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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35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56,362.93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32,934.8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5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15,5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康佳有
限公司(简称“香港康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浙商银行资产池额度跨境
调剂项下对外担保承诺书》。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与香港
康佳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并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为 1 亿元。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康佳公司”)
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简称“建设
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建设银行东莞
分行与东莞康佳公司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高透基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金凤
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简称“江西高透基板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
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署
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江西高透基板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
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
保金额为 990 万元,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后一批借款到期次日起三年。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康佳材料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金额为 990 万元,
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后一批借款到期次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康佳有
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原 35.5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基
础上为香康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0.22 亿美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东莞康佳公司增加金额为 8 亿元人民币的
担保额度,本公司为东莞康佳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 9 亿元,此次增加的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年。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纳米微晶公司提供金额为 4.5 亿元人
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5 年。
        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康佳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江西新材公司提供金额
为 6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5 年。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担保方              经审议的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最近一期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持股比              最高担保                                                         关联
  方        方              资产负债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例                   额度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香港康                       368,908.   10,000 万                  347,908.84
                   100%     86.03%                             11,000 万元                   2.31%      否
 集团     佳公司                       84 万元       元                         万元

 康佳     东莞康                        90,000
                   100%     87.44%                5,000 万元   80,000 万元   5,000 万元      9.35%      否
 集团     佳公司                         万元

          江西高
 康佳                                   45,000
          透基板    51%     88.66%                 990 万元    31,975 万元   12,035 万元     3.62%      否
 集团                                    万元
           公司
          江西康
 康佳                                   60,000
          佳材料    51%     96.19%                 990 万元    44,000 万元   15,010 万元     4.95%      否
 集团                                    万元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3 月 28 日
    注册地点:11/F CHINABEST INT L CTR 8 KWAI ON RD KWAI CHUNG NT
    注册资本:50 万港元
    经营范围:机电、电子产品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香港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香港康佳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9,291.39              239,563.79
           负债总额                245,132.49             206,101.79
             净资产                 24,158.90               33,462.0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405,849.83             295,055.01
           利润总额                 13,558.00               12,019.65
             净利润                 12,133.11                9,967.03
    香港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21 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凤岗康佳路 5 号 101 室
    法定代表人:常东
    注册资本:26,667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视机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
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软件开发;广播电
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
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
动终端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机、风扇
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
器人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医护人员防
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
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塑料制品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
设备制造;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产权及控制关系:东莞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康佳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5,328.77               296,759.56
           负债总额                 58,708.99               259,473.05
            净资产                  36,619.78                37,286.5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65,815.79               107,096.03
           利润总额                      629.70                   408.49
            净利润                       756.52                   666.73
    东莞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江西高透基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25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制造,建筑
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
材料技术研发,建筑用石加工,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江西高透基板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
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江西高透基板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782.58                71,431.40

           负债总额                 55,878.66                63,330.84
            净资产                  13,903.92                 8,100.56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2,776.18                 5,096.72

           利润总额                 -2,097.94              -5,308.02

            净利润                  -1,741.79              -5,803.36

    江西高透基板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2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恒丰镇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27,272.7273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
中介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国内贸易代理,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江
西康佳材料公司 51%的股权。
    江西康佳材料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0,917.36             163,269.30

           负债总额                143,661.26             157,041.92

            净资产                  37,256.10                 6,227.38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4,232.32              21,857.81

           利润总额                -19,369.84             -27,219.51

            净利润                 -16,314.03             -31,028.71

    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香港康佳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债
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1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与香港康佳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东莞康佳公司与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债
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建设银行东莞
分行与东莞康佳公司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本
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
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支付的其
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
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江西高透基板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
(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99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江西高透基板公
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流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利息、逾期利
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江
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
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后一批借款到期次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
(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99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江西康佳材料公
司与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流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利息、逾期利
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江
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
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后一批借款到期次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香港康佳公司、东莞康佳公司、
江西高透基板公司、江西康佳材料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
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香港康佳公司、东莞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江
西高透基板公司、江西康佳材料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
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
    香港康佳公司、东莞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因此本公司为香港康佳
公司、东莞康佳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本公司为江西高透基板公司、江西康佳材料公司提供担保时,江西高透基板
公司、江西康佳材料公司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 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56,362.93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32,934.8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5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15,5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