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4-4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晓雯 董事 因公出差 吴斯远 公司负责人吴斯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有 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6,060,816,760.49 15,743,284,335.49 15,743,284,335.49 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074,965,048.90 4,080,458,151.63 4,080,458,151.63 -0.1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069,587,917.51 -1.10% 13,467,888,459.14 -7.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19,144.43 116.30% 47,579,255.05 14.4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9,015,082.18 -780.26% -280,948,661.71 -18,592.2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954,710,313.21 -47.9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8 100.00% 0.0395 14.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8 100.00% 0.0395 14.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5% 0.02% 1.16% 0.1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4,647,684.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25,630,924.28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48,104.52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99,991.7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4,573,675.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74,887.64 合计 328,527,916.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7,47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0 华侨城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21.75% 261,873,466 198,381,940 冻结 0 HOLY TIME GROUP 质押 0 境外法人 3.87% 46,533,615 0 LIMITED 冻结 0 质押 0 GAOLING FUND,L.P. 境外法人 2.19% 26,400,625 0 冻结 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 质押 0 境内非国有 限公司-非凡 18 号 1.58% 19,060,288 0 法人 冻结 0 资金信托 质押 0 孙祯祥 境内自然人 1.17% 14,093,988 0 冻结 0 国元证券经纪(香 质押 0 境外法人 1.13% 13,650,000 0 港)有限公司 冻结 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 质押 0 境内非国有 公司-时节好雨 11 1.00% 12,097,900 0 法人 冻结 0 号集合资金信托 质押 0 NAM NGAI 境外自然人 0.97% 11,690,520 0 冻结 0 GUOTAI JUNAN 质押 0 SECURITIES(HONGKO 境外法人 0.72% 8,695,062 0 冻结 0 NG) LIMITED 质押 5,447,381 李义超 境内自然人 0.48% 5,733,081 0 冻结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侨城集团公司 63,491,526 人民币普通股 63,491,526 HOLY TIME GROUP LIMITED 46,533,615 境内上市外资股 46,533,615 GAOLING FUND,L.P. 26,400,625 境内上市外资股 26,400,625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非凡 18 号资 19,060,288 人民币普通股 19,060,288 金信托 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孙祯祥 14,093,988 人民币普通股 14,093,988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13,65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13,650,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 11 号 12,097,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97,900 集合资金信托 NAM NGAI 11,690,520 境内上市外资股 11,690,520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8,695,062 境内上市外资股 8,695,062 LIMITED 李义超 5,733,081 人民币普通股 5,733,081 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A 股股东孙祯祥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4,093,988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转型互联网的战略已初见成效,产品结构有所改善,智能电视 销售比重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受到国内彩电市场销量和销售额下降的影响,公司内销 彩电业务销售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导致主营业务利润也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重点加强了向互联网转型的战略,具体表现如下: 1、本公司发布了易战略,打造智能电视互联网运营平台。 本公司凭借快速的反应能力,最先洞察行业风向,提出打造中国第一个智能电视的互联 网运营平台,本公司智能电视不仅可以深化为内容生产和分销平台,更将有可能发展为最大 的精准营销平台,实现价值最大化。在这一战略目标指导下,本公司提出“易统天下”的战 略口号,并首次发布易战略。“易战略”由两个核心组成,一个叫易终端、一个叫易平台,简 称为“1+1”战略。易终端指的是极致易用的电视智能终端,家庭互联易控中心。易平台指的 是开放易享的智能电视互联网运营。对于康佳来说,易终端是易平台的技术支持和硬件基础。 易平台是易终端的聚合化、平台化和网络化,这个平台是本公司的未来,也是本公司未来最 核心的产品。 康佳易平台是一个完全开放式的平台,即对内容和应用供应商的纵向开放、对同行之间 互通的横向开放。在纵向开放方面,易平台是一个信息再生的平台,通过易平台上用户的交 互信息,可以进行数据分析和整合,进行信息再生,从而开拓新的产品功能、应用内容和商 业模式,形成上下游产业的利益共同体。在横向开放方面,通过电视产业的整体把握,推动 行业互联互通标准的建立,打造一个更便捷、更迅速、更强大的操作平台,使它成为一个内 容和应用最为丰富的集散地和价值增加高地。 报告期内,本公司融入互联网、向互联网转型的意识正在深化,并且有了一系列的行动 和探索,在产品上有了一些初步的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开始有了一些融入。 2、本公司积极寻找机会在互联网、应用内容等方面加强对外合作。 (1)本公司与优酷土豆集团达成战略合作,优酷土豆集团为本公司推出的互联网电视提 供视频软件服务,并在本公司全线产品中植入优酷TV APP的功能和服务。 (2)本公司牵手腾讯游戏,合作推出易TV游戏电视。康佳易TV高端精品电视将搭载《天 天飞车》、《天天酷跑》、《QQ斗地主》、《全民飞机大战》等腾讯精品游戏。 3、本公司推出了易TV精品系列和YIUI易柚专业电视操控系统 (1)报告期内,本公司推出了易TV 9800、易TV 6680、易TV 1800三大精品系列和YIUI 易柚专业电视操控系统,将“1+1战略”部署落地,用更好的产品、更好的体验吸引消费者的 关注。YIUI易柚系统是为智能电视量身定制的专业电视操控系统,让智能操控得更简易,更 直接,也更彻底。 (2)报告期内,本公司发布了厚度仅为1.28CM的LED电视易TV slim。易TV slim的推出 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就是互联网极致思维的最新作品。本公司此次推出的重磅新品及全新战略布局举措,娱乐化 转型将加速落地,并将开辟智能电视新格局。 4、本公司聘请国际一线女星范冰冰成为康佳电视新一季代言人。康佳再次启用代言人计 划是康佳品牌重塑,向年轻化、时尚化迈进中的重要一步。 5、本公司与四川卫视启动战略合作。此次合作是康佳在互联网转型以及推进品牌年轻化 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康佳将与四川卫视在资源、内容、营销渠道以及消费者四个层面进行 深入合作,从而应对互联网浪潮冲击下家电行业在产业结构、产品研发以及营销模式上所面 临的颠覆性变革。 (三)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主要变动原因 ①本期预付土地款 预付款项 70,404.84 16,427.29 53,977.54 328.58% 488,063,979 元;②采购材料 预付款增加 本期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增 应收利息 798.96 289.84 509.12 175.65% 加导致 其他流动资 38,311.60 0.00 38,311.60 - 新增理财产品等 产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 可供出售金 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 3,592.99 94.20 3,498.79 3,714.22% 融资产 响的其他投资调整至可供出 售金额资产,导致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增加 在建工程 12,727.14 4,992.40 7,734.74 154.93% 厂房及基建支出增加导致 本公司之子公司取得长期借 长期借款 93,810.43 500.00 93,310.43 18,662.09% 款增加导致 营业收入 1,346,788.85 1,454,728.81 -107,939.97 -7.42% 公司彩电业务规模下降 彩电销售规模下降,收入减 营业成本 1,147,158.39 1,211,548.70 -64,390.30 -5.31% 少,成本随之减少 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益的 财务费用 12,688.40 -3,074.88 15,763.28 512.65% 增加 本公司之子公司出售瑞丰光 投资收益 42,250.88 -1,065.21 43,316.09 4,066.45% 电股票及转让康佳视讯导致 投资收益增加 取得投资收 本公司之子公司出售瑞丰光 益收到的现 14,227.44 304.59 13,922.85 4,571.01% 电股票取得投资收益款 金 处置子公司 及其他营业 本期转让康佳视讯取得的现 2,081.87 21,796.36 1,046.96% 单位收到的 23,878.24 金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 120,247.20 - 120,247.20 - 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解付 7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 投资活动有 156,518.35 - 156,518.35 -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关的现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展情况 1、根据本公司的申请,深圳市南山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于2012年11月发布了《关 于深圳市南山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就本公司作为康佳集团总 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公示。 2、2013年8月,华侨城集团公司提交了《关于反对康佳集团作为唯一实施主体推进“康 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意见函》,申请暂停康佳集团总部厂区相关流程手续,待华 侨城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双方妥善商议解决方案后,再对该项目进行处理。根据华侨城集团公 司的《意见函》,深圳市南山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于2013年8月下发《关于康佳集团 作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函》,要求本公司协调处理各方权益并就《意 见函》提出意见。 此后,虽经有关各方协商,但尚未就“康佳集团是否有权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唯一开发 主体”达成一致意见。 3、为了尽快解决分歧以推进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 五十三次会议研究,本公司决定将“康佳集团是否有权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 的争议提交深圳市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为了推进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第七届 董事局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在仲裁结果出来前,由本公司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先行缴纳 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款项,如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认定本公司有权作为该项目的 唯一开发主体,则由本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如仲裁机构认定本公司无权作为该项目的唯一 开发主体,则由本公司和华侨城集团根据双方谈判形成的合作开发方案,另行补报合作开发 资料,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项目用地的受让手续,分担已经缴付的土地价款。 4、2014年3月10日,本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深圳国际仲裁院确认 本公司有权作为“深圳市南山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对该城市 更新项目进行开发。 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6月17日期间,仲裁庭在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了四次开庭审理。 华侨城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在本案中书面提交了仲裁申请、证据材料、答辩书、代理意见。 本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书(华南国仲深裁【2014】D97号), 裁决结果如下: (1)驳回康佳集团关于确认康佳集团有权作为“深圳市南山区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 新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对该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开发的仲裁请求。 8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驳回康佳集团关于律师费本请求的仲裁请求。 (3)驳回华侨城集团公司关于律师费反请求的仲裁请求。 (4)本案本请求仲裁费人民币490,926.54元,由康佳集团全额承担。康佳集团预缴的人 民币490,926.54元抵作康佳集团应承担的仲裁费。 (5)本案反请求仲裁费人民币29,050元,由华侨城集团公司全额承担。华侨城集团公司 预缴的人民币29,050元抵作华侨城集团公司应承担的仲裁费。 5、本公司于2014年9月接到华侨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发送的《关于共同开发康佳集团总 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函》,为了尽快推进康佳集团总部厂区用地城市更新事宜,充分维护康 佳集团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华侨城集团公司建议的合作开发方案如下: (1)华侨城集团公司和康佳集团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开发康佳集团总部厂区更新改造项 目。 (2)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华侨城集团公司占40%,康佳集团占60%。 本公司将《关于与华侨城集团共同开发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议案》提交本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进行审议。董事局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 吴斯远先生、苏征先生、王晓雯女士、何海滨先生回避表决,其余3名独立董事否决了该项议 案。鉴于康佳集团股东对康佳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方案的分歧较大,且华侨 城集团公司未对其提出的合作开发方案做出详细说明,独立董事无法判断该合作开发方案的 公平合理性。因此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从而该议案被本公司董事局会 议否决。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1、关于收到华侨城集团公司《关于共同开发康佳 2014 年 09 月 30 日 www.cninfo.com.cn 集团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函》的公告 2、第七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 年 09 月 30 日 www.cninfo.com.cn (二)其他重要事项: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 本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形成了 29,978 股 A 股零碎股和 234 股 B 股的零碎股。为妥 善解决历史遗留的零碎股问题,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与登记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委托中国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并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零碎股出售事宜。2014 年 8 月 A 股实际出售所得(包含利息)149,328.22 元人民币及 B 股 实际出售所得(包含利息)716.92 元港币已划入本公司银行账户,并按规定列入资本公积科 目。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9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投 期初持 期末持 期末账 报告期 证券品 证券代 证券简 期初持 期末持 会计核 股份来 资成本 股数量 股数量 面值 损益 种 码 称 股比例 股比例 算科目 源 (元) (股) (股) (元) (元) 可供出 2,311, 117,31 117,31 1,076, 申购增 股票 000002 万科 A 0.00% 0.00% 0.00 售金融 748.07 0 0 905.80 发 资产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0 -- 0 -- 0.00 0.00 -- -- 2,311, 117,31 117,31 1,076, 合计 -- -- 0.00 -- -- 748.07 0 0 905.8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局公告披 不适用 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 不适用 露日期(如有)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 知》,本公司分析了相关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以及具有重要影响的准则变动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基本信息 被投资单位 资本公积 留存收益 资本公积 留存收益 [注 1] (+/-) (+/-) (+/-) (+/-) 深圳市瑞丰光电 39,188,772.96 -39,188,772.96 39,188,772.96 -39,188,772.96 子股份有限公司 10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合计 39,188,772.96 -39,188,772.96 39,188,772.96 -39,188,772.96 注: [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要求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和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贷记“其 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公司对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增 资等原因导致的除净损益、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和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前 期计入到损益的部分按新准则进行追溯调整,调增“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调减“期初 未分配利润”。 [2]增加相关项目的金额以正数列示、减少相关项目的金额以负数列示。 (二)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中关于资产负债表列报的规定, 有其他综合收益相关业务的企业,应当设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在对 其他综合收益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处理,并与“资本公积”科 目相区分。本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对应的资本公积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并将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纳入其他综合收益列示 董事局主席:吴斯远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