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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3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2-54 号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物业服务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进一步增
强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储备能力的要求,有力有效完
成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部署,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项目于
2021 年末组建完成并投入运营。应市政府防疫要求,深圳市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五洲宾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宾馆集团”)
负责酒店整体运营,具体由其下属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
公司会展国际酒店分公司(以下简称“会展酒店”)和深圳
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生态国际酒店分公司(以下简称
“生态酒店”)运营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物业”)负责提供物业管理
服务。因该项目为深圳市重点项目,加上疫情爆发的敏感时
期,为避免耽误酒店运营节点,各方以完成防疫任务为首要
原则,迅速投入项目运营和服务中。近期,经过协商沟通,
国贸物业拟与会展酒店和生态酒店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会展酒店、生态酒店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的全资子
公司五洲宾馆集团下属企业,五洲宾馆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
会展酒店、生态酒店 100%股权,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
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未
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1)名称: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会展国际酒店
分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3)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沙福路2号
会展国际酒店A-3#栋一层;
   (4)负责人:李宽;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BHQ7G;
   (6)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
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
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仪服
务;洗烫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住宿服务;
餐饮服务;物业管理;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保
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游泳);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2.关联方二
   (1)名称: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生态国际酒店
分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3)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大鹏新区
葵涌街道坝光社区洋稠排牙山路2号生态国际酒店C-1栋
101;
   (4)负责人:杨洋;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CD60Q;
   (6)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
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仪服
务;洗烫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住宿服务;
餐饮服务;物业管理;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保
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游泳);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关联方一、二是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湾区国际酒店公司”)分支机构,湾区国际酒店公司
为五洲宾馆集团全资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法定代表人刘杨,住所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
沙社区深南大道6001号五洲宾馆一层,经营范围:酒店管
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业 务培训等。
    五洲宾馆集团成立于 2007 年,系深投控下属全资企业,
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注册资本为 44000 万元,住
所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1 号,下属酒店包括深
圳迎宾馆、深圳银湖会议中心、深圳云海酒店、深梅友谊酒
店、深圳山水宾馆,同时履行深圳湾万怡、万丽酒店业主管
理职责。五洲宾馆集团对标国际一流酒店集团以及国内知名
政务接待酒店企业集团,以市场化为导向,致力于成为具有
“品牌+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五洲宾馆集团净资产 787,376,649.4 元,净利
润-443,363,130.9 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会展酒店、生态酒店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的全资子
公司五洲宾馆集团下属企业,五洲宾馆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
会展酒店、生态酒店100%股权,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经查询,会展酒店、生态酒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前期开办费用及专班来函项目费用
   物业前期开办费用内容包括:国贸物业为项目筹开期间
提供常规物业服务而产生的直接费用,包含常规物业工具配
备、非物业类物资采购、清洁开荒等一次性采购费用。
   专班来函项目费用内容包括:项目筹开期间专班提出的
项目服务产生的费用。
   (二)常规物业服务
   1.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国贸物业设立专属物业服务项目
中心,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服务团队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
工作。
   2.为特定区域提供包括末端设施设备维修,客房服务,
会务支持,清洁卫生,室内绿植养护,室外绿化养护,垃圾
清运,四害消杀,白蚁、蛇及有害生物防治,客户服务物业
档案管理等。
   (三)特约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如产生常规物业范围外紧急业务,
由酒店方或防疫专班提出采购需求,由酒店方与防疫专
班代表共同确认后由国贸物业提供相应的服务。特约服
务需求,酒店方以正式文件通知国贸物业,国贸物业根
据需求 提报方案及报价, 待酒店方审核通 过后批准实
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服务区域为防疫隔离酒店,定价原则以服务区域
面积、投入人员数量、管理酬金为基础,但区别于一般物业
服务项目,其中清洁卫生、会务支持、客房服务、四害消杀、
有害生物防治、绿化服务、物资采购等需严格遵照防疫流程,
投入人员需经严格培训和两点一线管理,人员成本中需额外
增加防疫补贴项目支出。经双方协商一致,会展酒店物业前
期开办费用、专班来函项目费用、常规物业服务费用合计约
44,970,849.04元;生态酒店物业前期开办费用、专班来函项
目费用、常规物业服务费用合计约36,674,954.80元。两份合
同中特约服务均据实结算。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会展国际酒店分公司物
业服务合同书
     甲方: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会展国际酒店分公
司
     乙方: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生态国际酒店分公司物
业服务合同书
     甲方: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生态国际酒店分公
司
     乙方: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同期限
     上述合同有效期为1年。项目服务期满60日前,甲方应
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且本
合同内容无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也未提出异议,甲方可优先
与乙方续签合同1年,连续续签不超过2年,每次1年。如乙
方考核未达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当年届满时终止
合同。
   (三)支付金额及形式
    1.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会展国际酒店分公司物
业服务合同书
   (1)物业前期开办费用及专班来函项目费用
    前期一次性采购物资及清洁开荒费用和专班来函项目
费用采用一次性结费模式,双方共同确认采购清单,实际费
用加收6%管理酬金,一次性结算。前期一次性采购物资及清
洁开荒费用总金额为 839,719.34元(大写:捌拾叁万玖仟柒
佰壹 拾玖元叁 角肆分) ;专班来 函项目费 用总金额 为
1,477,705.85元(大写:壹佰肆拾柒万柒仟柒佰零伍元捌角伍
分);前期费用合计为2,317,425.19元(大写:贰佰叁拾壹万
柒仟肆佰贰拾伍元壹角玖分)。
   (2)常规物业服务费用
    1)常规物业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采取包干制 ,乙方服
务区域面积97515.83㎡:其中红区25779.02㎡、绿区47052.08
㎡、科工临建板房区14000㎡、转运停车场10684.73㎡。乙方
按36.45元/㎡月的标准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常规月度
服务费用根据各类业务区域实际服务时间按照上述服务面
积收取。
    2)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乙方于下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交付款资料并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
付款资料确认无误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如
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乙方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按
每月服务费金额标准的每日5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未
按时提报资料或甲方审批流程影响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付
款的,不视为违约。
   (3)特约服务
    1)服务范围与内容的确认见第二条,费用在最终甲方
验收合格后当月结算(特约服务费用以甲方确认为准,据实
加收6%管理酬金)。
    2)如在合同期内,由于园区内疫情因素导致酒店内工
作服务人员紧急隔离,隔离期间食宿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
求发放的人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2.深圳市湾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生态国际酒店分公司物
业服务合同书
   (1)物业前期费用及专项费用
    前期一次性采购物资费用和专项费用采用一次性结费
模式,双方共同确认采购清单,物资总金额加收6%管理酬金,
一次性结算。前期一次性采购物资费用合计为112,103.80元
(大写:拾壹万贰仟壹佰零叁元捌角)。
   (2)常规物业服务
    1)常规物业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采取包干制 ,乙方服
务区域面积55916.76㎡,乙方按54.49元/㎡月的标准向甲方
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常规月度服务费用为 3,046,904.25元(大
写:叁佰零肆万陆仟玖佰零肆元贰角伍分)。
   2)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乙方于下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交付款资料并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
付款资料确认无误后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如
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乙方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按
每月服务费金额标准的每日5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未
按时提报资料或甲方审批流程影响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付
款的,不视为违约。
   (3)特约服务
   1)服务范围与内容的确认见第二条,费用在最终甲方
验收合格后当月结算(特约服务以甲方确认为准,据实加收
6%管理酬金)。
   2)如在合同期内,由于园区内疫情因素导致酒店内工
作服务人员紧急隔离,隔离期间食宿及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
求发放的人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进一步增
强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储备能力的要求,有力有效完
成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组建的项目联合管
理团队中相关企业的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在明确五洲宾馆
作为项目运营方的情况下,由系统内物业管理平台国贸物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关联交易存在相当的合理性、必要
性。在遵循市场行情的原则情况下,我方与关联方合理确定
物业服务各项目费用及管理酬金,一方面增加了国贸物业的
年度营业收入,另一方面加强了国贸物业重大项目运营能力
和人才储备,丰富了国贸物业多业态项目运作经营,可实现
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
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和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
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
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4,974.18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
    1.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
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提供物业管理、房屋委
托管理、房屋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21,353.18
万元(未经审计),未超过经股东大会审议的预计总金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
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签订《协议书》,支付搬
迁补偿安置费 2,7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0 号);
    3.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
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提供工
程监理服务、购买商品服务等关联交易 921 万元,累计未达
到披露标准。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
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关联交易定价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系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规划。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系交易双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十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
   5.《会展国际酒店物业服务合同》《生态国际酒店物业
服务合同》;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