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公告编号:2018-158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
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
更。
2、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相应变更报表格式。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
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