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外贸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
公司收购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三家企业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前提交了上述议案
的相关资料并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
贸物业”)此次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
易,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资源,增强上市公司发展后劲,契合国
资系统资源整合号召,将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物业管理业务,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和长远规划。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
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具
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合理,
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物业此次收购深圳外贸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物业管理资源,
有利于做大做强、做精做优物业管理板块业务,提升物业管理板
块整体市场竞争力,打造标杆性物业管理平台,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
作,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定价政策及定价依
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物业此次收购深圳市深福保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福保水电市政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保税
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能够有效提升物业管
理板块整体市场竞争力,补全物业管理相关业务运营资质,打造
标杆性物业管理平台,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
机构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
合理,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监管部
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梅永红 李东辉 胡彩梅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