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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子公司签署收地补偿协议的公告2022-11-0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2-46 号


    关于子公司签署收地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收地补偿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物业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下
称“城市更新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
局(下称“龙岗管理局”)签署《收地补偿协议书》,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收地补偿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 G02408-0002 号宗地(下称
“宝路土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市更新公司名下土地资
产,因地块位于深汕铁路建设路段,龙岗管理局拟收回该地
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并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向城市更新公司
支付补偿费用。补偿金额依据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
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深房(土)估字〔2021〕
第 210 号)的评估价格确定,共计人民币 196,675,708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类型:政府部门
     关联关系: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不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三、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本 次 征收 标 的为 公司 位 于深 圳市 龙 岗区 宝龙 街 道
G02408-0002 宗地,土地面积 32,424.94 平方米,建筑面积
81,640 平方米,一类工业用地。上述资产不存在抵质押、争
议、涉及诉讼或仲裁、司法冻结等情况。上述资产的账面价
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已计提折旧值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土地     无形资产   35,276,005.85   7,446,376.14              27,829,629.71


   说明:上述数据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已经公

司财务部核算。

     标的评估情况:经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
究中心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深房(土)估字[2021]第
210 号),以 2021 年 12 月 6 日为评估价值时点,确定标的
评估总价为 196,675,708 元。
    四、收地补偿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乙方:深圳市深物业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收回
乙方的 G02408-0002 号宗地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一)补偿原则及补偿金额
    乙方同意甲方以货币补偿方式收回上述土地的使用权,
补偿款由甲方支付;补偿金额依据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
评估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深房(土)估
字〔2021〕第 210 号)的评估价格确定,共计人民币:壹亿
玖仟陆佰陆拾柒万伍仟柒佰零捌元整(¥196,675,708 元)。
    (二)土地移交方式及付款时间
    上述收地补偿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甲方采用一次性付
款方式支付:
    待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配合甲方、
辖区街道办和土地储备等相关部门完成土地移交工作,并签
订《土地移交表》,乙方将被收回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移交
给甲方,甲方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该宗地的收地项目已纳入深圳市 2022 年度土地整备增
补计划,待土地整备资金(指标)由龙岗区财政局转入甲方
财政预算账户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补偿款总额支付给乙
方,即人民币 196,675,708 元。
    乙方必须配合按时履行上述移交义务,逾期未交的,甲
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承诺按时履行上述付款义务。
    (三)本协议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回 G02408-0002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甲方有权实际占用该宗土地及其地上建
筑物、附着物,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分。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及辖区街
道办等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入库手续,将土地移交给土地储备
部门。移交入库前,乙方需清理地上附着物等,达到土地储
备部门的入库条件。
    (五)乙方应自行理清 G02408-0002 号宗地经济关系,
并保证不存在查封、抵押、买卖、赠与、法定优先权或其它
产权纠纷(土地出让时已存在的除外)等情形,否则由乙方
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不影响本收地协议的履行。
    ( 六 )甲 方 将补 偿款 支 付给 乙方 后 ,乙 方不 再 就
G02408-0002 号宗地主张任何权利。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宗地的收地项目已纳入深圳市 2022 年度土地整备增
补计划,根据《收地补偿协议书》,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公
司可获得补偿金额共计人民币 196,675,708 元。经初步测算,
预计可获取税后净利润约 1.26 亿元。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
业绩影响根据政府征收进度及补偿款到账情况予以确认,尚
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

   2.《土地估价报告》(深房(土)估字[2021]第 210 号);

    3.深圳市深物业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宝路土地收地补偿
协议书;
   4.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