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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关于对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9-1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阅读,
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局秘书进行了询问,并就本次交易的公
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各自认为已经获得的足够的信息及
我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判断,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可优化公司资产配置,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
益。我们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
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特此声明。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