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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深物业A: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2009-10-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

    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1.4 本季度财务报告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1.5 本公司董事长陈玉刚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航军先生、财务管理部经理沈雪英女

    士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

    末增减(%)

    总资产 2,571,190,262.50 2,110,845,898.28 21.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730,814,855.40 570,615,365.41 28.07%

    每股净资产 1.3489 1.0532 28.0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567,648,705.42 795.9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0477 795.95%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净利润 53,984,469.28 160,281,697.11 658.03%

    基本每股收益 0.0996 0.2958 658.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

    - 0.2956 -

    稀释每股收益 0.0996 0.2958 658.03%

    净资产收益率 7.39% 21.93% 9.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

    7.40% 21.91% 8.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冲销部分

    -13,437.37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

    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4,584,088.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

    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2,047,332.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

    2,065,538.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

    税影响数

    636,999.11

    合 计 152,345.34

    注1:2009年1-9月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系固定资产处置

    损失。

    注2:“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系根据原制定的职工辞退计划需要支付的辞退

    福利金额,该事项系依据深圳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文件实施,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

    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注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3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注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系违约金、滞纳金等罚没收入。

    2.2 股东数量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

    截至2009 年9 月28 日,本公司股东总户数为25726 户,其中:A 股17913

    户,B 股7813 户。

    前10 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曾颖 5242940 B 股

    王志海 2089700 流通A 股

    深圳市金牛红贸易有限公司 1127900 流通A 股

    王戈 990000 流通A 股

    申玲 901100 流通A 股

    岳治宇 703401 流通A 股

    李洪茂 580000 流通A 股

    贾文军 540489 流通A 股

    张树天 529643 流通A 股

    姚花妹 512900 流通A 股

    上述流通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本公司定于2009 年10 月12 日披露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因本月恰逢国庆中秋假期,且B 股实

    行T+3 交易制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能提供的最近期的股东名册为9 月28 日,

    因此,本公司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股东持股情况按照9 月28 日的股东名册进行披露。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646,910,616.69 元,比年初增加138.09%,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

    项目售楼款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为3,657,594.89 元,比年初增加36.9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公司所持

    股票股价上升所致;4

    3、预付款项期末数为16,059,850.88 元,比年初增加596.55%,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按

    税法规定预缴的项目相关税款增加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为45,122,751.84 元,比年初增加238.6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公司应

    交税费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数为249,000,000.00 元,比年初减少32.52%,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归

    还借款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数为459,068,614.08 元,比年初增加583.65%,主要原因为:新华城项目年初至报

    告期末售楼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26,893,979.28 元,比年初减少60.01%,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

    司根据制定的职工辞退计划支付辞退福利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数为196,079,275.98 元,比年初增加138.18%,主要原因为:御花园项目年初至报

    告期末确认收入应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数为0.00 元,比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支付利息所

    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200,000,000.00 元,比年初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即将

    到期的项目贷款从长期借款科目转入核算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数为214,860,000.00 元,比年初减少38.30%,主要原因为:到期归还及部分转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所致;

    12、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104,351,505.00 元,比年初增加286.57%,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净利润增加

    所致;

    13、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 月)营业收入为758,785,069.84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9.22%,主要

    原因为:御花园项目已销售房产结转收入所致;

    14、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 月)营业成本为355,041,716.72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3.72%,主要

    原因为: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的房地产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 月)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36,650,044.93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9.81%,

    主要原因为: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应缴纳流转税及附加税费以及计提

    的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16、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 月)的资产减值损失为-3,784,529.68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57%,

    主要原因为: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7、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 月)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823,215.31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3.09%,主要原因为:5

    公司报告期末所持股票价格上升所致;

    18、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 月)的投资收益为2,466,183.21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57%,主要原

    因为: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19、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 月)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2,242,065.68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2.11%,

    主要原因为: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天安物业有限公司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0、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 月)的营业外收支净额为2,052,101.39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49%,

    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年同期清理外地的房地产项目产生营业外收入所致;

    21、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 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为199,205,199.93 元、160,281,578.11 元, 分别比上

    年同期增加1993.58%和1352.69%,主要原因为: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的房地产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所得税费用为38,923,621.82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10.97%,主要原因为:公司年初至报

    告期末实现的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7,648,705.42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795.95%,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为御花园、新华城项

    目楼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4、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8,551.0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9.05%,

    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5、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907,584.22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47.28%,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及归还的借款比上年同

    期增加所致;

    26、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75,201,888.83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0576.90%,主要原因为: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为御花园、新华城

    项目楼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7、公司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46,910,616.69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8.50%,主要原因为: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为御花园、新华城项目楼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00 年至2008 年度报告、2009 年半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的“海艺公司”

    案。6

    本公司于2009 年4 月7 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34 份《回复执行通知书》,

    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等8 家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1999 年作出的34 份判决书。对此,本公司已于2009 年4 月9 日以临时公告进行了信息

    披露,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cninfo.com.cn)。

    本公司随后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1998)粤法民终字第298 号判决

    已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符合法定中止执行条件,其余33 份判决未进入审判监督程

    序,仍应执行。

    本公司于2009 年6 月2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查封、冻结财产通知书》

    ((2009)深中法恢执字第364—377、379—397(-1)号)(下称《通知书》),海艺实业(深

    圳)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了该申请,并查封、冻结了公司的部分房产、股权和银行账户。本公司已于2009 年6 月4

    日对此以临时公告进行了信息披露,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

    潮网(http://cninfo.com.cn)。

    本公司于2009 年6 月25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查封财产通知书》((2009)

    深中法执字第364—377、379—397 号)(下称《通知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查封了

    本公司部分财产。本公司已于2009 年6 月29 日对此以临时公告进行了信息披露,刊登于《证

    券时报》、《大公报》及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cninfo.com.cn)。

    公司认为:作为申请执行依据的33 份判决书,与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已

    进入再审程序的(1998)粤法民终字第298 号判决书相同,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

    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等问题,公司正在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本公司自2000 年至2008 年度报告、2009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基永公司”案。

    2006 年3 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本公司在本案中申请查封的嘉宾大厦的其他房产被

    自动解封。本公司申请恢复执行, 2009 年9 月,我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2002)

    粤高法执字第1-1 号《恢复执行通知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恢复执行我司申请执行深

    圳市基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我司嘉宾大厦项目转让款的案件。根据1999 粤高法民初字3

    号判决书的判决,深圳市基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需向我司支付约1.4 亿项目转让款。本公司

    已于2009 年9 月14 日对此以临时公告进行了信息披露,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7

    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cninfo.com.cn)。

    3、本公司在2004 年至2008 年度报告,2006 年4 月15 日、2006 年8 月5 日、2007 年4

    月11 日、2007 年5 月19 日、2008 年2 月26 日、2008 年6 月3 日、2008 年12 月31 日、2009

    年2 月13 日临时公告,2009 年半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的“美丝公司诉讼案”。

    美丝公司以本公司和罗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

    事诉讼后,本公司认为本案诉讼标的较大,且属于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应由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公司在提交答辩状

    期间提起管辖权异议,请求移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

    为本公司异议成立,决定将本案移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09 年3 月向本公司送

    达了《通知书》((2009)深福法民三初字第939 号)。

    2009 年7 月2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本案,现等待法院判决。公司认为,

    公司应当被依法确认为上述土地及建筑物的合法权利人,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预计上述事项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4、本公司于2009 年1 月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

    投控申请人民币5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本公司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为受托人向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 万元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用

    于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期限为12 个月,本次贷款用于还旧

    借新。

    本公司已于2009 年1 月24 日以临时公告对此进行了披露,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

    报》、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cninfo.com.cn)。

    5、2009 年3 月25 日,公司归还原直接向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借入的人民币借款1,500 万元。本公司在2008 年度报告、2009 年半年度报告中对此进行

    了披露。

    6、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与四会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邮递方式签署

    了《土地收购合同》,约定由四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受让本公司所有的四会市大沙镇南江工业园

    路段第000050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总价款为人民币5,274,080.00 元。

    本公司已于2009 年7 月8 日以临时公告对此进行了披露,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8

    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cninfo.com.cn)。

    截至报告日止,本公司尚未收到四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应支付的土地价款。

    7、2009年9月,本公司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9年9月9日披露了《深圳市物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过与投资者积极沟通,于2009年9月18日披露

    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

    本公司将于2009年10月21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能

    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8、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批准本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本公

    司于2009 年9 月15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刊登在《证

    券时报》、《大公报》、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cninfo.com.cn)。

    9、本公司于2009 年9 月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

    平湖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 本公司已于2009 年9 月22 日以临时公告对此进行了披露,

    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cninfo.com.cn)。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于2009 年9 月29 日就相关平

    湖土地签署了《协议书》,根据《协议书》,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将给予本公司土地权益

    补偿人民币1984860.12 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送《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

    诺函》,承诺表示将建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相关信息知

    情人不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也不泄露未公开信息,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知情人名单,由本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备案。详

    见2007 年12 月18 日《证券时报》、《大公报》、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

    (http://cninfo.com.cn)的临时公告。

    报告期内,未发生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信息知情人利用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本公司按月就报送未公开信息情况向深圳证监局报送备查文件。9

    2、本公司启动股权分置改革,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做出承诺如

    下:

    ①、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如违反前述承诺卖出股票,则将所得

    之资金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②、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年内,深投控承诺将

    启动对深物业的资产注入工作,拟以其合法拥有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有土地资源的资产通过置换或其

    他合法方式一次或分批注入深物业,增加深物业的土地储备并增强其未来盈利能力。如上述资产注入不能

    在1年内全部启动,深投控将在1年期满后30日内按未启动重组资产金额的20%向深物业补偿现金,深投控

    在支付上述补偿金后,对已启动但未完成的资产注入负有继续履行资产注入的义务,对尚未启动的资产注

    入将不再负有继续履行的义务。注:资产注入启动是指以资产注入方案获得深物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标

    志。深投控自愿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深投控实际控制、建设控股名下的

    3000万股深物业股份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保证。

    ③、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深投控

    承诺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对深物业提供余额不少于5 亿元人民

    币的现金支持,以缓解深物业的资金紧张状况。上述余额是指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

    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的累积发生额,每笔委托贷款的现金支持时间不少于十二个

    月;上述5 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不包括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以前已经提供的委托贷款现金支持金额。

    ④、如果深物业2010、2011、2012年度中任何一年净利润低于2009年,深投控将以现金方式向深物业

    补足该年净利润与2009年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能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上述承诺是否履行需视股权分

    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能否通过而定。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

    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同比大幅上升10

    项目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

    元)

    9,000-11,000 982 上升800%-10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61-0.2030 0.0181 上升800%-1050%

    业绩预告的说明

    公司在售的御花园项目已于2008年底竣工入伙,预计2009年度公司可供结

    转的房地产项目仅为御花园项目,该项目目前的销售情况良好,自2008年至报

    告日总销售率及累计收入结转率均已超过97%,因此,公司预计2009年度的净利

    润为9,000万元~11,000万元之间,比上年同期增加800%~1050%之间。

    公司2009 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以公司2009 年度报告数据为准。同时,敬

    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对“海艺”案件[详见公司2009 年第三季度审计报告附注(十

    二)1(1)]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避免投资风险。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

    号

    证券品

    种

    证券代

    码

    证券简

    称

    初始投资金

    额(元)

    持有数量 期末账面值

    占期末证

    券总投资

    比例(%)

    报告期损益

    1

    香港股

    票

    688

    中国海

    外

    674,486.46 210,600 3,109,979.90 85.03% 1,129,951.65

    2

    深圳A

    股

    000030 ST 盛润 268,735.50 30,000 191,400.00 5.23% 127,500.00

    3

    香港股

    票

    3311

    中國建

    築

    34,186.68 48,000 128,147.18 3.50% 71,084.16

    4

    香港股

    票

    014 希慎 101,502.72 6,000 102,560.04 2.80% 36,388.32

    5

    香港股

    票

    144 招商 59,209.92 4,000 90,577.08 2.48% 37,798.72

    6

    香港股

    票

    455

    雲南實

    業

    12,775.95 50,000 22,468.05 0.61% 4,407.50

    7

    香港股

    票

    480

    香港興

    業

    14,538.15 4,400 11,901.90 0.33% 5,352.47

    8

    香港股

    票

    896

    兴胜创

    建

    431.92 860 560.74 0.02% 303.29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614,438.13

    合计 1,165,867.30 — 3,657,594.89 100.00% 2,027,224.2411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

    代码

    证券简

    称

    初始投资金额

    占该

    公司

    股权

    比例

    期末账面值

    报告

    期损

    益

    报告期所

    有者权益

    变动

    会计核算

    科目

    股份来源

    0005

    09

    S*ST

    华塑

    2,962,500.00

    0.33

    %

    802,199.55 0.00 0.00

    长期股权

    投资

    定向购买法

    人股

    合计 2,962,500.00 - 802,199.55 0.00 0.00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4 公司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5 公司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待机构投资者情况。

    2009 年8 月19 日,本公司接待申银万国研究员来访,就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交流,本

    公司严格按照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未有实行差别对待、提前透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待个人投资者,主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由于投

    资者来电众多,无法在此一一列举。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如下:

    (1)了解公司股改进程,询问何时重新启动股改;

    (2)希望公司尽快启动股改,并希望大股东增加股改对价和进行资产注入重组;

    (3)希望明确公司股改方案中关于资产重组承诺的具体资产;

    (4)如果股改完成,公司的主业会不会发生变化?

    (5)询问御花园、新华城的销售情况;

    (6)询问海艺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7)询问美丝诉讼案对公司业绩是否会造成重大影响;

    (8)了解公司土地储备情况,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是否正常;

    (9)询问公司为何还没有撤销退市特别风险警示?12

    (10)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问题;

    (11)了解B 股股东是否有权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12)发表个人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看法;

    (13)询问网络投票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在接待电话咨询时,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平

    信息披露的原则,维护投资者公平获得信息的权力,对投资者未有实行差别对待、提前透露

    非公开信息的情形。

    §4 附录:

    4.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9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6,910,616.69 2,546,911.33 271,708,727.86 7,802,612.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57,594.89 191,400.00 2,670,729.47 63,900.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74,818,686.53 60,204,429.32 68,605,911.80 60,405,970.89

    预付款项 16,059,850.88 500,000.00 2,305,629.53

    应收股利 522,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68,819,455.98 152,316,664.44 67,222,142.10 441,309,610.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98,822,375.06 104,479,394.94 1,153,726,292.83 106,048,264.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009,088,580.03 842,238,800.03 1,566,239,433.59 615,630,358.6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3,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2,734,651.38 181,914,651.38 81,273,230.90 183,908,863.53

    投资性房地产 231,524,506.21 139,337,641.46 224,041,978.19 133,384,070.84

    固定资产 85,870,611.86 34,936,203.55 104,013,870.31 46,337,392.6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13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14,520,843.07 119,402,340.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328,318.11 2,284,563.86 2,549,186.42 2,409,176.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122,751.84 13,322,857.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2,101,682.47 358,473,060.25 544,606,464.69 366,039,503.46

    资产总计 2,571,190,262.50 1,200,711,860.28 2,110,845,898.28 981,669,862.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9,000,000.00 99,000,000.00 369,000,000.00 164,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0,280,654.79 35,898,829.80 137,040,777.65 36,748,755.23

    预收款项 459,068,614.08 414,657.00 67,150,023.78 122,312.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893,979.28 2,671,511.74 67,254,232.19 16,228,231.70

    应交税费 196,079,275.98 1,335,415.47 82,322,778.74 1,198,324.42

    应付股利

    应付利息 620,737.50 620,737.50

    其他应付款 206,496,199.51 317,376,647.12 187,732,899.73 384,394,686.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9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47,818,723.64 456,697,061.13 1,011,121,449.59 693,313,047.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14,860,000.00 348,229,343.34 4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61,254,234.44 61,254,234.44 61,254,234.44 61,254,234.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5,580,816.96 9,886,144.84 118,763,754.44 9,886,144.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1,695,051.40 71,140,379.28 528,247,332.22 111,140,379.28

    负债合计 1,839,513,775.04 527,837,440.41 1,539,368,781.81 804,453,426.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41,799,175.00 541,799,175.00 541,799,175.00 541,799,175.00

    资本公积 25,332,931.52 226,883.79 25,332,931.52 226,883.79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62,919,127.11 62,919,127.11 62,919,127.11 62,919,127.111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4,351,505.00 67,929,233.97 -55,930,192.11 -427,728,750.1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587,883.23 -3,505,676.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730,814,855.40 672,874,419.87 570,615,365.41

    177,216,435.77

    少数股东权益 861,632.06 861,751.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31,676,487.46 672,874,419.87 571,477,116.47 177,216,435.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71,190,262.50 1,200,711,860.28 2,110,845,898.28 981,669,862.08

    4.2 利润表

    4.2.1 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7-9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222,046,484.96 6,415,277.36 63,637,284.99 5,433,457.45

    其中:营业收入 222,046,484.96 6,415,277.36 63,637,284.99 5,433,457.45

    二、营业总成本 159,624,740.32 20,572,232.28 74,995,173.58 11,219,429.24

    其中:营业成本 103,598,632.70 3,038,058.60 45,639,401.62 1,942,540.99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464,878.39 334,427.45 3,244,463.33 282,314.85

    销售费用 4,257,141.47 3,332,533.33

    管理费用 13,525,908.87 6,399,205.80 20,874,422.95 6,710,433.31

    财务费用 3,263,353.78 604,066.69 1,904,352.35 2,284,140.09

    资产减值损失 -4,485,174.88 10,196,473.7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359,337.99 38,400.00 -833,360.21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78,963.49 522,375,831.60 120,874.88 115,529.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75,831.60 375,831.60 135,390.99 135,391.01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62,441,370.14 508,257,276.68 -12,070,373.92 -5,670,442.31

    加:营业外收入 330,917.73 46,112.38 2,630,908.31 179,632.08

    减:营业外支出 24,696.48 1,500.00 189,692.85 83,594.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75,917.52 -33,459.88 49,098.45 3,594.1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2,747,591.39 508,301,889.06 -9,629,158.46 -5,574,404.41

    减:所得税费用 8,763,241.11 45,027.2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53,984,350.28 508,301,889.06 -9,674,185.67 -5,574,404.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53,984,350.28 508,301,889.06 -9,674,185.67 -5,574,404.4115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19.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96 0.9382 -0.0179 -0.01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96 0.9382 -0.0179 -0.0103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53,984,350.28 508,301,889.06 -9,674,185.67 -5,574,404.4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3,984,469.28 508,301,889.06 -9,674,185.67 -5,574,404.4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119.00

    4.2.2 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9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758,785,069.84 20,096,196.29 200,092,541.04 15,754,337.68

    其中:营业收入 758,785,069.84 20,096,196.29 200,092,541.04 15,754,337.68

    二、营业总成本 565,921,369.82 8,113,376.34 235,015,478.75 48,176,602.16

    其中:营业成本 355,041,716.72 8,113,376.34 139,933,890.54 5,639,941.9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6,650,044.93 1,047,555.03 10,513,045.79 809,027.57

    销售费用 13,915,047.48 11,949,351.80

    管理费用 51,440,568.19 22,258,370.55 62,082,671.13 29,332,962.76

    财务费用 12,658,522.18 3,228,971.99 12,359,751.49 17,752,337.16

    资产减值损失 -3,784,529.68 14,486,230.34 -1,823,232.00 -5,357,667.2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1,823,215.31 127,500.00 -2,494,349.06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466,183.21 524,242,065.68 5,311,672.55 2,927,117.2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242,065.68 2,242,065.68 465,050.92 465,050.92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197,153,098.54 495,331,257.72 -32,105,614.22 -29,495,147.20

    加:营业外收入 2,334,498.25 432,305.91 22,710,375.94 294,711.08

    减:营业外支出 282,396.86 105,579.53 1,124,810.09 790,667.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58,162.01 20,619.65 103,183.39 7,127.3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99,205,199.93 495,657,984.10 -10,520,048.37 -29,991,103.90

    减:所得税费用 38,923,621.82 2,274,939.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60,281,578.11 495,657,984.10 -12,794,987.83 -29,991,103.9016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60,281,697.11 -12,794,987.83 -29,991,103.90

    少数股东损益 -119.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95 0.9148 -0.0236 -0.055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95 0.9148 -0.0236 -0.0554

    七、其他综合收益 -4,946,544.56 -2,524,201.15

    八、综合收益总额 160,281,578.11 495,657,984.10 -17,741,532.39 -32,515,305.0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60,281,697.11 -17,741,532.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119.00

    4.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9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1,152,493,954.60 9,433,475.49 372,666,112.55 15,470,121.0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

    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669.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30,596,062.36 123,541,662.46 88,106,854.55 214,686,216.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1,183,090,016.96 132,975,137.95 460,790,636.71 230,156,337.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321,051,235.62 1,086,052.30 277,536,933.48 3,277,657.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140,065,715.71 6,718,933.04 129,667,456.94 14,473,133.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0,821,212.52 3,243,068.96 42,976,140.65 7,112,044.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33,503,147.69 8,532,134.72 92,174,625.13 158,378,237.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615,441,311.54 19,580,189.02 542,355,156.20 183,241,073.87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567,648,705.42 113,394,948.93 -81,564,519.49 46,915,263.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54,529.64 13,924,469.09 13,756,435.161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23,108.60 19,997.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892,136.54 890,741.54 846,597.48 160,1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1,969,774.78 890,741.54 14,791,063.94 13,916,535.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2,451,156.10 1,082,133.46 11,734,846.75 302,642.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169.68 228,834.02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2,508,325.78 1,082,133.46 11,963,680.77 302,64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538,551.00 -191,391.92 2,827,383.17 13,613,893.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9,000,000.00 119,000,000.00 485,050,000.00 2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1,337,534.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319,000,000.00 119,000,000.00 486,387,534.25 2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2,369,343.34 235,000,000.00 359,080,194.24 243,4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36,211,928.38 2,459,239.50 46,805,860.98 21,061,557.1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2,326,312.50 2,89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510,907,584.22 237,459,239.50 408,781,055.22 264,511,557.1318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91,907,584.22 -118,459,239.50 77,606,479.03 -64,511,557.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681.37 -19.06 -100,445.16 -10,076.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375,201,888.83 -5,255,701.55 -1,231,102.45 -3,992,477.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271,708,727.86 7,802,612.88 242,161,687.34 10,363,712.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646,910,616.69 2,546,911.33 240,930,584.89 6,371,235.09

    4.4 审计报告

    地址:武汉国际大厦B 座16-18 层

    邮编:430022 电话:027 85826771 传真:027 85424329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09)859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物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

    年9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09 年1-9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和合并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的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深物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

    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

    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

    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19

    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物业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物

    业公司2009 年9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 年1-9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闵超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郁

    中国 武汉 2009 年10 月11 日

    财务报表附注

    (2009年9月30日)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经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831

    号文批准,在原深圳市物业发展总公司的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深企法字00166 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1、 公司注册资本

    1996 年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 股送1 股后注册资本为541,799,175 元。

    2、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42 层。

    3、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及附属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商品楼宇的建筑、管理,房屋租赁,建设监

    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4、 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仍登记为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2004 年,深圳市政府将深圳市

    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与另外两家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商贸控股公司合并,组建成20

    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 年10 月13 日,法定代表人陈洪博,注册资本40 亿元,主要

    经营范围是: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国有股权管理、所属企业资产重组、改制和资本运作、股权投资

    等。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代表深圳市政府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管理,

    因此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5、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09年10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

    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

    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4、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21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年初汇率)折

    算。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

    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

    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

    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

    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比较财务

    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6、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22

    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在该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发行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

    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公司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

    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公司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

    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

    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

    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

    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23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

    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

    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及单项金额非重

    大的应收款项,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资本

    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

    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24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7、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1)本公司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

    确认。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2)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

    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企业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 存货的分类和计量

    (1) 存货分类: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拟开发土地、在建开发产品、已完工开发产品、

    出租开发产品、自用房。

    (2)存货的确认:本公司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房地产类存货按实际成本归集,包括开发产品完工前用于房地产

    开发的借款利息支出,已完工销售房地产类存货按平均单位面积成本法结转成本。其他各类存货的取得按25

    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4)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

    (5) 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

    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计算。

    ②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 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9、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

    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

    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26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c)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

    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

    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

    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发行收入不足冲减

    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

    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确定。

    E、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

    定。

    ③企业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

    (2) 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根据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

    可靠取得等进行划分,并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

    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27

    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

    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

    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

    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公司“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按照公司会计政策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处理。

    ④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

    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①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

    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②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③各合营方可能

    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

    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本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

    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③与被投资单位

    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本公司直接或通

    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0、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8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后续计量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本公司期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

    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

    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

    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25 5-10 3.8-4.5

    机器设备 10 5 9.5

    运输设备 5 5 19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5 19

    固定资产装修 5 20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29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

    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

    融资租赁。

    本公司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确定。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2、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30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

    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3、 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

    资产改良支出等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14、 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

    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

    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

    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31

    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5、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

    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

    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

    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

    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6、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32

    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

    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17、 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1) 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

    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2)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公司以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并移交买方,结算账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

    可,收取全部售楼款(按揭购楼方式为收足首期及银行按揭款)并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有关条件时确认收入

    的实现。

    (3)物业出租收入确认原则:与物业出租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确认收入实现。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

    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确认租金收入。

    (4)劳务收入确认原则(不包括长期合同):在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即劳务总收入及总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时,于决算日按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收入的实现。当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地确定估计时,于决算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5)他人使用公司资产收入确认原则:他人使用公司资产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6)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原则

    A、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即合同的总收入及已经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合同完

    工进度及预计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收到)时,于决算日按完工百分比法33

    确认收入的实现。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B、当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于决算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并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C、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将超出合同总收入,将预计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

    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9、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

    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

    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

    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A、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B、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C、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D、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34

    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相关资料,按照权

    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内部交易对合并报

    表的影响编制。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

    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

    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时,如果

    子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超额亏损冲减该少数股

    东权益。否则该超额亏损均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在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35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分别为13%、17%,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营业收入的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1%、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堤围费为营业收入的0.01%。

    6、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7、企业所得税: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

    税15%税率的企业,2008 年按18%税率执行,2009 年按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24%税率执行,2012 年按25%税率执行。”母公司、深圳特区内的子公司本年所得税率按20%执行。

    (2)2008 年1 月1 日起将开始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照该法规定,非深圳特

    区内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控股子公司

    截至2009 年9 月30 日,公司的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概况如下:

    控股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1)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

    A、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取得

    无

    B、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取得36

    控股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无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

    式取得的子公司

    海南新达开发总公司 房地产开发 2,000 房地产开发、装饰工程、种养、进

    出口业务

    深圳市国贸餐饮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 200 中餐、西餐、酒的零售

    深圳市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房地产开发 3,095 土地开发、房地产经营、工程监理、

    物业管理

    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2,000 房屋租赁、楼宇管理

    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服务业 2,985 汽车客运、汽车出租

    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3,000 从事为皇岗口岸配套的商业服务

    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四川天和实业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800 国内商品批发

    深圳市国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服务业 120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机电设备

    维修、保养

    深圳市天阙电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业 500 电梯、空调制冷设备的维修服务

    山东深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500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房屋销售与

    中介、餐饮服务等

    重庆深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500 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

    重庆奥博电梯有限公司 服务业 200 安装、改造、维修电梯,电梯及零

    配件销售

    深圳市国贸小汽车出租有限公

    司

    服务业 1,600 汽车客运、汽车出租

    深圳市国贸石油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850 汽油、柴油、各类润滑油、煤油的

    销售

    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公司汽车

    修理厂

    服务业 150 汽车维护、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

    深圳特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

    心有限公司

    服务业 200 驾驶员培训

    深圳市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500 物业管理、庭院绿化及清洁服务

    湛江深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253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

    深圳市物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

    工程监理 300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监

    理业务37

    控股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深圳市国贸商场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1,200 投资商贸企业、物资、供应业

    深圳市房地产交易所 服务业 138 提供房产信息及房地产代租、代

    销、评估业务

    深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HKD2,000 物业代理及投资

    汇恒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HKD0.0002 物业发展

    置茂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HKD0.01 物业代理及投资

    胜达时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HKD0.0004 物业投资

    美山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HKD0.01 物业投资

    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控股子公司名称

    公司投资额

    (万元)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是否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

    海南新达开发总公司 2,000 100% 是

    深圳市国贸餐饮有限公司 200 80% 20% 是

    深圳市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95 95% 5% 是

    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0 95% 5% 是

    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2,985 90% 10% 是

    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 3,000 95% 5% 是

    四川天和实业有限公司 800 100% 是

    深圳市国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20 100% 是

    深圳市天阙电梯技术有限公司 500 100% 是

    山东深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0% 是

    重庆深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0% 是

    重庆奥博电梯有限公司 200 100% 是

    深圳市国贸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1,600 100% 是

    深圳市国贸石油有限公司 850 100% 否(注2)

    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公司汽车修理厂 150 100% 是

    深圳市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 100% 是38

    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控股子公司名称

    公司投资额

    (万元)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是否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

    深圳市物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00 93% 7% 是

    深圳特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200 100% 是

    湛江深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53 100% 是

    深圳市国贸商场有限公司 1,200 95% 5% 是

    深圳市房地产交易所 138 100% 是

    深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HKD2,000 100% 是

    汇恒发展有限公司 HKD0.0002 100% 是

    置茂置业有限公司 HKD0.01 70% 是

    胜达时投资有限公司 HKD0.0004 70%(注1) 是

    美山置业有限公司 HKD0.01 100% 否(注3)

    注1:胜达时投资有限公司系置茂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注2:2008 年1 月,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广虹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加油站租赁经营

    合同》,约定深圳市广虹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深圳市国贸石油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其100%股权)的加油站用地、加油棚、营业房、宿舍、加油站设施设备等资产及权益和加油站经营管理

    权并经营管理,租赁期限15 年。自经营租赁开始日,本公司不再对深圳市国贸石油有限公司实施控制,

    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将该公司本期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3:美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山公司”)正在清算中,报告期内由清算组对美山公司进行日

    常管理,美山公司不再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已不能再控制美山公司,美山公司财务报表也

    不再适用于持续经营的前提或基准,因此不将美山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4:上述公司所占表决权比例与公司所占权益比例(持股比例)没有差异。

    2、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1) 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

    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 本年净利润 期末净资产

    山东深国贸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新设立 2009 年1 月 135,151.30 5,135,151.30

    (2) 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39

    无

    3、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相关信息

    控股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

    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

    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置茂置业有限公司 861,632.06

    4、实质上构成对资不抵债子公司的净投资的余额

    公司名称 2009 年9 月末净投资余额

    深圳市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58,757.46

    深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8,132,551.21

    海南新达开发总公司 5,126,339.58

    深圳市国贸餐饮有限公司 265,385.74

    深圳市物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39,989.66

    深圳市房地产交易所 1,119,350.13

    (八)主要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和其他投资公司

    截至2009 年9 月30 日,公司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主要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和其他投资公司的概况

    如下:

    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和其他投资公

    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深圳国贸天安物业有限公司 酒店服务业USD888 建造并经营天安国际大厦

    深圳国贸天安大厦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 300 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 服务业 5,415 从事仓储服务,开发临海工业;经销经营公路货

    运、汽车配件

    深圳国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业 HKD3,280 碧泉酒家;桌球、保龄球娱乐场、卡拉OK 音

    乐厅;洗衣服务等

    安徽南鹏造纸有限公司 工业生产 USD800 生产和销售铜版纸、文化纸、包装纸

    深圳物方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工业生产 USD12,500 主营高档建筑瓷砖的生产和出口销售,兼营建

    材和建筑陶瓷产品40

    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和其他投资公

    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深圳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 工业生产 4,800 生产经营各种规格的医药、啤酒、食品、饮料

    等包装用的玻璃瓶或适合用户特需的其他玻

    璃制品;提供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广州利士风汽车有限公司 服务业 2,000 出租汽车客运,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和其他投资公司名称

    公司投资额

    (万元)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深圳国贸天安物业有限公司 2,318.61 50%

    深圳天安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 50%

    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 3,064.51 50%

    深圳国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5.48 38.33%

    安徽南鹏造纸有限公司 1,382.40 30%

    深圳物方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1,898.36 26%

    深圳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 760 15.83%

    广州利士风汽车有限公司 600 30%

    注:上述公司所占表决权比例与公司所占权益比例(持股比例)没有差异。

    (九)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以下附注未经特别注明,期末账面余额指2009 年9 月30 日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指2008 年12

    月31 日账面余额;本期发生额指2009 年1-9 月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指2008 年1-9 月发生额;金额单位为

    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现 金 248,468.74 340,965.83

    银行存款 639,611,230.91 265,398,484.68

    其他货币资金 7,050,917.04 5,969,277.35

    合 计 646,910,616.69 271,708,727.86

    注1: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主要系在证券公司的存出投资款或其他保证金账户余额。

    注2: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138.09%,主要是报告期项目售楼款增加所致。41

    注3: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1,405,395.28元因“海艺”案未决诉讼于报告期被法院冻结,详见附注(十

    二)1(1)、附注(九)14。

    期末账面余额

    项 目

    币种 原币 汇率 人民币

    现金 RMB 196,303.66 1.0000 196,303.66

    USD 863.58 6.8290 5,897.39

    HKD 52,510.12 0.8811 46,267.69

    小计 —— —— 248,468.74

    银行存款 RMB 638,619,771.70 1.0000 638,619,771.70

    USD 239.57 6.8290 1,636.02

    HKD 1,123,094.90 0.8811 989,823.19

    小计 —— —— 639,611,230.91

    其他货币资金 RMB 6,985,802.73 1.0000 6,985,802.73

    HKD 73,901.16 0.8811 65,114.31

    小计 —— —— 7,050,917.04

    合计 646,910,616.69

    年初账面余额

    项目

    币种 原币 汇率 人民币

    现金 RMB 256,104.11 1.0000 256,104.11

    USD 863.58 6.8346 5,902.20

    HKD 89,533.42 0.8819 78,959.52

    小计 —— —— 340,965.83

    银行存款 RMB 264,160,081.58 1.0000 264,160,081.58

    USD 368.81 6.8346 2,520.65

    HKD 1,401,387.06 0.8819 1,235,882.45

    小计 —— —— 265,398,484.68

    其他货币资金 RMB 5,869,611.04 1.0000 5,869,611.04

    HKD 113,013.16 0.8819 99,666.31

    小计 —— —— 5,969,277.35

    合计 271,708,727.8642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3,657,594.89 2,670,729.47

    合 计 3,657,594.89 2,670,729.47

    注1:期末市价依据证券交易所2009年9月30日对外公告的收盘价确定,该项投资不存在变现的重大限

    制;

    注2:该项投资中,其中:流通股股票ST盛润30,000股,期末公允价值为191,400元,因“海艺”案未决

    诉讼于报告期被法院冻结,详见附注(十二)1(1)、附注(九)14。

    3、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06,947,075.88 84.75% 50,947,075.88 99.1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0 0

    其他不重大 19,247,236.41 15.25% 428,549.88 0.83%

    合 计 126,194,312.29 100.00% 51,375,625.76 100.00%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06,947,075.88 89.29% 50,947,075.88 99.5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0 0 0 0

    其他不重大 12,823,409.27 10.71% 217,497.47 0.43%

    合 计 119,770,485.15 100.00% 51,164,573.35 100.00%

    (2)重要的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计提: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账龄 计提原因43

    深圳市基永物业

    发展有限公司

    98,611,328.05 42,611,328.05

    3 年以上 涉及诉讼,详见

    附注(十二)1

    (2)、附注(十

    四)2

    深圳特威实业有

    限公司

    2,836,561.00 2,836,561.00

    3 年以上 长期未能收回

    深圳市鲁南实业

    有限公司

    2,818,284.84

    2,818,284.84

    3 年以上 经营状况欠佳

    合 计 104,266,173.89 48,266,173.89

    (3)金额较大(前5 名)的应收账款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欠款时间

    深圳市基永物业发展

    有限公司

    98,611,328.05

    78.14% 3 年以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

    司

    4,261,997.32

    3.38% 1 年以内

    深圳特威实业有限公

    司

    2,836,561.00

    2.25% 3 年以上

    深圳市鲁南实业有限

    公司

    2,818,284.84

    2.23% 3 年以上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

    察总队

    705,000.00

    0.56% 1 年以内

    合 计 109,233,171.21 86.56%

    (4)应收账款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金额;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14,766,170.31 66.30% 103,850,875.84 99.5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0 0 0 0

    其他不重大 58,338,541.27 33.70% 434,379.76 0.42%44

    合 计 173,104,711.58 100.00% 104,285,255.60 100.00%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17,856,922.31 67.71% 106,441,980.23 99.6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0 0 0 0

    其他不重大 56,197,454.68 32.29% 390,254.66 0.37%

    合 计 174,054,376.99 100.00% 106,832,234.89 100.00%

    (2)重要的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项计提: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账龄 计提原因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56,600,000.00 56,600,000.00

    2-3 年及3 年以上

    履行担保款项,

    难以收回

    多快电梯(远东)有

    限公司

    8,726,693.00 1,478,071.21

    3 年以上

    可执行财产难以

    收回全部欠款,

    详见附注(十二)

    1(4)

    安徽南鹏造纸有限

    公司

    8,691,680.00 8,691,680.00

    3 年以上

    长期未能收回

    深圳市盛丰路国贸

    珠宝金行有限公司

    10,199,186.28 6,532,519.60

    3 年以上

    无可执行财产难

    以收回

    上海裕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5,676,000.00 5,676,000.00

    3 年以上

    诉讼判决难以收

    回

    五粮液酒家 5,523,057.70 5,523,057.70

    3 年以上

    已清算

    香港跃恒发展有限

    公司

    3,271,931.42 3,271,931.42

    3 年以上

    已清算

    高架列车项目 2,542,332.43 2,542,332.43

    3 年以上

    项目停建

    大梅沙旅游中心 2,576,445.69 2,576,445.69

    3 年以上

    项目停建

    深圳国贸饮食企业

    有限公司

    2,431,652.48 2,431,652.48

    3 年以上

    公司资不抵债

    深圳物方陶瓷工业

    有限公司

    1,747,264.25 1,747,264.25

    3 年以上

    经营状况不佳

    合 计 107,986,243.25 97,070,954.78

    (3).金额较大(前5 名)的其他应收款详细情况:45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的比

    例

    款项性质或内容 欠款时间

    金田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56,600,000.00

    32.70%

    承担担保责任 2-3年及3 年以上

    深圳国贸天安物

    业有限公司

    24,705,931.45

    14.27%

    应收股利 3年以上

    深圳市规划与国

    土资源局龙岗分

    局

    12,024,387.70

    6.95%

    应收土地款 3年以上

    深圳市盛丰路国

    贸珠宝金行有限

    公司

    10,199,186.28

    5.89%

    应收租金转入 3年以上

    多快电梯(远东)

    有限公司

    8,726,693.00

    5.04%

    诉讼纠纷款 3年以上

    合 计 112,256,198.43 64.85%

    (4)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款项金额37,576,528.18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21.70% ;其他

    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 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按账龄结构列示:

    账龄结构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5,899,532.02 99.00% 2,111,993.73 91.60%

    1 年至2 年(含2 年) 12,104.06 0.08% 161,517.00 7.01%

    2 年至3 年(含3 年) 133,336.00 0.83% 0 0

    3 年以上 14,878.80 0.09% 32,118.80 1.39%

    合计 16,059,850.88 100.00% 2,305,629.53 100.00%

    (2)预付账款说明事项

    A、账龄超过1 年的预付账款系待结算的工程款。

    B、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6、 存货

    (1)明细情况:46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其中:含有借款费

    用资本化的金额

    本期转回跌价

    准备金额占期

    末余额的比例

    原材料 1,451,382.22 2,780,416.04 2,729,789.86 1,502,008.40

    库存商品 217,315.43 1,079,083.15 1,164,583.61 131,814.97

    低值易耗品 327,065.90 556,982.30 709,767.24 174,280.96

    拟开发土地 230,187,067.43 563,432.60 45,402,460.27 185,348,039.76 1.21%

    在建开发产品 528,550,086.36 311,354,278.73 120,000.00 839,784,365.09 73,929,996.32

    已完工开发产品 529,239,657.47 0 223,379,331.54 305,860,325.93 636,712.50

    合计 1,289,972,574.81 316,334,192.82 273,505,932.52 1,332,800,835.11 74,566,708.82 0.17%

    注:所有权受限制的存货详见附注(九)14。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减少额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转回 转销

    期末账面余额

    原材料 429,881.46 576.00 429,305.46

    拟开发土地 106,697,503.71 2,240,000.00 27,245.93 104,430,257.78

    已完工开发产品 29,118,896.81 29,118,896.81

    合计 136,246,281.98 2,240,000.00 27,821.93 133,978,460.05

    注1:本期原材料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系原材料领用所致。

    注2:本期拟开发土地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深业地产有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产生。

    注3:本期拟开发土地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系平湖土地公允价值变化所致。

    (3)具体明细如下:

    A、拟开发土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皇岗口岸土地 46,823,373.98 0 46,823,373.98

    平湖土地 40,642,168.99 36,002,168.99 40,642,168.99 38,242,168.99

    海南琼山土地 6,648,404.13 6,648,404.13 6,648,404.13 6,648,404.13

    深惠花园土地 35,191,236.89 26,002,128.89 34,726,762.89 26,002,128.89

    冬瓜岭土地 0 0 45,257,855.74 047

    福昌二期土地 5,769,577.11 5,769,577.11 5,769,577.11 5,769,577.11

    香港町九土地 50,273,278.66 30,007,978.66 50,318,924.59 30,035,224.59

    合 计 185,348,039.76 104,430,257.78 230,187,067.43 106,697,503.71

    注:平湖土地说明:1992年8月,本公司与香港联发行国际事务发展公司、平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

    称平湖村)签署协议共同开发平湖村土地,公司实际支付了4,170万元的合同土地款后,取得了173,750平

    方米土地的房地产证,其中65,714.10平方米土地尚未开发。其后,平湖村以未收齐土地款为由占用尚未开

    发土地。2003年12月30日,公司与平湖村签署协议,公司保留平湖65,714.10平方米土地中的10,000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剩余55,714.10平方米土地归还平湖村。2008年,由于公司取得的10,000平方米的土地已被村

    民占用,公司与平湖村又签订补充协议换取另外一块约为9,980平方米的空置土地。由于目前该空置的约为

    9,98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其转变为商品性质土地用地后方可办理过户,涉及手续需要政府相关部

    门研究审批,2009年初,本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的复函,提出根据国家关于

    土地出让的有关政策,该地块无法直接确权给本公司,建议另寻途径解决。后经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

    2009年7月初,本公司收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的函,要求本公司应按照与平湖村签订的协议约

    定,与平湖村妥善解决将土地过户到其名下的相关事宜,政府部门将收回被道路占用部分和剩余空地合计

    6,417.22平方米土地并由政府部门给予本公司适应补偿。2009年9月29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

    司(原平湖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平湖村参照政府554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本公司剩余3,582.78平方米土

    地权益补偿,本公司在收齐全部补偿款(包括政府补偿款355.51万元、平湖村补偿款198.49万元)后不再

    享有上述土地使用权并过户到平湖村名下;本公司承担不超过90万元的土地使用费、过户费等所有费用。

    根据上述已签订的协议及政府拟对本公司的补偿,报告期转回了存货跌价准备2, 240,000.00元。

    B、在建开发产品

    项 目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

    时间

    预计总投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物业·深港1号(原皇御苑C

    区-B地块)

    2007.1 2011.2 388,000,000.00 223,550,675.51 136,463,567.97

    深物业·廊桥公馆(原皇御苑

    D区)

    2008.3 2012.2 420,000,000.00 162,722,443.11 121,862,512.84

    深物业·新华城(原风和日丽

    B组团)

    2005.9 2010.6 422,280,000.00 406,004,601.06 270,104,005.55

    彩天怡色 2009.7 2011.6 110,000,000.00 47,506,645.41

    零星工程 0 120,000.00

    合 计 839,784,365.09 528,550,086.3648

    C、已完工开发产品

    项 目 竣工时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跌价准备

    国贸广场 1995.12 79,901,727.31 0 79,901,727.31

    皇御苑A 区 2001.06 2,973,623.25 356,066.14 2,617,557.11

    皇御苑B 区 2003.12 15,968,124.72 621,784.59 15,346,340.13

    御花园(原皇御苑C 区-A

    地块)

    2008.11 220,671,151.80 211,266,969.21 9,404,182.59

    皇城广场 1997.05 172,981,417.98 3,589,112.76 169,392,305.22 29,118,896.81

    新达大厦 2001.10 3,145,042.17 0 3,145,042.17

    丰润花园 1998.02 339,542.36 0 339,542.36

    海口蓝岛水岸 2008.12 18,297,459.85 3,659,929.44 14,637,530.41

    日豪名园 4,654,651.00 0 4,654,651.00

    美丝厂房 3,885,469.40 3,885,469.40 0

    福昌大厦裙楼 6,421,447.63 0 6,421,447.63

    合 计 529,239,657.47 223,379,331.54 305,860,325.93 29,118,896.81

    7、 持有至到期投资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债券投资 3,000.00

    合计 3,000.00

    8、 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类别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67,432,358.19 65,190,292.5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79,781,197.62 79,785,387.54

    小计 147,213,555.81 144,975,680.05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4,478,904.43 63,702,449.15

    合计 82,734,651.38 81,273,230.90

    (1)重要合营、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八)。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收到现金

    红利金额49

    深圳国贸天安物业

    有限公司 23,186,124.00 37,134,170.50 2,074,622.26 39,208,792.76

    深圳物业吉发仓储

    有限公司 30,645,056.04 26,297,645.27 164,815.18 26,462,460.45

    深圳天安国际大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0 1,758,476.74 2,628.24 1,761,104.98

    合计 55,331,180.04 65,190,292.51 2,242,065.68 67,432,358.19

    (3)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深圳国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682,972.55 3,682,972.55

    安徽南鹏造纸有限公司 13,824,000.00 13,824,000.00

    深圳物方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18,983,614.14 18,983,614.14

    深圳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 7,600,000.00 7,600,000.00

    深杉公司 17,695.09 17,695.09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注) 2,962,500.00 2,962,500.00

    北方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65,000.00 3,465,000.00

    广东省华粤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8,780,645.20 8,780,645.20

    广州市利士风汽车有限公司 6,000,000.00 6,000,000.00

    三亚东方旅业法人股 1,350,000.00 1,350,000.00

    澳门华深企业有限公司 85,621.36 77.67 85,543.69

    塞班岛项目 1,935,184.04 2,356.78 2,595,704.74

    重庆广发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2,598,061.52 1,755.47 1,933,428.57

    美山置业有限公司 93.64 93.64

    深圳市国贸石油有限公司 8,500,000.00 8,500,000.00

    合计 79,785,387.54 4,189.92 79,781,197.62

    注:公司持有的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825,000股定向法人股,因“海艺”案未决诉讼于报告期被法院冻

    结,详见附注(十二)1(1)、附注(九)14。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投资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数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深圳国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682,972.55 3,682,972.55

    安徽南鹏造纸有限公司 13,824,000.00 13,824,000.00

    深圳物方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18,983,614.14 18,983,614.14

    深圳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 7,600,000.00 7,600,000.0050

    投资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数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深杉公司 17,695.09 17,695.09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160,300.45 2,160,300.45

    北方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65,000.00 3,465,000.00

    广东省华粤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0 780,645.20 8,780,645.20

    三亚东方旅业法人股 1,350,000.00 1,350,000.00

    澳门华深企业有限公司 85,621.36 77.67 85,543.69

    塞班岛项目 1,935,184.04 2,356.78 2,595,704.74

    重庆广发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2,598,061.52 1,755.47 1,933,428.57

    合计 63,702,449.15 780,645.20 4,189.92 64,478,904.43

    注:对澳门华深企业有限公司、塞班岛项目、重庆广发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减值准备

    的转回本期减少数的原因系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9、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明细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原价合计 337,388,599.87 23,813,545.20 11,044.47 361,191,100.60

    1.房屋、建筑物 334,388,599.87 15,843,590.80 11,044.47 350,221,146.20

    2.土地使用权 3,000,000.00 7,969,954.40 10,969,954.4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113,346,621.68 16,326,516.87 6,544.16 129,666,594.39

    1.房屋、建筑物 113,242,575.44 14,100,393.86 6,544.16 127,336,425.14

    2.土地使用权 104,046.24 2,226,123.01 2,330,169.25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1.房屋、建筑物

    2.土地使用权

    四、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224,041,978.19 —— —— 231,524,506.21

    1.房屋、建筑物 221,146,024.43 —— —— 222,884,721.06

    2.土地使用权 2,895,953.76 —— —— 8,639,785.15

    (2)本期房屋建筑物原值增加主要系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存货等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3)本期房屋建筑物减少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深业地产有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所致。51

    (4)所有权受限制的投资性房地产详见附注(九)14。

    (5)持有待售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投资性房地产

    名称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采用的处置方式

    土地使用权 2,896,953.76 5,274,080.00 860,000.00 2009年10月 协议

    2009 年5 月25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皇城地产”)与四会市土地

    储备中心通过邮递方式签署了《土地收购合同》,由四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受让皇城地产在广东省四会市拥

    有的土地红线面积为31,394.46 平方米(折合47.09 亩)的工业用地,收购价格为每亩人民币112,000.00 元,

    收购总价款为人民币5,274,080.00 元。截至报告日,皇城地产公司尚未收到土地转让款项。

    10、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明细: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原价合计 193,412,746.09 1,786,177.65 13,373,596.91 181,825,326.8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32,897,197.66 217,939.00 11,835,166.91 121,279,969.75

    机器设备 81,941.80 81,941.80

    运输设备 45,568,495.17 336,657.00 1,180,000.00 44,725,152.17

    电子及其他设备 10,616,700.87 1,231,581.65 358,430.00 11,489,852.52

    固定资产装修 4,248,410.59 4,248,410.59

    二、累计折旧合计 89,323,158.62 10,761,383.34 4,205,544.15 95,878,997.8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56,075,479.43 3,624,903.36 2,751,905.53 56,948,477.26

    机器设备 48,857.70 15,574.82 64,432.52

    运输设备 21,669,729.19 6,222,460.87 1,121,000.00 26,771,190.06

    电子及其他设备 7,952,708.12 650,019.49 332,638.62 8,270,088.99

    固定资产装修 3,576,384.18 248,424.80 3,824,808.98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75,717.16 75,717.1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75,717.16 75,717.1652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固定资产装修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04,013,870.31 —— —— 85,870,611.8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76,821,718.23 —— —— 64,331,492.49

    机器设备 33,084.10 —— —— 17,509.28

    运输设备 23,898,765.98 —— —— 17,953,962.11

    电子及其他设备 2,588,275.59 —— —— 3,144,046.37

    固定资产装修 672,026.41 423,601.61

    (2) 暂时闲置固定资产的情况

    闲置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计投入正常生产

    经营时间

    房屋及建筑物 24,312,240.66 8,136,838.96 16,175,401.70

    合 计 24,312,240.66 8,136,838.96 16,175,401.70

    注:暂时闲置的房屋及建筑物系尚未出租也未自用的房产;因其市价高于成本价,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所有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详见附注(九)14。

    11、 无形资产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原价合计 146,798,497.31 146,798,497.31

    营运车牌 144,851,143.70 144,851,143.70

    回购出租营运车牌经营权 1,947,353.61 1,947,353.61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27,396,156.39 4,881,497.85 32,277,654.24

    营运车牌 27,016,274.07 4,796,476.71 31,812,750.78

    回购出租营运车牌经营权 379,882.32 85,021.14 464,903.46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营运车牌

    回购出租营运车牌经营权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19,402,340.92 —— —— 114,520,843.07

    营运车牌 117,834,869.63 —— —— 113,038,392.9153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回购出租营运车牌经营权 1,567,471.29 —— —— 1,482,450.16

    注:所有权受限制的无形资产详见附注(九)14。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

    项目 暂时性差异金额

    期末数 期初数

    一、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

    1、其他应收款账面小于计税基础 1,478,071.21 3,978,423.60

    2、存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29,118,896.81 29,118,896.81

    3、应交税费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146,217,174.42

    4、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1,482,648.28 9,200,000.00

    5、待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 26,982,874.36 21,924,517.60

    合 计 205,279,665.08 64,221,838.01

    二、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合 计

    (2)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1、其他应收款账面小于计税基础 325,175.67 795,684.72

    2、存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6,406,157.30 5,823,779.36

    3、应交税费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32,167,778.37

    4、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300,965.02 1,880,000.00

    5、待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 5,922,675.48 4,823,393.87

    合 计 45,122,751.84 13,322,857.95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54

    1、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合 计

    13、 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额

    转回 转销

    期末账面余额

    一、坏账准备 157,996,808.24 -2,325,174.88 0 155,660,881.36

    其中:1.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51,164,573.35 211,052.41 0 51,375,625.76

    2.其他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

    106,832,234.89 -2,536,227.29 10,752.00 104,285,255.60

    二、存货跌价准备 136,246,281.98 0 2,240,000.00 27,821.93 133,978,460.05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准备

    63,702,449.15 780,645.20 4,189.92 64,478,904.43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5,717.16 0 0 75,717.16

    合计 358,021,256.53 -1,544,529.68 2,240,000.00 42,763.85 354,193,963.00

    注:各项减值准备转销主要系子公司深业地产有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14、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原因:

    A、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以国贸广场(二期)部分房产作抵押取得短期借款

    50,000,000.00元,期末余额0.00元,截止至2009年9月30日尚未解除抵押物担保;以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国贸

    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80个营运车牌产权证质押取得长期借款19,000,000.00元,期末余额14,860,000.00元。

    B、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以皇御苑A区5-6栋及皇御苑B区部分房产做抵押取得长期

    借款250,000,000.00元,期末余额为200,000,000.00元;以皇御苑D区(廊桥花园项目)、深圳国际贸易中心

    大厦A区3层以及4-01房产做抵押取得长期借款240,000,000.00元,期末余额200,000,000.00元

    C、公司以国贸A区及B区、国贸商业大厦、和平商铺、和平单身楼3至7层、和平酒店7层、和平肉菜

    市场整层、和平新居54栋第二层百货整层、和平新居小商品市场一层等部分房产共同抵押取得长期借款

    250,000,000.00元,期末余额为0.00元,截止至2009年9月30日尚未解除抵押物担保。

    D、公司以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A区2层、国贸商业大厦、国贸广场(二期)部分房产共81套房产做

    抵押取得短期借款69,000,000.00元,期末余额49,000,000.00元。55

    E、如附注(十二)1(1)所述,因“海艺”案未决诉讼于报告期被法院查封和冻结如下资产:查封公

    司拥有的国贸大厦、国贸商业大厦、国贸广场二期、日豪名园、国贸商住大厦、和平路船步街等部分房产

    共133套合计66,581.11平方米;冻结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95%的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

    SST 华塑825000 股定向法人股、*ST 盛润A30000 股流通股、攀钢钢钒58720 股流通股(本公司代本公

    司工会持有);冻结本公司母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开立帐户的存款共878,998.39 元(这些账户

    的银行存款截至报告期末共计1,405,395.28元)。上述被查封的房产中,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面积为35,090.12

    平方米、期末账面价值为82,925,445.90元。

    (2)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金额如下: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类别 年初账面价值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价值

    用于担保的资产: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28,319,771.58 4,051,676.00 21,147,599.29 11,223,848.29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 87,104,912.14 51,453,854.51 66,314,662.46 72,244,104.19

    存货—开发成本 135,005,206.71 135,005,206.71

    —开发产品 185,829,097.42 6,542,787.52 123,136,666.91 69,235,218.03

    无形资产—营运车牌 62,553,119.84

    25,482,286.52 37,070,833.32

    小计 363,806,900.98 197,053,524.74 236,081,215.18 324,779,210.54

    因诉讼被查封、冻结的资产:

    货币资金 1,405,395.28 1,405,395.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1,400.00 191,400.00

    对皇城地产的股权(注) 28,500,000.00 28,500,000.00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2,417,104.02 12,417,104.02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 54,662,040.77 54,662,040.77

    存货-房屋建筑物 81,371,211.98 81,371,211.98

    小计 178,547,152.05 178,547,152.05

    减:同时被用于担保及被查封、

    冻结的资产

    82,925,445.90 82,925,445.9056

    合计 363,806,900.98 292,675,230.89 236,081,215.18 420,400,916.69

    注: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95%的股权被冻结,截至2009年9月30日,母公司对该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28,500,000.00元,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额为19,334.12万元。

    15、 短期借款

    借款条件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信用借款 200,000,000.00 215,000,000.00

    抵押借款 49,000,000.00 154,000,000.00

    合计 249,000,000.00 369,000,000.00

    16、 应付账款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 额 110,280,654.79 137,040,777.65

    注: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7、 预收账款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 额 459,068,614.08 67,150,023.78

    注1: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上升583.65%,主要系新华城项目报告期售楼款增加所致。

    注2: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预收款情况:

    项目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计竣工时间

    御花园 一年以内 3,759,501.00 11,800,710.00 已竣工

    皇城广场 一至二年 2,176,421.15 3,866,804.24 已竣工

    皇御苑A 区 一至四年 846,495.63 2,407,528.93 已竣工

    皇御苑B 区 一至四年 218,413.26 1,236,719.26 已竣工

    丰润花园 三至四年 128,254.00 128,254.00 已竣工

    新华城 二年以内 447,006,817.00 44,950,101.00 2010 年6 月

    合计 454,135,902.04 64,390,117.43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的原因是已收到款项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而没有结转收入。57

    注3: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8、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8,781,860.13 83,900,431.28 105,795,052.38 16,887,239.03

    二、职工福利费 1,500.00 5,738,427.23 5,248,604.13 491,323.10

    三、社会保险费 0 9,973,938.09 9,776,608.69 197,329.40

    其中:1.医疗保险费 0 1,809,153.76 1,794,660.34 14,493.42

    2.基本养老保险费 0 4,683,931.41 4,638,562.01 45,369.40

    3.年金缴费 0 2,965,492.56 2,841,371.56 124,121.00

    4.失业保险费 0 133,915.13 128,685.25 5,229.88

    5.工伤保险费 0 187,482.61 185,390.67 2,091.94

    6.生育保险费 0 170,501.53 168,671.07 1,830.46

    7.劳务工合作医疗 0 0 0 0

    8.其他社会保险 0 23,461.09 19,267.79 4,193.30

    四、住房公积金 73,754.34 223,366.02 222,625.12 74,495.24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467,938.22 1,607,610.61 1,810,803.49 2,264,745.34

    六、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25,929,179.50 4,584,088.00 23,534,420.33 6,978,847.17

    合计 67,254,232.19 106,027,861.23 146,388,114.14 26,893,979.28

    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下降60.01%,主要系本期根据制定的职工辞退计划支付辞退福

    利所致,详见附注(十四)4。

    19、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1.增值税 24,395.92 41,461.01

    2.营业税 5,617,474.27 2,652,094.93

    3.所得税 33,738,288.74 15,604,575.75

    4.印花税 -16,432.23 191,350.64

    5.教育费附加 168,347.29 75,151.48

    6.土地增值税 154,159,536.22 62,342,634.21

    7.城市维护建设税 101,048.52 39,833.2358

    8.房产税 717,713.41 741,777.42

    9.土地使用税 307,622.46 0.10

    10.个人所得税 1,261,250.99 627,227.15

    11.堤围费 -764.41 5,127.41

    12.其他 794.80 1,545.41

    合计 196,079,275.98 82,322,778.74

    注: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上升138.18%,主要系御花园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应计提的企业所得

    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20、 其他应付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206,496,199.51 187,732,899.73

    注1: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详细情况:

    项 目 金 额 性质或内容

    预提土地增值费 56,303,627.40 预提土地增值费

    租赁等按金 25,161,549.08 按金

    海南亿润房地产有限公司 26,007,455.92 代收款项

    广州利士风汽车有限公司 15,344,017.08 往来款

    深圳市广虹投资有限公司 16,020,000.00 往来款

    深圳富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528,506.00 往来款

    合 计 148,365,155.48

    注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明细情况

    类 别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长期借款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合 计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59

    保证借款 200,000,000.00

    抵押借款 10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22、 长期借款

    借款条件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200,000,000.00 55,000,000.00

    质押借款 14,860,000.00 43,229,343.34

    保证借款 250,000,000.00

    合计 214,860,000.00 348,229,343.34

    23、 预计负债

    种 类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海艺”案未决诉讼 61,254,234.44 61,254,234.44

    合 计 61,254,234.44 61,254,234.44

    注: “海艺”案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详见附注(十二)1(1)。

    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18,628,645.62 21,571,868.62

    2、房屋本体基金 9,948,846.75 7,837,285.22

    3、入伙保证金 8,352,415.14 7,812,947.26

    4、电设备维护金 4,019,415.44 4,019,415.44

    5、代管维修金 25,981,072.90 25,978,097.69

    6、出租车保证金 28,489,000.00 28,617,800.00

    7、待转销营运车牌出租收益 17,059,421.11 18,039,340.21

    8、其他 3,102,000.00 4,887,000.00

    合 计 115,580,816.96 118,763,754.44

    注:其他系子公司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贸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向司机个人的借款。60

    25、 股本

    本期变动前 本期变动增减(+、-) 本期变动后

    项 目 数 量

    (万股)

    比例

    (%)

    发行新股

    送

    股

    公积金

    转股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万股)

    比例

    (%)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8,894.86 71.79 38,894.86 71.79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32,374.77 59.76 32,374.77 59.76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6,520.09 12.03 6,520.09 12.03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 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8,894.86 71.79 38,894.86 71.79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9,139.13 16.87 9,139.13 16.8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6,145.93 11.34 6,145.93 11.34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5,285.06 28.21 15,285.06 28.21

    三.股份总数 54,179.92 100.00 54,179.92 100.00

    26、 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25,332,931.52 25,332,931.52

    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

    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25,332,931.52 25,332,931.5261

    合 计 25,332,931.52 25,332,931.52

    27、 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62,919,127.11 62,919,127.11

    合 计 62,919,127.11 62,919,127.11

    28、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金 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55,930,192.11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转入 160,281,697.11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4,351,505.00

    29、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明细: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主营业务收入 742,946,353.82 186,575,517.63

    2.其他业务收入 15,838,716.02 13,517,023.41

    合计 758,785,069.84 200,092,541.04

    (2) 营业成本明细: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主营业务成本 352,091,104.25 135,717,102.96

    2.其他业务成本 2,950,612.47 4,216,787.58

    合计 355,041,716.72 139,933,890.54

    注:本期营业收入发生额比上期上升279.22%,主要系御花园项目本期销售房产结转收入所致;营业

    成本发生额比上期上升153.72%,低于营业收入发生额的增幅,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房地产销售收入比重

    增加所致。

    (3)按产品或业务类别列示:

    产品或业务种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62

    饮食服务收入 12,136,438.34 6,220,994.25 5,915,444.09

    房地产销售收入 570,071,575.17 218,513,614.99 351,557,960.18

    交通运输收入 36,697,206.40 17,276,567.65 19,420,638.75

    房屋租赁和管理收入 120,260,237.77 108,321,815.04 11,938,422.73

    其他收入 16,266,868.80 6,371,845.33 9,895,023.47

    抵消 -12,485,972.66 -4,613,733.01 -7,872,239.65

    合计 742,946,353.82 352,091,104.25 390,855,249.57

    产品或业务种类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毛利

    停车场收入 14,900,292.54 2,950,612.47 11,949,680.07

    其他租金收入 159,080.00 159,080.00

    其他收入 779,343.48 779,343.48

    合计 15,838,716.02 2,950,612.47 12,888,103.55

    (4)主营业务收入明细:

    业务分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饮食服务收入 12,136,438.34 10,528,894.24

    房地产销售收入 570,071,575.17 26,995,047.64

    交通运输收入 36,697,206.40 35,698,559.67

    房屋租赁和管理收入 120,260,237.77 113,920,651.73

    其他收入 16,266,868.80 8,856,832.23

    小 计 755,432,326.48 195,999,985.51

    公司内各业务分部间相互抵消 -12,485,972.66 -9,424,467.88

    合 计 742,946,353.82 186,575,517.63

    (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

    业务分部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饮食服务成本 6,220,994.25 4,690,427.38

    房地产销售成本 218,513,614.99 13,364,884.82

    交通运输成本 17,276,567.65 16,912,139.30

    房屋租赁和管理成本 108,321,815.04 95,590,123.05

    其他成本 6,371,845.33 5,955,378.0163

    小 计 356,704,837.26 136,512,952.56

    公司内各业务分部间相互抵消 -4,613,733.01 -795,849.60

    合 计 352,091,104.25 135,717,102.96

    30、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计缴标准

    营业税 38,137,071.55 9,830,960.28 应税收入的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504,542.74 220,672.54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额1%、7%

    教育费附加 1,153,353.02 315,381.57 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3%

    土地增值税 96,788,857.03 119,190.40 3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堤围费 60,652.50 26,841.00 营业收入的0.01%

    其他 5,568.09

    合 计 136,650,044.93 10,513,045.79

    注: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额比上期上升1,199.81%,主要系收入增加应缴纳流转税及附加税费以

    及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31、 财务费用

    类 别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3,931,561.05 13,633,572.29

    减:利息收入 1,992,537.14 2,913,833.09

    汇兑净损失 -67,640.02 1,263,731.99

    其他 787,138.29 376,280.30

    合 计 12,658,522.18 12,359,751.49

    32、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2,325,174.88 -1,823,232.00

    二、存货跌价损失 -2,240,000.00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780,645.20

    合计 -3,784,529.68 -1,823,232.0064

    3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3,215.31 -2,494,349.06

    合计 1,823,215.31 -2,494,349.06

    34、 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2,242,065.68 445,650.94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204,008.93 30,221.90

    3、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23,108.60

    4、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4,835,799.71

    5、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000.00

    合计 2,466,183.21 5,311,672.55

    注:如附注(十二)1(1)所述,除持有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95%的股权被冻结可能对投资收益

    汇回产生影响外,其他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35、 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发生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44,724.6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4,724.64

    2.其他 2,289,773.61

    其中:违约金、滞纳金等罚没收入 2,039,903.50

    合计 2,334,498.25

    36、 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58,162.0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58,162.01

    2、公益性捐赠支出 90,000.00

    3、税收滞纳金及罚款 397.25

    4、其他 133,837.6065

    合计 282,396.86

    37、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 70,723,515.71 2,523,211.60

    加:递延所得税费用

    减:递延所得税收益 31,799,893.89 248,272.14

    所得税费用 38,923,621.82 2,274,939.46

    38、 每股收益

    项目 本期每股收益 上期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30 -0.02

    稀释每股收益 0.30 -0.02

    本期相关计算过程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160,281,697.11÷541,799,175=0.30

    稀释每股收益=160,281,697.11÷541,799,175=0.30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

    A.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O-Sj×Mj÷MO-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

    数;MO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B.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

    (SO+S1+Si×Mi÷MO-Sj×Mj÷MO-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39、 其他综合收益

    本期发生额

    项目

    总额 所得税影响净额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66

    额 转入损益的金额

    —— —— —— —— ——

    合 计 —— —— —— ——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总额 所得税影响

    额

    净额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

    转入损益的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

    -3,078,294.09 554,092.94 -2,524,201.15 -2,524,201.15

    权益法下被投资

    单位其他股东权

    益变动

    -2,422,343.41 -2,422,343.41 -2,422,343.41

    合 计 -5,500,637.50 554,092.94 -4,946,544.56 -4,946,544.56

    40、 现金流量表相关信息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596,062.36

    其中:代海南亿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收款 9,042,935.95

    广州利士风汽车公司往来款 5,000,000.00

    收回多快电梯欠款 3,000,000.00

    本体基金等净增加 2,341,702.13

    违约金、滞纳金等罚款收入 2,039,903.50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503,147.69

    其中:付现管理费用 16,593,750.16

    付现销售费用 12,056,919.2167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6,312.50

    其中:大额借款手续费等 2,326,312.50

    (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60,281,578.11

    加:资产减值准备 -3,784,529.6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0,669,760.47

    无形资产摊销 4,881,497.8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57,579.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13,437.3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823,215.3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257,873.5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66,183.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1,799,893.8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099,745.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461,030.0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50,796,965.53

    其他 -1,075,38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648,705.4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68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46,910,616.6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71,708,727.8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5,201,888.83

    (5)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本期金额

    一、现金 646,910,616.69

    其中:库存现金 248,468.7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38,205,835.6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7,050,917.04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6,910,616.6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405,395.28

    (十)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01,502,269.40 96.02% 45,502,269.40 1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0 0

    其他不重大 4,204,429.32 3.98%

    合 计 105,706,698.72 100.00% 45,502,269.40 100.00%69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01,502,269.40 95.84% 45.502.269.40 1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0 0 0 0

    其他不重大 4,405,970.89 4.16%

    合 计 105,908,240.29 100.00% 45.502.269.40 100%

    (2)重要的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计提: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账龄 计提原因

    深圳市基永物业

    发展有限公司

    98,611,328.05 42,611,328.05

    3 年以上 涉及诉讼,详见

    附注(十二)1

    (2)、附注(十

    四)2

    深圳特威实业有

    限公司

    2,836,561.00 2,836,561.00

    3 年以上 长期未能收回

    合 计 101,447,889.05 45,447,889.05

    (3)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欠款时间

    深圳市基永物业发展

    有限公司

    98,611,328.05

    93.29% 3 年以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

    司

    4,173,997.32

    3.95% 1 年以内

    深圳特威实业有限公

    司

    2,836,561.00

    2.68% 3 年以上

    合 计 105,621,886.37 99.92%

    (4)应收账款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金额;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70

    期末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256,253,448.67 71.12% 208,001,222.89 1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0 0 0 0

    其他不重大 104,064,438.66 28.88%

    合 计 360,317,887.33 100.00% 208,001,222.89 100.00%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256,842,814.95 40.33% 195,584,282.67 1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0 0 0 0

    其他不重大 380,051,078.23 59.67%

    合 计 636,893,893.18 100.00% 195,584,282.67 100.00%

    (2)重要的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项计提:

    款项内容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账龄 计提原因

    深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08,167,175.01 68,690,060.36

    3 年以上 长期未能收回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56,600,000.00 56,600,000.00

    2-3 年及3 年以上 履行担保款项,难以

    收回

    海南新达开发总公

    司

    53,729,291.54 48,567,368.32

    1 年以内至3 年以上长期未能收回

    安徽南鹏造纸有限公司 8,691,680.00 8,691,680.00 3 年以上 长期未能收回

    深圳市盛丰路国贸珠宝

    金行有限公司

    10,199,186.28 6,532,519.60 3 年以上 无可执行财产难以

    收回,详见附注(十

    二)1(3)

    香港跃恒发展有限公司 3,271,931.42 3,271,931.42 3 年以上 已清算

    高架列车项目 2,542,332.43 2,542,332.43 3 年以上 项目停建71

    大梅沙旅游中心 2,576,445.69 2,576,445.69 3 年以上 项目停建

    深圳国贸饮食企业有限

    公司

    2,431,652.48 2,431,652.48 3 年以上 公司资不抵债

    深圳物方陶瓷工业有限

    公司

    1,747,264.25 1,747,264.25 3 年以上 经营状况不佳

    合 计 249,956,959.10 201,651,254.55

    (3).金额较大(前5 名)的其他应收款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其他应收账

    款总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或内容 欠款时间

    深业地产发展有限公

    司

    108,167,175.01

    30.02% 往来款 3年以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56,600,000.00

    15.71% 往来款 2-3 年及3 年以上

    海南新达开发总公司

    53,729,291.54 14.91% 往来款 1年以内至3 年以

    上

    深圳市物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50,006,147.51 13.88% 往来款 1年以内至3 年以

    上

    深圳国贸天安物业有

    限公司

    24,705,931.45 6.85% 应收股利 3年以上

    合计 293,208,545.51 81.37%

    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 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类别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67,432,358.19 65,190,292.5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224,960,520.62 224,960,520.62

    小计 292,392,878.81 290,150,813.13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10,478,227.43 106,241,949.60

    合计 181,914,651.38 183,908,863.53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收到现金

    红利金额72

    深圳国贸天安物业

    有限公司

    23,186,124.00 37,134,170.50

    2,074,622.26 39,208,792.76

    深圳物业吉发仓储

    有限公司

    30,645,056.04 26,297,645.27

    164,815.18 26,462,460.45

    深圳天安国际大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0 1,758,476.74

    2,628.24 1,761,104.98

    合计 55,331,180.04 65,190,292.51 2,242,065.68 67,432,358.19

    (2)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

    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

    限公司

    29,850,000.00 29,850,000.00 29,850,000.00

    海南新达开发总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深圳市物业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30,950,000.00 30,950,000.00 30,950,000.00

    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

    司(注)

    28,500,000.00 28,500,000.00 28,500,000.00

    深圳国贸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深圳市国贸餐饮有限公

    司

    1,600,000.00 1,600,000.00 1,600,000.00

    深圳物业工程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

    2,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深圳市国贸商场有限公

    司

    12,000,000.00 12,000,000.00 12,000,000.00

    深圳市房产交易所 1,380,000.00 1,380,000.00 1,380,000.00

    深杉公司 17,695.09 17,695.09 17,695.09

    香港深业地产有限公司 15,834,000.00 15,834,000.00 15,834,000.00

    湛江深圳物业发展有限

    公司

    2,530,000.00 2,530,000.00 2,530,000.00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962,500.00 2,962,500.00 2,962,500.00

    北方机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3,465,000.00 3,465,000.00 3,465,000.00

    广东省华粤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8,780,645.20 8,780,645.20 8,780,645.2073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

    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深圳华晶玻璃瓶有限公

    司

    7,600,000.00 7,600,000.00 7,600,000.00

    安徽南鹏造纸有限公司 13,824,000.00 13,824,000.00 13,824,000.00

    深圳物方陶瓷工业公司 18,983,614.14 18,983,614.14 18,983,614.14

    深圳国贸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20,154,840.79 3,682,972.55 3,682,972.55

    美山置业有限公司 93.64 93.64 93.64

    合计 240,432,388.86 224,960,520.62 224,960,520.62

    注: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95%的股权,因“海艺”案未决诉讼于报告期被法院冻结,详

    见附注(十二)1(1)。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投资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数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安徽南鹏造纸有限公司 13,824,000.00 13,824,000.00

    深圳物方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18,983,614.14 18,983,614.14

    深圳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 7,600,000.00 7,600,000.00

    深圳国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682,972.55 3,682,972.55

    广东省华粤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0 780,645.20 8,780,645.20

    北方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65,000.00 3,465,000.00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160,300.45 2,160,300.45

    深杉公司 17,695.09 17,695.09

    深圳市国贸餐饮有限公司 1,600,000.00 1,600,000.00

    海南新达开发总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湛江深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530,000.00 2,530,000.00

    香港深业地产有限公司 15,834,000.00 15,834,000.00

    深圳市国贸商场有限公司 8,544,367.37 3,455,632.63 12,000,000.00

    合计 106,241,949.60 4,236,277.83 110,478,227.4374

    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20,096,196.29 15,754,337.68

    合计 20,096,196.29 15,754,337.68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成本 8,113,376.34 5,639,941.95

    合计 8,113,376.34 5,639,941.95

    按产品或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情况:

    产品或业务种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房屋租赁和管理收入 20,096,196.29 8,113,376.34 11,982,819.95

    合计 20,096,196.29 8,113,376.34 11,982,819.95

    4、 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22,000,000.00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242,065.68 329,659.93

    3、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20,528.04

    4、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2,461,399.83

    合计 524,242,065.68 2,811,587.80

    注:如附注(十二)1(1)所述,除持有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95%的股权被冻结可能对投资收益

    汇回产生影响外,其他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8,582,326.7075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加:资产减值准备 16,726,230.3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9,510,837.10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4,612.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354.8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7,50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195,502.0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42,06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6,600.0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4,168,925.5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9,312,021.1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394,948.9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46,911.3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802,612.8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55,701.55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标准:76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

    方。

    2、 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A.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

    关系

    经济性质或

    类型

    法 定

    代表人

    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市 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对市国资委直

    接监管企业之外的国有股权进行管理;对

    所属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改制和资本运作;

    投资;市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

    母公司 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独资)

    陈洪博

    本公司控股股东现登记为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详见附注(一)4。

    B.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

    本企业的子公司有关信息详见附注(七)1。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公司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期末余额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0,000.00 400,000.00

    B、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见附注(七)1。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未注明币种的为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 期末余额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3,747,713.00 59.75 323,747,713.00 59.75

    海南新达开发总公司 20,000,000.00 100 20,000,000.00 100

    深圳市国贸餐饮有限公司 2,000,000.00 100 2,000,000.00 100

    深圳市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950,000.00 100 30,950,000.00 100

    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0 20,000,000.00 100

    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29,850,000.00 100 29,850,000.00 100

    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00 30,000,000.00 100

    四川天和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0.00 100 8,000,000.00 10077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 期末余额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深圳市国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100

    深圳市天阙电梯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0.00 100 5,000,000.00 100

    山东深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100 5,000,000.00 100

    重庆深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100 5,000,000.00 100

    重庆奥博电梯有限公司 2,000,000.00 100 2,000,000.00 100

    深圳市国贸石油有限公司 8,500,000.00 100 8,500,000.00 100

    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公司汽车修理厂 1,500,000.00 100 1,500,000.00 100

    深圳特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

    公司

    2,000,000.00 100 2,000,000.00 100

    深圳市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100 5,000,000.00 100

    湛江深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530,000.00 100 2,530,000.00 100

    深圳市物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000,000.00 100 3,000,000.00 100

    深圳市国贸商场有限公司 12,000,000.00 100 12,000,000.00 100

    深圳市房地产交易所 1,380,000.00 100 1,380,000.00 100

    深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HKD20,000,000.00 100 HKD20,000,000.00 100

    汇恒发展有限公司 HKD2.00 100 HKD2.00 100

    置茂置业有限公司 HKD100.0070 HKD100.00 70

    胜达时投资有限公司(注) HKD4.00 70 HKD4.00 70

    美山置业有限公司 HKD100.00 100 HKD100.00 100

    注:胜达时投资有限公司系置茂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4)其他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深圳国贸天安物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安徽南鹏造纸有限公司 持有其30%的股权

    深圳物方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持有其26%的股权

    深圳国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其38.33%股权

    广州利士风汽车有限公司 持有其30%的股权78

    3、 关联方交易

    (1)提供担保

    公司没有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见附注(十二)2。

    (2)委托借款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本公司委托借款或直接借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借款方 期初借款

    本期借

    款

    本期还

    款

    期末借

    款

    本期支

    付利息

    中国光大银行

    深圳景田支行

    深圳市皇城地产有

    限公司 15,000.00 15,000.00 794.14

    中国农业银行

    深圳地王支行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236.55

    直接借款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1,500.00 0.00 18.59

    注:报告期内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借款的期初欠付利息62.07 万元于本期归还。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关联金额

    方名

    称

    2009 年9 月30 日 2008年12

    其他

    应收

    款:

    深圳

    国贸

    天安

    物业

    有限

    公司 24,705,931.45

    安徽

    南鹏

    造纸

    有限8,691,680.0079

    关联金额

    方名

    称

    2009 年9 月30 日 2008年12

    公司

    深圳

    国贸

    实业

    发展

    有限

    公司 2,431,652.48

    深圳

    物方

    陶瓷

    工业

    有限

    公司 1,747,264.25

    短期

    借款

    (委

    托借

    款):

    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200,000,000.00

    其他

    应付

    款:80

    关联金额

    方名

    称

    2009 年9 月30 日 2008年12

    深圳

    市国

    贸石

    油有

    限公

    司 3,400,442.77

    深圳

    物业

    吉发

    仓储

    有限

    公司 6,163,040.00

    广州

    利士

    风汽

    车有

    限公

    司 15,344,017.08

    (十二) 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

    (1)1997 年12 月,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八家业主以公司未按期交付房产为由,向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起诉公司及公司下属企业深圳国贸广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解除房地

    产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及承担违约金共计港币约3 亿元。公司以原告未付清房款为由提起反诉,深圳中

    院判决公司胜诉。原告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于1999

    年4 月作出终审判决(共计34 份判决书),判决双方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对方已付清

    全部楼款,判令公司向对方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及诉讼费等共计港币7916 万元。该八家公司于同年6 月81

    向深圳中院申请执行。公司认为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并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广东

    省高院于1999 年8 月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审查。根据该再审审查决定,深圳中院在公司提供财产提存后,

    停止了该案的执行。2003 年底,广东省高院经过审查驳回了公司的申请,公司根据提存财产账面价值预计

    了相关损失41,772,906.07 元。本公司认为上述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等问题随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08 年2 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其中的(1998)粤高法民终字

    第298 号判决(第一商业公司案件)进行再审。广东省高院已于2008 年6 月18 日开庭再审本案,其余案

    件仍在审查之中。

    本公司于2009 年4 月6 日,收到深圳中院于2009 年3 月23 日签发的34 份《恢复执行通知书》,称

    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八家业主向深圳中院申请恢复执行广东省高院1999 年作出的34 份判决书,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由于公司原提存财产的市场价值发生了变动,上年度追加预计损失

    19,481,328.37 元。公司分别于2009 年6 月2 日、6 月25 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查封、冻结财产通知

    书》,查封、冻结了公司的部分房产、股权及部分银行账户等,详见附注14。基于34 个案件中已经有一案

    [(1998)粤高法民终字第298 号]进入审判监督程序,即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发回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再审,我公司据此就全部34 个案件向深圳中院提出执行异议,深圳中院中止了(1998)粤高法

    民终字第298 号判决的执行,剩余33 个案件继续执行。

    公司认为:作为申请执行依据的33 份判决书,与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已进入再审程序

    的(1998)粤法民终字第298 号判决书相同,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等

    问题,公司正在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积极寻求其他法律途径,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2)1993 年公司与深圳市海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市基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永公司”)签订了《“嘉宾大厦”发展权益转让合同书》(嘉宾大厦现名金利华大厦),1999 年1 月,基永公

    司以房产面积与合同不符等理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解除转让合同,返还其已付的转让

    款及建设款。对此,公司反诉对方要求支付剩余转让款,并申请法院查封了对方2.8 万平方米的房产。

    2001 年7 月29 日,广东省高院出具(1999)粤高法民初3 号民事判定书(以下简称“3 号判决书”)判

    定:①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30 内将土地使用权中所属份额过户至基永公司名下;②基永公司应当在公司

    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后60 日内支付14,386 万元转让款。2001 年11 月27 日,公司向广东省高院申请

    强制执行,由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工行对公司查封财产提出异议,经省高院裁定,解除了对基永公司约

    1 万平方米房产的查封。

    2006 年1 月,广东省高院出具了(2002)粤高法执字第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因出现①公司尚未将土

    地使用权中所属份额过户至基永公司名下,②查明被执行人基永公司目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公司也未82

    能提供执行的财产等两种情形,故3 号判决书第二判项“基永公司应当在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后

    60 日内支付14,386 万元转让款”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06 年3 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公司在本案中申请查封的嘉宾大厦的其他房产已被自动解封。

    2009 年9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送达的(2002)粤高法执字第1-1 号《恢复执行通知书》,称决定恢复

    执行公司申请执行基永公司拖欠本公司嘉宾大厦项目转让款的案件。

    (3)1996 年7 月,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与基永公司签订了《金利华商业广场花岗石外装饰施工合

    同》,后因基永公司拖欠工程款,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诉至罗湖法院,要求基永公司、深圳总利投资有

    限公司及本公司支付工程款及损失共计587 万多元。该案已于2009 年5 月重新开庭审理。本公司认为:

    本公司并非合同主体方,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此诉讼案件将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4)多快电梯系列案件

    A、2002 年7 月11 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城地产公司”)与多快电

    梯(远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快电梯”)签订的《电梯设备合同》及随后与之签订的《房产抵押及购

    房协议书》约定,由多快电梯向皇城地产公司提供皇御苑B 区楼宇所需的电梯,陶伯明愿将其名下的房产

    抵押给皇城地产公司作为多快电梯按时供应电梯的担保。2004 年12 月6 日,皇城地产公司以多快电梯未

    供货为由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与多快电梯签订的《电梯设备合同》,双倍返还已支付

    的定金7,539,000 元,电梯货款15,904,000 元,支付赔偿损失277,268.51 元。2005 年11 月24 日,深圳市

    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由多快电梯向皇城地产公司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7,539,000 元,电梯货款15,904,000

    元,陶伯明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多快电梯及陶伯明不服该裁决,于2005 年12 月7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中院”)提

    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2006 年深中院出具(2006)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8 号、1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

    回多快电梯、陶伯明要求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05]深仲裁字第1227 号裁决的申请。2006 年11 月

    16 日,皇城地产公司向深圳中院报告执行情况,请求法院进入抵押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

    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是:①、通过深圳中院已拍卖多快电梯公司名下的两套房产:皇城广场裙楼及世

    贸广场957.31 ㎡的房产,拍卖价为428 万元,2009 年4 月皇城地产公司收到深圳中院转来的300 万元,

    尚余128 万元暂留在深圳中院账户中。②、根据深圳中院的(2006)深中法执字第516 号通知书,2009 年

    4 月24 日拍卖了五套房产,拍卖价为人民币514 万元,其中依法有三分之一即人民币1,713,333.00 元,可

    作为本案执行财产予以抵偿所欠皇城地产公司的债务。

    B、2006 年8 月3 日,海南多快电梯维修(远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多快深圳公司)向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城物管公司”)

    支付欠付的维保费用。在审理过程中,多快深圳公司申请追加皇城地产公司为共同被告,并要求皇城地产83

    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7 年1 月26 日,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深福法民二初

    字第1977 号民事判决书:皇城地产公司、皇城物管公司应分别向多快深圳公司支付维保费925,500.00 元、

    1,105,130.00 元并赔偿利息损失。皇城地产公司和皇城物管公司以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提起上诉。

    2008 年1 月2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深中法民二终字第827 号民事判决书:皇城地产公

    司、皇城物管公司应分别向多快深圳公司支付维保费893,100.00 元、1,102,730.00 元并赔偿利息损失。皇

    城地产公司和皇城物管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了相关费用支出。

    皇城地产公司应收多快电梯款项期末余额为8,726,693 元,考虑已执行或待执行多快电梯的相关财产

    和欠付多快电梯及其关联方、担保方的款项尚未支付等事项,对账面应收款项余额进行了减值准备测试,

    确认报告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478,071.21 元。

    (5)2004 年6 月,深圳市美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丝公司)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诉

    称1991 年6 月深圳市罗湖经济发展公司与本公司非法使用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为此请求法院排除妨碍、

    停止侵害并索赔800 万元。2005 年3 月,深圳中院作出(2004)深中法民初字第10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本公司在3 个月内返还4,782 平方米土地给美丝公司,驳回美丝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向广东

    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于2005 年11 月25 日判决撤销深圳中院作出的(2004)深中法民初字第108 号

    民事判决,驳回美丝公司的起诉。

    在二审审理期间,美丝公司又向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申请撤销公司持有的深房地字第

    3000320987、300119899 号《房产地证》。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于2005 年7 月7 日向美丝公司作出

    《深房登函(2005)84 号》复函,认为上述两证均合法有效,不应予以撤销。美丝公司不服,向深圳市人

    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05 年10 月8 日作出深府复决(2005)294 号《行政复议决定

    书》,认为上述两证核准登记不当,应予以撤销,并撤销了《深房登函(2005)84 号》复函。

    公司对深府复决(2005)294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于2005 年10 月20 日向深圳中院提起行

    政诉讼。2006 年6 月26 日,深圳中院出具(2005)深中法行初字第23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深圳市人

    民政府深府复决(2005)294 号行政复议决定。公司不服该项判决,于2006 年8 月2 日向广东高院提起上

    诉,广东高院作出(2006)粤高法行终字第154 号行政判决书,维持了深圳中院的(2005)深中法行初字

    第23 号行政判决,驳回我司的上诉。根据该判决,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将重新审查深圳市美丝

    实业有限公司于2005 年要求撤销我司深房地字第3000320987、300119899 号《房产地证》的请求。

    2007 年5 月15 日,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做出(深房登(2007)27 号)《关于撤销深房地字第

    3000320987 和300119899 号《房产地证》的决定》。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决定撤销我司原持有的载明

    美林厂房和综合楼产权及所占地11,5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深房地字第3000320987 和300119899 号《房

    产地证》。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回复到原深房地字第0103142 号和0103139 号《房地产证》的84

    登记状态。根据原《房地产证》的登记,美林厂房和综合楼建筑物产权及所占地11,5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属我司所有。

    2007 年7 月9 日,公司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认为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

    心撤销我司持有的深房地字第3000320987 和300119899 号《房产地证》,将美林厂房、综合楼及所占土地

    使用权的登记回复至原深房地字号的登记状态,违反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市

    场化管理进一步搞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决定》(深府(2001)94 号)的规定,请求撤销(深房登(2007)

    27 号)的决定。2007 年9 月6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府复决(2007)255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

    国土局的行政行为。

    2007 年11 月,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再次驳回深圳市美丝实业有限公司撤销我司深房地字第

    0103142 号和0103139 号《房地产证》的申请,深圳市美丝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要求撤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该行政行为。我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该诉讼案号为

    (2008)深福法行初字第10 号,该诉讼已于2008 年1 月8 日开庭。2008 年1 月,美丝公司又向深圳市福

    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国土局的上述行政行为,撤销公司的深房地字第0103142 号和

    0103139 号《房地产证》,将该土地恢复在登记在美丝公司名下,该诉讼号为(2008)深福法行初字第70

    号。2008 年5 月,福田区人民法院对70 号案件做了一审判决,判决撤销公司的深房地字第0103142 号和

    0103139 号《房地产证》,要求国土局重新审查美丝公司的申请,公司、国土局及美丝公司均不服该判决提

    起上诉。2008 年7 月,公司收到福田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裁定中止(2008)深福法行初字第10

    号审理。

    2008 年12 月,深圳中院做出(2008)深中法行终字第223 号《行政判决书》,对(2008)深福法行初

    字第70 号上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维持了原审法院的判决,并明确指出,公司与深圳市美丝实业有

    限公司之间就涉案土地使用权的争议,应通过民事程序解决,国土部门应待争议解决后,根据结果办理相

    关的登记手续。

    2009 年2 月11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美丝公司已经向公司和深

    圳市罗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原深房地字第0103142 号和0103139 号《房地产证》

    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建筑物归美丝公司所有;要求将其交付美丝公司,并赔偿人民币750 万元。公司

    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2009 年3 月4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通知书》,通知公司已依法

    将本案移送深圳中院审理。2009 年7 月2 日,深圳中院已经开庭审理本案,现等待法院判决。

    公司认为,公司应当被依法确认为上述土地及建筑物的合法权利人,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

    合法权益,预计上述事项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担保事项85

    (1) 公司为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的24,000 万元长期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并以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A 区3 层及4-01 号物业为其提供抵押担保,该借款期末余额为

    20,000 万元。

    (2) 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长期借款提供担保,该借款

    授信额度为25,000 万元,期末借款余额为20,000 万元;该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

    (3) 为业主担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止2009 年

    9 月30 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44,374 万元。该担保事项是房地产开发商为小业主购买公司商

    品房所提供的担保,为行业内普遍现象。

    3、 或有资产

    (1)湖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驻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湖北外贸驻深办”)以公司逾期交楼为由,

    于2000 年7 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解除与公司签订的购买嘉宾大厦(现名金利华大厦)

    4,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的《协议书》,返还其购房款1,080 万元人民币,并要求赔偿损失1,867.56 万元人民

    币。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粤高法民一终字第90 号判决书(以下简称“90 号判决”)判决:

    公司需退回湖北外贸驻深办建房款1,080 万元及相应的银行利息。

    湖北外贸驻深办向法院申请执行。2005 年元月底,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广州铁院”)

    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执行湖北外贸诉公司一案。广州铁院向罗湖大酒店清算组送达了查封裁定,

    查封了公司在罗湖大酒店的2,300 万元的分配债权。

    公司不服广东省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5 年8 月,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2004)民

    二监字第146-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广东省高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原判决中止执行。2006 年5 月12 日,

    广东省高院对90 号判决再审审结,判决维持90 号判决,本案恢复执行,湖北外贸向广州铁院请求付款并

    请求再执行再审期间的利息,公司同时请求暂缓执行。2006 年6 月30 日,广州铁院出具(2004)广铁中

    法执字第225-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①公司请求暂缓执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②湖北外贸

    驻深办请求付款符合法律规定,广州铁院决定将划拨至该院账户的2,300 万元扣除执行费后支付给湖北外

    贸驻深办;③对于湖北外贸驻深办所请求再执行再审期间利息不予支持;④90 号判决所确定的公司还款义

    务已依法执行完毕;⑤90 号判决终结执行。公司依据上述判决已确认了损失,并增加对基永公司的应收款

    项并提取坏账准备。公司认为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错误,已经向最高人民法

    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 年10 月作出(2004)民二监字第146-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最高

    人民法院再审本案,目前尚未开庭。

    公司赔付房款及利息后,湖北外贸驻深办退回的嘉宾大厦14、15 层依法应归公司所有。为解决该房

    产的权属问题,经公司调查发现,嘉宾大厦的14、15 层被以备案登记的方式登记在珠海西部银珠实业开86

    发公司名下,公司于2008 年6 月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起诉珠海西部银珠实业开发公

    司,请求法院确认公司为嘉宾大厦的14、15 层的权利人,并判令将嘉宾大厦14、15 层过户登记在公司名

    下。罗湖法院依法受理本案,案号为(2008)深罗法民三初字第1442 号。2008 年7 月21 日,法院经公开

    审理并主持调解,公司与珠海西部银珠实业开发公司达成《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的主要内容为:①双

    方一致同意嘉宾大厦的14、15 层归原告(公司)所有;②被告在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协助原告(公

    司)办理上述房产过户到原告名下的相关手续。本调解书已依法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嘉宾大厦的14、15

    层已经以备案登记的方式由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由于上述房产权属预期是否给公

    司带来经济利益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在财务报表上确认上述或有资产。

    (2)2006 年5 月25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清理移交工

    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6〕79 号文),规定清理移交范围为1998 年1 月3 日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

    让制度以来,由开发单位建设的居委会、中小学用房(土地合同明确约定产权归开发单位的除外);1998

    年1 月3 日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制度以来,土地合同约定或其他规定应当移交但尚未移交给政府的幼

    儿园等公共服务用房;土地合同没有明确产权是否归政府、以及没有明确是否以成本价提供给政府的居委

    会、中小学用房,均由政府以成本价收回。移交实物的成本价,应本着处理遗留问题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按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竣工当年信息价和造价指标确定成本价指导方案,审计部门对该方案的执行情况

    进行审核等。

    经统计,本公司及子公司约有建筑面积36,000 平方米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本公司的上述房产

    已移交给相关部门,并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完成测绘后政府尚未进行面积确认及成本价核算;子公司深圳

    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的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办理移交手续,政府最终认定的面积及补偿金额尚无法确定,因

    此,公司未在财务报表上确认上述或有资产。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9 年10 月11 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按母

    公司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92,923.40 元;以计提10%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的剩余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1 股派发现金红利0.112 元(含税),合计

    分配60,248,068.26 元。上述决议尚需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通过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建设

    控股”)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深投公司”)控制本公司70.296%的股份,2009 年9 月9 日、87

    18 日,上述3 家公司再次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

    本公司流通A 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A 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9 股股份的对价安排。

    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35,642,607 股股份的对价总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公司非流通股东持有的股份即可获得上市流通权。

    深投控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共同承诺除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

    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特别承诺如下:

    ①、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如违反前述承诺卖出股票,则将所得

    之资金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②、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 年内,深投控承诺将

    启动对本公司的资产注入工作,拟以其合法拥有的不低于5 亿元人民币含有土地资源的资产通过置换或其

    他合法方式一次或分批注入本公司,增加本公司的土地储备并增强其未来盈利能力。如上述资产注入不能

    在1 年内全部启动,深投控将在1 年期满后30 日内按未启动重组资产金额的20%向本公司补偿现金,深

    投控在支付上述补偿金后,对已启动但未完成的资产注入负有继续履行资产注入的义务,对尚未启动的资

    产注入将不再负有继续履行的义务。注:资产注入启动是指以资产注入方案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标志。深投控自愿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深投控实际控制、建设控股名下

    的3,000 万股本公司股份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保证。

    ③、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深投控

    承诺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对本公司提供余额不少于5 亿元人民

    币的现金支持,以缓解本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上述余额是指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

    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的累积发生额,每笔委托贷款的现金支持时间不少于十二个

    月;上述5 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不包括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以前已经提供的委托贷款现金支持金额。

    ④、如果本公司2010、2011、2012 年度中任何一年净利润低于2009 年,深投控将以现金方式向本

    公司补足该年净利润与2009 年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将于2009 年10 月21 日召开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公司以前年度预提金利华大厦土地增值费56,303,627.40 元,根据深规土[2001]314 文规定:未

    交或欠交的土地增值费予以免交。但由于该土地的使用权尚未过户,公司将积极办理免交金利华大厦土地

    增值费56,303,627.40 元的相关手续,待相关批复下达后,公司将核销预提的金利华大厦土地增值费

    56,303,627.40 元。88

    公司应收深圳市基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利华大厦房款10,001.43 万元,已提坏账4,401.43 万元,净

    额5,600 万元。

    3、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的立案调查通知书(2008 深稽立通字001

    号),对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稽查。截至报告日止,本公司尚未收到立案稽查结果

    的通知。

    4、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结合深圳市国资委2006 年8 月18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

    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等

    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经济补偿办法》

    (以下简称《补偿办法》),《补偿办法》已经2008 年10 月10 日物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本公司根据

    《补偿办法》制定了本公司员工辞退计划,该辞退计划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并通

    知了全体员工,本公司已不能也不准备单方面撤回解除本计划。根据该辞退计划,本公司在2008 年度依

    据会计准则的要求预计了辞退福利24,474,290 元。至报告日,扣除已支付的辞退福利,公司辞退福利的期

    末余额为6,978,847.17 元。

    5、2009 年1 月14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在评估价基础上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转

    让本公司持有海南新达开发总公司的整体产权的议案。截至报告日,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十五)补充资料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

    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2009 年1-9 月

    全面摊薄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93% 24.63% 0.30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91% 24.61% 0.30 0.30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2008 年1-9 月

    全面摊薄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5% -2.29% -0.02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19% -6.03% -0.06 -0.0689

    计算过程:

    项目 2009年1-9月 2008年1-9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0,281,697.11 -12,794,987.83

    非经常性损益(收益“-”) -152,345.34 -20,937,41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0,129,351.77 -33,732,398.2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570,615,365.41

    565,896,202.38

    资本公积增加(减少“-”) -4,946,544.5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减少“-”)

    -82,207.12

    -2,850,982.7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730,814,855.40 545,303,687.25

    期初股本 541,799,175.00 541,799,175.00

    期末股本 541,799,175.00 541,799,175.00

    加权平均股本 541,799,175.00 541,799,175.00

    2、 非经常性损益(损失为负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

    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

    (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数列示)

    项 目 2009 年1-9 月 2008 年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437.37 5,277,217.26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4,584,088.00 -3,129,53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047,332.84 -2,464,127.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 2,065,538.76 21,124,748.3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8,357.05

    小 计 -484,653.77 20,946,658.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636,999.11 -9,248.07

    合 计 152,345.34 20,937,410.38

    注1:2009年1-9月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系固定资产处置

    损失。

    注2:“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系根据原制定的职工辞退计划需要支付的辞退90

    福利金额,该事项系依据深圳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文件实施,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

    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注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