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94年比93年增长 营业收入(万元) 67,156.31 46,217.50 21,095.34 45.30% 利润总额(万元) 21,017.80 19,145.34 8,189.57 9.78% 税后利润(万元) 16,114.37 14,164.28 6,069.80 13.73% 资产总额(万元) 134,738.29 109,325.55 41,598.50 23.25% 股东权益(万元) 93,145.34 79,903.82 27,802.59 16.57% 每股净资产(元) 3.70 4.13 2.58 -16.71% 每股收益(元) 0.64 0.73 0.564 -12.33% 每股红利(元) 0.40 0.40 0.282 股东权益比率 69.13% 73.09% 66.84% -5.42% 净资产收益率 18.62% 26.30% 28.60% -29.20% 注:本集团每股收益按期未总股本计算为0.64元人民币;按全年加权平均股数计算为0.64元人民币。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集团董事会建议1994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为:公积金17.5%,公益金10%,分红基金62.5%。 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另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此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主管机关批准。 本集团第五次股东大会将于5月27日上午9点于蛇口影剧院召开。 三、业务回顾 1.1994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共实现销售收入总额67,156.31万元人民币,比去年增长45.30%;扣除少数股权税后利润为16,114.3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3.63%。 本集团1994年再度被评为“全国十大最佳合资企业(生产型)”。 (一)生产经营情况 本年度本集团大力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各工厂全面开展ISO-9000认证工作。 镀膜玻璃年产量达113万平方米、镀银镜年产量超过8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等产品生产、销售情况良好。 导电膜玻璃项目年初正式投入商业生产以来,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香港、台湾等大型LCD生产厂家,已采用本集团的产品,月产量已达十多万片,基本达到了设计生产能力。 与上海新江机器厂合资的上海南天玻璃加工厂于1994年季度已投入生产,产品已进入上海市场。 南威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经一年来的努力已能独立设计、施工并承接较大型的装饰工程项目,在赤湾、海南、上海、青岛等地均有自己承建的工程。 (二)新项目开发情况 宏达大面积夹层玻璃项目,该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已于12月初完成并开始投入商业生产,该项目总投资约120万美元,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较好地解决夹层玻璃供不应求的局面并进一步提高本集团产品出口创汇能力。 积层片式电感项目,该项目的机器设备已于10月底进行安装调试,从11月份起进入试生产阶段。 汽车风挡玻璃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机器设备引进洽谈及厂房征地等工作,土建工程已动工,该项目投资额约为1000万美元。 超薄浮法玻璃项目经长达近二年时间与外商就该项目的管理模式、产品销售市场和其他玻璃深加工项目合作等问题进行了艰苦的谈判,已于1994年12月份与美国玻璃技术公司签署了引进技术设备的合作协议。土建工程已动工。 (三)国内市场方面 本集团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和完善销售网络,1994年先后成立了成都、西安、沈阳、天津、南宁、长沙等销售分公司,现在国内已有销售公司十一家,同时还有销售总代理十二家。 (四)海外市场方面 1994年本集团创汇达1412万美元。美国标准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有关部门批准,本集团于1994年5月成立了中国(澳州)南方玻璃有限公司,同期该公司又与广信(澳洲)公司合资且建了澳洲格林玻公司,南玻占65%股权。该公司的成立不但进一步巩固了南玻产品在澳洲市场的销售市场,而且在短短几个月里即盈利达80万澳币,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五)房地产经营情况 1994年度本集团房地产投资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回报,在成都、海口开发的南玻现代公寓销售情况良好,武汉金昌商业等等项目开发与销售进展也较顺利。 2.据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1994年度利润总须预测为20,719.86万元,实际完成21,017.80万元,比原预测超额1.44%;除税及少数股权后利润预测为15,748.76万元,这际完成16,114.37万元,比原预测超额2.32%。 据香港罗宾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1994年度实际完成除税及少数股权后利润为15,016.49万元,与蛇口中华会计市事务所审计报告差异原因如下: 本年度利润(人民币元) 法定综合帐所列报 161,143,700 调整项目: (1)固定资产重估的折旧调整 298,131 (2)冲减存货中未实现利润 -5,007,341 (3)职工福利准备改为经营成本 -2,184,292 (4)短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4,765,162 (5)其他 679,871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综合 帐所列报 150,164,907 3.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作情况的说明: 本集团于1993年配股所募集资金约4.27亿元人民币,其中部分资金已于1993年度按配股说明书阐述的使用方向投入使用,其具体运作情况已于1993年年度报告中说明;所余资金29,459万元,已于1994年度按配股说明书阐述的使用方向部分投入使用,其具体运用如下: 1.投资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8,800万元。 2.投资深圳南旭电子陶瓷有限公司2,221万元。 3.投资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1,900万元。 4.投资深圳新宏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756万元。 5.投资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7,771万元。 尚余约8,011万元人民币,将于1995年内全部投入超薄浮法玻璃项目及汽车风挡玻璃项目。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止1994年12月31日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占总股本比例 年末数 占总股本比例 尚未流通股份 其中: 外资法人股 25,928,648 13.40% 33,107,242 13.40% 境内法人股 92,317,385 41.69% 120,012,595 47.69% 职工内部股 249,000 0.13% 249,000 0.1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18,495,033 61,22% 153,968,837 61.19% 已流通股份 A股 36,291,000 18.75% 41,253.002 18.78% B股 38,772,557 20.03% 50,404,324 10.01% 已流通股份合计 75,063,557 38.78% 97,657,326 38.81% 股份总数 193,558,590 100% 251,626,163 100% 说明:(1)1993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另派发1.00元现金。 (2)职工内部股指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未流通股份。 (二)前十名最大股东持股情况(截止1994年12月31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深圳市建材工业(集团)公司 38,641,027 15.36 2.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深圳公司 38,641,027 15.36 3.招商局(玻璃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33,707,242 4.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30,130,727 13.40 5.CHEMICAL BK GSU CLIENTS A/CS/A CIBC RE HYPERLON AS 4,290,000 11.97 6.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3,109,814 1.70 7.CHASE/COLLEGE RETIREMENT BQUITIES FUND 3,070,600 1.24 8.BBH BOSTON一FIDELITY RETIREMENT GROWTH FUND 2,966,600 1.22 9.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600,000 1.18 10.SSBT/THE CHINA FUND一UH1 UH01 2,458,000 1.03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情况及持股情况 经本集团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田国中、谢礼生先生辞去本集团董事职务,由李健生、黄锡汉先生担任本集团董事;并增设周道志先生为本集团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1994年11月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张泰山先生辞去本集团董事职务,由赵庆生先生任本集团董事。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变更。 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江 波 董事长 30000 陈小雄 董事 30000 王连生 董事 30000 曾 南 董事总经理 30000 沈土成 董事 30000 徐柏春 董事 30000 赵庆生 董事 0 李健生 董事 0 黄锡汉 董事 0 周道志 独立董事 0 黄皆平 监事 10000 蒙应龙 监事 10000 郭 辉 监事 0 钟忠流 副总经理 19000 王春生 副总经理 19000 孙静波 财务经理 11000 六、重要事项 1、1994年11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发行B股可转换债券筹资兴建超薄浮法玻璃厂”等议案,已于11月21日《证券时报》上公告。 2、1994年12月24日与美国玻璃技术公司签署有关提供锡槽设备及技术服务的合同,合同金额1600万美元,由本集团出资。 3、经深圳市政府深府办函【1994】103号文批准成立中国(澳洲)南方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该公司与广信(澳洲)公司合资组建澳洲格林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澳元,本集团占65%股份。 4、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介绍 深圳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拥有股权 南星玻璃加工有限公司 安全玻璃及其它衍生产品 100% 深圳南方中空玻璃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玻璃制品 100% 深圳南锋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玻璃机械设备 100% 深圳南玻彩釉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建筑装饰用玻璃制品 100% 深圳南玻结构陶资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电子陶瓷元器件 100% 深圳南旭电子陶瓷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陶瓷制品 100% 深圳南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玻璃幕墙的设计与施工 100% 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特种浮法玻璃 100% 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汽车安全玻璃 100% 深圳南玻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股权投资顾问咨询 100% 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 南玻(武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上 100% 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上 100% 北海南玻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上 100% 南玻(天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上 100% 海南福斯特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云南分公司 旅游项目开发 100% 成都分公沈阳分公司、南宁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大连分公西安分公司、天津分公司 销售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 100% (美国)标准玻璃公司 经销本集团公司产品 100% 中国(澳洲)南方玻璃有限公司 同上 100% 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司 生产镀银玻璃及镜子制品 100% 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 生产镀膜玻璃 100% 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玻璃 生产经营导电膜 100% 深圳新宏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各种安全玻璃 100% 上海南天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玻璃深加工制品 100% (澳洲)格林玻有限公司 经营各种玻璃制品 100% 八、业务展望 1995年将是充满竞争与挑战的一年,本集团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活力与竞争能力,重点保证在建高新项目的建设速度。 本集团全体员工将满怀信心地迎接挑战。 1.电子陶瓷项目经过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后,将在1995年内产生效益。 2.汽车风挡玻璃项目预计1995年底可投入试生产。 3.超薄浮法玻璃厂预计于1996年9月点火,10月正式投产。 4.武汉汉正街旧城改造项目金昌商业城、成都南玻现代公寓第二期工程、天津福星大厦的建设和销售,预计将为本集团带来可观收益。 5.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把握有利时机做好B股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 九、其它事项 1.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SOUTHERN GLASSHOLDING C0.,LTD。 注册地址:深圳蛇口工业区工业六路十号南玻大厦 公司电话:0755-6695970 法人代表:江波 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南玻A、深南玻B 股票证券代码:0012、2012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罗宾咸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名称:深圳蛇口律师事务所王小南律师 2.本公司有关备查文件存放于深圳蛇口工业区工业六路十号南玻大厦四楼 查询方式:来人或来电查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股证事务代表:刘振字先生、唐青松先生 联系地址:深训蛇口工业区工业六路十号南玻大厦 邮政编码:518067 联系电话:07556695970 十、财务报告 (一)经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二)重要财务报表附注 1、会计政策 集团公司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发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 2、坏帐准备 按年末债权余额的2%提取。 3、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平均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确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7%-4.5% 简易建筑 2.71% 物机器设备 5.94%-9% 电子设备 11.87% 运输设备 9.5% 其他设备 11.87%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采用分类折旧率,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并自1992年1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 4、长期投资评估增值 长期投资评估增值系指本公司的合资企业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增值,在“长期投资”项下列示,并自1992年1月1日开始按25年摊销。 5、递延资产 A、开办费系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矮民发生的费用,开办费于筹建截至日后按五年摊销。 B、房屋装修费系本公司歌舞厅及南玻大厦装修费歌舞厅装修费自1994年7月1日起分五年摊销。 6、税项及税率 税项 税率(%) 营业税 商品房销售 17 租房收入 5 代销收入 5 建筑安装收入 3 企业所得税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海南天实业有限公司 15 深圳南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5 深圳南旭电子陶瓷有限公司 15 深圳南星玻璃加工有限公司 7.5 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司 7.5 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 7.5 深圳南艺装饰玻璃有限公司 免 深圳南锋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免 深圳南玻彩釉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免 深圳南玻结构陶瓷有限公司 免 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免 南玻武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免 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免 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 免 深圳新宏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免 (美国)标准玻璃公司及(澳洲0格林玻有限公司按当地政策计税。 教育费附加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各公司所在地规定税率计是。 个人所所部由公司代扣代缴。 7、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系指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和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一次性支付的费用,按受益期摊销。 8、待转销汇兑收益。 待转销汇悦收益系指汇率并轨货币性项目初外币余额按1994年1月1日的市场汇介中间价折合计帐本位币金额,与原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按五年摊销。 (三)资产负债表注释。 (1)应收帐款的增加系产品销售货款回收较慢所致。 (2)其他应收款的减少系本集团大力回收取得良好效果。 (3)存货增加主要是房地产存货增加所致 (4)固定资产增加第科技大厦建成投入使用所致。 审计报告书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贵公司及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199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管理当局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计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查帐规则和公认的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会计记录的抽查、通函询证、抽盘实物资产,以及在当时情况下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 我所认为,上述已审的合并会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表达了贵公司及贵集团199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截止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刚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剑秋 1995年1月28日 中国·深圳·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