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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5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
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南
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
审计事项。
    公司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程序上符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朱桂龙、许年行、朱乾宇
                                         日期:2022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