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丽: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12-05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9-135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2、案由:合同纠纷。
3、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申请人。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执行过程未发现被执行人
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预计对上市公司本期损益不会造成影响。本案未来的或有
可供执行财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时无法预计对上市公司未来年度损益产生
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 年 12 月 3 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美丽生态”)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的
(2019)闽 01 执 1248 号《执行裁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公司股东王仁年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等合同的纠纷案,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
申请,福州仲裁委裁决王仁年向公司支付 2017 年业绩承诺补偿金、资产减值补
偿金及相应利息等。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9 日、2019 年 4 月 17 日刊登
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
公告》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2019-041)。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执行裁定情况
福州中院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美丽生态与被执行人王
仁年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福州中院向当事人王仁年发出《提供被执
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发
起网络查控,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福州中院已向被执行
人王仁年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拒不申报
财产的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
鉴于被执行人王仁年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关于
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十一款之规
定,裁定如下:
终结福州仲裁委员会(2019)榕仲裁 1 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王仁年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向福州中
院申请强制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公司其他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27 起,涉案金额合计约 4,051.41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本次执行过程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预计对公司本期损益不
会造成影响。本案未来的或有可供执行财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时无法预计
对上市公司未来年度损益产生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后续,公司将持续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仁年资
产,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福州中院《执行裁定书》【(2019)闽 01 执 1248 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