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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丽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者行业知识,能
够胜任其职务;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均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经审查,我们同意聘任李德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松先生为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高仁金先生、郭为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金小刚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詹文青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徐守浩          赵泽辉       刘伟英       刘   民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