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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1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1-48 号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
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周三)下午 14:
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1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周三);

    其中 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
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2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三家企
业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12 月 13 日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
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
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关于全
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三家企业 100%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内容。

    本次交易事项相关评估报告尚需进行上级产权单位备案程
序,资产评估报告将在完成上级产权单位备案程序后及时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

    上述 3 项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
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
                                3
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
     2.00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
     3.00
               公司所属三家企业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工作日
9:00-16:30,2021 年 12 月 29 日 9:00-14:10,股东大会正式开
始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董事会办
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名华、陈倩颖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1;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6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7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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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1 年 12 月 29 日深物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管理有
   1.00                                             √
             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外贸物业管理
   2.00                                             √
             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深福保(集
   3.00      团)有限公司所属三家企业 100%股权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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