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笋岗东路宝安广场 A 座 28-29 层)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本次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担保情况: 无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 信用评级结果: 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发行人: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年 月 日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 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次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 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 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 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 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 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 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 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 督。 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 有关章节。 一、2019 年 9 月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744 号文核准,发行 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 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延长公司债券许可批复时限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已核发公司债券 批文的有效期,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暂缓计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批 文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恢复计算);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00 亿元,本期 债券简称为“21 宝安 01”,债券代码为“149600”。本期债券的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期债券的财务数据在有效期内。 二、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1,357,564.10 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为 57.88%,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3.6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 39,222.61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378.06 万元、30,113.63 万元和 66,176.14 万元的平 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 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三、上海新世纪对本次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在信用 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 发行人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等情况。如发现发行 人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或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项时,上海新世纪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 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发行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应资料。 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对发 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资信 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 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 告,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出具后,发行人将在深交所网 站(http://www.szse.com.cn/)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予以公告。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272,284.20 万 元、133,772.76 万元、65,514.22 万元和 24,031.32 万元。2018 年,发行人的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是发行人收到的项目合作保证金、预售房 产的预收款以及转让子公司股权收回的原子公司往来款项的金额较高所致; 2019 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 年下降金额较大,主要是因 为发行人 2019 年的房地产相关业务收入较 2018 年下降较多;2020 年,发行人 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小,主要是因为销售收入下降导致经营性流 入减少以及支付了较大金额的土地增值税、房地产项目结算工程款。若未来公 司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公司年度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数或保持在较低水 平,这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各期末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55,973.07 万元、 914,761.24 万元、853,410.08 万元和 897,172.93 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47.48%、46.44%、40.32%和 42.42%,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79 次/年、0.83 次/年、0.79 次/年和 0.28 次/一季度,存货周转次数相对较低。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成 本、房地产开发产品、库存商品以及原材料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 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18,986.25 万元、21,475.82 万元、25,462.70 万元和 24,101.88 万元。若原材料、库存商品及房地产产品价格下跌,不排除未来出现 发行人进一步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风险,若价格下跌幅度过大导致存货跌价 准备规模较大,则可能对发行人的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的偿 债能力下降。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1,378.06 万 元、30,113.63 万元、66,176.14 万元和 19,027.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 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22,730.04 万元、-5,229.78 万元、-21,615.02 万 元和-4,870.85 万元。发行人定位于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属于投资 控股型企业,母公司业务更多侧重于资本投资、战略发展方面,母公司净利润 主要来源于股权、资产、证券等投资所带来的收益。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 投资收益分别为 46,420.93 万元、12,776.14 万元、54,844.07 万元和 16,464.50 万 元,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49,034.95 万元、40,448.21 万元、41,035.63 万元 和 12,705.69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比例相对较高。如果公司未来经营性净利润持 续维持在较低水平或者为负数,且不能保证上述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则公司净 利润将面临大幅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 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0.00%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 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9.97%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57%的股份,剩余的股份主要是二级股票市场的 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3.31%的股 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8.03%的股份,第三大股 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57%的股份。报告期内,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发生了变化,截至目前,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发生了一 定的变化,发行人经营管理策略和主营业务等存在因前述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 结构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等情况的可能,如该等调整导致发行人不能适应市场竞 争环境或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严重下滑,则将给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带来重大不 利影响。 八、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较大,且到期一次还本。若债券存续期 内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同时市场资金趋紧、融资成本不断抬升,将对本期债券 的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而使得发行人面临一定的集中偿付风险。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务中包括部分房地产业务,房地产行业风险 主要包括行业周期性风险、政策性风险、地域集中风险和库存压力风险,具体 情况如下: 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行业周期性风险 公司经营业务所属的房地产业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 国民经济的景气度有较强的关联性,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镇化进程等宏观 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深远重大。近年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保 持快速增长,受此影响,城镇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亦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为 公司业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然而,现阶段国内经济形势面临较多 不确定因素。随着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基础工程建设投资增幅趋缓,生产成本 不断提高,社会对房地产价格下行预期增加,使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空间、销 售水平和利润率都面临逐渐下降的风险。如果未来国内经济增势放缓或宏观经 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行为,则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地域集中风险 公司所属的房地产业务集中在深圳、天津、海南、武汉、山东、新疆等地 区,其中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位于深圳、天津、武汉等一线、二线城 市的房地产存货占比为 74.44%。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严格、高效的房地产内部 控制体系,但如果上述区域的经济状况、房地产政策、市场需求和竞争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面临较大的房地产存货减值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库存压力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相关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54,498.97 万元、710,695.42 万元、639,358.73 万元和 619,990.5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分别为 37.47%、36.08%、30.20%和 29.32%。若未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低 迷,发行人无法及时调整市场销售策略或无法采取合理有效的应付措施,这将 可能导致发行人发生房地产存货出现大幅减值、房地产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入大 幅减少甚至房地产业务现金流断裂等不利情况,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 债能力产生较为严重的不利影响。 十、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 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 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一、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 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司债券虽具有良好的资质及信 誉,但由于债券交易活跃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者意愿等不同因素影响, 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随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从而承受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 十二、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 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 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 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 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 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 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 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 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 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 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 束。 十四、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6.30%至 7.30%, 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 者关注。 十五、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 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 售原则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原则”。 十六、本期债券简称为“21 宝安 01”,债券代码为“149600”。合格投资者 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 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 中的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 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本期债券可能存在预期挂牌方式无法实现的风险。本期发行结束 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将申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 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 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 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 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 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 上市。 十八、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帐户的合格 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不得参与发行认 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 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 效。 十九、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级,根 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 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定。 二十、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披露了其 2021 年一季度报告。2021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371,103.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33%;2021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为 19,027.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3.43%;2021 年 1-3 月,发行 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4,031.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9.14%;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 3,223,257.79 和 708,343.95 万 元,较 2020 年末分别增长 1.18%和 2.33%。发行人 2021 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正 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十一、报告期期初至今,发行人有 4 名董事、3 名监事、1 名高级管理人 员因换届、辞任、退休等原因离职;报告期期初至今,发行人新聘任或选举 4 名董事、3 名监事,新聘任 2 名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上述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属于正常变动,均已履行了决策程序,该等变动未对发行人 的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作为控股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对发 行人正常的经营管理具有较大的影响,如未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发生重大变化,则发行人经营管理策略和主营业务等存在因该等变化进行 调整的可能,如该等调整导致发行人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环境或导致发行人经营 业绩严重下滑,则将给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录 目录................................................................................................................................ 9 释义.............................................................................................................................. 11 第一节 风险因素 ....................................................................................................... 13 一、与本次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13 二、发行人的相关的风险 .....................................................................................................15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2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3 二、认购人承诺.....................................................................................................................26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7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27 二、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29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发行人概况.....................................................................................................................3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6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40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53 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63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69 八、媒体质疑事项.................................................................................................................98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98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10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03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103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 104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106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118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0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 164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70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75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90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 192 一、报告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92 二、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192 三、其他重要事项............................................................................................................... 194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95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197 第八节 税项 ............................................................................................................. 198 一、增值税........................................................................................................................... 198 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所得税........................................................................................................................... 198 三、印花税........................................................................................................................... 198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199 一、信息披露安排............................................................................................................... 199 二、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200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205 一、偿债计划....................................................................................................................... 205 二、偿债资金来源............................................................................................................... 205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206 四、偿债保障措施............................................................................................................... 206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 211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212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225 第十一节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241 一、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241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44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45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46 主承销商声明....................................................................................................................... 249 受托管理人声明................................................................................................................... 250 发行人律师声明................................................................................................................... 252 审计机构声明....................................................................................................................... 253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25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55 一、备查文件目录............................................................................................................... 256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256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址 ....................................................................................................... 256 1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中 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宝安 股东大会 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局 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马应龙 指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 指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精密 指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宝安控股 指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大地和 指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友诚科技 指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佛药业 指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绿金高新 指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构 国信证券、主承销商、债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而签订的承销协议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众环 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 投资者、持有人、认购人 指 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三者具有同一涵 义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签署的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本募集说明书 指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信用评级报告 指 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经发行人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 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债券 指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面额总值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 元的公司债券 1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本期债券 指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息 指 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 最近一年 指 2020 年度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1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次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际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 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 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相对较长,在本 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投资 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性。因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本次公司债券由监管部门批准的证券登记机构负责托管、登记及结算工 作,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 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 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 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 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 中的机构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 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 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 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 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 1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评级为 AA+,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具备较强的保障。但考虑到本次公司债券期限 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 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经营和投资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 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 一定的影响。 (四)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以控制和降低本次债 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政 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 而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在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生产经营中,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 务本息。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 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 他承诺。如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因素导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可能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业务 合同,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面临发行人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本次债券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定本 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是由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 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 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 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 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 断。 1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和本 次公司债券信用进行跟踪评级。虽然发行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竞争优势和领 先的市场地位,但如果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 策及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 信用级别的事项,都将可能造成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 级别,本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给本次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带 来一定的评级风险。 (七)集中兑付风险 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较大,且到期一次还本。若债券存续期内公 司经营情况恶化,同时市场资金趋紧、融资成本不断抬升,将对本次债券的偿 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而使得发行人面临一定的集中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的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末 , 发 行 人 负 债 总 额 分 别 为 1,939,925.41 万 元 、 1,950,221.53 万元、1,861,118.62 万元和 1,865,693.70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99%、64.56%、58.42%和 57.88%;扣除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后,其他负债占 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8.40%、61.09%、54.60%和 54.70%。总体来看,近年来 为满足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需要,发行人债务融资规模较 大,负债水平较高,但各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和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这说 明发行人财务状况相对稳定。如果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来不能 维持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与升级,则可能面临较大的偿债 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各期末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55,973.07 万元、 914,761.24 万元、853,410.08 万元和 897,172.93 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 1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例分别为 47.48%、46.44%、40.32%和 42.42%,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79 次/年、0.83 次/年、0.79 次/年和 0.28 次/一季度,存货周转次数相对较低。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成 本、房地产开发产品、库存商品以及原材料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 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18,986.25 万元、21,475.82 万元、25,462.70 万元和 24,101.88 万元。若原材料、库存商品及房地产产品价格下跌,不排除未来出现 发行人进一步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风险,若价格下跌幅度过大导致存货跌价 准备规模较大,则可能对发行人的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的偿 债能力下降。 3、速动比率较低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57 倍、1.60 倍、1.83 倍和 1.7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82 倍、0.86 倍、1.09 倍和 1.02 倍,虽然速动比率整 体有上升趋势,但数值整体仍较低。发行人速动比率较低,主要在于发行人存 货余额较大所致。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面存货分别占当期流动资 产的 47.48%、46.44%、40.32%和 42.42%,存货余额及占比均较大,从而导致 发行人的速动比率相对较低。若遇到外部经营环境恶化,发行人将面临较大的 短期偿债压力。 4、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272,284.20 万元、 133,772.76 万元、65,514.22 万元和 24,031.32 万元。2018 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是发行人收到的项目合作保证金、预售房产的 预收款以及转让子公司股权收回的原子公司往来款项的金额较高所致;2019 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 年下降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发行 人 2019 年的房地产相关业务收入较 2018 年下降较多;2020 年,发行人的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小,主要是因为销售收入下降导致经营性流入减少 以及支付了较大金额的土地增值税、房地产项目结算工程款。若未来公司经营 性现金流波动较大,公司年度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数或保持在较低水平,这 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涉及的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受经济周期及产业环境影响较大,国 内外市场的景气程度和发展变化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上述业务。如果宏观经济 环境出现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将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从而降低发行人 偿债能力。 2、技术研发风险 发行人涉及的高新技术行业科技附加值较高,为保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 争优势,发行人可能需要不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从研 发到投产需要的时间较长、涉及的环节较多,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销售造成一 定影响。 3、高新技术替代风险 发行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如果发行人的产品技术不能保 持领先的优势,将会有被淘汰的风险,从而降低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 力。 4、房地产市场风险 (1)行业周期性风险 公司经营业务所属的房地产业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 国民经济的景气度有较强的关联性,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镇化进程等宏观 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深远重大。近年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保 持快速增长,受此影响,城镇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亦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为 公司业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然而,现阶段国内经济形势面临较多 不确定因素。随着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基础工程建设投资增幅趋缓,生产成本 不断提高,社会对房地产价格下行预期增加,使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空间、销 售水平和利润率都面临逐渐下降的风险。如果未来国内经济增势放缓或宏观经 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行为,则将对 1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地域集中风险 公司所属的房地产业务集中在深圳、天津、海南、武汉、山东、新疆等地 区,其中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位于深圳、天津、武汉等一线、二线城 市的房地产存货占比为 74.44%。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严格、高效的房地产内部 控制体系,但如果上述区域的经济状况、房地产政策、市场需求和竞争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面临较大的房地产存货减值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库存压力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相关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54,498.97 万元、710,695.42 万元、639,358.73 万元和 619,990.5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分别为 37.47%、36.08%、30.20%和 29.32%。若未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低 迷,发行人无法及时调整市场销售策略或无法采取合理有效的应付措施,这将 可能导致发行人发生房地产存货出现大幅减值、房地产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入大 幅减少甚至房地产业务现金流断裂等不利情况,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 债能力产生较为严重的不利影响。 5、投资收益及经营业绩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1,378.06 万元、 30,113.63 万元、66,176.14 万元和 19,027.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 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22,730.04 万元、-5,229.78 万元、-21,615.02 万元和- 4,870.85 万元。发行人定位于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属于投资控股 型企业,母公司业务更多侧重于资本投资、战略发展方面,母公司净利润主要 来源于股权、资产、证券等投资所带来的收益。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投资 收益分别为 46,420.93 万元、12,776.14 万元、54,844.07 万元和 16,464.50 万元, 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49,034.95 万元、40,448.21 万元、41,035.63 万元和 12,705.69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比例相对较高。如果公司未来经营性净利润持续 维持在较低水平或者为负数,且不能保证上述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则公司净利 润将面临大幅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境外业务相关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的外汇收支业务主要系与高新技术业务相 关的设备进口、原材料进口以及向境外销售产品等,公司部分来自境外的销售 业务以及采购业务采用外币结算,容易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 人民币大幅升值,公司相对国外竞争对手的价格优势可能被削弱,且外币应收 账款会产生汇兑损失;如果人民币大幅贬值,将会使得发行人的采购成本增 加。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境外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境外业务收入分别为 163,764.79 万元、223,081.96 万元、223,663.53 万元和 68,688.60 万元,境外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98%、18.67%、21.11%和 18.56%。目前,我国主要贸易国家受国际政治、经 济因素等的影响,特别是随着中美贸易争端持续发酵,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 倾销、反补贴诉讼大幅增加、歧视性关税政策频繁出现,发行人境外市场业务 有可能受到所在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环境不利变化、贸易关系不利变化的影 响,从而对发行人未来境外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7、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 2020 年 3 月 11 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 2019 新型冠状病毒构成“全球大流 行”。受该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2020 年 2 月初至 2020 年 3 月上 旬,我国各地物流阻断、人员流动受阻,公司部分下属公司正常的采购、生 产、销售均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在相关期间内物资调运受阻、人员无法按时 返岗、生产线部分停产、销售发货部分受阻;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的日常运 营已经基本恢复正常,但公司下游有关行业需求仍出现了一定程度下降,公司 业务受到了一定负面影响。 如果新型冠状病毒持续蔓延或以更大规模爆发,则全球经济增长将受到抑 制或产生衰退,公司部分客户可能因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或下游需求未恢复而减 少或取消对公司的订单;同时,疫情相关的防控工作可能会扰乱公司正常的生 1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产经营秩序,如果发生群体性感染则可能导致公司停工停产,这都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行业多元化风险 发行人业务范围涉及高新技术、生物医药、房地产等板块,多元化经营可 能存在文化冲突、体制差异、管理障碍、行业差异等因素,使发行人面临涉足 行业众多所带来的运营风险。 2、管理控制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较多,截至 2021 年 3 月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共计 192 家,业务涵盖范围广,导致发行人的管理体系较为复杂,管理难度 大,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考验。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子 公司管理制度,但是随着发行人下属公司数目的增加和涉及行业的扩展,发行 人的管理半径不断扩大,管理难度将不断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对子公司的管 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整合和管控、提升子公司业务收 入、控制其费用支出,将可能导致子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及经营风险的增加, 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及未来发展。因此,发行人面临一定的管理控制风险。 3、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发行人涉足行业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如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 过程中,存在工人意外触电的风险、机械故障伤人的风险;房地产企业在开发 过程中,存在工人不慎受伤、工程架构毁损的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将直接对 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造成重大影响。发行人一直大力推行安全标准化体系 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培养员工生产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责 任,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确保生产安全。尽管发行人在安全生 产以及环保方面进行较多投入,但未来如果安全生产要求和环保政策进一步严 格,或因设备故障等情况导致事故发生,发行人仍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 风险。 2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股权结构变化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韶 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0.00%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安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9.97%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57%的股份,剩余的股份主要是二级股票市场的机构 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第一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3.31%的股份, 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8.03%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深 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57%的股份。报告期内,发行 人第一大股东发生了变化,截至目前,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 变化,发行人经营管理策略和主营业务等存在因前述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 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等情况的可能,如该等调整导致发行人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环 境或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严重下滑,则将给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 响。 (四)政策风险 1、房地产政策变动的风险 房地产业务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由于房地产投资 过热,房价上涨较快,国家为了引导和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增长,对房地 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明显加大。2018 年,在“房住不炒”的基调下,调控政 策呈持续高压态势,房地产市场呈较为低迷的状态。2019 年,部分热点城市的 房产市场有所升温,在“因城施策”原则指导下,重点城市仍对房地产保持高 压调控态势。2020 年,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整体较为低迷,随着热点城市 相继升级调控,不断加大限购、限售、限贷力度,未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具 有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提升房地产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应宏观调控 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税收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马应龙、贝特瑞、大地和、友诚科技、绿金高新等被认定为 2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有效期内按照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 各期,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0,427.93 万元、17,300.35 万 元、19,581.97 万元和 2,818.08 万元。若未来政府相关税费或补助政策发生变 化,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2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发行概况 本募集说明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实际情况编 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发行人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发 行人董事局、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9 年 1 月 21 日,发行人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 交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2 月 15 日,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董 事局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 券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 宜,股东大会同意董事局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并根 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局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 2019 年 9 月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744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 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简称为“21 宝安 01”,债券代码为“149600”)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 18.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 的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10.00 亿元(含 10.00 亿 2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8、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支付的利 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 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20%。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10、计息期限: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 10、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息日 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 11、付息日: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8 月 18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8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 2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14、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 法》、《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的 A 股证券帐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 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 售。 15、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前海分行营业部,账号:2000472708000387。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8、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 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的相关规定。 19、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的有息 债务。 2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 年 8 月 13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8 月 17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 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2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1744 号”文核准,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 式,本期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 (二)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00 亿元用于偿还发行人的金融机 构借款,该等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节约财务费 用。 根据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和银行贷款情况,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 的银行借款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主体 金融机构 贷款金额 借款到期日 拟偿还银行借款的金额 12,000.00 2021.09.09 12,000.00 工商银行 18,000.00 2021.09.16 18,000.00 15,000.00 2021.12.08 15,000.00 中国宝安 9,000.00 2022.03.03 9,000.00 民生银行 10,000.00 2022.03.04 10,000.00 10,000.00 2022.03.05 10,000.00 30,000.00 2022.03.10 26,000.00 合计 - 104,000.00 - 100,000.00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 内设有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2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 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债券存续期间,若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按照《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需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同时,公司 将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相关信息。 (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已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 专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次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 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 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 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 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 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 况。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如下影响: 1、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2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 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1.77 倍增加至发行后 的 2.08 倍,母公司报表的流动比率将从 1.49 倍提升至 2.07 倍,发行人流动资产 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2、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经营稳定性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主要资金来源为内部经营积累和外部信贷融资,融资 结构有待完善和丰富。目前,发行人正处于产品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期,资金 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资金的 综合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发行人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长期限、固定利 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财务成本,避免由于未来贷款利率变动带来的财务风 险,稳定发行人的综合资金成本。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宽融资渠道、锁定财务 成本、改善财务结构,从而增强短期偿债能力,提高发行人的经营稳定性。 二、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公司 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2、假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 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 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将 18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其 中暂定偿还银行借款 18 亿元; 4、假设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完成发行; 5、假设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 负债、权益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2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模拟变动额 (原报表) (模拟报表) 流动资产 2,114,874.95 2,114,874.95 - 非流动资产 1,108,382.85 1,108,382.85 - 资产总计 3,223,257.79 3,223,257.79 - 流动负债 1,198,136.40 1,018,136.40 -180,000.00 非流动负债 667,557.30 847,557.30 180,000.00 负债合计 1,865,693.70 1,865,693.70 - 资产负债率(%) 57.88 57.88 - 流动比率(倍) 1.77 2.08 0.31 (二)对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模拟变动额 (原报表) (模拟报表) 流动资产 964,851.91 964,851.91 - 非流动资产 358,770.88 358,770.88 - 资产总计 1,323,622.79 1,323,622.79 - 流动负债 645,774.01 465,774.01 -180,000.00 非流动负债 329,265.20 509,265.20 180,000.00 负债合计 975,039.21 975,039.21 - 资产负债率(%) 73.66 73.66 - 流动比率(倍) 1.49 2.07 0.58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了“17 宝安 02”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 10 亿元,该等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该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 3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注册资本:257,921.40 万元 实缴资本:257,921.40 万元 设立日期:1983 年 7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665XD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8-29 层 联系电话:0755-25170336 邮编:518020 传真:0755-25170300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8-29 层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宝安 股票代码:00000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郭山清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电话:0755-25170336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邮箱:zgbajt@163.net 所属行业:综合类行业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经 3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营;现代生物医药项目的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互联网址:http://www.chinabaoan.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中国宝安原名宝安县联合投资总公司,成立于 1983 年 7 月。经宝安县编制 委员会于 1988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宝编[1988]4 号)文件批准,公司名称变更 为深圳市宝安投资(集团)公司。经宝安县人民政府于 1990 年 8 月 16 日出具 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宝安投资(集团)公司更改企业名称的批复》(宝府复 [1990]136 号)批准,因公司系按照股份制方式组建的股份公司,为反映出股份 公司的性质,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宝安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418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1 年 6 月 1 日改组为深圳市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 7 月 12 日经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1993]企名函字 147 号)文批准,更名为中国宝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1 年 6 月 25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同意,并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 济特区分行的“(1991)深人银复字第 049 号”文件批准,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92 年 4 月 13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出具的深人银复字 (1992)第 049 号《关于深圳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发红股的批 复》批准,公司 1991 年分红派息,派发红股 39,006,436 股。 1993 年 3 月 31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出具的深人银复字 (1993)第 166 号《关于深圳市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度 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公司 1992 年分红派息,每 10 股送 3 股、同时每 股派息 0.09 元。 1993 年 6 月 23 日,深圳市立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 1993 年 5 月 31 日公司 的实有资本及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确认:公司上市时扩股 6,000 万法人股 3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证市字(91)第 001 号》文批准),1991 年分红增加股本 39,006,436 股, 1992 年分红增加股本 79,211,585 股;截至 199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实收股本 343,250,201 元。 1994 年 5 月 28 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证办复[1994]137 号 《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批准,公司 1993 年分红派息,每 10 股送 7 股、同时每股派息 1.22 元。 1994 年 11 月 8 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 199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股 本进行验证,确认:公司于 1992 年向 1992 年 10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认股权证,截至 1993 年 11 月 30 日实际认购股票 34,320,000 股;截至 1993 年 12 月 31 日,宝安转券转股 144,040 股;1994 年 1 月 1 日至 1994 年 6 月 15 日, 宝安转券转股 530,050 股;公司 1993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票 264,771,003 股;截至 199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 643,015,294 元。 1995 年 6 月 29 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证办复[1995]43 号 《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4 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批准,公司 1994 年分红派息,每 10 股送 2.5 股、同时每股派息 1.00 元。 1995 年 8 月 29 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 1995 年 7 月 31 日的股本进 行验证,确认:公司 1994 年 6 月 16 日至 1994 年 12 月 31 日,宝安转券换股 21,118 股;公司 1994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票 160,753,951 股;1993 年度多 计红股 20,606 股,相应调减;截至 1995 年 7 月 31 日,公司股本 803,769,757 元。 1995 年 12 月 14 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深证办字[1995]44 号 《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配股增资的请示》同意、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证件发审字[1995]80 号《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 股的复审意见书》审核批准,公司 1995 年向全体股东配售 192,904,741 股普通 股。 1996 年 5 月 30 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 1996 年 5 月 30 日的股本进 行验证,确认:公司按照每 10 股配售 2.4 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19,290.47 3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万股;公司于 1996 年 4 月至 5 月间,完成配售新股 109,382,664 股;截至 1996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收股本 913,152,421 元。 1996 年 6 月 24 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证办复[1996]41 号 《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5 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批准,公司 1995 年分红派息,每 10 股送 0.5 股、同时每股派息 0.30 元。 1996 年 9 月 16 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 1996 年 8 月 31 日的股本进 行验证,确认:公司 1995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票 45,657,621 股;截至 1996 年 8 月 31 日,公司股本 958,810,042 元。 2002 年 6 月 26 日,根据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212 号)文件批准,发行 人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 111,622,689 股划转给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为 11.64%。2002 年 7 月 13 日股权划转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本次股权变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 化。股权转让后的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1.64%;第二大股东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1.15%。 2007 年 12 月 6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富安控 股有限公司产权变动涉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性质变更有关问题 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1501 号)文件批准,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 司股份性质变更为非国有股。 2008 年 3 月 17 日,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9,999,986.00 元,全部为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08 年 5 月 16 日;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8,810,042.00 元 , 股 本 958,810,042 股 , 增 资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38,810,028.00 元,股本 1,038,810,028 股。上述增资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 验,并于 2008 年 6 月 12 日出具(中磊验字[2008]第 6003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8 月 6 日,根据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原有总股 本 1,038,810,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0.5 股派 0.3 元(含税)。送股 后总股本增至 1,090,750,529 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38,810,028.00 3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元,股本 1,038,810,028 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0,750,529.00 元, 股本 1,090,750,529 股。上述增资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 于 2009 年 8 月 7 日出具(中磊验字[2009]第 6002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7 月 26 日,根据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原有总股 本 1,090,750,5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 股转增 0.5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送股及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1,254,363,108 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090,750,529.00 元,股本 1,090,750,529 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254,363,108.00 元,股本 1,254,363,108 股。上述增资业经众环海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验,并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出具(众环深分验字 [2013]第 003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7 月 9 日,根据公司《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原有总股 本 1,254,363,1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 (含税)。送股及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1,505,235,729 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254,363,108.00 元,股本 1,254,363,108 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5,235,729.00 元,股本 1,505,235,729 股。上述增资业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出具(众环验字(2014) 010058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2 月 12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证监许可(2015)125 号文《关于核准中国宝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岳敏等 49 名交易对方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871,657 股,增 发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1,592,107,386.00 股 。 增 发 前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505,235,729.00 元,股本 1,505,235,729 股。上述增发股份业经众环海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出具(众环验字(2015) 010007 号)验资报告。 2016 年 7 月 21 日,根据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原有 1,592,107,3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5 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 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送股及转增后总股本增 3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至 2,149,344,971.00 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92,107,386.00 元,股本 1,592,107,386.00 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49,344,971.00 元,股本 2,149,344,971.00 股。上述增资业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10089 号)验资报告。 2019 年 7 月 22 日,根据公司《2018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以原有股本 2,149,344,9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增资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49,344,971.00 元,股本为 2,149,344,971.00 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579,213,965.00 元,股本为 2,579,213,965.00 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5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79,213,965.00 元,股 本为 2,579,213,965.00 股,第一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0.00%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9.97%的股 份,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57%的股 份。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尚有 4 家非流通股股东没有执行对价安 排,涉及股份 24,933,396 股,涉及垫付股份 4,986,680 股。根据股改承诺,由深 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先行代为垫付, 垫付比例各为 50%,即各垫付 2,493,340 股。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第一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0.00%的股份,第二 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9.97%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深圳市 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57%的股份。 3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韶 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3.31%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安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8.03%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57%的股份。 (二)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深圳市 富安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等 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金: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32MA553FR18Y 住所: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 1 号 B 栋 B 区一楼 106A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股票、基金、期货、证券 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以自有资金 进行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股权结构关系图 3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珠 佛 海 广 山 广 佛 贤 广 广 广 盈 州 广 市 东 广 丰 州 顺 山 广 州 东 峰 广 广 市 州 华 州 粤 知 立 德 康 腾 市 州 星 海 佳 投 东 州 腾 美 宝 富 市 行 白 区 美 邦 美 华 河 天 都 资 万 丛 曦 国 的 投 昆 湾 融 集 集 控 和 瑞 晨 企 荣 际 实 集 投 资 汇 业 跃 企 仑 创 团 团 股 集 投 投 投 业 团 资 合 投 投 集 企 有 有 业 管 业 股 有 集 团 资 资 资 管 伙 资 投 资 份 限 团 有 有 有 团 业 集 限 限 理 企 管 有 管 理 有 资 有 公 有 限 限 限 团 公 公 有 业 限 理 限 理 司 司 有 限 ( 有 限 司 限 公 公 责 有 限 公 限 有 公 公 司 司 任 公 有 限 公 有 限 司 限 公 司 公 司 司 公 公 司 限 公 公 司 合 司 司 司 司 司 伙 ) 6.25% 6.25% 6.25% 6.25% 0.31% 6.25% 1.88% 6.25% 7.81% 12.50% 1.88% 6.25% 1.88% 15.63% 6.25% 6.25% 1.88% 100.00%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所持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0.00% 的股份;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3.31%的股份。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2、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4 日 注册资金: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仁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77475L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0C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项目)。 (2)股权结构关系图 3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华银盈富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万安投资有限公司 许燕霞 苏彤辉 49.00% 51.00% 90.00% 10.00% 深圳市丰宜实业发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95.00% 5.00%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3)所持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9.97%的股 份;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8.03%的股 份。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 受限的情况。 3、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6 日 注册资金:247,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宜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80212K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九区广场大厦 15 楼 经营范围:依法对区属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经营、资本运营和对所属独资、 控股、参股企业进行管理;投资兴办各种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具有合 法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股权结构 3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 100%股权。 (3)所持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股份数量为 143,744,852 股,持股比例为 5.57%。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三)主要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发行人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报告期期初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但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于报告期内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期初至 2020 年 10 月,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 司,第二大股东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者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数量和比例较为稳定。 自 2020 年 10 月开始,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发 行人股份,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10.00%,其成为发 行人第一大股东;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 13.31%。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韶 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3.31%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安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8.03%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57%的股份。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4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华银盈富有限公司 100.00% 深圳万安投资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丰宜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49.00% 51.00% 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95.00% 5.00% 100.00%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 其他持股5%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股东 5.57% 9.97% 10.00% 74.4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7,921,397 10.00% 2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7,216,678 9.97% 3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3,744,852 5.57% 4 李松强 境内自然人 127,746,899 4.95% 5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452,496 1.84%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5,518,557 1.38% 7 珠海拓朴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540,000 1.03% 8 深圳市建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304,494 0.86%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817,418 0.77% 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000,547 0.70% 合计 956,263,338 37.07% 注:股东李松强、李松琴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二者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36,908,426 股,持股比例为 5.31%,其中李松强持有公司股份 127,746,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5%。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及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及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192 4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主要经营 注册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地 地 直接 间接 比例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 1 深圳 深圳 项目开发 100 100 设立 司 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 2 深圳 深圳 实业投资 100 100 设立 司 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 3 深圳 深圳 实业投资 98 2 100 设立 限公司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4 深圳 深圳 3 97 100 设立 公司 发 5 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仓储物流 50 50 设立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 6 深圳 深圳 物业管理 100 100 设立 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 7 深圳 深圳 资产管理 95 5 100 设立 限公司 8 深圳市唐人广告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广告设计 100 100 设立 深圳市唐人文化传播有限 9 深圳 深圳 文化制作 5 95 100 设立 公司 10 唐人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农业投资 100 100 设立 11 深圳红莲湖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实业投资 100 100 设立 12 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项目投资 100 100 设立 13 华一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项目投资 100 100 设立 14 宝安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项目投资 100 100 设立 广东宝安农林高科有限公 15 广东 广东 农林投资 100 100 设立 司 广州市红塘生态旅游发展 旅游地产 16 广东 广东 100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开发 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 17 深圳 深圳 贷款 71 29 100 设立 限公司 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 18 深圳 深圳 产业投资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19 湖北 湖北 98 2 100 设立 公司 发 湖北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20 湖北 湖北 100 100 设立 公司 发 房地产开 21 武汉市广安置业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100 100 设立 发 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 房地产开 22 湖北 湖北 100 100 设立 发有限公司 发 湖北红莲湖农林高科发展 23 湖北 湖北 农林投资 100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24 湖北红莲湖恒安大酒店有 湖北 湖北 酒店 100 100 设立 4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限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 25 湖北 湖北 项目开发 71.83 28.17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武汉南湖物业管理有限公 26 湖北 湖北 物业管理 100 100 设立 司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 房地产开 27 海南 海南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发 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28 海南 海南 100 100 设立 公司 发 海南宝安农林发展有限公 29 海南 海南 农业投资 100 100 设立 司 海南宝安地产投资有限公 房地产开 30 海南 海南 100 100 设立 司 发 文昌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31 海南 海南 100 100 设立 公司 发 海南宝安地产实业有限公 房地产开 32 海南 海南 70 70 设立 司 发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 33 海南 海南 100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发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 房地产开 34 海南 海南 100 100 设立 司 发 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35 新疆 新疆 95 5 100 设立 公司 发 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36 天津 天津 90 90 设立 公司 发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37 山东 山东 95 5 100 设立 公司 发 威海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38 山东 山东 80 20 100 设立 公司 发 北京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39 北京 北京 99 99 设立 公司 发 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 40 北京 北京 项目投资 50 50 设立 公司 41 北京太丰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项目投资 100 100 设立 42 北京太安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项目投资 80 80 设立 黑 龙 钾长石加 43 密山宝安钾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 100 100 设立 江 工 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 44 云南 云南 物业管理 100 100 设立 司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 45 四川 四川 生物投资 61.63 61.63 设立 限公司 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 蜂窝陶瓷 46 江西 江西 69.17 69.17 设立 公司 制品制造 美国宝安新材料科技股份 休 斯 47 休斯敦 贸易代理 65 65 设立 公司 敦 南京宝安高新投资有限公 48 江苏 江苏 投资管理 66 66 设立 司 49 南京宝安高新创业投资基 江苏 江苏 项目投资 100 100 设立 4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宝骏创业投资基金 50 江苏 江苏 项目投资 100 100 设立 (有限合伙) 遵义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 51 贵州 贵州 机电制造 100 100 设立 司 52 深圳市大源高科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机电制造 51 51 设立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 53 广东 广东 项目投资 43.8 43.8 设立 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 54 广东 广东 项目投资 20 43 设立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武汉天一医药开发有限公 55 湖北 湖北 药品生产 80 80 设立 司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 56 湖北 湖北 药品销售 100 100 设立 份有限公司 武汉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 57 湖北 湖北 医疗投资 100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 58 湖北 湖北 药品物流 100 100 设立 公司 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 59 湖北 湖北 药品研发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 60 湖北 湖北 医疗服务 100 100 设立 肠医院有限公司 马应龙国际医药发展有限 61 香港 香港 药品销售 100 100 设立 公司 武汉马应龙综合门诊部有 62 湖北 湖北 医疗服务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 医疗机构 63 湖北 湖北 73.27 73.27 设立 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 南京马应龙医院管理有限 医疗机构 64 江苏 江苏 81.8 81.8 设立 公司 投资 南京马应龙中医医院有限 65 江苏 江苏 医疗服务 100 100 设立 公司 投资、企 武汉迈迪投资管理有限公 66 湖北 湖北 业管理咨 95 95 设立 司 询 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 药妆的研 67 湖北 湖北 64.48 64.48 设立 有限公司 发及销售 68 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批发零售 100 100 设立 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 药妆的研 69 湖北 湖北 57.5 57.5 设立 司 发及销售 武汉马应龙网络投资有限 70 湖北 湖北 投资管理 100 100 设立 公司 武汉同道和科技合伙企业 71 湖北 湖北 投资管理 19.8 57 设立 (有限合伙) 武汉小马奔腾医疗科技有 72 湖北 湖北 投资管理 99.15 99.15 设立 限公司 武汉硚龙医疗产业投资基 73 湖北 湖北 投资管理 58.33 58.33 设立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武汉广为康医疗科技有限 74 湖北 湖北 批发零售 100 100 设立 公司 75 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投资管理 61.54 61.54 设立 惠州市中宝房地产开发有 76 广东 广东 房地产 51 51 设立 限公司 北京太兴物业发展有限公 77 北京 北京 物业管理 100 100 设立 司 78 江西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 江西 制造业 100 100 设立 苏州多思达连接技术有限 79 江苏 江苏 机电制造 100 100 设立 公司 天津宝顺置业发展有限公 房地产开 80 天津 天津 100 100 设立 司 发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非同一控 81 湖北 湖北 药品生产 29.27 0.87 30.14 公司 制合并 非同一控 82 武汉马应龙医药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药品批发 88.21 88.21 制合并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 非同一控 83 深圳 深圳 药品生产 85.89 85.89 司 制合并 深圳市大佛医药贸易有限 非同一控 84 深圳 深圳 药品销售 100 100 公司 制合并 武汉马应龙爱欣大药房连 非同一控 85 湖北 湖北 药品销售 100 100 锁有限公司 制合并 武汉智康企业管理咨询有 非同一控 86 湖北 湖北 管理咨询 100 100 限公司 制合并 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 医疗机构 非同一控 87 北京 北京 74.59 74.59 有限公司 投资 制合并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 非同一控 88 北京 北京 医疗服务 99.77 99.77 有限公司 制合并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 非同一控 89 陕西 陕西 医疗服务 85.83 85.83 公司 制合并 沈阳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 医疗机构 非同一控 90 辽宁 辽宁 67 67 有限公司 投资 制合并 沈阳马应龙兴华肛肠医院 非同一控 91 辽宁 辽宁 医疗服务 100 100 (有限公司) 制合并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 非同一控 92 山西 山西 医疗服务 67.59 67.59 公司 制合并 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 非同一控 93 湖北 湖北 投资管理 55 55 限公司 制合并 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资基 非同一控 94 湖北 湖北 投资管理 42.93 42.93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制合并 湖北洪龙大健康产业投资 95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武汉 武汉 投资管理 68.19 80 设立 伙) 批发和零 96 武汉马研康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 武汉 100 100 设立 售 批发和零 97 武汉马和堂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 武汉 100 100 设立 售 批发和零 98 武汉马仁堂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 武汉 100 100 设立 售 4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 非同一控 99 深圳 深圳 机电制造 52.12 52.12 限公司 制合并 厦门捷欧大地和新能源有 非同一控 100 厦门 厦门 机电制造 100 100 限公司 制合并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 非同一控 101 深圳 深圳 实业投资 45 55 100 公司 制合并 飞行器及 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 非同一控 102 深圳 深圳 其器材开 92.25 92.25 技有限公司 制合并 发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 非同一控 103 深圳 深圳 房地产 55 55 公司 制合并 湖北青龙山风景区开发有 非同一控 104 湖北 湖北 旅游开发 60 60 限公司 制合并 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 非同一控 105 湖北 湖北 军工制造 86.71 12.39 99.1 司 制合并 海南合峰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非同一控 106 海南 海南 100 100 公司 发 制合并 非同一控 107 海南大山农业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农业开发 100 100 制合并 房地产开 非同一控 108 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96.55 96.55 发及经营 制合并 国科中农(北京)生物科 非同一控 109 北京 北京 生物投资 100 100 技有限公司 制合并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 非同一控 110 四川 四川 生物农药 100 100 限公司 制合并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营销有 非同一控 111 四川 四川 生物销售 100 100 限责任公司 制合并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 非同一控 112 四川 四川 生物农药 99 99 任公司 制合并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 非同一控 113 四川 四川 生物饲料 96.68 96.68 物科技有限公司 制合并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 非同一控 114 吉林 吉林 黄金开采 68 68 任公司 制合并 非同一控 115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制造业 72.22 72.22 制合并 非同一控 116 北京恒天隆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地产经营 100 100 制合并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 非同一控 117 江苏 江苏 机电制造 81.91 81.91 份有限公司 制合并 苏州工业园区多思达科技 非同一控 118 江苏 江苏 机电制造 100 100 有限公司 制合并 无锡市沃乐思科技有限公 非同一控 119 江苏 江苏 机电制造 56 56 司 制合并 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 非同一控 120 深圳 深圳 房地产 55 55 有限公司 制合并 非同一控 121 惠州市华富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房地产 100 100 制合并 上海启未网络科技有限公 非同一控 122 上海 上海 电子商务 100 100 司 制合并 4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山东宝安环保科技有限公 汽车零部 非同一控 123 山东 山东 65 65 司 件 制合并 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 非同一控 124 深圳 深圳 房地产 50.5 50.5 有限公司 制合并 开 曼 非同一控 125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开曼群岛 投资控股 53.75 53.75 群岛 制合并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26 Best Device Group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27 Cyber Starpower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28 Anglo Dynamic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29 Tai Situpa Group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30 Lewiston Group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31 Prolific Sino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Integrated Precision 精密金属 非同一控 132 Engineering (Thailand) 泰国 泰国 零件买卖 99.99 99.99 制合并 Company Ltd 及制造 Cullygrat Surface & 非同一控 133 Deburring Treatment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61 61 制合并 Limited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34 Ally Wise Group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35 Greatest All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36 Brilliant Precision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LED 产品 Welltex Lighting 非同一控 137 香港 香港 及部件买 100 100 Technology Limited 制合并 卖 英 属 英属处 女 非同一控 138 Gosmart Global Limited 处 女 投资控股 100 100 群岛 制合并 群岛 IPE Robot Manufacturing 非同一控 139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 100 Company Limited 制合并 Integrated Precision 精密金属 非同一控 140 Engineering Company 香港 香港 零件买卖 100 100 制合并 Limited 及投资控 4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 IPE Precision Machinery 精密金属 非同一控 141 香港 香港 100 100 Limited 零件买卖 制合并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非同一控 142 Engineering Company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 100 Limited 制合并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非同一控 143 (Technology) Company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 100 Limited 制合并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非同一控 144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 100 Equipment Limited 制合并 IPE-Greystone Machining 非同一控 145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85 85 Company Asia Limited 制合并 IPE Macao Commerical 精密金属 非同一控 146 澳门 澳门 100 100 Offshore Limited 零件买卖 制合并 东莞科达五金制品有限公 精密金属 非同一控 147 东莞 东莞 100 100 司 零件制造 制合并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 广 州 精密金属 非同一控 148 广州增城 100 100 公司 增城 零件制造 制合并 广州市科益精密机械设备 广 州 精密金属 非同一控 149 广州增城 100 100 有限公司 增城 零件制造 制合并 LED 产品 广州唯达照明科技有限公 广 州 非同一控 150 广州增城 及部件买 100 100 司 增城 制合并 卖及制造 凯格表面处理(太仓)有限 表面处理 非同一控 151 太仓 太仓 100 100 公司 服务 制合并 江苏科达精密机械设备有 精密金属 非同一控 152 常熟 常熟 100 100 限公司 零件制造 制合并 智能设备 常熟科亚智能机械有限公 非同一控 153 常熟 常熟 销售及制 100 100 司 制合并 造 常熟科裕格兰精密机械有 精密金属 非同一控 154 常熟 常熟 100 100 限公司 零件制造 制合并 智能设备 江苏科智机器人制造有限 非同一控 155 常熟 常熟 销售及制 100 100 公司 制合并 造 深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 156 深圳 深圳 投资控股 100 100 设立 司 157 深圳智造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投资控股 100 100 设立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 房地产开 非同一控 158 海口 海口 85 85 公司 发 制合并 湖北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 蜂窝陶瓷 159 十堰 十堰 60 60 设立 公司 制品制造 广东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地产开 非同一控 160 化州 化州 50.5 50.5 公司 发 制合并 161 IPE MEDICAL LIMITED 香港 香港 控股投资 100 100 设立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 非同一控 162 深圳 深圳 电力电子 70.12 70.12 司 制合并 163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深圳 深圳 新材料开 24.44 43.92 68.36 非同一控 4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限公司 发、生产 制合并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 新材料开 164 深圳 深圳 92.31 92.31 设立 限公司 发、生产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 新材料生 非同一控 165 天津 天津 100 100 有限责任公司 产 制合并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 新材料生 166 天津 天津 100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产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 新材料生 167 天津 天津 100 100 设立 制造有限公司 产 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 石墨制品 168 鸡西 鸡西 100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生产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 石墨制品 169 惠州 惠州 100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加工 石墨制品 170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鸡西 鸡西 65 65 设立 生产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 新材料生 171 常州 常州 100 100 设立 技有限公司 产 深圳市先进石墨烯科技有 新材料生 172 深圳 深圳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产 新材料生 173 鸡西市超碳科技有限公司 鸡西 鸡西 100 100 设立 产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 新材料生 174 常州 常州 100 100 设立 料有限公司 产 惠州市鼎元新能源科技有 新材料生 175 惠州 惠州 90 90 设立 限公司 产 湖北康途维大药房连锁有 批发和零 非同一控 176 武汉 武汉 53.33 53.33 限公司 售 制合并 康立得大药房连锁(湖 批发和零 非同一控 177 武汉 武汉 85 85 北)有限公司 售 制合并 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 非同一控 178 南昌 南昌 医药制造 85 85 司 制合并 武汉马应龙中医门诊部有 卫生和社 179 武汉 武汉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会工作 医学研究 马应龙肛肠诊疗技术研究 180 武汉 武汉 与技术推 100 100 设立 院 广 老年人服 181 西安市新城区爱心护理院 西安 西安 100 100 设立 务 武汉市青山区马应龙健康 社区居家 182 武汉 武汉 100 100 设立 家养老服务中心 养老服务 湖北康途维健康药房连锁 批发和零 183 武汉 武汉 100 100 分立 有限公司 售 江苏安之宝生物科技有限 医疗器械 184 常熟 常熟 70 70 设立 公司 生产 广州宝顺商业服务有限公 投资管理 185 广州 广州 100 100 设立 司 咨询 鸡西市贝特瑞矿产资源有 矿产资源 186 鸡西 鸡西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开采 187 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 深圳 深圳 新材料生 68.64 68.64 非同一控 4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 产 制合并 深瑞墨烯科技(福建)有 新材料生 非同一控 188 三明 三明 100 100 限公司 产 制合并 石墨制品 189 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封 开封 100 100 设立 生产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 新材料生 190 常州 常州 100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产 非同一控 191 西安创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制造业 97 97 制合并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 新材料生 192 常州 常州 100 100 设立 公司 产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但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14%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50.00%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50.00%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 43.80%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公司 根据合伙人协议,公司子公司广州日信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 43.00% 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其普 (有限合伙) 通合伙人可对其日常经营实质控制 根据合伙人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北高投 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42.93% 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其普通合伙 业(有限合伙) 人可对其日常经营实质控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湖北洪龙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本公司子公司武汉迈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湖北洪龙大健康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向投资决策 委员会推荐 4 名委员,享有投资决策委员会 80%的表决权,主导湖北洪龙大健 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活动。 (2)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简介 ①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 成立于 2000 年 8 月 7 日,注册资本为 485,386,150.00 元,主营业务为研发、生 5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用材料,主要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 天然鳞片石墨以及石墨制品加工等,其中负极材料市场占有率全球排名领先, 具备较强的市场规模优势,全球主要锂电池厂商均为贝特瑞的客户。贝特瑞先 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实施企业、深港创新圈能源 材料龙头企业、深圳市自主创新行业龙头企业,并承担多项国家 863 计划项 目,起草编制了“锂离子二次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国家标准,填补了国内行 业空白。贝特瑞为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股票简称:贝特瑞,股票代码: 835185.OC。 最近一年及一期,贝特瑞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12.31 1,065,583.16 425,509.27 640,073.89 445,175.29 49,754.23 /2020 年度 2021.3.31 1,164,634.21 498,411.89 666,222.33 185,333.45 26,205.46 /2021 年 1-3 月 ②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应龙是一家经商务部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创始于公元 1582 年, 于 1995 年引入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注册资本为 43,105.39 万元。经过多年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如今马应龙已成长为一家专业化医药类上市公司。马应龙以 肛肠及下消化道领域为核心定位,深化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推行“客户主体一 元化,功能服务多元化”的思路,集药品经营、诊疗技术、医疗服务于一体, 为肛肠病患者提供整合解决方案。马应龙生产功能齐全,可生产剂型超过 30 种,拥有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龙珠软膏等 20 多个品种的独家药 品,可供生产的国药准字号药品超过 300 种。各类软膏年生产能力近亿支,栓 剂生产能力过亿粒。马应龙生产设施先进,主要品种生产流水线及配套设施的 技术水平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马应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 简称:马应龙,股票代码:600993.SH。 最近一年及一期,马应龙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5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0.12.31 386,646.02 91,989.32 294,656.70 279,159.19 43,064.29 /2020 年度 2021.3.31 400,099.42 93,702.30 306,397.12 86,095.62 11,811.60 /2021 年 1-3 月 ③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 港币,是世界一流的高精密金属部件制造商和供应商,产品广为全球各行各业 采用,并拥有完善的高科技自动化专业知识,以及供大规模生产的设施。国际 精密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零件、液压设备、硬盘驱动器、电子及其他仪器的精密 金属零件及装配零件。国际精密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国际精 密,股票代码:00929.HK。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港币千元 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12.31 2,278,957 398,663 1,880,294 793,731 29,039 /2020 年度 ④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大地和成立于 2005 年的 5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0,279.6 万元,经营范围: 电机、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的软件、硬件技术开发、销售、安装;组装电机、 控制设备的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大地和是一家致力于永磁电机、异步电机 及其控制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永磁同步系统(电 机及控制器)和交流异步系统(电机及控制器)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大地和 为新三板公司,股票简称:大地和,股票代码:831385.OC。 最近一年,大地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12.31 31,501.99 48,253.98 -16,751.98 10,657.87 -14,325.37 /2020 年度 ⑤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友诚科技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66 万元,是国内 5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连接器领域的企业之一,其交直流充电连接器产品在 充电桩、电动车等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并与国内众多知名汽车商和充电桩生 产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友诚科技为新三板创新层公司,股票简称:友诚科 技,股票代码:873087.OC。 最近一年,友诚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12.31 41,560.67 8,538.62 33,022.05 22,075.35 1,978.43 /2020 年度 2、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1)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主要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国内 北京 风险投资 - 49.56%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合营企业。 (2)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12.31 122,459.80 10,181.00 112,278.80 3,107.97 4,053.64 /2020 年度 2021.3.31 146,012.89 36,705.88 109,307.01 314.00 -3,369.36 /2021 年 1-3 月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1、截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前,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5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经营决 策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和高管层组成。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 构;董事局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 9 人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 会主要负有监督职责,由 3 人组成;设总裁一名,实行董事局领导下的总裁负 责制,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对董事局负责。最近三 年及一期发行人治理结构与治理制度建设和运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修改公司章程;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 5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董事局 董事局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发 行人董事局设 9 名董事。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①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⑦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⑧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⑨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⑩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执行总裁、营运总裁、审计长、财务总监、副 总裁、董事局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解聘补偿事项;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5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局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 (3)监事会 监事会为常设的监督执行机构。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 1 人。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①应当对董事局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②检查公司的财务; 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④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 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⑤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局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⑥列席董事局会议; ⑦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⑧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⑨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报告期内,发行人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 (4)总裁 总裁对董事局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并向董事局报告 工作;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5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③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⑥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⑦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⑧根据董事局主席授权,代表本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 ⑨提出聘用专家、顾问人选,报董事局批准后聘用; ⑩有权拒绝非经董事局授权的董事对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公司章程或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拟定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解聘补偿方案;拟定对公司任职两年以上员工的 解聘补偿事项。 3、发行人职能部门介绍 发行人内设战略管理部、投资部、企业管理部等 15 个部门,各司其职,职 责明确,能满足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形成了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公司 治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具体如下: (1)战略管理部 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情报管理:宏观环境及政策信息、行业发展信息、资本 市场信息、竞争对手情报、网络信息跟踪与处置、内部信息管理与维护;战略 研究与规划:宏观经济研究、战略投资研究、产业细分研究、管控模式研究、 经营模式研究;组织各层面的战略设计,组织流程设计、管理工具创新设计; 战略实施:集团战略推广、产业战略管理、总部战略管理;战略评估:对战略 实施进行监控与评估,负责战略修正与变革。 (2)投资部 主要职责包括项目调研:建立项目渠道,搜集符合投资战略的项目信息, 5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确定初选项目报集团批准;投资调研:按照集团投资战略、投资管理制度、投 资标准及业务流程进行项目的筛选、走访、调查及论证,并形成投资分析报 告;项目投资:对经集团批准的投资项目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推进实施。 (3)企业管理部 主要职责包括行业管理:负责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的行业研究与 行业协调,推广先进管理模式和经营案例;企业管理:构建企业全面管理评估 体系,实施企业价值评估与管理能力评估,实施经营诊断及整改方案设计,协 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绩效;企业培育:督导企业优化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指 导所属企业强化对标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创新机制,负责高新行业、医药行业 的创新管理。 (4)绩效管理部 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年度绩效责任书;工作目标跟踪和检查;组织实施绩效 责任书考核;绩效管理优化。 (5)资产管理部 主要职责包括全资及控股公司的资产及产权管理: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 对全资及控股企业进行年度价值分析;参股企业的产权管理:收集、整理及定 期更新集团参股企业的资料,参加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企业的经营 动向,保证参股企业分红派息的安全和及时;牵头组织投资部、企业管理部、 绩效管理部等部门对集团新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后评估”;资产运营管理:定期 提交集团股权资产的资本运作建议和方案,配合符合上市要求的全资、控股及 参股企业的上市工作,完成低效投资项目(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处置工 作,包括项目的重组与出售。 (6)金融部 主要职责包括集团授信:根据集团要求,配合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完成 集团总部及所属公司的融资工作,优化债务结构,合理搭配长中短期借款结 构;资金管理:制定集团及所属公司年度资金计划,合理进行资金安排和资金 调拨管理,严格把好资金审批关,以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制度为基础,实现集团 5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对所属公司资金的实时监控管理,做好资金理财,提高资金效益;信用评级: 维持集团总部较高信用评级,提升集团融资能力和企业形象;担保风险控制: 按照集团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担保监管力度,控制好内部担 保。 (7)金融投资部 主要职责包括证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证券资产的管理;完成集 团总裁或董事局布置的其他金融投资事项。 (8)计划财务部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集团总部和有关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报告 编报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各期利润结算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各期公告 的财务报告;参与集团整体经营战略规划的制定,组织与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组织编制集团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拟定财务目标,并督促各项计划、预算的 落实执行;对集团总部和有关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实施财务监控,严 格把好资金审批关,做好资金安全和支出控制工作;做好纳税申报和税收筹划 工作,合理纳税;对所属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使监督管理权和业务指 导权,并组织实施财务检查工作。 (9)审计部 主要职责包括建设项目投资成本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企业内 控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审计;非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 (10)人力资源部 主要职责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干部管 理);人才激励(员工绩效与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 (11)法律部 主要职责包括合同管理:统一管理集团的合同,检查督促所属各单位的合 同管理工作。合同审核:按制度规定对各类合同进行起草、修改和审查。参与 谈判:按集团要求参与投资项目的谈判,起草合同;注册登记事务:按要求完 6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成公司注册、变更登记,处理股权转让等业务;诉讼业务:主管集团诉讼业 务,代表集团进行诉讼。非诉讼业务:办理公证、见证、诉讼事项披露及诉讼 外的调解和解等。 (12)办公室 主要职责包括公司行政事务管理(文秘、会务);企业信息化建设、维护和 管理;后勤事务管理(安保、接待、卫生、食堂、车队);安全危机管理;品牌 管理工作,包括品牌战略规划与实施,品牌规范管理,公共关系管理,企业传 媒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 (13)董事局秘书处 主要职责包括筹备董事局、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为上述会议准备相 关会议材料,确保会议顺利召开。集团公告:集团定期报告(季报、半年报和 年报)的编制和披露;临时公告的撰写和披露。对外关系管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和维护;与主管部门、媒体等沟通与联系;与机构股东的沟通与联系;与证 券中介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向董事局提交相关信息和研 究报告;完成集团证券市场再融资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协助所属企业完成相关 融资活动;董事局日常事务的处理,负责各专业委员会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 调。 (14)品牌管理部 负责推动集团品牌战略的实施,规范集团品牌管理,与媒体建立并保持良 好的关系,维护并提升集团品牌形象;负责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宣传。 (15)地产部 负责集团房地产行业管理,包括行业研究、制度建设与执行,以及负责对 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实施全过程管理,对立项、设计、工程、营销等环节进行 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负责集团在深圳区域项目拓展和物业购进工作;负 责集团房地产存量管理,监督各项目土地资产运营情况;协助集团非房地产企 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6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 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 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 能力。 1、资产完整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资产产权,与主要股东完全分开,资产界定清晰,拥有 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作业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 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发行人资产的现象。 2、人员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发 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报酬,没有 在股东及其关联单位任职并领取报酬。 3、机构独立 发行人设有自己独立、完整的机构,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等法人治 理机构,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依法独立行使各自 职权。发行人依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框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 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 不存在主要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或公司机构从属于主要股东的现象。 4、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和独立的财会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 要求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财 务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独立开户,并能做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5、业务独立 6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在业务方面独立于主要股东,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 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设有必需的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业务经营,具有独 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而且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相同或有竞争 力的业务。 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 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陈政立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总裁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陈泰泉 董事局常务副主席、执行董事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陈平 执行董事、董事副总裁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曾广胜 执行董事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董事局 张德冠 董事 2020.1.20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徐飚 董事 2021.6.30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梁发贤 独立董事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李瑶 独立董事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徐志鸿 独立董事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骆文明 监事长 2019.6.27至第十四届监事会换届 监事会 邹晓锋 监事 2020.6.29至第十四届监事会换届 梁红 监事 2019.6.27至第十四届监事会换届 陈政立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总裁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陈平 执行董事、董事副总裁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贺德华 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高级管 钟征宇 高级副总裁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理人员 张渠 高级副总裁 2020.12.14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贺雪琴 副总裁 2020.8.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郭山清 董事局秘书、总裁助理 2019.6.27至第十四届董事局换届 6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至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变动类型 变动日期 变动原因 娄兵 原高级副总裁 解聘 2018 年 4 月 27 日 因退休辞职 陈匡国 原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9 年 6 月 27 日 董事局换届 郭朝辉 原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9 年 6 月 27 日 董事局换届 贺德华 董事 被选举 2019 年 6 月 27 日 董事局换届 徐志鸿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19 年 6 月 27 日 董事局换届 李新祥 原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9 年 6 月 27 日 监事会换届 曾丽桃 原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9 年 6 月 27 日 监事会换届 卢平 监事 被选举 2019 年 6 月 27 日 监事会换届 梁红 监事 被选举 2019 年 6 月 27 日 监事会换届 杨璐 原董事 离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因工作原因辞职 张德冠 董事 被选举 2020 年 1 月 20 日 股东大会选举 邹晓锋 监事 被选举 2020 年 6 月 29 日 股东大会选举 卢平 原监事 离任 2020 年 6 月 29 日 因工作原因辞职 贺雪琴 副总裁 聘任 2020 年 8 月 27 日 董事局决议聘任 张渠 高级副总裁 聘任 2020 年 12 月 14 日 董事局决议聘任 贺德华 原董事 离任 2021 年 6 月 9 日 因工作原因辞职 徐飚 董事 被选举 2021 年 6 月 30 日 股东大会选举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简历 1、董事 陈政立,男,1960 年出生,管理工程硕士,公司创办人之一。历任宝安宾 馆经理、公司副总裁、总裁,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局副主席,第 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 事局主席,历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 常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副主席。现任中华 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中国风险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泰泉,男,1963 年出生,管理工程研究生。民建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 6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人大常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历任新城友谊公司经理、宝安外 轮商品供应公司经理、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 二届、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常务副主席。 陈平,男,1962 年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武汉市财政学校财会教 研室副主任、讲师,武汉国际租赁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武汉马应龙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副总裁、营运总裁, 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 局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副总裁,马应龙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广胜,男,1966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公 司董事局秘书处证券委科员,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安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香港恒丰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投资总监、 营运总监、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执行董事,宝 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精密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张德冠,男,1961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经济师,助理工程师。曾任深 圳市宝安区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宝安区物业管理公司副经理, 深圳市宝安区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经理,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局董事、综合管理部部长、企业改革重组办公室负责人,深圳市宝 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革重组办公室主任(兼深圳市全安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资产法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发展投资部部 长。现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 事。 徐飚,男,1975 年出生,硕士学历,具有律师资格。曾任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分所管委会委员,锦天城史蒂文生黄(前海)联营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 6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粤民投资本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粤民投另类资产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监事、辽 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梁发贤,男,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从事会计 和审计工作近四十年,曾任深圳市宝安县审计局审计员、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 副科长、科长,深圳市龙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公司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三 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所长。 李瑶,女,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广东省注 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从事会计工作二十年,曾任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项 目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高级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 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总监,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深圳市以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南山区以乐信息咨询中心负 责人。 徐志鸿,男,1988 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执业满五年。曾任广东君言律 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2、监事 骆文明,男,1964 年出生,审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1981 年 8 月参加工 作,1992 年 7 月调入公司,历任公司监审部副部长、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 审计长,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 邹晓锋,男,1978 年出生,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职于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监局、深圳专员办、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现任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信披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 梁红,女,1964 年出生,武汉大学生物学硕士。1990 年参加工作,1993 年 6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调入公司,历任深圳市宝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公司医药事业部高级经 理,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马应龙国际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 事,广州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政立,见董事简介。 陈平,见董事简介。 贺德华,贺德华,男,1962 年出生,会计师。1992 年 8 月调入公司,历任 宝安集团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经营部部长, 公司副总裁、营运总裁、第十四届董事局执行董事。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 务总监。 钟征宇,男,1963 年出生,研究生毕业,工程师。1993 年 5 月调入公司, 历任恒安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金融部副部长、金融部部长、总裁助理、 副总裁、财务总监、营运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张渠,男,1970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3 年 1 月加入公司, 历任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深圳市利必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投资 部总经理、投资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贺雪琴,男,1968 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球物理专业,本科学历,中 共党员。历任公司电子研究所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厦门龙舟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深圳运通物流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荆州宾馆董事长,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先进石墨烯应用技 术研究院副理事长,中国石墨产业发展联盟理事长,湖北红莲湖农林高科发展 有限公司监事。 郭山清,男,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会计师,高级经营师,中共 6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党员。1995 年加入公司,历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调研部副经理,马 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公司生物医药事业部副部长兼唐 人药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局秘书、总裁助 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 6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发行人作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以高新技术、生物医药和房地产为主的三大 产业格局基本形成,相关子行业属于国家战略的核心范围或扶持范围,具备长 期、稳定的行业发展潜力。 发行人高新技术产业符合国家经济未来发展趋势,市场潜力和空间巨大; 行业受益于国家“十三五”规划对新能源、新材料的政策扶持和优惠。中国宝 安锂电负极材料产业链构筑完整,市场份额处于全球行业领先地位,拥有前沿 和纵深技术储备,通过行业标准制定构筑了一定的市场壁垒;产业企业群具有 一定关联度,易于产生协同效应。产业链打造基本通过控股、收购的方式完 成,为后续产业链向深度和广度延伸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军工企业具有门 槛较高的准入资质和技术积累,且可以进入军、民两个市场。矿业企业拥有采 矿权或探矿权资质,为中国宝安长期发展储备了战略性资源。 发行人生物医药产业的代表马应龙作为拥有四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 业,品牌优势明显,处于下消化道肛痔药品及诊疗细分市场龙头地位。其核心 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受惠于国家新医改政策;马应龙公司围绕肛肠及下消 化道领域向肛肠诊疗行业延伸产业链,初步形成了药品经营、诊疗技术、医疗 服务一体化的战略格局,医药互动效应逐步显现。 发行人涉足房地产行业已超过 30 年,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开发和管理经验, 在区域市场具有一定行业地位和社会资源,其显著中式风格的“江南系列”产 品拥有一定行业品牌影响力。 1、高新科技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发展快、市场容量庞大、成长性好、技术性强、创新性 突出等特点,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突破的产业,承担中国实现产业升级的 重任。高新技术产业与国家发展息息相关,中国宝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 与国家战略相吻合。中国未来在产业升级上的发展在于两方面,第一个是技术 6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和设备的升级使得传统行业的生产率快速提高,第二个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 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和 新能源汽车。新兴产业重点细分行业表如下: 新兴产业 目前重点细分领域 节能环保 清洁煤技术、智能电网、LED照明、工业节能等 生物 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 三网融合、物联网、半导体、集成电路、信息设备等 高端装备制造 大飞机、海洋工程装备、高铁、新能源装备、数控机床等 新能源 核能、太阳能、风能等 新材料 高性能电池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核电材料、化工新材料等 新能源汽车 锂电池、电机及控制系统、整车制造、充电桩等 (1)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为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 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同时,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 车发展。 受产业政策驱动、政策引导下的产业资源积极参与以及市场的逐步认可等 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销量总量的比例逐步提升;2019 年我国 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120.6 万辆,占新车销售总量的比例已达 4.68%,产业政策驱 动效果显现。2019 年,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国内汽车 销售总量下滑的综合影响,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双双出现负增长,但新能源汽车 产业长期向好的发展前景没有变。2020 年,受疫情影响,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有 小幅的下降,随着疫情影响的逐步消退,产销量已快速反弹。至 2021 年一季 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经大幅回升。根据中国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规划(2021-2035 年)》,至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将进一步提 升至 25%。 从全球范围来看,主要发达经济体均已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的支持政策。根据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 法》讨论草案,美国拟对新能源汽车税务补贴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后 7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补贴力度大幅增长。德国计划在 2021-2025 年将插电式混动车型补贴金额由 0.3 万欧元提升至 0.45 万欧元,针对价格高于 4 万欧元的电动车,补贴增加至 0.5 万欧元,并计划在 2030 年前建成 100 万个电动汽车充电站。为实现 2030 年二 氧化碳排放量减少 37.5%的目标,欧盟 2019 年制定了严格的汽车二氧化碳排放 标准,欧盟该项标准将促进汽车发动机从内燃机向混合动力、纯电动转变。 汽车产销大国对新能源汽车的新一轮鼓励政策有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量、 销量规模在现有基础上大幅上涨。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上游行业,锂离子电 池正负极材料行业将直接受益于该等产业政策支持。 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水平也稳步提升,电池管理系统、驱动电机 和整车电控系统技术水平也取得了长足进展,逐步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骨干 整车企业产品性能质量再上新台阶,一批全新正向研发的纯电驱动平台车型陆 续上市,并取得了用户认可,部分新能源商用车产品销往了全球 40 多个国家和 地区。 在此基础上,产业发展也明显带动了投资、就业和税收增长。目前,新能 源汽车全产业链投资累计已经超过 2 万亿元人民币,这些都为未来发展孕育了 新的动能。 (2)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 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 先进结构材料。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 复合材料发展水平。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 近年来,石墨烯产业发展迅速。在半导体产业、光伏产业、锂离子电池、 航天、军工等传统领域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领域,新材料之星石墨烯发挥 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石墨烯作为新材料产业的先导,在带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 业增长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根据石墨烯产业发展 路线图,到 2025 年,石墨烯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 1,000 亿元。 7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重点发展以干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为主的航空装备,做大做强航空产业。 积极推进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依托客运专线和城 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面向海洋资源开发,大 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强化基础配套能力,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 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 (4)军工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随着我军逐步推动完成由第二代装备为主体到以第三代装备为主体的转 变,军费快速增长,通用航空、卫星应用等新兴领域甚至有望出现爆发式增 长。由于军方的订单支撑,军工行业需求稳定,基本不受经济周期影响。 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定位是构建国内新能源材料产业细分市场的 领先企业群,公司将围绕贝特瑞及其产业链延伸,在新材料、军工等领域打造 国内新材料产业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群。 2、医药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 合,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产业。其主要门类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中 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 器械、卫生材料、制药机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医药商业。医药行业对于保护和 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计划生育、救灾防疫、军需战备以及促进经 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及其变化 2018 年以来,在一致性评价全面推进、化药注册新分类改革方案初步实 施、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流程化等因素影响下,行业内大部分企业受到冲 击,生产动能有所下降;而医药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是受部 分产品招标放量、新进医保放量、药品营销模式转变、部分产品涨价等因素影 响;未来随着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全面推广,医药行业承受了较大的业绩压力。 7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① 医药行业生产动能下降,医药行业收入增速放缓 2018 年以来,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推进、化学药品注册新 分类改革方案初步实施、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流程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下,医药企业研发成本增长,行业内大部分企业受到了冲击,生产动能有所下 降。2018 年至 2020 年,我国医药行业实现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24,264.7 亿 元、23,884.2 亿元和 24,857.3 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0.5%、-1.6%和 4.1%。 ② 主要产品产量增速下滑 尽管近几年我国医药产业不断加速转型升级,外贸结构持续优化调整,但 这一进程仍较为缓慢。受到原料药价格上涨、环保压力持续增大、消费淡季等 多重影响,作为主要产品的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增速呈下滑态势。2018 年至 2020 年,我国化学药产量分别为 282.0 万吨、 262.1 万元和 273.4 万吨,同比增速分 别为-19.0%、-7.1%和 4.3%。 ③ 医药行业利润程增长趋势 近年来,医药行业利润扭转了此前的下滑趋势,并保持增长趋势,主要原 因包括:药品企业部分产品招标放量以及新进医保放量;随着“两票制”推进 中,药品营销模式转变带来表观收入提升;部分产品涨价,包括环保因素带来 原料药涨价,以及中药材和品牌 OTC 产品提价等。2018 年至 2020 年,我国医 药行业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 3,094.2 亿元、3,184.2 亿元和 3,506.7 亿元,同比增 速分别为-6.9%、2.9%和 10.1%。 ④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老年病、慢性病用药需求较大 我国的老龄化有加速迹象。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普查数据,近年来我国老 龄化形势较为严峻,高龄人口规模基数大且呈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第七次人口 普查数据显示,我国 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2.64 亿人,占比 18.70%,老龄化有加 速的趋势。根据国家老龄办的预测,预计到 2050 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 峰值 4.87 亿,我国老龄化水平将达到 35.1%,从目前平均每 6 个人中 1 个老 人,快速变为平均不足 3 个人中就有 1 个老人,届时,老龄化水平比世界平均 值高 13.8 个百分点,我国将跻身于世界高度老龄化国家的行列,未来老年病、 7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慢性病用药的市场需求较大。 (2)政策驱动行业格局发生变动 2007 年-2011 年,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支出,尤其是 2009 年启动的 新一轮医改,新增加投入近万亿元用于扩大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建立基本药物 制度等变革,大幅提振了医药行业的景气度;同时,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 扩容带来医药行业的快速增长。2011 年-2015 年,在经历了全国医保大扩容 后,部分地区医保资金开始呈现支付压力,医改进入深水区,各地开始探索不 同方式的医保控费举措。政策之手开始强力干预,终端支付收紧使得“刚性” 的医疗需求释放变缓。 2015 年之后,医药行业产生了一系列变化:一致性评价带来仿制药市场的 结构性变革,“两票制”带来医药流通环节大幅压缩,医药商业集中度提升、新 版医保目录带来行业短期内格局调整、新药研发(开发)的时代来临、政策扶 持带来的中医药产业升级、精准医疗引领新药研发潮流。 2018 年 11 月 15 日,《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国家启动药品集 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 广州、深圳、成都、西安 11 个城市(以下简称“4+7 城市”),涉及 31 个指定 规格的采购品种。 在以价换量、带量采购的背景下,有利于药价下降。一方面带量采购在招 标的时候就承诺药品的销量,有别于以往只招标价格而没有数量的药品招标, 保证在 8-15 个月内使用完毕。真正实现“招采合一”,消除医院“二次议价” 空间。从短期来看,带量采购将会对行业产生负面冲击;但长期来看,将推动 产业升级,推动企业由仿制向创新转型。 2019 年 1 月,国家出台了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2019 年 9 月,第 一批国家药品“4+7 带量采购”扩围到全国,与扩围地区 2018 年同品种最低采 购价相比,25 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 59%。2019 年 11 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将 2019 年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范围的通知》,正式公布 了谈判药品准入结果。此次谈判共涉及 150 个药品,包括 119 个新增谈判药品 7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和 31 个续约谈判药品。119 个新增谈判药品谈成 70 个,价格平均下降 60.7%。 2019 年 12 月,第二批 33 个品种的国家药品“集采”名单公布。 2020 年以来,“集采”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集采”范围已从药品扩展 到耗材,“集采”已开始全面实施。近年来影响医药行业发展的两大主要政策— —带量采购及医保目录准入,在 2019 年至 2020 年两年间完成并逐步实施。 2020 年,医药行业的供给端、需求端及支付端均有大量政策出台,医疗、医 保、医药“三医联动”效应进一步产生积极的结果。在药品供给端,主要体现 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疫苗法》,由此出台《药品生产监督管 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上市许可持有人体责任及相关制 度,修订完善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化学药原辅包的各项研发技术规范及 注册管理,继续改革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及生产管理等内容。在药品的需求 端,为抗击疫情,针对疫情的发展密集出台大量的政策,主要体现在新冠肺炎 的防控、诊疗、技术指导及管理规范等,并通过互联网+医疗/医保的方式解决 患者预约、复诊、取药、报销等问题。 (3)医药流通行业整合持续推进,行业格局重塑 目前我国流通市场过度分散,随着“营改增”及两票制的推行,行业集中 度有望阶跃式提升。对于零售药店,处方药外流成为促进行业发展重要动力, 随着药店监管的持续提升,医药行业也将进入高速整合阶段,并将逐步转变为 综合的医疗服务平台。一些药企加大了在医药新兴领域的投资布局。展望未 来,预计将出现下列特征:受医药行业改革政策驱动,医药并购活动将继续保 持活跃,上市药企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求抢占更大市场份额金额;我国将 加快对医疗领域的开放,外资投资信心增强。因此,预计医药行业投资增速将 延续上升趋势,将实现 10%的同比增长。 (4)医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属于《中国制造 2025》重点发展领 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是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医药工业整体跃升的关键时期。在政策层面 上,生物技术药物是“十三五”期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的创新药物品 7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类。展望 2021 年,“集中采购”政策将更进一步促进有实力的仿制药企业转型 原研药,此外为满足研发投入不断增加的需求,创新药市场融资规模将持续扩 大,在政策推动、技术发展、人才涌入的助力下,创新药市场份额有望得到进 一步提高,成为未来医疗市场最坚定的方向之一 3、房地产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行业,其产业链较长、产业 关联度较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快速城市 化的发展阶段,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人均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快速城市化 带来的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需求,以及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带来的住宅改善 性需求,构成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原动力。2020 年,受疫情影响,房 地产业出现销售额、销售面积、土地购置面积、土地成交金额较 2019 年出现增 速大幅下降的情况;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至 2020 年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 实现由负转正,随后保持稳定的增长状态,疫情对房地产业的不利影响正逐步 减弱,房地产业保持逐步回升态势。 (1)市场环境状况 2018 年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达到 17.15 亿平方米,较 2017 年增长 1.3%,累计销售额达到 15 万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12.2%,其中,商品住宅的 现房和期房销售面积共计 14.8 亿平方米,较 2017 年增长 2.2%,销售额共计 12.6 万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14.7%;办公楼销售额下降 2.6%,商业营业用房销 售额增长 0.7%。土地市场方面,2018 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达到 29,142 万平方米,较 2017 年增长 14.2%;土地成交价款共计 16,102.16 亿元, 较 2017 年增长 18.0%;土地平均购置价格为 5,525 元/平方米,较 2017 年同比 增长 3.3%。 2019 年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达到 17.16 亿平方米,较 2018 年基本 持平,累计销售额达到 16 万亿元,较 2018 年增长 6.7%,其中,商品住宅的现 房和期房销售面积共计 15.0 亿平方米,较 2018 年增长 1.4%,销售额共计 13.9 万亿元,较 2018 年增长 10.3%;办公楼销售额下降 15.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 额下降 14.4%。土地市场方面,2019 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达到 7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5,822 万平方米,较 2018 下降 11.4%;土地成交价款共计 14,709.28 亿元,较 2018 年下降 8.65%;土地平均购置价格为 5,696 元/平方米,较 2018 年同比增长 3.1%。 2020 年,受疫情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增速整体出现波动的情况:2020 年全 国商品房销售面积、金额在疫后体量逐月快速回升,增速则经历了先升后降的 总体趋势,2020 年全年商品房实现销售面积 17.61 亿平方米、销售额 17.36 亿 元,同比分别上涨 2.6%和 8.7%。其中,商品住宅的现房和期房销售面积共计 15.49 亿平方米,较 2019 年增长 3.2%,销售额共计 15.5 万亿元,较 2019 年增 长 11.5%;2020 年办公楼销售额下降 5.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 11.2%。 2020 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 25,536 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 1.1%; 土地成交价款 17,269 亿元,增长 17.4%。 (2)房地产业发展趋势 “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被列入住建部 2019 年十项重点任务 之首,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稳定压倒一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构建 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 位。住建部在 2019 年十项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离不开因城施策、分类指导。我国幅员辽阔,各 地情况千差万别。从房地产市场的实际表现看,2018 年不同城市出现了“冷热 不均”的现实情况。住建部在 2019 年十项重点任务中重申坚持分类调控思路。 因此,分类调控政策将成为楼市常态。2020 年上半年,受疫情不利影响,房地 产行业处于较为低迷的状态,随着疫情影响的逐步消退,至 2020 年下半年,部 分热点城市的房地产出现销售“火爆”的现象,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针对性政 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住建部 2019 年十项重点任务中指出,对于人口流入量大、住房价格高的特 大城市和大城市要盘活存量土地,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切实增加有效供 应。供应的增加将使租房更为轻松,租赁或将成为更多人的选择。2019 年以 来,以深圳为代表的多个城市快速推进了租赁住房建设。 7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作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中国宝安旗下拥有马应龙、国际精密等 2 家上市公 司平台以及贝特瑞、友诚科技、大地和、大佛药业、绿金高新等 5 家新三板公 司平台,通过产融结合的模式,为实体产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资本运作空间及 资金支持。中国宝安三十多年的发展为发行人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实体经 营与虚拟经营相结合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已初步具备控股型企业的资本保障 能力,高技术产业的投资控制能力,跨产业运作的协同效应以及品牌影响力和 人力资源的整合能力。 1、高新技术行业 高新技术行业符合国家经济未来发展趋势,受益于国家“十三五”规划对 新能源、新材料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产业市场潜力和空间巨 大。作为发行人重点发展的产业,发行人在高新技术产业已有多年的布局和投 入,产业规模逐步扩大,集群效应也进一步凸现,在部分领域已具备较强的竞 争实力,此外,发行人已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投资和整合运 作经验。 高新技术产业在中国宝安的产业定位中排在首位,目前拥有全球出货量负 极龙头企业、深圳石墨烯研究院联合发起单位,致力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的 正、负极材料及纳米材料研究应用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的负极材料市场占有率全球排名领先,具备较强的市场规模优势, 全球主要锂电池企业均为贝特瑞的客户。贝特瑞集基础研究、产品开发、生 产、销售及提供解决方案于一体,在科技研发方面具有强大的自主研究和创新 能力。贝特瑞锂电池材料产业链构筑基本完整,为后续产业链向深度和广度延 伸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奠定了基础。贝特瑞拥有前沿和纵深技术储备,并 通过行业标准制定构筑了一定的市场壁垒。 在中国宝安控股期间,贝特瑞实现了高速发展,目前已经在全国布局新材 料新能源产业链,形成了集原料矿、人造石墨、纳米技术研发及应用等基础研 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际化企业集团,曾先后荣获“国家级高新 7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实施企业”等荣誉。 中国宝安控股的国际精密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金属 零件制造及销售业务,其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零件、液压设备、硬盘驱动器、电 子及其他仪器的精密金属零件及装配零件,国际精密是世界一流的高精密金属 部件制造商和供应商,产品广为全球各行各业采用,并拥有完善的高科技自动 化专业知识,以及供大规模生产的设施。 中国宝安控股的大地和是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新能源汽车驱动 系统研究的企业之一,其所生产的电机、控制器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商用车、乘 用车、低速车等领域,其产品的多项核心指标均处于国内先进地位。 中国宝安控股的友诚科技是国内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连接器领域的企 业之一,其主要产品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连接器产品在充电桩、电动车等市场 占有率位居前列,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通用机械等相关领域。 此外,中国宝安还分别控股了军用模拟训练器及军工通信产品等军工产品 的研制生产企业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尾气净化器及民用空气净化 类产品生产企业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航天航空用轻量化材料及制件 生产企业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2、医药行业 医药产业是中国宝安重点发展的产业,通过多年的布局,中国宝安在医药 产业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中国宝安旗下的医药行业代表企业包括马应龙、大佛 药业。 1995 年 7 月,中国宝安成功受让了原武汉国资持有的马应龙 55%的股份, 正式入主这家有着四百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自“宝马联姻”以来,马 应龙公司的各项经营指标多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一家涉足 药品制造、药品研发、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医院等多个领域的国际化医药类上 市公司。多年来,马应龙以品牌经营战略为主导战略,倡导“以真修心,以勤 修为”的哲学观,先后获得“中国最具价值品牌 500 强”、“中国 500 家最大医 药工业企业”、“中国最受尊敬上市公司第 18 名”、“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 100 7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强”等荣誉称号。2006 年,马应龙荣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治痔领域唯一 的“中国驰名商标”,其治痔类产品多年占据全国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第一名, 成为治痔领域的第一品牌。继“宝马联姻”后,中国宝安以马应龙等子公司为 平台先后投资控股了大佛药业(836649.OC)、马应龙大药房、马应龙医药等多 家医药企业。 马应龙生产设施先进,主要品种生产流水线及配套设施的技术水平已处于 国内领先水平。马应龙现有一支人员配备齐整、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技术团 队,并有一批从事药物合成、中药提取、制药工程和药理毒理及临床试验评价 等方面研究的学科带头人。马应龙与北京大学药学院、中国药科大学等多家科 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与北京大学、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共同组 建了博士后工作站。2009 年,马应龙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 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马应龙创新药物研发团队被湖北省委组织部认定 为首批“湖北省重点产业创新团队”。 马应龙有多个品种进入痔疮用药销售量排名前十,零售终端市场销售量份 额稳步增长,处于优势领导地位。马应龙生产功能齐全,可生产剂型超过 30 种,可生产的国药准字号药品超过 300 种,各类软膏年生产能力近亿支,栓剂 生产能力过亿粒,并拥有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龙珠软膏等 20 多个 品种的独家药品。 此外,公司控股的大佛药业专注于国内耳鼻喉及呼吸系统市场,围绕咨 询、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贯穿诊前、诊中和诊后,提供系列化产品和一 体化服务。大佛药业拥有先进的生产检验设备、成熟的技术工艺体系以及完善 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国内少数专注于喷雾剂、吸入制剂的生产企业之一。 3、房地产行业 公司涉足房地产行业已超过 30 年,具备丰富的项目开发及管理经验,在区 域市场具有一定行业地位和社会关系资源,所属房地产项目区域布局良好,具 有较大的增值空间。特别是具有显著中式风格的宝安江南系列产品,已成为公 司最具代表性品牌,宝安“中式江南建筑”曾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房地产专 业领先品牌 TOP10”,作为高档中式住宅的代表,中国宝安在中式别墅细分市 8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场内处于领先地位。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分布于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和房地产业。报告 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行业分类情况如下: 1、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业务板块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新技术产业 216,492.56 58.50 580,937.23 54.84 590,031.11 49.38 587,367.74 50.14 生物医药产业 100,168.72 27.07 325,921.46 30.77 309,715.67 25.92 248,060.58 21.17 房地产业 44,807.02 12.11 115,093.23 10.86 262,421.31 21.96 303,257.25 25.89 其他 8,635.52 2.33 37,433.16 3.53 32,704.63 2.74 32,869.14 2.81 合计 370,103.81 100.00 1,059,385.08 100.00 1,194,872.72 100.00 1,171,554.71 100.00 2、发行人营业收入按地区类别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境内 301,415.21 81.44 835,721.55 78.89 971,790.76 81.33 1,007,789.92 86.02 中国境外 68,688.60 18.56 223,663.53 21.11 223,081.96 18.67 163,764.79 13.98 合计 370,103.81 100.00 1,059,385.08 100.00 1,194,872.72 100.00 1,171,554.71 100.00 3、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主要产品类别划分情况 (1)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产品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负极材料 104,396.48 48.44 315,140.89 56.68 292,974.85 53.01 235,796.24 42.19 正极材料 69,225.40 32.12 104,216.06 18.74 80,623.54 14.59 93,610.79 16.75 其他品种 11,711.57 5.43 20,433.75 3.68 50,324.35 9.11 58,001.15 10.38 8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电源类产品 - - - - - - 4,721.70 0.84 电机控制器系统 1,525.23 0.71 10,143.86 1.82 15,890.68 2.88 47,328.37 8.47 电池测试类设备 547.16 0.25 3,783.87 0.68 4,186.78 0.76 3,020.84 0.54 通话器类和模拟 558.69 0.26 11,837.50 2.13 15,921.55 2.88 12,485.22 2.23 训练器类产品 充电桩连接线及 7,162.72 3.32 21,486.51 3.86 20,495.46 3.71 23,041.41 4.12 通用插座插头 精密结构件 20,394.52 9.46 68,952.17 12.40 72,223.91 13.07 80,934.19 14.48 合计 215,521.78 100.00 555,994.59 100.00 552,641.14 100.00 558,939.91 100.00 (2)生物医药产业的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物医药产业的主要产品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治痔类产品 30,406.72 35.52 116,498.84 41.98 92,659.01 34.34 81,597.35 37.40 其他产品 13,777.49 16.10 36,518.58 13.16 56,673.25 21.00 46,283.11 21.21 医药流通 41,816.84 48.85 117,117.13 42.20 116,314.12 43.11 78,716.35 36.08 医院诊疗 3,660.69 4.28 13,800.87 4.97 15,418.61 5.71 20,241.12 9.28 内部抵销 -4,065.00 -4.75 -6,430.21 -2.32 -11,232.05 -4.16 -8,660.16 -3.97 合计 85,596.75 100.00 277,505.20 100.00 269,832.94 100.00 218,177.76 100.00 (3)房地产业的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地产业的主要产品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深圳新彩苑 1,939.99 4.36 23,478.42 20.48 66,881.89 25.57 191,645.32 63.66 宝安兴隆椰林湾 1,038.15 2.33 7,513.29 6.55 15,334.99 5.86 75,633.07 25.12 山东宝安江南城 28,893.16 64.89 186.22 0.16 35,348.78 13.52 19,865.90 6.6 天津宝安江南城 6,162.08 13.84 47,885.99 41.76 133,096.92 50.89 4,838.10 1.61 定安宝安公园家 - 3,154.34 1.05 红莲湖果岭壹号 - 353.76 0.31 1,223.04 0.47 2,697.98 0.9 库尔勒宝安江南 1,004.97 2.26 30,703.87 26.78 6,873.73 2.63 1,697.95 0.56 城 8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山水龙城一期 - 709.56 0.24 汉水琴台 - 102.86 0.09 310.48 0.12 517.32 0.17 山水龙城 - 249.7 0.08 海口宝安江南城 - 47.52 0.02 宝安广场车位 30.49 0.01 碧海名园、世纪 - 510.00 0.44 728.03 0.28 春城车位 龙城二期半山墅 1,192.66 0.46 龙城三期耕园 523.81 0.19 117 号 松涛苑-补差价 0.21 祥和苑-补差价 2.85 江南村-补差价 1.60 仁海墅 - 596.75 0.52 儋州宝安山水龙 5,485.87 12.32 3,308.01 2.89 城 历史未办证客户 - 25.52 0.02 补办证补差价 合计 44,524.23 100.00 114,664.68 100.00 261,549.49 100.00 301,056.76 100.00 (四)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1、发行人的主要客户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重 客户 1 38,141.76 10.27 客户 2 24,799.71 6.68 客户 3 22,710.96 6.11 2021 年 1-3 月 客户 4 22,193.11 5.97 客户 5 15,570.24 4.19 合计 123,415.79 33.22 客户 1 113,510.54 10.64 客户 2 79,708.24 7.47 2020 年度 客户 3 43,799.66 4.11 客户 4 32,742.38 3.07 8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客户 5 30,868.86 2.89 合计 300,629.68 28.19 客户 1 113,954.18 9.49 客户 2 72,249.02 6.02 客户 3 40,067.47 3.34 2019 年度 客户 4 29,337.54 2.44 客户 5 23,219.17 1.93 合计 278,827.37 23.23 客户 1 55,300.82 4.70 客户 2 51,717.04 4.39 客户 3 28,482.05 2.42 2018 年度 客户 4 23,318.52 1.98 客户 5 23,230.70 1.97 合计 182,049.13 15.47 2、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和采购总额占比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重 供应商 1 24,854.45 8.98 供应商 2 7,603.67 2.75 供应商 3 7,386.62 2.67 2021 年 1-3 月 供应商 4 6,616.66 2.39 供应商 5 6,589.98 2.38 合计 53,051.38 19.17 供应商 1 32,061.92 5.32 供应商 2 20,737.78 3.44 供应商 3 16,830.12 2.79 2020 年度 供应商 4 15,079.63 2.50 供应商 5 13,840.51 2.30 合计 98,549.96 16.35 2019 年度 供应商 1 18,313.95 2.88 8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供应商 2 14,990.15 2.36 供应商 3 11,845.19 1.86 供应商 4 10,721.74 1.69 供应商 5 10,250.47 1.61 合计 66,121.50 10.40 供应商 1 22,437.50 3.14 供应商 2 18,499.03 2.59 供应商 3 18,332.24 2.57 2018 年度 供应商 4 12,820.73 1.80 供应商 5 10,129.08 1.42 合计 82,218.58 11.52 (五)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以及房地产 业所取得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1、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经营资质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发证/备案单位 贝特瑞新材料 安全生产三级标 粤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 1 集团股份有限 准化(轻工其 AQB4403QGIII2 2021.8.1 管理协会 公司 他) 01800242 贝特瑞新材料 91440300723042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 2 集团股份有限 排污许可证 2022.12.11 9091001U 管理局 公司 贝 特 瑞 ( 天 91120224MA07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 3 津)纳米材料 排污许可证 2022.11.19 871882001Q 局 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市贝特瑞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40300689448 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 4 纳米科技有限 2025.3.30 登记回执 8752001Y 平台 公司 贝特瑞新材料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40300758648 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 5 集团股份有限 2025.3.30 登记回执 1347001X 平台 公司公明厂 贝 特 瑞 ( 江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320413MA1N 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 6 苏)新材料科 2025.4.25 登记回执 AU5H7M001W 平台 技有限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 91230300556119 7 石墨产业园有 排污许可证 2023.4.26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146W001V 限公司 91230300583803 8 鸡西长源矿业 排污许可证 2023.4.28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787Q001Q 8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发证/备案单位 有限公司 深圳市贝特瑞 易制爆危险化学 91440300689448 9 纳米科技有限 品从业单位备案 -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8752 公司 证明 贝特瑞新材料 易制爆危险化学 91440300723042 10 集团股份有限 品从业单位备案 -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9091 公司 证明 鸡西市贝特瑞 黑 FM 安许证字 11 石墨产业园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10.15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8]JX3495 号 限公司 (黑)FM 安许 鸡西长源矿业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字 2024.1.3 鸡西市应急管理局 有限公司 [2018]JX1797 号 贝特瑞新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 深圳市光明区对外贸易 13 集团股份有限 4934700 - 备案登记表 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公司 海关编码: 贝特瑞新材料 海关进出口货物 4403918040;检 14 集团股份有限 收发货人备案回 长期 福中海关 验检疫备案号: 公司 执 4708006903 天津市贝特瑞 对外贸易经营者 天津市宝坻区对外贸易 15 新能源科技有 2597320 - 备案登记表 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限公司 海关编码: 天津市贝特瑞 海关进出口货物 121796035H; 16 新能源科技有 收发货人备案回 长期 蓟州海关 检验检疫备案 限公司 执 号:1200619556 天津市贝特瑞 对外贸易经营者 天津市对外贸易经营者 17 新能源材料有 3841083 - 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机关 限责任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 对外贸易经营者 黑龙江省鸡西市对外贸 18 石墨产业园有 3226028 - 备案登记表 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限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 海关报关单位注 19 石墨产业园有 23039601A5 长期 密山海关 册登记证书 限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 出入境检验检疫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 20 石墨产业园有 2306600281 - 报检企业备案表 局 限公司 深圳市贝特瑞 对外贸易经营者 深圳市光明区对外贸易 21 纳米科技有限 4935619 - 备案登记表 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公司 深圳市贝特瑞 海关报关单位注 22 纳米科技有限 4403160ZSE 长期 深圳海关 册登记证书 公司 贝 特 瑞 ( 江 对外贸易经营者 常州市金坛区对外贸易 23 苏)新材料科 01806471 - 备案登记表 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技有限公司 8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发证/备案单位 海关编码: 贝 特 瑞 ( 江 海关进出口货物 3204966944;检 24 苏)新材料科 收发货人备案回 长期 常州海关 验检疫备案号: 技有限公司 执 3216100230 贝 特 瑞 ( 江 对外贸易经营者 常州市金坛区对外贸易 25 苏)新能源材 1824576 - 备案登记表 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料有限公司 惠州市鼎元新 对外贸易经营者 惠州市惠阳区对外贸易 26 能源科技有限 03660033 - 备案登记表 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 C230002013127 27 石墨产业园有 采矿许可证 2022.4.23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120133458 限公司 2021.6.28 鸡西长源矿业 矿产资源勘查许 T232201906030 28 (办理续期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有限公司 可证 55267 中) 东莞科达五金 报关单位注册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 29 4419940529 长期 制品有限公司 记证书 关 东莞科达五金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41900618352 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 30 2025.4.12 制品有限公司 登记回执 032P001W 平台 东莞科达五金 环境管理体系认 04621E10039R1 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 31 2024.1.20 制品有限公司 证证书 M 公司 广州市新豪精 报关单位注册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 32 密科技有限公 4401941320 长期 记证书 关 司 高新技术产品证 广州市新豪精 书(机电设备液 粤高企协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 33 密科技有限公 2021.12.1 压系统元件及万 [2018]19 号 会 司 向组件) 高新技术产品证 广州市新豪精 书(高密封性汽 粤高企协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 34 密科技有限公 2021.12.1 车发动机喷油器 [2018]19 号 会 司 零组件) 高新技术产品证 广州市新豪精 书(汽车防抱制 粤高企协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 35 密科技有限公 2021.12.1 动系统精密组 [2018]19 号 会 司 件) 广州市新豪精 高新技术企业证 GR20184401120 36 密科技有限公 2021.11.28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书 8 司 广州市新豪精 安全生产二级标 粤 37 密科技有限公 准化二级企业 AQBJXII201900 2022.8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司 (机械) 271 广州市新豪精 环境管理体系认 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 38 密科技有限公 21E1003R3L 2024.1.6 证证书 公司 司 苏 常熟科亚智能 安全生产三级标 常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39 AQB320581JXII 2021.12.1 机械有限公司 准化(机械) 理局 I201900002 8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发证/备案单位 常熟科裕格兰 报关单位注册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海 40 精密机械有限 3214940777 长期 记证书 关 公司 常熟科亚智能 报关单位注册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海 41 3214940768 长期 机械有限公司 记证书 关 贝 特 瑞 ( 江 ISO9001 质量 管 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 42 苏)新材料科 50419318 2022.4.18 理体系认证 (DEKRA) 技有限公司 贝 特 瑞 ( 江 IATF16949 质 量 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 43 苏)新材料科 160419077 2022.4.18 管理体系认证 (DEKRA) 技有限公司 贝特瑞新材料 ISO9001 质量 管 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 44 集团股份有限 51112662/2 2021.11.7 理体系认证 (DEKRA) 公司 张家港友诚新 IATF16949 质 量 45 能源科技股份 0378856 2023.12.23 NSF 管理体系认证 有限公司 张家港友诚新 ISO9001 质量 管 46 能源科技股份 CNQMS044796 2023.12.23 NSF 理体系认证 有限公司 张家港友诚新 ISO 环境管理体 47 能源科技股份 CNEMS039244 2022.1.21 NSF 系认证 有限公司 张家港友诚新 安全生产标准化 苏 AQBJXⅡ 48 能源科技股份 二级企业(机 2022.4.30 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 201936044 有限公司 械) 张家港友诚新 报关单位注册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 49 能源科技股份 3215931742 长期 记证书 海关 有限公司 张家港友诚新 对外贸易经营者 50 能源科技股份 02783756 长期 张家港市商务局 备案登记表 有限公司 张家港友诚新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高新技术企业证 GR20183200181 51 能源科技股份 2021.11.27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书 1 有限公司 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张家港友诚新 苏民科企证字第 江苏省民营科技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 52 能源科技股份 20200332052023 2023.10.31 企业 会 有限公司 103102646 号 张家港友诚新 JY33205820004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 53 能源科技股份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2.8.30 054 局 有限公司 北京宝航新材 质量管理体系认 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 54 407717QR1 2023.8.14 料有限公司 证证书 心 贝特瑞新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 深圳市光明区对外贸易 55 集团股份有限 04934210 - 备案登记表 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公司 惠州市贝特瑞 ISO45001 职业 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 56 450720055 2023.7.15 新材料科技有 健康管理体系认 (DEKRA) 8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发证/备案单位 限公司 证 惠州市贝特瑞 安全生产标准化 57 新材料科技有 三级企业(轻 2023.4 限公司 工) 惠州市贝特瑞 91441303581407 58 新材料科技有 排污许可证 2023.7.6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967H001Q 限公司 贝特瑞(江 ISO45001 职业 00120S31816R0 59 苏)新材料科 健康安全管理体 2023.7.27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M/3200 技有限公司 系 贝特瑞(江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GR20193200412 60 苏)新材料科 高新技术企业 2022.11.21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0 技有限公司 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山西贝特瑞新 91140321586162 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 61 能源科技有限 排污许可证 2023.8.23 4955001V 理局 公司 深圳市贝特瑞 91440300689448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 62 纳米科技有限 排污许可证 2023.8.18 8752001Y 管理局 公司 天津市贝特瑞 91120224566115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 63 新能源科技有 排污许可证 2023.7.9 050K001U 局 限公司 鸡西长源矿业 质量管理体系认 02019Q1554R0 64 2022.7.28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 有限公司 证证书 M 广州市新豪精 91440183734924 65 密科技有限公 排污许可证 2023.8.3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29N001V 司 广州市新豪精 JY34401830155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 66 密科技有限公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2.9.20 784 管理局 司 广州市新豪精 IATF16949 质量 67 密科技有限公 CN06/31140 2023.12.23 SGS 体系 司 广州市新豪精 ISO9001 质量管 68 密科技有限公 CN06/31194 2023.12.23 SGS 理体系 司 广州市新豪精 知识产权管理体 165IP201746RO 中知(北京)认证有限 69 密科技有限公 2023.12.5 系认证证书 M 公司 司 常熟科亚智能 ISO9001 质量管 70 CN19/21425 2022.10.10 SGS 机械有限公司 理体系 常熟科裕格兰 IATF16949 质量 71 精密机械有限 CN18/31593 2021.11.20 SGS 体系 公司 常熟科裕格兰 ISO9001 质量管 72 精密机械有限 CN18/31594 2021.11.20 SGS 理体系 公司 8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发证/备案单位 常熟科裕格兰 ISO14001 环境 73 精密机械有限 19ACM6828R 2022.2.26 ACM 管理体系 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东莞科达五金 粤 AQBJXⅡ 74 二级企业(机 2022.6 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 制品有限公司 201900178 械) 东莞科达五金 粤港清洁生产伙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 75 A057-MC19 2021.10.30 制品有限公司 伴(制造业) 境局 东莞科达五金 IATF16949 质量 76 CN18/30353 2024.3.18 SGS 制品有限公司 体系 东莞科达五金 ISO9001 质量管 77 CN18/30370 2024.3.18 SGS 制品有限公司 理体系 2、生物医药产业主要经营资质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授权单位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排放污染物许可 915101837203 1 2023.6.17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有限责任公司 证 5240XN001P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川环许 E30006 泸州市纳溪区环境保 2 排污许可证 2021.8.3 科技有限公司 号 护局 川 农 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肥料正式登记证 3 ( 2019)准 字 2024.4.21 四川省农业厅 科技有限公司 (粉状) 6954 号 川 农 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肥料正式登记证 4 ( 2019)准 字 2024.4.21 四川省农业厅 科技有限公司 (粒状) 6955 号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报关单位注册登 5 5101969864 长期 成都海关 有限责任公司 记证书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 川饲证 6 中农生物科技有限 饲料生产许可证 (2021) 2026.5.21 四川省农业局 公司 12911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 排放污染物许可 915115035656 7 中农生物科技有限 2023.4.9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证 537544001R 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 排水(南水) 城镇污水排入排 8 中农生物科技有限 字(2018)字 2023.6.10 宜宾市南溪区水务局 水管网许可证 公司 0005 号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 JY3511503009 宜宾市南溪区食品药 9 中农生物科技有限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5.22 7415 品监督管理局 公司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 10 药品 GMP 证书 GD20160629 2021.7.19 有限公司 管理局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 2025.8.3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 11 药品生产许可证 粤 20160135 有限公司 局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 互联网药品信息 (粤)-非经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 12 2024.7.17 有限公司 服务资格证书 性-2019-0130 局 13 深圳市大佛医药贸 药品经营许可证 粤 AA7550675 2024.7.1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 9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授权单位 易有限公司 局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 药品经营质量管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 14 A-GD-19-0468 2024.6.5 有限公司 理规范认证证书 局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 15 鄂 BA0276072 2024.8.25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 批局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 JY1420107010 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 16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6.4.5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5926 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 B-HUB14-01- 武汉市青山区食品药 17 药品经营质量管 2024.8.25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685 品监督管理局 理规范认证证书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 JY142011800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18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1.8.9 流有限公司 5749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 中华人共和国药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 19 鄂 AA0270074 2024.7.3 流有限公司 品经营许可证 局 中华人共和国药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 HB01-Aa-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 20 品经营质量管理 2024.7.3 流有限公司 20190019 局 规范认证证书 鄂汉食药监械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 医疗器械经营许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 21 经营许 2026.3.4 流有限公司 可证 管理局 20160139 号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 682333450420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 22 结合肛肠医院有限 医疗机构执业许 2029.1.5 10616A3002 育委员会 公司 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 006639110108 23 营利性医疗机构 2035.12.31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 肠医院有限公司 610119 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京马应龙中医医 58508806X320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 24 医疗机构执业许 2026.3.15 院有限公司 10416A2102 育委员会 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 PDY00002861 25 营利性医疗机构 2023.12.31 西安市卫生局 院有限公司 010217A2212 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沈阳马应龙兴华肛 6874665X2101 26 医疗机构执业许 2028.7.25 沈阳市卫生局 肠医院有限公司 0617A5392 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 05885253X140 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 27 医疗机构执业许 2023.6.14 院有限公司 20216A2212 育委员会 可证 鄂汉食药监械 武汉马万兴医药有 医疗器械经营许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 28 经营许 2023.1.2 限公司 可证 管理局 20180001 号 武汉马万兴医药有 JY1420125003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 28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4.7.1 限公司 4712 批局 鄂汉食药监械 武汉马万兴医药有 医疗器械经营许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 29 经营许 2026.4.5 限公司 可证 批局 2021G027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 化妆品生产企业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 30 鄂妆 20160009 2021.10.17 份有限公司 卫生许可证 局 9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授权单位 (鄂)卫消证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 消毒产品生产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 31 字(2017)第 2025.6.2 份有限公司 业卫生许可证 会 0012 号 鄂汉食药监械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 第一类医疗器械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 32 生产备 长期 份有限公司 生产备案凭证 管理局 20160012 号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 33 药品 GMP 证书 HB20190485 2024.3.6 份有限公司 局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 34 药品 GMP 证书 HB20170320 2022.2.03 份有限公司 管理局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 35 药品生产许可证 鄂 20160218 2025.10.9 份有限公司 局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 互联网药品信息 (鄂)-经营性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 36 2024.7.10 流有限公司 服务资格证书 -2019-0028 管理局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 中国商品条码信 物编注字第 37 2022.4.20 中国物流编码中心 流有限公司 息成员证书 571322 号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 38 药品生产许可证 粤 20160135 2025.8.3 有限公司 局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39 农药登记证 PD20181127 2023.3.15 有限责任公司 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0 农药登记证 PD20101580 2025.6.1 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1 农药登记证 PD20101807 2025.7.14 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2 农药登记证 PD20171623 2022.8.21 有限责任公司 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3 农药登记证 PD20170766 2022.4.10 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4 农药登记证 PD20130449 2023.3.18 有限责任公司 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5 农药登记证 PD20131157 2023.5.24 有限责任公司 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6 农药登记证 PD20141339 2024.6.4 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7 农药登记证 PD20172331 2022.10.17 有限责任公司 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肥(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8 2023.9 有限责任公司 肥料登记证 准字 11785 号 农村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肥(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49 2025.12 有限责任公司 肥料登记证 准字 1927 号 农村部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肥(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50 2023.7 有限责任公司 肥料登记证 准字 10294 号 农村部 微生物肥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51 (2017)准字 2022.3 有限责任公司 肥料正式登记证 部 (2113)号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肥(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52 2023.5 有限责任公司 肥料正式登记证 准字 2898 号 部 53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四川省肥料正式 川农肥 2023.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9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授权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证 (2013)准字 部 2796 号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肥(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54 2023.7 有限责任公司 肥料登记证 准字 10295 号 农村部 农药经许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55 农药经营许可证 (川) 2025.9.29 邛崃市行政审批局 有限责任公司 51018320028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农药生许 56 农药生产许可证 2023.12.11 四川省农业厅 有限责任公司 (川)0037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自理报检单位备 成都出入境检验检疫 57 5100002236 - 有限责任公司 案登记证明书 局 农药经许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 58 农药经营许可证 (川) 2023.6.18 有限责任公司 发区统筹城乡工作局 51018520502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 915115035656 59 中农生物科技有限 排污许可证 2023.4.9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56537544001R 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肥(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60 中农生物科技有限 2025.4 肥料登记证 准字 15874 号 农村部 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 川农肥 四川省肥料正式 61 中农生物科技有限 (2017)准字 2022.6.6 四川省农业厅 登记证 公司 6041 号 微生物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62 (2014)准字 2024.6 科技有限公司 肥料登记证 农村部 (1394)号 微生物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63 (2018)准字 2023.4 科技有限公司 肥料登记证 农村部 (2635)号 川农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四川省肥料正式 64 (2019)准字 2024.4.21 四川省农业厅 科技有限公司 登记证 6955 号 川农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四川省肥料正式 65 (2019)准字 2024.10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科技有限公司 登记证 7229 号 微生物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66 (2020)准字 2025.4 科技有限公司 肥料登记证 农村部 (8047)号 微生物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67 (2020)准字 2025.4 科技有限公司 肥料登记证 农村部 (8046)号 微生物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四川省肥料登记 68 (2020)准字 2025.9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科技有限公司 证 (7674)号 川农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四川省肥料登记 69 (2020)准字 2025.9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科技有限公司 证 7671 号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四川省肥料登记 川农肥 70 2025.9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科技有限公司 证 (2020)准字 9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授权单位 7672 号 川农肥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 四川省肥料登记 71 (2020)准字 2025.9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科技有限公司 证 7673 号 京卫放证字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和 72 放射诊疗许可证 (2015)第 - 肠医院 计划生育委员会 0800388 号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 京环辐证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 73 辐射安全许可证 2024.10.16 肠医院有限公司 [F0566] 境局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 城镇污水排入排 城排 2019 字 74 2024.7.24 北京市水务局 肠医院有限公司 水管网许可证 第 1073 号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 医疗机构执业许 05885253X140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 75 2024.4.29 院 可证 20216A2212 会 江西禾氏美康药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 76 药品 GMP 证书 jx20190017 2024.4.23 有限公司 局 2021.6.5 江西禾氏美康药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 77 药品生产许可证 赣 20160139 (新证办理 有限公司 局 中)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 互联网药品信息 (赣)-经营性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 78 2025.8.30 份有限公司 服务资格证书 -2015-0008 局 卫放证字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 79 放射诊疗许可证 (2017)第 - 结合肛肠医院 批局 0023 号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 武昌行审水证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 80 结合肛肠医院有限 卫生许可证 字[2019]第 2023.4.14 批局 公司 0011 号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 武汉市污染物排 914201066823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 81 结合肛肠医院有限 2023.7.2 放许可证 334504001U 批局 公司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 鄂环辐证 82 结合肛肠医院有限 辐射安全许可证 2024.1.9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A0150] 公司 武汉马应龙综合门 698335610420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 83 医疗机构许可证 2022.6.2 诊部 11117D1102 批局 湖北康途维健康药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 84 药品经营许可证 鄂 BA7220001 2026.2.1 房连锁有限公司 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湖北康途维健康药 JY1420119011 85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6.4.13 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 房连锁有限公司 5629 审批局 鄂汉食药监械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湖北康途维健康药 第二类医疗器械 86 经营备 - 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 房连锁有限公司 经营备案凭证 20210650 号 审批局 3、房地产业主要经营资质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授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房开字(2017)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 1 中国宝安 定期延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 188 号 源委员会 9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授权单位 资质证书 万宁宝安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8]万建房开证 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 2 2021.12.22 开发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 字第 0016 号 产管理局 海南荣域投资有 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8]定建房开证 定安县住房和城市建 3 2021.12.5 限公司 资质证书 四字第 00003 号 设 深圳市恒基物业 物业服务企业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4 建物企[2003]041 号 长期 管理有限公司 质证书 和城乡建设部 湖北红莲湖旅游 房地产开发企业 鄂房开 2020.12.18(新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 5 度假区开发有限 资质证书 [2014]G30003 号 证更换办理中) 设厅 公司 山东宝安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 6 064556 2021.9.30 开发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 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市丹晟恒丰 深房开字(2016)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 7 房地产开发企业 定期延续 投资有限公司 885 号 源委员会 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天津宝安房地产 津建房证[2010]第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 8 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4.2.5 开发有限公司 S1690 号 设委员会 资质证书 惠州市华富投资 房地产开发企业 粤(惠)房开证字 2021.12.31(新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9 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证书 第 5200270 号 证更换办理中) 设局 广东吉兆湾万城 房地产开发企业 粤(湛吴)房开证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 10 旅游发展有限公 2022.5.13 暂定资质证书 字第 1553548 号 设局 司 海建房开暂字 海南金诚信实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 11 [20192020]第 2021.6.1 投资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证书 设局 120119 号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 新疆宝安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 新房资[2020] 2021.7.8(新证 12 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证书 065280052 更换办理中) 局 4、其他主要经营资质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到期时间 授权单位 深圳市宝利通小 深府金小[2014]99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 1 金融办批文 长期 额贷款有限公司 号 发展服务办公室 集安市古马岭金 取水(吉集资)字 2 取水许可证 2022.12.3 集安市水利局 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7]第 00075 号 集安市古马岭金 C220000200905413 3 采矿许可证 2024.10.1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矿有限责任公司 0016318 集安市古马岭金 (吉)FM 安许证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2.6.9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矿有限责任公司 字[2019]DXY0052 (六)房地产业务自查情况 1、房地产业务自查范围 9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拟建项目 1 个、在建项目 4 个,近三年及一期完工项目 9 个,具体情况如下: (1)拟建项目 序号 开发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区域 备注 部 分 拟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省儋州 1 儋州宝安山水龙城 建、部分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 市 完工 注: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正处于对 外转让中,目前已转让完毕。 (2)在建项目 序号 开发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区域 备注 1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口江东豪庭 海南省海口市 在建 山东宝安江南城 2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威海市文登区 部分完工、部分在建 三期 红莲湖商住服务 3 湖北红莲湖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鄂州市华容区 部分完工、部分在建 中心 4 广东吉兆湾万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吴川宝安吉兆湾 广东省吴川市 在建 (3)完工项目 序号 开发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区域 备注 1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宝安江南城二期 威海市南海新区 完工 部分完工、 2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宝安江南城三期 威海市南海新区 部分在建 3 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宝安江南城二期高层 天津市西青区 完工 湖北红莲湖度假区开发有限公 4 红莲湖果岭壹号 鄂州市华容区 完工 司 湖北红莲湖度假区开发有限公 部分完工、 5 红莲湖商住服务中心 鄂州市华容区 司 部分在建 6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新彩苑 深圳市龙华新区 完工 7 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宝安兴隆椰林湾 海南省万宁市 完工 8 惠州市华富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宝翠公馆 惠州市惠阳区 完工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部分拟建、 9 公司 儋州宝安山水龙城 海南省儋州市 部分完工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 2、自查情况 9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经自查,本公司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用地不存在因闲置土地而被征收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 的情形,不存在因闲置土地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 案)调查的情形。 经自查,本公司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在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并用 于相关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存在未进行房地产开发即对外转让土地使用权之行 为,不存在相关法规所界定之炒地违法违规行为,未收到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就炒地行为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调查通知书》,不存在因炒地行为 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按规定 如期对外销售,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定价并销售,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所界定之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行为,不存在因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被房产管 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本方”)作出书面承诺: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对其及下属子公司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中是否存在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 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事项进行了自 查;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 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 形,给发行人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 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本方承诺发行人提供给债 券主承销商、律师的与上述房地产业务相关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七)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 9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进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套的制度规划和设 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投资管理 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一)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并据此开展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 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包括:所 属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集团的有关要求,以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 式和编报规范,向集团金融部报送财务预算报告;对所属子公司财务预算编 制、报告及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和引导所属子公司切实建立以预算目 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近年来,发行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的资金日常管理权,监事 会具有对公司财务检查监督权。财务总监或其他分管财务工作的公司领导是发 行人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统筹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财务 部门对发行人的经济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对经济事项负有事前、事中和 事后监督管理的职责。财务部门应当参与经济合同的签定、筹资投资方案的制 定等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提供事前财务筹划,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财 务部门对经济事项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与事后评价的财务管理工作。集团计 划财务部是集团财务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所属公司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既接 受所属公司领导,同时接受集团计划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检查,所 属公司财务机构负责管理其全资、控股公司和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部 9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门负责人在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及本公司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 所属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检查、财务监督工作,完成上级公司及 公司领导交办的相关业务。所属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接受集团金融部的业务指 导和监督、检查。近年来,发行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三)投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投资计划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明确投资决策权限与投资管 理责任,强化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提高投资决策质量,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战略目标实现,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投资管理制 度,具体包括:投资管理制度总则、投资决策权限、投资决策程序、投资调研 考察工作流程、投资计划管理、投资实施与管理、投资后评价、投资的中止与 退出、责任与奖惩、投资管理流程等。近年来,发行人投资活动的管理严格按 照相关制度执行。 (四)融资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依据适度负债原则,注重资金收支的计划 性、筹资投资的效益性、资金筹集的合法性,规范资金的筹集和支出管理,防 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有效控制财务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发展战略和 资产负债状况选择适当的资金筹集方案。发行人的资金筹集方案按公司章程规 定的权限报管理层、董事局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由金融部等部门参与执行。近 年来,发行人融资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五)担保制度 发行人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局关于 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在 确定审批权限时,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对外担保累计计 算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局应认真审议分 9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 定。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 为董事局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 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公司独立 董事应在董事局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董事局和 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 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 效,注意担保的时效期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经董事局或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局和监事会报告。公司应指派专人 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 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 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局报告,如 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 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局。董事局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 度。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 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公司担 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 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公司控股 子公司应在其董事局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近年来,发行人担保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六)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详见第五节“七、(三)关联交易制度”。近年来,发 行人关联交易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七)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并制定了多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 的安全、有序。发行人多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0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八)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已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应信息披 露。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等相关情况,发行人将严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处以责令整改的情况: 深圳证监局自 2017 年 9 月起对公司进行上市公司“双随机”现场检查,对 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进行了详尽和 全面的检查。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0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责令公司对“双随机”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决定书 的主要内容如下: 检查发现,1、公司对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马岭 金矿”)摊销计提、资产减值测试不规范:公司在 2016 年开始对古马岭金矿采 矿权按照 10 年进行直线摊销,摊销期超出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剩余有效年 限;公司在对古马岭金矿进行减值测试时,未考虑使用超采产能和预测选矿回 收率的合理性。2、对其他应收款——鹏远新材、潘多军的坏账准备计提不充 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账上列示的“其他应收款-潘多军”、 “其他应收款-鹏远新材”两笔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均超过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 “单项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单项金额重大,且潘多军和鹏远新材多次违约, 上述两笔其他应收款存在明显减值迹象,但公司在 2016 年年末仍将上述两笔其 他应收款作为正常信用风险组合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与公司会计政策不 符,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此外,检查还发现公司在金融资产核算、无形资产初始确认、销售费用摊销等 10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部分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问题。上述问题导致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符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就上述事项,公司进行了整改,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 书面整改报告。发行人被处以责令整改的事项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行为,发行人的上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发行人已整改完毕,该责令整改事项不会构成本次发 行的障碍。 10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的 财务报表均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 息。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 表为准。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 和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众环审字(2019)012198 号、众环审字(2020)011486 号和众环审字(2021)0100828 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机构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 1-3 月的财务会 计信息未经审计。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除下列事项外,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无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差错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 应收账款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 其他应收款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了《企业会 准 则 衔接 规 定, 公司 无需 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2018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 信用减值损失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 资产减值损失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董事局批 2020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 年初未分配利润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准、监事 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会审议 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 其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四项会计准则,并要求境内上 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交易性金融资产 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 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述会计准则。 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益的金融资产 响。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 董事局批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10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准、监事 款 当期及以前财务报告的资产总 业 财 务 报 表 格 式 的 通 知 》( 财 会 会审议 其他应收款 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 [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固定资产 润产生影响。 格式进行了修订。 在建工程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款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相 其他应付款 应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 长期应付款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 研发费用、管理费 相应调整。 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 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 〔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 董事局批 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准、监事 合同负债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会审议 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前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 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准则。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 董事局同意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 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了《企业会 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方 董事局批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并要 使用权资产、租赁 法 2,并采用简化处理,即: 准、监事 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负债 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 会审议 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 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 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最近三年及 一期发行人报告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1-3 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 年 1-3 月,因新设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 1 家,为江苏贝特瑞纳米科 10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技有限公司;因处置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 4 家,分别为宁波拜特测 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拜特斯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拜特新能源有 限公司、海南儋州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二)2020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 年,因收购、新设、分立等原因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 17 家,分别 为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深瑞墨烯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西安创正 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康途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立得大药房连锁(湖 北)有限公司、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宁波拜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安之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广州宝顺商 业服务有限公司、鸡西市贝特瑞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 司、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康途维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马应龙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西安市新城区爱心护理院、武汉市青山区马应龙 健康家养老服务中心。因处置股权、清算等原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 12 家,分别为宁波马应龙医院有限公司、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宝安房地产有限公司、新疆宝安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天门宝安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屏山金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优微道电气 有限公司、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额敏绿金禾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2019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 年度,公司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 家,分 别为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和 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公司通过新设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8 家,分别为湖北洪龙 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 汉马研康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马研康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马仁堂技术有限公 司、惠州市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IPE MEDICAL LIMITED。 10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9 年度,因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5 家,分别为武汉马应龙 达安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湖北省鼎足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贝氏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因转让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 家,分别为新疆宝 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益药益家电商有限公司、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三)2018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 年度,因新设成立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6 家,分别为江西宝航新 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先进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苏州多思达连接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天津宝顺置 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因股权收购及增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 家,分别为上海 启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宝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华富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因处置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6 家,分别为威海恒 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武汉永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永力睿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永力睿远科技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因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 家,分别为武汉迈迪医 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黑龙江宝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拜能特斯商贸 有限公司、广东药博园开发有限公司。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10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年 1-3 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2,650.01 673,943.31 549,292.45 471,084.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2,997.42 105,891.16 57,666.11 - 衍生金融资产 - 235.6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52,712.39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0,421.55 29,827.33 36,250.79 75,161.24 应收账款 207,969.27 197,609.19 193,269.34 285,501.57 应收款项融资 43,856.76 39,519.83 40,966.33 - 预付款项 23,877.70 17,252.42 17,080.39 22,486.87 其他应收款 87,999.18 94,624.39 86,784.36 81,607.60 其中:应收利息 0.68 0.66 294.53 366.18 应收股利 494.86 494.86 494.86 - 存货 897,172.93 853,410.08 914,761.24 955,973.07 持有待售资产 18,226.73 37,115.94 479.97 5,425.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79,703.39 67,351.06 73,013.76 63,549.95 流动资产合计 2,114,874.95 2,116,780.36 1,969,564.72 2,013,501.7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9,652.95 37,576.18 38,832.99 23,773.39 债权投资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34,225.07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20,444.48 121,070.17 132,523.97 103,106.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3,565.83 32,324.22 42,817.85 - 投资性房地产 73,052.08 73,694.50 52,618.19 25,619.58 固定资产 461,127.28 459,972.15 466,330.32 418,410.80 1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在建工程 95,378.28 77,553.26 73,417.96 118,177.09 使用权资产 27,958.78 - - - 无形资产 109,625.89 108,091.22 109,831.46 109,698.73 开发支出 2,913.90 2,817.13 2,499.86 2,411.69 商誉 46,109.51 46,109.51 46,421.69 50,516.66 长期待摊费用 15,967.72 15,640.78 17,391.11 18,638.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397.95 42,798.93 53,564.09 51,211.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188.20 51,233.15 15,166.34 15,689.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8,382.85 1,068,881.21 1,051,415.84 971,478.32 资产总计 3,223,257.79 3,185,661.56 3,020,980.56 2,984,980.11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2,765.88 376,940.74 388,486.89 494,771.68 交易性金融负债 194.00 194.00 - - 衍生金融负债 9.80 - - - 应付票据 77,720.64 58,705.03 32,126.51 23,857.41 应付账款 268,007.24 231,685.18 228,649.97 250,171.94 预收款项 227.44 143.30 104,648.01 196,550.66 合同负债 102,220.35 121,695.63 - - 应付职工薪酬 18,452.67 19,115.28 13,930.74 10,823.70 应交税费 44,215.64 54,651.34 117,693.98 93,692.95 其他应付款 98,196.34 85,930.96 76,183.18 152,755.94 其中:应付利息 - - 1,477.08 11,308.64 应付股利 - 111.41 95.26 86.44 持有待售负债 308.83 367.4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7,041.14 191,976.47 258,661.04 63,074.87 其他流动负债 8,776.44 14,036.26 10,475.48 13.02 流动负债合计 1,198,136.40 1,155,441.66 1,230,855.81 1,285,712.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548.85 154,357.49 167,355.26 169,824.00 应付债券 252,908.70 352,591.72 352,254.91 357,787.99 租赁负债 23,126.41 - - - 长期应付款 62,114.43 64,085.35 63,416.88 63,295.5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10.65 220.80 191.57 113.86 10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预计负债 1,006.58 988.30 991.50 1,272.45 递延收益 44,486.59 46,907.27 55,672.84 44,047.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9,478.02 11,902.71 9,834.32 9,060.27 其他非流动负债 74,677.06 74,623.31 69,648.43 8,811.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7,557.30 705,676.96 719,365.72 654,213.25 负债合计 1,865,693.70 1,861,118.62 1,950,221.53 1,939,925.41 股东权益: 股本 257,921.40 257,921.40 257,921.40 214,934.50 资本公积 120,761.40 123,255.21 42,488.94 82,560.73 其他综合收益 -1,658.31 -1,376.95 773.59 5,162.75 专项储备 484.02 578.24 516.64 838.47 盈余公积 30,941.20 30,941.20 27,787.13 26,006.34 未分配利润 299,894.24 280,867.22 224,011.63 197,555.4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08,343.95 692,186.31 553,499.34 527,058.17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649,220.14 632,356.63 517,259.70 517,996.53 股东权益合计 1,357,564.10 1,324,542.94 1,070,759.03 1,045,054.7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223,257.79 3,185,661.56 3,020,980.56 2,984,980.1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71,502.42 1,066,351.28 1,200,437.92 1,176,807.55 其中:营业收入 370,103.81 1,059,385.08 1,194,872.72 1,171,554.71 利息收入 1,398.61 6,966.20 5,565.20 5,252.84 二、营业总成本 330,584.16 1,011,526.69 1,092,582.07 1,044,396.69 其中:营业成本 249,181.72 698,036.02 775,366.02 738,116.6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90.66 1,264.19 1,157.84 673.59 税金及附加 4,098.93 18,877.26 38,438.40 41,955.83 销售费用 33,220.26 117,919.76 116,345.86 108,722.18 管理费用 20,362.60 80,854.99 72,512.73 73,383.68 研发费用 13,757.82 43,582.58 40,078.87 37,086.27 财务费用 9,672.17 50,991.90 48,682.36 44,458.49 其中:利息费用 12,187.42 55,185.98 54,524.47 47,418.52 利息收入 2,642.68 9,772.41 8,361.83 3,468.21 1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加:其他收益 2,774.91 19,150.14 16,806.95 9,737.57 投资收益(损失以“-” 16,464.50 54,844.07 12,776.14 46,420.93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920.27 -738.70 -849.65 379.11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 -907.76 - - 产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5,100.45 51,029.41 25,781.64 -51,695.79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04.86 -14,353.06 -25,231.68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6.71 -25,610.88 -23,386.36 -30,472.18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8.50 765.24 198.49 853.19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44,840.57 140,649.51 114,801.03 107,254.58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88.74 4,192.47 2,888.26 2,889.93 减:营业外支出 832.30 2,541.75 1,260.27 6,655.8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44,597.01 142,300.23 116,429.02 103,488.65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9,216.05 35,521.37 45,243.37 36,981.6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35,380.95 106,778.86 71,185.65 66,507.05 “-”号填列)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净亏损以“-”号 19,027.03 66,176.14 30,113.63 21,378.06 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 16,353.93 40,602.72 41,072.02 45,129.00 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584.59 -2,786.94 -7,773.93 10,803.24 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281.36 -2,150.54 -3,925.32 6,155.81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303.23 -636.40 -3,848.61 4,647.44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4,796.36 103,991.93 63,411.72 77,310.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18,745.67 64,025.60 26,188.31 27,533.86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16,050.69 39,966.32 37,223.41 49,776.43 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11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 275,527.22 946,943.33 1,047,558.81 976,391.04 收到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 收 8,561.91 - - 2,777.06 回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 及 1,067.58 7,384.16 5,899.00 5,592.07 佣金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19.94 12,264.80 9,049.30 3,663.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 32,180.45 40,004.35 44,117.20 103,618.97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 322,757.10 1,006,596.63 1,106,624.31 1,092,042.67 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 192,546.26 499,797.08 548,246.70 481,461.89 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 增 - 2,363.18 17,202.14 - 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 及 291.16 1,323.95 1,217.05 691.69 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 42,885.42 147,272.80 146,726.79 132,867.36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479.75 139,287.78 96,196.30 84,069.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动 33,523.20 151,037.63 163,262.57 120,668.22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 298,725.79 941,082.42 972,851.56 819,758.47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 24,031.32 65,514.22 133,772.76 272,284.20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9,375.74 866,378.39 294,520.50 550,090.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的 61.21 954.00 741.19 621.91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 94.12 2,326.08 2,773.72 1,282.54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 15,727.22 54,667.66 8,790.04 69,647.63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动 12,861.22 10,586.92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 168,119.52 934,913.05 306,825.45 621,642.26 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 29,687.44 103,259.53 68,093.11 117,088.79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2,224.75 804,523.18 281,422.13 567,354.8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 - 4,668.87 4,930.11 796.78 额 11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动 575.00 - - 1,163.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 242,487.19 912,451.58 354,445.35 686,403.45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 -74,367.68 22,461.47 -47,619.90 -64,761.19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 169,217.34 15,182.50 5,927.00 其中:子公司吸收 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 500.00 169,217.34 15,182.50 5,927.00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6,438.38 605,020.42 702,088.32 723,953.3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动 - 2,000.00 34.83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 266,938.38 776,237.76 717,305.65 729,880.39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5,491.14 647,450.76 638,301.22 763,468.76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 14,921.78 89,221.84 89,692.04 78,921.18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 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 614.12 11,442.78 28,837.14 13,976.02 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动 543.27 6,543.31 9,123.40 12,845.26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 330,956.19 743,215.90 737,116.65 855,235.21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 -64,017.82 33,021.86 -19,811.00 -125,354.82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1,535.91 -5,437.45 1,757.13 2,026.15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115,890.09 115,560.10 68,098.98 84,194.34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金 639,609.49 524,049.40 455,950.42 371,756.07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523,719.41 639,609.49 524,049.40 455,950.42 等价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的母公司利润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1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874.55 59,039.48 30,317.15 26,209.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864.31 56,005.69 21,082.3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21,837.07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87.57 87.57 71.96 11.20 其他应收款 849,842.30 848,415.11 929,819.14 843,299.04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260.00 260.00 260.00 - 存货 1,164.23 1,164.23 1,164.23 1,172.57 持有待售资产 12,700.00 27,100.00 - 2,025.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18.96 262.83 442.37 183.06 流动资产合计 964,851.91 992,074.90 982,897.19 894,737.1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6,964.41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336,238.07 339,109.44 339,825.49 336,254.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2,113.39 2,116.78 11,768.03 - 产 投资性房地产 3,517.07 3,555.93 3,135.99 517.42 固定资产 199.61 217.76 231.41 288.70 在建工程 - - - - 使用权资产 644.89 - - - 无形资产 21.76 1.85 12.37 24.32 开发支出 - - - - 11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455.14 519.00 747.02 1,047.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30.93 8,630.09 13,246.26 14,107.5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50.00 6,950.00 - 1,5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8,770.88 361,100.84 368,966.57 360,704.44 资产总计 1,323,622.79 1,353,175.74 1,351,863.76 1,255,441.54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64,900.00 321,026.31 311,900.00 336,5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53.68 53.68 53.68 455.18 预收款项 0.75 - 43.64 43.64 合同负债 41.56 41.56 - - 应付职工薪酬 3,596.22 3,621.37 889.30 814.90 应交税费 358.75 401.34 389.89 357.14 其他应付款 159,235.57 142,829.76 117,997.97 181,060.97 其中:应付利息 - - - 10,155.56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17,585.40 131,495.11 224,927.48 16,648.00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08 2.08 - - 流动负债合计 645,774.01 599,471.22 656,201.96 535,879.82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75,280.00 49,800.00 19,600.00 55,224.00 应付债券 252,908.70 352,591.72 352,254.91 357,787.99 租赁负债 529.45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5.31 2,628.83 809.90 - 11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其他非流动负债 61.74 61.7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9,265.20 405,082.29 372,664.80 413,011.99 负债合计 975,039.21 1,004,553.51 1,028,866.76 948,891.81 股东权益: 股本 257,921.40 257,921.40 257,921.40 214,934.50 资本公积 13,492.12 13,492.12 14,249.14 55,748.55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0,941.20 30,941.20 27,787.13 26,006.34 未分配利润 46,228.87 46,267.51 23,039.33 9,860.35 股东权益合计 348,583.59 348,622.24 322,997.00 306,549.7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1,323,622.79 1,353,175.74 1,351,863.76 1,255,441.54 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4.18 75.71 77.14 63.44 减:营业成本 38.85 105.73 78.70 26.86 税金及附加 24.13 149.09 38.39 85.85 销售费用 - - 0.30 1.40 管理费用 2,100.83 11,301.54 8,431.04 8,349.78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4,125.30 20,053.59 20,564.81 19,406.29 其中:利息费用 12,081.96 52,693.61 52,220.64 45,763.36 利息收入 7,958.43 33,210.58 32,869.74 26,929.31 加:其他收益 24.82 40.09 2.26 40.11 投资收益(损失以“- 12,705.69 41,035.63 40,448.21 49,034.95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 -74.59 -206.58 245.65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8,577.45 29,396.86 8,230.62 -25,445.01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61.13 -4.91 -2.18 -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 -1,522.15 -66.50 -7,713.13 以“-”号填列) 11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1.11 - 0.70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 -2,183.01 37,412.37 19,576.31 -11,889.13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596.96 - 44.77 减:营业外支出 - 33.55 - 0.03 三、利润总额(亏损 -2,183.01 37,975.78 19,576.31 -11,844.39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144.36 6,435.11 1,768.35 -1,996.38 四、净利润(净亏损 -38.65 31,540.68 17,807.96 -9,848.01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65 31,540.68 17,807.96 -9,848.01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5.54 102.43 97.95 93.06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2.58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43,403.51 182,991.75 38,744.53 107,682.64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419.05 183,246.76 38,842.48 107,775.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 0.81 330.52 160.39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633.31 6,777.72 6,434.40 4,813.94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79 148.40 35.21 129.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26,498.14 36,725.66 116,874.47 29,895.23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51.24 43,652.60 123,674.59 34,998.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267.80 139,594.17 -84,832.12 72,777.14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9,285.04 140,086.35 9,941.85 74,981.34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7,101.38 6,071.86 13,395.24 3,822.07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 - 1.77 - 6.10 现金净额 11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12,780.00 10,411.80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166.41 156,571.78 23,337.09 78,809.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 23.36 673.63 3,173.20 549.57 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5,281.06 159,381.69 13,125.52 56,709.7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47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304.42 160,055.32 16,298.71 57,729.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3,861.99 -3,483.55 7,038.37 21,080.20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29,500.00 475,526.31 534,600.00 426,5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500.00 475,526.31 534,600.00 426,5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75,500.00 517,324.00 412,048.00 471,04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10,294.74 64,665.38 44,966.86 49,304.37 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1,156.23 1,900.22 566.04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794.74 583,145.60 458,915.08 520,918.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6,294.74 -107,619.29 75,684.92 -94,418.41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0.02 - - 0.13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7,164.93 28,491.33 -2,108.82 -560.95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52,591.60 24,100.26 26,209.09 26,770.03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45,426.66 52,591.60 24,100.26 26,209.09 物余额 11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1 年 3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财务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77 1.83 1.60 1.57 速动比率(倍) 1.02 1.09 0.86 0.82 资产负债率(%) 57.88 58.42 64.56 64.99 利息保障倍数 3.73 2.98 2.53 2.45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3 5.42 5.01 4.78 存货周转率(次) 0.28 0.79 0.83 0.7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2 0.34 0.40 0.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09 0.25 0.52 1.27 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5 0.45 0.26 0.39 股) 合并 EBITDA(万元) 68,862.85 253,816.59 226,089.64 200,963.50 合并 EBITDA 全部债务比 6.20% 22.37% 18.86% 18.12% 合并 EBITDA 利息倍数 4.53 3.83 3.34 3.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12,231.55 -21,615.02 -5,229.78 22,730.04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1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 (12)EBITDA=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摊销包括无形资产摊销和长 期待摊销费用摊销,利息费用指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3)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 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5)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 率、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项目 会计期间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1 年 1-3 月 2.72% 0.0738 0.0738 归属于公司普通 2020 年 10.71% 0.2566 0.2566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 5.54% 0.1168 0.1168 2018 年 4.18% 0.0829 0.0829 2021 年 1-3 月 1.75% 0.0474 0.0474 扣除非经常性损 2020 年 -3.50% -0.0838 -0.0838 益后归属于普通 2019 年 -0.96% -0.0201 -0.0201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 4.45% 0.0881 0.0881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16,074.14 51,257.68 21,392.16 56,340.06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1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 - - - 23.70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2,818.08 19,581.97 17,275.96 10,336.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7.80 1,154.29 1,438.70 -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 - 199.23 0.49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33.33 -837.51 - -6,007.7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855.42 56,514.59 17,852.36 -61,162.31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 - 150.00 -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82.96 1,661.55 1,236.75 1,572.43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60.00 - 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85.56 22,453.11 9,793.45 1,995.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85.05 19,088.29 14,468.29 458.64 合计 6,795.48 87,791.16 35,343.41 -1,351.98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其资产负债结构、 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可持续性、未来发展目标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以合并报表口径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分析 12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2,650.01 17.46 673,943.31 21.16 549,292.45 18.18 471,084.00 15.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2,997.42 4.75 105,891.16 3.32 57,666.11 1.9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235.65 0.01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 - - 52,712.39 1.77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0,421.55 1.25 29,827.33 0.94 36,250.79 1.20 75,161.24 2.52 应收账款 207,969.27 6.45 197,609.19 6.20 193,269.34 6.40 285,501.57 9.56 应收款项融资 43,856.76 1.36 39,519.83 1.24 40,966.33 1.36 - 0.00 预付款项 23,877.70 0.74 17,252.42 0.54 17,080.39 0.57 22,486.87 0.75 其他应收款 87,999.18 2.73 94,624.39 2.97 86,784.36 2.87 81,607.60 2.73 其中:应收利息 0.68 0.00002 0.66 0.00002 294.53 0.01 366.18 0.01 应收股利 494.86 0.02 494.86 0.02 494.86 0.02 - 0.00 存货 897,172.93 27.83 853,410.08 26.79 914,761.24 30.28 955,973.07 32.03 持有待售资产 18,226.73 0.57 37,115.94 1.17 479.97 0.02 5,425.10 0.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9,703.39 2.47 67,351.06 2.11 73,013.76 2.42 63,549.95 2.13 流动资产合计 2,114,874.95 65.61 2,116,780.36 66.45 1,969,564.72 65.20 2,013,501.79 67.4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9,652.95 0.92 37,576.18 1.18 38,832.99 1.29 23,773.39 0.80 债权投资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34,225.07 1.15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20,444.48 3.74 121,070.17 3.80 132,523.97 4.39 103,106.28 3.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33,565.83 1.04 32,324.22 1.01 42,817.85 1.42 - - 产 投资性房地产 73,052.08 2.27 73,694.50 2.31 52,618.19 1.74 25,619.58 0.86 固定资产 461,127.28 14.31 459,972.15 14.44 466,330.32 15.44 418,410.80 14.02 12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在建工程 95,378.28 2.96 77,553.26 2.43 73,417.96 2.43 118,177.09 3.96 使用权资产 27,958.78 0.87 - - - - - - 无形资产 109,625.89 3.40 108,091.22 3.39 109,831.46 3.64 109,698.73 3.68 开发支出 2,913.90 0.09 2,817.13 0.09 2,499.86 0.08 2,411.69 0.08 商誉 46,109.51 1.43 46,109.51 1.45 46,421.69 1.54 50,516.66 1.69 长期待摊费用 15,967.72 0.50 15,640.78 0.49 17,391.11 0.58 18,638.13 0.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397.95 1.28 42,798.93 1.34 53,564.09 1.77 51,211.64 1.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188.20 1.59 51,233.15 1.61 15,166.34 0.50 15,689.26 0.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8,382.85 34.39 1,068,881.21 33.55 1,051,415.84 34.80 971,478.32 32.55 资产总计 3,223,257.79 100.00 3,185,661.56 100.00 3,020,980.56 100.00 2,984,980.1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2,984,980.11 万元、3,020,980.56 万元、 3,185,661.56 万元和 3,223,257.79 万元,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资产规模保持 稳定增长的态势。 从资产构成来看,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组成,其 中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2.03%、30.28%、26.79%和 27.83%,占比相对较 大;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组 成,其中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4.02%、15.44%、14.44%和 14.31%。 ① 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71,084.00 万元、549,292.45 万 元、673,943.31 万元和 562,650.0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5.78%、 18.18%、21.16%和 17.46%。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现金 424.65 376.90 356.05 1,219.83 银行存款 478,194.42 584,167.81 495,866.42 380,833.84 其他货币资金 84,030.94 89,398.60 53,069.97 89,030.33 合计 562,650.01 673,943.31 549,292.45 471,084.00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中,可随时使用的存于证券营 业部的未使用投资款等 11,515.69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支付宝保证金等 31,544.06 万元,定期存单等现金等价物 38,750.39 万元,银行 12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按揭保证金为 2,220.80 万元。 ②应收账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285,501.57 万 元 、 193,269.34 万元、197,609.19 万元和 207,969.2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56%、6.40%、6.20%和 6.45%,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37%、16.17%、 18.65% 和 56.19% 。 2019 年 末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较 2018 年 末 减 少 92,232.23 万元,降幅比例为 32.31%,主要在于 2019 年公司高新技术产业、生 物医药产业的主要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同时房地产业深圳新彩苑 项目应收按揭房款回款所致。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3,844.77 9.87 19,148.06 80.30 4,696.72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217,645.89 90.13 14,373.34 6.60 203,272.56 应收账款 合计 241,490.67 100.00 33,521.40 13.88 207,969.27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预期信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损失率 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 4,330.97 2,165.48 50.00 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3,173.75 3,173.75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48.86 3,048.86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2,761.60 2,761.6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领途汽车有限公司 2,148.65 1,718.92 80.00 存在坏账风险 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 1,592.52 318.50 20.00 存在坏账风险 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 1,476.58 1,476.5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湖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12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江锐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 1,294.74 517.89 40.00 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 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 449.93 449.93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司 湖北奥赛瑞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432.75 432.75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社区卫生 305.79 305.79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服务中心 北京乡村赛马场 300.00 300.0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吉林省高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295.22 295.22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领途汽车有限公司 253.24 202.59 80.00 存在坏账风险 山东神工电池新科技有限公司 229.69 229.69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无锡恩吉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205.12 205.12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杭州普拉格新能源汽车有限公 194.05 194.05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司 浙江泓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80.88 180.8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北京中福商贸公司 141.00 141.0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宁夏易捷庄园枸杞科技有限公 106.75 106.75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司 信阳福英纯电动汽车科技有限 97.00 97.0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 湖北方辉物业有限公司 90.00 90.0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 69.97 69.97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限公司 杭州普拉格新能源汽车有限公 67.07 67.07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司 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 65.53 65.53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限公司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64.82 64.82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 63.57 63.57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限公司 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 50.55 50.55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 44.80 44.8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苏州百越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40.78 40.7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浙江钱江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39.29 39.29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江苏嘉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2.84 32.84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北京富电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30.45 30.45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司 蔡志 30.20 30.2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29.12 29.12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山东宝雅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 25.05 25.05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 12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LeadLightingTechnologySdn.Bhd. 21.86 21.86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04 15.04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天津神鹿能源有限公司 14.18 14.1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江苏众鑫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6.80 6.8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4.90 4.9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深圳熙斯特新能源技术有限公 3.94 3.94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司 上海南电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91 3.91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贵航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 3.01 3.01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2.98 2.9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天津京达科技有限公司 2.64 2.64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苏州力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8 2.3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合计 23,844.77 19,148.06 80.30 上述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207,937.17 9,059.11 4.36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5,180.20 1,438.98 27.78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529.44 876.17 57.29 3 年以上 2,999.08 2,999.08 100.00 合计 217,645.89 14,373.34 6.60 在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报告期各期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 按账龄组合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总数的比重分别为 92.69%、91.93%、92.08%和 95.64%,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③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81,607.60 万元、86,784.36 万元、 94,624.39 万元和 87,999.18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2.73%、2.87%、 2.97%和 2.7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明细、回款安排及可回 收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截至目前 可回收性 期间 单位名称 账面净值 内容 号 回款情况 及回款安排 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 1 35,235.11 往来款 尚未收回 逐步回收中 有限公司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 后续转为土地 2 7,265.19 保证金 尚未收回 中心文登分中心 款 按项目进度逐 深圳市盈富恒商业管 3 4,953.64 往来款 尚未收回 步转为项目拆 理有限公司 迁补偿款 2021.3.31 按项目进度逐 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 4 4,500.00 保证金 尚未收回 步转为项目拆 合作公司 迁补偿款 尚未到还款 吴川市中基置业发展 5 3,000.00 往来款 尚未收回 期,到期后按 有限公司 协议条款还款 合计 54,953.94 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 1 35,410.01 往来款 尚未收回 逐步回收中 有限公司 按项目进度逐 深圳市盈富恒商业管 2 4,953.64 往来款 尚未收回 步转为项目拆 理有限公司 迁补偿款 按项目进度逐 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 2020.12.31 3 4,500.00 保证金 尚未收回 步转为项目拆 合作公司 迁补偿款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 后续转为土地 4 4,000.00 保证金 尚未收回 中心文登分中心 款 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 5 3,727.09 往来款 已收回 技有限公司 合计 52,590.74 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 1 35,684.19 往来款 尚未收回 逐步回收中 有限公司 后续转为土地 2 威海南海新区财政局 12,338.69 保证金 尚未收回 款 项目合作款, 深圳市盈富恒商业管 待项目达到合 3 4,953.64 往来款 尚未收回 理有限公司 同条款约定后 2019.12.31 进行结算 按项目进度逐 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 4 4,500.00 保证金 尚未收回 步转为项目拆 合作公司 迁补偿款 尚未到还款 吴川市中基置业发展 5 4,500.00 往来款 尚未收回 期,到期后按 有限公司 协议条款还款 合计 61,976.52 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 1 37,053.66 往来款 尚未收回 逐步回收中 有限公司 2018.12.31 后续转为土地 2 威海南海新区财政局 8,000.50 土地定金 尚未收回 款 12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特瑞森投资有 3 4,835.18 项目往来款 已收回 限公司 尚未到还款 吴川市中基置业发展 4 4,500.00 项目合作款 尚未收回 期,到期后按 有限公司 协议条款还款 按项目进度逐 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 5 4,500.00 项目保证金 尚未收回 步转为项目拆 合作公司 迁补偿款 合计 58,889.34 A、其他应收款—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 日,公司子公司宝安控股与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宝安控股以人民币 13.20 亿元收购该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 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的股权。收购完成前,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存在对该公司的经营性应收款,收购完成后,该笔款项尚未全部收 回,截至目前该笔款项正逐步收回。 B、其他应收款—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登分中心 2018 年 5 月,公司子公司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威海市南 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开发合作协议,开发沿海地块项目,该笔款项为山东宝 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协议条款向威海南海新区财政局支付的定金,该定 金后续将转为土地价款。 C、其他应收款—深圳市盈富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盈富恒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天俊工业园旧改项目合 作框架协议》,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盈富恒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支付项目定金 4,900 万元,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前期拓展,该定金在完成该 项目立项和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后将转为该项目前期拓展费用。另外,中国 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前存在对深圳 市盈富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应收款 53.64 万元,截至目前该笔款项正 逐步收回。 D、其他应收款—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 12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该笔其他应收款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深圳市 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支付的旧改项目保证金,该旧改项目为深圳市龙岗区横 岗街道茂盛片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该笔款项将按项目开发进度逐步转 为项目拆迁补偿款。 E、其他应收款—吴川市中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公司子公司宝安控股与吴川市中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 吉兆湾万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权承包协议,就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进 行合作,该笔其他应收款为宝安控股支付的项目合作款。 报告期各期末,除上述前五名其他应收款之外,其余的其他应收款内容主 要为业务往来款、保证金、业务备用金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款项。 ④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55,973.07 万元、914,761.24 万 元、853,410.08 万元和 897,172.9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2.03%、 30.28%、26.79%和 27.83%。公司存货余额及占比较高,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成本 及开发产品余额较大。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存货总额比重 物资采购 72.64 - 72.64 0.01% 原材料 58,195.80 3,944.03 54,251.76 6.05% 包装物 2,851.48 45.77 2,805.71 0.31% 低值易耗品 7,086.44 3,190.93 3,895.52 0.43% 在产品 42,034.21 1,649.13 40,385.08 4.50% 自制半成品 13,812.75 196.94 13,615.81 1.52% 库存商品 71,136.40 7,086.77 64,049.63 7.14% 发出商品 58,833.54 2,261.94 56,571.61 6.31% 委托加工物资 32,015.14 - 32,015.14 3.57% 开发成本 447,849.16 1,284.95 446,564.22 49.77% 开发产品 177,300.40 3,874.04 173,426.35 19.33% 消耗性生物资产 10,086.86 567.40 9,519.46 1.06% 12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合计 921,274.81 24,101.88 897,172.93 100.00%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存货中的房地产开发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21.3.31 项目 增加 减少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新世纪宝安花园 5.20 - - 5.20 一、二期 江南村 10.09 - - 10.09 半山墅 8,238.28 - - 8,238.28 仁海墅 70 号 2,101.06 - - 2,101.06 月湖项目 6,418.40 - - 6,418.40 红莲湖果岭一号 11,387.84 88.00 - 11,475.84 景园项目 877.72 - - 877.72 华浩源 1-3 期 286.51 - - 286.51 宝安江南城 1-3 期 1,041.12 - - 1,041.12 碧海名园车位 637.48 - - 637.48 世纪春城车位 3,153.39 - - 3,153.39 宝安椰林湾 4,047.84 - 457.90 3,589.94 宝安.江南城一期 5,910.14 38.90 1,737.98 4,211.06 宝安.江南城二期 1,093.14 - 209.33 883.81 宝安江南城三期 A 385.93 58.13 58.13 385.93 宝安江南城三期 B 206.04 - 40.32 165.72 宝安江南城三期 D 73.38 - -12.04 85.43 宝安江南城三期 E - 23,899.28 19,617.18 4,282.10 宝安.江南城一期别 12,857.28 - 857.35 11,999.93 墅 宝安.江南城一期高 4,389.50 - 17.56 4,371.94 层 宝安.江南城二期别 37,437.49 - - 37,437.49 墅 宝安.江南城二期高 8,774.38 - 3,537.17 5,237.20 层 宝安公园家 2,031.61 - - 2,031.61 宝安.江南城一期 35,025.27 13.68 1,084.64 33,954.30 深圳龙华新彩苑 20,760.63 264.93 709.79 20,315.77 山水龙城一期 A 区 18,210.39 - 4,107.30 14,103.09 合计 185,360.10 24,362.92 32,422.62 177,300.40 12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中国宝安存货中的房地产开发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账面余额 2021.3.31 账面余额 儋州花果山项目 14,743.71 15,005.51 宝安.江南城项目 53,112.18 29,897.59 商住服务中心 12,575.59 12,842.37 果岭壹号 2 号楼精装修工程 1,075.80 1,540.39 怡园二期 882.30 882.30 半山墅更新改造工程 4,263.58 4,219.96 红塘项目扩宽道路建设 403.06 403.06 劳村社区三旧改造项目 511.78 527.67 宝安.滨江新城 118.00 118.00 八门湾 6.29 6.29 宝安江东豪庭 10,059.86 10,101.43 横岗茂盛城市更新项目 328,018.62 335,510.46 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314.43 1,314.43 布吉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970.97 1,970.97 宝安吉兆湾 14,939.25 15,952.40 龙岗惠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6,545.43 8,606.32 宝翠公馆 8,616.77 8,950.02 合计 459,157.62 447,849.16 A、按地区划分的房地产存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相关的存货按地区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地区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线、二线城市 523,445.03 1,052.69 522,392.34 69.24% 三线、四线城市 235,380.29 3,273.66 232,106.63 30.76% 合计 758,825.32 4,326.35 754,498.97 1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线、二线城市 482,437.15 - 482,437.15 67.88% 三线、四线城市 230,051.90 1,793.64 228,258.27 32.12% 13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合计 712,489.05 1,793.64 710,695.42 10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线、二线城市 459,165.99 2,343.88 456,822.11 71.45% 三线、四线城市 185,351.73 2,815.11 182,536.62 28.55% 合计 644,517.72 5,158.99 639,358.73 100.00% 2021 年 3 月 31 日 一线、二线城市 463,859.72 2,343.88 461,515.84 74.44% 三线、四线城市 161,289.84 2,815.11 158,474.73 25.56% 合计 625,149.56 5,158.99 619,990.57 100.00% 注:一线、二线城市主要包括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所在地广东深圳地区、天津地区、湖 北武汉地区和海南的海口地区。三线、四线城市主要包括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所在地新疆库 尔勒地区、山东威海地区、广东惠州地区及湛江地区、除武汉之外的湖北地区和除海口之 外的海南地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4,326.35 万元、1,793.64 万元、5,158.99 万元和 5,158.99 万元;报告期各期,存 货跌价准备新增净额分别-55.18 万元、-2,532.71 万元、3,365.35 万元和 0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计提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a、2018 年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18 年发行人计提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 202.12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95.88 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 161.42 万元,合计 2018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发生 额为-55.18 万元。 2018 年,发行人根据不同楼栋及户型按照当地的销售价格及发行人的销售 税费率对该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其中新疆地区的库尔勒宝安江南城一期项目、 武汉地区的山水龙城三期及四期项目等房地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 本,因此发行人分别对该等项目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41.24 万元。 2018 年,山东威海地区的山东宝安江南城一期项目,因当地房地产市场销 售价格回升,发行人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95.88 万元。 2018 年,发行人因销售新疆地区的库尔勒宝安江南城一期项目、武汉地区 的山水龙城四期项目,相应核销存货跌价准备 161.42 万元。 13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b、2019 年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19 年发行人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14.45 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 2,518.26 万元,合计 2019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发生额为-2,532.71 万元。 2019 年,因山东宝安江南城项目销售价格回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14.45 万元;因山东宝安江南城项目、新疆库尔勒宝安江南城项目销售核销前期计提 的 2,532.71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c、2020 年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20 年发行人房地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376.33 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 171.63 万元,合计 2020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发生额为 2,204.70 万元。 2020 年,发行人根据不同楼栋及户型按照当地的销售价格及发行人的销售 税费率对该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对新疆地区的库尔勒宝安江南城、山东宝安江 南城以及武汉地区的山水龙城等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376.33 万元。因销售 核销新疆地区的库尔勒宝安江南城存货跌价 171.63 万元。 d、2021 年 1-3 月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发行人 2021 年 1-3 月不存在新增或核销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B、房地产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及存货去化速度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地产业务存货周转率与 WIND 房地产(399241.SZ)行 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行业平均值 0.04 0.28 0.26 0.26 发行人 0.05 0.10 0.21 0.2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房地产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20 次/年、0.21 次/年、0.10 次/年和 0.05 次/季度,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地产存货周转率呈波动下降趋势, 与同行业公司类似;2020 年,发行人房地产存货周转率相对其他年度较低,主 要系主要系新疆地产处置了未开发地块,减少存货 14,699.35 万元;完成儋州港 13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宝股权转让,14,685.31 万元存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儋州恒运、儋州恒通因已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存货 30,893.74 万元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房地产业务的存货去化速度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可供销售面积 179,331.17 249,723.13 318,994.37 435,062.24 当期实现销售面积 14,457.85 70989.57 106,632.74 214,587.32 去化速度 8.06% 28.43% 33.43% 49.32%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房 地 产 去 化 速 度 分 别 为 49.32% 、 33.43% 、 28.43% 和 8.06%。2019 年,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周期性影响,房地产去化速度相对较低;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房地产当期销售面积较低, 房地产去化速度降低。 未来房地产业将围绕“抓销售、促回笼、抢进度”的思路,针对存量项 目,把握市场机遇,提升销售能力,加快去库存,加速资金回笼,盘活资产; 针对在建项目、新项目严抓工程进度,缩短开发周期,尽早实现销售和资金回 笼,加快周转速度。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收入规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5.89%、21.97%、10.86 和 12.11%,房地产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 ⑤ 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中国宝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106.28 万 元、132,523.97 万元、121,070.17 万元 和 120,444.4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 别为 3.45%、4.39%、3.80%和 3.74%。报告期各期末,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变动 相对较小。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青岛洛唯新材料有限公司 829.01 - 829.01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344.13 - 344.13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488.22 1,239.63 13,248.58 13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西安易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8,597.31 - 8,597.31 鸡西哈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682.30 - 682.30 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2,243.36 - 2,243.36 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950.00 - 1,950.00 常州瑞德丰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2,924.50 - 2,924.50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66.64 - 5,166.64 厦门意行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358.39 - 2,358.39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52,216.08 - 52,216.08 广州魔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65.00 265.00 - 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434.44 1,434.44 -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833.01 - 2,833.01 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155.16 - 155.16 深圳市康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79.43 215.09 164.34 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 866.92 765.37 101.55 深圳市馨园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6.51 506.51 - 广州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98.92 - 4,098.92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2,708.81 - 2,708.81 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 200.13 - 200.13 深圳学泰科技有限公司 686.62 630.62 56.00 深圳市光远科技有限公司 2,324.75 - 2,324.75 南京星遥科技有限公司 356.44 - 356.44 深圳市游视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 1,876.22 1,876.22 - 百乐润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 - 百链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0.16 - 60.16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66.50 66.50 - 合伙) 深圳亿起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65.06 1,522.15 42.90 湖北维达健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 - 武汉同道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 254.62 - 254.62 伙) 南京济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31.01 465.19 65.83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宁波马应龙医院有限公司 650.51 - 650.51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5,674.24 - 15,674.24 13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金錋贵材科技有限公司 3,507.92 3,507.92 - 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622.95 3,622.95 - 筠连众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5.31 8.51 36.80 四川酵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 100.00 合计 136,570.58 16,126.10 120,444.48 ⑥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建筑物 244,721.17 53.07 249,192.70 54.18 265,615.97 56.96 243,225.94 58.13 机器设备 197,508.62 42.83 194,801.32 42.35 188,213.27 40.36 163,305.32 39.03 运输工具 3,084.35 0.67 3,020.96 0.66 2,772.27 0.59 2,913.23 0.70 电子设备 7,385.11 1.60 6,848.99 1.49 4,399.16 0.94 3,624.02 0.87 其他设备 8,428.03 1.83 6,108.18 1.32 5,329.65 1.14 5,342.29 1.28 合计 461,127.28 100.00 459,972.15 100.00 466,330.32 100.00 418,410.8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18,410.80 万元、466,330.32 万元、459,972.15 万元和 461,127.28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14.02%、 15.44%、14.44%和 14.31%。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为主。 ⑦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面原值 95,486.26 77,878.93 74,328.95 118,502.77 减值准备 325.67 325.67 910.98 325.68 账面净值 95,160.58 77,553.26 73,417.96 118,177.09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账面净值较上年末减少 44,759.13 万元,主要 系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工程完工 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账面净值较上年末变化较 13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小;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建工程账面净值较上年末增长 17,607.32 万元,主要 是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较多所致。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在建工程总额的比例 贝特瑞江苏生产厂区建设工程 28,506.30 29.96% 贝特瑞坪山新材料科技园工程 23,921.67 25.14% 贝特瑞总部及新能源研究院建设工程 11,752.52 12.35% 贝特瑞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8,799.76 9.25% 贝特瑞惠州园区建设及配套工程二期 5,556.12 5.84% 马应龙医院等更改工程 4,194.54 4.41% 其他零星工程 3,025.53 3.16% 古马岭探矿工程 2,767.48 2.91% 贝特瑞其他零星工程 2,423.08 2.55% 古马岭选矿厂建设及配套工程 1,519.59 1.60% 贝特瑞鸡西园区建设及配套工程 1,472.82 1.55% 国际精密厂房工程 1,142.57 1.20% 大地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78.61 0.08% 合计 95,160.58 100.00% 注:其他零星工程主要为江西宝安的厂房建设项目等。 ⑧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管理软件 2,201.66 1,448.40 872.21 1,056.13 林权 1,158.70 1,167.16 1,201.00 1,234.83 商标权 17.11 18.14 26.82 35.50 土地使用权 85,345.53 83,964.07 87,682.53 88,542.96 专用技术 6,770.81 7,170.79 5,411.17 5,459.13 探采矿使用权 12,672.40 12,718.36 14,525.66 13,256.66 药品经营权 - 3.86 3.86 3.86 13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其他 1,459.69 1,600.44 108.21 109.66 合计 109,625.89 108,091.22 109,831.46 109,698.73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2,765.88 21.59 376,940.74 20.25 388,486.89 19.92 494,771.68 25.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94.00 0.01 194.00 0.01 - - - - 衍生金融负债 9.80 0.0005 - - - - - - 应付票据 77,720.64 4.17 58,705.03 3.15 32,126.51 1.65 23,857.41 1.23 应付账款 268,007.24 14.37 231,685.18 12.45 228,649.97 11.72 250,171.94 12.90 预收款项 227.44 0.01 143.30 0.01 104,648.01 5.37 196,550.66 10.13 合同负债 102,220.35 5.48 121,695.63 6.54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8,452.67 0.99 19,115.28 1.03 13,930.74 0.71 10,823.70 0.56 应交税费 44,215.64 2.37 54,651.34 2.94 117,693.98 6.03 93,692.95 4.83 其他应付款 98,196.34 5.26 85,930.96 4.62 76,183.18 3.91 152,755.94 7.87 其中:应付利息 - - - - 1,477.08 0.08 11,308.64 0.58 应付股利 - - 111.41 0.01 95.26 0.0049 86.44 0.0045 持有待售负债 308.83 0.02 367.47 0.02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177,041.14 9.49 191,976.47 10.32 258,661.04 13.26 63,074.87 3.25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8,776.44 0.47 14,036.26 0.75 10,475.48 0.54 13.02 0.0007 流动负债合计 1,198,136.40 64.22 1,155,441.66 62.08 1,230,855.81 63.11 1,285,712.16 66.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548.85 10.70 154,357.49 8.29 167,355.26 8.58 169,824.00 8.75 应付债券 252,908.70 13.56 352,591.72 18.95 352,254.91 18.06 357,787.99 18.44 租赁负债 23,126.41 1.24 - - - - - - 长期应付款 62,114.43 3.33 64,085.35 3.44 63,416.88 3.25 63,295.58 3.26 长期应付职工薪 210.65 0.01 220.80 0.01 191.57 0.01 113.86 0.01 酬 预计负债 1,006.58 0.05 988.30 0.05 991.50 0.05 1,272.45 0.07 递延收益 44,486.59 2.38 46,907.27 2.52 55,672.84 2.85 44,047.67 2.27 13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递延所得税负债 9,478.02 0.51 11,902.71 0.64 9,834.32 0.50 9,060.27 0.47 其他非流动负债 74,677.06 4.00 74,623.31 4.01 69,648.43 3.57 8,811.43 0.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7,557.30 35.78 705,676.96 37.92 719,365.72 36.89 654,213.25 33.72 负债合计 1,865,693.70 100.00 1,861,118.62 100.00 1,950,221.53 100.00 1,939,925.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1,939,925.41 万元、1,950,221.53 万元、 1,861,118.62 万元和 1,865,693.70 万元,与公司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扩大经 营规模的情况相符。 从负债整体结构上看,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长 期借款、应付债券为公司报告期内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具体分析如下: ① 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94,771.68 万元、388,486.89 万元、 376,940.74 万元和 402,765.88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25.50%、19.92%、 20.25%和 21.59%。2019 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末有一定的下降, 主要是在于公司在 2019 年发行了 14 亿元中期票据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② 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50,171.94 万元、228,649.97 万 元、231,685.18 万元和 268,007.24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12.90%、 11.72%、12.45%和 14.37%。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原材料 款、工程款等,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占负债比例在 11%-15%之间波动。 ③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196,550.66 万元、 104,648.01 万元、121,838.93 万元和 102,447.79 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10.13%、5.37%、6.55%和 5.49%。预收款项包括预收货款和预售房款,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售房款 66,926.06 83,420.48 71,531.27 173,217.46 预收货款 32,807.73 36,579.08 33,116.74 23,333.20 13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预收物业管理费 2,486.56 1,696.06 - - 合计 102,220.35 121,695.63 104,648.01 196,550.66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预收款项变化主要系预售房款变化所致。 2019 年末,预收款项较 2018 年末减少 91,902.65 万元,其中预售房款较上 年末减少 101,686.19 万元,主要是天津宝安江南城二期项目因结转收入使得预 售房款减少 95,701.52 万元所致。 2020 年末,公司预售房款较 2019 年末增加 11,889.21 万元,主要是因为儋 州宝安山水龙城、山东威海江南城、惠州宝翠苑项目预收房款增加;公司预收 货款增加 50,303.74 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预收货款增加。 2021 年 3 月末,公司的预收货款较 2020 年末减少 16,494.42 万元,主要是 因为山东威海江南城项目结转收入。 ④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52,755.94 万元、76,183.18 万元、 85,930.96 万元和 98,196.34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7.87%、3.91%、 4.62%和 5.26%。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股利 - - 95.26 11,308.64 应付利息 - - 1,477.08 86.44 押金、保证金 15,512.95 14,012.02 18,445.02 70,000.81 待付款项 16,929.19 17,800.20 19,675.55 28,703.26 往来款 21,236.72 15,814.52 12,781.07 11,355.43 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7,482.46 7,482.46 7,492.83 7,547.85 质保金 397.83 644.85 187.58 4,660.20 其他 2,913.00 3,000.81 592.60 883.88 水电费 1,855.48 1,461.79 630.96 2,308.55 销售佣金 1,571.63 1,495.83 1,860.93 3,497.90 运费 4,135.34 1,701.62 1,101.68 1,280.45 预计费用 4,649.44 6,211.74 7,190.63 6,968.88 13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待付股权收购款 932.14 1,016.75 3,460.00 2,538.91 预收股权转让款 20,580.16 15,176.96 1,192.00 1,614.74 合计 98,196.34 85,819.55 76,183.18 152,755.94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待付款项、往来款、子公司限制性 股票回购义务等组成。其中,押金、保证金主要为对供应商、物业管理、物业 出租等产生的押金及保证金;待付款项主要为应付与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供应 商款项、应付土地补偿款、设备工程装修尾款等;往来款主要为子公司少数股 东增资款、项目合作款等;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是 2017 年深圳市贝特瑞 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就回购义务确 认的负债。 2019 年末,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76,572.76 万元,主要是在 于布吉旧改合作项目收到的证金 61,000.00 万元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3 月末,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较上期末变动幅度较小。 ⑤ 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69,824.00 万元、167,355.26 万元、 154,357.49 万元和 199,548.85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8.75%、8.58%、 8.29%和 10.70%。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的长期借款余额变化幅度较小; 2021 年 3 月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 45,191.36 万元,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及贝特 瑞等子公司因经营所需而新增长期借款。 ⑥ 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 357,787.99 万元、352,254.91 万元、 352,591.72 万元和 252,908.70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18.44%、18.06%、 18.95%和 13.56%。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的应付债券余额主要包括 2017 年 8 月发行的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及 2019 年 1 月、2019 年 4 月和 2020 年发行 的 25.40 亿元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 发行期限 债项评级 主体评级 票面利率 起息日期 发行规模 17 宝安 02 5年 AAA AA+ 6.08 2017-08-29 100,000.00 14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9 宝 安 集 3年 AA+ AA+ 7.00 2019-01-04 100,000.00 MTN001 19 宝 安 集 3年 AA+ AA+ 7.00 2019-04-30 54,000.00 MTN002 20 宝 安 集 3年 AA+ AA+ 6.50 2020-7-27 100,000.00 MTN002 2、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宝安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24,031.32 65,514.22 133,772.76 272,284.20 其中:现金流入量 322,757.10 1,006,596.63 1,106,624.31 1,092,042.67 现金流出量 298,725.79 941,082.42 972,851.56 819,758.47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74,367.68 22,461.47 -47,619.90 -64,761.19 其中:现金流入量 168,119.52 934,913.05 306,825.45 621,642.26 现金流出量 242,487.19 912,451.58 354,445.35 686,403.45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64,017.82 33,021.86 -19,811.00 -125,354.82 其中:现金流入量 266,938.38 776,237.76 717,305.65 729,880.39 现金流出量 330,956.19 743,215.90 737,116.65 855,235.21 现金净增加额 -115,890.09 115,560.10 68,098.98 84,194.3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9 年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为 133,772.76 万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138,511.44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2018 年度,公司的深圳新彩苑项目、海南万 宁宝安兴隆椰林湾项目、山东威海宝安江南城三期项目和天津宝安江南城项目 等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较好,回笼资金较多;公司与外部单位合作推进深圳市 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公司子公司 收到项目合作保证金 60,000 万元;公司将持有的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收回对应的往来款共计 24,006.17 万元。而 2019 年无相关事项发生,同 时 2019 年,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当期贷款业务规模较上 年同期有一定的扩张,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较 2018 年有一定的下降,回笼资金相应下降。 14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0 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65,514.22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133,772.76 万元减少 68,258.54 万元,主要是销售收入下降导致经营性流入减少以及支付了 较大金额的土地增值税、房地产项目结算工程款。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存在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67,354.89 万元、281,422.13 万元、804,523.18 万元和 212,224.75 万元,收回投 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550,090.18 万元、294,520.50 万元、866,378.39 万元和 139,375.74 万元。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报告期内公 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也相对较高。公司投资 活动现金流的波动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25,354.82 万元、- 19,811.00 万元、33,021.86 万元和-64,017.82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公 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到期借款及支付利息。 2018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主要是 2018 年度公司吸收投资 收到的现金相对较少,同时由于经营资金相对充足,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于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从而导致 2018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数。 2019 年,因公司经营情况较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金额相对较高,但 公司偿还借款和支付利息金额大于借款收到的现金,导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金额为负数;2020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 33,021.86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9,811.00 万元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 贝特瑞在精选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6.72 亿元,导致公司筹资活动 流入的现金流量金额较高;2021 年 1-3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 低,主要是因为公司在 2021 年一季度偿还了 1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导致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较高。 总体来看,目前公司的外部融资渠道以银行及资本市场融资为主,受宏观 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本次债券成功发行后,能合理发挥财务杠杆 作用,适度调整公司负债结构,有效增强资金利用的稳定性,为后续公司扩大 14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经营规模及资产投资提供有力保障。 3、发行人整体偿债能力分析 (1)较强的盈利能力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171,554.71 万元、1,194,872.72 万 元、1,059,385.08 万元和 370,103.81 万元,整体呈波动增长趋势。发行人属于投 资控股型企业,集团业务更多侧重于资本投资、战略发展方面,报告期内发行 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46,420.93 万元、12,776.14 万元、54,844.07 万元和 16,464.50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1,378.06 万 元、30,113.63 万元、66,176.14 万元和 19,027.03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272,284.20 万 元 、 133,772.76 万 元 、 65,514.22 万元和 24,031.32 万元,合计为 495,602.49 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 较强的盈利能力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提供了较为良好的基础。 (2)畅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提供了支持。 发行人中国宝安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马应龙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国际精密为港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 司贝特瑞是精选层挂牌公司,此外控股子公司大地和、大佛药业、绿金高新、 友诚科技均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外部直接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发行人资信良 好,与多家商业银行存在稳固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均能按 时或提前归还各项债务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无不良信用记录。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取得的银行贷款授信总额度为 172.10 亿元,其 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66.07 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106.03 亿元。 (3)优质资产的变现能力是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重要保障。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拥有货币资金 562,650.01 万元,大部分为可随 时动用的银行存款等,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存量能够为其即期债务的偿付提供 一定缓冲。除存货和货币资金外,公司流动资产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均为正常投资、生产采购和关联往来形 成,具有一定的变现能力。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 14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20,444.48 万元,为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投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461,127.28 万元,为公司拥有的厂房和生产设备等;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95,378.28 万元, 主要是公司高新技术和生物医药业务的投资项目;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109,625.89 万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专利等。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逐年扩 大,主要是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规模的增长,这为本次债券的偿付提供了 一定保障。 4、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71,502.42 1,066,351.28 1,200,437.92 1,176,807.55 其中:营业收入 370,103.81 1,059,385.08 1,194,872.72 1,171,554.71 利息收入 1,398.61 6,966.20 5,565.20 5,252.84 二、营业总成本 330,584.16 1,011,526.69 1,092,582.07 1,044,396.69 其中:营业成本 249,181.72 698,036.02 775,366.02 738,116.6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90.66 1,264.19 1,157.84 673.59 税金及附加 4,098.93 18,877.26 38,438.40 41,955.83 销售费用 33,220.26 117,919.76 116,345.86 108,722.18 管理费用 20,362.60 80,854.99 72,512.73 73,383.68 研发费用 13,757.82 43,582.58 40,078.87 37,086.27 财务费用 9,672.17 50,991.90 48,682.36 44,458.49 其中:利息费用 12,187.42 55,185.98 54,524.47 47,418.52 利息收入 2,642.68 9,772.41 8,361.83 3,468.21 加:其他收益 2,774.91 19,150.14 16,806.95 9,737.57 投资收益(损失以“- 16,464.50 54,844.07 12,776.14 46,420.93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1,920.27 -738.70 -849.65 379.11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907.76 - -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15,100.45 51,029.41 25,781.64 -51,695.79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04.86 -14,353.06 -25,231.68 - “-”号填列) 14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6.71 -25,610.88 -23,386.36 -30,472.18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8.50 765.24 198.49 853.19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44,840.57 140,649.51 114,801.03 107,254.58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88.74 4,192.47 2,888.26 2,889.93 减:营业外支出 832.30 2,541.75 1,260.27 6,655.8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44,597.01 142,300.23 116,429.02 103,488.65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9,216.05 35,521.37 45,243.37 36,981.6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35,380.95 106,778.86 71,185.65 66,507.05 “-”号填列)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并净利润分别为 66,507.05 万元、71,185.65 万元、 106,778.86 万元和 35,380.95 万元。2020 年,发行人合并净利润金额较高,较上 年增长 50.00%,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处置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较 高;2021 年 1-3 月,发行人净利润规模较高,主要是因为下游客户需求较为旺 盛,高新技术产业的经营业绩较好。 (1)营业收入及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370,103.81 1,059,385.08 1,194,872.72 1,171,554.71 营业成本 249,181.72 698,036.02 775,366.02 738,116.64 毛利额 120,922.09 361,349.06 419,506.70 433,438.07 毛利率 32.67% 34.11% 35.11% 37.00% 注:公司营业总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及利息收入,上表仅列示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71,554.71 万元、1,194,872.72 万元、 1,059,385.08 万 元 和 370,103.81 万 元 , 毛 利 额 分 别 为 433,438.07 万 元 、 419,506.70 万元、361,349.06 万元和 120,922.09 万元。 ①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行业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4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新技术产业 216,492.56 58.50 580,937.23 54.84 590,031.11 49.38 587,367.74 50.14 生物医药产业 100,168.72 27.07 325,921.46 30.77 309,715.67 25.92 248,060.58 21.17 房地产业 44,807.02 12.11 115,093.23 10.86 262,421.31 21.96 303,257.25 25.89 其他 8,635.52 2.33 37,433.16 3.53 32,704.63 2.74 32,869.14 2.81 合计 370,103.81 100.00 1,059,385.08 100.00 1,194,872.72 100.00 1,171,554.71 100.00 注:“其他”收入主要包括物业管理、矿业和酒店旅游等收入。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71,554.71 万元、1,194,872.72 万元、1,059,385.08 万元和 370,103.81 万元。 在收入构成方面,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房地产业为营业收入主 要来源。随着公司对高新技术行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的投入加大以及高新技术产 业和生物医药产业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高新技术产业收入和生物医药产业收 入逐年增加,占营业收入比重整体呈上升趋势。2018 年度,得益于深圳新彩苑 项目、海南万宁宝安兴隆椰林湾项目、山东威海宝安江南城三期项目的销售收 入增加,2018 年度房地产业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境内 301,415.21 81.44 835,721.55 78.89 971,790.76 81.33 1,007,789.92 86.02 中国境外 68,688.60 18.56 223,663.53 21.11 223,081.96 18.67 163,764.79 13.98 合计 370,103.81 100.00 1,059,385.08 100.00 1,194,872.72 100.00 1,171,554.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收入,境外收入主要为子公司贝特瑞 向海外客户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以及子公司国际精密向海外客户销售汽车精 密零部件所产生的收入等。 ②营业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来源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4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毛利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新技术产业 63,961.54 52.89 165,227.94 45.73 170,565.47 40.66 160,168.98 36.95 生物医药产业 43,762.93 36.19 149,154.92 41.28 141,885.83 33.82 119,128.86 27.48 房地产业 12,478.60 10.32 44,313.84 12.26 106,258.44 25.33 154,155.95 35.57 其他 719.02 0.59 2,652.36 0.73 796.96 0.19 -15.72 0.00 合计 120,922.09 100.00 361,349.06 100.00 419,506.70 100.00 433,438.0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有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的 营业毛利分别为 160,168.98 万元、170,565.47 万元、165,227.94 万元和 63,961.54 万元,对公司营业毛利总额的贡献比例分别为 36.95%、40.66%、45.73%和 52.89%;生物医药产业实现的营业毛利分别为 119,128.86 万元、141,885.83 万 元、149,154.92 万元和 43,762.93 万元,对公司营业毛利总额的贡献比例分别为 27.48%、33.82%、41.28%和 36.19%;2018 年度,公司房地产业毛利额及毛利 贡献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深圳新彩苑项目、海南万宁宝安兴隆椰林湾项目等 房地产业的销售收入增加;2019 年度,公司房地产业毛利额及毛利贡献较 2018 年有一定的降低,但是占比仍然较大,主要是因为天津宝安江南城二期等房地 产业的销售收入较高所致;随着发行人房地产业务 “抓销售、去库存、促回 笼”工作思路的逐步推进实施,房地产业务的权重逐步降低。 ③营业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及各产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毛利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高新技术产业 29.54% 28.44% 28.91% 27.27% 生物医药产业 43.69% 45.76% 45.81% 48.02% 房地产业 27.85% 38.50% 40.49% 50.83% 其他 8.33% 7.09% 2.44% -0.05% 合计 32.67% 34.11% 35.11% 37.00%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营 业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7.00% 、 35.11% 、 34.11% 和 32.67%,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高新技术产业毛利率波动呈小幅波动上行趋势,主要是 14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因为以新能源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相关业务经营向好,毛利率波 动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的毛利率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包括: 痔治类产品部分原料如冰片、人工麝香大幅涨价以及其他原料也略有上涨,导 致公司的生物医药产业毛利率有一定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医药流通板块规 模扩大,而相关业务的毛利率低于公司其他生物医药业务的毛利率,导致公司 生物医药产业的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毛利率有一定的波动,其中 2018 年房地产业务 毛利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位于深圳地区的深圳新彩苑项目以及位于海南万 宁的宝安兴隆椰林湾项目销售情况较好,深圳地区、海南万宁地区的房价相对 较高。 ④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分布于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和房地产业。报告 期内发行人按主要业务分类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的比较情况如 下: A、高新技术产业毛利率比较 由于发行人与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子公司行业分布较广,为提高综合毛利 率可比性,发行人选择高新技术产业中业务规模较大的锂电池正负极材料龙头 企业贝特瑞进行比较分析,同时选择锂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上市公司杉杉 股份,正极材料上市公司格林美作为比较对象。具体毛利率对比分析情况如 下: 单位:%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杉杉股份 25.77 18.42 21.20 22.10 格林美 21.02 16.66 18.09 19.16 平均值 23.40 17.54 19.65 20.63 贝特瑞 29.47 28.53 30.12 29.04 报告期内,贝特瑞的综合毛利率有一定的波动,平均毛利率为 29.23%,贝 14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瑞的主要产品包括负极材料、正极材料等,其中毛利率较高的负极材料占比 较大。同行业上市公司杉杉股份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服装、锂电池正极材 料、负极材料、电解液等,产品类型繁多,其中毛利率较低的锂电池正极材料 收入占比最大,同行业上市公司格林美所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毛利率较低的 正极材料,从而导致同行业上市公司杉杉股份、格林美综合毛利率均低于贝特 瑞。 B、生物医药产业毛利率比较 发行人生物医药产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马应龙,因此发行人选择控股子公 司 马 应 龙 进 行 综 合 毛 利 率 比 较 分 析 , 同 时 选 择 WIND 生 物 医 药 行 业 (399441.SZ)分类中所有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平均值作为比较对象。具体毛 利率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行业平均值 56.03 56.63 53.67 57.58 马应龙 37.05 40.45 41.03 45.10 报 告 期 内 , 马 应 龙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5.10% 、 41.03% 、 40.45% 和 37.05%。报告期内,马应龙的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在于毛利率较低的 医药流通业务收入增长,毛利率较高的治痔类产品收入比重相应降低所致。 从毛利率绝对值来看,由于马应龙所生产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痔疮膏等药 品,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产品类别、业务规模等均有所不同,从而导致马应龙 综合毛利率不同于行业平均值。从整体毛利率水平来看,马应龙的综合毛利率 与同行业平均值均保持在较高水平,符合生物医药行业的毛利率情况。 C、房地产业毛利率比较 发行人选择 WIND 房地产行业(399241.SZ)分类中所有上市公司的综合毛 利率平均值作为比较对象。具体毛利率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行业平均值 24.14 28.43 33.84 36.05 14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房地产业 27.85 38.50 40.49 50.83 发 行 人 房 地 产 业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0.83% 、 40.49% 、 38.50% 和 27.85%。从波动趋势来看,发行人房地产业的综合毛利率整体呈波动上升趋 势,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相同,但变化幅度大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2018 年公司房地产业务毛利率远大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主要系海南万宁兴隆项目、深圳新彩苑项目等结算收入,导致毛利率较同 行业上市公司高;2019 年公司毛利率有所降低且降幅大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系 公司前期销售的海南万宁兴隆项目、深圳新彩苑项目主要住宅已结算完毕,剩 余商业等销售毛利率不如住宅项目所致;2020 年,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毛利高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公司前期土地成本较低所致。 (2)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金额及在营业总收入中 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总 占总 占总 占总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销售费用 33,220.26 8.94 117,919.76 11.06 116,345.86 9.69 108,722.18 9.24 管理费用 20,362.60 5.48 80,854.99 7.58 72,512.73 6.04 73,383.68 6.24 研发费用 13,757.82 3.70 43,582.58 4.09 40,078.87 3.34 37,086.27 3.15 财务费用 9,672.17 2.60 50,991.90 4.78 48,682.36 4.06 44,458.49 3.78 合计 77,012.85 20.73 293,349.22 27.51 277,619.81 23.13 263,650.62 22.40 营业总收入 371,502.42 100.00 1,066,351.28 100.00 1,200,437.92 100.00 1,176,807.55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数 占 营 业 总 收 入 比 重 分 别 22.40% 、 23.13%、27.51%和 20.73%,较为稳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合。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5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收益 16,464.50 54,844.07 12,776.14 46,420.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1,920.27 -738.70 -849.65 379.11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占营业利润 36.72% 38.99% 11.13% 43.28% 比例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投 资 收 益 分 别 为 46,420.93 万 元 、 12,776.14 万 元 、 54,844.072 万元和 16,464.50 万元,占同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3.28%、 11.13%、38.99%和 36.72%。发行人母公司属于投资控股型企业,投资收益主要 为证券、股权、资产等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因此投资收益是公司营业利润的主 要来源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金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处置了 部分子公司股权对应产生较大的投资收益。 (4)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0,427.93 万元、 17,300.35 万元、19,581.97 万元和 2,818.08 万元。2021 年 1-3 月发行人计入当期 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政府补助项目 金额 国际精密 广州市 2019 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279.24 贝特瑞 常州年产 3 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设备补助 271.50 贝特瑞 电费补贴 261.39 贝特瑞 江苏贝特瑞产业园土地及建设专项补助 191.46 马应龙 2020 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00.00 江西宝安新材料 年产 8 万立方红柱石环保蜂窝陶瓷生产线建设补贴 66.90 科技有限公司 贝特瑞 高容量硅基负极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经费补助 61.93 贝特瑞 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金 55.76 贝特瑞 招商引资奖励 54.00 贝特瑞 高首效氧化亚硅负极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设备补助 51.41 贝特瑞 动力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专项补助 50.00 贝特瑞 2020 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 49.00 马应龙 2020 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资金奖励 47.86 贝特瑞 黑龙江产业结构调整投资补助金 47.50 贝特瑞 天然石墨复合车用负极材料项目专项补助 46.15 15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大地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国家和省计划配套资助 40.00 贝特瑞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材料系统开发及应用设备补助 37.50 年产 20 万套先进整车控制集成系统产业化项目的政府补 大地和 35.32 助 贝特瑞 低温性能优异高压实磷酸铁锂的研究 30.44 大佛药业 2020 年科技创新专项奖励 30.00 马应龙 2019 年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 30.00 贝特瑞 锂电池负极材料中间相碳微球项目专项补偿 29.25 贝特瑞 个税手续费返还 29.16 贝特瑞 就业补助-以工代训补助 28.85 贝特瑞 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补助 27.50 基于提高动力性的多种类石墨复合方法研究项目经费补 贝特瑞 27.44 助 收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贝特瑞 27.30 费用 贝特瑞 绿色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专项补助 26.25 贝特瑞 惠州贝特瑞锂电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建设补助 26.12 贝特瑞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25.16 贝特瑞 鸡西石墨产业园深加工建设项目专项补助 25.00 中国宝安 个税手续费返还 24.82 贝特瑞 常州市智能制造设备补助 23.16 深圳市恒基物业 税费减免 22.65 管理有限公司 贝特瑞 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20.76 贝特瑞 高容量快充负极材料成果转化项目补助 20.72 集安市古马岭金 2021 年扶持奖(补民营企业奖金) 20.00 矿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零星补助 576.59 合计 - 2,818.08 (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6,655.86 万元、1,260.27 万元、 2,541.75 万元和 832.30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营业外支出为 6,655.86 万元,金额 较大,主要原因为 2018 年度发生债务重组损失 6,107.28 万元,子公司深圳市贝 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万鑫石墨谷 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拥有合计 31,821.63 万元的应收款 15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十堰茂竹实业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有应付款项,经各方 协商一致,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及 十堰茂竹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由深圳市贝特瑞纳 米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 限公司合计接收十堰茂竹实业有限公司总价为 31,801.16 万元的电池包,并用沃 特玛的应收款项予以支付的方式解决各方的债权债务,该项交易形成债务重组 损失 6,045.99 万元。 (二)以母公司报表口径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874.55 3.92 59,039.48 4.36 30,317.15 2.24 26,209.09 2.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864.31 3.69 56,005.69 4.14 21,082.36 1.56 - -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 - 21,837.07 1.74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应收票据 - - - - -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预付款项 87.57 0.01 87.57 0.01 71.96 0.01 11.20 0.0009 其他应收款 849,842.30 64.21 848,415.11 62.70 929,819.14 68.78 843,299.04 67.17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 应收股利 260.00 0.02 260.00 0.02 260.00 0.02 - - 存货 1,164.23 0.09 1,164.23 0.09 1,164.23 0.09 1,172.57 0.09 持有待售资产 12,700.00 0.96 27,100.00 2.00 - - 2,025.08 0.16 15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 - -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18.96 0.02 262.83 0.02 442.37 0.03 183.06 0.01 流动资产合计 964,851.91 72.89 992,074.90 73.31 982,897.19 72.71 894,737.10 71.27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 - - - - - - 6,964.41 0.55 产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336,238.07 25.40 339,109.44 25.06 339,825.49 25.14 336,254.80 26.78 其他权益工具投 - - - - - - - - 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 2,113.39 0.16 2,116.78 0.16 11,768.03 0.87 - -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3,517.07 0.27 3,555.93 0.26 3,135.99 0.23 517.42 0.04 固定资产 199.61 0.02 217.76 0.02 231.41 0.02 288.70 0.02 在建工程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644.89 0.05 - - - - - - 无形资产 21.76 0.0016 1.85 0.0001 12.37 0.0009 24.32 0.0019 开发支出 - - - - - - - - 商誉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455.14 0.03 519.00 0.04 747.02 0.06 1,047.26 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30.93 0.65 8,630.09 0.64 13,246.26 0.98 14,107.53 1.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50.00 0.53 6,950.00 0.51 - - 1,500.00 0.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8,770.88 27.11 361,100.84 26.69 368,966.57 27.29 360,704.44 28.73 资产总计 1,323,622.79 100.00 1,353,175.74 100.00 1,351,863.76 100.00 1,255,441.5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255,441.54 万元、1,351,863.76 万 元、1,353,175.74 万元和 1,323,622.79 万元,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资产规模 总体相对稳定。 由于母公司属于投资控股型企业,业务更多侧重于资本投资、战略发展等 方面,因此母公司资产主要由其他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资组成。 ① 其他应收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母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843,299.04 万 元 、 15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929,819.14 万元、848,415.11 万元和 849,842.30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67.17%、68.78%、62.70%和 64.21%。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子公司的 往来款。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对子公司往来款 872,264.66 865,857.61 953,941.61 867,839.79 往来款 6,493.96 11,422.69 4,655.85 4,587.85 押金 36.36 36.36 28.93 23.22 备用金 26.10 16.10 19.00 16.80 项目投资应退款 - - 86.49 - 减:坏账准备 29,238.78 29,177.66 29,172.75 29,168.62 应收股利 260.00 - 合计 849,582.30 848,155.11 929,819.13 843,299.04 ② 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336,254.80 万元、 339,825.49 万元、339,109.44 万元和 336,238.07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26.78%、25.14%、25.06%和 25.40%。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 资,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364.11 - 72,364.11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0,745.45 - 50,745.45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36,400.00 - 36,400.00 司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27,803.50 - 27,803.50 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1,300.00 - 21,300.00 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19,622.88 - 19,622.88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5,922.56 - 15,922.56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500.00 - 14,500.00 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00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9,000.00 - 9,000.00 15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8,890.00 - 8,890.00 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669.87 - 8,669.87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5,440.00 4,454.47 985.53 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 5,308.98 - 5,308.98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50.00 - 4,750.00 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50.00 - 4,750.00 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50.00 - 4,750.00 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00.00 - 4,500.00 赣州市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3,277.91 3,277.91 - 司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860.43 - 2,860.43 威海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00.00 - 2,400.00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2,385.00 - 2,385.00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272.02 - 2,272.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33.50 - 2,233.50 深圳亿起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65.06 1,522.15 42.90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1,425.49 - 1,425.49 海南宝安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 1,000.00 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980.00 980.00 - 深圳市光远科技有限公司 774.92 - 774.92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0 - 201.00 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30.00 - 130.00 深圳红莲湖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 100.00 宝安科技有限公司 80.22 - 80.22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66.50 66.50 - 限合伙) 百链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0.16 - 60.16 深圳市唐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55 - 9.55 百乐润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0.00 - 0.00 合计 346,539.10 10,301.03 336,238.07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15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64,900.00 37.42 321,026.31 31.96 311,900.00 30.31 336,500.00 35.46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 应付账款 53.68 0.01 53.68 0.01 53.68 0.01 455.18 0.05 预收款项 0.75 0.00008 - - 43.64 0.00 43.64 0.00 合同负债 41.56 0.004 41.56 0.004 - - - - 应付职工薪酬 3,596.22 0.37 3,621.37 0.36 889.30 0.09 814.90 0.09 应交税费 358.75 0.04 401.34 0.04 389.89 0.04 357.14 0.04 其他应付款 159,235.57 16.33 142,829.76 14.22 117,997.97 11.47 181,060.97 19.08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10,155.56 1.07 应付股利 - -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117,585.40 12.06 131,495.11 13.09 224,927.48 21.86 16,648.00 1.75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08 0.0002 2.08 0.0002 - - - - 流动负债合计 645,774.01 66.23 599,471.22 59.68 656,201.96 63.78 535,879.82 56.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5,280.00 7.72 49,800.00 4.96 19,600.00 1.91 55,224.00 5.82 应付债券 252,908.70 25.94 352,591.72 35.10 352,254.91 34.24 357,787.99 37.71 租赁负债 529.45 0.05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 - - - - - - - - 酬 专项应付款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5.31 0.05 2,628.83 0.26 809.90 0.0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61.74 0.01 61.74 0.01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9,265.20 33.77 405,082.29 40.32 372,664.80 36.22 413,011.99 43.53 负债合计 975,039.21 100.00 1,004,553.51 100.00 1,028,866.76 100.00 948,891.8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48,891.81 万元、1,028,866.76 万 元、1,004,553.51 万元和 975,039.21 万元。母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债 15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券以及其他应付款所构成。其中母公司的应付债券为 2017 年度发行的公司债券 和分别于 2019 年 1 月发行的 2019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19 年 5 月发行的 2019 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和 2020 年 7 月发行的中期票据。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 应付子公司往来款项。 2、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5,267.80 139,594.17 -84,832.12 72,777.14 其中:现金流入量 43,419.05 183,246.76 38,842.48 107,775.71 现金流出量 28,151.24 43,652.60 123,674.59 34,998.57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33,861.99 -3,483.55 7,038.37 21,080.20 其中:现金流入量 59,166.41 156,571.78 23,337.09 78,809.51 现金流出量 25,304.42 160,055.32 16,298.71 57,729.31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56,294.74 -107,619.29 75,684.92 -94,418.41 其中:现金流入量 229,500.00 475,526.31 534,600.00 426,500.00 现金流出量 285,794.74 583,145.60 458,915.08 520,918.41 现金净增加额 -7,164.93 28,491.33 -2,108.82 -560.95 报告期各期,母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72,777.14 万元、- 84,832.12 万元、139,594.17 万元和 15,267.80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主要来源于 母公司与下属公司的资金往来以及小部分库存车位销售业务。 报 告 期 各 期 , 母 公 司的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量 分 别 为 21,080.20 万 元 、 7,038.37 万元、-3,483.55 万元和 33,861.99 万元。其中 2018 年和 2021 年 1-3 月,母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高,主要是因为出售子公司股权收到的现 金较多。 报 告 期 各 期 , 母 公 司 的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分 别 为 -94,418.41 万 元 、 75,684.92 万元、-107,619.29 万元和-56,294.74 万元。母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 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是 偿付借款、利息以及分配股利。2018 年度、2020 年和 2021 年 1-3 月,母公司 15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相关期间母公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 金高于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所致。 3、母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母公司属于投资控股型企业,母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分红 以及股权、资产、证券等投资所带来的收益,报告期内母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49,034.95 万元、40,448.21 万元、41,035.63 万元和 12,705.69 万元;收回投资所 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74,981.34 万元、9,941.85 万元、140,086.35 万元和 39,285.04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3,822.07 万元、13,395.24 万元、 6,071.86 万元和 7,101.38 万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均能按时或提前归还各项债务 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报告期内母公司持续的投资收益以及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为母公司偿还债务本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直接、间接持有 A 股上市公司马应龙股份 129,918,181 股 , 持 股 比 例 30.14% ; 间 接 持 有 港 股 上 市 公 司 国际 精 密 股 份 565,606,250.00 股,持股比例 53.75%;直接、间接持有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贝特 瑞股份 331,818,623 股,持股比例 68.36%;持有新三板公司大地和 53,573,000 股,持股比例 52.12%;间接持有新三板公司大佛药业股份 54,969,000.00 股,持 股比例 85.89%;间接持有新三板公司绿金高新股份 35,050,792 股,持股比例 61.63%;持有新三板公司友诚科技股份 54,600,000 股,持股比例 81.91%。上述 优质的股权为母公司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以及资信保障。同时母公司为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企业信用度较高,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母公司在各家 银行的授信总额度为 89.00 亿元,其中已使用的额度为 44.45 亿元,未使用的额 度为 44.55 亿元。畅通的融资渠道和资信保障为母公偿还债务本息提供了有力 支持。 除上市子公司、新三板子公司外,母公司对其他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信贷 业务进行统筹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母公司通过制定年度资金计划,合理对 发行人内部进行资金安排和调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信贷管理方面, 信贷业务由母公司金融部统筹管理实施,除上市子公司、新三板子公司外,其 他下属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融资。下属公司有义务在母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15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时,配合母公司融资工作。因此,高效、合理的资金及信贷管理在一定程度为 母公司偿还债务本息提供了保障。 4、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母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4.18 75.71 77.14 63.44 减:营业成本 38.85 105.73 78.70 26.86 税金及附加 24.13 149.09 38.39 85.85 销售费用 - - 0.30 1.40 管理费用 2,100.83 11,301.54 8,431.04 8,349.78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4,125.30 20,053.59 20,564.81 19,406.29 其中:利息费用 12,081.96 52,693.61 52,220.64 45,763.36 利息收入 7,958.43 33,210.58 32,869.74 26,929.31 加:其他收益 24.82 40.09 2.26 40.1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2,705.69 41,035.63 40,448.21 49,034.95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74.59 -206.58 245.65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8,577.45 29,396.86 8,230.62 -25,445.01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61.13 -4.91 -2.18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1,522.15 -66.50 -7,713.13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1.11 - 0.7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183.01 37,412.37 19,576.31 -11,889.13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596.96 - 44.77 减:营业外支出 - 33.55 - 0.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2,183.01 37,975.78 19,576.31 -11,844.39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144.36 6,435.11 1,768.35 -1,996.3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8.65 31,540.68 17,807.96 -9,848.01 ”号填列) (1)营业收入及毛利分析 16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4.18 75.71 77.14 63.44 营业成本 38.85 105.73 78.70 26.86 毛利额 -24.68 -30.03 -1.56 36.58 毛利率 -174.03% -39.66% -2.03% 57.6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3.44 万元、77.14 万元、75.71 万元和 14.18 万元,毛利额分别为 36.58 万元、-1.56 万元、-30.03 万元和-24.68 万元。 报告期内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车位销售、持有的不动产出租收入等,由 于母公司为投资控股型企业,营业收入相对较少,其利润来源于投资收益,报 告期内母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49,034.95 万元、40,448.21 万元、41,035.63 万元 和 12,705.69 万元。 (2)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费用 - - 0.30 1.40 管理费用 2,100.83 11,301.54 8,431.04 8,349.78 财务费用 4,125.30 20,053.59 20,564.81 19,406.29 合计 6,226.13 31,355.13 28,996.15 27,757.47 由于母公司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因此报告期内母公 司销售费用金额较小,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相对较高。 (3)投资收益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投 资 收 益 分 别 为 49,034.95 万 元 、 40,448.21 万 元 、 41,035.63 万元和 12,705.69 万元。发行人母公司属于投资控股型企业,投资收 益主要为子公司分红及证券、股权、资产等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因此投资收益 是母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5、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6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母公司作为分红对象的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分红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小计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 - 44,553.85 - 44,553.8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80.25 1,892.45 2,901.76 8,074.46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 500 700 2,700.00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 693.7 - 693.70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 1,186.18 - - 1,186.18 司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 - 21,340.00 - - 21,340.00 司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 630.00 - - 630.00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 819.00 - - 819.00 限公司 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 7,100.00 - - - 7,100.00 司 合计 7,100.00 28,755.42 47,640.00 3,601.76 87,097.18 (三)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1、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与当前经济环境,以《宝安宪章》统领全 局,坚持“证券化、轻资产、低负债、高效率”的基本策略,以人才与机制的 有机融合为基本手段,贯彻落实“增收、降耗、提质、升级”的工作方针,实 现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1)高新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 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将围绕“控成本、调结构、防风险”的 经营思路,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不确定的大环境下,苦练内功、勤练内功、练好内功,积极推动 并深化精益管理工作,提升品质,加强成本管控,提高资源利用和转化效率, 优化经营质量。 第二,深入挖掘潜力,发挥人才与机制的作用,落实“三力系统”和“四 定工程”,强化青年骨干培养,推动“人单合一”、项目合伙模式的学习与实 16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践。 第三,以“加减法”为手段,优化资产结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客户 结构、组织结构,积极应对外部经济变化、社会变化、产业变化、市场变化。 第四,进一步强化技术能力、营销能力,围绕价值创造构建管理体系,构 建市场竞争优势。 (2)房地产业 公司房地产业将围绕“去库存、促销售”的经营思路,主要做好以下几个 方面的工作: 第一,针对存量项目,以去库存、加快资金回笼等为主要任务。 第二,针对在建项目要严抓工程进度,缩短开发周期,提升利润,加快资 金回笼,并做好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 2021 年,公司将坚持“证券化、轻资产、低负债、高效率”的基本策略, 以人才与机制的有机融合为基本手段,结合外部形势变化,贯彻落实“练内 功、挖潜力、调存量、促做强”的工作方针,实现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 展。 2、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型企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 营、实体经营与虚拟经营相结合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已初步具备控股型企业 的资本保障能力,高技术产业的投资控制能力,跨产业运作的协同效应以及品 牌影响力和人力资源的整合能力。 在产业布局上,相关子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战略的核心范围或扶持范围,特 别是以新材料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有着一定的规模和专业基础,具备较大的 行业发展潜力,已初步形成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军工行业产业链协同优势和 资源共享能力。 在产业运营上,公司已具备较合理的产业集团架构和较优良的产业资源基 础,已拥有部分优势企业资源和产品资源,在部分细分市场上具备了一定的行 16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业地位,在细分市场上有竞争优势与品牌影响力。其中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产 业链构筑完整,市场份额处于全球行业领先地位,拥有前沿和纵深技术储备, 并借助优势向锂电相关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延伸;公司下属子公司马应龙 作为拥有四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品牌优势明显。 在资本运营上,公司已基本完成主导产业(子集团)运营平台的构建,形 成专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的专业能力,具备产业链延伸及产业扩张的基 础。目前公司拥有马应龙、国际精密等 2 家上市公司平台以及贝特瑞、大地 和、友诚科技、大佛药业、绿金高新等 5 家新三板公司平台。公司高度重视资 产证券化工作,将借助新三板实现下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战略目标,同时针对 已挂牌新三板企业实施资本运作,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助 推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在投资模式上,公司搭建了多产业、多层面、多形式的投资平台,在战略 并购、风险投资、财务投资方面均积累了较丰富的投资运营经验和能力。未来 随着公司进一步扩张,投资并购规模扩大,资源整合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产业 集群效应将越发明显。 在经营管理上,公司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 管理输出能力。公司坚持以纲领性文件《宝安宪章》为指导,全面落实“三力 系统”、深入实施“加减法”和“标杆管理”,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总余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有息债务及其利息总余额为 1,026,740.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02,765.88 39.2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8,371.40 5.69% 长期借款 199,548.85 19.44% 16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应付债券 352,792.53 34.36%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13,261.81 1.29% 合计 1,026,740.46 100.00% 发行人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期 票据以及公司债券,债务融资方式较为多样,融资渠道畅通,银行借款及应付 债券是发行人有息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分析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一年内到期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项目 的长期借款 债券利息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 402,765.88 100.00 58,371.40 100.00 - - 99,883.83 28.31 13,261.81 100.00 内 1-2 年 (含 2 - - - - 94,579.83 47.40 153,372.36 43.47 - - 年) 2-3 年 (含 3 - - - - 76,276.18 38.22 99,536.34 28.22 - 年) 3-4 年 (含 4 - - - - - - - - - - 年) 4-5 年 (含 5 - - - - - - - - - - 年) 5 年以 - - - - 28,692.84 14.38 - - - 上 合计 402,765.88 100.00 58,371.40 100.00 199,548.85 100.00 352,792.53 100.00 13,261.81 100.00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一年以内到期的有息债 务为 574,282.92 万元,占有息债务总余额的比例为 55.93%,公司的中短期债务 较多,公司拟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继续调整债务结构,缓解资金压力。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有息债务按到期时间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债权人名称 借款金额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16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1 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中国宝安 工商银行 10,000.00 2021-3-5 2022-3-4 中国宝安 工商银行 12,900.00 2021-3-15 2022-3-11 中国宝安 工商银行 10,000.00 2021-3-18 2022-3-17 中国宝安 工商银行 12,000.00 2020-9-10 2021-9-9 中国宝安 工商银行 18,000.00 2020-9-17 2021-9-16 中国宝安 北京银行 10,000.00 2020-7-30 2021-7-30 中国宝安 北京银行 10,000.00 2020-8-3 2021-8-3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10,000.00 2020-8-4 2021-4-9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15,000.00 2020-12-8 2021-12-8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9,000.00 2021-3-3 2022-3-3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10,000.00 2021-3-4 2022-3-4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10,000.00 2021-3-5 2022-3-5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10,000.00 2021-3-10 2022-3-10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10,000.00 2021-3-10 2022-3-10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10,000.00 2021-3-10 2022-3-10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10,000.00 2021-3-23 2022-3-23 中国宝安 民生银行 11,000.00 2021-3-23 2022-3-23 中国宝安 中信银行 20,000.00 2021-3-31 2022-3-31 中国宝安 农业银行 10,000.00 2021-2-3 2022-2-2 中国宝安 农业银行 8,000.00 2020-7-31 2021-7-30 中国宝安 农业银行 2,000.00 2020-8-3 2021-7-30 中国宝安 邮储银行 10,000.00 2020-8-13 2021-8-11 中国宝安 华夏银行 7,000.00 2020-4-27 2021-4-27 中国宝安 华夏银行 13,000.00 2021-2-23 2021-8-23 中国宝安 工商银行 7,000.00 2020-8-12 2121-8-11 中国宝安 招商银行 10,000.00 2020-10-30 2021-10-30 中国宝安 招商银行 26,000.00 2020-10-30 2021-10-30 中国宝安 招商银行 10,000.00 2020-11-6 2021-11-6 中国宝安 招商银行 9,000.00 2021-1-12 2022-1-12 中国宝安 招商银行 3,400.00 2021-2-24 2022-2-24 中国宝安 招商银行 9,600.00 2021-2-24 2022-2-24 中国宝安 招商银行 6,000.00 2021-3-9 2022-3-9 中国宝安 招商银行 8,000.00 2021-3-9 2022-3-9 16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国宝安 招商银行 8,000.00 2021-3-9 2022-3-9 中国宝安 中国银行 10,000.00 2020-11-13 2021-11-13 湖北农林 渤海银行 4,000.00 2021-2-1 2022-1-31 江西宝安 芦溪农村商业银行 300.00 2020-6-18 2021-6-17 江西宝安 农业银行 2,370.00 2020-11-2 2021-10-22 十堰市郧县农村商业 江西宝安 382.50 2020-5-1 2021-4-17 银行 绿金高新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150.00 2021-1-12 2022-1-11 绿金高新 工商银行 140.10 2021-3-15 2021-9-11 绿金高新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 200.00 2020-5-6 2021-5-5 绿金高新 邮政储蓄银行 700.00 2021-1-29 2022-1-28 绿金高新 中国银行 500.00 2021-1-27 2021-1-26 马应龙 招商银行 200.00 2020-7-14 2021-7-13 马应龙 招商银行 300.00 2020-12-14 2021-12-13 马应龙 招商银行 800.00 2020-9-29 2021-9-28 马应龙 光大银行 3,000.00 2020-4-30 2021-4-30 马应龙 汉口银行 6,000.00 2020-4-3 2021-4-3 马应龙 光大银行 1,000.00 2020-4-29 2021-4-29 马应龙 兴业银行 1,000.00 2020-6-24 2021-6-23 马应龙 光大银行 1,000.00 2020-6-24 2021-6-24 贝特瑞 中国进出口银行 5,000.00 2020-9-29 2021-9-29 贝特瑞 中国银行 608.22 2021-1-27 2022-1-26 贝特瑞 中国银行 1,107.04 2021-2-25 2022-2-25 贝特瑞 中国银行 1,088.81 2021-3-12 2022-3-12 贝特瑞 中国银行 1,319.20 2021-3-24 2022-3-24 贝特瑞 中国银行 1,200.00 2020-9-1 2021-7-23 贝特瑞 中国银行 500.00 2020-11-5 2021-7-26 贝特瑞 工商银行 3,700.00 2020-6-16 2021-6-4 贝特瑞 工商银行 1,300.00 2020-6-18 2021-6-4 中国宝安 中国银行 100.00 2020-12-10 2021-6-21 中国宝安 中国银行 100.00 2020-12-10 2021-12-21 中国宝安 中国银行 100.00 2021-3-1 2021-6-21 中国宝安 中国银行 100.00 2021-3-1 2021-12-21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500.00 2021-2-24 2021-5-1 16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500.00 2021-2-24 2021-8-1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500.00 2021-2-24 2021-11-1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500.00 2021-2-24 2022-2-1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480.00 2021-2-24 2021-5-1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480.00 2021-2-24 2021-8-1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480.00 2021-2-24 2021-11-1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480.00 2021-2-24 2022-2-1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 国发建富 600.00 2019-5-17 2021-11-5 行营业部 湖北红莲湖旅 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450.00 2019-5-17 2022-5-7 游 宜宾南溪农村商业银 绿金高新 80.00 2020-12-25 2021-12-24 行 国际精密 南洋商业银行 4,547.25 2019-5-16 2021-5-15 贝特瑞 国家开发银行 5,000.00 2018-10-26 2021-8-23 贝特瑞 国家开发银行 4,000.00 2021-3-29 2022-3-29 贝特瑞 中国进出口银行 5,000.00 2019-4-17 2021-4-17 贝特瑞 中国进出口银行 5,000.00 2019-6-21 2021-6-21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 贝特瑞 15,000.00 2018-6-14 2021-6-11 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 贝特瑞 10,000.00 2018-6-14 2021-12-13 司 贝特瑞 国家开发银行 4,374.15 2020-4-3 2022-3-21 1 年内到期的中期票 中国宝安 99,883.83 2019-1-4 2022-1-4 据 1 年内到期的中期票 中国宝安 9,630.70 据利息 1 年内到期的公司债 中国宝安 3,631.11 利息 二、1-2 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中国宝安 19 宝安集 MTN002 53,905.70 2019-4-30 2022-4-30 中国宝安 17 宝安 02 99,466.65 2017-8-28 2022-8-28 中国宝安 北京银行 10,000.00 2020-12-23 2022-12-23 中国宝安 中国银行 9,800.00 2021-3-1 2023-3-1 中国宝安 邮政储蓄银行 10,000.00 2020-1-9 2022-12-8 中国宝安 中国银行 29,800.00 2020-12-10 2022-12-10 湖北红莲湖旅 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3,375.00 2019-5-17 2022-5-7 游 国际精密 南洋商业银行 11,604.83 2019-5-16 2022-5-15 16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 贝特瑞 10,000.00 2018-6-14 2022-6-13 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 贝特瑞 10,000.00 2018-6-14 2022-12-13 司 三、2-3 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贝特瑞 国家开发银行 12,551.18 2020-4-14 2023-4-3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 贝特瑞 10,000.00 2018-6-14 2023-6-13 司 贝特瑞 国家开发银行 16,000.00 2021-3-29 2024-3-29 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 贝特瑞 20,000.00 2018-6-20 2023-12-28 限公司 宜宾南溪农村商业银 绿金高新 720.00 2020-12-25 2023-12-24 行 湖北农林 华夏银行 1,000.00 2021-1-4 2024-1-4 湖北农林 华夏银行 325.00 2021-1-15 2024-1-15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8,000.00 2021-2-24 2024-2-24 中国宝安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7,680.00 2021-2-24 2024-2-24 中国宝安 20 宝安集 MTN001 99,536.34 2020-7-27 2023-7-27 四、5 年以上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贝特瑞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3.58 2019-11-25 2026-5-24 贝特瑞 中国进出口银行 4,910.31 2019-12-25 2026-5-24 贝特瑞 中国进出口银行 137.29 2020-3-9 2026-5-24 贝特瑞 中国进出口银行 5,441.65 2020-9-17 2026-5-24 贝特瑞 国家开发银行 6,000.00 2021-1-29 2027-1-29 国发建富 农业银行 12,000.00 2019-5-17 2029-5-16 (三)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分析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保证借款 306,550.69 29.86% 抵押借款 97,695.34 9.52% 质押借款 246,000.00 23.96% 信用借款 10,300.00 1.00%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140.10 0.01%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13,261.81 1.29% 16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99,883.83 9.73% 应付债券 252,908.70 24.63% 合计 1,026,740.46 100.00%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等银 行融资贷款占期末有息债务总余额的 64.34%,银行融资贷款是公司债务融资的 主要方式。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106.63 亿元,公 司信用等级相对较高,后续融资能力较强。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股东对 主要股东对 关联 注册 主要股东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发行人的持 发行人的表 关系 地 股比例 决权比例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 咨询服务;财务咨询 韶 关市高创 企 第一大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业 管理有限 公 韶关 300,000.00 10.00 10.00 股东 服务;软件开发、销 司 售;以自有资金进行 项目投资。 深 圳市富安 控 第二大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 深圳 1,000.00 9.97 9.97 股有限公司 股东 商业、物资供销业 深 圳市宝安 区 第三大 投 资管理集 团 深圳 资产管理、资本经营 247,100.00 5.57 5.57 股东 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韶 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3.31%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安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8.03%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57%的股份。 2、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四节“四、(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 17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3、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重要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第四节“四、(二)发行人主要子公 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4、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公司子公司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联营 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 公司子公司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联营 美亚新材料责任有限公司 企业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5、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项目 姓名 现任职务 陈政立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总裁 陈泰泉 董事局常务副主席、执行董事 陈平 执行董事、董事副总裁 曾广胜 执行董事 董事局 张德冠 董事 徐飚 董事 梁发贤 独立董事 李瑶 独立董事 徐志鸿 独立董事 骆文明 监事长 监事会 邹晓锋 监事 梁红 监事 陈政立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总裁 陈平 执行董事、董事副总裁 贺德华 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 钟征宇 高级副总裁 张渠 高级副总裁 贺雪琴 副总裁 郭山清 董事局秘书、总裁助理 17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担保为合并范围内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详见本节 “八、(二)、2、(1)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担保情况”。发行人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7 年,发行人原子公司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根据该公司章 程,发行人不能对其形成控制,该公司成为发行人的联营企业,原合并范围内 的发行人应收子公司的经营往来款 317.50 万元转变为发行人对联营企业的应收 款项,同时该公司按照年利率 4.35%支付借款利息,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已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7 年,发行人联营企业美亚新材料责任有限公司(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 司的美国子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因其注册地在美国, 受外汇管制限制,其国内母公司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无法直接向其划拨经营 资金,故向位于香港地区的发行人子公司宝安科技有限公司借款 100 万元美元 并按照年利率 5%支付借款利息,其中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应收美亚新材料 责任有限公司的款项金额为 748.17 万元。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包括工资、福利、奖金 等)总额分别为 1,940.59 万元、2,139.38 万元、2,653.07 万元和 431.07 万元,上 述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总裁、董事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 事局秘书等。 (三)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 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17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决 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和安排,采取了必要措施保护其他股东 的利益,主要包括: 1、决策权限 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如下:发行人董事局确定了关联交易的权限,建 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 当由董事局批准,并及时披露: (1)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 易; (2)发行人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3)发行人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关联交易及关联人的定义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 2、决策程序 发行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如下: 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 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 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 通过董事局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 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在召开董事局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 17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 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局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 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做到: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 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 裁等法律纠纷;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 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遵循《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 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 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 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 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 局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 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局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 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如下: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 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 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 出详细说明。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1)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大会(或董事局秘书处)提交报告,说明某项交 17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易事项与自己有关联,自行提出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并保证不影响其他股 东的正常表决。(2)董事局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名单和说 明,经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后,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 (3)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不参与投票表决,对其他事项仍具投 票表决权。 董事与董事局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 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局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 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局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 过。出席董事局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发行人的决策程序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国宝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 公司的主要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涉案 诉讼(仲裁)判决执 序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行情况 (万元) 因本公司分别为深圳石化工 因被告无力还债,本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公司向法院申请此三 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石 法院判决上述公司 家被告公司破产。被 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分别偿还本公司代 告之一深圳石化工业 1 14,908.61 判决已生效。 借款提供担保并代其偿还本 偿的借款本金及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 金及利息等合计人民币 息。 产一案经深圳中院裁 14,908.61 万元事项,本公 定不予受理。被告所 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欠债款仍在追讨中。 因华浩源合作房地产项目权 2010 年 2 月,深圳 省高院(2010)粤高法民 2011 年 11 月,自然 2 1,875.36 益产生纠纷,本公司向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判 一终字第 89 号终审判定华 人吴堂香申请华浩源 17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 定深圳市华浩源投 浩源公司需向本公司支付 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 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请求 资有限公司向本公 1,875.36 万元,华浩源 B 区 算,深圳市中级人民 判决确认深圳市华浩源投资 司 支 付 人 民 币 会所产权属华浩源公司, 法 院 受 理 案 号 为 有限公司在"布吉华浩源项 2,155.36 万元,深 其余基本维持原判。 (2011)深中法民七 目"中已无权益,并退还多 圳市华浩源投资有 清算字第 20 号。本 分配的 5,243.46 万元;深圳 限公司拥有未售商 公司已将(2010)粤 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提起 铺 1,271.7 平方米 高 法民 一终字第 89 反诉,要求本公司返还其剩 的产权,其他房产 号判决书中判定的 余权益 3,579.44 万元及支付 产权归本公司,驳 1,875.36 万元债权申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违约 回两家公司其他诉 报到华浩源投资有限 金、赔偿金等。 讼请求。深圳市华 公司破产清算债权 浩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2014 年 9 月 15 向广东省高级人民 日,收到破产分配第 法院提起上诉。 一次分配款 937.11 万 元。2016 年 8 月 24 日,收到破产分配第 二次分配款 214.5533 万元。目前破产清算 程序仍在进行中。 2016 年 1 月 14 日 立案。2017 年 9 月 25 日,深圳市罗湖 区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一、胡志 强向中国宝安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支付 股权回购款 999 万 2019 年 6 月 27 日,深圳市 元 及 违 约 金 因胡志强未依约履行回购本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 2,349,735 元(截止 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 决,判令:一、胡志强向 2014 年 8 月 31 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云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 日,其后的违约金 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 司支付股权回购款 999 万 以 999 万 元 为 基 义务,胡志群未依约就胡志 元 及 违 约 金 2,349,735 元 数,按年利率 24% 强支付股权回购款、利息及 (截止 2014 年 8 月 31 日, 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计算至款项清偿之 违约金等承担连带责任,中 其后的违约金以 999 万元 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 3 1,920.47 日止。);二、深圳 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 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 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 市星力达通讯有限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 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执行,正在执行中。 公司、长沙市云海 诉讼,诉请判令胡志强依约 二、深圳市星力达通讯有 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回购股票并支付回购款、利 限公司对胡志强应支付的 及深圳市云海通讯 息及违约金合计 1,920.47 万 股权回购款 999 万元及以 集成有限公司对胡 元,胡志群等对上述款项承 999 万 元 为 基 数 按 年 利率 志强的上述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 24%计算至 2017 年 8 月 30 担连带责任。深圳 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市星力达通讯有限 公司、长沙市云海 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及深圳市云海通讯 集成有限公司不服 上述判决,并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 向深圳市罗湖区人 17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民法院递交了上诉 状。 2020 年 1 月 8 日立 因本公司及深圳市亿汇科技 案。2020 年 7 月 7 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租赁给 日,深圳市龙华区 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的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位于宝安县观澜镇松元下村 了本案。2020 年 8 向西小组的 40 亩土地被深 月 17 日,深圳市 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龙华区人民法院作 批准建设为振能小学,新锋 出一审裁定,裁定 综合贸易部称其与深圳宝安 驳回原告新锋综合 新锋综合贸易部系同一主体 贸易部的起诉。新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 4 且无法继续使用涉案土地为 2,434.51 锋综合贸易部不服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案。 由,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 上述一审裁定,并 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本 于 2020 年 8 月 26 公司等四公司签署的《租赁 日提起上诉,二审 土地协议书》无效,并要求 暂未开庭审理。 返还租金 799.92 万元、租 2021 年 5 月 24 金的占 用利 息 1,635.31 万 日,深圳市中级人 元,并诉请本公司等四公司 民法院裁定撤销原 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 裁定,指令深圳市 清偿责任。 龙华区人民法院受 理。 2017 年 8 月 14 日 立案。2018 年 4 月 19 日,深圳市罗湖 因潘多军未依约支付收购本 区人民法院作出一 公司所持有的新疆鹏远新材 审判决,判令: 料股份有限公司 1,300 万股 一、被告潘多军应 已申请强制执行。因 份的股份转让款,本公司向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 起十日内向中国宝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 安集团股份有限公 等八家关联公司已于 潘多军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 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2018 年 8 月 5 日被乌 让款人民币 17,457,200 元及 人民币 17,457,200 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 暂计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 元及利息(以股权 法院裁定合并破产, 利息 6,459,164 元(其后的 转 让 款 本 金 罗湖区人民法院于 利息,按年利率 12%计算至 5 2,891.64 17,457,200 元 为 基 一审判决已生效。 2019 年 9 月 20 日裁 款 项 全 部 清 偿 之 日 止 ); 数,从 2014 年 6 定终结本次执行程 二、确认潘多军交纳的履约 月 30 日起按年利 序,未执行到财产。 保证金 500 万元归本公司所 率 12%标准计算至 本案债权已申报至新 有;三、潘多军承担本案的 还清前述股权转让 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 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 款 之 日止 );二 、 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 确认被告潘多军提 破产程序正在进行 费、拍卖费等费用);四、 供的履约保证金人 中,尚未进行破产财 鹏远新材及乌鲁木齐鹏基顺 民币 500 万元整归 产分配。 达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 一、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 有限公司所有; 责任。 三、被告新疆鹏远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对被告潘多军前 17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述判决第一项义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2017 年 8 月 14 日 立案。2018 年 4 月 因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 19 日,深圳市罗湖 公司未依约偿清所欠本公司 区人民法院送达一 已申请强制执行。因 借款,本公司向深圳市罗湖 审判决,判令: 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 一、被告新疆鹏远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判令:一、鹏远新材支付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等八家关联公司已于 款本金 13,937,200 元及暂计 司应于本判决生效 2018 年 8 月 5 日被乌 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 之日起十日内向中 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 15,707,224.40 元(其后的利 国宝安集团股份有 法院裁定合并破产, 息,按日 1‰计算至款项全 限公司支付借款本 罗湖区人民法院于 6 部清偿之日止);二、鹏远 3,964.44 金 人 民 币 一审判决已生效。 2019 年 9 月 20 日裁 新 材 支 付 违 约 金 1,000 万 13,937,200 元 及 利 定终结本次执行程 元;三、鹏远新材承担本案 息(以借款本金 序,未执行到财产。 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 13,937,200 元 为 基 本案债权已申报至新 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 数,从 2014 年 6 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 费、拍卖费等费用);四、 月 30 日起按年利 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潘多军及乌鲁木齐鹏基顺达 率 24%标准计算至 破产程序正在进行 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 还清前述借款之日 中,尚未进行破产财 二、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 止 );二 、 驳回 原 产分配。 责任。 告中国宝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 因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 2018 年 8 月 29 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 立案。在诉讼过程 鑫磊")及其实际控制人钟 中,西部证券股份 小伟隐瞒重大信息,误导本 有限公司提出管辖 公司的投资行为,本公司向 权异议并进行了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深圳市中级人 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 民法院于 2019 年 3 判令撤销签署的《增资扩股 月 29 日裁定驳回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二、 上诉。2019 年 8 月 判令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 21 日,深圳市罗湖 已申请强制执行,因 份有限公司返还本公司投资 区人民法院开庭审 无可供执行财产,目 款 2,850 万元人民币;三、 理了本案。2020 年 前执行法院已终结本 7 3,210.00 一审判决已生效。 判令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 6 月 3 日,深圳市 次执行。后续如发现 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赔偿损 罗湖区人民法院作 可供执行财产,再申 失 280 万元(按同期人民银 出一审判决,判 请恢复执行。 行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日, 令 : 1、 被 告赣 州 暂计算至 2018 年 8 月 30 鑫磊稀土新材料股 日);四、判令钟小伟对本 份有限公司及钟小 公司的上述投资款和损失承 伟应于判决生效之 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判令 日起十日内赔偿本 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 公司损失人民币 限公司及钟小伟承担律师费 200 万元;2、驳回 80 万元(上述合计 3,210 万 本公司其他诉讼请 元);六、判令西部证券股 求。 17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份有限公司、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 任;七、判令本案诉讼费由 上述被告承担。 2018 年 3 月 30 日 立案。2020 年 7 月 9 日,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 决 ,判 令: 1 、 已申请强制执行,正 被告深圳市沃特玛 在 执 行 中 。 2019 年 电池有限公司、陕 11 月 7 日,深圳市中 西沃特玛新能源有 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 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 限公司应于判决书 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 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 生效之日起 10 日 有限公司的破产申 公司拖欠本公司子公司深圳 内共同向原告深圳 请,深圳市贝特瑞纳 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市贝特瑞纳米科技 米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货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 有限公司偿还货款 2020 年 3 月 9 日将本 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 11,707,082.64 元; 案债权申报至深圳市 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 2 、 被告 李 金林 应 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8 判令:一、深圳市沃特玛电 23,160.49 对上述第一判项所 一审判决已生效。 破产管理人。深圳市 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 列明的被告深圳市 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沃特玛电池有限公 破 产 管 理 人 于 2020 22,216.30 万 元 、 违 约 金 司、陕西沃特玛新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944.19 万元;二、保证人李 能源有限公司所负 一次债权人会议。 金林对前述第一项诉讼请求 付款义务承担连带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 承担连带责任;三、本案诉 清偿责任;被告李 开第二次债权人会 讼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 金林在承担该责任 议,对破产重整草案 后,有权向被告深 进行表决,重整草案 圳市沃特玛电池有 未通过。破产程序正 限公司、陕西沃特 在进行中,尚未进行 玛新能源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 追 偿 ;3 、 驳回 原 告深圳市贝特瑞纳 米科技有限公司的 其他诉讼请求。 因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 2018 年 4 月 11 日 已申请强制执行,正 司拖欠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 立案。2019 年 5 月 在 执 行 中 。 2019 年 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货 22 日,荆州市中级 11 月 7 日,深圳市中 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 有限公司向荆州市中级人民 判决,判令:荆州 因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 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 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 市沃特玛电池有限 公司未按期缴纳诉讼费, 有 限 公 司 的 破 产 申 9 令:一、荆州市沃特玛电池 2,193.32 公司在判决生效后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请,深圳市贝特瑞纳 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15 日内向原告支付 按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 米科技有限公司已将 合计 2,193.32 万元;二、保 货款 2,030.4 万元 决已生效。 本案债权申报至深圳 证人李金林对前述第一项诉 及利息,深圳市沃 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 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三、 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司破产管理人。深圳 本案诉讼费由上述被告承 承担连带责任。深 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 担。 圳市沃特玛电池有 司破产管理人于 17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限公司不服上述一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 审判决并提出上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 诉。 议。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 会议,对破产重整草 案进行表决,重整草 案未通过。2021 年 3 月 15 日,深圳市贝 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 司出具了《同意接受 荆州沃特玛电池负极 材料(石墨)抵债的 函 》, 抵 债 金 额 134.64 万 元 。 减 去 该金额后,荆州沃特 玛欠款金额变更为 1895.76 万元及相应 利息。破产程序正在 进行中,尚未进行破 产财产分配。 2019 年 11 月 7 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 年 7 月 19 日 裁定受理对深圳市沃 立案。2019 年 1 月 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 11 日,深圳市坪山 破产申请,贝特瑞新 区人民法院作出一 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审判决,判令:被 司拖欠本公司子公司贝特瑞 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告深圳市沃特玛电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 11 日将本案债权申报 池有限公司于本判 研项目专项资金,贝特瑞新 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 至深圳市沃特玛电池 决生效之日起五日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 公司未缴纳上诉费,深圳 有 限 公 司 破 产 管 理 内向原告贝特瑞新 10 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80.00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撤 人。深圳市沃特玛电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诉请该院判令:一、深圳市 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已 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 公司支付国家支付 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专 生效。 人于 2020 年 4 月 14 给原告的科研资助 项资金 1,080.00 万元;二、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 经 费 1,080.00 万 本案诉讼费由上述被告承 会议。2020 年 5 月 元。被告深圳市沃 担。 19 日召开第二次债权 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人会议,对破产重整 不服上述判决向深 草案进行表决,重整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草案未通过。破产程 提起上诉。 序正在进行中,尚未 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因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拖 2018 年 8 月 30 日 已申请强制执行,正 欠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贝特 立案。2019 年 9 月 在执行中。2020 年 4 因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 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货 23 日,深圳市中级 月 9 日,湖北宝特新 有限公司提交了撤回上诉 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的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 11 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 20,179.50 判决,判令:一、 其价值 15,703 万元的 法院裁定准许北京国能电 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 被告河南国能电池 设备为河南国能电池 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 令:一、河南国能电池有限 有限公司应于本判 有限公司、北京国能 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公司、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共同偿还河南国 向原告深圳市贝特 司和郭伟履行生效判 18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能电池有限公司拖欠深圳市 瑞纳米科技有限公 决书项下的义务提供 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 司 支 付 货 款 抵押担保,被担保主 货款、利息合计 20,179.50 198,352,020 元 ; 债权金额为 15,000 万 万元;二、判令担保人郭伟 二、被告河南国能 元,并办理了抵押登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本 电池有限公司应于 记。2020 年 7 月 13 案诉讼费用由上述被告承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 担。 十日向原告深圳市 法院裁定拍卖、变卖 贝特瑞纳米科技有 湖北宝特新能源科技 限公司支付逾期付 有限公司的担保财产 款违约金;三、被 以及北京国能电池科 告北京国能电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河南平煤国能锂电 郭伟对上述第一、 有限公司 30%股权, 二判项所列明的被 并于 2020 年 9 月 8 告河南国能电池有 日分别以 15,000 万元 限公司所负款义务 和 4,549.83 万元的起 承担连带清偿责 拍价在京东网司法拍 任;四、驳回原告 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 卖,均已流拍。2020 科技有限公司的其 年 9 月 10 日,深圳 他诉讼请求。北京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国能电池科技股份 将湖北宝特新能源科 有限公司不服上述 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一审判决并提出上 保财产作价 15,000 万 诉。 元抵偿给深圳市贝特 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所有,已完成交付手 续。2020 年 9 月 1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将北京国能 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的河南平煤国 能锂电有限公司 30% 股权作价 4549.83 万 元抵偿给深圳市贝特 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所有。剩余债权尚在 执行阶段。 2019 年 3 月 25 日 因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 立案。2019 年 5 月 已申请强制执行。 司拖欠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 29 日,肇庆市四会 2020 年 7 月 7 日,深 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 市人民法院作出一 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 货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 审判决,判令:肇 有限公司收到四会市 技有限公司向肇庆市四会市 庆遨优动力电池有 人民法院转发的杭州 12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 3,111.60 一审判决已生效。 限公司应于本判决 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院判令:一、肇庆遨优动力 生效之日起 20 日 关于中止执行肇庆遨 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内 支 付 货 款 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3,111.60 万元及相应利息。 27,616,000 元 ( 判 执行案件的通知,此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肇庆遨 决时的货款余额) 案目前已中止执行。 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 及逾期付款违约 18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金。 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产 品质量问题为由在郑州市中 2019 年 7 月 22 日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 收到郑州市中级人 诉请该院判令本公司子公司 民法院寄来应诉通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 知书。2020 年 4 月 公司赔偿河南国能电池有限 15 日,原告向深圳 公司经济损失合计 5,125.60 13 8,689.00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已结案。 已结案。 万元;诉讼费用由深圳市贝 交撤诉申请材料。 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承 2020 年 4 月 30 担。后原告将诉讼标的变更 日,深圳市中级人 为 8,689 万元并申请追加本 民法院作出裁定准 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 许撤回起诉。 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共同被 告。 2020 年 3 月 13 日 立案。2020 年 6 月 已申请强制执行。 28 日,芜湖市中级 2020 年 8 月 13 日,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判令:一、 裁定受理芜湖天弋能 芜湖天弋能源科技 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 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产申请,并裁定该破 生效之日起十五内 产案件由芜湖市弋江 给付深圳市贝特瑞 区人民法院审理。 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 货款 27,363,319.61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 元 及 利 息 ( 以 技有限公司向芜湖天 27,363,319.61 元为 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因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 基数自 2019 年 11 破产管理人提交债权 司拖欠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 申报资料。2021 年 1 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货 清之日止按照全国 月 18 日,芜湖天弋 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 有限公司向芜湖市中级人民 14 2,736.33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一审判决已生效。 产管理人召开第一次 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 报 价 利率 计算 ); 债权人会议。2021 年 令:一、被告支付货款 二、被告芜湖天弋 1 月 22 日,芜湖市弋 2,736.33 万元及相应利息;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关 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于认可芜湖天弋能源 由被告承担。 起十五内给付原告 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 委员会成员以及准许 科技有限公司诉讼 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 保 全 保 险 费 用 限公司自营的决定。 28,976.14 元;三、 2021 年 6 月 9 日,芜 案 件 受 理 费 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186,681 元 , 保 全 作出重整计划草案提 费 5,000 元,合计 交 期 限 延 长 至 2021 191,681 元 , 由 被 年 9 月 9 日的裁定 告芜湖天弋能源科 书。破产程序正在进 技有限公司负担 行中,尚未进行破产 183,800 元 , 原 告 财产分配。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 18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7,881 元。 2020 年 12 月,深圳 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 限公司处置抵押电芯 回 款 750,000 元 。 2021 年 1 月 19 日,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 技有限公司收到了宁 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受理宁波奉化德朗能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的公告和债权 因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 申报通知。2021 年 2 有限公司、上海德朗能动力 月 26 日,深圳市贝 电池有限公司、吴江峰等拖 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 欠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贝特 2020 年 4 月 20 日 司向宁波奉化德朗能 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立案。2020 年 9 月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 15 日,宝安区人民 一审未判决,已进入破产 15 3,802.18 产管理人提交了债权 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 法 院 开 庭 审 理 本 清算程序。 申报材料。2021 年 3 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 案,暂未收到法院 月 25 日,参加了宁 令:一、被告支付 3,802.18 判决。 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 万元及违约金;二、本案诉 池有限公司第一次债 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 权人会议为了尽快确 担。 认主债权并获得清 偿,公司研究决定撤 回本案的起诉,并向 法院提交了撤诉申 请。2021 年 4 月 27 日,法院作出准许深 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 有限公司撤诉的裁 定。破产程序正在进 行中,尚未进行破产 财产分配。 2021 年 1 月 19 日,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 因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 份有限公司收到了宁 有限公司、上海德朗能动力 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电池有限公司、吴江峰等拖 受理宁波奉化德朗能 欠本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2020 年 4 月 28 日 产清算的公告和债权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一审未判决,已进入破产 16 2,320.51 立案,暂未开庭审 申报通知。2021 年 2 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 清算程序。 理。 月 26 日,贝特瑞新 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令:一、被告支付 2,320.51 司向宁波奉化德朗能 万元及违约金;二、本案诉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 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 产管理人提交了债权 担。 申报材料。2021 年 3 月 25 日,参加了宁 18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 池有限公司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为了尽快 确认主债权并获得清 偿,公司研究决定撤 回本案的起诉,并向 法院提交了撤诉申 请。2021 年 4 月 27 日,法院作出准许贝 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撤诉的裁 定。破产程序正在进 行中,尚未进行破产 财产分配。 2021 年 1 月 19 日,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收到了宁 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受理宁波奉化德朗能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的公告和债权 申报通知。2021 年 2 月 26 日,贝特瑞新 因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上海德朗能动力 司向宁波奉化德朗能 电池有限公司、吴江峰等拖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破 欠本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 产管理人提交了债权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2020 年 4 月 29 日 申报材料。2021 年 3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立案。2021 年 1 月 一审未判决,已进入破产 17 3,134.72 月 25 日,参加了宁 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 19 日,一审开庭, 清算程序。 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 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 尚未判决。 池有限公司第一次债 令 : 一 、 被 告 支 付 权人会议。为了尽快 3,134.719 万元及违约金; 确认主债权并获得清 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 偿,公司研究决定撤 由被告承担。 回本案的起诉,并向 法院提交了撤诉申 请。2021 年 4 月 27 日,法院作出准许贝 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撤诉的裁 定。破产程序正在进 行中,尚未进行破产 财产分配。 因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立 2021 年 6 月 18 日, 拖欠本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 案,2021 年 1 月 在湖南省湘潭市中级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 28 日 开 庭 审 理 , 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18 款,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 1,576.58 2021 年 3 月 22 二审判决已经送达。 2021 年 7 月 15 日, 有限公司向湖南省湘潭市雨 日,湘潭市雨湖区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 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 人民法院作出判 民法院作出(2021) 请该院判令:一、被告向原 决,判令:一、被 湘 03 民终 1144 号判 18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告支付货款 1,576.58 万元及 告桑顿新能源科技 决书,判决驳回桑顿 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有限公司在本判决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上诉,维持原判。 担。 支付原告贝特瑞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货款 1,476.58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 约金。二、驳回原 告贝特瑞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其他诉讼请求。被 告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提起上诉。 已申请强制执行,正 2019 年 4 月 15 日 在执行中。现已对荣 立案。2019 年 11 因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拖 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 月 22 日,荣成市 欠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大地 持有的威海市商业银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判决,判令:被告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 进行拍卖,评估价约 荣成华泰汽车有限 19 公司向荣成市人民法院提起 1,594.54 一审判决已生效。 7,300 万。2021 年 1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 月 15 日对其持有的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被告支付货款 1,594.54 万元 威海商业银行股权进 告深圳市大地和电 及利息损失;二、本案保全 行第二次拍卖,因威 气股份有限公司支 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海商业银行上市未满 付货款 15,806,971 一年,因此被叫停中 元及利息。 止拍卖。 已申请强制执行。因 领途汽车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被邢 台市清河县人民法院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2019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6 月 12 日, 立案。2019 年 11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 月 20 日,邢台市 因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收到清河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拖欠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大 县人民法院寄送的债 审理了本案,并于 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 权申报通知书。2020 2020 年 4 月 10 日 款,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 年 7 月 2 日,深圳市 作出一审判决,判 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 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 20 3,177.75 令:被告领途汽车 一审判决已生效。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 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 有限公司应于判决 院判令:一、被告支付 邮寄债权申报材料。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1,845.78 万元及利息损失; 2020 年 7 月 6 日接到 向原告深圳市大地 二、本案保全费用、诉讼费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和电气股份有限公 由被告承担。 法院执行终结裁定 司 支 付 货 款 书。2020 年 9 月 24 21,454,721.2 元 及 日,领途汽车有限公 利息。 司破产管理人已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 开第二次债权人会 议,会议表决未能通 18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过《重整计划草 案》, 2021 年 6 月 1 日收到第一次债权分 配 款 项 1013058.86 元,现破产程序仍正 在进行中。 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上述一 2020 年 6 月 24 日 审判决,向河南省三门峡 立案。2020 年 10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月 31 日,河南省 诉,经河南省三门峡市中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 级人民法院调解并制作调 民法院作出一审判 解书结案。1、三门峡速达 决,判令:一、被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前 告三门峡速达交通 支 付 大 地 和 货 款 160 万 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元;2、三门峡速达公司于 公司支付原告深圳 2021 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大 市大地和电气股份 地和货款 100 万元;3、三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门峡速达公司于 2021 年 3 9,164,000 元及违约 月 31 日前支付大地和货款 金(自 2020 年 4 200 万元;4、三门峡速达 月 25 日起至 2020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 年 6 月 19 日,以 因领途汽车有限公司拖欠本 支 付 大 地 和 货 款 200 万 12,664,000 元 为 基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 元;5、三门峡速达公司于 数;自 2020 年 6 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本公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大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至 月 20 日至 2020 年 司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 地和货款 256.4 万元;违约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 7 月 31 日 , 以 股份有限公司向邢台市中级 金(以 916.4 万元为基数, 已经回款 260 万元。 21 1,334.79 10,664,000 元 为 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 按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 2021 年 5 月 7 日,已 数;自 2020 年 8 院判令:一、被告支付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申请强制执行,现正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3,177.75 万元及利息损失; 价利率为标准,自 2020 年 在执行中。 月 7 日 , 以 二、本案保全费用、诉讼费 4 月 25 日计算至 2021 年 1 9,664,000 元 为 基 由被告承担。 月 25 日)及一审案件受理 数;自 2020 年 8 费 40,365 元、保全费 5,000 月 8 日至本判决确 元。6、付款方式为:现 定的给付之日止, 汇。7、若三门峡速达公司 以 9,164,000 元 为 未按前述约定履行任何一 基数;分别按照同 期支付义务,则大地和有 期全国银行同业拆 权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的为差欠款项及逾期付款 市场报价利率为标 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 准 计 算)。 限于 本 以差欠的款项为基数,按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 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完毕;二、驳回原 率二倍为标准至差欠款项 告深圳市大地和电 清偿之日止)。8、二审案 气股份有限公司的 件受理费 3,590 元,减半收 其他诉讼请求。 取 1,795 元,由三门峡速达 公司承担。 因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 22 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子 18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货款,本公司子公 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向河南省三门峡市湖 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 请该院判令:一、被告依法 向原告支付货款 914.6 万元 及 违 约 金 420.19 万 元 ; 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案件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 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构成实质性障碍。 2、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发行人的对外担保包括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担保以及地产类子公司按房地产 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 外担保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担保情况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担保均为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万 担保起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万元) 元) 日 完毕 中国宝安 贝特瑞 20,000.00 5,000.00 2018/10/26 2021/8/23 否 中国宝安 贝特瑞 20,000.00 USD 2,810.00 2020/4/3 2023/4/3 否 中国宝安 贝特瑞 39,000.00 6,000.00 2021/1/29 2027/1/29 否 中国宝安 贝特瑞 5,000.00 5,000.00 2019/4/17 2021/4/17 是 中国宝安 贝特瑞 5,000.00 5,000.00 2019/6/21 2021/6/21 是 中国宝安 贝特瑞 40,000.00 10,692.83 2019/11/25 2026/5/24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0/7/30 2021/7/30 是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0/8/3 2021/8/3 是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0/8/4 2021/4/9 是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5,000.00 15,000.00 2020/12/8 2021/12/8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9,000.00 9,000.00 2021/3/3 2022/3/3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1/3/4 2022/3/4 否 18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1/3/5 2022/3/5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1/3/10 2022/3/10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1/3/10 2022/3/10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1/3/10 2022/3/10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1/3/23 2022/3/23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1,000.00 11,000.00 2021/3/23 2022/3/23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20,000.00 20,000.00 2021/3/31 2022/3/31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0/8/13 2021/8/11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7,000.00 7,000.00 2020/4/27 2021/4/27 是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3,000.00 13,000.00 2021/2/23 2021/8/23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0/11/13 2021/11/13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30,000.00 30,000.00 2020/12/10 2022/12/10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1/3/1 2023/3/1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1/2/24 2024/2/24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9,600.00 9,600.00 2021/2/24 2024/2/24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0/12/9 2022/12/8 否 宝安控股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0/12/23 2022/12/23 否 深圳恒安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中国宝安 8,000.00 8,000.00 2020/7/31 2021/7/30 是 司 深圳恒安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中国宝安 2,000.00 2,000.00 2020/8/3 2021/7/30 是 司 深圳恒安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中国宝安 10,000.00 10,000.00 2021/2/3 2022/2/2 否 司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 贝特瑞 5,000.00 5,000.00 2020/6/16 2021/6/4 是 公司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 贝特瑞 1,700.00 1,700.00 2020/9/1 2021/7/26 是 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石墨 贝特瑞 608.22 2020/1/27 2022/1/26 否 产业园有限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石墨 贝特瑞 1,107.04 2021/2/25 2022/2/25 否 产业园有限公司 14,000.00 鸡西市贝特瑞石墨 贝特瑞 1,088.81 2021/3/12 2022/3/12 否 产业园有限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石墨 贝特瑞 1,319.20 2021/3/24 2022/3/24 否 产业园有限公司 贝特瑞(江苏)新 贝特瑞 20,000.00 20,000.00 2018/6/20 2023/12/28 否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贝特瑞(江苏)新 贝特瑞 60,000.00 55,000.00 2018/6/20 2023/6/13 否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8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 马应龙 1,000.00 1,000.00 2020/6/24 2021/6/23 是 流有限公司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 马应龙 6,000.00 6,000.00 2020/4/3 2021/4/3 是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马应龙长青医 马应龙 800.00 800.00 2020/9/29 2021/9/28 否 院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 马应龙 200.00 200.00 2020/7/14 2021/7/13 是 院有限公司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 马应龙 300.00 300.00 2020/12/14 2021/12/13 否 院有限公司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 成都绿金高新 中农生物科技有限 800.00 800.00 2020/12/25 2023/12/24 否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宝安控股、成 都绿金高新技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500.00 500.00 2021/1/26 2022/1/25 否 术股份有限公 有限责任公司 司 成都绿金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绿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 700.00 700.00 2021/1/29 2022/1/27 否 金生物科技营 有限责任公司 销有限责任公 司 成都绿金生物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 150.00 150.00 2021/1/12 2022/1/11 否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红莲湖投 湖北红莲湖旅游度 4,500.00 3,825.00 2019/5/17 2022/5/7 否 资有限公司 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红莲湖旅 湖北红莲湖农林高 游度假区开发 4,000.00 4,000.00 2021/2/1 2022/1/31 否 科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湖北红莲湖旅 湖北红莲湖农林高 游度假区开发 325.00 325.00 2021/1/15 2024/1/15 否 科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湖北红莲湖旅 湖北红莲湖农林高 游度假区开发 1,000.00 1,000.00 2021/1/4 2024/1/4 否 科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Ally Wise Group Ltd / Anglo Dynamic Ltd / Best Device Group Ltd / Cyber Starpower Ltd / Integrated Precision Gosmart Global Engineering Co., HKD27500 HKD19,250.00 2019/5/16 2022/5/15 否 Ltd / Int'l Ltd.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Int'l Precision Eng. Co. Ltd / Int'l Precision Equipment Co 18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Ltd / IPE Group Ltd / IPE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 / IPE-Greystone Machining Co Asia Ltd / IPE Robot Mfg. Co Ltd / Lewiston Group Ltd / Prolific Sino Ltd / Tai Situpa Group Ltd (2)银行按揭贷款担保 地产类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承担阶段性担保额为 65,820.90 万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 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抵押登记办妥以及房产证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最近一年末,公司的受限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 货币资金等,合计 110,209.63 万元,占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3.4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房地产业客户按揭贷 货币资金 34,333.82 款、远期结售汇、拆迁安置补偿保证金等 应收款项融资 500.00 应收票据质押 存货 495.64 税务担保、贷款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 1,947.36 借款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19,076.20 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 29,389.66 借款抵押、开具票据抵押 无形资产 24,466.96 贷款抵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合计 110,209.63 - 最近一期末,公司的受限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 货币资金等,合计 146,142.49 万元,占 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4.53%,具体情况如下: 19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按揭贷款等保证 货币资金 34,808.36 金、质押存款 应收款项融资 140.10 借款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 1,947.36 借款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18,291.95 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 4,053.71 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86,901.01 借款抵押 合计 146,142.49 - 除上述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 权利限制安排,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 况。 19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的 主体信用等级均为 AA+,与本次评级结果无差异。 二、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发行人聘请了上海新世纪对本次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上海 新世纪出具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1]011),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上海新世纪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和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 级、AA 级、A 级、BBB 级、BB 级、B 级、CCC 级、CC 级和 C 级表示,其中,除 AAA 级、CCC 级及 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 于本等级。 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 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 很低。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的涵义为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 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本部流动性压力较大,面临一定的即期偿债压力。中国宝安本部货币资 金存量较少,且集中了合并范围内的较多债务,流动性压力较大,面临一定的 即期偿债压力。 2、盈利对非经常损益的依赖度持续较高。中国宝安盈利对非经常损益的依 19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赖度持续较高,且公司非经常损益主要来自股票投资和处置子公司股权,近年 来波动较大,需持续关注其非经常损益的可持续性。 3、资金大量沉淀于房地产业务。中国宝安的存货大部分为在建和在售房地 产项目等,其中深圳城市更新项目投资规模大,开发周期长,短期变现能力偏 弱,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 4、贝特瑞投融资压力较大。中国宝安主要子公司贝特瑞现阶段在建及拟建 项目较多、金额较大,且贝特瑞经营性现金流表现一般,后续面临的投融资压 力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公司 债存续期(本次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跟 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 披露后 2 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定期跟踪 评级报告是上海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 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上海新世纪将启动不定期 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 并提供相应资料。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 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 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 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上海新世纪将根据相关主管部 门监管的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 19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于境内发行和目前仍处于存续期的其他债券、债务融 资工具为发行人分别在 2017 年发行的一期公司债券、2019 年发行的两期中期 票据、2020 年发行的一期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 债项 主体 票面 证券简称 发行主体 起息日期 发行规模 期限 评级 评级 利率 17 宝安 02 中国宝安 5年 AAA AA+ 6.08 2017-08-29 100,000.00 19 宝安集 MTN001 中国宝安 3年 AA+ AA+ 7.00 2019-01-04 100,000.00 19 宝安集 MTN002 中国宝安 3年 AA+ AA+ 7.00 2019-04-30 54,000.00 20 宝安集 MTN001 中国宝安 3年 AA+ AA+ 6.50 2020-07-27 100,000.00 上述“17 宝安 02”公司债券于 2017 年发行时,上海新世纪出具了《中国 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 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 望为稳定。 2018 年 6 月 27 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 行的 16 宝安 01 与 17 宝安 02 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其中“16 宝安 01”债项信用等级为 AA+,“17 宝安 02”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2019 年 6 月 26 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 行的 16 宝安 01 与 17 宝安 02 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其中“16 宝安 01”债项信用等级为 AA+,“17 宝安 02”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 行的 16 宝安 01 与 17 宝安 02 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其中“16 宝安 01”债项信用等级为 AA+,“17 宝安 02”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19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1 年 5 月 25 日,上海新世纪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 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17 宝安 02”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发行人于 2017 年发行的“17 宝安 02”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 款,符合对应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承诺。 发行人于 2017 年发行的“17 宝安集 MTN001”、2019 年发行的“19 宝安集 MTN001”、2019 年发行的“19 宝安集 MTN002”、2020 年发行的“20 宝安集 MTN001”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均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符合发行人于中期票据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承诺。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 持续获得各银行较高的贷款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取得的银行贷款授信总额度为 172.10 亿 元,其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66.07 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106.03 亿 元。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债务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共发行 3 期中期票据,共计 254,000.0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 发行期限 债项评级 主体评级 票面利率 起息日期 发行规模 17 宝安 02 5年 AAA AA+ 6.08 2017-08-29 100,000.00 19 宝 安 集 3年 AA+ AA+ 7.00 2019-01-04 100,000.00 MTN001 19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9 宝 安 集 3年 AA+ AA+ 7.00 2019-04-30 54,000.00 MTN002 20 宝 安 集 3年 AA+ AA+ 6.50 2020-7-27 100,000.00 MTN001 上表中,“17 宝安 02”系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发行的“17 宝安 02” 10 亿元公司债券,期限 5 年,目前处于存续期。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经按时偿还上述中期票据及公司债券的利息,无违约 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期偿还了“16 宝安 01”10 亿元公司债券、“17 宝安集 MTN001”16 亿元中期票据的利息及其本金。 (四)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严重违约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 法规的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五)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发行期限 起息日期 发行规模(万元) 偿还及到期情况 17 宝安 02 5年 2017-08-29 100,000.00 2022 年 8 月 29 日到期 19 宝 安 集 3年 2019-01-04 100,000.00 2022 年 1 月 4 日到期 MTN001 19 宝 安 集 3年 2019-04-30 54,000.00 2022 年 4 月 30 日到期 MTN002 20 宝 安 集 3年 2020-7-27 100,000.00 2023 年 7 月 27 日到期 MTN001 (六)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 的比例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357,564.10 万元,发行人合并口径累计公 司债券余额 10 亿元,本其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后 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14.73%,未超过 40%。 19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税项 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 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 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下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 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 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需要交纳增值税,按照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 销售额,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 核算,选择后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 税。 三、印花税 根据 1988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 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 据,均应缴纳印花税。对债券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 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 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19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业务规则等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期债券的信息披露事务安排如下: (一) 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按时披 露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票面利率公告及发行结果公告等文件。 (二) 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债券上市期间,公司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 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 告。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在年度报告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 (三)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或者投资 者权益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3、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4、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者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 之十的重大损失; 19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6、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 者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8、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9、发行人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 犯罪或者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 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1、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12、发行人主体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3、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4、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四) 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按照中国结算的规定,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理 完成。发行人将在约定的债券付息日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付息 公告;在到期日前至少 5 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二、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20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 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按如下规定及时间向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书提 供有关信息: 1、董事局、监事会成员: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将对公司 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 书。 2、高级管理人员: (1)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 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书; (2)公司在研究、决定涉及信息披露的事项时,应通知董事局秘书列席会 议,并向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 (3)要为董事局秘书提供了解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重要经营决策、经营活动 和经营状况的必要条件; (4)遇有需要其协调的信息披露事宜时,应及时协助董事局秘书完成任 务。 3、各职能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1)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 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书; (2)有义务向董事局秘书传阅公司所投资项目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股 东会有关决议、文件及相关资料; (3)遇有须其协调的信息披露事宜时,应及时协助董事局秘书完成任务。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 当发生与公司有关的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时,应及时告知董事局主 席。董事局主席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局报告,并敦促董事局秘书组 织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0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1、董事局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 息并报告董事局,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负 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2、证券事务代表接受董事局秘书的领导,协助其开展工作; 3、董事局秘书处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局秘书直接 领导。 4、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信 息提供给董事局主席。董事局主席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局报告,并 敦促董事局秘书组织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 议和披露的职责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1、董事局主席、总裁、董事局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2、董事局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 息并报告董事局,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负 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3、董事局主席、总裁、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4、证券事务代表接受董事局秘书的领导,协助其开展工作; 5、董事局秘书处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局秘书直接 领导。 20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定期报告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报告期结束后,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局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局审议; (2)董事局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 (3)董事局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局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局编制的定期报告; (5)董事局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2、 临时报告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提供信息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在第一时间 通报给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书; (2)董事局秘书得知需要披露的信息或接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应尽快组织起草披露文稿,报董事局主席审阅修订; (3)修订后的文稿报董事局主席审定并签发; (4)董事局秘书立即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后予以公告; (5)股东大会决议在决议形成后,董事局秘书尽快形成文稿,报经董事局 主席审阅并签发,并在会议召开后规定时间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披露; (6)董事局决议在决议形成后,董事局秘书尽快形成文稿,报经董事局主 席审阅并签发,并在会议召开后规定时间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披露; (7)监事会决议在决议形成后,董事局秘书尽快形成文稿,报经监事长或 受其委托的监事审阅后签发,决议公告在会议召开后规定时间内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后披露; (8)独立董事声明和其发表的独立意见由独立董事本人审定签发,董事局 秘书在规定时间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披露。 20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披露的文稿在报纸、网上登载后,董事局秘书应认真检查核对,发现 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媒体上转载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 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 各职能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1)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 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书; (2)有义务向董事局秘书传阅公司所投资项目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股 东会有关决议、文件及相关资料; (3)遇有须其协调的信息披露事宜时,应及时协助董事局秘书完成任务。 20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 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 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 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8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为本次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本次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8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 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 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次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 合并口径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3 月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 1,176,807.55 万元、1,200,437.92 万元、1,066,351.28 万元和 371,502.42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1,378.06 万元、30,113.63 万元、66,176.14 万元和 19,027.0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72,284.20 万元、 133,772.76 万元、65,514.22 万元和 24,031.32 万元。 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研发项目的推进及相关项目的投产,发行人 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呈良好发展趋势,发行人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收入实 现能力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基础,发行人未来业务运营中获取的现金流是按 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的主要还款来源。 20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长期以来,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通过流 动 资 产 变 现 来 补 充 偿 债 资 金 。 截 至 2021 年 3 月 末 , 发 行 人 流 动 资 产 为 2,114,874.95 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 65.61%,其中货币资金为 562,650.01 万 元,存货为 897,172.93 万元,合计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69.03%。发行人流 动资产变现是本次债券偿付的保障手段之一。 发行人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信用度,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良好的 合作关系。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取得的银行贷款 授信总额度为 172.10 亿元,其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66.07 亿元,尚未使用的 授信额度为 106.03 亿元。公司畅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提供了保障。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次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 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组建偿付 工作小组、建立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 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次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 系。 (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设立了偿债保障金专户,通过该账户支 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发行人已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 金专户,并聘请该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户监管人。通过 对该账户的专项管理,可确保发行人提前归集债券利息和本金,以保证按时还 本付息。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公司稳健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公司的日常 营运资金为保障。 发行人将与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户的商业银行、受托管理人签署 20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三方监管协议,便于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债券持有 人的权益。 1、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户的性质及用途 募集资金是指发行人通过发行本次债券募集,扣除承销佣金等发行费用后 的全部款项。偿债保障金是发行人为保证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按时足额支 付本次债券到期应偿还的本金及利息而设置的专项偿债保障金,根据《募集说 明书》约定,在债券付息日 5 个工作日前,发行人应当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专 项账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和提前兑付日等)20 个工作日 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 20%以上存入专项账户,并在到期日 5 个工作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全额存入专项账户。 专项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其他规定。 专项偿债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 银行结算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但因配合国家司法、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强 制性措施的除外。 该账户的预留银行印鉴由发行人和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监管人共同预 留,即发行人预留其财务印鉴章和财务负责人私章,银行预留经办行授权经办 人私章;若一方发生人员变更,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并办理预留印鉴 变更手续。 2、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来源 如本节“二、(三)具体偿债计划”所述,主要来自发行人的营业利润、经 营活动现金流、流动资产变现、银行借款等。 3、提取时间、频度及金额 (1)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次债券每个付息日前 5 个交易日内,专项偿 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应偿还本次债券的利息金额(扣除银行结算费用)。 2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次债券本金到期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专项 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当期应付债券本金与当期应付利息之和的 20%;并 在到期日 5 个交易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当期应付债券本金与 当期应付利息之和(扣除银行结算费用)。 发行人应在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日和债券利息支付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向募 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监管人发出加盖发行人财务印鉴章和财务负责人私章的划 款凭证,划款凭证需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付款账号、收款 人名称、收款账号、收款人开户行和付款人附言等内容,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 金监管人负责根据发行人的划款凭证办理资金划拨结算工作。募集资金与偿债 保障金监管人在履行完资金划拨结算工作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将有关结算凭证 复印件传真给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管理方式 发行人指定金融部等部门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金融部等部门在 本次债券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 次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增强资产的流动 性,保证发行人在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 期应付的本息。 5、监督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对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本息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设立债券本息偿付工作小组,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 兑付期限结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 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20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共同制定了《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 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的按约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任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 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 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依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 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 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 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 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 风险。发行人将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3、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2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者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 之十的重大损失;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6、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 者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8、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9、发行人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 犯罪或者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 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1、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12、发行人主体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3、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4、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六)发行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1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债务受托管理协议》,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 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务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 债保障措施,并可以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 措施。同时,发行人还应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实施; 3、暂缓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事件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以下事件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发行人未能按时完成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 2、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外,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关于发行人义务的规定,出售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或 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3、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与破产、清算相关的 诉讼程序;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等直接融 资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间接融资债务; 5、发行人未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私自变更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用途。 6、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付息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1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 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 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 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 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20%。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 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或保证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 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 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债券履约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应尽最大努力通过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规范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 权,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 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本公司办 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 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 21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 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 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 “第五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有以下权利: 1、享有《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各项权利,监督发行 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义务,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了解或监督发行人与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有关的重大事 件;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监督发行人;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的约定监 督偿债保障金专户监管人; 5、如涉及到抵押(质押)资产,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抵押(质押)资 产监管协议》(如有)或《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监督抵押(质押)资产监管人 (如有)或发行人; 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时,审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提出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21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7、当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被托管或申请破产等重大不利 变化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该等 法律程序(含实体表决权)等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8、在本次债券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在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9、决定变更或解聘受托管理人; 10、授权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持有人就本 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事宜参与诉讼或仲裁,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 该职责所产生的相关诉讼、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 费、财产保全费用等)由债券持有人支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六条债券持有人会议可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第七条受托管理人未能按本规则第六条的规定召集,发行人、单独和/或合 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张数的债券持 有人分别有权召集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条在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项之 一的,应召开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二)拟修改本规则; (三)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发行人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 行)本息; (五)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其他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 21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等直接融资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间接融资债务; (六)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 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 相应措施; (七)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 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八)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九)发行人因进行重大债务或者资产重组,其方案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十)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关于发行人义务的规定,在 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 发行)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重大资产以致对本次债券或 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 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十二)发行人提出拟提前偿付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的本 金和/或利息的计划、方案; (十三)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十四)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其中,就上述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 (八)项及第(九)项情形,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就是否采取应对措施及应对 措施的具体内容进行决议。 前款规定的情形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受托管理人 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或决议方式,但应 当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并请见证律师对简化程序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21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九条如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取得持有 人会议同意,但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业务规范规定或相关监管机构、自 律组织认为不需要取得持有人会议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受托管理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本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触发召 开持有人会议情形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者以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 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 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 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本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触发召开持有 人会议情形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 人、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 行)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召集持有人会议,并履行会议召集人职责。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应当向有关登记或监管机构申请锁定其持有的本次公司债券,锁定期 自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之时起至披露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取消该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止,上述申请必须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被相关登记 或监管机构受理。 第十一条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时 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二条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受托管理人是债券 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发行人根据本规则第八条、第十条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 则发行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单独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张数的 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代 21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张数的多个债券持 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合并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 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该名被推举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取 得其已得到了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同 意共同发出会议通知以及推举其为会议召集人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应当作为会 议通知的必要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 10 个交易日向本次债券 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召集人认为 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 第十四条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合理原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不得 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因合理原因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 开时间和地点的,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第十五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者以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至少应载 明以下内容: (一)债券发行情况; (二)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四)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 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 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五)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 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拟审议议案(包含会 议通知中未包括的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公告 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六)会议议事程序。议事程序应当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 21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 (七)债权登记日。债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应当不超过 5 个 交易日; (八)参会资格的确认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 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若债券持有人使 用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参会资格确认方法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发布的投资者身份认证操作流程等网络投票相关规定; (九)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受托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 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第十六条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 补充通知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3 个交易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 通知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公告。 第十七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因召开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 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持有人会议。除上述事项外,无正当理由不得延 期或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 少 1 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延期或取消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会议召集人应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第十八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审核。 议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 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第十九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的事项由召集人根据本规则第五条、第八 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决定,未担任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的发行人、受托管 理人、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 行)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前向召集人书面建议拟 审议事项。 21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二十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有临时提案提出的,临时提案人应于会议 召开日期的至少 6 个交易日前提出,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 人审核通过后,应当在 3 个交易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者以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方式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召集人审核通过的临时 提案内容。 第二十一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 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关于提案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和作出决 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第二十二条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现场会议应设置会场。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的,应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其程序和议事方式。除网络投票外,债券持有人 以非现场形式参会的,应于投票截止日之前将投票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为自 然人的,应于投票截止日之前将投票亲笔签署),邮寄至召集人指定地址。投票 原件到达之前,投票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以原件 为准。召集人负责收集投票原件及传真件,并统计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 人意见。 发行人应在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中,明确债券持有人以非现场形式参会 的具体流程,包括非现场投票截止日,需要盖章的文件及其要求,召集人指定 地址及指定传真号。 第二十三条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证明其债 券持有人身份后,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拒绝。 第二十四条债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应当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 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未偿还债券的持有人, 21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 第二十五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发行人或召集人负责制作。 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 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本 金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 项。 第二十六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委派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担 任会议主持人。 如果上述应担任会议主持人的人士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推举出一名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该次会议的主持人。 第二十七条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 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受托管理人 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 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出席持有人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 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 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法人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的证券账户卡;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债券持有人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九条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 22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 权票的指示; (四)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十条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三十一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书面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参会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第三十二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 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负责收集非现场参加会议的债权持有人和代理人的投票 原件及传真件,并统计非现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意见。 第三十三条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的计票、 监票。会议主持人应主持推举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持有人会议 的监票人,监票人可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与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 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 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22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第三十四条债券持有人与会议拟审议的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债券持有人应 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额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总 数。 第三十五条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 列的各项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 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 予表决。 第三十六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 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 第三十七条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 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债券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三十八条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 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次 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一)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权的关联股东; (二) 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关联方。 第三十九条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达 到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总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方可形成有 效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 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未超过本次债券或 22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总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时,会议决议无效,会议召集人 有权择期召集会议并再次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第四十条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 过,并应当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第四十一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 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 或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 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第四十二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对本次债券或本期债 券(如分期发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 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任何与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 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有关法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的情 形之外: (一)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的提议做出的,该决议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 人有约束力; (二)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做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 过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第四十三条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 日次一交易日将决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公告。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二)会议有效性; (三)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22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四十四条会议主持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制作债券持有人会议之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方式、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三)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监票人的姓名;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或 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张数及占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总张数 的比例; (五)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六)债券持有人的询问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 第四十五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 受托管理人保管。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四十六条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 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22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规定,发行人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人认购、购买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 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本章仅列示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 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置备于本 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受托管理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联系人:余洋、黄涛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093 邮政编码:518001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19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与国信证券签署《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聘请国信 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2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信证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证券公司,具备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资格和能力。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本 协议的约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 最大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但受托管理人在其正 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可能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如受托管理人从事下列与发行人相关的业务,应将负责《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项下受托管理事务的部门和负责下列业务的部门及其人员进行隔离: 1、自营买卖发行人发行的证券; 2、为发行人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财务顾问服务; 3、为发行人提供收购兼并服务; 4、证券的代理买卖; 5、开展与发行人相关的股权投资; 6、为发行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7、为发行人提供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但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的业 务服务。 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 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债券持有人可依法 提出赔偿申请。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事项,中国宝安简称“甲方”,国 信证券简称“乙方”。 22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受托管理事项 “2.1 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甲方聘任乙方作为本次债券 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乙方的监督。 2.2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3 本次债券发行期间的代理事项: 向合格投资者提供有关受托管理人事务的咨询服务。 2.4 债券存续期间的常规代理事项 2.4.1 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 2.4.2 督促甲方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 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持续关注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情 况,并按照主管机关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4.3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表与发行人谈判关 于本次债券的事项; 2.4.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提醒发行人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发行人不能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履行披露义务时,及时公告有关信息; 2.4.5 若存在抵/质押资产,根据抵/质押资产监管人的报告,在符合抵/质押 资产处置触发条件并会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形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形成处置抵/质押资产的相关决议; 2.4.6 若存在保证担保,在符合要求保证人清偿的情况下,代表债券持有人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5 特别授权事项 2.5.1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特别授权,代表本次债券持有人就本次债券事 22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宜参与诉讼、仲裁,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该职责所产生的相关诉讼、仲裁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用等)由债券持有人支 付; 2.5.2 代理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债券存续期间授权的其他非常规事项。 2.6 前述受托管理事项仅为受托管理人代理全体债券持有人之事项范围,单 个债券持有人委托受托管理人代理个人债券事务不属于本协议的受托管理事项 范围。” 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2 甲方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3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 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或提交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确保提交的电子件、传真 件、复印件等与原件一致。 甲方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 人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宜,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甲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应当 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的信息,并及时披露其变更 情况。乙方应当指定专人辅导、督促和检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情况。 3.4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书面 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3.4.1 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3.4.2 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22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4.3 甲方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3.4.4 甲方放弃债权、财产或者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 之十的重大损失; 3.4.5 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3.4.6 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3.4.7 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 者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3.4.8 甲方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3.4.9 甲方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嫌 犯罪或者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 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3.4.10 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3.4.11 甲方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3.4.12 甲方主体或者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4.13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3.4.14 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4.15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深 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影 响。 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 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甲方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应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 22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深交所规定的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者债券 价格的重大事项,或者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的,甲方应当 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 的后果。 3.5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 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3.6 甲方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 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3.7 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募集说 明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配合乙方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 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同时,甲方还应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3.7.1 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3.7.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实施; 3.7.3 暂缓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因追加担保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产生的费 用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告知债券 交易场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3.8 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 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应包括无法按时偿付本息的情况和 原因、偿债资金缺口、已采取的偿债保障措施、分期或延期兑付的安排、偿债 资金来源、追加担保等措施的情况。 3.9 甲方应对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 23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 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 3.10 受托管理人变更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乙方工 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 行的各项义务。 3.11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3.12 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 4.21 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 酬和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3.13 甲方不得出售或划转任何资产,除非出售或划转资产的对价公平合理 且不会对甲方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者甲方的资产 出售或划转行为事前经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 3.14 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承销机构、增信主体及其他专业机构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 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积极提供受托管理人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15 甲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 务。” 3、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 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甲方履行募集说 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4.2 乙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乙方应当将披露的信息刊登在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的互联网网站,供公众查 阅。 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23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告、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4.3 乙方应当持续关注甲方和增信主体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 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 项,乙方督促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4.3.1 就本协议第 3.4 款约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增信主体的内部有权机构 的决策会议; 4.3.2 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4.3.3 调取甲方、增信主体银行征信记录; 4.3.4 对甲方和增信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4.3.5 约见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进行谈话。 4.3.6 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 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4.4 乙方应当对甲方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 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每年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 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5 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 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4.6 乙方应当每年对甲方进行回访,监督甲方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 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7 出现本协议第 3.4 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 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当问询甲方或者增信主 体,要求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 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23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8 乙方应当建立对甲方偿债能力的跟踪机制,监督甲方对债券募集说明书 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动态监测、排查、预警并及时报告债券信用风 险,采取或者督促甲方等有关机构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 处置违约事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按照深交所要求开展专项或者全面风 险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报告。 4.9 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4.10 乙方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甲方履行相关承诺及信息披露义 务。乙方应当关注甲方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 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 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4.11 甲方预计或者已经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方应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者 债券持有人的授权,勤勉处理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处置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与甲方、增信主体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接受债券持 有人的委托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 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4.12 乙方应当至少提前二十个交易日掌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 售、分期偿还等的资金安排,督促甲方按时履约。 4.13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甲方之间的谈判 或者诉讼、仲裁事务。 4.14 甲方为本期债券设定信用增进措施的,乙方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债券增信的相关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 予以妥善保管;并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增信主体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增 信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影响增信措施实施的重大事项。 4.15 乙方应妥善安排除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外被终止上市后,债券登记、托 管及转让等事项。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方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主体和其 23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履行相关偿付义务。 4.16 乙方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甲方 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17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 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 年。 4.18 除上述各项外,乙方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18.1 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4.18.2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业务规 则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4.19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 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4.20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21 甲方无需为乙方履行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而向乙方支付报酬。此 外,乙方因第 4.2 款信息披露要求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信息刊登等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所产生的相关诉讼、仲裁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用等)由债券持有人支付。” 4、受托管理报告 “5.1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5.2 乙方应当建立对甲方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甲方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 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23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5.2.1 乙方履行职责情况; 5.2.2 甲方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5.2.3 甲方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5.2.4 甲方偿债能力分析; 5.2.5 甲方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5.2.6 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5.2.7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5.2.8 甲方出现本协议第 3.4 款的重大事项,或者甲方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履行义务,或者乙方于甲方发生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时,相关重大事项及 乙方采取的应对措施。 5.3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本协议第 3.4 款规定的重大事项、或者甲方未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乙方与甲方发生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 时,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及时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 告,说明事项情况、产生的影响以及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等。” 5、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6.1 乙方将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本协 议的约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最 大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但乙方在其正常业务经 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可能发生、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如乙方从事下列与甲方相关的业务,应将负责本协议项下受托管理事务的 部门和负责下列业务的部门及其人员进行隔离: 6.1.1 自营买卖甲方发行的证券; 6.1.2 为甲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财务顾问服务; 23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1.3 为甲方提供收购兼并服务; 6.1.4 证券的代理买卖; 6.1.5 开展与甲方相关的股权投资; 6.1.6 为甲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6.1.7 为甲方提供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但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的业 务服务。 6.2 乙方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乙方承诺,其与甲方发生的任何交易 或者其对甲方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6.3 甲乙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债券持有人 可依法提出赔偿申请。” 6、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7.1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7.1.1 乙方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7.1.2 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7.1.3 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7.1.4 乙方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 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2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乙方的,自新的受托 管理协议生效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乙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 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证券业 协会报告。 7.3 乙方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 23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交手续。 7.4 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协议 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 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7、陈述与保证 “8.1 甲方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8.1.1 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8.1.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甲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 适用于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以及 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8.2 乙方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8.2.1 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8.2.2 乙方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乙方所知,并不存在 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丧失该资格; 8.2.3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乙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 适用于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 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8、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 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 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9.2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 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23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9、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 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0.2 协议各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之约定。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 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 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 在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存续期内,以下事件构成本协 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0.3.1 甲方未能按时完成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的本息兑 付; 10.3.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关于甲方义务的规 定,出售重大资产以致对甲方对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的还本付 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10.3.3 甲方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与破产、清算相关 的诉讼程序; 10.3.4 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等直接 融资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间接融资债务; 10.3.5 甲方未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私自变更本次债 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10.3.6 其他对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的按期付息兑付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0.4 发生本条所列违约事件时,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按照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 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 等,并就乙方因甲方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3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0.5 发生本条所列违约事件时,乙方行使以下职权: 10.5.1 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10.5.2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明确的方式追究甲 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进行谈判,向甲方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 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有关法律程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 能形成有效决议的情形下,乙方可以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 规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与甲方进 行谈判,向甲方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有关法律程 序; 10.5.3 及时报告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和/或当地派出机构等监管机构。 10.6 在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存续期间,若乙方拒不履行、 故意迟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的,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包括乙方在 募集说明书中作出的有关声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方式,但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本 协议的约定履职的除外。 10.7 免责声明。乙方不对本次债券的合法有效性作任何声明;除监督义务 外,乙方不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除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外,乙方不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任何 声明负责。为避免疑问,若乙方同时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则本款项下的免 责声明不能免除乙方作为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应承担的责任。” 10、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11.2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 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3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 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 务。” 24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8-29 层 电话:0755-25170336 传真:0755-251703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系人:郭山清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093 项目主办人:余洋、黄涛 项目组成员:陈少俊、宋去病、张克涛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高树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2、23 层 24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68 联系人:曾铁山、吴波、吴三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电话:027-86770549 传真:027-85424329 联系人:刘钧、赵文凌、罗明国、余宝玉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评级分析师:陈思阳、黄梦姣 (六)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2000472708000387 负责人:米俊毅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 3168 号中海大厦 B 座 12F、13F 24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电话:0755-33081787 传真:0755-33081949 联系人:黄剑峰 (七)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户:4000029129200448871 联行行号:27708291 大额系统行号:102584002910 银行查询电话:0755-82461390、82462546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沙雁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000 邮政编码:518038 (九)公司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法定代表人:张国平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24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除下列事项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国信证券持有发行人股份(客户融资融券账户、 自营账户),但未超过中国宝安总股本的 2%。 24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陈政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发行人董事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政立 陈泰泉 陈 平 曾广胜 张德冠 徐 飚 梁发贤 李 瑶 徐志鸿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二、发行人监事声明 发行人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骆文明 邹晓锋 梁 红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三、发行人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发行人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贺德华 钟征宇 张渠 贺雪琴 郭山清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 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发行人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 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负责人: 余 洋 黄 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谌传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 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本公司 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 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 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 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 照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 余 洋 黄 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谌传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5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曾铁山 吴 波 吴三明 单位负责人: 高 树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5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0828、众环审字(2020) 011486)、众环审字(2019)012198)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 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 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罗明国 余宝玉 赵文凌 刘 钧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5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 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 陈思阳 黄梦姣 评级机构负责人: 朱荣恩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5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查阅时间:发行期内上午 9:00—11:30 下午:13:00—16:30 查阅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层 (一)发行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层 电话:0755-25170336 传真:0755-25170300 联系人:郭山清 (二)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二层 联系人:余洋、黄涛、陈少俊、宋去病、张克涛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093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址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债券募集说 25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查阅本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25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之盖章页)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