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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4-2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 、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 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投资者欲了解详细 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本。
    (一)公司简况
    公司名称:中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玻集团)
             英文--CHINA SHOUTHERN GLASS HOLDING CO.,LTD(CSG)
    公司法定代表人:江  波
    董事会秘书:牛  越
    公司地址:中国蛇口工业六路十号南玻大厦
    邮政编码:518067
    电话:86--755--6695970
    传真:86--755--6692755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南玻A,深南玻B
    股票代码:0012(A股)    2012(B股)
    (二)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1.本年度利润实现情况
    本集团1997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141869782.07元人民币,其中主营 业务利润117400464.00元人民币,其它业务利润3075966.47元人民币,投资收益2654982.33元人民币,营业外收支净额16076724.11元人民币。
    2.境内外利润审计差异
    经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集团1997年度净利润为103166487.79元人民币,经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集团1997年度净利 润为106231912.00元人民币,两者差异3065424.21元,为银行贷款利息。 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将利息部分作为当期损益计入财务费用,而香港 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部分利息发生在工程建设期,将其做资本化处 理。
    3.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72962.85     72510.82     71667.96
    净利润(万元)          10316.65     15303.76     13467.22
    总资产(万元)         319645.57    285021.89    226470.98
    股东权益(万元)      1919289.84    133025.20    969782.84
    股本总额(万股)        67697.54     47871.10     32986.91
    每股收益(摊薄)(元)        0.15         0.32         0.41
    每股收益(加权)(元)        0.18
    股东权益比率           59.84%      46.67%      42.74%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5.39%      11.50%      13.91%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6.36%      13.32%      14.90%
    每股净资产(加权)(元)      3.2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57         2.53        2.72
    97年加权股份=478711009×1.1185+98127880×1.1185×4/12+28414056×6/12=586230636
    每股收益(摊薄)=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7年度每股加权收益=97年度净利润/97年加权股份
    每股净资产(摊薄)=年度末股东权益/提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7年每股加权净资产=97年度末每股收益/97年加权股份;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处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4.报告期内的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合计
期初数   478711009  565852125.16   194412067.36    5459553.74   
 91298803.17                     --       1330274004.69
本期增加 198264407  362629661.87    46424919.52   10316648.78  
103166487.79                  286323.90    700771800.08
本期减少  
118147390.51                     --        118147390.51
期末数   676975416  918481787.03   240836986.88   61776202.52  
 76317900.45                  286323.90   1912898414.26
    *本集团于1997年7月22日--8月20日按10:1.935的比例实施配股,股本增加98127880股;于1997年10月31日按10:1.185的比例派送红股,股本增加71722471股;另外本年度B股可转债转成B股28414056股;
    *资本公积金本期增加352629661.87元人民币,系97年配股发和圾 可转债转股的溢价;
    *盈余公积增加46424919.52元人民币,系提以法定盈余公积金10316648.78元人民币,提取法定盈余公益金10316648.78元人民币,提取任意 公积金25791621.95元人民币。
    *未分配利润增加103166487.79元人民币,系97年度未分配的净利润减少118147390.51元人民币,系在97年度实施96年度的分红派息方案以 及提以97年度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所致;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填报日期:1997年12月31日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数    高管持股解冻    配股      送股  
    可转债转股 小计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02821283               39250129    28685461  
             67935590   270756873
其中:发起人法人股1818527598               35125589    25673402  
             60798991    22326589
     定向法人股    21293685                4124540     3012059   
              7136599    28430284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56965238               11022773     8056579   
             19079352    7604459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62607804               50272902    36742040  
             87014942   346801463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80278385               15533862    11353750  
             26887612   107165997
其中;高管持股        596450    -65910       102655       75033  
               111778      708228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38646103               32321116     2626681   2844056      84361853   223007956
已流通股份合计    218924488               47854978    34980431  
28414056    111249465   330173953
三.股份总数       478711009                9812788    71722471  28414056    198264407   676975416  
    2.截至1997年12月31日,南玻A股股东72164户,B股股东7978户,合计80142户。本年度末本集团职工股东计有10户,共持有内部职工股708228 股。
    3.前10名最大股东之持股情况(截至1997年12月31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年度内增减        性质
招商局(玻璃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103206847  15.25    +22035034  境外发起人法人股东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87175364  12.88    +21872029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东
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87175364  12.88    +21872028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东
深圳市怡达贸易公司 
              76204633  11.26    +72872179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东
SWISS BANK CORPORATION
              26859616   3.97    +20542950  境外股东
TEMPLETON DRAGON FUND INC
              14317963   2.11     -5351863  境外股东
CHINA EVERBRIGHT  FINANCIAL HOLDINGS LTD
              10895232   1.61    +10895232  境外股东
TEMPLETON DEVELOPOING MKTS TRUST 
               9229913   1.40     +4300451  境外股东
TEEMPLETON CHINA WORLD FUND INC     
               7199340   1.06     +4447188  境外股东
轩伟有限公司   6704237   0.99     +6704237  境外股东
    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怡达贸易公司及轩伟有限均 为深圳市建材工业(集团)公司控股的公司。
    4.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
    *招商局(玻璃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庆生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以上股东持有股份均无质押情况。
    *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小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新型高分子材、节能型机电产品 、精细化工产品、食吕饮料、眼镜类产品、电焊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
    *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明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雷管、继爆管、导火索、非电导爆系统产品、起爆药、岩石、混凝土爆破剂、黑色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仓储业务。
    *深圳市怡达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荣荣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汽车配件、矿 产品、煤炭。
    以上股东持有股份无质押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变动原因
    江  波  董事长             78078       104228   配股及分红
    曾  南  董事,总经理        50700        67680   配股及分红
    陈小雄  董事              112450       150112   配股及分红
    潘福明  董事                   0            0
    徐柏春  董事               50700        67680   配股及分红
    赵庆生  董事                   0            0
    张永林  董事                   0            0
    周汉斌  董事                   0            0
    周道志  独立董事               0            0
    刘志和  董事                   0            0
    黄皆平  监事长             32955        43991   配股及分红
    蒙应龙  监事               27300        36442   配股及分红
    陶孝栋  监事                   0            0
    钟忠流  副总经理           32341        43171   配股及分红
    王春生  副总经理           32110        42864   配股及分红
    孙静波  财务总监           18590        24816   配股及分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九九七年度本集团实施配股,共募集资金3.85亿元人民币,其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超薄浮法项目增资1.3亿元人民币    超薄浮法项目增资1.3亿元人民币
ITO导电膜玻璃生产线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
                         ITO导电膜玻璃生产线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
在线镀膜玻璃生产线3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尚未使用
低辐射高反射镀膜玻璃生产线1亿元人民币  
                         低辐射热反射镀膜玻璃生产线1亿元人民币
海南文昌砂矿1800万元人民币          海南文昌砂矿1800万元人民币
汽车玻璃项目增资2500万元人民币  汽车玻璃项目增资2500万元人民币
补充流动资金3200万元人民币          补充流动资金3200万元人民币   
    集资投资约11亿元人民币兴建的超薄浮法玻璃厂于1996年12月30日建成投产后,经过一年多的调试运作,依靠自己的力量,组建各项管理及 工艺制度,稳定工艺参数,摸索经验,稳定产能,并对原有引进设备做了诸多技术改进,在较短时间内成功生产出1.1--19MM高品质玻璃产品,其熔 化量,成品率均居较高水平,同时也培训出一只过得硬的职工队伍。
    奔迅汽车玻璃厂在市场垄断和严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积极开拓外 光彩和国内市场,在工艺方面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把关,目前第二条热弯线正在调试,工厂运作正常,在艰巨的市场竞争中,九七睥仍有一定盈利 。
    低辐射热反射镀膜玻璃生产线总投资约1.3亿元人民币,在97年里已完成厂房、设备的安装工作,并已初步调试成功。目前正加紧人员的培 训,以尽忆熟悉和掌握工艺,为将来大规模的生产做好准备。
    ITO导电膜玻璃生产线总投资约8000万元人民币,其建设工作也已于进行完毕,于98年3月开始商业生产。
    海南文昌南玻石英砂矿在97年里完成了土建、设备安装、工艺调试等全部基建任务,97年9月下旬开始试生产,全年生产约2万吨。
    由于市场预期方面的原因,董事会决定暂缓投资在线镀膜生产线,为避免剩余的资金闲置,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董事会决定将这笔资金改为增加集团营运资金,并将提交1998年度的股东大会审议。
    (五)重要事项
    一、重大事件
    1.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3月1日《证券时报 》和《香港商报》发布通过并于1997年3月30日下午在南玻科技大厦七 楼会议到召集举行南玻集团199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到会股东26名,代表股份数265065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4%。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 玻集团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会议决定以1995年10月4日本集团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企业变更时的股本327114011股为基数,以每股4-5元的价格每10股配3股,配股资金用于新生产线的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
    (2)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6月28日南玻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大会通知刊登于1997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3名,代表股份数299547304股,占 总股本的54.07%,大会以投票表决的形式通过了以下报告和决议:
    1.《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199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4.《关于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
    5.《关于聘任本集团1997年度注册会计师的议案》;
    6.《关于聘任本集团1997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7.《关于变更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1997年3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增资配股议案的补充 》。
    本次大会上,原董事王连生先生由于工作关系辞去董事职务,则潘福明先生接替担任。
    2.报告年度内董事会情况简介
    (1)第十八次董事会于1997年1月24日召开,会议审阅了南玻集团1996年工作总结和1997年工作计划;
    (2)第十九次董事会于1997年2月21日召开,会议讨论决定了集团1996年分红派息预案和1997年配售股份的预案;
    (3)第二十次董事会于1997年6月10日召开,会议总结了1997年度上 半年经营状况及作出下半年经营安排。
    3.报告期内监事会情况简介
    南玻集团监事会于1997年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单独召 开会议。在会议中,监事会对集团的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使用情况,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以及提交股东大会的文件等进行 了审查并发表意见。
    4.报告期内增资扩股情况简介
    (1)本集团于1997年7月22日至8月20日按10:1.935的比例实施配股,配股价格为每股RMB4.00元(A股)及每股HKD3.73元(B股),实际共配售股 份98127880股。
    (2)本集团于1997年10月实施1996年度分红息方案,每10股派发红股1.185股,现金0.395元人民币(含税)。股本登记日为10月31日,起始交易 日A股为11月5日,B股为11月6日,共派发红股71722471股。
    5.报告期内,本集团原董事王连生因工作关系于本集团第七次股东 大会上辞去董事职务,由潘福明先生接替任职。
    6.97年内,本集团4500万美元B股可转股债券共有1120万平均债券转股,转换成B股数为28414056股,债券转股后B股总数为299052546股,本集团已于1998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予以公告。
    7.本集团原发起人股东广信企业发展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集团发起人法人股50920928股全部转让给深圳市怡达贸易公司,此事项已于1997 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予以公告。
    8.1997年4月23日,澳大利亚国家反倾销局受理了澳洲皮尔金顿玻璃有限公司(PAL)和洲唐马恩生玻璃有限公司(DMS)对中国出口商提起的反倾销诉讼。投诉认为中国出口到澳洲的4MM--6MM透明玻璃价钱低于正常 价值,并蜂涌而至,使其民族工业遭受了实质性损害,要求澳洲海关对此 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南玻作为当事人之一委托FREEHILL HOLLINGDALE & PAGE的MR.DANIELMOULIS律师应诉,诉主代理人为哈得逊贸易咨询公司。 其后,南玻在律师帮助下,与澳洲海关人员深入相关工厂,进行了大量调 查、取证,最终使澳洲国家反倾销局的人员信服,在1997年7月21日作出 南玻"无倾销幅度,可自由继续出口澳洲"的裁决,并于1997年10月8日公 布了此一裁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对这一结果均无异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集团共实现税后净利润103166487.79元人民币,经董事会讨 论,决定将利润作下述分配: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316648.78元八届;提以10%的法定公益金10316648.78元人民币,提取25%任意公积金25791621.95元人民币;对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董事会决定在1998年内不分派1997年度的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1998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六)财务报告
    (一)本集团财务报告经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剑秋、 曾凡跃审计,并出具无保留的"蛇中财审报字(1998)经46号"审计报告。
    (二)会计报表(附后)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分配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一,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日历年度为会计年度。
    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除内部往来、实收资本与长期投资、内部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相互抵销,固定资产、存货中由于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的 内部销售利润予以扣除、其余项目均逐一合并,对子公司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在合并利润及利润体有中增加"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予以单独列示。
    外币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境外子公司资产负债表所有资产、负债 类项目均按照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项目的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负债项目与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 后增加"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单独列示,利润及利润分配分配中除"年安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反映发生额的项目按照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年末的"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按折算后的利润及利润分 配表中其他各项目的数额计算列示。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 本计价。
    5.外币折算方法 :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采用当月一 日的世价折合为人民币入帐,期末货币性项目中外币余额按期末同,由此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财务费用"项目。
    6.坏帐准备:
    本公司年末债权扣除关联公司往来后余额的2%计提,(本年度海南 有文昌南玻威武央砂矿及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尚处开办期, 不计提坏帐准备,境外子公司依据当地会计准则计提坏帐准备)。
    7.存货:
    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本公司存货以实际成 本核算,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8.长期投资
    A.股权投资和股票投资:本公司对股权投资和股票投资比例分别采 用成本法(持有20%以下股权的)和权益法(持有20%以上股权的)核算。
    B.长期投资评估增值:系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 司,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增值,在"长期投资"项目下列示,并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开始按二十五年摊销。
    C.合并价差:系本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 者权益总额中本公司所拥有的份额抵销时发生的差额。
    9.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本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 上的实物资产,本公司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原价、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原值的5-10%)确定其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5年      2.57%-4.5%
    机器设备         10-16年        5.92%-9%
    运输工具           10年           9.5%
    其他设备            8年         11.87%
    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系本为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以前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后确认为固定 资产。
    11.无形资产--场地使用权:
       购买单位                   摊销期限
    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30年
    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30年
    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        30年
    海南文昌南玻石英砂矿            50年
    深圳南方中空玻璃有限公司        27年
    12.递延资产
    A.开办费:系本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及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筹建期间 所发生的费用,经本公司董事会决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摊销期限由五年改为二十年,由此增加本年利润3264682.86人民币元;
    B.房屋装修费:系本公司的经营场所装修费,按五年摊销;
    C.筹建期间汇兑损失:系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 限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汇兑损失,于筹建截止日后按五年摊销;
    D.债券发行费:系本公司发行可转换B股债券所发生的费用,自一九 九五年七月一日起按五年摊销;
    E.开发项目前期利息:系本公司附属公司--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及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利息支出,自开  发产品销售实现时配比转入当期费用;
    F.电力增容费:系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 司支付的用电增容费,按二十年摊销;
    G.技术转让费:系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南虹电子陶瓷有限公司支 付美国AEM公司的技术转让费,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按十年摊销; 
    H.精锡成本:系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南京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正常生产所必须投入锡槽的精锡成本,按十年摊销;
    L.高尔夫球会员证:本公司购入东莞和安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等高 尔夫球会员证四张,按两年摊销。
    13.其他长期负债:
    A.待转销汇兑收益:系本公司附属公司--南玻(武汉)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及联营公司--北海南玻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并轨时货币性项目外币余额按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的市场汇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原帐面 记帐本位金额之间的差额,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按五年摊销。
    B.筹建期间汇兑收益:系本公司附属公司--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 有限公司及深圳南虹电子陶瓷有限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收益,于筹 建日后按五提转销。
    14.税项:
    A.本集团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列示如下:
    税项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商品房销售          3%,5%
    房租收入            5%
    经营服务收入        5%
    建筑装饰工程收入    3%
    企业所得税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特区内公司
                       15%
南玻(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8%
四川南玻实业发展公司    --
其余公司             当地税率
    南玻(武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批准出售"金昌商业城"收入之营业税按3%计缴,武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本 年度可享受减半按18%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优惠,惟审批手续尚在办理 中;
    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以 成财基(1996)14号文批准,自一九九六年起,享受全返还所得税二年,减 半返还所得税三年的政策优惠,本年度已交企业所得税已全额退回;
    本公司其他生产性全资附属及联营公司均享受"两免三减"政策性优惠,境外子公司按当地税收政策计税。
    B.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15.销售收入的实现标志:
    本集团除四川南玻实业发限公司外,按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年度商品楼宇销售收入在收到预售楼款前提下,经当地财政部门批准,按工程进度结转。
    16.利润分配:
    本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建议的一九九七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为:
                           百分比
    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提取法定公益金          10%
    提取任意公积金          25%
    普通股股利            暂不分配
    本公司已根据上述建议作预分配。
    本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7]129文批准,本年度派送一九九六年度股票股利计71722471.00人民 币元。
    附注二.编制合并会计会计的范围
    纳入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概况如下:
                                法  定
  公司名称                      代表人      注册地   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拥有股权      主营业务
(1)全资附属公司:
深圳南星玻璃加工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RMB23100000.00   100%       玻璃加工
深圳南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RMB12000000.00   100%       玻璃机械加工
深圳南方中空玻璃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RMB18000000.00   100%       玻璃深加工
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鲁泽路       海南 股份公司投资
         RMB30000000.00   100%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南玻(武汉)发展有限公司          曾  南       武汉    中外合资
         RMB40000000.00   100%       房地产综合开发及经营
美国标准玻璃公司                曾  南       美国 股份公司投资
           USD200000.00   100%       代销南玻集团产品
南玻(澳洲)有限公司              曾  南       澳洲 股份公司投资
           AUD500000.00   100%       玻璃贸易
深圳南玻彩釉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RMB15000000.00   100%     生产经营建筑装饰用玻璃制品
深圳南玻结构陶瓷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RMB30000000.00   100%        生产经营陶瓷制品
深圳南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RMB6000000.00   100% 玻璃幕墙及室内玻璃工艺美术装饰
深圳南虹电子陶瓷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RMB50000000.00   100%        生产经营电子陶瓷元器件
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RMB296560000.00   100%        生产经营特种浮法玻璃
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RMB10000000.00   100%        生产经营汽车安全玻璃
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曾  南       四川   中外合资     
         RMB40000000.00   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海南文昌南玻石英砂矿            王春生       海南 股份公司投资  
         RMB40000000.00   100%        采掘开发石英砂
    (2)拥有50%以上股权的联营公司:
深圳友达镜业有限公司            徐柏春       深圳   中外合资   
          RMB6780000.00    75%        生产金属镀镜及玻璃制品
深圳新宏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徐柏春       深圳   中外合资
          RMB1080000.00    75%       生产经营安全玻璃安全用膜
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        陈小雄       深圳   中外合资   
          USD8000000.00    70%    生产镀膜玻璃,镀膜镜系列产品
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          曾  南       深圳   中外合资   
          USD5000000.00    70%    生产经营导电膜玻璃及制品
北海南玻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钟忠流       广西   中外合资   
         RMB20000000.00    65%*        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
南玻(天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曾  南       天津   中外合资  
         RMB20000000.00    75%*        房地产开发
    *按本公司与南亮有限公司协议,香港南亮有限公司对北海南玻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南玻(天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享受任何权益或承担风险,因此,本公司实际拥有上述公司100%的权益。
    本公司原持有40%股权的上海南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其董事 会决议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沪浦管项字[1997]第273号文批 准,已提前终止合营合同,本公司对其权益余额已经清算收回。 
    附注三.主要报表项目附注
    1.短期投资
    项目         1997.12.21           1996.12.31
    股票投资    RMB 1677394.69      RMB 2200823.68
    债券投资                             130000.00
    合计        RMB 1677394.69      RMB 2330823.68
    2.应收帐款
    帐  龄        1997.12.31         1996.12.31
    1年以内    RMB 96293849.03    RMB 72260288.40
    1-2年          16695346.02        17434578.97
    2-3上          13986222.24         3955395.03
    3年以上         1878980.47          674614.46
    合计      RMB 128854397.76     RMB94324876.86
    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欠款。
    3.其他应收款
    帐  龄          1997.12.31       1996.12.31
    1年以内     RMB 18295387.98    RMB 39933086.72
    1-2上            6264695.58        30345804.83
    2-3上             642848.60           ---
    3年以上          3681366.35           ---
    合计        RMB 28884308.51    RMB 70278891.55
    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欠款。
    4.待摊费用
    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财产保险费      RMB 1295642.22   RMB 941646.20
业务拓展费           350000.00        ---
运输费              5645635.47       833232.06
租赁费               142093.43        ---
预付借款利息          48000.00         8647.02
其他                 469665.08       636758.45
合计            RMB 2851036.20  RMB 2498113.73
    5.存货
    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原材料        RMB 36944121.49   RMB 31122811.79
辅助材料           2293199.65        2078523.65
低值易耗品         4759131.24       12766580.27
包装物             5690501.15        2084403.31
燃料               3346714.93        2977302.80
外购商品           4168185.18       22023734.71
在产品             2928405.52         160382.57
产成品            42516110.44       27778894.57
未完装饰工程       3512341.32        1546024.26
在建开发产品     374626471.20      334618453.52
已完工开发产品   158787940.76       57079707.36
出租开发产品      17333565.74           ---
减:出租开发产品摊销 369649.55           ---
出租开发产品摊销净值16963916.19         ---
  合  计     RMB 656537039.07  RMB 594236818.81
    6.长期投资
    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股票投资*   RMB 26498581.18    RMB 26053584.38
联营投资**       7666949.48         8810473.48
合并价差         5725144.57         4409235.61
  合  计   RMB  39890675.23  RMB  389273293.47
*股票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类别   股  数   投资金额合计  
      年末市价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715000   RMB2000000.00  
     RMB   ---
海南港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3222789     17650512.38  
        19143366.66
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4200000      4200000.00      
           ---
广东世联实业(集团)公司       法人股   1000000      1000000.00
海南海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620334      1203072.00    
         4044577.68 
海南恒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12000       499969.80   
           ---
海南珠江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11800       395000.00  
          602980.00
    合  计                                     RMB 26498581.18
**联营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摊余净额
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增值      RMB 4247864.09
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增值      3419085.39
   合   计                            RMB 7666949.48
    7.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预算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年末数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厂房及生产线工程
        332000000.00      676309863.27     312170075.55 988479938.82  募股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等   90%
海南文昌南玻石英砂矿工程
          3700000.00       13695714.82      29488286.69  
 43184001.51   募股资金及其他来源       100% 深圳南方中空玻璃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生产线设备
         45000000.00        3297548.55      17280061.47    
 20577610.02   募股主金融机构贷款等      45%
海南景瑞大厦  
         10000000.00        8456870.00          ---   
  8456870.00       其他来源              84%
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工程
           910000.00      157364534.59    (149788944.74)  
  7575589.85    募股资金及其他来源       98%
深圳南虹电子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线设备  
           162500.00         ---             9778822.88   
   978822.88       其他来源              70%
南天山庄 38000000.00       37622138.17       2022192.00  
 39644330.17       其他来源             100%
其他待安装设备 
           307000.00        2169245.49      (2169245.49)
    ---            其他来源
 合  计 898915914.89      209981248.36    1108897163.25  
其中:已资本化借款利息 53489838.53    114630237.30
    8.递延资产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本年摊销  
    年末数
开办费     65712380.67     44450649.25     --       3688388.66  
 106474641.26
房屋装修费  5527260.28       220187.15     --       1717200.28  
   4030247.15
筹建期间汇兑损失 
             121510.38          --         --         26667.70  
     94842.68
债券发行费  7408731.74          --         --       2114188.04   
   5294543.70
开发项目前期利息
           19532690.52          --         --        429413.77  
  19103276.75
电力增容费   
           13045810.00     2268280.37   1110280.37   576945.24   13626864.76
技术转让费  2745019.36          --         --         28949.44   
 2456069.92
精锡成本       --          8680124.63      --        868012.46  
78912112.17
高尔夫球会员证 --           925043.49      --         74000.00  
 1851043.49
其他递延支出 553428.14          --         --        106729.20  
  446698.94
   合计   114646831.09    57544284.89   1110280.37  9890494.79  
161190340.82
    9.其他业务利润
   1997年
 项目          收入         成本         税金        利润
房屋出租    1966749.00    98442.94    114427.03   1753879.03
放贷利息     169260.00       --         8547.63    160712.37
代办运输     392083.00                 19800.19    372282.81
材料销售    8476143.08  7776597.57         --      699545.51
安装设备      18442.30    17343.00      1023.55        75.75
简易工棚出租  94180.00       --         4709.00     89471.00
  合计     11116857.38  7892383.51    148507.40   3075966.47
   1996年
  项目       收入        成本          税金         利润
租赁费    1394764.78      --         70435.63    1324829.15
放贷利息  2124322.57      --        106773.73    2017548.84 
材料销售  8603840.70  8542949.23        --         60891.47
安装设备   270197.86     5992.10     14663.42     249542.34
 合 计   12393125.91  8548941.33    191872.78    3652311.80
    10.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联营投资收益
项    目     (成本法)                  (权益法)      合计
短期投资    1721679.64    46800.00       --       1768479.64
长期投资     265500.00    83760.00    537242.69    886502.69
合    计    1987179.64   130560.00    537242.69   2654982.33
    11.营业外收入
  项目                1997            1996
地产地销销项税额    3283653.76    52695774.07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514944.92      269011.58
罚款及滞纳金收入     441117.00       58887.34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864858.99     1511026.51
其他                 261618.20      149109.80
  合计             34919073.87    54683809.30
    12.营业外支出
  项目                 1997            1996
地产地销进项税额    15905005.71     19056847.05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2456868.83       570937.21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679479.99       817907.76
捐赠支出               25909.96           ---
承担可转换B股债券利息所得税 
                      553794.42      1042959.27
赔偿支出             1963760.68       116717.25
其他                  168510.17       150791.85
    合   计         18842349.76     22556170.69
    附注四.相同项目上比较报表中的数字幅度达30%(含30%)的原因:
    项目     变动幅度           说         明
货币资金      36.59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开办费及偿还长期贷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58.9   拆借资金减少
固定资产原价  64.55  超薄服法玻璃有限公司及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在 
                     建工程转入27.672万人民币元
递延资产      40.60  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及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
                     司开办费增加4445万元人民币元
长期借款      61.79  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1000万美
                     元,7983万人民币元。
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23.86   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开办期截止,减少利息资
                     本化635万人民币元及本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利息收入   33.20   银行存款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34.42   地产地销销项税额减少。
    附注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详见附注二所述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本公司拥有的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股份比例或权益本年芳未有变化。
    3.本公司不存在非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关联公司交易。
    附注方.约定资本支出
    1.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依其已签订的设备购买合同,将于一 九九八年支付400000.00美元。
    2.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依其已签订的设备及土地费合同,将于一九九八年支付4960000.00美元,36080000.00人民币元。
    3.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依其已签订的有关合同,将于一 九九八年支付中空生产线设备及厂房建筑工程款410000.00美元,4000000.00人民币元。
    附注七.承诺事项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等财务 承诺。
    附注八.或有负债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发现潜在的或有负 债。
    附注九.上年对比数
    根据一致性原则,上年对比数已作适当重分类。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