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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1-64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4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133003、133040             21 康佳 02、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8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
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
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局主席因公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按
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兼总裁周彬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88,037,31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4.4207%。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83,019,4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21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5,017,9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84%。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775,1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4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736,572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3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8,60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4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64,290,38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6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9,272,4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6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5,017,9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84%。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 2 人、监事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958,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7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75,1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11,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1%;反对


                                   2
7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8%;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958,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7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75,1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11,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1%;反对
7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8%;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958,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7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75,1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11,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1%;反对
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03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3
    同意 58,775,1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88,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
    该项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88,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58,775,172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88,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翁春娴、任姚洁;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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