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1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877 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公司 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项下的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含 12 亿元)。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04.37 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4.26%,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64.98 亿元,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81.79%。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32 亿元(2019-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 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 一年)内,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 券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或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 发行人应当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提供相应资料。联合资信的不定 期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受限资产规模为 31.33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 7.86%。如果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 2 被其债权人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公司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将对本 期债券造成不利影响。 五、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调控、销售进度以及回款进度的影响,公司可能 面临阶段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和资金周转压力。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5.44 亿元、1.79 亿元、 8.09 亿元和-6.31 亿元。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向好。公司一旦对于 项目的资金回笼失去控制,将出现现金流紧张的情形,从而使得公司对本期债券 及其他债务的偿付出现风险。 六、公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的流动比率分别 为 1.15 倍、0.93 倍、0.89 倍和 0.95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91 倍、0.76 倍、0.71 倍 和 0.73 倍。各报告期末,公司的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由于发行人近年来业务 发展迅速,其行业特性也决定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因而速动比率偏低。公 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6.69%、 78.51%、74.42%和 74.26%,资产负债率呈波动态势。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加快了公 司的业务发展速度,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在风险管理与合规等方面压 力加大,且在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风险也随之提高。 七、公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存货规模分别为 53.19 亿元、45.21 亿元、40.69 亿元和 47.42 亿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的 12.49%、 9.07%、10.20%和 11.70%。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若公司存货余额持续 增长,而相应交付周转速度变慢,则会导致经营性现金流下降,可能对公司偿债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发行人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分别为-1.98 亿元、-1.73 亿元和-1.60 亿元,占当期净利润比重较高。若未来市场需求波动,可 能造成存货囤积的情况,形成跌价损失。 八、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 为 44.16 亿元、39.01 亿元、33.98 亿元和 32.42 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10.37%、 7.82%、8.52%和 8.00%。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有所下降,但若公司剩余应 3 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对其资产质量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存在重 大未决诉讼情况,且部分应收方已发生债务违约,公司已对部分应收账款债务人 单项计提划账准备,若未来债务人未能偿债,将对其资产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九、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有息负债金额为 221.34 亿元,其中一年以内有 息负债金额为 139.40 亿元,占比 62.98%。一年以上有息负债金额为 81.93 亿元, 占比 37.02%,公司面临的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十、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归母净利润 分别为 2.12 亿元、4.78 亿元、9.05 亿元和 1.04 亿元,波动较大,发行人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76 亿元、-23.68 亿元、-32.51 亿元和-4.19 亿 元,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近年来受政策性补贴收入变化影响,同时随着行业 增速放缓、竞争加剧,发行人家电产品销售均价下行、毛利空间收窄,一定程度 上影响了发行人的盈利表现。如果未来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 为负,将削弱企业获取经营性现金能力,进一步降低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能力, 使得发行人偿债能力下降,对经营发展带来较大风险。 十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11.84 亿元、24.33 亿元、 42.17 亿元和 3.57 亿元,投资收益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处置长期股权 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对营业利润影响较大,但可持续性一般。2021 年度,发行人 投资收益占 2021 年利润总额的 268.37%,主要系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 益、丧失控制权日以权益法核算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最近 三年,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2.44 亿元、9.39 亿元和 13.65 亿元。 发行人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占发行人利润规模比例较大,若发行人未来不能持续 获得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属的彩电及白电业务等行业竞争激烈,长时间处于 买方市场,由产品迭代所导致的价格竞争较为激烈;同时由于国内家电企业对上 游原材料和下游销售渠道控制较弱,利润率较低,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 动或下游需求下降,则发行人所属的彩电及白电业务等经营业务可能出现下降。 4 十三、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若不考虑为本期债券的担保,截至 2021 年末,华侨城集团对外担保金 额为 92.99 亿元。如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 能力发生负面变化,可能丧失履行其为本期债券承担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能力。 十四、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 规模分别占担保人总资产的 7.71%、7.43%、 5.87%和 5.96%。2019 年度、2020 年 度及 2021 年度,发行人所处的电子行业、工贸及环保业务实现的毛利润分别占担 保人当期主营业务毛利润的 5.65%、5.63%和 4.25%。担保人本次担保规模对担保 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所产生的影响较小,担保人对本期债券所提供的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期债券具备一定增信效果。 十五、近年来,家电市场持续低迷、行业竞争激烈且易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 的影响。随着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市场竞争激烈,发 行人若不能保持较高的创新研发能力和产品更新换代频率,主营业务可能面临较 大盈利压力。 十六、公司家电业务面临原材料成本波动的风险,若发生零配件价格上升等 情况,公司的盈利空间将被压缩,盈利能力将受影响,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和经营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 十七、、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在本期公司 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投资公司债券的实际收 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十八、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 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 5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九、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 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 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 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 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 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二十一、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 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本期 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且自该债券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持 续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消除,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 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本协议 或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具体请参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 制”的相关内容。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 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向受托管理人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二十二、本期债券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6 二十三、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 前所未有的冲击,主要经济指标明显下滑;境外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陷入衰 退。疫情影响下,各行各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 制,基于发行人现有的财务和经营信息,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和疫情所处阶段,发 行人截至 2021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出现同比增长。发行人不存在影响经营或 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 二十四、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向发行人下发《关 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19 号),指出 发行人 2020 年 2 月 4 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形, 提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监管函未对本次债券发行条件构成实质影响。截至本次债 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不存在相关法 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二十五、2021 年 2 月,发行人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因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期间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单证、 贸易背景单证存在不一致性等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 621.75 万元。截至本次债券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服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影响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十六、发行人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按母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净利润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额为 32,459,254.57 元,不提取任意公积 金;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2,407,945,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为发行人正常的年度利润分配,截至本 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 情况正常。 7 二十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二十八、发行人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简称:深康佳 A,代码: 000016.SZ),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票状态正常。 二十九、因本次债券跨年度且分期发行,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变更 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 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 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担保函》、《受托管理协 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等。 三十、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了公司未经 审计的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根据发行人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发行人总 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05.41 398.75 总负债 301.04 296.74 所有者权益 104.37 102.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3.33 90.95 流动比率 0.95 0.89 速动比率 0.73 0.71 资产负债率 74.26 74.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48 59.68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3.20 98.22 净利润 0.32 0.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 0.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 -5.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 -18.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 27.17 8 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索引如下: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dc7d12cc-d894-4052- 940a-cda4c1a26959 2022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0.79 亿元,营业利润较上年同 期同比下降 183.79%,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167.78%,主要系因疫情原因导致消费 市场承压,市场整体规模同比大幅下滑,消费电子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利润空间 受挤压所致。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发 行人没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 的其他不利变化,不会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影响。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 市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9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 录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2 二、认购人承诺 ....................................................................................................................... 15 第二节募集资金运用......................................................................................................................... 17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7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20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2 一、发行人概况 ....................................................................................................................... 2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2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3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34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39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7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51 八、媒体质疑事项.................................................................................................................... 86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86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90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91 一、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91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97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9 第五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40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4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40 三、其他重要事项.................................................................................................................. 143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143 第六节增信机制............................................................................................................................... 146 一、保证担保基本情况.......................................................................................................... 146 二、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56 三、本次担保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 158 第七节税项....................................................................................................................................... 159 一、增值税 ............................................................................................................................. 159 二、所得税 ............................................................................................................................. 159 三、印花税 ............................................................................................................................. 159 第八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161 10 一、偿债计划 ......................................................................................................................... 161 二、偿债资金来源.................................................................................................................. 161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61 四、偿债保障措施.................................................................................................................. 163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措施.......................................................................................... 164 第九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167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67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71 第十节备查文件............................................................................................................................... 172 一、备查文件内容.................................................................................................................. 172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查询网站...................................................................................... 172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173 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1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局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局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2〕877 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 的公司债券的注册。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项下的首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其中,品种一的债券名称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2 康 佳 01”;品种二的债券名称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2 康佳 02”。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 12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品种二为5年期, 两个品种之间可以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 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 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 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3、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配售规则安排 请参见发行公告。 14、网下配售原则:本期债券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网下配售 原则请参见发行公告。 15、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 13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 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为上一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7 月 14 日(如遇法定及政 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 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2、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23、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 还有息债务,具体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14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 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7、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8、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7 月 11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7 月 13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5 (一)接受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 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16 第二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债券发 行规模为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 次拟偿还有息债务主要情况如下: 债券期限 债券余额 票面利率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年) (亿元) (%) 19 康佳 04 2019-06-03 2022-06-03 3 5.00 4.70 19 康佳 06 2019-07-22 2022-07-22 3 7.00 4.70 注:由于“19 康佳 04”到期时间早于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发行人已自筹资金偿还到期债券, 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局或者 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 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局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 控制措施如下: 根据发行人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四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公 17 司计划不按照募集说明书列举情况使用募集资金,须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 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持有人会议若不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在发生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时,发行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 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 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受托管 理人应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 一致。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期债券的发行,发行人可以充分利用我国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改 善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发行人综合竞争力,为发行 人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基础。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18 以 2021 年末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 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不会发生变化,但短 期内债务集中偿付的风险有效降低,债务结构持续优化,从而有效防范资金链 风险,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发行人的影响。 2、对于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发行本期公司债券,进一步拓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加强 了资产负债结构管理,降低了财务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的推进,发行人业务模 式的拓展,未来发行人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加以周转。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5.44 亿元、 1.79 亿元、8.09 亿元和-6.31 亿元。按照发行人的发展规划,在未来 2 至 3 年内 需要进行大量的资本性投入,流动性资金存在一定压力,需要进行合理补充, 以满足公司项目开发和业务扩展的需求。 3、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目前,发行人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通过发行本 期债券可以减轻短期偿债压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可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不断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 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 营效率。 (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 集资金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不用于购置土地及房地产项目开发, 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 19 等高风险投资,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 途。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纳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监管,充分发 挥内外部监管机制的作用,确保募集资金用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用途。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 资产负债结构在财务数据模拟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假设基础上产生变 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二)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12 亿元; (三)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2 亿元全部计入发行人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四)假设本期募集资金 12 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五)假设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影响如下表所示: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债券发行前 债券发行后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 203.96 203.96 - 非流动资产 201.46 201.46 - 资产总计 405.41 405.41 - 流动负债 213.79 201.79 -12.00 非流动负债 87.26 99.26 12.00 负债总计 301.04 301.04 - 资产负债率 74.26% 74.26% -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 2021 年 1 月 8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1”,债券代码“114894”,实际发行 规模 10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 债券。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1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用后,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 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5 月 21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2”,债券代码“133003”,实际 发行规模 5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 公司债券。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2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 销费用后,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 持一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7 月 9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3”,债券代码“133040”,实际发行 规模 8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 债券。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3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用后,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 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彬 设立日期:1980 年 10 月 01 日 注册资本:2,407,945,408 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407,945,408 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层 邮编:51805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勇军 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苗雷强 联系方式:0755-26609138 所属证监会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 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 机顶盒,OTT 终端产品, 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 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 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 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 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 22 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 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 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 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 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 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 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 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 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 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 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 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 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 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 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55783 网址:https://www.konka.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1、广东省光明华侨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光明电子”)的成立 23 1979 年 12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作出《对关于光 明电子厂合资经营问题报告的批复》([79]外资管委外字第 25 号),原则上同 意华侨企业与港华电子合资经营光明电子。 1979 年 12 月 29 日,广东省华侨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华侨企业”)与香 港港华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电子)签订《协议书》,双方约定合 资经营光明电子厂,第一期工程资本总金额为 4,300 万港元(折合人民币壹仟 贰佰玖拾万元)。1982 年 5 月,华侨企业与港华电子签订《合同书》,双方更 新了关于合资经营光明电子的相关约定,第一期工程资本总金额仍为 4,300 万 港元。 1983 年 2 月 10 日,广东省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作出《关于补办光明电子 厂合同审批问题的批复》(粤外委合[1983]54 号),同意华侨企业与港华电子 以合资方式经营光明电子所签订的合同、章程。 1983 年 3 月 1 日,光明电子获准登记,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 照》,具有法人地位,执照有效期限为 1980 年 1 月 1 日至 1990 年 1 月 1 日。 光明电子成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省华侨企业公司 2,200.00 51.16 2 香港港华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2,100.00 48.84 合计 4,300.00 100.00 根据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证资本证明书》(深 8601-004 号)以及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证资本证明书》(验资[1988]第 17 号),截 至 1986 年 4 月 29 日止,上述 4,300 万港币的出资额已经缴足。 2、光明电子的股东变更 1988 年 1 月 12 日,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现名称为“华侨城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与港华电子签订《补充协议书》, 约定光明电子中方股权由华侨企业转让给华侨城集团,同时,各方按照原投资 比例再投资壹千万港元,即注册资本增至 5,300 万港元(折合人民币贰仟伍佰 叁拾捌万元),资金来源于 1987 年度双方利润分红。 24 1988 年 2 月 24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光明华侨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书”的批复》(深府外复[1988]107 号),同意将原协议、合 同和章程中华侨企业变更为华侨城集团,同意合资双方按原投资比例再投资壹 千万港元。 1989 年 6 月 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通过了光明电子变更注册资 本和执照有效期限的申请,变更后,光明电子注册资本为 2,538 万元,执照有 效期限为 1980 年 1 月 1 日至 1995 年 1 月 1 日。本次股权变更和增资之后,公 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 2,710.00 51.13 2 香港港华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2,590.00 48.87 合计 5,300.00 100.00 1989 年 6 月 10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验资报 字[1989]B087 号),截至 1988 年 12 月 31 日止,光明电子的合资双方先后以现 金和实物缴付出资额合计港币伍仟叁佰万港元,合资双方已经按合同约定缴足 出资额。 3、光明电子更名为“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并增加注册资本 1989 年 6 月 28 日,华侨城集团与港华电子签订编号为光补字(1989)-01 号《补充协议书》,一致同意将光明电子更名为“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佳有限”),并在原投资基础上按原投资比例再增加投资 1,300 万港元,合资期限变更为 1980 年 1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1989 年 10 月 14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广东省光明华侨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更名、扩 大经营范围等问题的批复》(深府外复[1989]616 号),批准光明电子更名为康 佳有限,并再增加投资 1,300 万港元。 1989 年 11 月 8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光明电子更名为康佳有 限的申请。康佳有限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外企 合粤深字第 100476 号),具有法人地位。康佳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6,600 万港元 25 (折合人民币 3,161 万元),执照有效期限为 1980 年 10 月 1 日至 2005 年 10 月 1 日止。 1990 年 6 月 27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验资报字(1990) 第 B118 号《验资报告书》,对合营各方增加的 1300 万港元投资额的缴付情况 进行验证。截至 1990 年 6 月 25 日止,本期增加投资额为 1300 万港元已经缴足, 康佳有限实收资本累计为 6,600 万港元。 4、康佳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0.40 亿元 1990 年 1 月 16 日,港华电子更名为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990 年 6 月 2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府外复[1990]316 号《关于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原 受托管理人更名的批复》,批准康佳有限原受托管理人港华电子更改为香港港 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集团”),康佳有限增加投资壹仟肆佰 万港元。 1990 年 8 月 23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有限注册资本增加 至 0.40 亿元(折合港元 8,000 万元)的申请,执照有效期限变更为 1980 年 10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 5、康佳有限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股票(A 股和 B 股) 1991 年 11 月 12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文号为深府办复(1991) 910 号《关于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康佳 有限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29 亿元。1990 年 11 月 13 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文号为深府外复(1991)1336 号《关于深圳康佳电子有限 公司更名的批复》,同意康佳有限更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1991 年 11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作出《关于深圳康佳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深人银复字[1991]第 102 号),批准深 圳康佳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总股本为 12,886.90 万股,每股面值一元,其中,原 有资产折股 9,871.90 万股,新增发行 3,015 万股。 26 1991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有限改组为股份有 限公司的申请,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为“深圳康佳”),注册资本增加至 1.29 亿元(大写:壹亿贰仟捌佰柒 拾壹万玖仟元)的申请。 1992 年 5 月 20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验资报字(1992) 第 B087 号《验资报告书》,截至 1992 年 5 月 20 日止,深圳康佳注册资本 1.29 亿元已经缴足。 1992 年 10 月 4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文号为深府办复(1992) 1248 号《关于确认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特种股的批复》, 同意深圳康佳新增发行人民币特种股即 B 股 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本次股票发行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 5,034.67 36.25 2 香港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4,837.23 34.83 3 境内社会公众股 2,650.00 19.08 4 内部职工股 350.00 2.52 5 境外投资者 1,000.00 7.20 合计 13,886.90 100.00 1992 年 12 月 17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深圳康佳增加注册资本 至 1.39 亿元的申请。 6、深圳康佳注册资本增至 2.81 亿元 1993 年 4 月 13 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作出《关于深圳康佳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2 年度派付股利的批复》(深证办复[1993]2 号),同意 深圳康佳 1992 年度派付股利方案,即每 10 股派送 3.5 股,另每股派发 0.09 元 现金。 1994 年 4 月 18 日,深圳康佳召开第三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一九九三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的议案》,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 1.10 元, 派送 5 股。1994 年 5 月 10 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作出《关于深圳康佳电子 27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深证办[1994]115 号),同意 深圳康佳上述 1993 年度的分红派息方案。 经 过 1992 年 度 和 1993 年 度 的 分 红 派 息 后 , 深 圳 康 佳 总 股 本 增 至 28,120.9725 万股。1994 年 8 月 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深圳康佳注 册资本增加至 2.81 亿元的申请。 1994 年 9 月 15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4) 第 B024 号《验资报告书》,对于深圳康佳 1992 年及 1993 年度的应付股利转为 股本进行检查验证。截至 1994 年 9 月 15 日,深圳康佳股本总数为 281,209,725 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81 元,股本金已收足入账。 7、深圳康佳更名为康佳集团 1995 年 8 月 2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深圳康佳更名为“康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发行人)的申请。 8、公司增加投资总额至 5.50 亿元 1997 年 1 月 30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增加投资总额的 申请,投资总额增加至 5.50 亿元。 9、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66 亿元 1996 年 2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1996 年度配股及配股比例和总额的议案》、《关于 1996 年度配股方式的议案》,同 意以原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计划分两次进行配 股,先配 A 股,再配 B 股。1996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证监会)作出证监配审字【1996】16 号《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配股的审核意见书》,同意上述公司向 A 股股东配股方案。1996 年 10 月 8 日,证监会作出证监国字【1996】2 号《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B 股 配股的批复》,同意上述公司向 B 股配股方案。 1996 年 11 月 29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6) 第 B024 号《验资报告书》,对于发行人一九九六年度配股(境外股东认购部 28 分)增资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验。截至 1996 年 11 月 28 日止,公司股 本总额为 365,572,641 股,注册股本为人民币 3.66 亿元。 10、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89 亿元 199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1998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1998 年度的配股计划,即按现有总股本 365,572,641 股计算,每 10 股送 3 股。 1998 年 8 月 12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8)第 B015 号《验资报告》,对于发行人截至 1998 年 8 月 10 日止因配售 A 股而产生 的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和合法性进行审验。截至 1998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为 389,383,603 股,注册股本为人民币 3.89 亿元。 1998 年 9 月 1 日,公司董事局作出《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的决 议》,经董事局会议研究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3.66 亿元增至 3.89 亿元,投资 总额由人民币 5.50 亿元增至人民币 11.00 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 1999 年 10 月 21 日以【1999】外经 贸资二函字第 542 号《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以及深圳市 外商投资局于 1999 年 11 月 2 日以深外资复【1999】B1460 号《关于康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批准公司总股本增至 389,383,603 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增至 3.89 亿元。 1998 年 8 月 12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8) 第 B015 号《验资报告》,对于康佳集团截至 1998 年 8 月 10 日止配售 A 股而 产生的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截至 1998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389,383,603 股,注册股本增至 3.89 亿元。 11、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47 亿元 199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1998 年 度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即以 1998 年度末公司总股本 389,383,603 股计算,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 1999 年新增发行境内上市人 29 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议案》,即同时增资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数量 8000 万股。 2000 年 3 月 20 日,深圳市外商投资局作出深外资复【2000】B0391 号《关 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本增至 547,260,322 股;2000 年 3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作出 【2000】外经贸资二函字第 225 号《关于康佳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增加经营范 围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本增至 547,260,322 股。 1999 年 11 月 8 日,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9)第 B012 号《验资报告》,对于康佳集团截至 1999 年 11 月 8 日止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增发 A 股而产生的实收股本变更 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截至 1999 年 11 月 8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 为 547,260,322 股,注册股本为人民币 5.47 亿元。 12、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02 亿元 2000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1999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的议案》,即按照 1999 年末公司总股本 547,260,322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并派付现金股息人民币 4 元。公司总 股本增至 601,986,352 股。 2000 年 8 月 9 日,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2000)第 B020 号《验资报告》,对于发行人截至 2000 年 8 月 9 日止以未分配利润转送 股本而产生的实收股本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截至 2000 年 8 月 9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 601,986,352 股。 2001 年 8 月 10 日,深圳市外商投资局作出深外资复【2001】B1364 号《关 于同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601,986,352 股,注册资本增至 601,986,352 元。2001 年 7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作出外经贸资二函【2001】702 号《关于同意康佳集 30 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601,986,352 股,注册资 本增至 6.02 亿元。 2001 年 11 月 5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集团增加注册资本 至 6.02 亿元的申请。 13、经营期限变更 2004 年 10 月 14 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作出深贸工资复【2004】0469 号 《关于同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期限的批复》,同意公司的经营期 限由 25 年变更为不约定经营期限。 2004 年 11 月 2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集团执照有效期限 及经营期限变更的申请,变更后的执照有效期限和经营期限为:自 1980 年 10 月 1 日至 2054 年 12 月 31 日。 14、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2.04 亿元 2008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的议案》,即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1,986,3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转 增股本,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3,972,704 股。 2008 年 12 月 16 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作出深贸工资复【2008】2662 号 《关于同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同意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601,986,352 股 增 至 1,203,972,704 股 ( 每 股 面 值 为 一 元 ) , 注 册 资 本 由 601,986,352 元增至 12.04 亿元,注册资本增加部分由资本公积金转增。 2009 年 4 月 2 日,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华德 验字【2009】2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4 月 2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 1,203,972,704 股。 2009 年 4 月 10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集团增加注册资本 至 12.04 亿元的申请。 15、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4.08 亿元 31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即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1,203,972,704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40,794.5408 万股。 2015 年 12 月 28 日,深圳市经济贸易与信息化委员会作出深经贸信息资字 【2015】826 号《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本总 额增至 240794.540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增至 24.08 亿元。增加的注 册资本由投资者以资本公积金进行转增。 2016 年 1 月 1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瑞华 验字(2015)44040016 号《验资报告》,对于发行人截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止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产生的实收股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240794.5408 万股。 2016 年 1 月 28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240,794.5408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24.08 亿元。 16、经营范围变更 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减少“数字 电视接收器(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增加“新增新能源、可再生 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及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发行人就 本次变更事项向主管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及备案,并以章程修正案的形式对 章程进行了修正。 17、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和章程变更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凤喜变更为周彬;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章程第九 条由“董事局主席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 发行人就上述变更事项向主管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及备案,并以章程修正案 的形式对章程进行了修正。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嘉隆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 29.999997%的股权,华 侨城集团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振高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0 亿元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7 日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0346175T 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 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 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 A19024 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 (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 主要经营业务 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 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 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 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 小轿车)销售。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中央直属企业, 1985 年诞生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培育了旅游 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等国 内领先的主营业务。除发行人康佳集团外,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华侨 城股份、华侨城(亚洲)控股、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境内外上市公司以及 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主题公园连锁、波托菲诺小镇、 东部华侨城、欢乐海岸、麦鲁小城、新浦江城、何香凝美术馆、OCT-LOFT 创 意文化园、华夏艺术中心、长江三峡旅游、华侨城大酒店、威尼斯睿途酒店、 茵特拉根大酒店、城市客栈等一系列国内著名的企业和产品品牌,现有员工 5 万余人。 33 截至 2021 年末,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798.27 亿元,负债合计 4,850.11 亿元,净资产 1,948.16 亿元。2021 年度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668.09 亿元,净利润 50.30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798.24 亿元,负债合 计 4,839.28 亿元,净资产 1,958.95 亿元。2022 年 1-3 月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167.39 亿元,净利润 3.22 亿元。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股权不存在争议、质押或权利受限情形。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34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企业管理咨询、孵化管 康佳创投 广东.深圳 51 设立或投资 理、房屋租赁等 烟台康佳 山东.烟台 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 51 设立或投资 成都安仁 四川.成都 企业孵化管理 51 设立或投资 康佳创业服务 贵州.贵阳 企业管理咨询 51 设立或投资 宜宾康佳孵化器 四川.宜宾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安徽康佳 安徽.滁州 制造业 78 设立或投资 康智商贸 安徽.滁州 批发业 78 设立或投资 保付代理(非银行金融 康佳保理 广东.深圳 100 设立或投资 类) 康佳利丰 广东.深圳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佳利国际 中国.香港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万凯达 广东.深圳 软件开发 100 设立或投资 东莞康佳 广东.东莞 制造业 75 25 设立或投资 遂宁康佳智能 四川.遂宁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德国.法兰克 欧洲康佳 国际贸易 100 设立或投资 福 通信科技 广东.深圳 制造业 75 25 设立或投资 香康通信 中国.香港 商业 100 设立或投资 移动互联 广东.深圳 商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四川康佳 四川.宜宾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宜宾智慧 四川.宜宾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安徽同创 安徽.滁州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安徽电器 安徽.滁州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新飞制冷 河南.新乡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新飞智家 河南.新乡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新飞电器 河南.新乡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新飞家电 河南.新乡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江苏康佳智能 江苏.常州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康佳通 四川.宜宾 贸易与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鹏润科技 广东.深圳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佳鑫科技 中国.香港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北京康佳电子 北京 家电销售 100 设立或投资 天津自贸试 康佳租赁 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验区 35 康佳电路 广东.深圳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博康精密 广东.博罗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博罗康佳 广东.博罗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香港康佳 中国.香港 国际贸易 100 设立或投资 康电投资 中国.香港 投资控股 100 设立或投资 中康存储科技 中国.香港 国际贸易 51 设立或投资 中康存储科技(深 广东.深圳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圳) 康捷通 中国.香港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康电贸易 中国.香港 国际贸易 100 设立或投资 康好科技 埃及.开罗 国际贸易 67 设立或投资 北美康佳 美国.加州 国际贸易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投资 广东.深圳 资本市场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产业园开发建设及经营 宜宾康佳产业园 四川.宜宾 100 设立或投资 管理 康佳资本 广东.深圳 资本市场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穗甬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晟兴实业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智通科技 广东.深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电子科技 广东.深圳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安徽智联 安徽.滁州 电子商务 100 设立或投资 柚之汇 广东.深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小佳科技 广东.深圳 零售业 100 设立或投资 海门康佳 江苏.南通 贸易与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成都康佳智能 四川.成都 贸易与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成都康佳电子 四川.成都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兴达鸿业 广东.中山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上海欣丰 上海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辽阳康顺智能 辽宁.辽阳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辽阳康顺再生 辽宁.辽阳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南京康佳 江苏.南京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烟台莱康 山东.烟台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康佳环嘉 辽宁.大连 再生资源加工贸易 51 设立或投资 康佳环嘉(河南) 河南.兰考 再生资源加工贸易 51 设立或投资 上海康佳 上海 房地产业 100 设立或投资 烟台康金 山东.烟台 房地产业 62.8 设立或投资 江西康佳 江西.九江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新凤微晶 江西.南昌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江苏康佳特种材料 江苏.盐城 批发业 51 设立或投资 36 深圳年华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康芯威 广东.深圳 半导体 100 设立或投资 合肥康芯威 安徽.合肥 集成电路设计 51 设立或投资 忆合电子 安徽.合肥 批发业 51 设立或投资 重庆康佳 重庆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生态发展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产业园开发建设及经营 遂宁康佳产业园 四川.遂宁 100 设立或投资 管理 康佳融合 浙江.嘉兴 批发和零售业 51 设立或投资 遂宁电子科创 四川.遂宁 商务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创智电器 广东.深圳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鸿(烟台)环保 山东.烟台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1 设立或投资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 重庆康兴瑞 重庆 51 设立或投资 销售 重庆康兴瑞汽车回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和 重庆 51 设立或投资 收 销售 重庆光电研究院 重庆 研究和试验发展 75 设立或投资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芯盈半导体 广东.深圳 100 设立或投资 子设备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康佳芯云半导体 江苏.盐城 100 设立或投资 子设备制造业 江康(上海)科技 上海 研究和试验发展 51 设立或投资 宁波康韩瑞电器 浙江.宁波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0 设立或投资 康佳智造 广东.深圳 研究和试验发展 51 设立或投资 遂宁佳润置业 四川.遂宁 房地产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宜宾康润 四川.宜宾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67 设立或投资 康佳材料 海南.海口 商务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江西高透基板 江西.九江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南通康电 江苏.南通 100 设立或投资 子设备制造业 滁州康佳 安徽.滁州 制造业 94.9 设立或投资 西安华盛 陕西.西安 房地产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软性电子 四川.遂宁 制造业 95 设立或投资 康佳鸿业电子 四川.遂宁 制造业 90.1 设立或投资 芯盈半导体(香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中国.香港 100 设立或投资 港) 备批发 工贸科技 广东.深圳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华中 湖南.长沙 商务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宜宾康润医疗 四川.宜宾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63.65 设立或投资 宜宾康润环保 四川.宜宾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40.87 设立或投资 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 陕西康佳智能 陕西.西安 51 设立或投资 造 37 西安飞和 陕西.西安 房地产业 100 设立或投资 重庆芯源半导体 重庆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5 设立或投资 江西康佳产业园 江西.九江 房地产业 70 设立或投资 瑞昌康瑞置业 江西.九江 房地产业 70 设立或投资 武汉产业发展 湖北.武汉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康小佳数字 广东.深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宏东晟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95.09 设立或投资 壹佳康智能 广东.深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贵州.黔东南 贵州康凯材料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州 贵州康佳新材料 贵州.黔南州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贵州康贵能源 贵州.黔南州 批发和零售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广东芯威 广东.陆丰 半导体 100 设立或投资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 康兴瑞再生 重庆 51 设立或投资 销售 贵州康贵材料 贵州.黔南州 生产制造加工 70 设立或投资 四川城锐 四川.成都 房地产业 80 设立或投资 重庆佳润 重庆 房地产业 80 设立或投资 南通康海 江苏.南通 房地产业 51 设立或投资 重庆康易云 重庆 房地产业 80 设立或投资 2、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拥有其股权比例半数或半数以下的纳入合并范 围内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发行人持有宜宾康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7.00%股份,享有宜 宜宾康润环保 40.87 宾康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权,故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 3、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遂宁康佳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12.26 注册地 四川遂宁 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电子科技产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及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智能终端产品的技术开 主营业务 发、转让、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亿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9.74 4.47 5.27 0.01 2.83 (2)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 38 成立时间 2021.03.05 注册地 陕西西安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 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 销 售;普 通货物 仓储服务 (不含 危险化 学品等需 许可审 批的 项 主营业务 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亿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4.80 1.00 3.80 0.80 3.45 (三)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具体如下: 序 主要经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号 营地 直接 间接 东方康佳一号(珠海)私 1 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珠海 珠海 投资管理 - 49.95 伙) 2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专业设备制造 - 42.79 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或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 净利润 东方康佳一号(珠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 9.45 0.00 9.45 - 0.45 限合伙)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 4.93 2.77 2.17 4.75 0.12 司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1、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39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法 人治理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聘任了总裁。发行人董事局由 7 名董事组成,发行人设监事 3 名,总裁 1 名,对董事局负责,主持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及其他规章制度,建立了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制 定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东、董事 局、监事、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目前发行人总部设在广东深圳,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主要职能中心职能如下: 部门名称 职能简述 主要负责筹备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起 草并公告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处理与证监会、深圳证监 董事局秘书处 局、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和财经媒体的沟通工作;起草公司相关 内部管理制度的工作。 主要负责科研工作站管理运营、前沿技术研究、创新技术培育 康佳研究院 及孵化等工作。 负责康佳集团招聘、培训、员工关系、干部考核、员工考核、 人力资源中心 薪酬管理等工作。 主要负责国家政策前瞻研究、国家政策项目统筹进出口业务的 产业政策研究中心 工作。 40 质量技术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质量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主要负责公司审计、合同审核、参与招标、法律风险控制、供 审计及法务中心 应商名单的制定与维护、织对供应商的评估、组织和参与物料 招标工作。 纪委办公室 负责集团纪委的纪律检查、监督执纪等相关工作。 党委工作部 主要负责企业党的建设相关工作及群团等工作。 主要负责行政后勤服务、公会务接待、企业文化建设与宣传、 集团办公室 品牌管理等工作。 主要负责公司流程管理、信息体系建设、IT 系统运维和 IT 资 流程信息管理中心 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集团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等工作,为各 风控合规中心 单位提供风险控制及合规支持。 负责统筹集团内部单位之间资金的归集、调拨、结算以及融资 资金结算中心 的集中管理业务。 主要负责营运管理、集团重点督查事项推进、物联网运营、招 营运管理中心 标及采购管理等工作。 战略发展中心 主要负责战略规划/投资管理、投资业务、产业研究等工作。 主要负责报表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监管、税务管理、下属财 财务中心 务监管的工作。 发行人主要业务单位职能如下: 部门名称 职能简述 负责统筹集团科技产业园发展业务,承担规划设计、工程管理、 科技产业园事业本部 招投标及成本管理、项目招商组织、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等 相关工作职能。 多媒体产业本部 负责统筹集团彩电业务。 负责在 IC 电子元器件、塑料粒子等行业形成产业供应链平台, 工贸科技事业部 包括平台购销、协同制造、外贸综合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以 及 SSD、嵌入式存储器及家庭云存储等产品线业务。 康佳互联网战略发展、合作拓展、用户运营、内容增值、平台运 互联网事业部 维等相关业务。 白色家电事业本部 负责白色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运营及管理事务。 环保科技事业部 负责统筹环保业务的战略规划布局及业务开展工作。 半导体科技事业部 负责统筹半导体业务的战略规划布局及业务开展工作。 移动互联事业部 负责移动通信互联网业务。 PCB 产业事业部 负责集团及其下属业务单元 PCB(印制电路板)业务的统筹。 落实集团对孵化器项目的工作安排,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孵化器 康佳创投公司 项目的推进。 2、公司治理机制 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建立了由股东和股东大会、 董事局、公司党委、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会组成的较为健全的公 司治理结构。 41 (1)股东 发行人股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局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 为时,由董事局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2)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2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17)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4)董事局 发行人设董事局,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局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其中,设董事局主席 1 名,首席执行官 1 名,董事局主席兼任首席 执行官。 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3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局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 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5)总裁及其他高管人员 发行人设总裁一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总裁每届任期 3 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总裁对董事局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44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局临时会议; 10)公司章程或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6)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局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45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局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内部控制制度 请参见本章节“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4、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处 罚等情况。 (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 方面独立完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 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人员方面: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 理等方面相互独立,并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 (三)资产方面: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 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 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四)机构方面: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 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 46 (五)财务方面: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执行国家统一财务 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 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账户,独立依法纳税。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局选举、民主选举产生,上述人员的任职都已履行合法 程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刘凤喜 董事、董事局主席 男 50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姚威 董事 男 47 2020 年 9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周彬 董事 男 43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叶兴斌 董事 男 52 2022 年 3 月 21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孙盛典 独立董事 男 67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王曙光 独立董事 男 51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邓春华 独立董事 女 59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蔡伟斌 监事、监事长 男 49 2021 年 3 月 15 日 2023 年 12 月 3 日 杨国彬 监事 男 53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李君 监事 男 51 2018 年 11 月 29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周彬 总裁 男 43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李宏韬 副总裁 男 54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吴勇军 董事局秘书 男 47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李春雷 财务总监 男 49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杨波 副总裁 男 52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曹士平 副总裁 男 44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林洪藩 副总裁 男 51 2022 年 6 月 1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董事局及监事会尚未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目前 发行人正逐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上述董事、监事仍履行相关职责及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刘凤喜先生,董事局主席。男,汉族,197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 任康佳集团多媒体事业部市场部总经理,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助理总经 理、副总经理,康佳集团营运管理中心总监,康佳集团总裁助理,康佳集团副 47 总裁,康佳集团总裁,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侨城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康佳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2、姚威先生,董事。男,汉族,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广核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广核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总经理,中国广核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总会计师,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康佳集团董事。 3、周彬先生,董事、总裁。男,汉族,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康 佳集团营运管理中心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康佳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兼营 运管理中心总监,康佳集团总裁等职务。现任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康佳集团董事、总裁。 4、叶兴斌先生,男,汉族,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侨城集团有 限公司专职董事,挂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康佳集团党 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 5、孙盛典先生,独立董事。男,汉族,1955 年出生,工学博士,高级经 济师。历任深圳市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 经理、董事长,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华控赛格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公司董事,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会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鸿效节能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康佳集团独立董事。 6、王曙光先生,独立董事。男,汉族,1971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历任烟台农商银行、济南农商银行、宁波余姚农商银行、国投中 鲁集团独立董事,兴业银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等职务。现任北京大学经 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康佳集团 独立董事。 48 7、邓春华女士,独立董事。女,汉族,1963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南财经大 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主管会计、项目经理,中国数量经济学会企业专门委员会 第五届理事,湖北省体育局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1984 年 7 月至今,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 授和教授等职务,并现任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康佳集团独立董事。 8、蔡伟斌先生,监事长。男,汉族,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华侨城集 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执纪审查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 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康佳集团监事长。 9、杨国彬先生,监事。男,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康佳集团财务总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部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康佳集团监事。 10、李君先生,职工监事。男,汉族,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历任深圳通信科技公司南昌分公司财务经理,深圳通信科技公司财务部高级经 理,康佳集团审计及法务中心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康佳集团纪委办 负责人,康佳集团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总法律 顾问,纪检监察中心总监,兼任审计及法务中心总监。 11、李宏韬先生,副总裁。男,汉族,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 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康佳集团总裁 助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副总裁。 12、吴勇军先生,董事局秘书。男,汉族,197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康佳集团董事局秘书处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康佳集团证 券事务代表,董事局秘书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董事局秘书。 49 13、李春雷先生,财务总监。男,汉族,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康佳集团房地产事业部财务成本中心总监,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 兼资金结算中心总经理,康佳集团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财务总监。 14、杨波先生,副总裁。男,汉族,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深圳有线电视台教育财经频道编导,美国太力阳通讯公司市场销售和支持区域 总监,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节目经营部总经理,深圳市天华世纪传媒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中心总经理等 职务,康佳集团副总裁。现任康佳集团副总裁。 15、曹士平先生,副总裁。男,汉族,197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康佳集团多媒体锦州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多媒体事业部客户合作部 总经理,多媒体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多媒体事业本部副总经理兼营销中心总 经理,多媒体事业本部总经理,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康佳集团副总裁等职务。 现任康佳集团副总裁。 16、林洪藩先生,男,汉族,1971 年出生,MBA 学历。历任康佳集团多 媒体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彩电策略与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康佳集团多媒 体事业本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康佳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现任康佳集 团副总裁。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发行人股份 及债券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刘凤喜 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华侨城北方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姚威 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50 周彬 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蔡伟斌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杨国彬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专职董事 (2)在其他单位主要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姚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王曙光 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 常务副所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邓春华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1、电子行业 (1)电子行业概述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可支配消费收入的不 断提高,普及型消费业已满足,品质需求已逐步成为消费的主流,家电产业正 经历着从普及到升级再到换代的产业进程中的升级换代阶段。目前,在智能化、 高端化引领的消费升级推动下,我国家电行业已迈入升级阶段。 电子行业是重要的中游行业,上游承载着原材料及相应电机、秒板、集成 电路等零部件制造业,下游直接连接着终端销售渠道。 我国电子行业的形成是国家改革开放的产物。经过近 40 年的发展,经历了 20 世纪 80 年代的探路时期、90 年代的大发展时期以及 21 世纪初期的打破瓶颈 时期三个发展阶段,受益于世界市场需求订单的大转移和国内市场的庞大消费 能力,我国电子行业已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成的工业生产体系,是国内市场化 51 程度高,竞争充分的行业。 目前我国已经成长为世界家电生产和消费大国。家电行业的总产量占全球 总产量的 80%以上。近年来,我国电子工业与国民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电子工 业总产值随着国民经济增长呈现增长趋势。电子业务在工业制造业和我国国民 经济中的地位相对较为稳固。 (2)电子行业有关政策法规 家电行业属于制造业,同时与出口、拉动内需紧密相关,从涉及家电行业 的相关产业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等政策层面来看,在国家大力推行产业升级、 拉动内需、鼓励出口等相关政策的背景下,家电行业属于受惠行业。 ①《中国制造 2025》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指出中国制造业应该着力六大 战略任务与重点,家电行业作为核心制造业,需紧跟整体制造业发展形势逐步 转型升级,更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家电产业将加入与互联网、大数据、 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跨价额融合,智能化是未来家电产业发展的首要方向。 ②“一带一路” 2013 年 9 月和 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 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进一步明确了对外扩展的经济战略, 成为发展热点。国内家电市场相对低迷,使得产品出口成为家电企业盈利的主 要来源之一,相比较国内市场需求的放缓或者下滑,国际市场有着更大的需求。 事实上,新兴经济体国家购买力极大,像孟加拉、印度、印尼、约旦及非洲等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是增量市场,潜力很大,不少家电企业已经从国际市场 的拓展中尝到了甜头。“一带一路”战略推开后,对家电企业而言,无论是品 牌知名度还是销售额,都将有一个较大幅度地增长。有业内人士建议,家电厂 商借势“一带一路”走出去,除了产品出口外,还可以在海外设立生产基地, 实现国际化生产,并且在实现产品国际化的同时,还需谋求品牌国际化,以提 升中国家电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52 ③《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近几年,家电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增长,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根据中国 家用电器协会编写的《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十四五”科技发展指南》,到 2025 年,中国家电行业成为全球家电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家电行业技术研发和创新 领域努力实现如下目标:建立和提升适应全球市场和家电技术发展需求的家电 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和能力;强化数字化能力,为全球化研发和运营做支撑;不 断创新迭代智能化和场景化解决方案,发挥全球引领作用;在全球市场通过差 异化创新来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和品牌提升;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在重点 家电产品领域实现国际标准话语权的突破。此外,从远期来看,家电行业技术 研发工作将与生活场景结合,用持续性创新和颠覆性创新为改变人类生活方式 做技术突破。 ④2015 年版《中国家电产业技术路线图》 2015 年版《中国家电产业技术路线图》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家电业的技术 发展方向和具体指标,在产品节能、低碳环保、产品结构升级、产品质量、智 能化和先进制造等方面都提出了产业技术发展目标,对技术瓶颈和研发路线进 行了全新的分析和构建,并对智能化和先进制造两部分内容在 2013 年版《中国 家电产业技术路线图》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加强。 ⑤家电能效“领跑者”制度 2014 年年底发布的家电能效“领跑者”制度,相关细则也早已上报国家部 委审定,终于在 2015 年 11 月正式亮相。公布的《家电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 首批涉及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和空调三大类家电产品,将对高能效的节能产 品予以奖励。不过,此次家电能效领跑者计划对于相关的企业产品给予的是政 策性鼓励,并没有像前几次家电激励政策那样“明码实价”的标出国家补贴金 额。可见,政府对于高能效家电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已经层层加码,但是其对于 类似产业政策的支持手段也开始从过去的“普惠”调整为“奖优”。政府采取 有重点、有核心地扶持优秀企业的节能家电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而不会再给 一些家电市场投机者们提供空间。这也意味着,未来国家还将会推出一系列刺 激家电产业,甚至产品的政策,但将不会采取任何的直接补贴,而是通过对政 53 策实施结果的考核和效果的评估,最终再决定是否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这 也标志着政府对于家电产业治理手段和方法的变革。对于家电产业,特别是大 企业坚持的技术创新迭代和产业升级路线来说,将是一次正向肯定。 ⑥电器经营者将被纳入召回责任链条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经通报 WTO 后正式颁 布,并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该《管理办法》对消费品召回实施目录管 理:拟首先从儿童用品和家用电子电器产品共计 20 类产品开始实施,其中包括 家电。很多家电厂商对于缺陷家电召回制度并不陌生。就在过去长达四年时间 里,关于这一制度的实施和落地传言颇多,如今正式落地实施和执行,对于中 国家电企业的产品生产制造能力不得不说是一种全新的考验。至少这将会全面 倒逼家电企业的精品战略有效可持续实施,同时推动中国家电制造去除顽疾、 重塑形象和信心的重要拐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政策中,除了规定生产者 是召回第一责任人,更是将经营者、零部件生产供应商等纳入到“责任链条”中, 实现了产业链全程监控,更好地推动品质提升。 ⑦废弃电器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2015 年 11 月,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发布新版废弃电 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版补 贴标准对废弃电视机和微型计算机的基金补贴标准略有下调,而对废弃空调补 贴标准则有较大幅度提高,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最高 70 元/台;电脑最高 70 元/台;洗衣机最高 45 元/台;电冰箱最高 80 元/台;空调最高 130 元/台。当前 家电市场的竞争已经从增量转而存量,而如何从存量市场竞争中找增量,成为 不少家电企业的一门必修课。当前,家电市场很大一部分的增长空间在于家用 电器的更新换代。此次废异电器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修改,顺应了当前中国家 电的家庭保有量,以及不同产品的回收处理价值变化。截至 2011 年底,我国 “四机一脑”的社会保有量已达 17.7 亿台,其中电视机约为 5.2 亿台、电冰箱 约为 3 亿台、洗衣机约为 3.2 亿台、空调器约为 3.3 亿台、计算机约为 3 亿台, 而我国每年“四机一脑”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对于家电企业和经销商来说, 这可谓是一座有待重点开发和挖掘的“金矿”,也意味着接下来将会给相关企 54 业带来新的利润蛋糕。 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近年来国家节能环保标准逐渐提高,在政策支持下,家电业大力推广节能 环保产品。据国联资源网报告,从国家 265 亿家电节能补贴新政打响“发令 枪”,到阶梯电价实施,国家低碳减排动作频频,政策导向明显。2012 年推出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指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 1 级或 2 级以上的 10 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应用,包括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 源汽车,推广周期为 2012 年 6 月 1 日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2013 年国务院下发 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到:继续实施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 政策;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通过盘点家电行业 最新政策变化,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家电市场来说,相关政策绝不会像之前“家 电下乡”、“节能补贴”那样进行单纯财政补贴以拉动市场,而是着重于推动行业 向产品绿色高效政策引领上和市场规范化方面。对企业来说,直接抓住政策利 好机会可能不是那么容易,而是要把精力更加集中在产业结构升级上,才能更 好的享受政策的红利。 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 2018 年 8 月,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 划(2018-2020 年)》。《行动计划》指出,要围绕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 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这一主线,以人民需要为根本出发点、明确四大主要行动、 抓好五项保障措施。其中,“四大着力点”之一即为新型信息产品供给体系提 质行动。要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 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 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超高清视 频在社会各行业应用普及。《行动计划》旨在通过提升电子行业的供给质量拉 动电子信息消费升级,充分表明了国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对电子科技领域 高度重视。家电行业可以抓住这一趋势,从消费者需求角度出发,提升产品科 技含量、优化产品功能,扩大家电市场覆盖率。 55 ⑩《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019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 划纲要》。《纲要》提出要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智能家电等 十大领域强化协作,推动升级,建设战略性新型产业基地,世界级制造业集群。 预计未来长三角地区制造业发展一体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地区标准统一性加 强,产业协作程度提高,长三角地区制造业整体水平将有一个飞跃。家电行业 作为《纲要》中着重提到的十大行业之一,是此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 的重点之一。地处长三角地区的家电行业企业能获得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策红 利,享受区域内地区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协同效应。 (3)影响电子行业发展的因素 ①彩电行业 受英国脱欧引起欧元区动荡,美国引发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影响,近年来 进口物价持续提升,消费力降低,全球液晶电视市场销售增速处于低位。 中国彩电业是全球最大的产地国和消费国。奥维云网(AVC)数据显示, 2020 年全球彩电市场出货量增速较去年有所增加,全年出货 2.47 亿台,同比增 长 2.6%。2020 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全球电视总出货量仅有 1.02 亿台,较 同期下滑 4.9%。直到 2020 年第三季度,在需求拉升下,全球电视总出货量达 到 7,430 万台,同比增长 20.8%,环比增长 44.8%。2020 年中国彩电出口规模较 2019 年变化不大,全年出口 9,994 万台,同比增长 6.8%。中国彩电零售市场持 续低迷,全年零售量 4,772 万台,同比下降 6.7%,零售额 1,209 亿元,同比下 降 9.8%,行业均价 2,558.3 元,创历年新低。根据统计,21 世纪以来,我国彩 电行业产量呈现上升趋势,2018-2020 年我国彩电产量分别为 20,381.50 万台、 18,999.10 万台及 19,626.20 万台,彩电产量累计同比增长 18.27%、-6.78%和 3.30%。21 世纪我国彩电行业具体产量情况如下: 56 25,000 30% 25% 20,000 20% 15% 15,000 10% 5% 10,000 0% 5,000 -5% -10% 0 -15% 彩电产量 增速 数据来源:wind 资源 a.产品结构 从产品结构来看,LCD 电视已完成对传统 CRT 电视和 PDP 等离子电视的 替代。全球市场平板电视出货量已于 2008 年就超过传统 CRT 电视,中国市场 平板电视也于 2009 年超过 CRT 电视。从不同类型的产品关注比例分布来看, 不管是合资品牌、传统内资品牌还是互联网电视品牌,都在朝智能化的方向发 展。随着消费升级带来的彩电产品迭代,具备产品线更完整、产业链更具开放 性、推广品牌较多的 LCD 电视成为平板电视行业的主导产品。近年来,彩电行 业更新换代速度剧增,OLED、量子点等高端电视产品的关注度也随之增加, 以画质为核心的概念已深入消费者内心。2019 年,全球 OLED 电视出货量为 300 万台,占电视市场总量的 1.3%,预计未来 OLED 电视的出货量与市场份额 将进一步扩大。 b.显示技术 中国彩电市场处于多元并存的状态,主要包括 CRT、LCD、PDP、OLED 等显像技术。2013 年以来,随着显示技术向平板化、数字化的转变,以及平板 彩电持续大幅降价,其与 CRT 彩电的价格差距不断缩小,使平板彩电对 CRT 彩电的替代日益显现,各彩电技术类型市场结构调整加快。CRT 彩电市场持续 衰减,而液晶彩电市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占据彩电市场主体地位。进入 2019 年后,彩电市场开始显现出 LCD 屏逐渐被挤压,OLED 屏日渐流行的格局。然 57 而,LCD 与 OLED 并非平板对 CRT 的替代关系,而是并存的协同关系。LCD 拥有成熟、规模化的产品线,不会很快淘汰,而 OLED 显示面板也难以快速放 量上涨。此外,如今市场上的显示技术面临多品类竞争,QLED、MicroLED、 MiniLED、ELED 等多种显示技术相继出现,使得显示技术的未来主导力量成 为未知。与此同时,大量外资企业加大在中国市场的拓展力度和产品同质化, 使国内彩电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目前中国企业生产的 LCD 屏幕正在占领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随着世界两 大显示器巨头三星和 LGDisplay 宣布即将于 2020 年底关闭 LCD 生产线,中国 企业将进一步开拓 LCD 全球版图。与此同时,近年来 3D 电视和 4K*2K 全高清 电视快速发展,OLED 技术成为各大厂商研发的重点之一。OLED 为彩电行业 下一代高端显示技术,虽然该领域国内新上产线众多,但从设备、材料和工艺 等各方面来看,中国企业距离三星、LGDisplay 的差距依然较大。平板彩电中 面板占整机价值的 70%以上,面板价格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整机企业成本 控制压力。长期而言,通过加快彩电产业结构升级,扶持国内企业发展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显示面板生产技术,才能进一步提升行业上游关键环节的 话语权,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实力。 ②白色家电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冰箱生产国。受益于产品升级换代及消费 升级,冰箱行业自 2005 年末开始进入持续较快增长阶段。冰箱作为“家电下乡” 政策的受益者,在二、三级市场的普及速度很快。2012 年以来,随着电冰箱的 普及化基本完成,中国家用电冰箱产量增速明显下滑。2020 年我国电冰箱产量 为 9,014.7 万台,较 2019 年同比增加 14.05%。21 世纪我国冰箱行业具体产量情 况如下: 58 10000 50% 9000 40% 8000 7000 30% 6000 20% 5000 10% 4000 3000 0% 2000 -10% 1000 0 -20% 家用电冰箱产量 增速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a.品牌集中度 从品牌表现来看,马太效应继续在国内冰箱行业中发挥效应,品牌集中度 进一步提高。在经历几次大并购后,冰箱市场的集团化竞争格局愈发明显。以 零售量计算,2020 年冰箱行业前三品牌集中度高达 61%,同比增长 2%;二是 国内品牌阵营在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海尔长期占据市场第一宝座,2020 年海 尔销量达 1,282 万台,占比高达 33.23%,海尔的卡萨帝逐步确立高端品牌的优 势地位,并在大容积、智能化、风冷、多门、对开门等主要产品上完成布局, 各类产品的价格覆盖区间密集,在主流市场占据压倒性优势。此外,美的、容 声、海信等、美菱也凭借不同策略取得市场份额的提升,而西门子是唯一有实 力与国内品牌对抗的外资品牌;三是尽管国内品牌在整体冰箱市场占据着明显 的优势,但在中高端市场仍然是国外品牌占据领先位置。 b.政策导向 近年来,我国冰箱行业内销市场持续萎缩。2018 年中国冰箱城镇百户保有 量已经高达 100.4 台,农村百户保有量也高达 95.9 台,国内市场已基本饱和, 故自 2012 年以来冰箱内销规模从峰值的近 5,600 万下降到 2019 年的 4338.2 万。 59 目前冰箱消费以更新换代为主,但因冰箱技术进步程度有限,导致更新需求动 力不足。且行业推出的大型冰箱受制于高房价的中国住宅面积趋小所限,且随 着家电补贴政策的结束,大型冰箱未形成换代浪潮。 目前冰箱行业增长主要取决于外销市场的增长。与内销量多年下跌不一样 的是,2012 年以来冰箱出口连续 8 年保持增长。出于环保原因或超低的行业利 润水平,发达国家纷纷退出冰箱制造业,导致中国与韩国成为全球主要的冰箱 提供者。 在当前全球贸易摩擦频发、局势紧张的情况下,2019 年中国冰箱出口“一 带一路”区域国家的表现要远好于非“一带一路”区域。数据显示,2019 年 1- 11 月,“一带一路”区域中国冰箱出口量同比增长高达 12%,出口额同比增长 15.3%,出口均价同比增长 2.5%,远高于非“一带一路”区域。“一带一路” 区域已经成为 2019 年中国冰箱出口的主要拉动因素。 近年来,我国冰箱行业内外销量增速变化如下: 单位:%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5.00% -10.00% -15.00% 内销同比 外销同比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④美国 2000 亿美元拟征税清单对家电行业影响 60 北京时间2018年7月11日,美国公布对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 关税的详细商品清单,目标产品清单涉及服装、电视零件、冰箱、空调等。本 次清单对白电行业打击范围广且力度较强,家电行业出口业务受影响较大,但 整体业务受影响程度可控。前期的500亿美元的清单主要包括零部件,本次清单 开始包括空调和冰箱整机,加大了对中国白电行业的影响。美国是我国空调和 冰 箱 第 一 大 出 口 国 , 美 国 空 调 / 冰 箱 2017 年 全 年 出 口 量 占 我 国 总 出 口 量 的 19.9%/23.3%,占我国空调/冰箱总销量的6.7%/6.6%。此次清单不包括电视整机, 对彩电生产企业影响小,但贸易战如果继续升级可能波及电视整机。美国同样 是我国彩电第一大出口国,我国对美出口电视机占全球总出口的17%,如果中 美贸易战升级,未来清单可能涵盖电视机整机。 2、工贸行业 (1)工贸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工贸业务主要是围绕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屏等 物料开展采购、加工及分销业务。工贸行业,即对企业内部和具有互补性的服 务供应商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和技术进行整合和管理;同时由于工贸业务 整合供应链环节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也包含了物流的范畴。 工贸业务是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 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 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结构模式。 现代经济条件下,企业所面对的市场需求多样化、个性化、变化频繁的特 点日益突出,而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通过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的手 段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运行成本成为企业竞争的主 要热点。 从横向业务流程上看,工贸服务于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交易,贯穿从产品设 计到原材料采购、生产、批发和零售,直至将产品送达最终用户的各项业务活 动。从纵向业务环节看,各主要环节的交易均由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 61 等“四流”驱动。通过对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四流”的优化服务, 达到缩短客户供应链响应时间,降低客户、总交易成本、提升客户竞争实力的 目的。 (2)工贸行业政策法规 工贸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国家尚未出台行业专门的法律法规。与其 密切相关的进出口贸易和物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 2004 年 4 月 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主席令【2004】第 15 号), 其中指出,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 要,建立和完善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 金。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 式,发展对外贸易。 2011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 要》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 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 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 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 和标准化水平。 2011 年 8 月 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 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 号),要求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 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 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加强组织协调。 2013 年 5 月 24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 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 37 号),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62 2014 年 11 月 16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部署加快发展内贸流通,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 生,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 2015 年 6 月 20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 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方便的支持措施: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进 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 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三是明确规范进 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 或免税政策。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 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五是 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 2016 年 1 月 12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天津等 1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 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天津、深圳等 1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 (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先试先行,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支 持外贸优进优出、升级发展。 2018 年 4 月 10 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 8 部门响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供应 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旨在打造“五个一批”,即创新 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技术和模式,构建一批整合能力强、协同效率高的 供应链平台,培育一批行业带动能力强的供应链领先企业,形成一批供应链体 系完整、国际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总结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供应链创新发展和 政府治理实践经验。 (3)影响工贸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①有利因素 63 a.产业政策支持 2015 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 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 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 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 号)、《关于同意在天津 等 1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批复》、《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 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 号文)、《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供 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 号文)等支持政策以推动跨 境电商、供应链管理的发展。 物流行业层面,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 见》以及《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国发(2014)42 号), 明确了对现代物流产业的政策支持,为现代物流及工贸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 发展机遇。 b.信息技术发展提升工贸业务能力 以通讯技术、互联网技术、多媒体技术为特征的新信息革命,将人类社会 带入信息时代,促使诸如 ERP 管理系统、信息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 造、自动存储和拣出系统、自动条码识别系统、物联网、二维码等信息技术被 广泛应用。这为商业决策的最优解规划、物品流动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的自 动化和智能化操作等提供了基本条件。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系统和产品功能 的不断增强,也必将进一步提升工贸业务的技术水平。 c.电子商务发展孕育工贸行业新方向 目前,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在线消费增长最快的国家。除境内电子商 务外,以 B2C 和 C2C 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呈现出较大的增长潜力。电子商 务的爆发式增长推动了企业对于包括运输配送、仓储管理、信息化管理和资金 垫付等需求。 ②不利因素 a.境内外工贸行业企业尚未正面竞争 64 国外工贸业务发展相对成熟,并且其供应商、生产厂商和客户大多为各领 域内的国际领先企业和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但是由于境内 企业更贴近境内企业和国内市场,掌握了国外巨头所不具备的境内丰富的供应 商、生产厂商和客户资源,因而在国内市场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境内外工贸 行业企业尚未展开正面竞争。 b.基础设施落后 当前,国内物流一体化建设相对滞后,社会资源周转慢、环节多、费用高。 比如,运输网络和物流管理效率低,路线安排不合理导致货车回程空载,仓储 条件破旧且空间短缺等。此外,仓储和运输领域的智能化、信息化应用水平较 低。这些因素制约了以工贸为主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行业发展相对缓慢。 3、环保业务-水务治理 (1)行业基本情况 水务行业一般指生产和提供水务产品及服务的主体的集合,包括原水供应、 自来水生产、自来水供应、污水收集、污水处理等细分行业,水务行业是国家 关系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其主要特点为:前期投入大、回收期长、垄断 性强、区域局限性强等。 2018年我国水务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73.3亿元,同比增 长5.0%,与上年相比下降8.4%,高于全国工业增速(8.5%)3.5%。 (2)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概览 伴随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用水规模不断增长,城市污水排放量也随之增 加,我国水污染问题和水资源短缺日益严重,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是有效防 治水污染和缓解水资源日益短缺的主要途径。鉴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相对 滞后,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污水处理行业,要求城市必须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并在国家“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中都明 确提出了城市污水处理率的要求。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三 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底, 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5%,其中地级及以上城 65 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 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 90%;建制镇达到 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 50%;京津冀、长三角、珠 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2018 年 1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办 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污水排放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整治力度。 (3)水务行业工程施工情况 城市水务行业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包括水源工程、管道输送、水生产、水配 送、管网建设、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环境治理等多个环节的配套基础设施 的工程施工建设。其中,污水处理偏向下游产业,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包括排 出污水的工业行业、污水设备制造业等,其中工业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于污水处 理行业影响较大,工业污水和居民污水通过污水处理后再排入自然水体或通过 中水回用返回企业和居民用户。尽管中国城市供水量已经能够满足需要,但是 中国城市供水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还一直保持较高增长。近年来供水行业的固 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提高供水质量,预计这一趋势还将继续。 城市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污水收集、回用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应同步 建设,从 2000 年开始,国家用于污水处理的投资首次大于供水投资,十三五期 间城镇污水处理预计总投资达 5,644 亿元。2020 年,我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达 到 74.4 万公里,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 1.92 亿立方米。根据十四五期间的规 划和目标,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 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 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 25%。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来看,包括建设总规模、在建规模和总投资额在内的各项数据基本上都呈现出 上升的趋势。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中,2019 年水的生产 66 和供应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 8.5%、9.3%和 5.6%, 2020 年分别同比增长 6.9%、7.7%和 16.5%,尽管受到新冠疫情冲击,但增速并 未明显下降,2021 年一季度分别同比增长 26.2%、21.6%和 234.1%,增速明显 上升。 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数据来看,各项数据也均呈现出稳步增 长的趋势,但是相比于水的生产的和供应行业来说,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 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和其他费用基本上维持不变或者增长缓慢的趋势。 从国家统计局水利管理业的数据来看,建设总规模、在建总规模、投资额 以及新建、扩建和改建及技术改造都实现了同比增长的趋势,设备工具购置和 其他费用指标基本保持不变,唯一下降的指标是在建净规模。随着企业生产用 水和居民生活用水需求量增长的同时,人们对用水质量愈加重视,因而未来的 投资建设规模还有进一步上升的潜力。 (3)水务行业管理体制 我国水务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发改委、建设部门、环 保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卫生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为规 范并促进我国水务行业发展,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全国性的水务方面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适合当地的 水务方面地方法规,且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水务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 具体监管。我国政府部门对水务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审批、产品或 服务质量、水价、运行安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安排等诸多方面。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由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 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 生产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接 受住建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目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主要 在行业自律、服务和交流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4)水务行业未来发展前景 未来中国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需求巨大。供水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 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用水,尤其是居民生活用水将呈现出稳步 67 增长的趋势。污水处理方面,2018 年全国污水处理厂增加至 3919 座,同比增 长 3.65%,增速明显提高。按照 2010-2018 年年均 5.8%的复合增长率,预计 2020 年污水处理厂将达 4,387 座;2020 年全国城市排水管道增加至 74.4 万公里, 同比增速为 4.37%。 中国现有供水企业区域经营分散的特性,将为各类水务投资公司的并购发 展带来巨大的潜在市场机遇。此外,水价形成机制的合理化改革,水务项目运 营的改善、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与设备运营的优化降低运营成本,都将给专业化的投资运营商带来较大的投资 收益和管理收益,水务行业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发行人的研发能力、品牌、营销网络和人力资源构成核心竞争力。 在研发方面,发行人构建了以“康佳研究院-多媒体研发中心-专业设计所” 为框架的三级研发体系,与各大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人工智能物联网综合实验 室、5G 超高清实验室,建立院士工作站,构建了产业布局相匹配的技术研究联 盟,拥有近百项核心关键技术和约 1,500 人的研发队伍,并引入 MicroLED 和存 储主控芯片两个项目上百位行业技术人才。 在品牌方面,发行人持续推进品牌战略建设、体系建设、形象建设及文化 建设工作,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化、国际化形象,强化品牌地位,在消费者群体 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名誉度,在银行和其他融资渠道中有良好的品牌资信。 在营销渠道方面,公司创新渠道变革,线上线下协同谋共赢,国内国外全 力求发展。在线下渠道,发行人在全国各省市设有 40 多个分公司,200 多个办 事处,3,000 多个售后服务店,营销及服务网络遍及全国;在线上渠道,发行人 入驻天猫、京东、苏宁、唯品会等主流电商平台,创新开拓直播电商业务发展, 为业务发展谋求新的增长极;在海外渠道,发行人业务涵盖拉美、欧洲、亚太 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健全的营销网络。 68 在人力资源方面,发行人拥有累计多年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的高 层骨干,以及一支素质高、执行力强的团队。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划分标准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 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 机顶盒,OTT 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 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 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 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 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 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 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 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 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 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 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 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 营);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 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 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 69 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 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 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 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材料 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 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 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为彩电、白色家电业务生产与销售及电子产业、工贸业 务及环保业务等。发行人于 1980 年成立,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成立的第一家中 外合资电子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已成长为大型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和股份制上市公司。发行人坚持“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紧密围 绕“半导体+新消费电子+园区”的新产业主线,以科技为引领要素,以产业为 价值主体,以园区为载体平台。 2021 年度,发行人研发投入为 6.33 亿元。发行人在研发上以技术创新为驱 动,拥有配套的模组、电源等专业研发技术,能够完全自主研发具备国际领先 技术水平的电子产品;在制造上拥有一流的电子产品制造经验和强大的制造能 力。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拥有 53 条世界先进的彩电模组和整机生产线;在 销售上拥有遍及全国功能完备的一流营销网络,海外业务覆盖 110 多个国家和 地区。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545.71 亿元、498.70 亿元、482.32 亿元和 80.79 亿元,毛利润分别为 26.96 亿元、25.46 亿元、15.42 亿元和 1.66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4.94%、5.10%、3.20% 和 2.06%。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70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 营业 营业 营业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彩电业务 12.17 15.07 73.00 15.14 75.20 15.08 87.66 16.06 白电业务 8.80 10.90 36.99 7.67 38.42 7.70 38.29 7.02 环保业务 3.24 4.01 43.55 9.03 48.24 9.67 70.79 12.97 工贸业务 50.96 63.08 296.83 61.54 304.84 61.13 327.45 60.00 半导体业 0.32 0.39 3.22 0.67 2.83 0.57 - - 务 其他 5.29 6.55 28.73 5.96 29.18 5.85 21.52 3.94 合计 80.79 100.00 482.32 100.00 498.70 100.00 545.7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分行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彩电业务 -0.28 -2.30 3.78 5.17 5.94 7.90 7.60 8.67 白电业务 0.88 9.98 3.04 8.22 5.25 13.66 5.30 13.84 工贸业务 0.25 0.49 1.68 0.57 3.00 0.98 3.68 1.12 环保业务 0.10 3.19 3.24 7.44 7.27 15.06 7.00 9.89 半导体业务 -0.04 -11.46 0.16 4.86 0.08 2.72 - - 其他 0.75 14.20 3.52 12.27 3.92 13.45 3.38 15.71 合计 1.66 2.06 15.42 3.20 25.46 5.10 26.96 4.94 注: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3、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彩电业务 1)生产 生产方面,发行人率先在国内建成首条数字电视生产线。截至 2021 年末, 发行人在全国拥有五大整机生产基地——安徽滁州、广东东莞、四川成都、四 川遂宁、光明科技中心,分别拥有 20 条(模组 10 条,整机 10 条)、17 条(模 组 8 条、整机 9 条)、8 条(模组 4 条、整机 4 条)、6 条(模组 3 条、整机 3 条)、2 条(模组 1 条、整机 1 条)合计 53 条现代化模组和整机生产线,具备 全系列的彩电量产能力。未来三到五年,康佳彩电拟推动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改 71 造、数字化车间建设、智能仓储配送等项目,预计项目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彩 电生产自动化水平。 发行人彩电生产流程图如下: ①模组一体机组装流程图 ②平板艺术工艺流程图 发行人的彩电产品主要分为:高清节能 LED、网络智能 LED、超高清 UD 电视、曲面电视、OLED 电视、超薄 ELED、变频电视、超大板、壁纸电视、 8K 电视、AI 人工智能电视等多种类型。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大在研发上的投入,并强化研发队伍建设,使整体研 发实力得到了稳步提升,技术和产品屡有突破,不仅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而且为发行人产品储备打下了基础,保障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截至 2021 年末, 72 发行人本部彩电业务及其他业务累计申请国家级专利 1,676 项,拥有有效专利 576 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 229 项。 最近三年发行人彩电产能、产销率情况 单位:万台、元/台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产能 800.00 800.00 800.00 产量 664.00 810.00 862.36 其中:自有产量 604.00 652.00 708.22 外协产量 60.00 158.00 154.14 产能利用率 75.50% 81.50% 88.53% 销量 618.00 832.00 875.00 产销率 93.00% 102.72% 101.47% 发行人最近三年彩电销量分别为 875.00 万台、832.00 万台和 618.00 万台。 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8.53%、81.50%和 75.50%。2020 年以来,发行人彩电业务 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发行人及上游供应商工厂复工复产 有所放缓所致。 2)原材料供应 发行人在产业链中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将上游供应商资源转 换成产品,主要上游供应商为液晶屏厂、芯片厂、五金件厂、塑胶件厂及普通 的电子元器件厂。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发行人主要是通过垂直整合,调整供 应链策略,不断的优化供应链资源,使产品更具竞争力。 上游原材料供应中,液晶屏金额占比最大。近年来发行人通过自制,垂直 整合供应链,使液晶屏在整个物料清单成本占比下降到了 50%左右。最近三年, 发行人彩电业务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原材料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PCBI 43.03 37.11 39.51 主芯片及配套 IC 3.89 2.59 5.35 金属件 0.36 2.30 1.02 注塑件 0.11 1.75 0.55 灯条、灯仔 0.61 0.93 1.27 最近三年发行人彩电业务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73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台) (亿元) 占比 供应商 1 350 15.53 17.45% 液晶模组,PCBI 2019 供应商 2 101 7.68 8.63% 液晶模组,PCBI 年度 供应商 3 68 4.13 4.64% 液晶模组,PCBI 供应商 4 67 4.10 4.61% 液晶模组,PCBI 供应商 5 24 0.64 0.72% 液晶模组,PCBI 合计 610 32.07 36.04%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台) (亿元) 占比 供应商 1 294 15.35 27.57% 液晶模组,PCBI 2020 供应商 2 210 6.43 11.55% 液晶模组,PCBI 年度 供应商 3 106 2.45 4.39% 液晶模组,PCBI 供应商 4 40 3.23 5.81% 液晶模组,PCBI 供应商 5 30 1.96 3.52% 液晶模组,PCBI 合计 680 29.42 52.84%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台) (亿元) 占比 供应商 1 298 24.61 35% PCBI 2021 年 供应商 2 128 7.51 11% PCBI 度 供应商 3 40 4.74 7% PCBI 供应商 4 16 2.14 3% PCBI 供应商 5 326 1.46 2% 主芯片 合计 808 40.46 58% 由于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从未出现逾期或无法 偿付的情况,因此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采购结算模式主要采用出货 30 天电汇 付款的结算方式。彩电业务各类原材料、零配件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 情况,除平板彩电上游关键部件液晶屏因市场供求关系而导致季节性采购紧张 外,不存在采购严重受限的情况。 BOE 长期以来是发行人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供应商,面板年采购数量一直处 于发行人面板采购总量的前三位置,占据面板采购份额为 50%-60%左右。通常 的业务模式为每年年初洽谈基本合作数量目标,每季度根据市场情况商谈采购 供应计划,每月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洽谈采购。 发行人除与 BOE 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外,也与 HKC、CHOT、LGD 形成共 同发展的高度战略联盟,是 BOE 在中国大陆的第三大客户;同时以群创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为补充,丰富自身的差异化产品发行人在供应商选择上采取多元多 74 层次配置的策略,若个别供应商出现原材料短缺、合作中断等情形,预计对发 行人经营状况的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 形。 3)销售 在国内,发行人设立了 14 个营销分公司和数百个销售经营部,销售网点超 过 20,000 个,并与各大连锁机构及 95%以上的地市级大商场开展合作,终端经 销商到达乡镇一级,主要包括国美、苏宁等全国家电连锁店渠道;沃尔玛等大 型超市渠道;武汉工贸、大连大商等区域性城市家电连锁;传统百货渠道;县 乡专卖及家电商场等多种渠道进行销售。同时积极借助淘宝、京东商城等网络 销售模式拓展销售业务,并积极开展直销、团购、工程机业务。截至 2021 年末, 发行人彩电零售量占有率位居同行业第七位。最近三年,发行人彩电主要销售 渠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全国家电连锁店 6.72 6.41 7.17 大型超市 0.21 0.13 0.47 电商渠道 19.25 18.85 16.33 城市及县乡客户 8.24 8.03 19.95 新兴渠道 4.59 6.11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以电商渠道和城市及县乡客户为主,且均 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发行人根据下游客户订单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结算, 结算账期在 30-60 天,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款方式为主。以下为发行 人主要前五大渠道客户最近三年销售情况: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8.09 9.2 客户 2 7.18 8.2 2019 年度 客户 3 3.22 3.7 客户 4 2.57 2.9 客户 5 2.45 2.8 合计 23.51 26.8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2020 年度 客户 1 6.57 8.7 客户 2 6.49 8.6 75 客户 3 2.69 3.6 客户 4 2.62 3.5 客户 5 1.74 2.3 合计 20.12 26.7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8.55 11.71 客户 2 5.58 7.64 2021 年度 客户 3 4.01 5.49 客户 4 3.62 4.96 客户 5 3.01 4.12 合计 24.77 33.93 销售区域上来看,发行人彩电业务销售集中在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等 区域,以下为最近一年发行人彩电业务销售收入区域情况: 区域 销售额占比 备注 华北 2.20%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 6.10% 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 华南 1.70% 广东、广西、海南 华中 2.40% 河南、湖北、湖南 西北 1.20% 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西南 2.30% 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 东北 0.90% 黑龙江、吉林、辽宁 海外 35.20% 亚太、拉美、欧洲、中东、非洲 其他 47.90% 电商、供应链、TV 事业部 合计 100.00% 发行人彩电销售以国内销售为主,海外销售为辅。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 社交电视、AI 电视的行业趋势,逐步提升国内销售的中高端产品占比;发行人 通过建立合资公司、分公司、联络处及办事处等方式,已逐步搭建起完善的海 外营销网络。 最近一年发行人彩电业务境内外销售情况 项目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占比 销量(万台) 占比 2021 年 国内销售 47.27 64.75% 337 54.53% 度 国外销售 25.73 35.25% 281 45.47% (2)白电业务 ①生产 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主要产品为冰箱、洗衣机、空调,目前拥有安徽滁州、 河南新乡、浙江宁波、江苏常州作为白色家电业务生产基地。截至 2021 年末, 76 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拥有有效专利 300 项:其中发明 58 项,实用新型 167 项, 外观设计 75 项。 发行人冰箱的生产工艺主要分为自制件加工和整机装配。其中,自制件加 工主要为挤板、门箱胆吸塑、门板、背板和侧板的成型。装配线包括为箱体预 装、蒸发器加工、制冷系统装配、电气件装配、箱体发泡、箱体装配、压缩机 安装、管路焊接、灌注制冷剂、抽真空、封口、门体装配、门体发泡、焊点检 漏、安全检验、性能检验和整机包装。 发行人洗衣机生产工艺主要分为自制件加工和整机装配。其中,自制件加 工主要分为箱体冲压、焊接和内筒冲压&装配、前筒和后筒的注塑、箱体和前 封门的喷涂。装配线包括筒部装,洗涤盒部装、门部装、控制面板部装、总装 配、安全检测、功能检测及整机包装。 发行人空调生产工艺主要分为零部件加工自制和内外机组装装配。其中, 零部件自制主要是换热器加工(换热器加工包含翅片冲制,胀管,脱脂,管口 焊接以及氦检检验)、毛细管组加工(包括自动来料,焊接,检漏)、四通阀 管组等铜配管组件加工以及钣金喷涂加工。内机装配线包括内机电控组组装、 底座部件、风扇系统、外观部件、安检检验、噪音性能检验、外观检验以及整 机包装。外机装配线包括压缩机安装、管路安装、管路焊接、抽真空、冷媒灌 注、超声波封口、卤素检验、结构件装配、安全检验、商检性能检验、外观检 验以及整机包装。 2018 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安徽康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竞得河南新飞电器有 限公司、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和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帮助 发行人在白电领域扩张产业规模,在品牌上实现“康佳+新飞”双品牌协同发展 的格局,拓展白电业务,提升盈利能力。最近三年,发行人冰箱销量总体呈逆 势增长态势,分别实现销量 150 万台、157 万台和 221 万台。报告期内,发行 人白色家电业务不存在客户或供应商过度集中的问题。 2020 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在宁波慈溪市成立,其 中康佳集团持股 60%,韩电集团宁波空调有限公司持股 40%。宁波康韩瑞电器 有限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发行人全品类运营,扩大产业规模。2021 年度,发行 人实现空调销量 134 万套。 77 2020 年 11 月发行人与倍科电器常州工厂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与欧洲四大 家电集团之一 Arcelik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了江苏康佳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江苏康佳智能电器有限公司的设立将助力康佳白电产业全链条战略布局升级, 提升康佳洗衣机产品业务整体实力。2021 年度,发行人实现洗衣机销量 78 万 台。 最近三年发行人冰箱产能、产销率情况 单位:万台、%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产能 213 213 228 产量 126 146 160 产能利用率 59% 69% 70% 销量 129 157 150 产销率 102% 107.51% 94% 2020 年度,发行人白电冰箱产能提升,主要系新飞公司对生产线和设备进 行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生产能力所致。2020 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 内经济第二产业受阻严重,发行人及上游供应商工厂产能产量和销量均有所下 滑,截至目前,发行人已全面开启复工复产,预计产能和销量将有所上升。 ②原材料供应 发行人冰箱产品主要的原材料为冰箱压缩机及钢材、聚氨酯等;洗衣机产 品主要的原材料为塑料粒子、板材等;空调产品主要的原材料为空调压缩机、 钢材等。采购模式通常采取招标并直销采购为主,通过直接与生产厂商联系采 购以尽量压缩采购成本,总成本构成中主要是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所占总成本 的比重超过了 80%以上,其中化工料、铜、铝、冷轧钢板、热轧钢板、工程塑 料及压缩机占原材料总成本比重达 60%左右。2021 年度,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 前 5 名供应商合计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13.21%。最近三年发行人白色家电 业务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占比 采购内容 是否为关联公司 供应商 1 12.32% 异氰酸酯(黑料) 否 供应商 2 6.55% 压缩机 否 2019 年度 供应商 3 6.33% 压缩机 否 供应商 4 5.55% 钢板 否 供应商 5 5.06% 塑料粒子 否 合计 35.81% 78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占比 采购内容 是否为关联公司 供应商 1 7% 空调压缩机 否 供应商 2 5% 黑料 否 2020 年度 供应商 3 5% 空调压缩机 否 供应商 4 3% 冰箱压缩机 否 供应商 5 3% 冰箱压缩机 否 合计 23%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占比 采购内容 是否为关联公司 供应商 1 4.63% 冰箱黑料 否 供应商 2 2.49% 空调铜管 否 2021 年度 供应商 3 2.23% 空调压机 否 供应商 4 1.94% 冰箱钢板 否 供应商 5 1.92% 冰箱白料 否 合计 13.21% ③销售 发行人冰箱产品主要以购销模式进行销售,销售渠道主要为地方性连锁卖 场、区域代理商、直营零售商以及商场、超市等。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充分复 用彩电 20,000 个庞大的销售网络资源。截至目前,发行人的白色家电业务有 6,600 个网点。地县市场已在全国实现布局专业购销模式;发行人已初步完成城 市零售市场的平台搭建,截至目前发行人地级市覆盖率已超过 94%。 发行人洗衣机产品主要为 OEM 经营模式,2020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与 倍科电器有限公司结束资产交割,主要给倍科生产滚筒洗衣机,不接触终端客 户销售。 发行人空调产品主要为 ODM、委托加工及自营外销经营模式,销售范围 辐射东南亚、南非、欧美等 20 多个国家。 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补贴等家电优惠政策在全国推广以来,对发行 人冰箱销售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作为家电下乡等优惠政策的先行者,发行 人冰箱从产品开发、营销策略等方面均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在设计方面,考虑 到农村电压不稳特点,发行人采用了宽电压设计,同时还增加了防潮、防锈、 防鼠等功能;在产品阵容上,发行人的冰箱产品在全部中标家电下乡的冰箱品 牌中节能功效较高;为方便农村消费者购买,发行人在乡镇开设分销网点,设 立冰箱卖场。随着乡镇网点基本实现全覆盖、渠道网络宽度与深度的不断夯实, 79 发行人的冰箱产品已在广阔的农村市场占据了先发优势。最近三年,发行人白 色家电业务前五名渠道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8.64 26.45% 客户 2 3.43 10.51% 2019 年度 客户 3 2.76 8.46% 客户 4 0.16 0.49% 客户 5 0.12 0.37%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12.67 32% 客户 2 3.51 9% 2020 年度 客户 3 2.19 6% 客户 4 1.36 3% 客户 5 0.26 1%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15.66 42.33% 客户 2 2.80 7.54% 2021 年度 客户 3 2.45 6.62% 客户 4 1.65 4.46% 客户 5 1.40 3.77% 销售区域上来看,发行人白电销售以国内销售为主,国外销售占比较低。 国内销售区域集中在华中区域等。 最近一年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销售收入境内区域结构 区域 销售额占比 备注 东北区域 7.66% 东北三省 华北区域 22.97% 北京、山东、河北等 华东区域 14.12% 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等 华南区域 5.53% 广东、福建、广西等 华中区域 27.65% 河南、河北等 西北区域 6.30% 新疆、甘肃、重庆等 西南区域 15.79% 四川、贵州等 最近一年发行人白色家电产品境内外售收入及占比 单位:亿元 2021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占比 国内销售 35.12 94.94% 国外销售 1.87 5.06% 合计 36.99 100.00% (3)工贸业务 80 发行人工贸业务是基于公司现有产品的供应链开展 IC 元器件、液晶面板、 金属原材料等产品的工贸业务,该业务有利于公司逐步与产业链上游供应商和 下游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所用材料的价格,有利于发行 人现有产品的成本控制,为自身半导体业务发展提前布局销售渠道,同时寻求 产业链上下游蓝海环节市场,为自身业务新赛道的拓展夯实基础,已成为发行 人重要的业务模式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工贸业务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但 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系发行人进入该领域较晚,为抢占市场份额,扩大下游 客户贸易量,主要凭借价格优势拓展下游客户所致。 工贸业务主要是围绕发行人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屏等 物料开展采购、加工及分销业务,经营利润来源于加工费及上游采购与下游销 售的差价。工贸业务一方面有利于公司逐步与产业链上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 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所用材料的价格,有利于公司现有产 品的成本控制;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半导体业务布局,积累半导体与芯片业务 客户资源,保障销售渠道,同时精准匹配市场需求以便有效缩短培育周期,降 低研发设计与需求错配风险。 发行人工贸业务模式主要是: 贸易业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各方优质资源,依托康佳集团在全国 及全球资源、渠道以及管理优势,基于企业的采购、销售以及产品增值需求, 围绕本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屏等物料开展采购、加工 及分销业务,业务涉及自营品牌与非自营品牌的购销业务。 半导体封测业务:为响应“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推动工贸业务 转型升级,发行人启动包括存储芯片封装测试及销售在内的自营品牌项目—— 康佳芯盈半导体项目,助力产业打通“设计+封测+销售”的全产业链。 目 前 康 佳 芯 盈 半 导 体 项 目 以 “KONKA” 和 “KOWIN” 双 品 牌 运 营 , 涵 盖 eMMC、LPDDR 等嵌入式产品及 SSD、PSSD 固态硬盘等共计 45 款产品,实现 了自主量产和 TOC 端的上市销售,在存储芯片市场上打出了“康佳”的品牌形象 及影响力,业务模式包括 B2C 业务、线下渠道及 B2B 业务等。 81 发行人工贸业务将通过半导体“贸转工”的战略实施,能有效打造品牌优 势、积累上下游资源、拓宽业务渠道,通过工与贸的高度整合形成集群化效应, 提高康佳在整体产业链条上的地位,从而形成健康、持久的竞争优势。 最近三年,发行人工贸业务按主要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芯片 232.22 85.45 0.76 254.49 85.17 0.90 274.09 92.21 1.02 白电及彩 - - - 8.64 2.89 1.29 1.53 0.52 5.33 电耗材 屏 7.81 2.91 0.32 12.58 4.21 0.34 8.22 2.76 0.60 塑胶 28.57 10.64 0.31 23.10 7.73 1.24 13.41 4.51 2.85 合计 268.61 100.00 0.74 298.82 100.00 / 297.24 100.00 / 发行人工贸业务主要围绕传统业务中涉及的原材料开展,上游供应商主要 有韩国三星集团、美国金士顿公司等,下游客户主要由终端厂商和贸易类客户 构成,受国际环境、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下游需求及销售渠道影响较大。报 告期内,部分产品采购均价变化较大导致毛利率普遍较低。 最近三年,发行人工贸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占工贸业务 主要销售品 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额(亿元) 是否关联方 总销售额的 种 比重(%) 客户 1 73.32 芯片 否 25 客户 2 58.65 芯片 否 20 客户 3 18.75 芯片 否 6 2019 年 客户 4 9.06 芯片 否 3 客户 5 8.29 芯片 否 3 合计 168.06 -- -- 56 客户 1 61.75 芯片 否 20 客户 2 57.33 芯片 否 19 客户 3 50.39 芯片 否 17 2020 年 客户 4 15.28 芯片 否 5 客户 5 12.57 芯片 否 4 合计 197.33 -- -- 65 客户 1 54.53 芯片 否 20 客户 2 35.31 芯片 否 13 客户 3 18.93 芯片 否 7 2021 年 客户 4 20.78 芯片 否 8 客户 5 18.81 芯片 否 7 合计 148.36 50 82 工贸业务主要是围绕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屏等物 料开展采购、加工及分销业务,经营利润来源于加工费及上游采购与下游销售 的差价工贸业务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合作良好的材料生产商或有资质的品牌代理 商,工贸业务有利于公司逐步与产业链上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建立较好的 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所用材料的价格,有利于公司现有产品的成本控制。 发行人开展工贸业务一方面加深了与传统主营业务上下游的合作关系,另 一方面积累了半导体与芯片业务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具备一定可持续性。 未来,发行人将不会继续扩大工贸业务规模,并计划调整贸易结构,提高半导 体类产品贸易量。 最近三年,发行人工贸业务前五名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额比重 供应商 1 芯片 85.57 27 供应商 2 芯片 50.34 16 供应商 3 芯片 26.26 8 2019 年 供应商 4 芯片 17.73 6 供应商 5 芯片 14.86 5 合计 194.77 61 供应商 1 芯片 78.69 26 供应商 2 芯片 68.55 23 供应商 3 芯片 30.31 10 2020 年 供应商 4 芯片 25.06 8 供应商 5 芯片 13.81 5 合计 216.41 72 供应商 1 芯片 66.35 22 供应商 2 芯片 28.31 10 供应商 3 芯片 23.06 8 2021 年 供应商 4 芯片 22.61 8 供应商 5 芯片 18.39 6 合计 158.72 54 发行人工贸业务的销售结算方式为客户根据销售合同先行支付保证金后, 发行人下单采购,芯片、屏、金属客户完成提货的周期一般为 30-45 天,不锈 钢客户完成提货的周期一般为 30-40 天;发行人同客户关于产品数量、价格、 提货周期、保证金比例等内容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报批后执行。客户按销 售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保证金后,下达采购需求。根据销售合同,客户在合同 签订的付款期限内支付全额货款后,公司通知仓库发货,客户提货后出具货物 83 签收单据,确认货权转移。 报告期内,发行人参考不同品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结合采购成本及费用, 与客户洽谈约定,最终以销售合同、订单确定其价格。 发行人工贸业务的主要销售模式为:①以销定采:根据客户有特定要求, 为其寻找合适的产品及供应商;②统采分销:即根据以往客户及市场需求预测, 提前备货再分批销售;③加工后销售:根据客户需求在原有采销基础上进一步 加工,加工后销售。 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实时关注产品的市场价格 变动情况,确保保证金能覆盖一定周期内的市场价格波动。 (4)环保业务及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业务主要集中在水务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以及 玻璃陶瓷新材料等环保相关领域。其中水务治理业务由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运营;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业务由重庆康兴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负责运营, 具体主要是对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分拣、加工、物流 及销售等;玻璃陶瓷新材料业务由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负责运营, 主要是研发、生产和销售玻璃陶瓷等产品。 以上主要在建项目为毅康科技下属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完成毅 康科技有限公司挂牌转让股权相关事宜,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项目, 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以及不断加大环 保督查力度,中国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和回收总值呈现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将延 续行业向好发展态势,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行业发展规模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发行人环保业务预计能够得到较好的政策支持。 公司其他业务中包括产业园建设与开发业务,其盈利来源于政府补贴与产 业园项目股权转让。2021 年,公司获得遂宁康佳产业园产业扶持资金 1.5 亿元、 长沙总部注册奖 0.1 亿元;深圳市康新置业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转让收益 0.86 84 亿元、长沙龙佳置业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转让收益 0.6 亿元、烟台康云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 17%的股权转让收益 1.05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产业园业务主要在建项目 单位:亿元 未来投资计划 预计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工程进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完工时间 遂宁电子产业园厂房建设项 7.04 45.60% 2.41 1.10 0.20 2022.10 目 新飞制冷产业园 9.33 12.00% 3.64 2.01 0.61 2023.10 东莞康佳新产业园工程项目 3.90 36.56% 3.60 1.20 - 2022.12 烟台康佳大健康产业园 1.36 49.00% 0.68 0.02 0.05 2022.11 盐城封测工厂 5.01 1.55% 0.80 2.66 - 2024.07 重庆康佳半导体光电研究院 基建项目(一标段、二标 6.58 48.51% 3.72 0.01 - 2022.12 段) 西安康佳智能科技产业园 6.50 - 4.80 - - 2022.06 合计 39.72 - 19.65 7.00 0.86 - 5、半导体业务 发行人的半导体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合肥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康芯威”)及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研 究院”)。其中合肥康芯威以产品自主开发为核心竞争力,主营前沿存储技术 的开发、方案输出、芯片设计、以及半导体器件分销。截至报告期末,合肥康 芯威相关产品已实现量产和销售;重庆研究院主要是进行巨量转移等 MicroLED 相关技术的研发、MiniLED 显示屏和 MicroLED 芯片的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半导体业务产品方面,在 MicroLED 方面,发行人建成 MicroLED 全制程研发生产线,发布了应用于穿戴产品的小间距 MicroLED 微晶屏、柔性 MicroLED 显示屏和 8KMicroLED 商显屏等。目前,发行人 MicroLED 芯片已完 成小批量试产,MiniLED 芯片已完成小批量和中批量试产。 (1)生产及原材料供应 发行人在产业链中主要系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将上游供应商资源转换成产 品。在业务配套方面,发行人与国内封装厂进行协同合作,建立的量产产能; 同时,根据业务需求创新性导入委托代工业务及 Flash 代理商业务模式;2021 年度,发行人半导体业务的原材料主要包括 Flash 晶圆及主控晶圆等。 85 发行人 2021 年半导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亿元) 采购额占比 供应商 1 0.79 25.93% 供应商 2 0.37 12.15% 供应商 3 0.43 14.13% 供应商 4 0.26 8.57% 供应商 5 0.21 6.75% 合计 2.07 67.53% (3)销售 发行人在拓展半导体业务的初期,即完成了主要客户的开拓工作。截至报 告期末,发行人下游客户交易方式主要以代理商为主,且均保持长期良好的合 作关系,发行人根据下游客户订单采用先款后货方式结算,部分订单先货后款, 结算账期在 30-60 天。以下为主要渠道客户销售情况: 发行人 2021 年半导体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1.41 43.83% 客户 2 0.41 12.60% 客户 3 0.23 7.24% 客户 4 0.20 6.32% 客户 5 0.13 4.09% 合计 2.38 74.08% (四)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变更。 (五)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本次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86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逐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决策机制。 发行人现行内部审计、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基本管理制度如下: (1)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设置审计及法务中心,审计及法务中心下设二级审计部门,审计及法务中 心及其所属二级审计部门为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领导下独立开 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机构对各业务领域的 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及评估,保证控制活动的存在及有 效运行。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集中管理,严格评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且发行 人董事局在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 差异超过 30%的,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最近一 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 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3)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87 为规范公司投资衍生品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业务规则,发行人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发行人董事局财务审计委员 会负责审查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董事局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内 审批衍生品投资事项,超过规定权限的衍生品投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开 展衍生品投资前,由发行人投资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评估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分析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发行人法务部门负责审核衍生品投资的合 同及相关文本的条款,分析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发行人严格控制衍生品投资的 种类及规模,尽量使用场内交易的衍生品,不超出经营实际需要从事复杂衍生 品投资,不以套期保值为借口从事衍生品投机。 (4)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管理有 关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康佳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发行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董 事局负责,董事局主席为主要责任人,董事局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事宜,发行人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发行人制定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一整套流程,严格规定了内幕信息流转 的审批程序,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 查。 (5)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88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制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董事局、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 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董事的职权外,还拥有重大关联交易认可、向董事局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 董事局会议等职权。 (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董事局秘书是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的 管理工作,是发行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的指定联络 人。发行人董事局秘书处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局 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进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发行人各部门、事业部及下属公司 负责人及时向董事局秘书报告与本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相关的未公开重大 信息。 (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发行人董事局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与投资者 就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89 以及重大事项等进行沟通。发行人同时建立了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 机制使沟通方式更加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 政处罚导致对本期债券发行产生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 90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 2021 年 财 务 数 据 进 行 审 计 , 分 别 出 具 了 XYZH/2020GZA50009 号 、 XYZH/2021GZAA70014 号、XYZH/2022GZAA50020 号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章及本文所引用的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财务数 据均来自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为了保持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可比性,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 引用的 2019 年末/2019 年度财务数据,为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年初数/ 上期数。2020 年末/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为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年初数/ 上期数。投资者可通过查阅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情况。 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合并资产负 债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货币资金 61.57 64.90 54.32 65.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6.18 0.61 应收票据 13.21 17.77 23.58 28.38 应收账款 32.42 33.98 39.01 44.16 应收款项融资 0.15 0.71 0.84 1.43 预付款项 7.59 6.31 11.83 20.73 其他应收款 18.06 18.37 21.46 17.72 应收利息 0.03 0.03 0.45 0.08 应收股利 - - 0.05 0.01 存货 47.42 40.69 45.21 53.19 合同资产 - - 28.7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22 0.28 1.12 1.08 91 其他流动资产 23.33 23.00 19.13 20.93 流动资产合计 203.96 206.02 251.39 254.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0.20 0.18 3.99 4.11 长期股权投资 63.35 59.03 43.76 34.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24 0.24 0.25 0.2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15 22.93 18.78 17.53 投资性房地产 7.72 7.77 5.39 4.00 固定资产 39.90 40.10 31.79 25.61 在建工程 16.05 14.91 92.37 42.92 使用权资产 0.73 0.71 - - 无形资产 9.73 9.75 11.89 12.13 开发支出 0.20 0.17 - - 商誉 0.22 0.22 6.76 7.79 长期待摊费用 2.97 2.97 1.53 1.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5 7.25 12.66 9.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85 26.49 18.21 11.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1.46 192.73 247.38 171.64 资产总计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短期借款 106.67 99.21 109.91 103.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58 11.16 13.36 13.19 应付账款 31.18 37.84 96.32 57.98 预收款项 - - - 10.77 合同负债 10.43 6.53 12.17 - 应付职工薪酬 1.96 4.11 4.77 4.27 应交税费 2.77 2.96 5.08 6.08 其他应付款 16.00 17.88 19.99 23.74 应付利息 1.87 1.74 2.21 2.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74 50.90 3.77 2.10 其他流动负债 0.46 1.10 4.42 - 流动负债合计 213.79 231.68 269.79 221.46 长期借款 57.04 35.29 59.65 48.90 应付债券 22.95 22.94 49.93 49.88 租赁负债 0.56 0.43 - - 长期应付款 1.39 1.41 4.81 3.8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5 0.05 0.05 0.06 预计负债 1.05 1.06 1.02 0.00 递延收益 2.26 2.06 4.47 1.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0.80 0.77 0.76 0.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6 1.05 1.0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26 65.05 121.76 105.14 负债合计 301.04 296.74 391.55 326.60 股本 24.08 24.08 24.08 24.08 资本公积 3.70 2.34 2.30 2.30 其它综合收益 -0.21 -0.20 -0.17 -0.21 盈余公积 12.44 12.44 12.12 12.12 92 未分配利润 53.33 52.29 45.95 42.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3.33 90.95 84.29 80.69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04 11.06 22.92 18.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37 102.01 107.21 99.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2、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月 度 度 度 营业总收入 83.20 491.07 503.52 551.19 营业收入 83.20 491.07 503.52 551.19 营业总成本 89.42 514.66 523.14 566.84 其中:营业成本 81.17 474.02 475.95 521.38 税金及附加 0.24 1.07 0.97 1.10 销售费用 2.86 14.28 18.26 23.03 管理费用 1.69 9.60 10.23 8.57 研发费用 1.19 6.16 6.82 5.01 财务费用 2.27 9.53 10.92 7.76 利息费用 2.44 10.03 9.79 10.31 利息收入 0.53 1.69 1.65 2.48 加:其他收益 2.01 13.54 9.29 12.29 投资收益 3.57 42.17 24.33 11.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0.39 0.79 1.06 1.41 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52 0.19 -0.03 信用减值损失 0.03 -11.07 -7.22 -5.32 资产减值损失 -0.01 -6.43 -4.62 -3.03 资产处置收益 0.07 0.01 2.06 2.94 营业利润 -0.56 15.13 4.40 3.03 加:营业外收入 0.10 0.83 0.87 1.66 减:营业外支出 0.01 0.24 0.26 0.19 利润总额 -0.47 15.71 5.02 4.51 减:所得税费用 -0.79 7.65 -0.38 1.16 净利润 0.32 8.07 5.40 3.35 持续经营净利润 0.32 8.07 5.40 3.35 少数股东损益 -0.72 -0.99 0.62 1.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 9.05 4.78 2.12 加: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2 -0.06 -0.03 -0.09 综合收益总额 0.30 8.00 5.37 3.2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73 -1.01 0.57 1.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3 9.02 4.81 2.01 3、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合并现金流 量表 93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月 度 度 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5.62 495.15 473.67 550.24 收到的税费返还 0.75 4.20 4.53 6.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1 20.17 42.24 40.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88 519.52 520.44 597.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26 461.86 458.01 546.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9 19.53 17.45 18.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0.87 8.63 8.54 8.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7 21.41 34.65 39.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9 511.43 518.65 612.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 8.09 1.79 -15.44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44 7.11 7.07 2.2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20 0.99 1.26 1.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0.01 2.35 3.70 2.03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0.25 25.70 8.74 2.71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7 23.88 27.22 20.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7 60.03 47.98 29.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68 66.40 56.40 39.28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8 8.41 2.54 13.5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0.97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 11.10 13.57 15.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4 86.88 72.51 6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 -26.85 -24.53 -38.63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35 1.49 5.06 5.0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0.35 1.49 5.06 5.08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64 236.61 196.06 300.6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43 10.19 27.55 18.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41 248.29 228.67 324.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24 193.73 178.92 235.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7 9.63 8.65 7.7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0.50 0.05 0.32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 9.29 19.75 16.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5 212.64 207.32 259.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 35.65 21.35 64.6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2 -0.18 -0.57 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1 16.70 -1.96 10.6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68 42.98 44.94 34.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48 59.68 42.98 44.94 9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45.97 48.09 34.81 24.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98 0.61 应收票据 7.18 9.13 8.80 21.48 应收账款 49.21 44.69 44.73 95.65 应收款项融资 - 0.06 0.06 0.66 预付款项 12.19 16.18 10.21 9.11 其他应收款 110.87 109.25 100.35 105.53 存货 2.55 1.92 2.02 2.19 其他流动资产 17.54 17.36 10.20 10.97 流动资产合计 245.51 246.68 214.17 271.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股权投资 88.92 86.33 88.06 77.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18 0.18 0.18 0.1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0 2.00 2.50 2.50 投资性房地产 4.52 4.55 4.06 4.00 固定资产 3.95 3.99 4.32 4.44 在建工程 3.08 3.04 1.32 0.41 使用权资产 0.03 0.04 - - 无形资产 0.64 0.56 0.60 0.80 长期待摊费用 0.29 0.32 0.17 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1 7.12 9.80 8.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0.1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34 108.13 111.12 98.63 资产总计 356.84 354.81 325.29 369.81 短期借款 42.31 42.60 50.53 50.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61 11.26 13.45 26.11 应付账款 87.77 82.98 68.11 110.79 预收款项 0.00 - - 3.19 合同负债 6.04 7.41 7.23 应付职工薪酬 0.48 1.28 1.47 1.25 应交税费 0.04 0.08 0.04 0.09 其他应付款 38.69 41.55 42.75 31.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29.75 47.15 0.06 1.31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11 0.11 0.06 - 流动负债合计 214.80 234.42 183.71 224.81 95 长期借款 53.31 31.61 29.30 34.38 应付债券 22.95 22.94 49.93 49.88 租赁负债 0.01 0.02 - - 长期应付款 - - 0.18 0.22 预计负债 0.01 0.01 0.01 - 递延收益 0.35 0.36 0.62 0.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0.0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0.44 0.44 0.5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7.07 55.37 80.60 85.07 负债合计 291.87 289.80 264.31 309.89 股本 24.08 24.08 24.08 24.08 资本公积 2.46 1.11 1.13 1.14 其它综合收益 -0.02 -0.02 -0.03 -0.03 盈余公积 12.60 12.60 12.28 12.28 未分配利润 25.85 27.24 23.52 22.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98 65.01 60.98 59.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 356.84 354.81 325.29 369.81 计 2、母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一季度利润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23 28.67 37.15 56.86 营业成本 5.12 28.02 32.76 54.14 税金及附加 0.04 0.12 0.11 0.15 销售费用 0.74 4.24 5.03 12.10 管理费用 0.52 3.82 4.73 3.88 研发费用 0.08 0.98 0.93 0.47 财务费用 1.41 4.84 6.26 4.15 其他收益 0.07 0.39 0.66 0.51 投资收益 0.62 34.65 18.22 9.99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 0.40 0.95 -0.06 0.05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 -0.12 0.09 -0.03 益 - 信用减值损失 -0.11 -10.04 -6.31 -1.70 资产减值损失 - -5.56 -1.00 -0.16 资产处置收益 0.00 - 1.88 - 营业利润 -2.10 5.96 0.87 -9.41 加:营业外收入 0.12 0.13 0.36 0.2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19 0.10 0.03 利润总额 -1.99 5.91 1.13 -9.25 减:所得税费用 -0.60 2.66 -0.94 -3.65 净利润 -1.39 3.25 2.08 -5.60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9 3.25 2.08 -5.60 加:其他综合收 - 0.01 - -0.02 96 益的税后净额 综合收益总额 -1.39 3.26 2.08 -5.61 3、母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一季度现金流量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3 月 度 度 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97 53.82 34.49 80.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0.19 1.46 2.64 0.6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0.46 3.55 27.75 145.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2 58.83 64.89 226.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02 48.01 40.41 73.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3 3.06 3.39 6.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0.05 0.18 0.21 0.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 10.90 27.87 174.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1 62.15 71.88 255.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 -3.32 -6.99 -29.2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27 37.92 15.04 3.5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2 4.16 2.29 1.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0.00 0.00 1.88 0.01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4 58.07 97.33 12.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53 100.15 116.54 17.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0.60 1.94 1.13 0.90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91 5.16 14.00 16.2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8 81.88 82.58 10.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0 88.98 97.71 27.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7 11.16 18.83 -9.5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1.11 164.32 145.30 257.6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7 123.59 97.97 0.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99 287.91 243.27 257.9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96 150.84 151.09 212.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4 7.82 7.42 6.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3 119.34 80.75 1.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83 278.01 239.27 220.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5 9.90 4.01 37.3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3 -0.11 -0.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 17.72 15.73 -1.6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83 29.11 13.37 14.9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72 46.83 29.11 13.37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97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合并报表主要财 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2 年 3 月 2021 年 12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项目 末/2022 年 1-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3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亿元)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总负债(亿元) 301.04 296.74 391.55 326.6 全部债务(亿元) 232.92 221.33 241.43 221.23 所有者权益(亿元) 104.37 102.01 107.21 99.27 营业总收入(亿元) 83.20 491.07 503.52 551.19 利润总额(亿元) -0.47 15.71 5.02 4.51 净利润(亿元) 0.32 8.07 5.40 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19 -32.51 -23.68 -18.76 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亿元) 1.04 9.05 4.78 2.12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6.31 8.09 1.79 -15.44 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5.88 -26.85 -24.53 -38.63 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7.96 35.65 21.35 64.65 元) 流动比率(倍) 0.95 0.89 0.93 1.15 速动比率(倍) 0.73 0.71 0.76 0.91 资产负债率(%) 74.26 74.42 78.51 76.69 债务资本比率(%) 69.06 68.45 69.25 69.03 营业毛利率(%) 2.45 3.47 5.48 5.41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0.49 5.74 3.20 3.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 10.33 5.79 2.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4.54 -37.10 -28.72 -23.20 产收益率(%) EBITDA(亿元) - 30.92 19.46 18.9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13.97 8.06 8.55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2.62 1.77 1.6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51 13.46 12.11 12.42 存货周转率(次) 1.84 11.04 9.67 9.6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1 1.09 1.09 1.46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 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总额)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 98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 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1.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1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14.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完整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本节中,发行人以合并财务报 表的数据为主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 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的 可持续性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目标分析如下: (一)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资产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2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03.96 50.31 206.02 51.67 251.39 50.40 254.23 59.70 非流动资产 201.46 49.69 192.73 48.33 247.38 49.60 171.64 40.30 总资产 405.41 100.00 398.75 100.00 498.76 100.00 425.87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计 分别为 425.87 亿元、498.76 亿元、398.75 亿元和 405.41 亿元。截至 2019 年末, 发行人资产总计为 425.87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96.02 亿元,主要系货币资金、 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建工程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 人资产总计为 498.76 亿元,较 2019 年增加 72.89 亿元,主要系合同资产、在建 工程、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 为 398.75 亿元,较 2020 年减少 100.02 亿元,主要系 2021 年度发行人将持有的 毅康科技股权挂牌转让后,毅康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对应合同资产、在 99 建工程等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计为 405.41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6.67 亿元。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 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9.70%、50.40%、51.67%和 50.31%,流动资产在 资产总额占比较高,符合发行人业务特点。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1.57 30.19 64.90 31.50 54.32 21.61 65.99 25.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18 2.46 0.61 0.24 应收票据 13.21 6.47 17.77 8.63 23.58 9.38 28.38 11.16 应收账款 32.42 15.89 33.98 16.49 39.01 15.52 44.16 17.37 应收款项融资 0.15 0.07 0.71 0.34 0.84 0.33 1.43 0.56 预付款项 7.59 3.72 6.31 3.06 11.83 4.71 20.73 8.15 其他应收款(合 18.06 8.85 18.37 8.92 21.46 8.54 17.72 6.97 计) 应收利息 0.03 0.01 0.03 0.01 0.45 0.18 0.08 0.03 应收股利 - - - - 0.05 0.02 0.01 0.00 存货 47.42 23.25 40.69 19.75 45.21 17.99 53.19 20.92 合同资产 - - - - 28.70 11.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0.22 0.11 0.28 0.14 1.12 0.45 1.08 0.43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3.33 11.44 23.00 11.16 19.13 7.61 20.93 8.23 流动资产合计 203.96 100.00 206.02 100.00 251.39 100.00 254.23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 合计分别为 254.23 亿元、251.39 亿元、206.02 亿元和 203.96 亿元。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为 254.23 亿元,增加 35.79 亿元,相较增长 16.39%, 主要系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流 动资产合计为 251.39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2.84 亿元,主要系货币资金、应 收账款和存货减少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为 206.02 亿元, 较 2020 年末减少 45.37 亿元,相较减少 18.05%,主要系合同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为 100 203.96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2.06 亿元。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 分别为 65.99 亿元、54.32 亿元、64.90 亿元和 61.57 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25.96%、21.61%、31.50%和 30.1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 65.99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22.51 亿元,增长 51.77%,主要系债务性融资大 幅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 54.32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 少 11.68 亿元,相较减少 17.70%。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 64.90 亿 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10.58 亿元,相较增加 19.48%。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 行人货币资金为 61.57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3.32 亿元,相较减少 5.12%。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0.00 银行存款 59.68 其他货币资金 5.21 合计 64.9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等 5.21 11.33 21.06 合计 5.21 11.33 21.06 (2)应收票据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 分别为 28.38 亿元、23.58 亿元、17.77 亿元和 13.21 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11.16%、9.38%、8.63%和 6.48%。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为 28.38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4.92 亿元,相较减少 14.77%,主要系公司为加强 资金周转效率,对应收票据进行背书或贴现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 101 票据为 23.58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4.80 亿元,相较减少 16.91%。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为 17.77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5.81 亿元,相较减少 24.63%,主要为正常业务周转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为 13.21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4.57 亿元,相较减少 25.71%。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商业承兑汇票 5.62 31.60 银行承兑汇票 12.16 68.40 合计 17.77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40 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 押用于办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综合融资业务。 (3)应收账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 分别为 44.16 亿元、39.01 亿元、33.98 亿元和 32.42 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7.37%、15.52%、16.49%和 15.8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 款为 44.17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0.42 亿元,相较减少 0.94%,较 2018 年变 化不大。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 39.01 亿元,较 2019 年末同比减 少 11.67%。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 33.98 亿元,较 2020 年末同比 减少 12.90%。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 32.42 亿元,较 2021 年 末减少 4.59%。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体如下: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 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选 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 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102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本组合为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工程款组合 本组合为工程相关应收款项。 关联方组合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7.57 亿元,计提坏账准备 13.59 亿元,账面价值 33.98 亿元。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6.09 亿元,计提坏账准备 10.62 亿元,账面价值 5.47 亿元;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1.48 亿元, 计提坏账准备 2.97 亿元,账面价值 28.51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00 2.70 0.30 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0 1.00 1.00 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2.00 0.80 1.20 深圳市耀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1 0.66 0.65 广安欧奇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3 1.02 0.11 中福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72 0.47 0.25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0.65 0.59 0.06 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0.50 0.43 0.07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50 0.40 0.10 H- BUSTERDOBRASILINDUSTRI 0.18 0.18 - A 其他 4.10 2.39 1.71 合计 16.09 10.62 5.47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 2021 末总 序号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余额 账龄 余额比重 (%) 1 客户 1 非关联方 49,016.88 1 年以下 10.31 2 客户 2 非关联方 30,001.80 3-4 年 6.31 3 客户 3 非关联方 20,000.00 3-4 年 4.20 4 客户 4 非关联方 20,000.00 2-3 年 4.20 5 客户 5 非关联方 16,361.11 1 年以下 3.44 合计 135,379.79 28.46 103 (4)存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 价值分别为 53.19 亿元、45.21 亿元、40.69 亿元和 47.42 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20.92%、17.99%、19.75%和 23.25%。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库存 商品、原材料和半成品等。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 53.19 亿元, 较 2018 年末减少 1.69 亿元,相较减少 3.08%。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存货账 面价值为 45.21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7.97 亿元,相较减少 14.99%。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 40.69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4.53 亿元,相 较减少 10.01%。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 47.42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6.73 亿元,相较增长 16.54%。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存货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成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12.98 0.57 12.41 半成品 1.89 0.36 1.52 库存商品 29.25 2.53 26.72 委托加工物资 0.03 - 0.03 合同履约成本 0.003 - 0.003 合计 44.14 3.46 40.69 (5)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 款分别为 17.64 亿元、20.96 亿元、18.35 亿元和 18.06 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6.94%、8.34%、8.91%和 8.85%。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 款为 17.64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13.58 亿元,相较增长 334.23%,主要系科 产园业务和环保业务预付保证金、订金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 应收款为 20.96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3.32 亿元,相较增加 18.81%。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 18.35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61 亿元,相较 104 减少 12.44%。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 18.06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32 亿元,相较减少 1.72%。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前五名欠款方归集的期末金额之和占 其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 46.41%,主要为关联方内部往来及政府补贴款,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当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日 (%) 单位 1 往来款项 58,188.98 1 年以下、1-2 年 18.34 单位 2 往来款项 30,290.51 1 年以下、1-2 年 9.55 单位 3 往来款项 22,319.63 1-2 年、2-3 年 7.04 单位 4 往来款项 21,165.26 1-2 年 6.67 单位 5 补贴款 15,239.93 5 年以上 4.80 合计 147,204.31 46.41 发行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正常的业务经营过 程中产生的保证金、应收节能补贴款等。 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少数股东及 关联方往来款、非流动资产处置款。 发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 等规章制度对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进行了 严格规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生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类型 主要构成 账面余额 占比 经营性 保证金、应收节能补贴款、其他 29.99 94.53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少数股东及关联方 非经营性 1.73 5.47 往来款、非流动资产处置款 合计 31.72 100.00 105 (6)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 资产分别为 20.93 亿元、19.13 亿元、23.00 亿元和 23.33 亿元,占发行人当期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23%、7.61%、11.16%和 11.44%。截至 2019 年末,发行 人其他流动资产为 20.93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6.51 亿元,同比减少 23.72%;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 19.13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1.80 亿 元,同比减少 8.60%。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 23.00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3.87 亿元,同比增加 20.23%。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 流动资产为 23.33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33 亿元,相较增加 1.42%。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预缴税金、待抵扣进项税及应收出 6.49 9.27 5.98 口退税 对联营企业的委托贷款本息 16.24 8.27 13.23 进项税暂时性差异 - 1.48 1.35 应收退货成本 0.22 0.07 - 其他 0.05 0.04 0.37 合计 23.00 19.13 20.93 (7)合同资产 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分别为 28.70 亿元、0 亿元和 0 亿元,占发行人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42%、0%和 0%。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为 28.70 亿元,较 2019 年末同比增长 22.41 亿元,增长 356.28%,主要系发行人环保业务新增工程项目导致的已结算 非无条件付款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发 行人合同资产为 0 亿元,主要系 2020 年度股权变动导致相关子公司丧控所致。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非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亿元、% 106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日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0.20 0.10 0.18 0.10 3.99 1.61 4.11 2.39 长期股权投资 63.35 31.45 59.03 30.63 43.76 17.69 34.66 20.19 其他权益工具投 0.24 0.12 0.24 0.12 0.25 0.10 0.22 0.13 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 24.15 11.99 22.93 11.90 18.78 7.59 17.53 10.21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7.72 3.83 7.77 4.03 5.39 2.18 4.00 2.33 固定资产 39.90 19.81 40.10 20.81 31.79 12.85 25.61 14.92 在建工程 16.05 7.97 14.91 7.74 92.37 37.34 42.92 25.00 使用权资产 0.73 0.36 0.71 0.37 - - - - 无形资产 9.73 4.83 9.75 5.06 11.89 4.81 12.13 7.07 开发支出 0.20 0.10 0.17 0.09 - - - - 商誉 0.22 0.11 0.22 0.12 6.76 2.73 7.79 4.54 长期待摊费用 2.97 1.47 2.97 1.54 1.53 0.62 1.08 0.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5 4.04 7.25 3.76 12.66 5.12 9.88 5.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85 13.82 26.49 13.74 18.21 7.36 11.72 6.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1.46 100.00 192.73 100.00 247.38 100.00 171.64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 产合计分别为 171.64 亿元、247.38 亿元、192.73 亿元和 201.46 亿元,占当期总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30%、49.60%、48.33%和 49.6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 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为 171.64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60.22 亿元,相较增长 54.05%,主要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在建工程增加所致。截 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为 247.38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75.73 亿元,相较增长 44.12%,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为 192.73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54.65 亿元,相较减少 22.09%,主要系在建工程等减少所致。发行人非流动资 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构成。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 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为 201.46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8.73 亿元,相较增加 4.53%。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 分别为 25.61 亿元、31.79 亿元、40.10 亿元和 39.90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 107 比例分别为 14.92%、12.85%、20.81%和 19.81%。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个 别用于自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 25.61 亿元,较 2018 年末 24.10 亿元增加 1.51 亿元,相较增长 6.27%。2019 年 发行人固定资产其他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新凤微晶产线技改,转入在建工程。截 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 31.79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6.17 亿元,相 较增加 24.10%。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 40.10 亿元,较 2020 年末 增加 8.31 亿元,相较增加 26.14%。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 39.90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20 亿元,相较减少 0.5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建筑物 19.34 48.23 13.82 43.48 14.00 54.67 机器设备 18.41 45.90 15.82 49.78 10.14 39.59 电子设备 0.82 2.05 0.58 1.81 0.43 1.68 运输设备 0.18 0.45 0.21 0.65 0.17 0.68 其他设备 1.35 3.37 1.36 4.27 0.87 3.39 合计 40.10 100 31.79 100 25.61 1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如下: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对所有固 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 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折旧方法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 (%) (%)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10.00 2.25-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10.00 9.00-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10.00 18.0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10.00 18.00-31.6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10.00 18.00-19.00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08 机器设备 1,704.11 522.39 186.56 995.17 电子设备 567.17 477.58 - 89.59 运输设备 117.88 62.55 - 55.34 房屋建筑物 44.91 21.22 23.69 其他设备 82.38 59.74 2.67 19.97 合计 2,516.45 1,143.47 189.23 1,183.76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 2,924.74 1,728.20 973.11 运输工具及电子设备 143.62 17.36 - 其他设备 85.35 - - 合计 3,153.71 1,745.56 973.11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未办妥产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证书的原因 安康厂房 60,172.30 598.78 59,573.52 办理中 博康印制板二期二、三层厂房 3,358.46 100.75 3,257.71 办理中 景苑大厦 2,001.85 999.58 1,002.27 办理中 怡康楼房产 7,661.08 3,862.86 3,798.22 办理中 合计 73,193.68 5,561.96 67,631.72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 投资分别为 34.66 亿元、43.76 亿元、59.03 亿元和 63.35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20.19%、17.69%、30.63%和 31.45%。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 长期股权投资为 34.66 亿元,较 2018 年末 26.38 亿元增加 8.28 亿元,相较增长 31.38%,主要系公司转让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门康建科技产业 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权后,将其由成本法计量转权益法计量所致。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 43.76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9.10 亿 元,相较增长 26.27%。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 59.03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15.27 亿元,相较增长 34.89%,主要系处置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 109 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 63.35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4.33 亿元,相较增长 7.33%。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康佳一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6,763.88 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1,872.13 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710.19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64,749.06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2,564.58 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 53,910.39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102,494.40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1,879.56 (3)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 税资产分别为 9.88 亿元、12.66 亿元、7.25 亿元和 8.15 亿元,占非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5.75%、5.12%、3.76%和 4.04%。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 税资产为 9.88 亿元,较 2018 年末 6.39 亿元增加 3.48 亿元,相较增长 54.47%, 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可抵扣亏损较上年度有所增长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12.66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2.78 亿元,相较增长 28.16%。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7.25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5.41 亿 元,相较减少 42.73%,主要系可抵扣亏损大幅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 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8.15 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89 亿元,相较增加 12.3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 16.62 2.94 资产减值准备 14.95 3.42 递延收益 0.55 0.14 预提费用 2.12 0.4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0.34 0.09 其他 0.96 0.20 110 合计 35.54 7.25 (4)投资性房地产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4.00 亿元、5.39 亿元、 7.77 亿元和 7.72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3%、2.18%、4.03% 和 3.83%。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 4.00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 加 1.89 亿元,相较增长 89.82%,主要系该期增加康佳光明科技中心一期所致。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 5.39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1.38 亿元, 相较增加 34.58%,主要系康佳宜宾产业园、康佳烟台产业园竣工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 7.77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2.38 亿元,相 较增加 44.16%,主要系遂宁电子产品标准厂房竣工、康佳研发大厦和康佳光明 一期出租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 7.72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05 亿元,相较减少 0.6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8.72 6.01 4.47 累计折旧和摊销 0.95 0.62 0.47 账面价值 7.77 5.39 4.00 (5)在建工程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 分别为 42.92 亿元、92.37 亿元、14.91 亿元和 16.05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25.00%、37.34%、7.74%和 7.97%。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 程主要项目有重庆康佳半导体光电研究院基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光明 项目、江西高透基晶化窑项目、东莞康佳新产业园工程项目、遂宁电子产业园 厂房建设项目等。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 42.92 亿元,较 2018 年 末 21.77 亿元增加 21.15 亿元,相较增加 97.14%,主要系环保业务 PPP 项目持 续投入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 92.37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 111 加 49.45 亿元,相较增加 115.23%,主要系新增环保工程项目在建。发行人未对 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 14.91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77.46 亿元,相较减少 83.86%,主要系发行人在建工程以毅康公 司相关项目为主,2021 年度发行人将持有的毅康公司股权挂牌转让后,毅康公 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 16.05 亿元, 较 2021 年末增加 1.15 亿元,相较增加 7.6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账面价值 重庆康佳半导体光电研究院基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3.19 光明项目 2.83 江西高透基晶化窑项目 2.47 东莞康佳新产业园工程项目 1.63 遂宁电子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 1.12 重庆光电研究院研发设备建设项目 0.26 安康绿色智能工厂 0.04 其他工程 3.37 合计 14.91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未来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工程进度 2022 2023 2024 重庆康佳半导体光电研究院 6.58 48.51 3.72 0.01 - 基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光明二期项目 5.33 53.15 2.02 0.73 0.15 江西高透基晶化窑项目 3.40 72.52 - - - 东莞康佳新产业园工程项目 3.90 36.56 3.60 1.20 - 遂宁电子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 7.04 45.60 2.41 1.10 0.20 重庆光电研究院研发设备建设 7.08 84.80 2.86 2.00 2.00 项目 安康绿色智能工厂 9.30 74.63 1.68 0.60 -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均已按原定计划建设中,建设资金已通过发行人 自有资金及项目贷款等方式得到落实。上述项目在竣工结算后,将按合同约定 112 投入运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上述工程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预计对本期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6)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 费用分别为 1.08 亿元、1.53 亿元、2.97 亿元和 2.97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0.63%、0.62%、1.54%和 1.47%。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 修费、专柜费及其他。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为 1.08 亿元,较 2018 年末 1.11 亿元减少 0.04 亿元,相较减少 3.27%。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 长期待摊费用为 1.53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0.46 亿元,相较增加 42.39%,主 要系装修费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为 2.97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1.44 亿元,相较增加 94.19%,主要系装修费增加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为 2.97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01 亿元, 相较减少 0.26%,基本保持稳定。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费 2.37 0.93 0.36 专柜费 0.21 0.25 0.44 其他 0.40 0.36 0.28 合计 2.97 1.53 1.08 (7)无形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 分别为 12.13 亿元、11.89 亿元、9.75 亿元和 9.73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7.07%、4.81%、5.06%和 4.83%。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 权、国外注册商标、特许经营权、专利及专有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为 12.13 亿元,较 2018 年末 7.38 亿元增加 4.75 亿元,相 较增长 64.45%,主要系凤岗康佳智能产业园项目、安康绿色智能工厂项目、重 庆康佳半导体光电产业园项目购置土地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 为 11.89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0.24 亿元,相较减少 1.98%。截至 2021 年末, 113 发行人无形资产为 9.75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14 亿元,相较减少 17.99%。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为 9.73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02 亿元, 相较减少 0.23%。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商标权 专利及专有技术 软件使用权及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9.28 0.76 1.63 1.29 12.96 累计摊销 0.84 0.18 1.08 0.69 2.79 减值准备 - - 0.42 - 0.42 账面价值 8.44 0.58 0.13 0.60 9.75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 动资产分别为 11.72 亿元、18.21 亿元、26.49 亿元和 27.85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83%、7.36%、13.74%和 13.82%。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 主要包括预付购地款;预付工程、设备及其他长期资产款等。截至 2019 年末,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11.72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8.35 亿元,相较增长 247.42%,主要系预付购地款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18.21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6.48 亿元,相较增加 55.29%,主要系预付购地款 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26.49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 加 8.28 亿元,相较增加 45.46%,主要系预付购地款增加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27.85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1.37 亿元,相较 增加 5.16%。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购地款 25.85 15.39 8.20 预付工程、设备及其他长 0.64 2.48 2.78 期资产款 委托贷款 - 0.11 0.40 代建政府项目 - 0.23 0.34 114 合计 26.49 18.21 11.72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分别为 17.53 亿元、18.78 亿元、22.93 亿元和 24.15 亿元,占当期非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21%、7.59%、11.90%和 11.99%。截至 2019 年末,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 系投资滁州惠科智能家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债权基金增加所致。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18.78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1.25 亿元,相较增加 7.13%。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22.93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4.15 亿元,相较增加 22.11%。截至 2022 年 3 月 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24.15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1.21 亿元,相 较增加 5.29%。 (二)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负债情况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06.67 35.43 99.21 33.43 109.91 28.07 103.33 31.64 应付票据 11.58 3.85 11.16 3.76 13.36 3.41 13.19 4.04 应付账款 31.18 10.36 37.84 12.75 96.32 24.60 57.98 17.75 预收款项 - - - - - - 10.77 3.30 合同负债 10.43 3.47 6.53 2.20 12.17 3.11 - - 应付职工薪酬 1.96 0.65 4.11 1.38 4.77 1.22 4.27 1.31 应交税费 2.77 0.92 2.96 1.00 5.08 1.30 6.08 1.86 其他应付款(合计) 16.00 5.31 17.88 6.03 19.99 5.11 23.74 7.27 应付利息 1.87 0.62 1.74 0.59 2.21 0.56 2.28 0.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2.74 10.87 50.90 17.15 3.77 0.96 2.10 0.64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46 0.15 1.10 0.37 4.42 - - - 流动负债合计 213.79 71.02 231.68 78.08 269.79 68.90 221.46 67.81 长期借款 57.04 18.95 35.29 11.89 59.65 15.23 48.90 14.97 应付债券 22.95 7.62 22.94 7.73 49.93 12.75 49.88 15.27 租赁负债 0.56 0.19 0.43 0.14 - - - - 长期应付款 1.39 0.46 1.41 0.47 4.81 1.23 3.83 1.17 11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5 0.02 0.05 0.02 0.05 0.01 0.06 0.02 预计负债 1.05 0.35 1.06 0.36 1.02 0.26 0.00 0.00 递延收益 2.26 0.75 2.06 0.70 4.47 1.14 1.52 0.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0.80 0.27 0.77 0.26 0.76 0.19 0.95 0.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6 0.38 1.05 0.35 1.06 0.2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26 28.98 65.05 21.92 121.76 31.1 105.14 32.19 负债合计 301.04 100.00 296.74 100.00 391.55 100.00 326.60 100.00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负债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13.79 71.02 231.68 78.08 269.79 68.90 221.46 67.81 非流动负债 87.26 28.98 65.05 21.92 121.76 31.10 105.14 32.19 总负债 301.04 100.00 296.74 100.00 391.55 100.00 326.60 100.00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负债总额分别为 326.60 亿元、391.55 亿元、296.74 亿元和 301.04 亿元。2019 年末与 2018 年末 相比增加 91.27 亿元,相较增长 38.78%,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0 年末 与 2019 年末相比增加 64.95 亿元,相较增长 19.89%,主要系应付账款等增加所 致。2021 年末与 2020 年末相比减少 94.82 亿元,相较减少 24.22%,主要系发 行人将持有的毅康科技股权挂牌转让后,毅康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对应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减少所致。2022 年 3 月末与 2021 年末相比增 加 4.31 亿元,相较增加 1.45%。发行人负债中主要为流动负债,2019 年末、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 67.81%、68.90%、78.08%和 71.02%,与发行人行业特点相符。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3 月末流动负债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06.67 49.89 99.21 42.82 109.91 40.74 103.33 46.66 应付票据 11.58 5.42 11.16 4.82 13.36 4.95 13.19 5.96 应付账款 31.18 14.58 37.84 16.33 96.32 35.70 57.98 26.18 116 预收款项 - - - - - - 10.77 4.86 合同负债 10.43 4.88 6.53 2.82 12.17 4.51 - - 应付职工薪酬 1.96 0.91 4.11 1.77 4.77 1.77 4.27 1.93 应交税费 2.77 1.29 2.96 1.28 5.08 1.88 6.08 2.74 其他应付款(合计) 16.00 7.49 17.88 7.72 19.99 7.41 23.74 10.72 应付利息 1.87 0.88 1.74 0.75 2.21 0.82 2.28 1.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2.74 15.31 50.90 21.97 3.77 1.40 2.10 0.95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46 0.22 1.10 0.47 4.42 1.64 - - 流动负债合计 213.79 100.00 231.68 100.00 269.79 100.00 221.46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 分别为 221.46 亿元、269.79 亿元、231.68 亿元和 213.79 亿元。发行人流动负债 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 2019 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较 2018 年末减少 5.30 亿元,相较减少 2.34%, 主要系发行人为优化债务结构,偿还短期借款所致。2020 年末,发行人流动负 债规模较 2019 年末增加 48.33 亿元,相较增加 21.83%,主要系应付账款等增加 所致。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较 2020 年末减少 38.11 亿元,相较减少 14.13%,主要系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相较减少所致。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 动负债规模较 2021 年末减少 17.89 亿元,相较减少 7.72%。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 分别为 103.33 亿元、109.91 亿元、99.21 亿元和 106.67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 46.66%、40.74%、42.82%和 49.8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短 期借款为 103.33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35.51 亿元,相较减少 25.58%,主要 系发行人为优化债务结构,偿还短期借款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 款为 109.91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6.58 亿元,相较增长 6.37%,主要系保证 借款和抵押借款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 99.21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10.70 亿元,相较减少 9.73%。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短期 借款为 106.67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7.46 亿元,相较增加 7.52%。 (2)应付账款 117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 分别为 57.98 亿元、96.32 亿元、37.84 亿元和 31.18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26.18%、35.70%、16.33%和 14.58%。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 款为 57.98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14.35 亿元,相较增长 32.89%。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 96.32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38.35 亿元,相较增长 66.14%,主要为 1 年以内应付账款为主。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 37.84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58.48 亿元,相较减少 60.71%,主要系处置毅康 科技有限公司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 31.18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6.67 亿元,相较减少 17.61%。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34.80 1-2 年 1.88 2-3 年 0.86 3 年以上 0.31 合计 37.84 截至 2021 年末,康佳集团应付账款前五名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末总余额 序号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期末余额 比重 1 供应商 1 无 66,115.22 17.47 2 供应商 2 无 10,123.96 2.68 3 供应商 3 无 9,508.13 2.51 4 供应商 4 无 8,829.61 2.33 5 供应商 5 无 7,752.54 2.05 合计 102,329.46 27.04 (3)其他应付款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 别为 21.46 亿元、17.79 亿元、16.14 亿元和 14.13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9.69%、6.59%、6.97%和 6.61%。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21.46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1.49 亿元,相较增长 7.46%,主要系关联方借款 118 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17.79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 少 3.68 亿元,相较减少 17.14%。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16.14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1.65 亿元,相较减少 9.27%。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 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14.13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2.01 亿元,相较减少 12.45%。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金额 应付费用 7.55 关联方借款 3.13 保证金、定金 2.41 往来款 1.78 股权受让款 0.67 代垫款 0.08 其他 0.51 合计 16.14 (4)预收款项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预收款项 分别为 10.77 亿元、0 亿元、0 亿元和 0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86%、0%、0%和 0%。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为 10.77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3.54 亿元,相较增长 48.90%,主要系 2019 年工贸业务规模较上 年度大幅增长所致。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预收 款项为 0 亿元,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 对价从在“预收账款”项目列报重分类为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列报。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为 10.43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 加 3.90 亿元,相较增加 59.780%,主要系预收销售款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 分别为 13.19 亿元、13.36 亿元、11.16 亿元和 11.58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5.96%、4.95%、4.82%和 5.42%。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为 13.19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4.57 亿元,相较增长 53.0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 119 票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为 13.36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 加 0.17 亿元,相较增加 1.26%。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为 11.16 亿元, 较 2020 年末减少 2.20 亿元,相较减少 16.44%。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 付票据为 11.58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42 亿元,相较增加 3.78%。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种类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7.30 商业承兑汇票 3.87 合计 11.16 (6)应交税费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 分别为 6.08 亿元、5.08 亿元、2.96 亿元和 2.77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 别为 2.74%、1.88%、1.28%和 1.2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为 6.08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3.20 亿元,同比增加 111.05%,主要系本年度所得税较 上年度大幅增长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为 5.08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1.00 亿元,同比减少 16.45%。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为 2.96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12 亿元,相较减少 41.73%,主要为本年度所得 税及增值税较上年度有所下降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为 2.77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19 亿元,相较减少 6.47%。2019 年末、2020 年 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值税 0.60 1.87 1.98 企业所得税 1.68 2.65 3.42 城市建设维护税 0.04 0.10 0.12 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0.03 0.07 0.09 土地使用税 0.09 0.05 0.04 印花税 0.06 0.06 0.05 关税 0.02 0.02 0.02 房产税 0.04 0.02 0.03 个人所得税 0.10 0.03 0.07 家电废旧基金 0.30 0.19 0.23 120 其他 0.01 0.01 0.02 合计 2.96 5.08 6.08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10 亿元、3.77 亿元、50.90 亿元和 32.74 亿元,占当期 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95%、1.40%、21.97%和 15.31%。截至 2021 年末,发 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50.90 亿元,较 2020 年末 3.77 亿元增加 47.13 亿元,同比增加 1,250.13%,主要系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大幅增加所致。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32.74 亿元,较 2021 年 末减少 18.16 亿元,相较减少 35.68%,主要系到期偿付应付债券所致。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非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57.04 65.37 35.29 54.25 59.65 48.99 48.90 46.51 应付债券 22.95 26.30 22.94 35.27 49.93 41.01 49.88 47.44 租赁负债 0.56 0.64 0.43 0.66 - - - - 长期应付款 1.39 1.59 1.41 2.16 4.81 3.95 3.83 3.6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5 0.06 0.05 0.08 0.05 0.04 0.06 0.05 预计负债 1.05 1.20 1.06 1.63 1.02 0.84 0.00 0.00 递延收益 2.26 2.59 2.06 3.17 4.47 3.67 1.52 1.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0.80 0.92 0.77 1.18 0.76 0.62 0.95 0.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6 1.33 1.05 1.61 1.06 0.8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26 100.00 65.05 100.00 121.76 100.00 105.14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总 额分别为 105.14 亿元、121.76 亿元、65.05 亿元和 87.26 亿元。发行人非流动负 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 2019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规模较 2018 年末增加 96.57 亿元,相较增加 1,125.66%,主要系发行人 2019 年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增加所致。2020 年末,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规模较 2019 年末增加 16.62 亿元,相较增加 15.80%,主要系 发行人 2020 年长期借款等增加所致。2021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规模较 121 2020 年末减少 56.71 亿元,相较减少 46.58%,主要系 2021 年长期借款与应付 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 债规模较 2021 年末增加 22.21 亿元,相较增加 34.14%,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 致。 (1)长期借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 分别为 48.90 亿元、59.65 亿元、35.29 亿元和 57.04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 46.51%、48.99%、54.25%和 65.37%。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长期 借款为 48.90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44.45 亿元,同比增长 998.95%,主要系 当期委托贷款大幅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为 59.65 亿元, 较 2019 年末增加 10.74 亿元,同比增长 21.97%。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 借款为 35.29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4.36 亿元,同比减少 40.84%,主要系上 年同期下属子公司相关抵押借款,本期相关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为 57.04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21.75 亿 元,相较增加 61.63%,主要系发行人为优化债务结构,当期新增借款主要以长 期借款为主所致。 (2)递延收益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 分别为 1.52 亿元、4.47 亿元、2.06 亿元和 2.26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1.44%、3.67%、3.17%和 2.5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为 1.52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0.39 亿元,相较增加 34.52%。截至 2020 年末,发 行人递延收益为 4.47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2.95 亿元,相较增加 194.26%, 主要系遂宁康佳产业园产业扶持资金等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递延 收益为 2.06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41 亿元,相较减少 53.91%,主要系政府 补助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为 2.26 亿元,较 2021 年 末增加 0.20 亿元,相较增加 9.59%。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122 2020 年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1 年末 项目 形成原因 末余额 增加 减少 余额 政府补助 4.47 0.78 3.19 2.06 与资产/收益相关 合计 4.47 0.78 3.19 2.06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 税负债分别为 0.95 亿元、0.76 亿元、0.77 亿元和 0.80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 0.91%、0.62%、1.18%和 0.92%。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 得税负债为 0.95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0.45 亿元,相较减少 32.30%,主要系 发行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估增值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 税负债为 0.76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0.20 亿元,相较减少 20.58%。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0.77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0.01 亿元,相较 增加 1.32%。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0.80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03 亿元,相较增加 3.90%。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估增值 2.25 0.46 预付利息 0.51 0.13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0.07 0.02 其他 0.65 0.16 合计 3.48 0.77 (4)应付债券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 分别为 49.88 亿元、49.93 亿元、22.94 亿元和 22.95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 47.44%、41.01%、35.27%和 26.30%。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付 债券为 49.88 亿元,主要系当年发行人合计非公开 50 亿元公司债券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 49.83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0.06 亿元,相较增 长 0.11%。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 22.94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7 亿元,相较减少 54.06%,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23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 22.95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01 亿 元,相较增加 0.04%。 (5)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 款分别为 3.83 亿元、4.81 亿元、1.41 亿元和 1.39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3.63%、3.95%、2.16%和 1.60%。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 为 3.83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2.55 亿元,相较增长 199.22%,主要系当年发 行人新增融资租赁款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为 4.81 亿元, 较 2019 年末增加 0.98 亿元,相较增长 25.59%。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 付款为 1.41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3.41 亿元,相较减少 70.78%,主要系发行 人融资租赁款相较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为 1.39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01 亿元,相较减少 0.96%。 3、所有者权益变动分析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 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31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24.08 23.07 24.08 23.61 24.08 22.46 24.08 24.26 资本公积 3.70 3.55 2.34 2.30 2.30 2.15 2.30 2.32 其它综合收益 -0.21 -0.21 -0.20 -0.20 -0.17 -0.15 -0.21 -0.21 盈余公积 12.44 11.92 12.44 12.20 12.12 11.3 12.12 12.21 未分配利润 53.33 51.10 52.29 51.26 45.95 42.86 42.40 42.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3.33 89.42 90.95 89.16 84.29 78.62 80.69 81.28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04 10.58 11.06 10.84 22.92 21.38 18.58 18.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37 100.00 102.01 100.00 107.21 100.00 99.27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 别为 99.27 亿元、107.21 亿元、102.01 亿元和 104.37 亿元。发行人 2019 年末所 有者权益较 2018 年末增加 4.75 亿元,同比增长 5.03%。发行人 2020 年末所有 者权益较 2019 年末增加 7.94 亿元,同比增长 8.00%。发行人 2021 年末所有者 124 权益较 2020 年末减少 5.20 亿元,同比减少 4.85%。发行人 2022 年 3 月末所有 者权益较 2021 年末增加 2.36 亿元,相较增长 2.32%。 (三)盈利能力分析 1、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3 月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所有者权益合 104.37 102.01 107.21 99.27 计 营业收入 83.20 491.07 503.52 551.19 销售费用 2.86 14.28 18.26 23.03 管理费用 1.69 9.60 10.23 8.57 研发费用 1.19 6.16 6.82 5.01 财务费用 2.27 9.53 10.92 7.76 营业利润 -0.56 15.13 4.40 3.03 利润总额 -0.47 15.71 5.02 4.51 净利润 0.32 8.07 5.40 3.35 营业利润率 -0.67 3.08 0.87 0.55 (%) 平均总资产回 0.49 5.74 3.20 3.92 报率(%) 加权平均净资 产 收 益 率 1.13 10.33 5.79 2.62 (%) 注: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2019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551.19 亿元,较上年增长 19.49%,主要 系工贸和环保业务规模扩大所致。营业成本为 521.38 亿元,较上年增长 20.61%, 与营业收入增幅较匹配。实现净利润 3.35 亿元,较上年下降 49.91%,主要系主 营业务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实 现营业收入 503.52 亿元,较上年下降 8.65%,主要系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为 475.95 亿元,较上年下降 8.71%。2020 年度 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5.40 亿元,较上年增长 61.25%,主要系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增 加所致。2021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91.07 亿元,较上年下降 2.47%。 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为 474.02 亿元,较上年下降 0.41%。2021 年度发行人 125 实现净利润 8.07 亿元,较上年增长 49.44%,主要系当期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83.20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29%。2022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 81.17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79%。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0.3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23%,主要系由股权处置产 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 发行人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0.55%、0.87%、3.08%和-0.6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分别为 3.92%、3.20%、5.74%和 0.4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62%、 5.79%、10.33%和 1.13%。 2、营业收入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80.79 97.10 482.32 98.22 498.70 99.04 545.71 99.01 其他业务 2.42 2.90 8.74 1.78 4.82 0.96 5.48 0.99 合计 83.20 100.00 491.07 100.00 503.52 100.00 551.19 100.00 发行人近三及一期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入 入 入 入 彩电业务 12.17 15.07 73.00 15.14 75.20 15.08 87.66 16.06 白电业务 8.80 10.90 36.99 7.67 38.42 7.70 38.29 7.02 环保业务 3.24 4.01 43.55 9.03 48.24 9.67 70.79 12.97 工贸业务 50.96 63.08 296.83 61.54 304.84 61.13 327.45 60.00 半导体业 0.67 0.32 0.39 3.22 2.83 0.57 - - 务 其他 5.29 6.55 28.73 5.96 29.18 5.85 21.52 3.94 合计 80.79 100.00 482.32 100.00 498.70 100.00 545.71 100.00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一季度,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545.71 亿元、498.70 亿元、482.32 亿元和 80.79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 重分别为 99.01%、99.04%、98.22%和 97.10%,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同比增长 126 22.52%,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下降 8.61%,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同比减少 3.28%。 随着发行人战略转型的逐步落地,各业务板块发展稳定。2019 年度,发行 人实现营业收入 551.19 亿元,较上年增长 19.49%,主要系工贸和环保业务规模 扩大导致收入规模扩大。2020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503.52 亿元,较上年 下降 8.65%。2021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91.07 亿元,较上年下降 2.47%。 2022 年一季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83.20 亿元。 3、营业成本及营业毛利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营业总成本构成 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成本 81.17 90.77 474.02 92.10 475.95 90.98 521.38 91.98 税金及附加 0.24 0.27 1.07 0.21 0.97 0.19 1.10 0.19 期间费用 8.01 8.96 39.57 7.69 46.22 8.84 44.36 7.83 营业总成本 89.42 100 514.66 100 523.14 100 566.84 100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 别为 566.84 亿元、523.14 亿元、514.66 亿元和 89.42 亿元。2019 年度营业总成 本较上年度增加 20.51%,主要原因为工贸和环保业务规模扩大。2020 年度营业 总成本较上年度下降 7.71%。2021 年度营业总成本相较上年减少 1.62%。2022 年 1-3 月营业总成本相较上年同期减少 13.43%。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总成本中营业成本及四项费用合计占比较大, 合计分别占比 99.81%、99.81%、99.79%和 91.04%。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营业成本构成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27 主营业务 79.12 97.48 466.90 98.50 473.24 99.43 518.75 99.49 其他业务 2.04 2.52 7.11 1.50 2.71 0.57 2.63 0.51 合计 81.17 100.00 474.02 100.00 475.95 100.00 521.38 100.00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 分别为 518.75 亿元、473.24 亿元、466.90 亿元和 79.12 亿元,占营业成本的 99.49%、99.43%、98.50%和 97.48%。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工贸业务成本 和彩电业务成本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行业构成情况分析如 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彩电业务 12.45 15.74 69.23 14.83 69.26 14.63 80.06 15.43 白电业务 7.93 10.02 33.95 7.27 33.17 7.01 32.99 6.36 工贸业务 50.71 64.10 295.15 63.21 301.84 63.78 323.77 62.41 环保业务 3.14 3.97 40.31 8.63 40.97 8.66 63.79 12.30 半导体业务 0.35 0.45 3.06 0.66 2.75 0.58 - - 其他 4.54 5.73 25.21 5.40 25.26 5.34 18.14 3.50 合计 79.12 100 466.90 100 473.24 100 518.75 100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分行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彩电业务 -0.28 -2.30 3.77 5.16 5.94 7.90 7.60 8.67 白电业务 0.88 9.98 3.04 8.22 5.25 13.66 5.30 13.84 工贸业务 0.25 0.49 1.68 0.57 3.00 0.98 3.68 1.12 环保业务 0.10 3.19 3.24 7.44 7.27 15.06 7.00 9.89 半导体业务 -0.04 -11.46 0.16 4.97 0.08 2.72 - - 其他 0.75 14.20 3.52 12.27 3.92 13.45 3.38 15.71 合计 1.66 2.06 15.42 3.20 25.46 5.10 26.96 4.94 注: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彩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67%、7.90%、5.16%和-2.30%, 主要系发行人彩电业务受上游市场面板价格影响较大,报告期内上游市场面板 价格持续上涨,发行人彩电业务毛利率随市场面板价格呈现下降趋势;报告期 内,发行人白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84%、13.66%、8.22%和 9.98%,主要系 128 毛利较低的电商渠道销量占比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业务毛利率分 别为 9.89%、15.06%、7.44%和 3.19%,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毅康科技不再纳入 发行人合并范围和公司减少 EPC、PPP 等项目所致。 (3)费用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期间费用构成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项目 金额 营业收 金额 营业收 金额 营业收 金额 营业收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2.86 3.44 14.28 2.91 18.26 3.63 23.03 4.18 管理费用 1.69 2.03 9.60 1.96 10.23 2.03 8.57 1.55 研发费用 1.19 1.43 6.16 1.26 6.82 1.35 5.01 0.91 财务费用 2.27 2.72 9.53 1.94 10.92 2.17 7.76 1.41 费用合计 8.01 9.62 39.57 8.06 46.22 9.18 44.36 8.05 2019 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较 2018 年度同比增长 19.26%,主要系管理 费用和财务费用增加所致。2019 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为 23.03 亿元,较上年 变化不大;管理费用为 8.57 亿元,较上年增长 33.44%,主要系人工费大幅增加 所致;研发费用为 5.01 亿元,较上年增长 26.27%,主要系材料费和委托服务费 增加所致;财务费用为 7.76 亿元,较上年增长 94.38%,主要系融资规模扩大使 得利息费用增加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为 18.26 亿元,较上年下降 20.73%;管理费用为 10.23 亿元,较上年增长 19.43%,主要系人工费大幅增加 所致;研发费用为 6.82 亿元,较上年增长 36.21%,主要系发行人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财务费用为 10.92 亿元,较上年增长 40.69%,主要系 2020 年度汇率波动 较大所致。2021 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为 14.28 亿元,较上年下降 21.80%;管 理费用为 9.60 亿元,较上年下降 6.16%;研发费用为 6.16 亿元,较上年下降 9.68%;财务费用为 9.53 亿元,较上年下降 12.73%。2022 年 1-3 月,发行人销 售费用为 2.86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5.60%;管理费用为 1.69 亿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11.42%;研发费用为 1.1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23%;财务费用为 2.2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24%。 129 最近三年,公司研发投资情况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1,505 1,504 1,494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9.27% 8.74% 7.75% 研发投入金额(亿元) 6.33 6.84 5.0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29% 1.36% 0.9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亿元) 0.17 0.02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2.66% 0.27% 0.00% 2019 年研发费用为 5.01 亿元,2020 年研发费用为 6.84 亿元,2021 年研发 费用为 6.33 亿元。发行人加强研发投入,通过不断研发新产品,研究新工艺、 改造现行设备,不断丰富产品品种与系列,为公司实施产品差异化打下扎实基 础。同时在公司内持续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措施,不断提高产品 生产效率,从而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4、报告期重大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情况 (1)投资收益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2021 年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0.79 1.04 1.4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8.55 13.44 5.69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0.05 0.0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3 -0.10 购买理财、委托贷款产生的收益 - 0.21 0.74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 11.70 8.86 3.42 利得 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利润调整投资收益 - 0.01 0.04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0.74 0.69 0.6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0.39 0.00 -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合计 42.17 24.33 11.83 发行人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投资信托理财等产品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由于发行人主要从事的电子消费品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使得发行人不定期 有部分账面闲置资金。发行人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在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的 130 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在金融市场保持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下,发行人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障 下进行理财产品操作,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 理财业务,提高运营过程中的资产使用效率,收益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发行 人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影响。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投资联营合营的企业主要有东方康佳一号(珠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等。以上公司的经 营情况及盈利能力将会对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2019 年发行人投资收益为 11.83 亿元,较上年增长 27.60%,主要系公司处 置滁州康金等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2020 年投资收益为 24.33 亿元,较上年增长 105.63%,主要系股转收益。2021 年投资收益为 42.17 亿元,较上年增长 73.29%,主要系当期处置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毅康科技部分股权所致。2022 年 1-3 月投资收益为 3.5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8.51%,主要系股权处置收益。 综上,发行人的部分投资收益具有可持续性,有利于提升发行人持续盈利 能力,但发行人为快速实现资金回笼,稳步推动下属业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产生的利得、转让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总体来看,发 行人获取投资收益不会对本期债券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政府补助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 为软件退税、扶持资金、奖补资金和递延收益转入等,分别共计 12.44 亿元、 9.39 亿元和 13.65 亿元。其中,软件退税与发行人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该笔政府补 131 助具有一定持续性。此外,受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影响,其他政府补助不具备 持续性。 综上,发行人的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有可持续性,有利于提升发 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但受国家级地方相关政策影响,发行人其他政府补助不具 有持续性。总体而言,发行人政府补助的小幅波动不会对本期债券偿付能力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8 年以来,发行人立足“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以科技为引领要 素、以产业为价值主体、以园区为载体平台,紧密围绕“半导体+新消费电子+ 园区”的新产业主线,在大力发展半导体、消费类电子业务的同时,基于自身 科技产业发展,以产城融合、产居融合为导向,聚力拓展新型科技产业园区, 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带动区域升级。为快速实现资金回笼,稳步推动下属业务 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发行人对外转让了部分下属控股或联营公司股权,因此产 生了一定金额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体现为处置长 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 的利得、转让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 首先,根据发行人“科技+产业+园区”战略,发行人城镇化业务方向为产 业园区,主要负责产业地产业务的开拓,并通过转让园区配套用地项目公司股 权获取收益迅速反哺科技产业,集中公司优势资源聚焦于公司科技产业的发展 和科技水平提升。因此,发行人产业园区配套的快速股转是公司为加快资金回 笼效率,快速获得收益以反哺科技产业及品牌投入的业务需要,同时也有效避 免与控股股东形成同业竞争。 其次,为了进一步推进下属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强化激励机制,发行人通过转让下属公司股权的方式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在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产生了一定金额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产业园区项目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可快速实现资金回笼,获得收益以 反哺科技产业及品牌投入,做精做强电子及半导体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132 另外,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下属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有利于发行人完善下属公司治理架构,强化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竞争力。 5、资产处置损益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资产处置损益分 别为 2.94 亿元、2.06 亿元、0.01 亿元和 0.07 亿元。2019 年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新增资产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0.01 0.20 2.00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1.86 0.94 合计 0.01 2.06 2.94 6、资产减值损失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资产减值损失分 别为-3.03 亿元、-4.62 亿元、-6.43 亿元和-0.01 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 损失增加,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商 誉减值损失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损失 -1.60 -1.7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0.12 -1.47 -1.9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67 -0.38 -0.2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0.04 -0.01 - 商誉减值损失 -1.86 -1.03 -0.76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0.01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0.39 合计 -6.43 -4.62 -3.03 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0.18 -0.25 -0.04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4.29 -4.44 -3.39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6.96 -2.58 -1.84 预付款项坏帐损失 - 0.05 -0.05 133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计 -11.07 -7.22 -5.32 2019 年度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为 5.32 亿元,主要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 发行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 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0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为 7.22 亿 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2021 年度信用 减值损失为 11.07 亿元,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2022 年 1-3 月, 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为 0.03 亿元。 8、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营业外收入分别 为 1.66 亿元、0.87 亿元、0.83 亿元和 0.10 亿元,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0.19 亿元、 0.26 亿元、0.24 亿元和 0.01 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外收 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保险赔付款 - - 0.75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0.01 0.01 - 赔偿及罚款收入 0.47 0.56 0.42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0.11 0.10 0.15 债务重组利得 0.00 0.06 0.15 其他 0.24 0.14 0.20 合计 0.83 0.87 1.66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 1.66 亿元,较上年下降 49.55%,主要系 2018 年收购新飞电器、新飞制冷和新飞家电时形成 2.20 亿元负商誉使得当期基 数较大所致。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 0.87 亿元,较上年下降 47.46%, 主要系保险赔付款减少所致。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 0.83 亿元,较上 年下降 4.60%。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92.07 526.17 444.58 134 赔偿支出 163.42 1,276.30 963.19 其他 1,588.98 756.57 445.56 合计 2,444.47 2,559.05 1,853.34 (四)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88 519.52 520.44 597.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9 511.43 518.65 612.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 8.09 1.79 -1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7 60.03 47.98 29.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4 86.88 72.51 6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 -26.85 -24.53 -38.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41 248.29 228.67 324.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5 212.64 207.32 259.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 35.65 21.35 64.6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2 -0.18 -0.57 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1 16.70 -1.96 10.6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68 42.98 44.94 34.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48 59.68 42.98 44.94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 净额分别为-15.44 亿元、1.79 亿元、8.09 亿元和-6.31 亿元。2019 年度经营性现 金流净额同比上年增加 16.86 亿元,主要受业务规模扩大影响所致。2020 年度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上年增加 17.23 亿元,主要系公司库存周转加快,库存 金额下降,另外预收款项同比有所增加所致。2021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 上年增加 6.30 亿元,主要系公司积极推动各业务板块销售及回款,存货及应收 账款均有下降所致。2022 年 1-3 月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上年同期减少 1.02 亿 元。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明细如下: 135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商业保理款 0.03 7.02 13.50 往来款项 2.10 7.38 0.88 政府补贴收入 11.28 11.72 12.53 收到定金、押金 4.25 13.43 11.64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0.71 0.44 0.32 赔偿及罚款收入 0.16 0.57 0.25 其他 1.64 1.68 0.99 合计 20.17 42.24 40.11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 流净额分别为-38.63 亿元、-24.53 亿元、-26.85 亿元和-5.88 亿元。2019 年度投 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相比上年减少 16.11 亿元,减少 71.53%,主要系公司对在建 工程投资增加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相较去年同期增加 14.10 亿元,增加 36.51%,主要系处置莞投和收回股转相关资金等导致投资流 入增加。2021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5 亿元,同比 下降 9.46%。2022 年 1-3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8 亿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 12.14 亿元,同比增加 67.37%,主要系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 金流分别为 64.65 亿元、21.35 亿元、35.65 亿元和 7.96 亿元。2019 年度筹资活 动现金流净额相比上年增加 6.68 亿元,增幅 11.53%,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增加所致。2020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减少 43.30 亿元, 降幅 66.98%,主要系 2020 年度无类似上年同期发行公司债 50 亿元的情况所致。 2021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5.65 亿元,同比上升 66.98%,主要系 2021 年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速较快,且当期较上年同期支 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有所减少所致。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96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0.68%,主要系当期偿还带 息负债所致。 136 (五)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总额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流动资产 203.96 206.02 251.39 254.23 货币资金 61.57 64.90 54.32 65.99 存货 47.42 40.69 45.21 53.19 短期借款 106.67 99.21 109.91 103.33 长期借款 57.04 35.29 59.65 48.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2.74 50.90 3.77 2.10 负债 负债合计 301.04 296.74 391.55 326.60 流动负债 213.79 231.68 269.79 221.46 预收账款 - - - 10.77 流动比率(倍) 0.95 0.89 0.93 1.15 速动比率(倍) 0.73 0.71 0.76 0.91 资产负债率(%) 74.26 74.42 78.51 76.69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 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15 倍、0.93 倍、0.89 倍和 0.95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91 倍、 0.76 倍、0.71 倍和 0.73 倍。各报告期末,发行人的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由 于发行人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其行业特性也决定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 因而速动比率偏低。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短期有息负债总 额分别为 105.42 亿元、113.67 亿元、150.10 亿元和 139.41 亿元,同时,2019 年 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65.99 亿元、 54.32 亿元、64.90 亿元和 61.57 亿元,货币资金对短期有息负债具有一定的覆 盖倍数。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6.69%、78.51%、74.42%和 74.26%。发行人 整体资产负债水平较高,主要由于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规模,投资额不断 增长,相应的对外负债规模增长较快。 137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平均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5.32 亿 元,对其每年需偿付的利息有良好覆盖,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务的偿付。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2022 年 3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月末/2022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年 1-3 月 资产总额(亿元)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存货(亿元) 47.42 40.69 45.21 53.19 应收账款(亿元) 32.42 33.98 39.01 44.16 营业收入(亿元) 83.20 491.07 503.52 551.19 营业总成本(亿元) 89.42 514.66 523.14 566.8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51 13.46 12.11 12.42 存货周转率(次) 1.84 11.04 9.67 9.6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1 1.09 1.09 1.46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周转 率分别为 12.42 次、12.11 次、13.46 次和 2.51 次,2019 年度、2020 年度发行人 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且规模较大,使得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2020 年应收 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2021 年相较 2020 年略有提高。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应 收账款周转率较去年同期增长 1.36 次。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存货周转率分别 为 9.65 次、9.67 次、11.04 次和 1.84 次。发行人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存货规模占总资产比重较大,伴随发行人业务扩张,而销售 收入确认时点相对滞后,导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低。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总资产周转率分 别为 1.46 次、1.09 次、1.09 次和 0.21 次。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发行人总资 产周转率较各报告期降幅明显,主要系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下 降所致。2022 年 1-3 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同期略有提高。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未来盈利能力取决于国内宏观经济走势、家电及电子行业整体情况及发行 138 人自身竞争力水平。目前我国已经成长为世界家电生产和消费大国。家电行业 的总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 80%以上,电子工业总产值随着国民经济增长呈现增 长趋势,电子业务在工业制造业和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相对较为稳固。发行 人在传统家电行业中的有利地位和战略新兴产业上的新布局有利于保障发行人 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 半导体产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产业。无论是从科技还是经济的角 度看,半导体的重要性都是非常巨大且难以替代的。发行人半导体科技业务计 划实现光电器件、存储芯片及 PCB 集成电路等领域的研发突破与规模化发展。 发行人 MicroLED 巨量转移技术已实现自有设备高效产出全蓝光巨转样品,转 移良率达 99%,处于国内技术领先水平,MicroLED 芯片封装技术取得关键性 突破,可有效保护巨量转移后的 MicroLED 芯片不受外界水氧破坏,为未来产 品量产打下了坚实基础。存储芯片,发行人自主研发的 eMMC5.1 主控芯片已 实现量产,可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视等。发行人 PCB 业务产品涉及金属基板、 双面多层板、高频高速板、FPC 及 HDI 等,未来发行人 PCB 业务将升级改造现 有产品,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科技园区业务作为发行人“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发行 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在“产业+园区”主线拓 展模式之外,推动实现“科技+园区”和“基金/投资+园区”创新拓展模式的破 题,不断扩大康佳园区项目拓展的边界,跑好签约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 的园区项目“接力赛”,实现园区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总体而言,国内总体经济有逐步向好的趋势,在此大环境下,发行人将继 续保持其产业发展战略,持续保持其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主营业务模式,深化 业务链体系发展,防控相关风险,未来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139 第五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如下表所示: 评级时间 评级机构 主体评级 评级展望 2019.5.17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19.5.27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19.7.10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0.6.15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0.12.30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1.5.14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1.5.21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1.6.30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1.11.8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评级的主体信用等级均为 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 发行人主体信用 AA,债项评级 AAA。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主体评级与本期 债券的主体信用等级不存在差异。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评级观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彩电、白电、 工贸、环保、产业园等,控股股东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 集团”)。公司家电产品线丰富,在规模与技术水平上具备一定优势。2019- 2021 年,公司在融资等方面持续获得华侨城集团的大力支持。同时,联合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也关注到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偏弱、扣非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债务负担重和筹资压力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 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2.0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侨城集团是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 140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在行 业地位、土地储备、资产规模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其担保对本次债券的信用 水平具有显著提升作用。 未来,公司计划坚持“科技+产业+园区”的战略,加大研发投入与科技创 新。公司彩电与白电业务转型面临较大竞争压力;光伏玻璃等环保业务行业展 望良好,但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半导体业务收入规模仍较小,未来盈利 能力不确定性较大;产业园业务 2022 年有望通过转股获得较好现金回流。若公 司能实现业务结构优化,其盈利水平有望提升。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次债券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估,联合资 信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优势 (1)公司家电产品线丰富,在规模与技术水平上具备一定优势。公司主要 从事彩电、冰箱、空调、IT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大型综合家电生 产企业之一。公司具有高难度的平板电视机芯主板的生产能力。截至 2021 年末, 公司彩电自有产能为 800.00 万台/年。 (2)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对公司支持力度大。近年来华侨城集团持续通过 对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以及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给予公司资金支持。 (3)华侨城集团的担保显著提升了公司债券信用水平。华侨城集团是隶属 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在行业地位、土地储备、资产规模等方 面具有显著优势,其担保对本次债券的信用水平具有显著提升作用。 2、关注 (1)公司扣非净利润持续亏损,利润对非经常性损益依赖大。2021 年,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51 亿元,连续第 141 三年亏损;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42.17 亿元,主要系处置子公司股权所致,占营 业利润比重为 278.69%,可持续性较弱。 (2)公司及公司本部债务负担重,筹资压力大。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全 部债务 221.33 亿元,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为 68.45%;公司本部全部债务 155.58 亿元,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 70.53%。2019-2021 年,公司筹资活动前现金流量 净额持续净流出,分别净流出 54.07 亿元、22.74 亿元和 18.76 亿元。 (3)公司期间费用较高,综合盈利水平有待提高。2021 年,公司期间费 用率为 8.06%,对整体利润侵蚀严重。2019-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持 续下降,半导体、环保等业务前期投资规模大,但目前收入规模仍较小。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联合资信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 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 级。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联合资信将按照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在本期债项评 级有效期内完成跟踪评级工作。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康佳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康佳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 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如发现有重大变化,或出现可能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进行必要的调查, 及时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监管 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报送及披露跟踪评级报告和结果。 如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或者出现监管规定、 委托评级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联合资信可以终止或撤销评级。 142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重要事项。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 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共获得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主要合作银行人民币授信额度为 286.50 亿元, 已使用授信额度 132.23 亿元,尚未使用的额度为 154.27 亿元。 (二)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发行 情况如下: 单位:年、亿元 债券代 票面利 期限结 发行规 债券简称 起息时间 是否到期 码 率 构 模 19 康佳 06 114524 4.70% 2019-7-22 3 7 已付息,尚未兑付 21 康佳 01 114894 4.46% 2021-1-8 3 10 已付息,尚未兑付 21 康佳 02 133003 4.00% 2021-5-21 3 5 已付息,尚未兑付 21 康佳 03 133040 3.95% 2021-7-9 3 8 已付息,尚未兑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无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 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6 日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不存在逃 废债信息,不存在被起诉信息,不存在欠息信息,不存在违规信息,不存在不 良负债信息,不存在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143 (四)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 现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 过严重违约现象。 (五)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2019 年 1 月 14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已发行完毕,品种一债券简称“19 康佳 01”,债券代码“114418”, 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品种二债券简称“19 康佳 02”,债券代码“114423”, 实际发行规模 15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拟 15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19 康佳 01、19 康佳 02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已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 资金,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9 年 6 月 3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已发行完毕,品种一债券简称“19 康佳 03”,债券代码“114488”,实 际发行规模 5 亿元;品种二债券简称“19 康佳 04”,债券代码“114489”,实 际发行规模 5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拟 60%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 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19 康佳 03、19 康佳 04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已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募 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2019 年 7 月 22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已发行完毕,品种一债券简称“19 康佳 05”,债券代码“114523”, 实际发行规模 8 亿元;品种二债券简称“19 康佳 06”,债券代码“114524”, 实际发行规模 7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将不超过 65% 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 144 署之日,19 康佳 05、19 康佳 06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已用于偿还有息 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存在违 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1 月 8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1”,债券代码“114894”,实际发行 规模 10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 债券。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1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用后,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 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5 月 21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2”,债券代码“133003”,实际 发行规模 5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 公司债券。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2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 销费用后,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 持一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7 月 9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3”,债券代码“133040”,实际发行 规模 8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 债券。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3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用后,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 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 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 12 亿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余额合计 12 亿元,占发行人 2022 年 3 月末净资产的比率为 11.50%。 145 第六节增信机制 一、保证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为康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了《担保函》。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业务情况 担保人中文名称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振高 控股股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000,000,000.00 元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7 日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0346175T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邮政编码 518053 电话/传真号码 0755-26600248 网址 http://www.chinaoct.com 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 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 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 A19024 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 (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 主要经营范围 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 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 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 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 小轿车)销售。 担保人是一家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中央直属企业,1985 年诞生于改 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担保人培育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电子及 配套包装产品制造、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等模式领先的主营业务。旗下拥有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康佳集团等境内外 上市公司以及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主题公园连锁、 146 波托菲诺小镇、东部华侨城、欢乐海岸、麦鲁小城、新浦江城、何香凝美术馆、 OCT-LOFT 创意文化园、华夏艺术中心、长江三峡旅游、华侨城大酒店、威尼 斯睿途酒店、茵特拉根大酒店、城市客栈等一系列国内著名的企业和产品品牌。 现阶段,担保人紧跟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提出“文化+旅游+城镇化”和“旅游+互联网+ 金融”的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城镇化战略突破落地,在深圳、四川、京津 等地打造多个文旅和城镇化项目;同时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战 略优势打造西南地区文化旅游新高地,全力布局云南、重庆全域旅游,先后与 “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云南、西安等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大力加强在相应地 区的投资,加快全国自然文化景区轻资产拓展。 最近两年,担保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470.80 亿元、1668.09 亿元,2021 年度担保人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197.29 亿元,同比增加 13.41%。最近两 年,担保人分别实现净利润 186.00 亿元、50.30 亿元,2021 年度较上年同期下 降 72.96%。担保人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2021 年 2020 年 业务板块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旅游综合业务 500.12 30.27 482.09 33.29 房地产业务 628.36 38.03 406.53 28.07 电子业务 140.31 8.49 145.61 10.05 工贸业务 301.95 18.27 324.17 22.38 环保业务 43.55 2.64 48.24 3.33 其他业务 38.01 2.30 41.65 2.88 合计 1,652.28 100.00 1,448.30 100.00 报告期内,担保人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电子业务、工贸业务、旅游综合业务 收入、房地产业务收入、环保业务及相关产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中旅游 综合业务收入、房地产业务收入、电子业务收入及工贸业务占比较大,四项主 营业务收入之和占比均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合计的 90%左右。最近两年,旅游 综合业务收入、房地产业务收入、电子业务收入及工贸业务之和分别占当期主 营业务收入合计的 93.79%、95.06%。主要情况如下: 147 1、旅游综合业务 担保人旅游综合业务主要包括旅游与酒店业务。 2000 年以来,华侨城股份开始实施扩张战略,以“欢乐谷”为品牌进行连 锁经营,在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武汉建成了主题公园,2013 年天津欢乐 谷、上海玛雅海滩水公园和云南华侨城温泉水公园建成开园,进一步丰富了担 保人产品线,巩固了在中国主题公园业的行业领袖地位。担保人逐步确定了以 “旅游项目为主体的成片综合开发”模式,成功实现了“主题公园项目成片开 发”、“生态旅游项目成片开发”等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2021 年度,担 保人旅游综合业务实现收入 500.12 亿元、实现毛利 155.19 亿元、毛利率为 31.03%,旅游综合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74%。 在发展以主题公园为主的旅游景区业务的同时,担保人近一步扩展与旅游 业相配套的酒店业务。担保人旗下目前建设和运营管理酒店 50 余家,产品涵盖 以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威尼斯睿途酒店、海景嘉途酒店、前海华侨城 JW 万豪酒店、东部华侨城酒店群、经济型精品连锁品牌城市客栈等为代表的白金 五星级、五星级、四星级、精品酒店、公寓型酒店和经济型酒店,与华侨城的 其他文化旅游产品交相辉映,相得益彰。酒店业务在覆盖北京、上海、广州、 深圳等全国重点城市。 2、房地产业务 担保人秉承“优质生活的创想家”理念,把“创想文化”和“优质生活” 作为核心战略,以文化艺术内涵融入优质生活空间,打造以住宅业务为核心、 以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和物业管理业务为两翼、以“文化+旅游+城镇化”为探 索领域的房地产综合业务体系。 报告期内,在旅游业务蓬勃发展的基础上,担保人房地产业务实现了较大 扩张。最近两年,担保人房地产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06.53 亿元和 628.36 亿 元。 未来担保人将从“旅游+地产”模式逐步过渡到“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城镇 化”模式。担保人已经形成了以旅游景区为主体,文化科技、文化演艺、旅游 148 衍生品和旅行社等共同发展的文化旅游产业链,并带动了担保人房地产业务板 块的发展,基于该种发展战略,担保人文化旅游景区、酒店、住宅和商业类地 产将以多种产品融合的形式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总体来看,担保人顺应国家行业政策调整,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快项目 开发节奏和周转速度,并努力探索地产业务与文化旅游综合业务良性互动的发 展模式,在项目规划中充分融入主题文化元素,在产品设计和建设中突出节能 环保理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电子业务 担保人的电子业务主要由康佳集团负责运作经营。康佳集团的前身是“广 东光明华侨电子工业公司”,是中国改革开放后诞生的第一家中外合资电子企 业。2017 年,康佳集团启动了跨越式发展为导向的转型升级战略,结合自身的 资源及优势,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及竞争力,不断升级、优化产业格局, 以消费电子业务为基础,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向产业园区业务拓展、向互 联网及工贸业务延伸,形成了“产业产品业务群、科技园区业务群、平台服务 业务群以及投资金融业务群”四大业务群协同发展的局面。近年来,康佳集团 已逐渐发展成一家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平台型公司,业务范畴涵盖消费电子 (彩电、白电、手机)、半导体科技、环保科技产业、PCB 产业、产业园区业 务、平台服务业务及投资金融业务。 4、工贸业务 工贸业务主要是康佳集团是围绕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 屏等物料开展采购、加工及分销业务,经营利润来源于加工费及上游采购与下 游销售的差价。工贸业务有利于逐步与产业链上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建立 较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所用材料的价格,有利于公司现有产品的成 本控制,并为自身半导体业务发展提前布局销售渠道,同时寻求产业链上下游 蓝海环节市场,为自身业务新赛道的拓展夯实基础。 2021 年,工贸业务的收入规模 301.95 亿元,同比减少 6.85%。在业务规模 149 快速增长的同时,业务的品类也在不断地扩展,现已涉及到康佳集团主营业务 相关的多种产品。由于此项业务发展较快、收入规模较大,因此在康佳集团电 子业务板块中将工贸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之一。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 1、财务概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 2020 年、2021 年的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XYZH/2021GZAA70077 号 XYZH/2022GZAA70037 号审计报告。本章及本文所引用的 2020 年、2021 年财务数据均来自于上述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 6,798.27 亿元,负债总额为 4,850.11 亿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8.16 亿元。2021 年度,担保人营业收入为 1,668.09 亿 元,净利润为 50.30 亿元。 2、偿债能力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2021 年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798.27 6,710.40 流动资产 4868.12 4,826.63 货币资金 876.28 853.52 存货 2896.03 2,877.29 短期借款 334.38 355.16 长期借款 1,133.64 1,245.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3.99 339.42 负债合计 4850.11 4,819.15 流动负债 3206.29 3,161.64 预收账款 3.13 70.30 流动比率(倍) 1.51 1.53 速动比率(倍) 0.61 0.62 资产负债率(%) 71.34 71.82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5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53 倍、1.51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62 倍、0.61 倍。担保人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较为稳定,短期偿债能力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较为充分。 2020 年末、2021 年末,担保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853.52 亿元、876.28 亿元。 担保人的货币资金能够对有息负债有较为良好的覆盖。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71.82%、71.34%。担保人资产负债水平略微下降。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 担保人预收款项(含合同负债)分别为 967.55 亿元和 967.77 亿元,扣除预收款 项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07%和 66.59%,较为合理。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担保人有息负债分别为 2,171.50 亿元和 2,425.56 亿 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2.36%和 35.68%。担保人有息负债余额占总资产比 例较为稳定,有息债务处于较为合理水平。 担保人 2020 年和 2021 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79.15 亿元和 15.98 亿元,对 其每年需偿付的有息债务本息有良好覆盖,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务的偿付。 3、盈利能力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2021 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项目 /2021 年度 年度 资产总额 6,798.27 6,710.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8.16 1,891.25 营业收入 1668.09 1,470.80 财务费用 62.50 51.54 营业利润 102.88 252.61 利润总额 103.78 253.19 净利润 50.30 186.00 151 营业利润率(%) 6.17 17.1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2.91 5.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3 10.46 注:1.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2.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2020 年和 2021 年,担保人实现了较高的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分别为 10.46%和 2.63%。2020 年和 2021 年,担保人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17.17%和 6.17%。 综合来看,担保人为大型中央直属企业,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 净资产规模较大,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强,担保实力较强,该担保对本次债 券信用状况具有明显积极的提升作用。 (三)担保人信用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跟踪 评级报告》(联合【2022】5055 号,2022 年 6 月 24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 有限公司评定担保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担保人已发行债券及偿还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合并口径存在 190.00 亿元的已发行未兑付的公司 债券。担保人已按时完成相关公司债券兑付兑息、回售工作,担保人不存在逾 期兑付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债务违约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 票面利率 期限结构 债券余额 主体 债项 债券简称 起息时间 是否到期 (当期) (年) (亿元) 评级 评级 已按时兑息, 18 侨城 02 5.70% 2018.01.18 5+2 10.00 AAA AAA 尚未兑付 已按时兑息, 18 侨城 03 5.54% 2018.02.05 3+2 0.40 AAA AAA 部分兑付 已按时兑息, 18 侨城 04 5.74% 2018.02.05 5+2 30.00 AAA AAA 尚未兑付 已按时兑息, 18 侨城 06 5.50% 2018.03.12 5+2 2.00 AAA AAA 尚未兑付 已按时兑息, 19 侨城 01 3.88% 2019.03.19 3+2 25.00 AAA AAA 尚未兑付 152 21 侨城 01 3.58% 2021.01.11 3+2 20.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2 3.89% 2021.01.11 5+2 5.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3 3.57% 2021.01.18 3+2 15.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4 3.89% 2021.01.18 5+2 5.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5 3.55% 2021.04.07 3+2 2.6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6 3.95% 2021.04.07 5+2 15.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已按时兑息, 18 侨集 02 4.77% 2018.07.25 5 15.00 AAA AAA 尚未兑付 已按时兑息, 19 侨集 01 3.93% 2019.04.15 3+2 25.00 AAA AAA 尚未兑付 20 侨集 Y1 4.38% 2020.09.23 3+N 20.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总计 190.00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 190 亿元,占其 2021 年末剔 除永续债券和永续信托计划后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5%。 2、担保人信用记录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相关记录,截至 2021 年末, 担保人不存在欠息信息,不存在违规信息,不存在不良负债信息,不存在未结 清信用证信息。 (四)担保人最近一期末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 本期债券由担保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尚未履行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929,916 万元,占 2021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4.77%。其中,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0 万元,占 2021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0%。 (五)担保人最近一期末累计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 1、最近一期末累计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例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对外担保总额为 929,916 万元,占担保人 2021 年 末净资产比例为 4.77%。 2、担保人主要资产情况 153 为如实反映担保人履行担保的能力,选取 2020 年末、2021 年末财务数据 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结构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资产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868.12 71.61 4,826.63 71.93 非流动资产 1,930.15 28.39 1,883.77 28.07 总资产 6,798.27 100.00 6,710.40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 6,798.27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87.87 亿元,相较增加 1.31%。近年来担保人资产总额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担保 人业务发展迅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所致。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资产主要由 存货、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等构成,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42.60%、12.89%、10.08%、8.27%和 4.91%,合计占比为 78.75%。 其中存货 2,896.03 亿元,较 2020 年末同比增加 0.65%。货币资金 876.28 亿元, 同比增加 2.67%,主要系销售回款大幅增加所致。 2020 年末、2021 年末,担保人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71.93%、71.28%,流 动资产在资产总额占比较高,符合担保人业务特点。 (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流动资产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76.28 18.08 853.52 17.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0.64 0.01 6.18 0.13 应收票据 19.05 0.39 24.89 0.52 应收账款 181.55 3.75 146.79 3.04 应收款项融资 0.71 0.01 0.84 0.02 预付款项 79.64 1.64 139.88 2.90 其他应收款 562.30 11.60 544.62 11.28 存货 2,896.03 59.76 2,877.29 59.61 1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0.00 0.05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6.76 0.35 1.46 0.03 其他流动资产 212.54 4.39 191.25 3.96 流动资产合计 4,846.12 100.00 4,826.63 100.00 2020 年末、2021 年末担保人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4,826.63 亿元、4,846.12 亿元,呈逐年增长趋势。2021 年末担保人流动资产总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41.49 亿元,相较增长 0.86%。担保人流动资产主要由存货、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 等构成,符合担保人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模式特点。担保人主营业务产品建设 周期长、研发资金投入大,一方面要求担保人拥有与业务开拓进度相匹配的货 币资金储备及现金流,另一方面,随着担保人业务的不断拓展,计入存货的投 资规模增加较为明显。 (3)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非流动资产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65.11 3.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5.73 1.83 17.67 0.9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51 2.59 19.13 1.02 长期应收款 3.41 0.17 7.70 0.41 长期股权投资 685.13 35.10 647.11 34.35 投资性房地产 177.91 9.11 168.83 8.96 固定资产 333.61 17.09 300.33 15.94 在建工程 134.38 6.88 184.49 9.79 生产性生物资产 0.29 0.01 0.26 0.01 使用权资产 40.33 2.07 0.24 0.01 无形资产 190.06 9.74 182.14 9.67 开发支出 0.17 0.01 0.00 0.00 商誉 8.00 0.41 14.77 0.78 长期待摊费用 35.79 1.83 28.00 1.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64 8.64 160.97 8.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88.20 4.52 87.02 4.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52.15 100.00 1,883.77 100.00 2020 年末、2021 年末,担保人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1,883.77 亿元、 1,952.15 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28.07%、28.39%。担保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等构成。 155 2021 年末担保人非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68.38 亿元,相较增长 3.63%。 3、主要资产权利限制及是否存在后续权利限制安排(合并口径)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合并口径受限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 受限金额 受限原因 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各种保函的保证金及贷款 货币资金 107,010.74 质押等 应收票据 54,003.28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52,694.16 用于抵押借款 存货 2,413,721.61 用于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468,698.47 用于抵押借款 在建工程 7,640.13 用于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490,345.31 用于抵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5,010.00 用于质押借款 截至 2021 年末,除上述受限资产外,担保人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 被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 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 负债情况。 二、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被担保人计划发行的不超过 5 年期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二)保证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本次债券到期之日起一年。 本次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 任。 156 (三)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证责任的承担 被担保人将在本次债券中单独每期债券的付息日或兑付日前 3 个交易日将 当年度应支付的应付利息或应付利息和本金全额存入该期债券的偿债保障金专 户。被担保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偿债资金专户中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年应付利 息或应付本金和利息时,担保人需在当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 2 个交易日前补足 当年应付利息或应付本金和利息。 (六)财务信息披露 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或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 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七)本次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本次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本次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 在本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八)加速到期 在该《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 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被担保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 保证,被担保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被担保人、担保人提 前兑付本次债券本息。 157 (九)反担保和共同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和共同担保措施。 (十)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应在本次债券中单独每期债券到期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承诺, 及时兑付债券本息;如造成担保人代还清偿,担保人代偿后,对发行人享有追 偿权。发行人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偿款本息,并承担担保人代偿期间的利息及 担保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审费、拍卖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本次担保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 2021 年 10 月 9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中央 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 号,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中央企业认真执行国资委关于担保管理有关要求。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债券的担保经过了华侨城集团董事会 的审批,符合华侨城集团公司章程中对于批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程序要求。 华侨城集团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不属于《通知》中严禁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 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超股比担保的情形。华侨城集团及子公司 2021-2022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集不超过 895.22 亿元人民币,总 融资担保规模未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 40%。本次债券中,华侨城集团为发行 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7 亿元,该融资担保额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 50%。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审核核查,华侨城集团本次担保符合《关于加强 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158 第七节税项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 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 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的纳税 依据。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 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 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 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 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 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 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1988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 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均应缴纳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投资者买卖、继承 159 或赠予公司债券时所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目前无 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 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160 第八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 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23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7 月 14 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上 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下同),2023 年至 2027 年间每年的 7 月 14 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本金支付日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本期债券品 种二本金支付日为 2027 年 7 月 14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 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 加以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收入,按照合并报表口径,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 为 551.19 亿元、503.52 亿元、491.07 亿元和 83.20 亿元,毛利润分别为 29.81 亿 元、27.57 亿元、17.05 亿元和 2.0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12 亿元、4.78 亿元、9.05 亿元和 1.04 亿元。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毛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83.20 491.07 503.52 551.19 营业成本 81.17 474.02 475.95 521.38 毛利润 2.04 17.05 27.57 29.81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存续债务及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收入,此外还 包括通过流动资产变现、银行借款、债券融资等。 161 (一)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长期保持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 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扣除受限资产后的流动 资产为 236.06 亿元。若出现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情形时, 发行人可通过变现流动资产,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二)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有较为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 发行人资信水平良好,拥有多家银行授信额度以及信托、租赁等渠道,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共获得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等主要合作银行人民币授信额度为 286.50 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 132.23 亿 元,尚未使用的额度为 154.27 亿元,也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支持。 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直接融资能力,本期及后续新申报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 信用类债券融资渠道。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通 过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300.69 亿元、196.06 亿元、236.61 亿元和 60.64 亿元。一旦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可向银行申请短 期借款、发行公公司债券借新还旧等直接融资方式予以解决。 (三)股东资金支持 发行人为华侨城集团子公司,资产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且发行人主 营的电子业务为华侨城集团重要业务板块,因此华侨城集团将会对发行人给予 较大支持力度。一旦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股东可通 过多种方式给予发行人资金支持。 (四)担保人连带责任担保 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 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同意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 162 期之日起一年。若本期债券兑付存在问题,华侨城集团将按照《担保函》等文 件相关要求,为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等承担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 保障措施: (一)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 发行人将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 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督的偿债保障金专户,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 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交易日将当年度 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账户,保证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偿债 保障金自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之日起,仅能用于兑付该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 金及利息,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 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确保落实本期债券 监管银行和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的切实监督。本期债券监管银行将根据《募 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中 的相关规定,按季度(每季度初三个工作日内)向发行人出具对账单,并抄送 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将依据与发行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的约定,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详细报告内容详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4.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63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 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 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 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管理办法》 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 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 险。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措施 (一)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债券的违约事件: 1、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 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出售其全部或实质性的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债券的还本付 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上述 1 到 3 项 违约情形除外)以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受托管 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后,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有效纠正; 164 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本次债券的担保人等增信主体发生解散、注销、 吊销、停业或违反担保协议等增信协议约定的担保人义务或承诺且发行人未能 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受托管理人认可的新担保人为本次 债券提供担保; 6、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7、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其他债务违约、以及其他因发行人 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如果《受托管理协议》下的债券违约事件(第 10.7.1 条第(一)款除外) 发生且一直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 条款规定,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 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 息立即到期。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 下救济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通过决议豁免发行人的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 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 总和:(1)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2) 所有迟付的利息;(3)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4)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 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或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如果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10.7.1 条约定的债券违约事件且自该债券违 约事件发生之日起持续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消除,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 或强制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 165 (三)本次债券发生违约后的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托管理人住所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 争议正按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有权继续行使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 务。 (四)经发行人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 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66 第九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彬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层 联系人:苗雷强 联系方式:0755-26609138 传真:0755-26601139 邮政编码:518057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2 层 联系人:浦航、张慧芳、张宁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传真:010-50911200 邮政编码:100033 167 2、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颢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 业(北)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0 楼 联系人:钱曦、蔡丹、陈曦 联系电话:0755-33522821 传真:0755-28777969 邮政编码:518000 (三)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梅向荣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三期 26 层 经办律师:韩建、张谨星 联系电话:0755-36866600 传真:0755-36866661 邮政编码:100124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克、谭小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东超、刘丽红、詹妙灵、汤其美、刘剑华 168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邮政编码:100010 (五)信用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签字分析师:宁立杰、杨恒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六)增信机构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联系人:刘丹青 联系电话:0755-26600248 传真:0755-26600936 邮政编码:518053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169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张国平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沙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518010 (九)其他与发行有关的机构 1、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44250100000700004027 联系人:赵若彤 联系电话:0755-26902736 传真:0755-26902736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行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号:5840000010120100508057 170 联系人:孙振源 电话:0755-86975115 传真:0755-86975115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1 年末,经兴业证券、中天国富证券自查,其未持有发行人股权, 与发行人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 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71 第十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二)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四)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七)保证人 2021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八)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次债券《募 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次债券《募集 说明书》。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 询发行人或承销商。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查询网站 (一)查阅时间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 层 法定代表人:周彬 联系人:苗雷强 联系方式:0755-26609138 传真:0755-26601139 邮政编码:518057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浦航、张慧芳、张宁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传真:010-50911200 邮政编码:100033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