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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02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49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34,356.14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475,892.96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5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4,492.82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
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康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简称“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与安徽康佳公司
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为 3,000 万元,期限为《综合授信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
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2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 5.5 亿元。此次增
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二)为满足本公司参股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毅康科技公司”)
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简称“中
国银行烟台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分(支)行(简称“恒丰银行
福山分行”)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简称“广发银行烟台分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与毅康科技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项下发生的债务按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4,996.58 万元,期
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公司为恒丰银行福山分行与毅康科技公司签署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
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按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1,748.803 万元,
期限为《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本公司为广发银行烟台分行与毅康科技公司签署的《授信业务总合同》
项下发生的债务按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3,747.435 万元,期
限为《授信业务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毅康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
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担保方              经审议的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最近一期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持股比              最高担保                                                       关联
 方         方              资产负债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例                 额度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安徽康
                    100%    68.03%     5.5 亿元   0.3 亿元     1.9 亿元     3.3 亿元       2.42%      否
集团      佳公司

康佳      毅康科   24.982                         10,493 万
                            76.61%      5 亿元                    0        39,507 万元     1.15%      否
集团      技公司     9%                              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07 月 28 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 789 号
        法定代表人:林洪藩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
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
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康佳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康佳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和 2022 年 1-4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4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17,063.17              222,136.00
       负债总额                     145,538.07            151,116.62
       净资产                        71,525.09             71,019.38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4 月
       营业收入                   382,878.56              117,341.08
       利润总额                        695.34                -505.71
       净利润                          695.34                -505.71
    安徽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0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曲毅
    注册资本:25,798.4962 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
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
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
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
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
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
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
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
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毅康科技
公司 24.98%的股权。
    毅康科技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和 2022 年 1-4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4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451,313.02             1,509,529.91
       负债总额                  1,115,511.90           1,156,445.18
       净资产                       335,801.12            353,084.73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4 月
       营业收入                   222,611.23             29,077.69
       利润总额                   41,517.55                221.68
       净利润                     36,835.35                 47.50
    毅康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安徽康佳公司与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保证担保的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
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
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不计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
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均计
入本公司承担担保范围。
    3、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期限为《综合授信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毅康科技公司与中国银行烟台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4,996.58 万元,保证《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下的本金和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因毅康科技公司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加盖单位公
章之日起生效。
    (三)毅康科技公司与恒丰银行福山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恒丰银行福山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1,748.803 万元,保证《国
内信用证开证合同》下实际发生额的全部债权的 24.9829%的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
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
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毅康科技公司应负担的其
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期限为《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公
章之日起生效。
    (四)毅康科技公司与广发银行烟台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广发银行烟台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3,747.435 万元,保证《授
信业务总合同》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
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
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期限为《授信业务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合同各方签名章(非自然人适用),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名(自然人适用)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安徽康佳公司、毅康科技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的融
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安徽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本公司对安徽康佳
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毅康科技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良好,并且本公司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毅康科技公司的决策,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安徽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安徽康佳公司提供担保事
宜,无需反担保。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
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34,356.14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475,892.96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5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4,492.82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