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关于股东王仁年涉及诉讼的公告2018-09-28
股票简称:美丽生态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8-14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王仁年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仁年先生与国融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的公证债权纠纷一案的执行结果存在
不确定性,王仁年先生若无法履行北京市精诚公证处(2018)京精诚执字第 00014
号《执行证书》裁定的内容,王仁年先生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将有可能被司法拍
卖,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及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8年9月2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执
37613号《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知悉,公司股东王仁年先生与国融证券的
公证债权纠纷案件,北京市精诚公证处(2018)京精诚执字第00014号公证债权
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
县腾飞大道1号4楼,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被执行人:王仁年,住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成章村委新庄24号
被执行人:陈小琴,住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成章村委新庄24号
2、纠纷起因
王仁年、陈小琴(二人系夫妻关系,债务人)与国融证券(债权人)开展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双方于2017年5月4日签署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声明与承诺书》(以
下统称为“协议”)。双方在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办理了协议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
效力。协议约定,债务人以王仁年名下持有的8,000,000股美丽生态股票(证券
代码:000010)限售股质押给债权人,向债权人融入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
25,000,000.00元,年利率为6%,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
年5月7日。
按照协议约定,债务人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向债权人按期偿
还了利息共计人民币929,166.67元。2018年2月1日,因美丽生态股票价格下跌,
当日收盘价为4.36元/股,对应履约保障比例138.53%,跌破债务人与债权人协议
约定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140%。根据协议约定,债务人应当于2018年2月2日13:
00前完成履约保障措施。对于上述情况,债权人已及时充分地向债务人进行了告
知,债务人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内采取履约保障措施,已构成实质违约。
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应国融证券申请,出具了(2018)京精诚执第00014号执
行证书:一、被执行人:王仁年、陈小琴。二、执行标的:1、本金:人民币
25,000,000.00元;2、利息:自2017年12月20日(含)至2018年2月1日(含)的
应付未付利息人民币183,333.33元;3、违约金:自2018年2月2日(含)至全部
债务实际清偿之日(不含)的违约金;4、实现债权和质权产生的全部费用。三、
被申请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包括债务人持有的质押给债权人的8,000,000股美
丽生态股票在内的债务人名下的全部财产。(以上诉讼起因摘自北京市精诚公证
处(2018)京精诚执字第00014号执行证书)
3、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由于被执行人王仁年、陈小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
人国融证券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
付人民币27,216,433.00元及利息等,法院于2018年6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
四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王仁年、陈小琴的财产(以人民币27,216,433.00
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王仁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公司 41,857,455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其中,王仁年持有我公司 27,713,874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3.38%,王云杰、王云姗、常州世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一致行动人持
有我公司 14,143,58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
2、截至目前,王仁年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云杰、常州世通持有的我公司
34,507,39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3、公司股东王仁年先生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证债权纠纷一案的执行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王仁年先生若无法履行北京市精诚公证处(2018)京精诚执
字第 00014 号《执行证书》裁定的内容,王仁年先生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将有可
能被司法拍卖,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及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 0304 执 37613 号《执行裁定书》;
2、北京市精诚公证处(2018)京精诚执字第 00014 号《执行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