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 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詹伟哉、朱桂龙、朱乾宇 日期: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