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或“乙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常州分行”或“甲方”)提起诉讼。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2018 年 6 月 7 日、2018 年 7 月 17 日、2018 年 8 月 14 日、2018 年 9 月 8 日对
中信常州分行贷款逾期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我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2018-071、
2018-089、2018-110、2018-135)。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信常州分行与八达园林签订的《和解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双方确认,因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18)苏 0411 民初 3256 号法律文书,
乙方应支付甲方诉讼费约 7.73 万元、律师费 50.00 万元,因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18)
苏 0411 民初 3258 号法律文书,乙方应支付甲方本金约 2,981.89 万元及相应利息、诉讼
费约 20.16 万元、律师费 50.00 万元。
2、乙方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将上述两份法律文书项下所涉业务的本金及利
息、逾期利息、复利(以甲方系统显示为准)以及两个案件项下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向甲方付清。
3、两个案件律师费总额为 100.00 万元,乙方应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分别支付 50.00 万元。
4、若乙方未按照和解协议足额履行,则甲方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乙方已按
照协议所述全部履行完毕,则甲方将不再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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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
日起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其他小
额诉讼、仲裁事项正在梳理中,后续公司将尽快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1 号格式指引要求的对小额诉讼、仲裁的具体情况进行补
充披露。
四、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银行贷款逾期事项,公司涉及向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逾期利息、诉讼费及律
师费等,上述款项的支付将对公司流动资金造成压力,同时对公司本期利润会产生一定
的影响。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八达园林欠中信常州分行2,981.89万元贷款逾期达成和解后,公司无其他未
和解的逾期贷款事项。公司逾期贷款全部和解,将有利于公司信用及融资功能的恢复,
也有利于公司后续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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