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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2021-03-24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春华女士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孙盛典先生、王曙光先
生和邓春华女士在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认真听取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年报审计机构沟通,督促年报审
计工作进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现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有关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
真参加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各项
提案,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审核意见,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了有益的
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备注
                事局会议次数
  孙盛典            16                16              0              0
  王曙光            16                16              0              0
  邓春华            16                16              0              0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参加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局专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备注
    名称         姓名       门委员会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财务审计委      邓春华              6              6          0           0
    员会        王曙光            6               6           0           0
薪酬与考核      孙盛典            2               2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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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       王曙光             2               2         0        0
               邓春华             2               2         0        0
               孙盛典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王曙光             2               2         0        0
               邓春华             2               2         0        0
    注: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参见 2020 年年度报告第九节第六点董事局下
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二、董事局会议的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局会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
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独立董事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
进一步深入了解工贸业务、半导体、环保等新业务的发展情况、技术
研发和品牌建设进展、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以及董事局会议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作为所处领域的专家,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
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例如:积极推进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的细化及其实施,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建议,关注公司现
金流量和应收款项管理等风险管控事项。公司认真采纳了独立董事的
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
        五、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办公、实地查看的时间、地点及具体
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
大会,以及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
关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
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法人治理水平提出了客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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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对在河南新乡、山东烟台、广东深圳等
地的康佳子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及访谈。在实地考察中,独立
董事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对于公司彩电业务、科技园区业务
及环保业务等业务的经营状况、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
等方面进行实地了解。
       六、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一)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和 2020 年 3 月 27 日。
       事项:与深圳华侨城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等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二)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
       事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三)时间:2020 年 4 月 10 日和 2020 年 4 月 20 日。
       事项:公司 2020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四)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五)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同意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事项: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问题的专项说明
       意见类型:独立董事认为大股东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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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运作规范;不存在违反证监
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七)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事项:对公司通过使用金融工具锁定美元融资成本事项的专项意
见。
       意见类型:公司通过使用金融工具锁定美元融资成本的事项,能
有效降低境外美元融资时的汇率波动的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
司已经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的内控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
可行的。
       (八)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事项: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健全,具有规
范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进行申购新股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证券投
资主要是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未发现公司存
在证券投资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实施的证券投资业务未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
       (九)时间:2020 年 4 月 10 日和 2020 年 4 月 20 日。
       事项:公司 2020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十)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和 2020 年 5 月 22 日。
       事项: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十一)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和 2020 年 5 月 22 日。
       事项: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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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十二)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和 2020 年 6 月 5 日。
       事项:向华侨城集团提供广告投放服务。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十三)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和 2020 年 6 月 5 日。
       事项:向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南京康星科技产业园运
营管理有限公司 34%股权。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十四)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和 2020 年 6 月 5 日。
       事项:为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十五)时间:2020 年 6 月 13 日和 2020 年 6 月 23 日。
       事项:向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云端大数据运营相
关专利。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十六)时间:2020 年 7 月 7 日和 2020 年 7 月 17 日。
       事项:向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物联网、智慧康养
及超高清显示终端相关专利。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十七)时间:2020 年 7 月 17 日。
       事项:按持股比例为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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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八)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事项: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问题的专项说明。
    意见类型:独立董事认为大股东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向关联
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支持;公司对外担保运作规范;不存在违反证监
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十九)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事项: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二十)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事项:经营班子 2019 年度奖励年薪方案。
    意见类型:公司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康
佳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内控制度的要求,根据对康佳集团
2019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结果,拟定了公司经营班子 2019 年度奖励
年薪方案,并由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局会议审议通
过,因此,公司经营班子 2019 年度奖励年薪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有
关内控制度的要求。
    (二十一)时间:2020 年 9 月 21 日。
    事项:按持股比例向重庆康佳福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二十二)时间:2020 年 10 月 22 日。
    事项:转让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
    意见类型:交易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公司符合《证券法》规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胜任本
次评估工作的能力。标的资产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
结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十三)时间:2020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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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挂牌转让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后按持
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二十四)时间:2020 年 12 月 4 日和 2020 年 12 月 15 日。
       事项: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
果。
       (二十五)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事项: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督促
公司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
人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确保投资
者公平获知相关信息,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改进经营管理和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另外,通过主动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
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便能够促进公司稳健规范的经营,
以便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与董监高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一)独立董事与董监高沟通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平时通过现场考察及通讯等方式密切联系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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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实地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3、年报审计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
春华女士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0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的报告。
    (二)独立董事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公司 2020 年年报的编制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
王曙光先生和邓春华女士掌握了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与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九、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 2020 年度有效执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二)无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财务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邓春华女士和王曙光先生向
董事局提议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综上所述,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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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能够认真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其专业特长,对各项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发挥好公司经营决策的智囊作用,履行好控制公
司经营风险的职责,促进董事局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全体独立董
事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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