
    7.00                                                          √
             托理财的议案

    8.00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9.00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
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 8:30-14:55。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4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第二十五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5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0                                                √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    公司《2020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控股上市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
7.00                                                √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00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9.00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

  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

  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6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9;投票简称:宝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修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如下:

序号              章程条款(修订前)             章程条款(修订后)


1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 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 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
         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 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
         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
         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 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

             当公司被并购接管,在公司董
         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任期未届满前如确需终止或解除
         职务,必须得到本人的认可,且公
         司须一次性支付其相当于其年薪及
         福利待遇总和十倍 以上的经济补
         偿,上述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已与公司 签订劳动
         合同的,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公
         司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
         偿金。

2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 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

                                       9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 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除其职务。在每届董事局任期内,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每年更换的董事不得超过全部董事
                                      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人数的四分之一,如因董事辞职、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或因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章程的规定被解除职务的,则不受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该四分之一限制。董事局换届时,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由上届董事局
    提出,每届更换董事人数(包括独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
    立董事)不得超过董事局构成总人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
    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局成员中必须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有至少两名公司职 工代表担任董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事,董事局中的职工代表须由在本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的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
    直接进入董事局。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局由九名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局由九名
    董事组成,设董事局主席一人,董 董事组成,设董事局主席一人,董
    事局副主席一至二名,独立董事三 事局副主席一至二名,独立董事三
    名。董事局设执行董事四至五名, 名。
    董事局主席为当然执行董事,其余

                                 10
      的执行董事,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
      事局通过。

4         第一百三十七条 监事每届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监事每届任
      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 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提名,由上届监事会提出,并经股 连任。
      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员工担任的监
      事由公司员工民主 选举产生或更
      换,监事连选可连任。

5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
      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 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
      事长一名。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 事长一名。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 数选举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
      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
      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 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须由在本公司连续 会中的职工代表须通过职工代表大
      工作满五年以上的职工通过职工代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举产生。
      主选举产生。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