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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22-07-11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 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

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

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

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

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

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

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1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所述

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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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877 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公司

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项下的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含 12 亿元)。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04.37 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4.26%,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64.98 亿元,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81.79%。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32 亿元(2019-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

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

一年)内,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

券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或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

发行人应当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提供相应资料。联合资信的不定

期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受限资产规模为 31.33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

7.86%。如果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


                                    3
被其债权人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公司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将对本

期债券造成不利影响。

    五、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调控、销售进度以及回款进度的影响,公司可能

面临阶段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和资金周转压力。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5.44 亿元、1.79 亿元、

8.09 亿元和-6.31 亿元。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向好。公司一旦对于

项目的资金回笼失去控制,将出现现金流紧张的情形,从而使得公司对本期债券

及其他债务的偿付出现风险。

    六、公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的流动比率分别

为 1.15 倍、0.93 倍、0.89 倍和 0.95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91 倍、0.76 倍、0.71 倍

和 0.73 倍。各报告期末,公司的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由于发行人近年来业务

发展迅速,其行业特性也决定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因而速动比率偏低。公

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6.69%、

78.51%、74.42%和 74.26%,资产负债率呈波动态势。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加快了公

司的业务发展速度,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在风险管理与合规等方面压

力加大,且在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风险也随之提高。

    七、公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存货规模分别为

53.19 亿元、45.21 亿元、40.69 亿元和 47.42 亿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的 12.49%、

9.07%、10.20%和 11.70%。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若公司存货余额持续

增长,而相应交付周转速度变慢,则会导致经营性现金流下降,可能对公司偿债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发行人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分别为-1.98

亿元、-1.73 亿元和-1.60 亿元,占当期净利润比重较高。若未来市场需求波动,可

能造成存货囤积的情况,形成跌价损失。

    八、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

为 44.16 亿元、39.01 亿元、33.98 亿元和 32.42 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10.37%、

7.82%、8.52%和 8.00%。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有所下降,但若公司剩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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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对其资产质量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存在重

大未决诉讼情况,且部分应收方已发生债务违约,公司已对部分应收账款债务人

单项计提划账准备,若未来债务人未能偿债,将对其资产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九、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有息负债金额为 221.34 亿元,其中一年以内有

息负债金额为 139.40 亿元,占比 62.98%。一年以上有息负债金额为 81.93 亿元,

占比 37.02%,公司面临的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十、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归母净利润

分别为 2.12 亿元、4.78 亿元、9.05 亿元和 1.04 亿元,波动较大,发行人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76 亿元、-23.68 亿元、-32.51 亿元和-4.19 亿

元,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近年来受政策性补贴收入变化影响,同时随着行业

增速放缓、竞争加剧,发行人家电产品销售均价下行、毛利空间收窄,一定程度

上影响了发行人的盈利表现。如果未来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

为负,将削弱企业获取经营性现金能力,进一步降低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能力,

使得发行人偿债能力下降,对经营发展带来较大风险。

    十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11.84 亿元、24.33 亿元、

42.17 亿元和 3.57 亿元,投资收益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处置长期股权

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对营业利润影响较大,但可持续性一般。2021 年度,发行人

投资收益占 2021 年利润总额的 268.37%,主要系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

益、丧失控制权日以权益法核算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最近

三年,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2.44 亿元、9.39 亿元和 13.65 亿元。

发行人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占发行人利润规模比例较大,若发行人未来不能持续

获得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所属的彩电及白电业务等行业竞争激烈,长时间处于

买方市场,由产品迭代所导致的价格竞争较为激烈;同时由于国内家电企业对上

游原材料和下游销售渠道控制较弱,利润率较低,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

动或下游需求下降,则发行人所属的彩电及白电业务等经营业务可能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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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若不考虑为本期债券的担保,截至 2021 年末,华侨城集团对外担保金

额为 92.99 亿元。如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

能力发生负面变化,可能丧失履行其为本期债券承担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能力。

    十四、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

规模分别占担保人总资产的 7.71%、7.43%、5.87%和 5.96%。2019 年度、2020 年

度及 2021 年度,发行人所处的电子行业、工贸及环保业务实现的毛利润分别占担

保人当期主营业务毛利润的 5.65%、5.63%和 4.25%。担保人本次担保规模对担保

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所产生的影响较小,担保人对本期债券所提供的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期债券具备一定增信效果。

    十五、近年来,家电市场持续低迷、行业竞争激烈且易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

的影响。随着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市场竞争激烈,发

行人若不能保持较高的创新研发能力和产品更新换代频率,主营业务可能面临较

大盈利压力。

    十六、公司家电业务面临原材料成本波动的风险,若发生零配件价格上升等

情况,公司的盈利空间将被压缩,盈利能力将受影响,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和经营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

    十七、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在本期公司

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投资公司债券的实际收

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十八、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

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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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九、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

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

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

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

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

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二十一、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

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本期

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且自该债券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持

续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消除,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

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本协议

或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的

相关内容。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

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向受托管理人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二十二、本期债券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7
    二十三、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

前所未有的冲击,主要经济指标明显下滑;境外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陷入衰

退。疫情影响下,各行各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

制,基于发行人现有的财务和经营信息,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和疫情所处阶段,发

行人截至 2021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出现同比增长。发行人不存在影响经营或

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

    二十四、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向发行人下发《关

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19 号),指出

发行人 2020 年 2 月 4 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形,

提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监管函未对本次债券发行条件构成实质影响。截至本募集

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禁止发行的情形。

    二十五、2021 年 2 月,发行人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因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期间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单证、

贸易背景单证存在不一致性等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 621.75 万元。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服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影响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十六、发行人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按母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净利润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额为 32,459,254.57 元,不提取任意公积

金;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2,407,945,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为发行人正常的年度利润分配,截至本

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

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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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二十八、发行人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简称:深康佳 A,代码:

000016.SZ),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票状态正常。

    二十九、因本次债券跨年度且分期发行,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变更

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

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

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担保函》、《受托管理协

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等。

    三十、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了公司未经

审计的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根据发行人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发行人总

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05.41                  398.75
总负债                                                  301.04                  296.74
所有者权益                                              104.37                  102.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3.33                   90.95
流动比率                                                   0.95                   0.89
速动比率                                                   0.73                   0.71
资产负债率                                               74.26                   74.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48                   59.68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3.20                   98.22
净利润                                                     0.32                   0.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                   0.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                  -5.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                 -18.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                  27.17




                                   9
      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索引如下: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dc7d12cc-d894-4052-
940a-cda4c1a26959
    2022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0.79 亿元,营业利润较上年同

期同比下降 183.79%,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167.78%,主要系因疫情原因导致消费

市场承压,市场整体规模同比大幅下滑,消费电子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利润空间

受挤压所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没

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其他

不利变化,不会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影响。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

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10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3
目 录 .................................................................................................................................................. 11
释 义 .................................................................................................................................................. 13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20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20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22
第二节 发行概况................................................................................................................................ 3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2
        二、认购人承诺 ....................................................................................................................... 35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37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37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40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2
        一、发行人概况 ....................................................................................................................... 4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4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3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54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59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67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71
        八、媒体质疑事项.................................................................................................................. 106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106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10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111
        一、会计政策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111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2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126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3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3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174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175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87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89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91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91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91
        三、其他重要事项.................................................................................................................. 194

                                                                           11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194
第七节增信机制............................................................................................................................... 197
        一、保证担保基本情况.......................................................................................................... 197
        二、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207
        三、本次担保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 209
第八节税项....................................................................................................................................... 210
        一、增值税 ............................................................................................................................. 210
        二、所得税 ............................................................................................................................. 210
        三、印花税 ............................................................................................................................. 210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212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 212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 214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 215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 217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 218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219
        一、偿债计划 ......................................................................................................................... 219
        二、偿债资金来源.................................................................................................................. 219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219
        四、偿债保障措施.................................................................................................................. 221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措施.......................................................................................... 222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224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237
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256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256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60
第十二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61
.......................................................................................................................................................... 262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284
        一、备查文件内容.................................................................................................................. 284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查询网站...................................................................................... 284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285




                                                                            1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被
                        指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
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担保人/保证人/华侨城
                        指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本次债券                指
                             司债券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本期债券                指
                             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康佳集
《募集说明书》          指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指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则》
                             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协议》        指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其变更和补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债券的
债券持有人              指
                             投资者
                             承销商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
余额包销                指
                             入,并按时、足额划拨与本期债券承销份额相对应的款项
联合资信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康佳壹视界              指   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
壹视界商业              指   深圳市壹视界商业显示服务有限公司
康侨易链                指   深圳市康侨易链科技有限公司
康佳创投                指   康佳创投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烟台康佳                指   烟台康佳健康产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安仁                指   成都安仁康佳文创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康佳创业服务            指   贵阳康佳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创汇智能                指   南京创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康佳孵化器          指   宜宾康佳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康佳                指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13
康智商贸               指   安徽康智商贸有限公司
康佳保理               指   康佳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康佳利丰               指   深圳市康佳利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佳利国际               指   佳利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万凯达                 指   深圳市万凯达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康佳               指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遂宁康佳智能           指   遂宁康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欧洲康佳               指   康佳(欧洲)有限公司
康佳电器               指   深圳市康佳电器有限公司
通信科技               指   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香康通信               指   香港康佳通信有限公司
移动互联               指   深圳市康佳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康佳               指   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智慧               指   宜宾康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同创               指   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安徽电器               指   安徽康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新飞制冷               指   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
新飞电器               指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新飞家电               指   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
江苏康佳智能           指   江苏康佳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康佳通                 指   四川康佳通科技有限公司
鹏润科技               指   深圳康佳鹏润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佳鑫科技               指   佳鑫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包装               指   东莞康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易平方                 指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易平方(海南)         指   易平方(海南)网络科技公司
北京康佳电子           指   北京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康佳租赁               指   康佳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康佳电路               指   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博康精密               指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达龙               指   厦门市达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博罗康佳               指   博罗康佳印制板有限公司
香港康佳               指   香港康佳有限公司
康电投资               指   康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康存储科技           指   中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中康存储科技(深圳)   指   中康存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合肥中康存储科技       指   合肥中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康佳智晟               指   康佳智晟有限公司
康捷通                 指   康捷通(香港)有限公司
康电贸易               指   康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康好科技               指   康好科技股份公司
北美康佳               指   Konka North America LLC
康佳投资               指   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宜宾康佳产业园         指   宜宾康佳科技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康佳资本               指   深圳康佳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康佳穗甬               指   康佳穗甬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14
康泉企业       指   深圳康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康佳苏源       指   深圳康佳苏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晟兴实业       指   深圳康佳晟兴实业有限公司
产业园区发展   指   深圳康佳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智通科技       指   深圳市康佳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科技       指   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智联       指   安徽康佳智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柚之汇         指   深圳柚之汇科技有限公司
小佳科技       指   深圳小佳科技有限公司
海门康佳       指   海门康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康佳智能   指   成都康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康佳电子   指   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兴达鸿业       指   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欣丰       指   上海欣丰卓群电路板有限公司
辽阳康顺智能   指   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辽阳康顺再生   指   辽阳康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南京康佳       指   南京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烟台莱康       指   烟台莱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毅康科技       指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合并)
北京康毅       指   北京毅康润沣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济忆       指   上海济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滨州毅康中科   指   滨州毅康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莱润控股       指   莱州莱润控股有限公司
莱润环保       指   莱州莱润环保有限公司
莱润污水       指   莱州莱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滨海污水       指   莱州市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毅康环保工程   指   毅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乳山毅科       指   乳山毅科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滨州维易杰     指   滨州维易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滨州北海静脉   指   滨州北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春之染         指   烟台春之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东港康润       指   东港康润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康润鸿环保     指   康润鸿环保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大邑康润水务   指   大邑康润水务有限公司
遂宁蓬溪康润   指   遂宁蓬溪康润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肃北康润水务   指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康润水务有限公司
潍坊四海康润   指   潍坊四海康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鲁山康润环境   指   鲁山康润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阜南康润水务   指   阜南康润水务有限公司
武汉润源污水   指   武汉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铜川康润鸿辉   指   铜川康润鸿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汀源环保       指   汀源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高平康润       指   高平康润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蒙城康润       指   蒙城县康润安建水务有限公司
西咸康润       指   西咸新区康润西建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崇州康润       指   崇州康润环境有限公司

                               15
西安康润             指   西安市高陵区康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安康康润             指   安康康润信恒水环境有限公司
常宁康润             指   常宁康润水务有限公司
渤康再生             指   渤康再生资源(烟台)有限公司
临汾康润             指   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
康佳环嘉             指   康佳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康佳环嘉(河南)     指   康佳环嘉(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康佳             指   上海康佳实业有限公司
烟台康金             指   烟台康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康佳             指   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凤微晶             指   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纳米微晶             指   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
江苏康佳特种材料     指   江苏康佳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年华             指   深圳年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康芯威           指   深圳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
合肥康芯威           指   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忆合电子             指   合肥忆合电子有限公司
重庆康佳             指   重庆康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汇盈科技         指   深圳市康佳汇盈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汇盈科技         指   重庆康佳汇盈科技有限公司
康佳生态发展         指   深圳康佳生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遂宁康佳产业园       指   遂宁康佳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康佳融合             指   康佳融合产业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遂宁电子科创         指   遂宁康佳电子科创有限公司
深圳创智电器         指   深圳市康佳创智电器有限公司
康鸿(烟台)环保     指   康鸿(烟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康兴瑞           指   重庆康兴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康兴瑞汽车回收   指   重庆康兴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重庆光电研究院       指   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芯盈半导体           指   康佳芯盈半导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康佳芯云半导体       指   康佳芯云半导体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江康(上海)科技     指   江康(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康韩瑞电器       指   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
康佳智造             指   深圳市康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遂宁佳润置业         指   遂宁佳润置业有限公司
烟台康云             指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烟台康云置业         指   烟台康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宜宾康润             指   宜宾康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康佳材料             指   海南康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康新置业         指   深圳市康新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康韩置业         指   河南康韩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康佳孵化器       指   成都康佳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跨境科创             指   深圳市康佳跨境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康佳企业管理         指   贵州康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优视康荣             指   优视康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生活电器             指   深圳康佳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16
商用科技               指   深圳市康佳商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新飞智能               指   河南新飞智能生态电器有限公司
易立方                 指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易方科技               指   深圳康佳易方科技有限公司
悦康半导体             指   悦康半导体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康视虚拟               指   康视虚拟视觉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产业新城               指   四川康佳产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康信科技               指   深圳康佳康信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科技               指   海南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康佳智能           指   南京康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康新电子           指   中山康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康澳               指   中山康澳电子有限公司
博兴兴康环保           指   博兴县兴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康佳实业           指   烟台康佳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康信               指   山东康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美信               指   深圳美信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正茂半导体             指   重庆正茂半导体有限公司
东莞康佳投资           指   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
康鸿(烟台)环保产业   指   康鸿(烟台)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园
重庆置业发展           指   重庆康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兴毅置业           指   重庆康佳兴毅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福泽置业           指   重庆康佳福泽置业有限公司
得宝新材料             指   安徽康佳得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康鑫健康产业       指   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康鑫隆环保             指   湖北康鑫隆环保有限公司
重庆程达               指   重庆程达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春福               指   重庆春福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朗恒               指   重庆朗恒置业有限公司
香港美信               指   美信半导体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牡丹江电器             指   牡丹江北冰洋电器有限公司
数时达物流             指   深圳市康佳供应链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配件科技               指   深圳康佳电子配件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康盛               指   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开视界               指   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塑胶制品               指   深圳康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中山泽维               指   中山市泽维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滁州康永               指   滁州康永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通康电               指   南通康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康佳               指   滁州康佳精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华盛               指   西安华盛佳成置业有限公司
康佳软性电子           指   遂宁康佳软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康佳鸿业电子           指   遂宁康佳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芯盈半导体(香港)     指   康佳芯盈半导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工贸科技(深圳)       指   康佳工贸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康佳华中(湖南)       指   康佳华中(湖南)科技有限公司

                                       17
宜宾康润                指   宜宾康润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宜宾康润环保            指   宜宾康润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康润诚环境科技          指   康润诚环境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陕西康佳智能            指   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
康芯半导体              指   康芯半导体(烟台)有限公司
                             屏幕呈平面的电视(Flat Panel Display,FPD),它是相对
                             于传统显像管电视机庞大的身躯作比较而言的一类电视机,
                             主要包括液晶显示 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等离子
平板电视                指   显 示 PDP ( Plasma Display Panel ) 、 有 机 电 致 发 光 显 示
                             OLED(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splay)、表面传导电子发
                             射显示 SED(Surface-conduction Electron-emitter Display)
                             等几大技术类型的电视产品
                             在两张玻璃之间的液晶内,加入电压,通过分子排列变化及
液晶电视                指   曲折变化再现画面,屏幕通过电子群的冲撞,制造画面并通
                             过外部光线的透视反射来形成画面的设备
                             在两张超薄的玻璃板之间注入混合气体,并施加电压利用荧
等离子电视              指
                             光粉发光成像的设备
                             玻璃面板(CELL)和驱动电路(PCB)的总称,是显示图
PCBI                    指
                             像内容的机构
LED                     指   发光二极管
LED 芯片                指   一种固态的半导体器件
瑞丰/瑞丰光电           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映瑞                    指   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锦富                    指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搭载 3D 功能、具有全开放式平台、十核“锐芯”技术、搭载
3D 智能云电视           指
                             了操作系统的电视
                             采用 UD 显示技术的(Ultra High Definition)的电视,又称
                             超高清电视,是具有 3840×2160(4K×2K)及以上分辨率的
超高清 UD 电视          指
                             显示技术,是 HD(High Definition 高清)、Full HD(全高
                             清)的下一代电视显示技术
曲面电视                指   屏幕带有一定曲率,拥有一定曲面形态的电视
                             3840×2160 超 高 清 分 辨 率 , 标 准 化 的 4K ( 3840 水 平 像
4K 技术                 指
                             素),能够达到高清分辨率的 4 倍
QBR                     指   Quarterly Business Review 季度营运会议,季度业务审查
                             Business-to-Business 的缩写,即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专用网
B2B                     指   络或 Internet,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开展交易活动
                             的商业模式
                             Business-to-Customer 的缩写,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即直接
B2C                     指
                             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零售模式。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指
交易日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日                      指   公历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18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9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公司债券时,敬请将下列风险因素相关资料连同

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资料一并考虑。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政策

的调整都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产生变化。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对市场

利率的敏感性较高,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拟将在深交所市场专业投资者之间进行流通,在上市流通时可能

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本期债券变现,具有流动性风险。发行人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其流动性与市场供求状况

紧密联系。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

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

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公司债券的按时足额支付。此外,截至 2021 年末,

公司受限资产规模为 31.33 亿元,若发行人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则本期债券

的持有人对发行人资产的求偿权劣后于发行人抵质押债权。截至 2021 年末,发

行人的声誉及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银行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银行

借款违约偿付的情形,但未来若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发行人不能按时及足

额偿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时,将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冻结或处置,进而对

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20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为了充分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

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

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

全或无法完全得到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足额偿付债务

本息。发行人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重大违约。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

同、协议或其他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信

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

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

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

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人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

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

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

发行人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则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担保风险

    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若不考虑为本期债券的担保,截至 2021 年末,华侨城集团对外担保金额

为 92.99 亿元。如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

                                 21
能力发生负面变化,可能丧失履行其为本期债券承担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能力。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76.69%、78.51%、74.42%和 74.26%,资产负债率较高,负债规模较大。虽

然杠杆率的提高加快了发行人的业务发展速度,提升了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但

风险管理与合规等方面压力加大,且在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发行

人的财务风险也随之提高。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影响发行

人经营状况的重大事件,造成发行人融资、偿债能力下降,则有可能造成发行

人资金链紧张,从而影响相关债务偿付,造成一定的经营风险。

    2、存货占比较高及存货跌价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家电、白电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业务性质

使得发行人存货金额较大。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

存货规模分别为 53.19 亿元、45.21 亿元、40.69 亿元和 47.42 亿元,分别占公司

总资产的 12.49%、9.07%、10.20%和 11.70%。未来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

若发行人存货余额持续增长,而相应交付周转速度变慢,则会导致经营性现金

流下降,可能对发行人偿债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分别为-1.98 亿元、-1.73

亿元和-1.60 亿元,占当期净利润比重较高。若未来市场需求波动,可能造成存

货囤积的情况,形成跌价损失。

    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的风险




                                   22
    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调控、销售进度以及回款进度的影响,公司可能面

临阶段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和资金周转压力。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5.44 亿元、1.79 亿元、

8.09 亿元和-6.31 亿元,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向好。如果发行人

对于项目的资金回笼失去控制,将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使发行人对本期债券

及其他债务的偿付出现风险。

    4、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有息负债金额为 221.34 亿元,其中一年以内有

息负债金额为 139.40 亿元,占比 62.98%。一年以上有息负债金额为 81.93 亿元,

占比 37.02%,公司面临的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5、受限资产被处置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为 31.33 亿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

7.86%。如果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受

限资产被其债权人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可能将对本期债券的及时、足额偿付造成不利影响。

    6、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

为 44.36 亿元、46.22 亿元、39.57 亿元和 8.01 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

为 8.05%、9.18%、8.06%和 9.62%,期间费用占比较高。随着人工成本、原材

料采购成本以及融资成本的上升,发行人期间费用预期增长的可能性较大,期

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或将提升,期间费用对于利润的侵蚀将愈加明显。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76 亿元、-23.68 亿元、-32.51 亿元和-4.19 亿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竞争激烈、毛利较低的家电行业,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及

价格等因素均能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

                                   23
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将削弱企业获取经营性现金能力,进一步降低

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能力,使得发行人偿债能力下降,对经营发展带来较大风

险。

    8、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占比较大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分别为 44.16 亿元、39.01 亿元、33.98 亿元和 32.42 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17.37%、15.52%、16.49%和 15.89%;发行人应收票据的账面价

值分别为 28.38 亿元、23.58 亿元、17.77 亿元和 13.21 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11.16%、9.38%、8.63%和 6.47%。如果相关债务人未能及时还款,

则可能会导致发行人的较大损失,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

时,发行人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情况,且部分应收方已发生债务违约,发行人已

对部分应收账款债务人单项计提划账准备,若未来债务人未能偿债,将对其资

产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9、汇率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香港康佳、康电贸易、中康存储科技、欧洲康佳等以美

元、港币等外币进行采购、销售及融资。2021年末,发行人美元货币资金余额

为1.04亿元,美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51亿元,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

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10、银行流动性支持存在的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授信额度为286.50亿元,已使用

授信额度132.23亿元。发行人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及尚未使用的额度金额较大,

但银行流动性支持不具备强制性,若未来银行不能持续提供上述金额的授信额

度,将对发行人未来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11、未来存在较大资本支出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70.79亿

元、48.24亿元、43.55亿元和3.24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63.79亿元、40.97亿元、

40.31亿元和3.14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业务主要在建项目总预算规模较
                                   24
大,资金占用较高,未来主要项目资本支出将对营运资金产生一定压力。截至

2021年末,发行人已完成对环保业务水务治理主要运营主体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的挂牌转让股权相关事宜,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项目,不纳入发行人

合并范围。

    12、在建工程异常情形引致的减值风险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

分别为 42.92 亿元、92.37 亿元、14.91 亿元和 16.05 亿元,占当期发行人总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10.08%、18.52%、3.74%和 3.96%。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在建

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32.76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在建工程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0.02%。

若未来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及法律等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在建

工程非正常停工,或者无法继续推进,将可能存在在建工程减值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属消费类电子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对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变

动较为敏感。消费类电子行业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高度相关。随着近年来宏观

经济的整体趋好,发行人经营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2019年度、2020年度、

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51.19亿元、503.52亿元、491.07亿

元和83.20亿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

为4.94%、5.10%、3.20%,整体毛利率较低,且呈波动趋势。目前,我国经济

增速已有所放缓,如果未来经济增长继续放慢或出现衰退,彩电等消费类电子

行业需求及毛利率将降低,从而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目前所从事的电视、冰箱、空调等生产和销售业务均处于充分竞争

的状态,国内企业所提供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价格竞争严重,且显示面板制

造等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外国厂商手中,使得国内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较弱,

行业平均利润率较低。激烈的市场竞争给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25
如果发行人的发展策略无法适应市场的竞争形势,可能导致发行人的市场份额

降低,销售收入减少。

    3、工贸业务经营风险

   当前,国内物流一体化建设相对滞后,社会资源周转慢、环节多、费用高,

供应链基础设施落后,行业发展相对缓慢。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多数企业仍

处于内部一体化管理阶段,习惯于将生产经营的全部环节均集中在企业内部完

成,综合供应链管理外包的理念推广仍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发行人工贸业务

受国际市场价格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工贸业务贸易品种以芯片为

主,采购和销售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部分产品采购均价变化较大导致毛利

率普遍较低。未来,发行人将不会继续扩大工贸业务规模,并计划调整贸易结

构,提高半导体类产品贸易量。如发行人不能及时应对国际市场及外部环境的

变化,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4、销售渠道风险

   国内家电整机生产企业的销售渠道目前以传统的家电连锁商、百货和超市

(大卖场)、家电专卖店为主。随着全国性专业家电连锁和全国性超市连锁的迅

速扩张,其利用自身掌握的渠道,压低整机的价格,并收取卖场费用、促销费

用等,同时整机生产企业对全国性专业家电连锁和全国性超市连锁及其他重点

客户必须进行一定的授信额度、免费上样等资源性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整机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整机生产企业的销售渠道成本有一定增

加。销售渠道的强势,可能进一步压缩发行人的利润空间。

    5、原材料供应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显像管、显示面板、电子元器件、钢材、

纸张、塑料等。其中,平板电视显示面板的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日、韩、台湾

地区等几家大型企业手中,国内彩电企业对上游面板供应的控制力和议价能力

较弱,供需关系的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面板供应保障产生一定影响。

    6、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6
   2009年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的波动,基础原材料需求变化较大,导致钢

铁、铜、铝等行业产品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发行人所生产彩电、冰箱等家电

有相当部分需要通过基础金属材料构建,因此基础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对发

行人成本控制带来较大风险。尽管近年来基本金属价格呈下降的趋势,但若相

关价格上升,则将提高发行人的成本水平,进而影响盈利能力,由于基础原材

料价格波动非发行人所能控制,这对发行人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

    7、技术研发风险

   发行人所处家电行业整体利润率偏低、研发能力偏弱,家电企业需不断加

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方可保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近

几年,发行人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取得了一定突破,初步具备了支撑产品差

异化的核心技术能力。但在彩电等家电产品更新换代不断加速、消费者需求不

断提高的背景下,若发行人的技术研发步伐无法紧跟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的节

奏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则可能丧失已有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降低发行

人的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8、知识产权风险

   发行人众多产品销往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海外市场,在这些市场上面临更

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虽然发行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但由于

在彩电、冰箱等个别领域不具备完全知识产权,发行人在该方面面临一定的成

本压力和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引起的诉讼、赔偿、违约等相关风险。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

安全受到危害,公司决策机制及内外部融资渠道受到影响,可能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10、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27
   随着发行人海外销售的快速扩张,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和现金流的

汇率风险,发行人实施远期外汇等金融衍生交易。虽然发行人坚持套期保值原

则,以锁定成本、规模风险为目的,在充分分析市场走势的基础上,开展远期

外汇交易。若未来人民币对美元及其他货币波动幅度、中美两国利率走势大幅

超过预期,远期外汇协议期限可能产生亏损的风险,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

    11、处于业务转型期的风险

   公司环保业务主要集中在水务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以及玻璃陶瓷新

材料等环保相关领域。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已完成对环保业务水务治理主要

运营主体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挂牌转让股权相关事宜,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

司参股项目,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发行人落实“科技+产业+园

区”发展战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与科技创新,大力实

施精品工程,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机制。2021年,半导体业务进一步加强在光

电、存储、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等技术的研发投入,尽快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

化。由于发行人处于业务转型期,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给发行人带来一

定的资金压力。同时,部分业务运营主体的股权转让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指标及

部分经营板块产生较大影响,业务转型能否成功并取得预期收益,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

       (三)管理风险

    1、管理跨度相对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数量多,管理关系相对复杂,管理层次较多,且子公司

经营范围涉及多个业务领域,管理跨度相对较大,增加了实施有效管控的难度。

随着消费类电子行业市场竞争程度越来越高,子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所处的市场环境日趋复杂多变,竞争日趋剧烈,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大,

从而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发行人未能有效加强子公司管理、



                                 28
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有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一定

的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历经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形成集电视、冰箱、洗衣机等产业研发、生产、

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型企业集团。多元化的产业布局、较多的子

公司数量和庞大的员工规模对发行人的产业经营、内部管理、重大投资决策、

应对宏观经济政策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战,若发行人的人员素质、内控制度和决

策机制无法适应公司的最新发展格局,将使发行人可能面临主业不清、投资混

乱、管理不力等问题。

    3、人力资源风险

   发行人所属电子行业是一个资金、技术、劳动相对密集的产业。近年来发

行人的发展得益于在电子方面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务实、

开拓的技术工人、研究开发人才、营销人才和擅长企业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

才。随着业务范围和规模的逐步扩大,发行人对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

需求将大量增加,人才引进已成为发行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如果

不能从多方面有效增强公司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公司未来进一步的发展将

受到制约。发行人在吸引优秀人才,稳定人才队伍,避免人才短缺和流失等方

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4、安全管理风险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愈加严

格。虽然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投入明显增加,安全设施不

断改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和自律意识逐步增强,近年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

生产事故。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生

产经营状况。

    5、内部控制风险



                                 29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控制与防范企业重大风险、

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

有局限性,如经营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认识上的差异、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和

担保行为以及在产能结构调整中所面临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内控制度难以及

时、全面的覆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管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6、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互

相协作、互相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部分

董事局、监事会、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对发行人

的治理机制造成一定影响。

 (四)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我国推出《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

施方案(2019 年)》,一定程度刺激了家电消费市场发展。《中国家用电器行

业“十四五”科技发展指南》中提到 2025 年,中国家电行业成为全球家电科技

创新的引领者,在重点家电产品领域实现国际标准话语权的突破。发行人作为

国内家电生产的主流厂商,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未来国家或者地方产业

政策发生调整,前期政策性效应透支持续显现,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可

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补贴的持续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利得分

别为12.44亿元、9.39亿元和13.65亿元,主要为软件退税、项目产业扶持资金、

奖补资金等。其中软件退税与发行人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该政府补贴具有

一定可持续性,但政府补贴占比较低。发行人其他政府补助受国家政策变化等

影响不具备持续性,若政府补贴未来不可持续,则发行人盈利将受到较大影响。

    3、节能环保政策风险
                                   30
   2007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了多个政策、通知、规则和办法,以强制或引

导家电企业生产低能耗、环保型产品。目前,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均符合国家的

政策导向或相关标准,但如果国家未来对家电产品的节能环保提出更高要求,

将可能导致发行人需投入更多资金更新生产设备,调整产品结构。

    4、税收政策风险

   发行人下属电子科技、万凯达、安徽同创、安徽康佳等多家子公司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时,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宏观调控力度,针对家电等产品,调低了出口退税。

但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全球金融动荡影响,国外经济衰退明显,我国部分

产品出口下滑较快,为稳定出口,国家又多次调高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

电产品(含家电)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

限和优惠幅度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税赋负担程度,出口

退税率的升降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成本,引起发行人盈利能力的波动。

    5、宏观和地区产业政策风险

   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都会有相应的调整,

这些政策的调整会对发行人的产业发展服务和招商引资等带来一定的影响。若

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31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1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局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局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2〕877 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

的公司债券的注册。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项下的首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其中,品种一的债券名称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2 康

佳 01”;品种二的债券名称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2 康佳 02”。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




                                  32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品种二为5年期,

两个品种之间可以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

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

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

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3、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配售规则安排

请参见发行公告。

    14、网下配售原则:本期债券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网下配售

原则请参见发行公告。

    15、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

                                   33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

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为上一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7 月 14 日(如遇法定及政

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

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2、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23、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

还有息债务,具体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4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

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7、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8、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7 月 11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7 月 13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35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36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债券发

行规模为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

次拟偿还有息债务主要情况如下:

                                              债券期限       债券余额     票面利率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年)       (亿元)     (%)
19 康佳 04   2019-06-03       2022-06-03                 3         5.00         4.70
19 康佳 06   2019-07-22       2022-07-22                 3         7.00         4.70
注:由于“19 康佳 04”到期时间早于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发行人已自筹资金偿还到期债券,
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局或者

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

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局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

控制措施如下:

     根据发行人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四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公


                                         37
司计划不按照募集说明书列举情况使用募集资金,须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

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持有人会议若不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在发生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时,发行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

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

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受托管

理人应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

一致。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期债券的发行,发行人可以充分利用我国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改

善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发行人综合竞争力,为发行

人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基础。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38
    以 2021 年末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

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不会发生变化,但短

期内债务集中偿付的风险有效降低,债务结构持续优化,从而有效防范资金链

风险,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发行人的影响。

    2、对于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发行本期公司债券,进一步拓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加强

了资产负债结构管理,降低了财务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的推进,发行人业务模

式的拓展,未来发行人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加以周转。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5.44 亿元、

1.79 亿元、8.09 亿元和-6.31 亿元。按照发行人的发展规划,在未来 2 至 3 年内

需要进行大量的资本性投入,流动性资金存在一定压力,需要进行合理补充,

以满足公司项目开发和业务扩展的需求。

    3、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目前,发行人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通过发行本

期债券可以减轻短期偿债压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可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不断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

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

营效率。

     (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

集资金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不用于购置土地及房地产项目开发,

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


                                   39
等高风险投资,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

途。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纳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监管,充分发

挥内外部监管机制的作用,确保募集资金用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用途。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

资产负债结构在财务数据模拟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假设基础上产生变

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二)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12 亿元;

    (三)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2 亿元全部计入发行人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四)假设本期募集资金 12 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五)假设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影响如下表所示: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债券发行前            债券发行后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                  203.96                203.96                 -
   非流动资产                201.46                201.46                 -
   资产总计                  405.41                405.41                 -
   流动负债                  213.79                201.79            -12.00
   非流动负债                 87.26                 99.26            12.00
   负债总计                  301.04                301.04                 -
   资产负债率                74.26%                74.26%                 -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0
    2021 年 1 月 8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1”,债券代码“114894”,实际发行

规模 10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

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1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

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

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5 月 21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2”,债券代码“133003”,实际

发行规模 5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

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2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

后,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

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7 月 9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3”,债券代码“133040”,实际发行

规模 8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

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3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

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

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彬

     设立日期:1980 年 10 月 01 日

     注册资本:2,407,945,408 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407,945,408 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层

     邮编:51805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勇军

     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苗雷强

     联系方式:0755-26609138

     所属证监会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

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 机顶盒,OTT 终端产品,

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

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

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

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

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

                                     42
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

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

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

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

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

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

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

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

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

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

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

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

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

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

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55783

   网址:https://www.konka.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1、广东省光明华侨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光明电子”)的成立


                                  43
    1979 年 12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作出《对关于光

明电子厂合资经营问题报告的批复》([79]外资管委外字第 25 号),原则上同

意华侨企业与港华电子合资经营光明电子。

    1979 年 12 月 29 日,广东省华侨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华侨企业”)与香

港港华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电子)签订《协议书》,双方约定合

资经营光明电子厂,第一期工程资本总金额为 4,300 万港元(折合人民币壹仟

贰佰玖拾万元)。1982 年 5 月,华侨企业与港华电子签订《合同书》,双方更

新了关于合资经营光明电子的相关约定,第一期工程资本总金额仍为 4,300 万

港元。

    1983 年 2 月 10 日,广东省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作出《关于补办光明电子

厂合同审批问题的批复》(粤外委合[1983]54 号),同意华侨企业与港华电子

以合资方式经营光明电子所签订的合同、章程。

    1983 年 3 月 1 日,光明电子获准登记,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

照》,具有法人地位,执照有效期限为 1980 年 1 月 1 日至 1990 年 1 月 1 日。

    光明电子成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省华侨企业公司                    2,200.00                51.16
   2     香港港华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2,100.00                48.84
                 合计                              4,300.00              100.00

    根据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证资本证明书》(深 8601-004 号)以及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证资本证明书》(验资[1988]第 17 号),截

至 1986 年 4 月 29 日止,上述 4,300 万港币的出资额已经缴足。

    2、光明电子的股东变更

    1988 年 1 月 12 日,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现名称为“华侨城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与港华电子签订《补充协议书》,

约定光明电子中方股权由华侨企业转让给华侨城集团,同时,各方按照原投资

比例再投资壹千万港元,即注册资本增至 5,300 万港元(折合人民币贰仟伍佰

叁拾捌万元),资金来源于 1987 年度双方利润分红。
                                    44
    1988 年 2 月 24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光明华侨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书”的批复》(深府外复[1988]107 号),同意将原协议、合

同和章程中华侨企业变更为华侨城集团,同意合资双方按原投资比例再投资壹

千万港元。

    1989 年 6 月 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通过了光明电子变更注册资

本和执照有效期限的申请,变更后,光明电子注册资本为 2,538 万元,执照有

效期限为 1980 年 1 月 1 日至 1995 年 1 月 1 日。本次股权变更和增资之后,公

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                  2,710.00               51.13
   2      香港港华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2,590.00               48.87
                  合计                                5,300.00             100.00

    1989 年 6 月 10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验资报

字[1989]B087 号),截至 1988 年 12 月 31 日止,光明电子的合资双方先后以现

金和实物缴付出资额合计港币伍仟叁佰万港元,合资双方已经按合同约定缴足

出资额。

    3、光明电子更名为“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并增加注册资本

    1989 年 6 月 28 日,华侨城集团与港华电子签订编号为光补字(1989)-01

号《补充协议书》,一致同意将光明电子更名为“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佳有限”),并在原投资基础上按原投资比例再增加投资 1,300

万港元,合资期限变更为 1980 年 1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1989 年 10 月

14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广东省光明华侨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更名、扩

大经营范围等问题的批复》(深府外复[1989]616 号),批准光明电子更名为康

佳有限,并再增加投资 1,300 万港元。

    1989 年 11 月 8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光明电子更名为康佳有

限的申请。康佳有限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外企

合粤深字第 100476 号),具有法人地位。康佳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6,600 万港元



                                       45
(折合人民币 3,161 万元),执照有效期限为 1980 年 10 月 1 日至 2005 年 10 月

1 日止。

    1990 年 6 月 27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验资报字(1990)

第 B118 号《验资报告书》,对合营各方增加的 1300 万港元投资额的缴付情况

进行验证。截至 1990 年 6 月 25 日止,本期增加投资额为 1300 万港元已经缴足,

康佳有限实收资本累计为 6,600 万港元。

    4、康佳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0.40 亿元

    1990 年 1 月 16 日,港华电子更名为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990 年 6 月 2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府外复[1990]316 号《关于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原

受托管理人更名的批复》,批准康佳有限原受托管理人港华电子更改为香港港

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集团”),康佳有限增加投资壹仟肆佰

万港元。

    1990 年 8 月 23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有限注册资本增加

至 0.40 亿元(折合港元 8,000 万元)的申请,执照有效期限变更为 1980 年 10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

    5、康佳有限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股票(A 股和 B 股)

    1991 年 11 月 12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文号为深府办复(1991)

910 号《关于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康佳

有限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29 亿元。1990 年 11 月 13 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文号为深府外复(1991)1336 号《关于深圳康佳电子有限

公司更名的批复》,同意康佳有限更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1991 年 11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作出《关于深圳康佳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深人银复字[1991]第 102 号),批准深

圳康佳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总股本为 12,886.90 万股,每股面值一元,其中,原

有资产折股 9,871.90 万股,新增发行 3,015 万股。



                                    46
    1991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有限改组为股份有

限公司的申请,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为“深圳康佳”),注册资本增加至 1.29 亿元(大写:壹亿贰仟捌佰柒

拾壹万玖仟元)的申请。

    1992 年 5 月 20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验资报字(1992)

第 B087 号《验资报告书》,截至 1992 年 5 月 20 日止,深圳康佳注册资本 1.29

亿元已经缴足。

    1992 年 10 月 4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文号为深府办复(1992)

1248 号《关于确认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特种股的批复》,

同意深圳康佳新增发行人民币特种股即 B 股 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本次股票发行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特区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                  5,034.67               36.25
   2       香港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4,837.23               34.83
   3           境内社会公众股                          2,650.00               19.08
   4               内部职工股                            350.00                2.52
   5               境外投资者                          1,000.00                7.20
                     合计                            13,886.90              100.00

    1992 年 12 月 17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深圳康佳增加注册资本

至 1.39 亿元的申请。

    6、深圳康佳注册资本增至 2.81 亿元

    1993 年 4 月 13 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作出《关于深圳康佳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2 年度派付股利的批复》(深证办复[1993]2 号),同意

深圳康佳 1992 年度派付股利方案,即每 10 股派送 3.5 股,另每股派发 0.09 元

现金。

    1994 年 4 月 18 日,深圳康佳召开第三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一九九三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的议案》,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 1.10 元,

派送 5 股。1994 年 5 月 10 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作出《关于深圳康佳电子



                                        47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深证办[1994]115 号),同意

深圳康佳上述 1993 年度的分红派息方案。

    经 过 1992 年 度 和 1993 年 度 的 分 红 派 息 后 , 深 圳 康 佳 总 股 本 增 至

28,120.9725 万股。1994 年 8 月 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深圳康佳注

册资本增加至 2.81 亿元的申请。

    1994 年 9 月 15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4)

第 B024 号《验资报告书》,对于深圳康佳 1992 年及 1993 年度的应付股利转为

股本进行检查验证。截至 1994 年 9 月 15 日,深圳康佳股本总数为 281,209,725

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81 元,股本金已收足入账。

    7、深圳康佳更名为康佳集团

    1995 年 8 月 2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深圳康佳更名为“康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发行人)的申请。

    8、公司增加投资总额至 5.50 亿元

    1997 年 1 月 30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增加投资总额的

申请,投资总额增加至 5.50 亿元。

    9、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66 亿元

    1996 年 2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1996

年度配股及配股比例和总额的议案》、《关于 1996 年度配股方式的议案》,同

意以原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计划分两次进行配

股,先配 A 股,再配 B 股。1996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证监会)作出证监配审字【1996】16 号《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配股的审核意见书》,同意上述公司向 A 股股东配股方案。1996 年 10 月 8

日,证监会作出证监国字【1996】2 号《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B 股

配股的批复》,同意上述公司向 B 股配股方案。

    1996 年 11 月 29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6)

第 B024 号《验资报告书》,对于发行人一九九六年度配股(境外股东认购部

                                       48
分)增资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验。截至 1996 年 11 月 28 日止,公司股

本总额为 365,572,641 股,注册股本为人民币 3.66 亿元。

    10、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89 亿元

    199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1998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1998 年度的配股计划,即按现有总股本 365,572,641 股计算,每 10 股送 3 股。

1998 年 8 月 12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8)第

B015 号《验资报告》,对于发行人截至 1998 年 8 月 10 日止因配售 A 股而产生

的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和合法性进行审验。截至 1998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为 389,383,603 股,注册股本为人民币 3.89 亿元。

    1998 年 9 月 1 日,公司董事局作出《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的决

议》,经董事局会议研究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3.66 亿元增至 3.89 亿元,投资

总额由人民币 5.50 亿元增至人民币 11.00 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 1999 年 10 月 21 日以【1999】外经

贸资二函字第 542 号《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以及深圳市

外商投资局于 1999 年 11 月 2 日以深外资复【1999】B1460 号《关于康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批准公司总股本增至 389,383,603 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增至 3.89 亿元。

    1998 年 8 月 12 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8)

第 B015 号《验资报告》,对于康佳集团截至 1998 年 8 月 10 日止配售 A 股而

产生的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截至 1998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389,383,603 股,注册股本增至 3.89 亿元。

    11、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47 亿元

    199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1998 年

度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即以 1998 年度末公司总股本 389,383,603 股计算,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 1999 年新增发行境内上市人



                                     49
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议案》,即同时增资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数量 8000 万股。

    2000 年 3 月 20 日,深圳市外商投资局作出深外资复【2000】B0391 号《关

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本增至

547,260,322 股;2000 年 3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作出

【2000】外经贸资二函字第 225 号《关于康佳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增加经营范

围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本增至 547,260,322 股。

    1999 年 11 月 8 日,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1999)第 B012 号《验资报告》,对于康佳集团截至

1999 年 11 月 8 日止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增发 A 股而产生的实收股本变更

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截至 1999 年 11 月 8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

为 547,260,322 股,注册股本为人民币 5.47 亿元。

    12、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02 亿元

    2000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1999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的议案》,即按照 1999 年末公司总股本 547,260,322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并派付现金股息人民币 4 元。公司总

股本增至 601,986,352 股。

    2000 年 8 月 9 日,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股验报字(2000)第

B020 号《验资报告》,对于发行人截至 2000 年 8 月 9 日止以未分配利润转送

股本而产生的实收股本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截至 2000 年 8

月 9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 601,986,352 股。

    2001 年 8 月 10 日,深圳市外商投资局作出深外资复【2001】B1364 号《关

于同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601,986,352 股,注册资本增至 601,986,352 元。2001 年 7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作出外经贸资二函【2001】702 号《关于同意康佳集




                                     50
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601,986,352 股,注册资

本增至 6.02 亿元。

    2001 年 11 月 5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集团增加注册资本

至 6.02 亿元的申请。

    13、经营期限变更

    2004 年 10 月 14 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作出深贸工资复【2004】0469 号

《关于同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期限的批复》,同意公司的经营期

限由 25 年变更为不约定经营期限。

    2004 年 11 月 2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集团执照有效期限

及经营期限变更的申请,变更后的执照有效期限和经营期限为:自 1980 年 10

月 1 日至 2054 年 12 月 31 日。

    14、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2.04 亿元

    2008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的议案》,即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1,986,3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转

增股本,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3,972,704 股。

    2008 年 12 月 16 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作出深贸工资复【2008】2662 号

《关于同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同意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601,986,352 股 增 至 1,203,972,704 股 ( 每 股 面 值 为 一 元 ) , 注 册 资 本 由

601,986,352 元增至 12.04 亿元,注册资本增加部分由资本公积金转增。

    2009 年 4 月 2 日,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华德

验字【2009】2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4 月 2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

1,203,972,704 股。

    2009 年 4 月 10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康佳集团增加注册资本

至 12.04 亿元的申请。

    15、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4.08 亿元
                                       51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即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1,203,972,704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40,794.5408 万股。

    2015 年 12 月 28 日,深圳市经济贸易与信息化委员会作出深经贸信息资字

【2015】826 号《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本总

额增至 240794.540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增至 24.08 亿元。增加的注

册资本由投资者以资本公积金进行转增。

    2016 年 1 月 1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瑞华

验字(2015)44040016 号《验资报告》,对于发行人截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止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产生的实收股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止,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240794.5408 万股。

    2016 年 1 月 28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240,794.5408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24.08 亿元。

    16、经营范围变更

    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减少“数字

电视接收器(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增加“新增新能源、可再生

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及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发行人就

本次变更事项向主管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及备案,并以章程修正案的形式对

章程进行了修正。

    17、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和章程变更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凤喜变更为周彬;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章程第九

条由“董事局主席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2
发行人就上述变更事项向主管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及备案,并以章程修正案

的形式对章程进行了修正。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嘉隆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 29.999997%的股权,华

侨城集团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振高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0 亿元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7 日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0346175T
                           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
                           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
                           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 A19024
                           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
                           (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
主要经营业务
                           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
                           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
                           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
                           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
                           小轿车)销售。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中央直属企业,

1985 年诞生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培育了旅游

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等国

内领先的主营业务。除发行人康佳集团外,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华侨

城股份、华侨城(亚洲)控股、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境内外上市公司以及

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主题公园连锁、波托菲诺小镇、

东部华侨城、欢乐海岸、麦鲁小城、新浦江城、何香凝美术馆、OCT-LOFT 创

意文化园、华夏艺术中心、长江三峡旅游、华侨城大酒店、威尼斯睿途酒店、

茵特拉根大酒店、城市客栈等一系列国内著名的企业和产品品牌,现有员工 5

万余人。
                                    53
    截至 2021 年末,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798.27 亿元,负债合计

4,850.11 亿元,净资产 1,948.16 亿元。2021 年度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668.09 亿元,净利润 50.30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798.24 亿元,负债合

计 4,839.28 亿元,净资产 1,958.95 亿元。2022 年 1-3 月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167.39 亿元,净利润 3.22 亿元。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

不存在争议、质押或权利受限情形。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54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企业管理咨询、孵化管
康佳创投         广东.深圳                               51           设立或投资
                               理、房屋租赁等
烟台康佳         山东.烟台     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                51   设立或投资
成都安仁         四川.成都     企业孵化管理                      51   设立或投资
康佳创业服务     贵州.贵阳     企业管理咨询                      51   设立或投资
宜宾康佳孵化器   四川.宜宾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安徽康佳         安徽.滁州     制造业                    78           设立或投资
康智商贸         安徽.滁州     批发业                            78   设立或投资
                               保付代理(非银行金融
康佳保理         广东.深圳                              100           设立或投资
                               类)
康佳利丰         广东.深圳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佳利国际         中国.香港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万凯达           广东.深圳     软件开发                 100           设立或投资
东莞康佳         广东.东莞     制造业                    75      25   设立或投资
遂宁康佳智能     四川.遂宁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德国.法兰克
欧洲康佳                       国际贸易                 100           设立或投资
                 福
通信科技         广东.深圳     制造业                    75      25   设立或投资
香康通信         中国.香港     商业                             100   设立或投资
移动互联         广东.深圳     商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四川康佳         四川.宜宾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宜宾智慧         四川.宜宾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安徽同创         安徽.滁州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安徽电器         安徽.滁州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新飞制冷         河南.新乡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新飞智家         河南.新乡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新飞电器         河南.新乡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新飞家电         河南.新乡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江苏康佳智能     江苏.常州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康佳通           四川.宜宾     贸易与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鹏润科技         广东.深圳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佳鑫科技         中国.香港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北京康佳电子     北京          家电销售                 100           设立或投资
                 天津自贸试
康佳租赁                       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验区
                                         55
康佳电路           广东.深圳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博康精密           广东.博罗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博罗康佳           广东.博罗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香港康佳           中国.香港   国际贸易               100          设立或投资
康电投资           中国.香港   投资控股                     100    设立或投资
中康存储科技       中国.香港   国际贸易                      51    设立或投资
中康存储科技(深
                   广东.深圳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圳)
康捷通             中国.香港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康电贸易           中国.香港   国际贸易                     100    设立或投资
康好科技           埃及.开罗   国际贸易                      67    设立或投资
北美康佳           美国.加州   国际贸易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投资           广东.深圳   资本市场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产业园开发建设及经营
宜宾康佳产业园     四川.宜宾                                100    设立或投资
                               管理
康佳资本           广东.深圳   资本市场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穗甬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晟兴实业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智通科技           广东.深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电子科技           广东.深圳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安徽智联           安徽.滁州   电子商务                     100    设立或投资
柚之汇             广东.深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小佳科技           广东.深圳   零售业                       100    设立或投资
海门康佳           江苏.南通   贸易与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成都康佳智能       四川.成都   贸易与服务                   100    设立或投资
成都康佳电子       四川.成都   制造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兴达鸿业           广东.中山   制造业                        51    设立或投资
上海欣丰           上海        贸易与服务                    51    设立或投资
辽阳康顺智能       辽宁.辽阳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辽阳康顺再生       辽宁.辽阳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南京康佳           江苏.南京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烟台莱康           山东.烟台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康佳环嘉           辽宁.大连   再生资源加工贸易        51          设立或投资
康佳环嘉(河南)   河南.兰考   再生资源加工贸易              51    设立或投资
上海康佳           上海        房地产业               100          设立或投资
烟台康金           山东.烟台   房地产业                     62.8   设立或投资
江西康佳           江西.九江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新凤微晶           江西.南昌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江苏康佳特种材料   江苏.盐城   批发业                        51    设立或投资


                                        56
深圳年华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康芯威         广东.深圳   半导体                 100           设立或投资
合肥康芯威         安徽.合肥   集成电路设计                   51    设立或投资
忆合电子           安徽.合肥   批发业                         51    设立或投资
重庆康佳           重庆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生态发展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产业园开发建设及经营
遂宁康佳产业园     四川.遂宁                          100           设立或投资
                               管理
康佳融合           浙江.嘉兴   批发和零售业            51           设立或投资
遂宁电子科创       四川.遂宁   商务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创智电器       广东.深圳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鸿(烟台)环保   山东.烟台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1           设立或投资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
重庆康兴瑞         重庆                                51           设立或投资
                               销售
重庆康兴瑞汽车回               废弃资源回收、加工和
                   重庆                                       51    设立或投资
收                             销售
重庆光电研究院     重庆        研究和试验发展          75           设立或投资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芯盈半导体         广东.深圳                          100           设立或投资
                               子设备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康佳芯云半导体     江苏.盐城                                 100    设立或投资
                               子设备制造业
江康(上海)科技   上海        研究和试验发展          51           设立或投资
宁波康韩瑞电器     浙江.宁波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0           设立或投资
康佳智造           广东.深圳   研究和试验发展          51           设立或投资
遂宁佳润置业       四川.遂宁   房地产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宜宾康润           四川.宜宾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67           设立或投资
康佳材料           海南.海口   商务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江西高透基板       江西.九江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南通康电           江苏.南通                                 100    设立或投资
                               子设备制造业
滁州康佳           安徽.滁州   制造业                        94.9   设立或投资
西安华盛           陕西.西安   房地产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软性电子       四川.遂宁   制造业                         95    设立或投资
康佳鸿业电子       四川.遂宁   制造业                        90.1   设立或投资
芯盈半导体(香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中国.香港                                 100    设立或投资
港)                           备批发
工贸科技           广东.深圳   批发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佳华中           湖南.长沙   商务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宜宾康润医疗       四川.宜宾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63.65   设立或投资
宜宾康润环保       四川.宜宾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40.87   设立或投资
                               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
陕西康佳智能       陕西.西安                                  51    设立或投资
                               造


                                        57
西安飞和            陕西.西安     房地产业                        100   设立或投资
重庆芯源半导体      重庆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5   设立或投资
江西康佳产业园      江西.九江     房地产业                70            设立或投资
瑞昌康瑞置业        江西.九江     房地产业                70            设立或投资
武汉产业发展        湖北.武汉     商务服务业                       51   设立或投资
康小佳数字          广东.深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康宏东晟            广东.深圳     商务服务业                    95.09   设立或投资
壹佳康智能          广东.深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设立或投资
                    贵州.黔东南
贵州康凯材料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州
贵州康佳新材料      贵州.黔南州   生产制造加工                     51   设立或投资
贵州康贵能源        贵州.黔南州   批发和零售业                    100   设立或投资
广东芯威            广东.陆丰     半导体                          100   设立或投资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
康兴瑞再生          重庆                                           51   设立或投资
                                  销售
贵州康贵材料        贵州.黔南州   生产制造加工            70            设立或投资
四川城锐            四川.成都     房地产业                80            设立或投资
重庆佳润            重庆          房地产业                         80   设立或投资
南通康海            江苏.南通     房地产业                51            设立或投资
重庆康易云          重庆          房地产业                80            设立或投资

    2、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拥有其股权比例半数或半数以下的纳入合并范

围内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发行人持有宜宾康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7.00%股份,享有宜
宜宾康润环保        40.87   宾康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权,故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

    3、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遂宁康佳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12.26         注册地                 四川遂宁
                     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电子科技产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及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智能终端产品的技术开
     主营业务
                     发、转让、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亿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9.74                4.47            5.27           0.01             2.83

    (2)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


                                           58
     成立时间            2021.03.05        注册地                  陕西西安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
                      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
                      销 售;普 通货物 仓储服务 (不含 危险化 学品等需 许可审 批的 项
     主营业务         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亿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4.80                 1.00            3.80            0.80             3.45


     (三)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具体如下:

序                                 主要经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号                                   营地                                    直接    间接
      东方康佳一号(珠海)私
 1    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珠海          珠海       投资管理              -      49.95
      伙)




 2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专业设备制造            -      42.79




     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或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           净利润
东方康佳一号(珠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           9.45             0.00             9.45            -           0.45
      限合伙)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
                               4.93             2.77             2.17        4.75            0.12
          司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1、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59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法

人治理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聘任了总裁。发行人董事局由

7 名董事组成,发行人设监事 3 名,总裁 1 名,对董事局负责,主持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及其他规章制度,建立了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制

定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东、董事

局、监事、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目前发行人总部设在广东深圳,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主要职能中心职能如下:

       部门名称                              职能简述
                     主要负责筹备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起
                     草并公告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处理与证监会、深圳证监
 董事局秘书处
                     局、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和财经媒体的沟通工作;起草公司相关
                     内部管理制度的工作。
                     主要负责科研工作站管理运营、前沿技术研究、创新技术培育
 康佳研究院
                     及孵化等工作。
                     负责康佳集团招聘、培训、员工关系、干部考核、员工考核、
 人力资源中心
                     薪酬管理等工作。
                     主要负责国家政策前瞻研究、国家政策项目统筹进出口业务的
 产业政策研究中心
                     工作。

                                   60
 质量技术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质量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主要负责公司审计、合同审核、参与招标、法律风险控制、供
 审计及法务中心        应商名单的制定与维护、织对供应商的评估、组织和参与物料
                       招标工作。
 纪委办公室            负责集团纪委的纪律检查、监督执纪等相关工作。
 党委工作部            主要负责企业党的建设相关工作及群团等工作。
                       主要负责行政后勤服务、公会务接待、企业文化建设与宣传、
 集团办公室
                       品牌管理等工作。
                       主要负责公司流程管理、信息体系建设、IT 系统运维和 IT 资
 流程信息管理中心
                       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集团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等工作,为各
 风控合规中心
                       单位提供风险控制及合规支持。
                       负责统筹集团内部单位之间资金的归集、调拨、结算以及融资
 资金结算中心
                       的集中管理业务。
                       主要负责营运管理、集团重点督查事项推进、物联网运营、招
 营运管理中心
                       标及采购管理等工作。
 战略发展中心          主要负责战略规划/投资管理、投资业务、产业研究等工作。
                       主要负责报表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监管、税务管理、下属财
 财务中心
                       务监管的工作。

    发行人主要业务单位职能如下:

      部门名称                                   职能简述
                      负责统筹集团科技产业园发展业务,承担规划设计、工程管理、
科技产业园事业本部    招投标及成本管理、项目招商组织、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等
                      相关工作职能。
多媒体产业本部        负责统筹集团彩电业务。
                      负责在 IC 电子元器件、塑料粒子等行业形成产业供应链平台,
工贸科技事业部        包括平台购销、协同制造、外贸综合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以
                      及 SSD、嵌入式存储器及家庭云存储等产品线业务。
                      康佳互联网战略发展、合作拓展、用户运营、内容增值、平台运
互联网事业部
                      维等相关业务。
白色家电事业本部      负责白色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运营及管理事务。
环保科技事业部        负责统筹环保业务的战略规划布局及业务开展工作。
半导体科技事业部      负责统筹半导体业务的战略规划布局及业务开展工作。
移动互联事业部        负责移动通信互联网业务。
PCB 产业事业部        负责集团及其下属业务单元 PCB(印制电路板)业务的统筹。
                      落实集团对孵化器项目的工作安排,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孵化器
康佳创投公司
                      项目的推进。

    2、公司治理机制

    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建立了由股东和股东大会、

董事局、公司党委、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会组成的较为健全的公

司治理结构。
                                      61
   (1)股东

   发行人股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局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

为时,由董事局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2)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2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17)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4)董事局

    发行人设董事局,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局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其中,设董事局主席 1 名,首席执行官 1 名,董事局主席兼任首席

执行官。

    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3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局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

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5)总裁及其他高管人员

   发行人设总裁一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总裁每届任期 3 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总裁对董事局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64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局临时会议;

    10)公司章程或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6)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局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65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局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内部控制制度

   请参见本章节“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4、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处

罚等情况。


    (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

方面独立完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

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人员方面: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

理等方面相互独立,并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

   (三)资产方面: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

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

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四)机构方面: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

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



                                 66
    (五)财务方面: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执行国家统一财务

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

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账户,独立依法纳税。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局选举、民主选举产生,上述人员的任职都已履行合法

程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刘凤喜   董事、董事局主席     男     50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姚威             董事         男     47    2020 年 9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周彬             董事         男     43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叶兴斌           董事         男     52    2022 年 3 月 21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孙盛典       独立董事         男     67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王曙光       独立董事         男     51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邓春华       独立董事         女     59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蔡伟斌     监事、监事长       男     49    2021 年 3 月 15 日   2023 年 12 月 3 日
  杨国彬           监事         男     53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李君             监事         男     51   2018 年 11 月 29 日   2022 年 12 月 3 日
  周彬             总裁         男     43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李宏韬         副总裁         男     54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吴勇军     董事局秘书         男     47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李春雷       财务总监         男     49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杨波           副总裁         男     52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曹士平         副总裁         男     44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林洪藩         副总裁         男     51     2022 年 6 月 1 日   2023 年 3 月 27 日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局及监事会尚未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发行

人正逐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上述董事、监事仍履行相关职责及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刘凤喜先生,董事局主席。男,汉族,197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

任康佳集团多媒体事业部市场部总经理,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助理总经

理、副总经理,康佳集团营运管理中心总监,康佳集团总裁助理,康佳集团副

总裁,康佳集团总裁,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

                                      67
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侨城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康佳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2、姚威先生,董事。男,汉族,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广核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广核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总经理,中国广核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总会计师,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康佳集团董事。

   3、周彬先生,董事、总裁。男,汉族,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康

佳集团营运管理中心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康佳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兼营

运管理中心总监,康佳集团总裁等职务。现任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康佳集团董事、总裁。

   4、叶兴斌先生,男,汉族,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侨城集团有

限公司专职董事,挂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康佳集团党

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

   5、孙盛典先生,独立董事。男,汉族,1955 年出生,工学博士,高级经

济师。历任深圳市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

经理、董事长,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华控赛格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公司董事,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会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鸿效节能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康佳集团独立董事。

   6、王曙光先生,独立董事。男,汉族,1971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历任烟台农商银行、济南农商银行、宁波余姚农商银行、国投中

鲁集团独立董事,兴业银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等职务。现任北京大学经

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康佳集团

独立董事。




                                 68
    7、邓春华女士,独立董事。女,汉族,1963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南财经大

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主管会计、项目经理,中国数量经济学会企业专门委员会

第五届理事,湖北省体育局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1984 年 7 月至今,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

授和教授等职务,并现任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康佳集团独立董事。

    8、蔡伟斌先生,监事长。男,汉族,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华侨城集

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执纪审查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

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康佳集团监事长。

    9、杨国彬先生,监事。男,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康佳集团财务总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部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康佳集团监事。

    10、李君先生,职工监事。男,汉族,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历任深圳通信科技公司南昌分公司财务经理,深圳通信科技公司财务部高级经

理,康佳集团审计及法务中心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康佳集团纪委办

负责人,康佳集团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总法律

顾问,纪检监察中心总监,兼任审计及法务中心总监。

    11、李宏韬先生,副总裁。男,汉族,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

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康佳集团总裁

助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副总裁。

    12、吴勇军先生,董事局秘书。男,汉族,197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康佳集团董事局秘书处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康佳集团证

券事务代表,董事局秘书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董事局秘书。


                                 69
    13、李春雷先生,财务总监。男,汉族,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康佳集团房地产事业部财务成本中心总监,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

兼资金结算中心总经理,康佳集团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财务总监。

    14、杨波先生,副总裁。男,汉族,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深圳有线电视台教育财经频道编导,美国太力阳通讯公司市场销售和支持区域

总监,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节目经营部总经理,深圳市天华世纪传媒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中心总经理等

职务,康佳集团副总裁。现任康佳集团副总裁。

    15、曹士平先生,副总裁。男,汉族,197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康佳集团多媒体锦州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多媒体事业部客户合作部

总经理,多媒体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多媒体事业本部副总经理兼营销中心总

经理,多媒体事业本部总经理,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康佳集团副总裁等职务。

现任康佳集团副总裁。

    16、林洪藩先生,男,汉族,1971 年出生,MBA 学历。历任康佳集团多

媒体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彩电策略与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康佳集团多媒

体事业本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康佳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现任康佳集

团副总裁。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发行人股份

及债券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刘凤喜
               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华侨城北方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姚威
               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70
 周彬        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蔡伟斌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杨国彬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专职董事

    (2)在其他单位主要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姚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王曙光
             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                      常务副所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邓春华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1、电子行业

    (1)电子行业概述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可支配消费收入的不

断提高,普及型消费业已满足,品质需求已逐步成为消费的主流,家电产业正

经历着从普及到升级再到换代的产业进程中的升级换代阶段。目前,在智能化、

高端化引领的消费升级推动下,我国家电行业已迈入升级阶段。

    电子行业是重要的中游行业,上游承载着原材料及相应电机、秒板、集成

电路等零部件制造业,下游直接连接着终端销售渠道。

    我国电子行业的形成是国家改革开放的产物。经过近 40 年的发展,经历了

20 世纪 80 年代的探路时期、90 年代的大发展时期以及 21 世纪初期的打破瓶颈

时期三个发展阶段,受益于世界市场需求订单的大转移和国内市场的庞大消费

能力,我国电子行业已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成的工业生产体系,是国内市场化

                                    71
程度高,竞争充分的行业。

   目前我国已经成长为世界家电生产和消费大国。家电行业的总产量占全球

总产量的 80%以上。近年来,我国电子工业与国民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电子工

业总产值随着国民经济增长呈现增长趋势。电子业务在工业制造业和我国国民

经济中的地位相对较为稳固。

    (2)电子行业有关政策法规

   家电行业属于制造业,同时与出口、拉动内需紧密相关,从涉及家电行业

的相关产业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等政策层面来看,在国家大力推行产业升级、

拉动内需、鼓励出口等相关政策的背景下,家电行业属于受惠行业。

    ①《中国制造 2025》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指出中国制造业应该着力六大

战略任务与重点,家电行业作为核心制造业,需紧跟整体制造业发展形势逐步

转型升级,更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家电产业将加入与互联网、大数据、

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跨价额融合,智能化是未来家电产业发展的首要方向。

    ②“一带一路”

   2013 年 9 月和 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

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进一步明确了对外扩展的经济战略,

成为发展热点。国内家电市场相对低迷,使得产品出口成为家电企业盈利的主

要来源之一,相比较国内市场需求的放缓或者下滑,国际市场有着更大的需求。

事实上,新兴经济体国家购买力极大,像孟加拉、印度、印尼、约旦及非洲等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是增量市场,潜力很大,不少家电企业已经从国际市场

的拓展中尝到了甜头。“一带一路”战略推开后,对家电企业而言,无论是品

牌知名度还是销售额,都将有一个较大幅度地增长。有业内人士建议,家电厂

商借势“一带一路”走出去,除了产品出口外,还可以在海外设立生产基地,

实现国际化生产,并且在实现产品国际化的同时,还需谋求品牌国际化,以提

升中国家电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72
    ③《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近几年,家电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增长,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根据中国

家用电器协会编写的《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十四五”科技发展指南》,到 2025

年,中国家电行业成为全球家电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家电行业技术研发和创新

领域努力实现如下目标:建立和提升适应全球市场和家电技术发展需求的家电

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和能力;强化数字化能力,为全球化研发和运营做支撑;不

断创新迭代智能化和场景化解决方案,发挥全球引领作用;在全球市场通过差

异化创新来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和品牌提升;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在重点

家电产品领域实现国际标准话语权的突破。此外,从远期来看,家电行业技术

研发工作将与生活场景结合,用持续性创新和颠覆性创新为改变人类生活方式

做技术突破。

    ④2015 年版《中国家电产业技术路线图》

    2015 年版《中国家电产业技术路线图》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家电业的技术
发展方向和具体指标,在产品节能、低碳环保、产品结构升级、产品质量、智
能化和先进制造等方面都提出了产业技术发展目标,对技术瓶颈和研发路线进
行了全新的分析和构建,并对智能化和先进制造两部分内容在 2013 年版《中国
家电产业技术路线图》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加强。

    ⑤家电能效“领跑者”制度

    2014 年年底发布的家电能效“领跑者”制度,相关细则也早已上报国家部
委审定,终于在 2015 年 11 月正式亮相。公布的《家电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
首批涉及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和空调三大类家电产品,将对高能效的节能产
品予以奖励。不过,此次家电能效领跑者计划对于相关的企业产品给予的是政
策性鼓励,并没有像前几次家电激励政策那样“明码实价”的标出国家补贴金
额。可见,政府对于高能效家电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已经层层加码,但是其对于
类似产业政策的支持手段也开始从过去的“普惠”调整为“奖优”。政府采取
有重点、有核心地扶持优秀企业的节能家电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而不会再给
一些家电市场投机者们提供空间。这也意味着,未来国家还将会推出一系列刺
激家电产业,甚至产品的政策,但将不会采取任何的直接补贴,而是通过对政
                                  73
策实施结果的考核和效果的评估,最终再决定是否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这
也标志着政府对于家电产业治理手段和方法的变革。对于家电产业,特别是大
企业坚持的技术创新迭代和产业升级路线来说,将是一次正向肯定。

    ⑥电器经营者将被纳入召回责任链条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经通报 WTO 后正式颁
布,并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该《管理办法》对消费品召回实施目录管
理:拟首先从儿童用品和家用电子电器产品共计 20 类产品开始实施,其中包括
家电。很多家电厂商对于缺陷家电召回制度并不陌生。就在过去长达四年时间
里,关于这一制度的实施和落地传言颇多,如今正式落地实施和执行,对于中
国家电企业的产品生产制造能力不得不说是一种全新的考验。至少这将会全面
倒逼家电企业的精品战略有效可持续实施,同时推动中国家电制造去除顽疾、
重塑形象和信心的重要拐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政策中,除了规定生产者
是召回第一责任人,更是将经营者、零部件生产供应商等纳入到“责任链条”中,
实现了产业链全程监控,更好地推动品质提升。

   ⑦废弃电器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2015 年 11 月,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发布新版废弃电
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版补
贴标准对废弃电视机和微型计算机的基金补贴标准略有下调,而对废弃空调补
贴标准则有较大幅度提高,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最高 70 元/台;电脑最高 70
元/台;洗衣机最高 45 元/台;电冰箱最高 80 元/台;空调最高 130 元/台。当前
家电市场的竞争已经从增量转而存量,而如何从存量市场竞争中找增量,成为
不少家电企业的一门必修课。当前,家电市场很大一部分的增长空间在于家用
电器的更新换代。此次废异电器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修改,顺应了当前中国家
电的家庭保有量,以及不同产品的回收处理价值变化。截至 2011 年底,我国
“四机一脑”的社会保有量已达 17.7 亿台,其中电视机约为 5.2 亿台、电冰箱
约为 3 亿台、洗衣机约为 3.2 亿台、空调器约为 3.3 亿台、计算机约为 3 亿台,
而我国每年“四机一脑”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对于家电企业和经销商来说,
这可谓是一座有待重点开发和挖掘的“金矿”,也意味着接下来将会给相关企

                                   74
业带来新的利润蛋糕。

    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近年来国家节能环保标准逐渐提高,在政策支持下,家电业大力推广节能
环保产品。据国联资源网报告,从国家 265 亿家电节能补贴新政打响“发令
枪”,到阶梯电价实施,国家低碳减排动作频频,政策导向明显。2012 年推出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指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 1 级或 2 级以上的 10
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应用,包括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
源汽车,推广周期为 2012 年 6 月 1 日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2013 年国务院下发
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到:继续实施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
政策;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通过盘点家电行业
最新政策变化,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家电市场来说,相关政策绝不会像之前“家
电下乡”、“节能补贴”那样进行单纯财政补贴以拉动市场,而是着重于推动行业
向产品绿色高效政策引领上和市场规范化方面。对企业来说,直接抓住政策利
好机会可能不是那么容易,而是要把精力更加集中在产业结构升级上,才能更
好的享受政策的红利。

    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

    2018 年 8 月,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
划(2018-2020 年)》。《行动计划》指出,要围绕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
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这一主线,以人民需要为根本出发点、明确四大主要行动、
抓好五项保障措施。其中,“四大着力点”之一即为新型信息产品供给体系提
质行动。要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
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
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超高清视
频在社会各行业应用普及。《行动计划》旨在通过提升电子行业的供给质量拉
动电子信息消费升级,充分表明了国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对电子科技领域
高度重视。家电行业可以抓住这一趋势,从消费者需求角度出发,提升产品科
技含量、优化产品功能,扩大家电市场覆盖率。

                                    75
    ⑩《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019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
划纲要》。《纲要》提出要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智能家电等
十大领域强化协作,推动升级,建设战略性新型产业基地,世界级制造业集群。
预计未来长三角地区制造业发展一体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地区标准统一性加
强,产业协作程度提高,长三角地区制造业整体水平将有一个飞跃。家电行业
作为《纲要》中着重提到的十大行业之一,是此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
的重点之一。地处长三角地区的家电行业企业能获得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策红
利,享受区域内地区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协同效应。

    (3)影响电子行业发展的因素

    ①彩电行业

    受英国脱欧引起欧元区动荡,美国引发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影响,近年来

进口物价持续提升,消费力降低,全球液晶电视市场销售增速处于低位。

    中国彩电业是全球最大的产地国和消费国。奥维云网(AVC)数据显示,

2020 年全球彩电市场出货量增速较去年有所增加,全年出货 2.47 亿台,同比增

长 2.6%。2020 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全球电视总出货量仅有 1.02 亿台,较

同期下滑 4.9%。直到 2020 年第三季度,在需求拉升下,全球电视总出货量达

到 7,430 万台,同比增长 20.8%,环比增长 44.8%。2020 年中国彩电出口规模较

2019 年变化不大,全年出口 9,994 万台,同比增长 6.8%。中国彩电零售市场持

续低迷,全年零售量 4,772 万台,同比下降 6.7%,零售额 1,209 亿元,同比下

降 9.8%,行业均价 2,558.3 元,创历年新低。根据统计,21 世纪以来,我国彩

电行业产量呈现上升趋势,2018-2020 年我国彩电产量分别为 20,381.50 万台、

18,999.10 万台及 19,626.20 万台,彩电产量累计同比增长 18.27%、-6.78%和

3.30%。21 世纪我国彩电行业具体产量情况如下:




                                  76
     25,000                                                         30%
                                                                    25%
     20,000                                                         20%
                                                                    15%
     15,000
                                                                    10%
                                                                    5%
     10,000
                                                                    0%
      5,000                                                         -5%
                                                                    -10%
         0                                                          -15%



                                 彩电产量   增速


数据来源:wind 资源

    a.产品结构

    从产品结构来看,LCD 电视已完成对传统 CRT 电视和 PDP 等离子电视的

替代。全球市场平板电视出货量已于 2008 年就超过传统 CRT 电视,中国市场

平板电视也于 2009 年超过 CRT 电视。从不同类型的产品关注比例分布来看,

不管是合资品牌、传统内资品牌还是互联网电视品牌,都在朝智能化的方向发

展。随着消费升级带来的彩电产品迭代,具备产品线更完整、产业链更具开放

性、推广品牌较多的 LCD 电视成为平板电视行业的主导产品。近年来,彩电行

业更新换代速度剧增,OLED、量子点等高端电视产品的关注度也随之增加,

以画质为核心的概念已深入消费者内心。2019 年,全球 OLED 电视出货量为

300 万台,占电视市场总量的 1.3%,预计未来 OLED 电视的出货量与市场份额

将进一步扩大。

    b.显示技术

    中国彩电市场处于多元并存的状态,主要包括 CRT、LCD、PDP、OLED

等显像技术。2013 年以来,随着显示技术向平板化、数字化的转变,以及平板

彩电持续大幅降价,其与 CRT 彩电的价格差距不断缩小,使平板彩电对 CRT

彩电的替代日益显现,各彩电技术类型市场结构调整加快。CRT 彩电市场持续

衰减,而液晶彩电市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占据彩电市场主体地位。进入 2019

年后,彩电市场开始显现出 LCD 屏逐渐被挤压,OLED 屏日渐流行的格局。然

                                 77
而,LCD 与 OLED 并非平板对 CRT 的替代关系,而是并存的协同关系。LCD

拥有成熟、规模化的产品线,不会很快淘汰,而 OLED 显示面板也难以快速放

量上涨。此外,如今市场上的显示技术面临多品类竞争,QLED、MicroLED、

MiniLED、ELED 等多种显示技术相继出现,使得显示技术的未来主导力量成

为未知。与此同时,大量外资企业加大在中国市场的拓展力度和产品同质化,

使国内彩电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目前中国企业生产的 LCD 屏幕正在占领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随着世界两

大显示器巨头三星和 LGDisplay 宣布即将于 2020 年底关闭 LCD 生产线,中国

企业将进一步开拓 LCD 全球版图。与此同时,近年来 3D 电视和 4K*2K 全高清

电视快速发展,OLED 技术成为各大厂商研发的重点之一。OLED 为彩电行业

下一代高端显示技术,虽然该领域国内新上产线众多,但从设备、材料和工艺

等各方面来看,中国企业距离三星、LGDisplay 的差距依然较大。平板彩电中

面板占整机价值的 70%以上,面板价格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整机企业成本

控制压力。长期而言,通过加快彩电产业结构升级,扶持国内企业发展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显示面板生产技术,才能进一步提升行业上游关键环节的

话语权,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实力。

    ②白色家电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冰箱生产国。受益于产品升级换代及消费

升级,冰箱行业自 2005 年末开始进入持续较快增长阶段。冰箱作为“家电下乡”

政策的受益者,在二、三级市场的普及速度很快。2012 年以来,随着电冰箱的

普及化基本完成,中国家用电冰箱产量增速明显下滑。2020 年我国电冰箱产量

为 9,014.7 万台,较 2019 年同比增加 14.05%。21 世纪我国冰箱行业具体产量情

况如下:




                                   78
     10000                                                              50%
      9000
                                                                        40%
      8000
      7000                                                              30%

      6000
                                                                        20%
      5000
                                                                        10%
      4000
      3000                                                              0%
      2000
                                                                        -10%
      1000
         0                                                              -20%



                                家用电冰箱产量   增速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a.品牌集中度

    从品牌表现来看,马太效应继续在国内冰箱行业中发挥效应,品牌集中度

进一步提高。在经历几次大并购后,冰箱市场的集团化竞争格局愈发明显。以

零售量计算,2020 年冰箱行业前三品牌集中度高达 61%,同比增长 2%;二是

国内品牌阵营在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海尔长期占据市场第一宝座,2020 年海

尔销量达 1,282 万台,占比高达 33.23%,海尔的卡萨帝逐步确立高端品牌的优

势地位,并在大容积、智能化、风冷、多门、对开门等主要产品上完成布局,

各类产品的价格覆盖区间密集,在主流市场占据压倒性优势。此外,美的、容

声、海信等、美菱也凭借不同策略取得市场份额的提升,而西门子是唯一有实

力与国内品牌对抗的外资品牌;三是尽管国内品牌在整体冰箱市场占据着明显

的优势,但在中高端市场仍然是国外品牌占据领先位置。

    b.政策导向

    近年来,我国冰箱行业内销市场持续萎缩。2018 年中国冰箱城镇百户保有

量已经高达 100.4 台,农村百户保有量也高达 95.9 台,国内市场已基本饱和,

故自 2012 年以来冰箱内销规模从峰值的近 5,600 万下降到 2019 年的 4338.2 万。

                                   79
目前冰箱消费以更新换代为主,但因冰箱技术进步程度有限,导致更新需求动

力不足。且行业推出的大型冰箱受制于高房价的中国住宅面积趋小所限,且随

着家电补贴政策的结束,大型冰箱未形成换代浪潮。

    目前冰箱行业增长主要取决于外销市场的增长。与内销量多年下跌不一样

的是,2012 年以来冰箱出口连续 8 年保持增长。出于环保原因或超低的行业利

润水平,发达国家纷纷退出冰箱制造业,导致中国与韩国成为全球主要的冰箱

提供者。

    在当前全球贸易摩擦频发、局势紧张的情况下,2019 年中国冰箱出口“一

带一路”区域国家的表现要远好于非“一带一路”区域。数据显示,2019 年 1-

11 月,“一带一路”区域中国冰箱出口量同比增长高达 12%,出口额同比增长

15.3%,出口均价同比增长 2.5%,远高于非“一带一路”区域。“一带一路”

区域已经成为 2019 年中国冰箱出口的主要拉动因素。

    近年来,我国冰箱行业内外销量增速变化如下:

                                                                           单位:%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5.00%

           -10.00%

           -15.00%

                                     内销同比     外销同比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④美国 2000 亿美元拟征税清单对家电行业影响



                                      80
     北京时间2018年7月11日,美国公布对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

关税的详细商品清单,目标产品清单涉及服装、电视零件、冰箱、空调等。本

次清单对白电行业打击范围广且力度较强,家电行业出口业务受影响较大,但

整体业务受影响程度可控。前期的500亿美元的清单主要包括零部件,本次清单

开始包括空调和冰箱整机,加大了对中国白电行业的影响。美国是我国空调和

冰 箱 第 一 大 出 口 国 , 美 国 空 调 / 冰 箱 2017 年 全 年 出 口 量 占 我 国 总 出 口 量 的

19.9%/23.3%,占我国空调/冰箱总销量的6.7%/6.6%。此次清单不包括电视整机,

对彩电生产企业影响小,但贸易战如果继续升级可能波及电视整机。美国同样

是我国彩电第一大出口国,我国对美出口电视机占全球总出口的17%,如果中

美贸易战升级,未来清单可能涵盖电视机整机。

     2、工贸行业

     (1)工贸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工贸业务主要是围绕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屏等

物料开展采购、加工及分销业务。工贸行业,即对企业内部和具有互补性的服

务供应商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和技术进行整合和管理;同时由于工贸业务

整合供应链环节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也包含了物流的范畴。

     工贸业务是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

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

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结构模式。

     现代经济条件下,企业所面对的市场需求多样化、个性化、变化频繁的特

点日益突出,而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通过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的手

段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运行成本成为企业竞争的主

要热点。

     从横向业务流程上看,工贸服务于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交易,贯穿从产品设

计到原材料采购、生产、批发和零售,直至将产品送达最终用户的各项业务活

动。从纵向业务环节看,各主要环节的交易均由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


                                             81
等“四流”驱动。通过对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四流”的优化服务,

达到缩短客户供应链响应时间,降低客户、总交易成本、提升客户竞争实力的

目的。

    (2)工贸行业政策法规

    工贸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国家尚未出台行业专门的法律法规。与其

密切相关的进出口贸易和物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

    2004 年 4 月 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主席令【2004】第 15 号),

其中指出,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

要,建立和完善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

金。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

式,发展对外贸易。

    2011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

要》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

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

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

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

和标准化水平。

    2011 年 8 月 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

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 号),要求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

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

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加强组织协调。

    2013 年 5 月 24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

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

37 号),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82
    2014 年 11 月 16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部署加快发展内贸流通,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

生,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

    2015 年 6 月 20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

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方便的支持措施: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进

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

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三是明确规范进

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

或免税政策。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

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五是

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

    2016 年 1 月 12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天津等 1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

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天津、深圳等 1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

(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先试先行,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支

持外贸优进优出、升级发展。

    2018 年 4 月 10 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 8 部门响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供应

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旨在打造“五个一批”,即创新

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技术和模式,构建一批整合能力强、协同效率高的

供应链平台,培育一批行业带动能力强的供应链领先企业,形成一批供应链体

系完整、国际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总结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供应链创新发展和

政府治理实践经验。

    (3)影响工贸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①有利因素


                                  83
    a.产业政策支持

    2015 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

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 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

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 号)、《关于同意在天津

等 1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批复》、《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

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 号文)、《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供

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 号文)等支持政策以推动跨

境电商、供应链管理的发展。

    物流行业层面,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

见》以及《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 年)》(国发(2014)42 号),

明确了对现代物流产业的政策支持,为现代物流及工贸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

发展机遇。

    b.信息技术发展提升工贸业务能力

    以通讯技术、互联网技术、多媒体技术为特征的新信息革命,将人类社会

带入信息时代,促使诸如 ERP 管理系统、信息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

造、自动存储和拣出系统、自动条码识别系统、物联网、二维码等信息技术被

广泛应用。这为商业决策的最优解规划、物品流动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的自

动化和智能化操作等提供了基本条件。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系统和产品功能

的不断增强,也必将进一步提升工贸业务的技术水平。

    c.电子商务发展孕育工贸行业新方向

    目前,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在线消费增长最快的国家。除境内电子商

务外,以 B2C 和 C2C 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呈现出较大的增长潜力。电子商

务的爆发式增长推动了企业对于包括运输配送、仓储管理、信息化管理和资金

垫付等需求。

    ②不利因素

   a.境内外工贸行业企业尚未正面竞争

                                     84
    国外工贸业务发展相对成熟,并且其供应商、生产厂商和客户大多为各领

域内的国际领先企业和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但是由于境内

企业更贴近境内企业和国内市场,掌握了国外巨头所不具备的境内丰富的供应

商、生产厂商和客户资源,因而在国内市场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境内外工贸

行业企业尚未展开正面竞争。

    b.基础设施落后

    当前,国内物流一体化建设相对滞后,社会资源周转慢、环节多、费用高。

比如,运输网络和物流管理效率低,路线安排不合理导致货车回程空载,仓储

条件破旧且空间短缺等。此外,仓储和运输领域的智能化、信息化应用水平较

低。这些因素制约了以工贸为主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行业发展相对缓慢。

    3、环保业务-水务治理

    (1)行业基本情况

    水务行业一般指生产和提供水务产品及服务的主体的集合,包括原水供应、

自来水生产、自来水供应、污水收集、污水处理等细分行业,水务行业是国家

关系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其主要特点为:前期投入大、回收期长、垄断

性强、区域局限性强等。

    2018年我国水务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73.3亿元,同比增

长5.0%,与上年相比下降8.4%,高于全国工业增速(8.5%)3.5%。

    (2)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概览

    伴随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用水规模不断增长,城市污水排放量也随之增

加,我国水污染问题和水资源短缺日益严重,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是有效防

治水污染和缓解水资源日益短缺的主要途径。鉴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相对

滞后,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污水处理行业,要求城市必须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并在国家“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中都明

确提出了城市污水处理率的要求。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三

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底,

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5%,其中地级及以上城

                                  85
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 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

90%;建制镇达到 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 50%;京津冀、长三角、珠

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2018 年 1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办

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污水排放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整治力度。

    (3)水务行业工程施工情况

    城市水务行业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包括水源工程、管道输送、水生产、水配

送、管网建设、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环境治理等多个环节的配套基础设施

的工程施工建设。其中,污水处理偏向下游产业,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包括排

出污水的工业行业、污水设备制造业等,其中工业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于污水处

理行业影响较大,工业污水和居民污水通过污水处理后再排入自然水体或通过

中水回用返回企业和居民用户。尽管中国城市供水量已经能够满足需要,但是

中国城市供水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还一直保持较高增长。近年来供水行业的固

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提高供水质量,预计这一趋势还将继续。




    城市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污水收集、回用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应同步

建设,从 2000 年开始,国家用于污水处理的投资首次大于供水投资,十三五期

间城镇污水处理预计总投资达 5,644 亿元。2020 年,我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达

到 74.4 万公里,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 1.92 亿立方米。根据十四五期间的规

划和目标,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

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

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 25%。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来看,包括建设总规模、在建规模和总投资额在内的各项数据基本上都呈现出

上升的趋势。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中,2019 年水的生产
                                  86
和供应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 8.5%、9.3%和 5.6%,

2020 年分别同比增长 6.9%、7.7%和 16.5%,尽管受到新冠疫情冲击,但增速并

未明显下降,2021 年一季度分别同比增长 26.2%、21.6%和 234.1%,增速明显

上升。

    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数据来看,各项数据也均呈现出稳步增

长的趋势,但是相比于水的生产的和供应行业来说,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

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和其他费用基本上维持不变或者增长缓慢的趋势。

    从国家统计局水利管理业的数据来看,建设总规模、在建总规模、投资额

以及新建、扩建和改建及技术改造都实现了同比增长的趋势,设备工具购置和

其他费用指标基本保持不变,唯一下降的指标是在建净规模。随着企业生产用

水和居民生活用水需求量增长的同时,人们对用水质量愈加重视,因而未来的

投资建设规模还有进一步上升的潜力。

    (3)水务行业管理体制

    我国水务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发改委、建设部门、环

保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卫生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为规

范并促进我国水务行业发展,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全国性的水务方面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适合当地的

水务方面地方法规,且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水务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

具体监管。我国政府部门对水务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审批、产品或

服务质量、水价、运行安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安排等诸多方面。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由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

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

生产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接

受住建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目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主要

在行业自律、服务和交流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4)水务行业未来发展前景

    未来中国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需求巨大。供水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

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用水,尤其是居民生活用水将呈现出稳步
                                 87
增长的趋势。污水处理方面,2018 年全国污水处理厂增加至 3919 座,同比增

长 3.65%,增速明显提高。按照 2010-2018 年年均 5.8%的复合增长率,预计

2020 年污水处理厂将达 4,387 座;2020 年全国城市排水管道增加至 74.4 万公里,

同比增速为 4.37%。

    中国现有供水企业区域经营分散的特性,将为各类水务投资公司的并购发

展带来巨大的潜在市场机遇。此外,水价形成机制的合理化改革,水务项目运

营的改善、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与设备运营的优化降低运营成本,都将给专业化的投资运营商带来较大的投资

收益和管理收益,水务行业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发行人的研发能力、品牌、营销网络和人力资源构成核心竞争力。

    在研发方面,发行人构建了以“康佳研究院-多媒体研发中心-专业设计所”

为框架的三级研发体系,与各大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人工智能物联网综合实验

室、5G 超高清实验室,建立院士工作站,构建了产业布局相匹配的技术研究联

盟,拥有近百项核心关键技术和约 1,500 人的研发队伍,并引入 MicroLED 和存

储主控芯片两个项目上百位行业技术人才。

    在品牌方面,发行人持续推进品牌战略建设、体系建设、形象建设及文化

建设工作,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化、国际化形象,强化品牌地位,在消费者群体

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名誉度,在银行和其他融资渠道中有良好的品牌资信。

    在营销渠道方面,公司创新渠道变革,线上线下协同谋共赢,国内国外全

力求发展。在线下渠道,发行人在全国各省市设有 40 多个分公司,200 多个办

事处,3,000 多个售后服务店,营销及服务网络遍及全国;在线上渠道,发行人

入驻天猫、京东、苏宁、唯品会等主流电商平台,创新开拓直播电商业务发展,

为业务发展谋求新的增长极;在海外渠道,发行人业务涵盖拉美、欧洲、亚太

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健全的营销网络。



                                   88
    在人力资源方面,发行人拥有累计多年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的高

层骨干,以及一支素质高、执行力强的团队。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划分标准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

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

机顶盒,OTT 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

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

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

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

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

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

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

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

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

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

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

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

营);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

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

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
                                  89
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

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

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

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材料

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

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

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为彩电、白色家电业务生产与销售及电子产业、工贸业

务及环保业务等。发行人于 1980 年成立,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成立的第一家中

外合资电子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已成长为大型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和股份制上市公司。发行人坚持“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紧密围

绕“半导体+新消费电子+园区”的新产业主线,以科技为引领要素,以产业为

价值主体,以园区为载体平台。

    2021 年度,发行人研发投入为 6.33 亿元。发行人在研发上以技术创新为驱

动,拥有配套的模组、电源等专业研发技术,能够完全自主研发具备国际领先

技术水平的电子产品;在制造上拥有一流的电子产品制造经验和强大的制造能

力。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拥有 53 条世界先进的彩电模组和整机生产线;在

销售上拥有遍及全国功能完备的一流营销网络,海外业务覆盖 110 多个国家和

地区。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545.71 亿元、498.70 亿元、482.32 亿元和 80.79 亿元,毛利润分别为 26.96

亿元、25.46 亿元、15.42 亿元和 1.66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4.94%、5.10%、3.20%

和 2.06%。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90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                   营业                 营业                 营业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彩电业务       12.17     15.07        73.00  15.14         75.20  15.08         87.66  16.06
白电业务        8.80     10.90        36.99    7.67        38.42    7.70        38.29    7.02
环保业务        3.24      4.01        43.55    9.03        48.24    9.67        70.79  12.97
工贸业务       50.96     63.08      296.83   61.54       304.84   61.13       327.45   60.00
半导体业
               0.32       0.39        3.22        0.67     2.83     0.57           -        -
务
其他           5.29      6.55        28.73     5.96       29.18     5.85       21.52     3.94
合计          80.79    100.00       482.32   100.00      498.70   100.00      545.7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分行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彩电业务           -0.28    -2.30      3.78     5.17        5.94     7.90       7.60     8.67
白电业务            0.88     9.98      3.04     8.22        5.25   13.66        5.30   13.84
工贸业务            0.25     0.49      1.68     0.57        3.00     0.98       3.68     1.12
环保业务            0.10     3.19      3.24     7.44        7.27   15.06        7.00     9.89
半导体业务         -0.04 -11.46        0.16     4.86        0.08     2.72          -        -
其他                0.75    14.20      3.52   12.27         3.92   13.45        3.38   15.71
合计                1.66     2.06     15.42     3.20       25.46     5.10      26.96     4.94

    注: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3、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彩电业务

    1)生产

    生产方面,发行人率先在国内建成首条数字电视生产线。截至 2021 年末,

发行人在全国拥有五大整机生产基地——安徽滁州、广东东莞、四川成都、四

川遂宁、光明科技中心,分别拥有 20 条(模组 10 条,整机 10 条)、17 条(模

组 8 条、整机 9 条)、8 条(模组 4 条、整机 4 条)、6 条(模组 3 条、整机 3

条)、2 条(模组 1 条、整机 1 条)合计 53 条现代化模组和整机生产线,具备

全系列的彩电量产能力。未来三到五年,康佳彩电拟推动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改




                                             91
造、数字化车间建设、智能仓储配送等项目,预计项目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彩

电生产自动化水平。

    发行人彩电生产流程图如下:

    ①模组一体机组装流程图




    ②平板艺术工艺流程图




    发行人的彩电产品主要分为:高清节能 LED、网络智能 LED、超高清 UD
电视、曲面电视、OLED 电视、超薄 ELED、变频电视、超大板、壁纸电视、
8K 电视、AI 人工智能电视等多种类型。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大在研发上的投入,并强化研发队伍建设,使整体研

发实力得到了稳步提升,技术和产品屡有突破,不仅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而且为发行人产品储备打下了基础,保障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截至 2021 年末,
                                  92
发行人本部彩电业务及其他业务累计申请国家级专利 1,676 项,拥有有效专利

576 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 229 项。

                       最近三年发行人彩电产能、产销率情况

                                                            单位:万台、元/台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产能                                  800.00           800.00            800.00
产量                                  664.00           810.00            862.36
其中:自有产量                        604.00           652.00            708.22
外协产量                                60.00          158.00            154.14
产能利用率                           75.50%           81.50%            88.53%
销量                                  618.00           832.00            875.00
产销率                               93.00%          102.72%           101.47%

    发行人最近三年彩电销量分别为 875.00 万台、832.00 万台和 618.00 万台。

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8.53%、81.50%和 75.50%。2020 年以来,发行人彩电业务

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发行人及上游供应商工厂复工复产

有所放缓所致。

    2)原材料供应

    发行人在产业链中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将上游供应商资源转

换成产品,主要上游供应商为液晶屏厂、芯片厂、五金件厂、塑胶件厂及普通

的电子元器件厂。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发行人主要是通过垂直整合,调整供

应链策略,不断的优化供应链资源,使产品更具竞争力。

    上游原材料供应中,液晶屏金额占比最大。近年来发行人通过自制,垂直

整合供应链,使液晶屏在整个物料清单成本占比下降到了 50%左右。最近三年,

发行人彩电业务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原材料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PCBI                        43.03             37.11             39.51
     主芯片及配套 IC                    3.89              2.59              5.35
         金属件                         0.36              2.30              1.02
         注塑件                         0.11              1.75              0.55
       灯条、灯仔                       0.61              0.93              1.27

                    最近三年发行人彩电业务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93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台)   (亿元)    占比
           供应商 1         350       15.53   17.45%   液晶模组,PCBI
 2019      供应商 2         101        7.68    8.63%   液晶模组,PCBI
 年度      供应商 3          68        4.13    4.64%   液晶模组,PCBI
           供应商 4          67        4.10    4.61%   液晶模组,PCBI
           供应商 5          24        0.64    0.72%   液晶模组,PCBI
             合计           610       32.07   36.04%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台)   (亿元)    占比
           供应商 1         294       15.35   27.57%   液晶模组,PCBI
 2020      供应商 2         210        6.43   11.55%   液晶模组,PCBI
 年度      供应商 3         106        2.45    4.39%   液晶模组,PCBI
           供应商 4          40        3.23    5.81%   液晶模组,PCBI
           供应商 5          30        1.96    3.52%   液晶模组,PCBI
             合计           680       29.42   52.84%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台)   (亿元)    占比
           供应商 1         298       24.61      35%                   PCBI
2021 年    供应商 2         128        7.51      11%                   PCBI
  度       供应商 3          40        4.74       7%                   PCBI
           供应商 4          16        2.14       3%                   PCBI
           供应商 5         326        1.46       2%                 主芯片
             合计           808       40.46      58%

    由于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从未出现逾期或无法

偿付的情况,因此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采购结算模式主要采用出货 30 天电汇

付款的结算方式。彩电业务各类原材料、零配件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

情况,除平板彩电上游关键部件液晶屏因市场供求关系而导致季节性采购紧张

外,不存在采购严重受限的情况。

    BOE 长期以来是发行人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供应商,面板年采购数量一直处

于发行人面板采购总量的前三位置,占据面板采购份额为 50%-60%左右。通常

的业务模式为每年年初洽谈基本合作数量目标,每季度根据市场情况商谈采购

供应计划,每月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洽谈采购。

    发行人除与 BOE 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外,也与 HKC、CHOT、LGD 形成共

同发展的高度战略联盟,是 BOE 在中国大陆的第三大客户;同时以群创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为补充,丰富自身的差异化产品发行人在供应商选择上采取多元多

                                      94
层次配置的策略,若个别供应商出现原材料短缺、合作中断等情形,预计对发

行人经营状况的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

形。

    3)销售

    在国内,发行人设立了 14 个营销分公司和数百个销售经营部,销售网点超

过 20,000 个,并与各大连锁机构及 95%以上的地市级大商场开展合作,终端经

销商到达乡镇一级,主要包括国美、苏宁等全国家电连锁店渠道;沃尔玛等大

型超市渠道;武汉工贸、大连大商等区域性城市家电连锁;传统百货渠道;县

乡专卖及家电商场等多种渠道进行销售。同时积极借助淘宝、京东商城等网络

销售模式拓展销售业务,并积极开展直销、团购、工程机业务。截至 2021 年末,

发行人彩电零售量占有率位居同行业第七位。最近三年,发行人彩电主要销售

渠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全国家电连锁店                      6.72                 6.41             7.17
大型超市                            0.21                 0.13             0.47
电商渠道                           19.25                18.85            16.33
城市及县乡客户                      8.24                 8.03            19.95
新兴渠道                            4.59                 6.11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以电商渠道和城市及县乡客户为主,且均

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发行人根据下游客户订单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结算,

结算账期在 30-60 天,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款方式为主。以下为发行

人主要前五大渠道客户最近三年销售情况: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8.09                  9.2
                        客户 2                       7.18                  8.2
       2019 年度        客户 3                       3.22                  3.7
                        客户 4                       2.57                  2.9
                        客户 5                       2.45                  2.8
                        合计                       23.51                 26.8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2020 年度        客户 1                       6.57                  8.7
                        客户 2                       6.49                  8.6

                                  95
                              客户 3                       2.69                    3.6
                              客户 4                       2.62                    3.5
                              客户 5                       1.74                    2.3
                              合计                       20.12                    26.7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8.55                  11.71
                              客户 2                       5.58                   7.64
      2021 年度               客户 3                       4.01                   5.49
                              客户 4                       3.62                   4.96
                              客户 5                       3.01                   4.12
                              合计                       24.77                   33.93

    销售区域上来看,发行人彩电业务销售集中在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等

区域,以下为最近一年发行人彩电业务销售收入区域情况:

  区域     销售额占比                               备注
  华北         2.20%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         6.10%              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
  华南         1.70%                          广东、广西、海南
  华中         2.40%                          河南、湖北、湖南
  西北         1.20%                    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西南         2.30%                    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
  东北         0.90%                        黑龙江、吉林、辽宁
  海外        35.20%                    亚太、拉美、欧洲、中东、非洲
  其他        47.90%                      电商、供应链、TV 事业部
  合计       100.00%
    发行人彩电销售以国内销售为主,海外销售为辅。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
社交电视、AI 电视的行业趋势,逐步提升国内销售的中高端产品占比;发行人
通过建立合资公司、分公司、联络处及办事处等方式,已逐步搭建起完善的海
外营销网络。

                        最近一年发行人彩电业务境内外销售情况

          项目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占比       销量(万台)      占比
2021 年
          国内销售                  47.27          64.75%             337       54.53%
  度
          国外销售                  25.73          35.25%             281       45.47%

    (2)白电业务

    ①生产

    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主要产品为冰箱、洗衣机、空调,目前拥有安徽滁州、
河南新乡、浙江宁波、江苏常州作为白色家电业务生产基地。截至 2021 年末,


                                            96
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拥有有效专利 300 项:其中发明 58 项,实用新型 167 项,
外观设计 75 项。
    发行人冰箱的生产工艺主要分为自制件加工和整机装配。其中,自制件加
工主要为挤板、门箱胆吸塑、门板、背板和侧板的成型。装配线包括为箱体预
装、蒸发器加工、制冷系统装配、电气件装配、箱体发泡、箱体装配、压缩机
安装、管路焊接、灌注制冷剂、抽真空、封口、门体装配、门体发泡、焊点检
漏、安全检验、性能检验和整机包装。
    发行人洗衣机生产工艺主要分为自制件加工和整机装配。其中,自制件加
工主要分为箱体冲压、焊接和内筒冲压&装配、前筒和后筒的注塑、箱体和前
封门的喷涂。装配线包括筒部装,洗涤盒部装、门部装、控制面板部装、总装
配、安全检测、功能检测及整机包装。
    发行人空调生产工艺主要分为零部件加工自制和内外机组装装配。其中,
零部件自制主要是换热器加工(换热器加工包含翅片冲制,胀管,脱脂,管口
焊接以及氦检检验)、毛细管组加工(包括自动来料,焊接,检漏)、四通阀
管组等铜配管组件加工以及钣金喷涂加工。内机装配线包括内机电控组组装、
底座部件、风扇系统、外观部件、安检检验、噪音性能检验、外观检验以及整
机包装。外机装配线包括压缩机安装、管路安装、管路焊接、抽真空、冷媒灌
注、超声波封口、卤素检验、结构件装配、安全检验、商检性能检验、外观检
验以及整机包装。
    2018 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安徽康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竞得河南新飞电器有
限公司、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和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帮助
发行人在白电领域扩张产业规模,在品牌上实现“康佳+新飞”双品牌协同发展
的格局,拓展白电业务,提升盈利能力。最近三年,发行人冰箱销量总体呈逆
势增长态势,分别实现销量 150 万台、157 万台和 221 万台。报告期内,发行
人白色家电业务不存在客户或供应商过度集中的问题。
    2020 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在宁波慈溪市成立,其
中康佳集团持股 60%,韩电集团宁波空调有限公司持股 40%。宁波康韩瑞电器
有限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发行人全品类运营,扩大产业规模。2021 年度,发行
人实现空调销量 134 万套。

                                  97
    2020 年 11 月发行人与倍科电器常州工厂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与欧洲四大
家电集团之一 Arcelik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了江苏康佳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江苏康佳智能电器有限公司的设立将助力康佳白电产业全链条战略布局升级,
提升康佳洗衣机产品业务整体实力。2021 年度,发行人实现洗衣机销量 78 万
台。
                    最近三年发行人冰箱产能、产销率情况
                                                                 单位:万台、%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产能                                   213               213                  228
产量                                   126               146                  160
产能利用率                            59%               69%                  70%
销量                                   129               157                  150
产销率                               102%           107.51%                  94%

    2020 年度,发行人白电冰箱产能提升,主要系新飞公司对生产线和设备进
行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生产能力所致。2020 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
内经济第二产业受阻严重,发行人及上游供应商工厂产能产量和销量均有所下
滑,截至目前,发行人已全面开启复工复产,预计产能和销量将有所上升。

    ②原材料供应

    发行人冰箱产品主要的原材料为冰箱压缩机及钢材、聚氨酯等;洗衣机产

品主要的原材料为塑料粒子、板材等;空调产品主要的原材料为空调压缩机、

钢材等。采购模式通常采取招标并直销采购为主,通过直接与生产厂商联系采

购以尽量压缩采购成本,总成本构成中主要是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所占总成本

的比重超过了 80%以上,其中化工料、铜、铝、冷轧钢板、热轧钢板、工程塑

料及压缩机占原材料总成本比重达 60%左右。2021 年度,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

前 5 名供应商合计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13.21%。最近三年发行人白色家电

业务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占比         采购内容       是否为关联公司
                供应商 1             12.32%   异氰酸酯(黑料)         否
                供应商 2              6.55%         压缩机             否
  2019 年度     供应商 3              6.33%         压缩机             否
                供应商 4              5.55%           钢板             否
                供应商 5              5.06%       塑料粒子             否
                  合计               35.81%
                                         98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占比      采购内容       是否为关联公司
                供应商 1             7%    空调压缩机           否
                供应商 2             5%      黑料               否
 2020 年度      供应商 3             5%    空调压缩机           否
                供应商 4             3%    冰箱压缩机           否
                供应商 5             3%    冰箱压缩机           否
                  合计              23%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占比       采购内容      是否为关联公司
                供应商 1          4.63%     冰箱黑料            否
                供应商 2          2.49%     空调铜管            否
 2021 年度      供应商 3          2.23%     空调压机            否
                供应商 4          1.94%     冰箱钢板            否
                供应商 5          1.92%     冰箱白料            否
                  合计           13.21%

   ③销售

    发行人冰箱产品主要以购销模式进行销售,销售渠道主要为地方性连锁卖

场、区域代理商、直营零售商以及商场、超市等。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充分复

用彩电 20,000 个庞大的销售网络资源。截至目前,发行人的白色家电业务有

6,600 个网点。地县市场已在全国实现布局专业购销模式;发行人已初步完成城

市零售市场的平台搭建,截至目前发行人地级市覆盖率已超过 94%。

    发行人洗衣机产品主要为 OEM 经营模式,2020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与

倍科电器有限公司结束资产交割,主要给倍科生产滚筒洗衣机,不接触终端客

户销售。

    发行人空调产品主要为 ODM、委托加工及自营外销经营模式,销售范围

辐射东南亚、南非、欧美等 20 多个国家。

    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补贴等家电优惠政策在全国推广以来,对发行

人冰箱销售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作为家电下乡等优惠政策的先行者,发行

人冰箱从产品开发、营销策略等方面均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在设计方面,考虑

到农村电压不稳特点,发行人采用了宽电压设计,同时还增加了防潮、防锈、

防鼠等功能;在产品阵容上,发行人的冰箱产品在全部中标家电下乡的冰箱品

牌中节能功效较高;为方便农村消费者购买,发行人在乡镇开设分销网点,设

立冰箱卖场。随着乡镇网点基本实现全覆盖、渠道网络宽度与深度的不断夯实,


                                   99
发行人的冰箱产品已在广阔的农村市场占据了先发优势。最近三年,发行人白

色家电业务前五名渠道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8.64                    26.45%
                      客户 2                       3.43                    10.51%
  2019 年度
                      客户 3                       2.76                     8.46%
                      客户 4                       0.16                     0.49%
                      客户 5                       0.12                     0.37%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12.67                        32%
                      客户 2                       3.51                        9%
  2020 年度
                      客户 3                       2.19                        6%
                      客户 4                       1.36                        3%
                      客户 5                       0.26                        1%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15.66                    42.33%
                      客户 2                        2.80                     7.54%
  2021 年度
                      客户 3                        2.45                     6.62%
                      客户 4                        1.65                     4.46%
                      客户 5                        1.40                     3.77%

   销售区域上来看,发行人白电销售以国内销售为主,国外销售占比较低。

国内销售区域集中在华中区域等。

              最近一年发行人白色家电业务销售收入境内区域结构

         区域                    销售额占比                       备注
       东北区域                                7.66%    东北三省
       华北区域                               22.97%    北京、山东、河北等
       华东区域                               14.12%    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等
       华南区域                                5.53%    广东、福建、广西等
       华中区域                               27.65%    河南、河北等
       西北区域                                6.30%    新疆、甘肃、重庆等
       西南区域                               15.79%    四川、贵州等

              最近一年发行人白色家电产品境内外售收入及占比

                                                                     单位:亿元
                                                   2021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占比
        国内销售                                35.12                      94.94%
        国外销售                                 1.87                       5.06%
          合计                                  36.99                     100.00%

    (3)工贸业务

                                    100
    发行人工贸业务是基于公司现有产品的供应链开展 IC 元器件、液晶面板、
金属原材料等产品的工贸业务,该业务有利于公司逐步与产业链上游供应商和
下游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所用材料的价格,有利于发行
人现有产品的成本控制,为自身半导体业务发展提前布局销售渠道,同时寻求
产业链上下游蓝海环节市场,为自身业务新赛道的拓展夯实基础,已成为发行
人重要的业务模式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工贸业务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但
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系发行人进入该领域较晚,为抢占市场份额,扩大下游
客户贸易量,主要凭借价格优势拓展下游客户所致。

    工贸业务主要是围绕发行人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屏等
物料开展采购、加工及分销业务,经营利润来源于加工费及上游采购与下游销
售的差价。工贸业务一方面有利于公司逐步与产业链上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
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所用材料的价格,有利于公司现有产
品的成本控制;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半导体业务布局,积累半导体与芯片业务
客户资源,保障销售渠道,同时精准匹配市场需求以便有效缩短培育周期,降
低研发设计与需求错配风险。

    发行人工贸业务模式主要是:

    贸易业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各方优质资源,依托康佳集团在全国
及全球资源、渠道以及管理优势,基于企业的采购、销售以及产品增值需求,
围绕本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屏等物料开展采购、加工
及分销业务,业务涉及自营品牌与非自营品牌的购销业务。

    半导体封测业务:为响应“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推动工贸业务
转型升级,发行人启动包括存储芯片封装测试及销售在内的自营品牌项目——
康佳芯盈半导体项目,助力产业打通“设计+封测+销售”的全产业链。

    目 前 康 佳 芯 盈 半 导 体 项 目 以 “KONKA” 和 “KOWIN” 双 品 牌 运 营 , 涵 盖
eMMC、LPDDR 等嵌入式产品及 SSD、PSSD 固态硬盘等共计 45 款产品,实现
了自主量产和 TOC 端的上市销售,在存储芯片市场上打出了“康佳”的品牌形象
及影响力,业务模式包括 B2C 业务、线下渠道及 B2B 业务等。



                                        101
     发行人工贸业务将通过半导体“贸转工”的战略实施,能有效打造品牌优
 势、积累上下游资源、拓宽业务渠道,通过工与贸的高度整合形成集群化效应,
 提高康佳在整体产业链条上的地位,从而形成健康、持久的竞争优势。

     最近三年,发行人工贸业务按主要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芯片       232.22   85.45      0.76   254.49  85.17  0.90           274.09  92.21    1.02
白电及彩
                  -        -        -     8.64      2.89     1.29       1.53     0.52    5.33
电耗材
    屏         7.81     2.91     0.32    12.58      4.21     0.34       8.22     2.76    0.60
  塑胶        28.57    10.64     0.31    23.10      7.73     1.24      13.41     4.51    2.85
  合计       268.61   100.00     0.74   298.82    100.00        /     297.24   100.00       /

     发行人工贸业务主要围绕传统业务中涉及的原材料开展,上游供应商主要

 有韩国三星集团、美国金士顿公司等,下游客户主要由终端厂商和贸易类客户

 构成,受国际环境、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下游需求及销售渠道影响较大。报

 告期内,部分产品采购均价变化较大导致毛利率普遍较低。

     最近三年,发行人工贸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占工贸业务
                                                   主要销售品
    类别        客户名称       销售额(亿元)                       是否关联方   总销售额的
                                                       种
                                                                                 比重(%)
                  客户 1                  73.32       芯片              否               25
                  客户 2                  58.65       芯片              否               20
                  客户 3                  18.75       芯片              否                 6
   2019 年
                  客户 4                   9.06       芯片              否                 3
                  客户 5                   8.29       芯片              否                 3
                  合计                   168.06         --              --               56
                  客户 1                  61.75       芯片              否               20
                  客户 2                  57.33       芯片              否               19
                  客户 3                  50.39       芯片              否               17
   2020 年
                  客户 4                  15.28       芯片              否                 5
                  客户 5                  12.57       芯片              否                 4
                  合计                   197.33         --              --               65
                  客户 1                  54.53       芯片              否               20
                  客户 2                  35.31       芯片              否               13
                  客户 3                  18.93       芯片              否                 7
   2021 年
                  客户 4                  20.78       芯片              否                 8
                  客户 5                  18.81       芯片              否                 7
                  合计                   148.36                                          50

                                          102
    工贸业务主要是围绕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屏等物

料开展采购、加工及分销业务,经营利润来源于加工费及上游采购与下游销售

的差价工贸业务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合作良好的材料生产商或有资质的品牌代理

商,工贸业务有利于公司逐步与产业链上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建立较好的

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所用材料的价格,有利于公司现有产品的成本控制。

    发行人开展工贸业务一方面加深了与传统主营业务上下游的合作关系,另

一方面积累了半导体与芯片业务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具备一定可持续性。

未来,发行人将不会继续扩大工贸业务规模,并计划调整贸易结构,提高半导

体类产品贸易量。

    最近三年,发行人工贸业务前五名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额比重
              供应商 1        芯片               85.57                    27
              供应商 2        芯片               50.34                    16
              供应商 3        芯片               26.26                     8
2019 年
              供应商 4        芯片               17.73                     6
              供应商 5        芯片               14.86                     5
                合计                           194.77                     61
              供应商 1        芯片               78.69                    26
              供应商 2        芯片               68.55                    23
              供应商 3        芯片               30.31                    10
2020 年
              供应商 4        芯片               25.06                     8
              供应商 5        芯片               13.81                     5
                合计                           216.41                     72
              供应商 1        芯片               66.35                    22
              供应商 2        芯片               28.31                    10
              供应商 3        芯片               23.06                     8
2021 年
              供应商 4        芯片               22.61                     8
              供应商 5        芯片               18.39                     6
                合计                           158.72                     54
    发行人工贸业务的销售结算方式为客户根据销售合同先行支付保证金后,
发行人下单采购,芯片、屏、金属客户完成提货的周期一般为 30-45 天,不锈
钢客户完成提货的周期一般为 30-40 天;发行人同客户关于产品数量、价格、
提货周期、保证金比例等内容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报批后执行。客户按销
售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保证金后,下达采购需求。根据销售合同,客户在合同
签订的付款期限内支付全额货款后,公司通知仓库发货,客户提货后出具货物

                                 103
签收单据,确认货权转移。
    报告期内,发行人参考不同品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结合采购成本及费用,
与客户洽谈约定,最终以销售合同、订单确定其价格。
    发行人工贸业务的主要销售模式为:①以销定采:根据客户有特定要求,
为其寻找合适的产品及供应商;②统采分销:即根据以往客户及市场需求预测,
提前备货再分批销售;③加工后销售:根据客户需求在原有采销基础上进一步
加工,加工后销售。
    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实时关注产品的市场价格
变动情况,确保保证金能覆盖一定周期内的市场价格波动。

    (4)环保业务及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业务主要集中在水务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以及
玻璃陶瓷新材料等环保相关领域。其中水务治理业务由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运营;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业务由重庆康兴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负责运营,
具体主要是对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分拣、加工、物流
及销售等;玻璃陶瓷新材料业务由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负责运营,
主要是研发、生产和销售玻璃陶瓷等产品。

    以上主要在建项目为毅康科技下属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完成毅

康科技有限公司挂牌转让股权相关事宜,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项目,

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以及不断加大环

保督查力度,中国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和回收总值呈现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将延

续行业向好发展态势,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行业发展规模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发行人环保业务预计能够得到较好的政策支持。

    公司其他业务中包括产业园建设与开发业务,其盈利来源于政府补贴与产

业园项目股权转让。2021 年,公司获得遂宁康佳产业园产业扶持资金 1.5 亿元、

长沙总部注册奖 0.1 亿元;深圳市康新置业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转让收益 0.86



                                  104
亿元、长沙龙佳置业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转让收益 0.6 亿元、烟台康云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 17%的股权转让收益 1.05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产业园业务主要在建项目
                                                                           单位:亿元
                                                        未来投资计划         预计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工程进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完工时间
遂宁电子产业园厂房建设项
                             7.04    45.60%        2.41     1.10    0.20    2022.10
目
新飞制冷产业园               9.33    12.00%        3.64     2.01    0.61    2023.10
东莞康佳新产业园工程项目     3.90    36.56%        3.60     1.20       -    2022.12
烟台康佳大健康产业园         1.36    49.00%        0.68     0.02    0.05    2022.11
盐城封测工厂                 5.01     1.55%        0.80     2.66       -    2024.07
重庆康佳半导体光电研究院
基建项目(一标段、二标       6.58    48.51%        3.72     0.01       -    2022.12
段)
西安康佳智能科技产业园       6.50            -     4.80        -       -    2022.06
          合计              39.72            -    19.65     7.00    0.86       -
    5、半导体业务

    发行人的半导体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合肥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康芯威”)及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研
究院”)。其中合肥康芯威以产品自主开发为核心竞争力,主营前沿存储技术
的开发、方案输出、芯片设计、以及半导体器件分销。截至报告期末,合肥康
芯威相关产品已实现量产和销售;重庆研究院主要是进行巨量转移等
MicroLED 相关技术的研发、MiniLED 显示屏和 MicroLED 芯片的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半导体业务产品方面,在 MicroLED 方面,发行人建成 MicroLED
全制程研发生产线,发布了应用于穿戴产品的小间距 MicroLED 微晶屏、柔性
MicroLED 显示屏和 8KMicroLED 商显屏等。目前,发行人 MicroLED 芯片已完
成小批量试产,MiniLED 芯片已完成小批量和中批量试产。

    (1)生产及原材料供应

   发行人在产业链中主要系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将上游供应商资源转换成产
品。在业务配套方面,发行人与国内封装厂进行协同合作,建立的量产产能;
同时,根据业务需求创新性导入委托代工业务及 Flash 代理商业务模式;2021
年度,发行人半导体业务的原材料主要包括 Flash 晶圆及主控晶圆等。

                                       105
                 发行人 2021 年半导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亿元)                 采购额占比
      供应商 1                                 0.79                       25.93%
      供应商 2                                 0.37                       12.15%
      供应商 3                                 0.43                       14.13%
      供应商 4                                 0.26                        8.57%
      供应商 5                                 0.21                        6.75%
        合计                                   2.07                       67.53%

    (3)销售

    发行人在拓展半导体业务的初期,即完成了主要客户的开拓工作。截至报

告期末,发行人下游客户交易方式主要以代理商为主,且均保持长期良好的合

作关系,发行人根据下游客户订单采用先款后货方式结算,部分订单先货后款,

结算账期在 30-60 天。以下为主要渠道客户销售情况:

                     发行人 2021 年半导体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销售额占比
          客户 1                                      1.41               43.83%
          客户 2                                      0.41               12.60%
          客户 3                                      0.23                7.24%
          客户 4                                      0.20                6.32%
          客户 5                                      0.13                4.09%
          合计                                        2.38               74.08%

    (四)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变更。

    (五)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本次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106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逐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决策机制。

发行人现行内部审计、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基本管理制度如下:

   (1)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设置审计及法务中心,审计及法务中心下设二级审计部门,审计及法务中

心及其所属二级审计部门为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领导下独立开

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机构对各业务领域的

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及评估,保证控制活动的存在及有

效运行。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集中管理,严格评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且发行

人董事局在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

差异超过 30%的,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最近一

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

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3)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107
   为规范公司投资衍生品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业务规则,发行人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发行人董事局财务审计委员

会负责审查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董事局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内

审批衍生品投资事项,超过规定权限的衍生品投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开

展衍生品投资前,由发行人投资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评估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分析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发行人法务部门负责审核衍生品投资的合

同及相关文本的条款,分析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发行人严格控制衍生品投资的

种类及规模,尽量使用场内交易的衍生品,不超出经营实际需要从事复杂衍生

品投资,不以套期保值为借口从事衍生品投机。

   (4)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要求深圳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管理有

关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康佳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发行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董

事局负责,董事局主席为主要责任人,董事局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事宜,发行人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发行人制定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一整套流程,严格规定了内幕信息流转

的审批程序,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

查。

   (5)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108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制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董事局、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

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董事的职权外,还拥有重大关联交易认可、向董事局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

董事局会议等职权。

   (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董事局秘书是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的

管理工作,是发行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的指定联络

人。发行人董事局秘书处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局

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进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发行人各部门、事业部及下属公司

负责人及时向董事局秘书报告与本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相关的未公开重大

信息。

   (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发行人董事局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与投资者

就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109
以及重大事项等进行沟通。发行人同时建立了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

机制使沟通方式更加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

政处罚导致对本期债券发行产生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




                                 110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

2021 年 财 务 数 据 进 行 审 计 , 分 别 出 具 了 XYZH/2020GZA50009 号 、

XYZH/2021GZAA70014 号、XYZH/2022GZAA50020 号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章及本文所引用的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财务数

据均来自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为了保持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可比性,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

的 2019 年末/2019 年度财务数据,为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年初数/上期

数。2020 年末/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为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年初数/上期

数。投资者可通过查阅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情况。

    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会计政策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2019 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

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111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

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

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

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

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

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

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

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

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①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亿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账面                                            账面
      项目           计量类别                项目              计量类别
                                  价值                                            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
 量且其变动计      计量且其变             交易性金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0.05                                            0.05
 入当期损益的      动计入当期             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          损益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31.36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33.30    应收款项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1.94
                                          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44.58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44.57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06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04

                                          112
                                              交易性金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0.61
                                              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                                 其他权益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摊余成本         6.34                                            0.24
 资产                                         具投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非流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5.48
                                              金融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
 量且其变动计         计量且其变              交易性金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0.02                                            0.02
 入当期损益的         动计入当期              负债          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             损益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亿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2019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账面                                                    账面
     项目          计量类别                    项目              计量类别
                               价值                                                    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
量且其变动计 计量且其变                    交易性金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0.05                                                    0.05
入当期损益的 动计入当期                    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         损益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1.81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1.81   应收款项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0.003
                                           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74.2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74.27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66.62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66.62
                                           交易性金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0.62
                                           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                               其他权益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摊余成本            3.26                                                 0.14
资产                                       具投资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非流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2.50
                                           金融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
量且其变动计    计量且其变                 交易性金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0.02                                                 0.02
入当期损益的    动计入当期                 负债            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        损益

     ②首次执行日,原金融工具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

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工具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亿元
                                         2018 年 12                              2019 年 1 月
               项目                    月 31 日(变     重分类        重新计量   1 日(变更
                                          更前)                                     后)

                                              113
                                 2018 年 12                         2019 年 1 月
             项目              月 31 日(变   重分类     重新计量   1 日(变更
                                  更前)                                后)
摊余成本:
应收票据                              33.30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1.94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31.36
应收账款                              44.58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0.01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44.57
其他应收款                             4.06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0.02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4.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                      0.05                         -
则)转入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
                                                  0.61                         -
则)转入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0.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34                                    -
减:交易性金融资产                                0.61                         -
减: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24
减: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48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                            5.48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5.48
交易性金融负债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原准                      0.02
则)转入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0.0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
从应收票据转入                                    1.94
                                     114
                                 2018 年 12                         2019 年 1 月
             项目              月 31 日(变   重分类     重新计量   1 日(变更
                                  更前)                                后)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1.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                            0.24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0.24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亿元
                                 2018 年 12                         2019 年 1 月
             项目              月 31 日(变   重分类     重新计量   1 日(变更
                                  更前)                                后)
摊余成本:
应收票据                              21.82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0.003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21.81
应收账款                              74.27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0.005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74.27
其他应收款                            66.62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0.02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66.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                      0.05
则)转入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
                                                  0.61
则)转入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0.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6
减:交易性金融资产                                0.61
减: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14
减: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0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115
                                    2018 年 12                                 2019 年 1 月
               项目               月 31 日(变      重分类       重新计量      1 日(变更
                                     更前)                                        后)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                                    2.50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2.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原准                             0.025
则)转入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0.0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
从应收票据转入                                           0.003
从应收账款转入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0.00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                                    0.14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0.14

    ③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亿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 月 1
      计量类别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日(变更前)                                         日(变更后)
 摊余成本: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4.15                             0.01               4.16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2.13                             0.02               2.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0.11           -0.11
 值准备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亿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 月 1
      计量类别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日(变更前)                                         日(变更后)
 摊余成本:

                                         116
                       2018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 月 1
      计量类别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日(变更前)                                     日(变更后)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2.47                           0.01             2.47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1.88                           0.02             1.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0.05          -0.05
 值准备

     C、对 2019 年 1 月 1 日合并报表留存收益的影响

                                                                           单位:亿元
          计量类别                   合并未分配利润                合并盈余公积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2.71                    12.28
 应收款项减值的重新计量                                  -0.03
 2019 年 1 月 1 日                                       42.69                    12.28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

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及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

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修订了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

行上述准则,本期财务报表中若干比较报表数据已经过重新编排以符合 2019 年

度的报告格式,执行上述通知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 2019 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

     3、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公司 2019 年度无应披露的重要前期差错。

     (二)2020 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17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简称
“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
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0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
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
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选择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
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之
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
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
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 2020 年度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3、2020 年(首次)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12-31          2020-1-1           调整数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44.16                 38.04             -6.12
存货                               53.19                 53.07             -0.11
合同资产                                                  6.29             6.29
其他流动资产                       20.93                 21.04             0.11
流动资产合计                      254.23             254.40                0.17
资产总计                          425.87             426.04                0.17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10.77                                  -10.77
合同负债                                                  9.60             9.60
其他应付款                         23.74                 22.81             -0.93
                                       118
其他流动负债                                              0.17            0.17
流动负债合计                     221.46              219.52               -1.94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0.00                0.93            0.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7            1.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5.14              107.25               2.10
负债合计                         326.60              326.77               0.1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25.87              426.04               0.17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12-31           2020-1-1           调整数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95.65                  95.81            0.16
存货                                  2.19                2.08            -0.11
其他流动资产                      10.97                  11.07            0.11
流动资产合计                     271.18              271.34               0.16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8.63                  98.63
资产总计                         425.87              426.04               0.17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3.19                                -3.19
合同负债                                                  2.70            2.70
其他应付款                        31.93                  31.81            -0.12
其他流动负债                                              0.16            0.16
流动负债合计                     224.81              224.36               -0.45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0.00                0.12            0.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0.49            0.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85.07                  85.68            0.61
负债合计                         309.89              310.05               0.1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69.81              369.97               0.16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

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在“预收账款”项目列报重分类为在“合同负债”(或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对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

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将未到收款期的应
                                        119
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列报,将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从“其他应付款”

重分类列报为“预计负债”;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

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

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核算。

     (三)2021 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

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

其影响如下:

    A、公司作为承租人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

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

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

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

余租赁付款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

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确认为与

租赁负债折现值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120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公司根

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

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

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

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

处理。

   B、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

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

行重新评估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

计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2021 年(首次)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12-31         2021-1-1       调整数


                                    121
流动资产:
预付账款                            11.83               11.82            -0.008
其他应收款                          21.46               21.45            -0.005
流动资产合计                    251.39                 251.37            -0.01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                                               1.04              1.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7.38                 248.41             1.04
资产总计                        498.76                 499.79             1.03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19.99               19.92             -0.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3.77                4.26              0.49
债
流动负债合计                    269.79                 270.20             0.4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0.62              0.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76                 122.38             0.62
负债合计                        391.55                 392.58             1.0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98.76                 499.79             1.03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12-31           2021-1-1            调整数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14.17              214.17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                                               0.06             0.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12              111.18                 0.06
资产总计                       325.29              325.35                 0.06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0.06                0.08             0.02
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3.71              183.74                 0.0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0.04             0.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60              80.64              0.04
负债合计                       264.31              264.37                 0.0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25.29              325.35                 0.06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2
    (一)2019 年发行人并表范围变化如下: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企业家数为 146 家,相比 2018 年度合并范围增加 56 家,

主要为深圳康佳晟兴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柚之汇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康佳电子

科创有限公司、深圳小佳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康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康佳环

嘉(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莱州莱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阜南康润水务有

限公司、合肥忆合电子有限公司、鲁山康润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重庆康佳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康好科

技股份公司、重庆康兴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正茂半导体有限公司、深圳

康佳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康佳创智电器有限公司、康鸿(烟台)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铜川康润鸿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KonkaNorthAmericaLLC、

海门康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博兴县兴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佳汇盈

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佳智通科技有限

公司、康佳芯盈半导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重庆康佳汇盈科技有限公司、

江康(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易平方(海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康佳置

业发展有限公司、康鸿(烟台)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重庆康佳兴毅置业

有限公司、深圳康佳康信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康佳福泽置业有限公司、遂宁佳

润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康佳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康佳得宝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悦康半导体科技(烟台)有限公司、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河南

新飞智能生态电器有限公司、合肥中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康佳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湖北康鑫隆环保有限公司、汀源环保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烟台莱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合并范围在 2018 年基础上减少 18 家,主要为滁州康佳科技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康佳壹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深圳康悦实业有限公司、海门康建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23
    (二)2020 年发行人并表范围变化如下:

    2020 年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企业家数为 141 家,相比 2019 年度合并范围增

加 30 家,增加的为遂宁康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新飞智家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康佳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康视虚拟视觉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中山康新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康澳电子有限公司、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辽

阳康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高平康润环保水务有限公

司、蒙城县康润安建水务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康润西建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崇州康润环境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区康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康润信恒

水环境有限公司、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常宁康润水务有限公司、渤康

再生资源(烟台)有限公司、江苏康佳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康兴瑞报

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康佳芯云半导体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烟台康云置业

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康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康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

南康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康韩置业有限公司、重

庆程达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春福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朗恒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合并范围在 2019 年基础上减少 35 家,主要为博兴县兴康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安徽康佳得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康鸿(烟台)环保科技产业园

有限公司、湖北康鑫隆环保有限公司、深圳康佳康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2021 年发行人并表范围变化如下:

    2021 年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企业家数为 120 家,相比 2020 年度合并范围

增加 33 家,增加的为康佳芯盈半导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康佳工贸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康润诚环境科技(烟台)有

限公司、宜宾康润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康佳柔性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宜宾康润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南通康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康佳鸿

业电子有限公司、康佳华中(湖南)科技有限公司、康芯半导体(烟台)有限

公司、滁州康佳精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江西康佳

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瑞昌康瑞置业有限公司、康佳产业发展(武汉)有限公

                                  124
司、贵州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康贵材料有限公司、重庆佳润置业有

限公司、南通康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重庆康

易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壹佳康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康小佳

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康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康兴瑞再生资源有

限公司、贵州康贵能源有限公司、西安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华盛佳

成置业有限公司、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兰润环保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易平方(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合并范围在 2020 年基础上减少 56 家,主要为重庆康雷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河南康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康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康佳

苏源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康佳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达龙贸易有

限责任公司、南京创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中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康芯

半导体(烟台)有限公司、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康云置业发展有

限公司、深圳市康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康韩置业有限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

司、东港康润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康润水务有限公司、康润

鸿环保科技(烟台)有限公司、潍坊四海康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大邑康润水

务有限公司、遂宁蓬溪康润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莱州莱润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阜南康润水务有限公司、鲁山康润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铜川康润鸿辉环境

治理有限公司、武汉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汀源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康润西建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高康润环保水务有限公司、蒙城县康

润安建水务有限公司、崇州康润环境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区康润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安康康润信恒水环境有限公司、常宁康润水务有限公司、临汾康润金

泽供水有限公司、康润诚环境科技(烟台)有限公司、渤康再生资源(烟台)

有限公司、莱州市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滨州北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毅康润沣科技有限公司、毅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济忆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滨州毅康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乳山毅科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莱州

莱润控股有限公司、滨州维易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春之染环保技术有限

公司、莱州莱润环保有限公司、东莞康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平方


                                   125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易平方(海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汇佳科技有

限公司、重庆康佳汇盈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智晟有限公司、兰润环保技术(烟

台)有限公司、易平方(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康佳电器有限公司。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合并资产负

债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货币资金                           61.57             64.90            54.32            65.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6.18             0.61
应收票据                           13.21             17.77            23.58            28.38
应收账款                           32.42             33.98            39.01            44.16
应收款项融资                         0.15             0.71             0.84             1.43
预付款项                             7.59             6.31            11.83            20.73
其他应收款                         18.06             18.37            21.46            17.72
    应收利息                         0.03             0.03             0.45             0.08
    应收股利                            -                 -            0.05             0.01
存货                               47.42             40.69            45.21            53.19
合同资产                                -                 -           28.7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22             0.28             1.12             1.08
其他流动资产                       23.33             23.00            19.13            20.93
流动资产合计                      203.96            206.02           251.39           254.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0.20             0.18             3.99             4.11
长期股权投资                       63.35             59.03            43.76            34.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24             0.24             0.25             0.2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15             22.93            18.78            17.53
投资性房地产                         7.72             7.77             5.39             4.00
固定资产                           39.90             40.10            31.79            25.61
在建工程                           16.05             14.91            92.37            42.92
使用权资产                           0.73             0.71                 -                -
无形资产                             9.73             9.75            11.89            12.13
开发支出                             0.20             0.17                 -                -
商誉                                 0.22             0.22             6.76             7.79
长期待摊费用                         2.97             2.97             1.53             1.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5             7.25            12.66             9.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85             26.49            18.21            11.72

                                            1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1.46           192.73                247.38        171.64
资产总计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短期借款                      106.67            99.21                109.91        103.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58            11.16                 13.36         13.19
应付账款                       31.18            37.84                 96.32         57.98
预收款项                           -                -                     -         10.77
合同负债                       10.43             6.53                 12.17             -
应付职工薪酬                    1.96             4.11                  4.77          4.27
应交税费                        2.77             2.96                  5.08          6.08
其他应付款                     16.00            17.88                 19.99         23.74
    应付利息                    1.87             1.74                  2.21          2.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74            50.90                  3.77          2.10
其他流动负债                    0.46             1.10                  4.42             -
流动负债合计                  213.79           231.68                269.79        221.46
长期借款                       57.04            35.29                 59.65         48.90
应付债券                       22.95            22.94                 49.93         49.88
租赁负债                        0.56             0.43                     -             -
长期应付款                      1.39             1.41                  4.81          3.8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5             0.05                  0.05          0.06
预计负债                        1.05             1.06                  1.02          0.00
递延收益                        2.26             2.06                  4.47          1.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0.80             0.77                  0.76          0.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6             1.05                  1.0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26            65.05                121.76        105.14
负债合计                      301.04           296.74                391.55        326.60
股本                           24.08            24.08                 24.08         24.08
资本公积                        3.70             2.34                  2.30          2.30
其它综合收益                   -0.21            -0.20                 -0.17         -0.21
盈余公积                       12.44            12.44                 12.12         12.12
未分配利润                     53.33            52.29                 45.95         42.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3.33            90.95                 84.29          80.69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04            11.06                 22.92         18.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37           102.01                107.21         99.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2、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月               度           度         度
营业总收入                                    83.20         491.07       503.52     551.19
营业收入                                      83.20         491.07       503.52     551.19
营业总成本                                    89.42         514.66       523.14     566.84
其中:营业成本                                81.17         474.02       475.95     521.38
      税金及附加                               0.24           1.07         0.97       1.10
                                       127
      销售费用                              2.86       14.28       18.26      23.03
      管理费用                              1.69        9.60       10.23       8.57
      研发费用                              1.19        6.16        6.82       5.01
      财务费用                              2.27        9.53       10.92       7.76
      利息费用                              2.44       10.03        9.79      10.31
      利息收入                              0.53        1.69        1.65       2.48
加:其他收益                                2.01       13.54        9.29      12.29
    投资收益                                3.57       42.17       24.33      11.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0.39        0.79        1.06       1.41
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52        0.19      -0.03
    信用减值损失                             0.03     -11.07       -7.22      -5.32
    资产减值损失                            -0.01      -6.43       -4.62      -3.03
    资产处置收益                             0.07       0.01        2.06       2.94
营业利润                                    -0.56      15.13        4.40       3.03
加:营业外收入                               0.10       0.83        0.87       1.66
减:营业外支出                               0.01       0.24        0.26       0.19
利润总额                                    -0.47      15.71        5.02       4.51
减:所得税费用                              -0.79       7.65       -0.38       1.16
净利润                                       0.32       8.07        5.40       3.35
持续经营净利润                               0.32       8.07        5.40       3.35
少数股东损益                                -0.72      -0.99        0.62       1.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       9.05        4.78       2.12
加: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2      -0.06       -0.03      -0.09
综合收益总额                                 0.30       8.00        5.37       3.2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73      -1.01        0.57       1.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3       9.02        4.81       2.01

    3、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合并现金流

量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月            度         度          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5.62     495.15      473.67     550.24
收到的税费返还                               0.75        4.20       4.53        6.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1      20.17       42.24      40.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88     519.52      520.44     597.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26     461.86      458.01     546.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9      19.53       17.45      18.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0.87        8.63       8.54        8.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7      21.41       34.65      39.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9     511.43      518.65     612.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        8.09       1.79     -15.44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44        7.11       7.07        2.2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20        0.99       1.26        1.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0.01        2.35       3.70        2.03
                                     128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0.25       25.70        8.74          2.71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7       23.88       27.22        20.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7       60.03       47.98        29.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68       66.40       56.40        39.28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8        8.41        2.54        13.5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0.97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       11.10       13.57         15.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4       86.88       72.51         6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      -26.85      -24.53        -38.63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35        1.49        5.06          5.0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0.35        1.49        5.06          5.08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64      236.61      196.06       300.6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43       10.19       27.55        18.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41      248.29      228.67       324.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24      193.73      178.92       235.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7        9.63        8.65         7.7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0.50        0.05          0.32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        9.29       19.75        16.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5      212.64      207.32       259.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       35.65       21.35        64.6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2       -0.18       -0.57         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1       16.70       -1.96        10.6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68       42.98       44.94        34.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48       59.68       42.98        44.9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45.97                      48.09         34.81          24.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98           0.61
应收票据                         7.18                      9.13          8.80          21.48
应收账款                       49.21                      44.69         44.73          95.65
应收款项融资                        -                      0.06          0.06           0.66
预付款项                       12.19                      16.18         10.21           9.11
其他应收款                    110.87                     109.25        100.35         105.53
存货                             2.55                      1.92          2.02           2.19
其他流动资产                   17.54                      17.36         10.20          10.97

                                        129
流动资产合计         245.51         246.68   214.17   271.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股权投资          88.92          86.33    88.06    77.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18           0.18     0.18     0.1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0           2.00     2.50     2.50
投资性房地产           4.52           4.55     4.06     4.00
固定资产               3.95           3.99     4.32     4.44
在建工程               3.08           3.04     1.32     0.41
使用权资产             0.03           0.04        -        -
无形资产               0.64           0.56     0.60     0.80
长期待摊费用           0.29           0.32     0.17     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1           7.12     9.80     8.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0.1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34         108.13   111.12    98.63
资产总计             356.84         354.81   325.29   369.81
短期借款              42.31          42.60    50.53    50.1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61          11.26    13.45    26.11
应付账款              87.77          82.98    68.11   110.79
预收款项               0.00              -        -     3.19
合同负债               6.04           7.41     7.23
应付职工薪酬           0.48           1.28     1.47     1.25
应交税费               0.04           0.08     0.04     0.09
其他应付款            38.69          41.55    42.75    31.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29.75          47.15     0.06     1.31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11           0.11     0.06        -
流动负债合计         214.80         234.42   183.71   224.81
长期借款              53.31          31.61    29.30    34.38
应付债券              22.95          22.94    49.93    49.88
租赁负债               0.01           0.02        -        -
长期应付款                -              -     0.18     0.22
预计负债               0.01           0.01     0.01        -
递延收益               0.35           0.36     0.62     0.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0.0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0.44           0.44     0.5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7.07          55.37    80.60    85.07
负债合计             291.87         289.80   264.31   309.89
股本                  24.08          24.08    24.08    24.08
资本公积               2.46           1.11     1.13     1.14
其它综合收益          -0.02          -0.02    -0.03    -0.03
盈余公积              12.60          12.60    12.28    12.28
未分配利润            25.85          27.24    23.52    22.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98          65.01    60.98    59.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
                     356.84         354.81   325.29   369.81
计

                              130
    2、母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一季度利润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23            28.67           37.15              56.86
营业成本                      5.12            28.02           32.76              54.14
税金及附加                    0.04             0.12            0.11               0.15
销售费用                      0.74             4.24            5.03              12.10
管理费用                      0.52             3.82            4.73               3.88
研发费用                      0.08             0.98            0.93               0.47
财务费用                      1.41             4.84            6.26               4.15
其他收益                      0.07             0.39            0.66               0.51
投资收益                      0.62            34.65           18.22               9.99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                0.40             0.95              -0.06            0.05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
                                              -0.12              0.09            -0.03
益                               -
信用减值损失                 -0.11           -10.04              -6.31           -1.70
资产减值损失                     -            -5.56              -1.00           -0.16
资产处置收益                  0.00                -               1.88               -
营业利润                     -2.10             5.96               0.87           -9.41
加:营业外收入                0.12             0.13               0.36            0.2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19               0.10            0.03
利润总额                     -1.99             5.91               1.13           -9.25
减:所得税费用               -0.60             2.66              -0.94           -3.65
净利润                       -1.39             3.25               2.08           -5.60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9             3.25               2.08           -5.60
加:其他综合收
                                               0.01                  -           -0.02
益的税后净额                     -
综合收益总额                 -1.39             3.26              2.08            -5.61

    3、母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一季度现金流量表

                                                                         单位:亿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3 月      度           度          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97     53.82        34.49       80.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0.19       1.46         2.64        0.6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0.46       3.55       27.75     145.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2     58.83        64.89     226.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02     48.01        40.41       73.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3       3.06         3.39        6.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0.05       0.18         0.21        0.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     10.90        27.87     174.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1     62.15        71.88     255.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      -3.32        -6.99     -29.26
                                     13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27          37.92      15.04       3.5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2           4.16       2.29       1.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0.00           0.00       1.88       0.01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4        58.07         97.33      12.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53       100.15        116.54      17.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0.60           1.94       1.13       0.90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91         5.16         14.00      16.2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8        81.88         82.58      10.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0        88.98         97.71      27.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7        11.16         18.83      -9.5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1.11       164.32        145.30     257.6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7       123.59         97.97       0.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99       287.91        243.27     257.9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96       150.84        151.09     212.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4         7.82          7.42       6.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3       119.34         80.75       1.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83       278.01        239.27     220.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5         9.90          4.01      37.3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3         -0.11      -0.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        17.72         15.73      -1.6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83        29.11         13.37      14.9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72        46.83         29.11      13.37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合并报表主要财

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2 年 3 月    2021 年 12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项目                末/2022 年 1-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3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亿元)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总负债(亿元)                          301.04       296.74           391.55            326.6
全部债务(亿元)                        232.92       221.33           241.43          221.23
所有者权益(亿元)                      104.37       102.01           107.21            99.27
营业总收入(亿元)                       83.20       491.07           503.52          551.19
利润总额(亿元)                         -0.47         15.71             5.02            4.51
净利润(亿元)                            0.32          8.07             5.40            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19       -32.51              -23.68       -18.76
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亿元)              1.04            9.05            4.78          2.12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6.31
                                                          8.09            1.79        -15.44
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5.88
                                                     -26.85              -24.53       -38.63
元)

                                       132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7.96
                                                      35.65      21.35       64.65
元)
流动比率(倍)                            0.95         0.89       0.93        1.15
速动比率(倍)                            0.73         0.71       0.76        0.91
资产负债率(%)                          74.26        74.42      78.51       76.69
债务资本比率(%)                        69.06        68.45      69.25       69.03
营业毛利率(%)                           2.45         3.47       5.48        5.41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0.49         5.74       3.20        3.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        10.33       5.79        2.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4.54     -37.10        -28.72      -23.20
产收益率(%)
EBITDA(亿元)                               -        30.92      19.46       18.9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13.97       8.06        8.55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2.62       1.77        1.6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51        13.46      12.11       12.42
存货周转率(次)                          1.84        11.04       9.67        9.6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1         1.09       1.09        1.46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
      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总额)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
      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1.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1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14.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完整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本节中,发行人以合并财务报

表的数据为主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

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的

可持续性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目标分析如下:

                                       133
     (一)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资产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2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03.96        50.31   206.02     51.67     251.39     50.40       254.23     59.70
非流动资产    201.46        49.69   192.73     48.33     247.38     49.60       171.64     40.30
  总资产      405.41      100.00    398.75 100.00        498.76 100.00          425.87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计

分别为 425.87 亿元、498.76 亿元、398.75 亿元和 405.41 亿元。截至 2019 年末,

发行人资产总计为 425.87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96.02 亿元,主要系货币资金、

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建工程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

人资产总计为 498.76 亿元,较 2019 年增加 72.89 亿元,主要系合同资产、在建

工程、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

为 398.75 亿元,较 2020 年减少 100.02 亿元,主要系 2021 年度发行人将持有的

毅康科技股权挂牌转让后,毅康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对应合同资产、在

建工程等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计为 405.41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6.67 亿元。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

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9.70%、50.40%、51.67%和 50.31%,流动资产在

资产总额占比较高,符合发行人业务特点。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1.57    30.19    64.90     31.50    54.32     21.61     65.99     25.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18      2.46      0.61      0.24
应收票据                13.21      6.47   17.77       8.63   23.58       9.38    28.38     11.16
应收账款                32.42    15.89    33.98     16.49    39.01     15.52     44.16     17.37
应收款项融资              0.15     0.07     0.71      0.34     0.84      0.33      1.43      0.56

                                            134
预付款项              7.59     3.72     6.31     3.06    11.83     4.71    20.73     8.15
其他应收款(合
                     18.06     8.85    18.37     8.92    21.46     8.54    17.72     6.97
计)
    应收利息          0.03     0.01     0.03     0.01     0.45     0.18     0.08     0.03
    应收股利             -        -        -        -     0.05     0.02     0.01     0.00
存货                 47.42    23.25    40.69    19.75    45.21    17.99    53.19    20.92
合同资产                 -        -        -        -    28.70    11.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0.22     0.11     0.28     0.14     1.12     0.45     1.08     0.43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3.33    11.44    23.00    11.16    19.13     7.61    20.93     8.23
流动资产合计        203.96   100.00   206.02   100.00   251.39   100.00   254.23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

合计分别为 254.23 亿元、251.39 亿元、206.02 亿元和 203.96 亿元。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为 254.23 亿元,增加 35.79 亿元,相较增长 16.39%,

主要系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流

动资产合计为 251.39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2.84 亿元,主要系货币资金、应

收账款和存货减少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为 206.02 亿元,

较 2020 年末减少 45.37 亿元,相较减少 18.05%,主要系合同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为

203.96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2.06 亿元。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

分别为 65.99 亿元、54.32 亿元、64.90 亿元和 61.57 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25.96%、21.61%、31.50%和 30.1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

65.99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22.51 亿元,增长 51.77%,主要系债务性融资大

幅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 54.32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

少 11.68 亿元,相较减少 17.70%。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 64.90 亿

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10.58 亿元,相较增加 19.48%。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

行人货币资金为 61.57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3.32 亿元,相较减少 5.12%。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35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0.00
银行存款                                                                            59.68
其他货币资金                                                                         5.21
合计                                                                                64.9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等                         5.21                   11.33                     21.06
   合计                           5.21                   11.33                     21.06

       (2)应收票据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

分别为 28.38 亿元、23.58 亿元、17.77 亿元和 13.21 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11.16%、9.38%、8.63%和 6.48%。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为

28.38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4.92 亿元,相较减少 14.77%,主要系公司为加强

资金周转效率,对应收票据进行背书或贴现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

票据为 23.58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4.80 亿元,相较减少 16.91%。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为 17.77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5.81 亿元,相较减少

24.63%,主要为正常业务周转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为

13.21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4.57 亿元,相较减少 25.71%。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商业承兑汇票                                     5.62                    31.60
           银行承兑汇票                                    12.16                    68.40
               合计                                        17.77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40 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

押用于办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综合融资业务。

       (3)应收账款
                                         136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

分别为 44.16 亿元、39.01 亿元、33.98 亿元和 32.42 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7.37%、15.52%、16.49%和 15.8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

款为 44.17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0.42 亿元,相较减少 0.94%,较 2018 年变

化不大。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 39.01 亿元,较 2019 年末同比减

少 11.67%。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 33.98 亿元,较 2020 年末同比

减少 12.90%。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 32.42 亿元,较 2021 年

末减少 4.59%。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体如下: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

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选

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

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本组合为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工程款组合           本组合为工程相关应收款项。
关联方组合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7.57 亿元,计提坏账准备

13.59 亿元,账面价值 33.98 亿元。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6.09 亿元,计提坏账准备 10.62 亿元,账面价值 5.47

亿元;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1.48 亿元,

计提坏账准备 2.97 亿元,账面价值 28.51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00                   2.70          0.30
天津物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0                   1.00          1.00
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2.00                   0.80          1.20
深圳市耀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1                   0.66          0.65

                                     137
广安欧奇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3                  1.02              0.11
中福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72                  0.47              0.25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0.65                  0.59              0.06
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0.50                  0.43              0.07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50                  0.40              0.10
H-
BUSTERDOBRASILINDUSTRI                         0.18                  0.18                 -
A
其他                                           4.10                  2.39              1.71
合计                                          16.09                 10.62              5.47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 2021 末总
  序号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余额            账龄              余额比重
                                                                                (%)
    1           客户 1   非关联方            49,016.88       1 年以下               10.31
    2           客户 2   非关联方            30,001.80         3-4 年                6.31
    3           客户 3   非关联方            20,000.00         3-4 年                4.20
    4           客户 4   非关联方            20,000.00         2-3 年                4.20
    5           客户 5   非关联方            16,361.11       1 年以下                3.44
  合计                                      135,379.79                              28.46

    (4)存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

价值分别为 53.19 亿元、45.21 亿元、40.69 亿元和 47.42 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20.92%、17.99%、19.75%和 23.25%。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库存

商品、原材料和半成品等。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 53.19 亿元,

较 2018 年末减少 1.69 亿元,相较减少 3.08%。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存货账

面价值为 45.21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7.97 亿元,相较减少 14.99%。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 40.69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4.53 亿元,相

较减少 10.01%。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 47.42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6.73 亿元,相较增长 16.54%。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存货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成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12.98                    0.57                  12.41
                                        138
       半成品                        1.89                      0.36                1.52
      库存商品                      29.25                      2.53               26.72
    委托加工物资                     0.03                          -               0.03
    合同履约成本                    0.003                          -              0.003
           合计                     44.14                      3.46               40.69

    (5)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

款分别为 17.64 亿元、20.96 亿元、18.35 亿元和 18.06 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6.94%、8.34%、8.91%和 8.85%。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

款为 17.64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13.58 亿元,相较增长 334.23%,主要系科

产园业务和环保业务预付保证金、订金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

应收款为 20.96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3.32 亿元,相较增加 18.81%。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 18.35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61 亿元,相较

减少 12.44%。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 18.06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32 亿元,相较减少 1.72%。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前五名欠款方归集的期末金额之和占

其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 46.41%,主要为关联方内部往来及政府补贴款,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当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日
                                                                           (%)
  单位 1          往来款项          58,188.98   1 年以下、1-2 年                 18.34
  单位 2          往来款项          30,290.51   1 年以下、1-2 年                   9.55
  单位 3          往来款项          22,319.63    1-2 年、2-3 年                    7.04
  单位 4          往来款项          21,165.26         1-2 年                       6.67
  单位 5          补贴款            15,239.93       5 年以上                       4.80
  合计                             147,204.31                                    46.41

    发行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正常的业务经营过

程中产生的保证金、应收节能补贴款等。

    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少数股东及

关联方往来款、非流动资产处置款。
                                         139
    发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

等规章制度对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进行了

严格规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生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类型                    主要构成                          账面余额              占比
经营性     保证金、应收节能补贴款、其他                             29.99            94.53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少数股东及关联方
非经营性                                                                1.73          5.47
           往来款、非流动资产处置款
  合计                                                              31.72           100.00

    (6)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

资产分别为 20.93 亿元、19.13 亿元、23.00 亿元和 23.33 亿元,占发行人当期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23%、7.61%、11.16%和 11.44%。截至 2019 年末,发行

人其他流动资产为 20.93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6.51 亿元,同比减少 23.72%;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 19.13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1.80 亿

元,同比减少 8.60%。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 23.00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3.87 亿元,同比增加 20.23%。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

流动资产为 23.33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33 亿元,相较增加 1.42%。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预缴税金、待抵扣进项税及应收出
                                              6.49               9.27                 5.98
口退税
对联营企业的委托贷款本息                     16.24              8.27                 13.23
进项税暂时性差异                                 -              1.48                  1.35
应收退货成本                                  0.22              0.07                     -
其他                                          0.05              0.04                  0.37
合计                                         23.00             19.13                 20.93
                                       140
    (7)合同资产

    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分别为 28.70

亿元、0 亿元和 0 亿元,占发行人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42%、0%和

0%。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为 28.70 亿元,较 2019 年末同比增长

22.41 亿元,增长 356.28%,主要系发行人环保业务新增工程项目导致的已结算

非无条件付款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发

行人合同资产为 0 亿元,主要系 2020 年度股权变动导致相关子公司丧控所致。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非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日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0.20     0.10      0.18      0.10      3.99      1.61       4.11      2.39
长期股权投资      63.35    31.45      59.03    30.63      43.76    17.69      34.66      20.19
其他权益工具投
                    0.24     0.12      0.24      0.12      0.25     0.10        0.22     0.13
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
                  24.15     11.99     22.93     11.90     18.78     7.59       17.53    10.21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7.72      3.83      7.77      4.03      5.39     2.18        4.00     2.33
固定资产          39.90     19.81     40.10     20.81     31.79    12.85       25.61    14.92
在建工程          16.05      7.97     14.91      7.74     92.37    37.34       42.92    25.00
使用权资产         0.73      0.36      0.71      0.37         -        -           -        -
无形资产           9.73      4.83      9.75      5.06     11.89     4.81       12.13     7.07
开发支出           0.20      0.10      0.17      0.09         -        -           -        -
商誉               0.22      0.11      0.22      0.12      6.76     2.73        7.79     4.54
长期待摊费用       2.97      1.47      2.97      1.54      1.53     0.62        1.08     0.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5      4.04      7.25      3.76     12.66     5.12        9.88     5.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85     13.82     26.49     13.74     18.21     7.36       11.72     6.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1.46    100.00    192.73    100.00    247.38   100.00      171.64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

产合计分别为 171.64 亿元、247.38 亿元、192.73 亿元和 201.46 亿元,占当期总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30%、49.60%、48.33%和 49.6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

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为 171.64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60.22 亿元,相较增长

54.05%,主要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在建工程增加所致。截

                                         141
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为 247.38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75.73

亿元,相较增长 44.12%,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为 192.73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54.65 亿元,相较减少 22.09%,主要系在建工程等减少所致。发行人非流动资

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构成。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

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为 201.46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8.73 亿元,相较增加

4.53%。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

分别为 25.61 亿元、31.79 亿元、40.10 亿元和 39.90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14.92%、12.85%、20.81%和 19.81%。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个

别用于自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

25.61 亿元,较 2018 年末 24.10 亿元增加 1.51 亿元,相较增长 6.27%。2019 年

发行人固定资产其他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新凤微晶产线技改,转入在建工程。截

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 31.79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6.17 亿元,相

较增加 24.10%。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 40.10 亿元,较 2020 年末

增加 8.31 亿元,相较增加 26.14%。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

39.90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20 亿元,相较减少 0.5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建筑物          19.34       48.23         13.82       43.48        14.00       54.67
     机器设备          18.41       45.90         15.82       49.78        10.14       39.59
     电子设备           0.82        2.05          0.58        1.81         0.43        1.68
     运输设备           0.18        0.45          0.21        0.65         0.17        0.68
     其他设备           1.35        3.37          1.36        4.27         0.87        3.39
       合计            40.10         100         31.79         100        25.61         1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如下:



                                           142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对所有固

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

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折旧方法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                                     (%)              (%)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10.00          2.25-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10.00          9.00-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10.00           18.0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10.00           18.00-31.6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10.00           18.00-19.00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704.11            522.39          186.56            995.17
    电子设备                     567.17             477.58                 -            89.59
    运输设备                     117.88               62.55                -            55.34
   房屋建筑物                     44.91               21.22                             23.69
    其他设备                      82.38               59.74            2.67             19.97
      合计                      2,516.45           1,143.47         189.23           1,183.76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                          2,924.74                    1,728.20                  973.11
运输工具及电子设备                  143.62                        17.36                        -
其他设备                              85.35                            -                       -
        合计                      3,153.71                    1,745.56                  973.11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未办妥产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证书的原因
安康厂房                              60,172.30            598.78    59,573.52       办理中
博康印制板二期二、三层厂房             3,358.46            100.75     3,257.71       办理中
景苑大厦                               2,001.85            999.58     1,002.27       办理中
怡康楼房产                             7,661.08          3,862.86     3,798.22       办理中
                                           143
合计                               73,193.68   5,561.96   67,631.72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

投资分别为 34.66 亿元、43.76 亿元、59.03 亿元和 63.35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20.19%、17.69%、30.63%和 31.45%。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

长期股权投资为 34.66 亿元,较 2018 年末 26.38 亿元增加 8.28 亿元,相较增长

31.38%,主要系公司转让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门康建科技产业

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权后,将其由成本法计量转权益法计量所致。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 43.76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9.10 亿

元,相较增长 26.27%。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 59.03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15.27 亿元,相较增长 34.89%,主要系处置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 63.35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4.33 亿元,相较增长 7.33%。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康佳一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6,763.88
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1,872.13
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710.19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64,749.06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2,564.58
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                                                     53,910.39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102,494.40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1,879.56

       (3)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

税资产分别为 9.88 亿元、12.66 亿元、7.25 亿元和 8.15 亿元,占非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5.75%、5.12%、3.76%和 4.04%。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

税资产为 9.88 亿元,较 2018 年末 6.39 亿元增加 3.48 亿元,相较增长 54.47%,

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可抵扣亏损较上年度有所增长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12.66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2.78 亿元,相较增长 28.16%。
                                  144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7.25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5.41 亿

元,相较减少 42.73%,主要系可抵扣亏损大幅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

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8.15 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89 亿元,相较增加

12.3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                                          16.62                             2.94
资产减值准备                                        14.95                             3.42
递延收益                                             0.55                             0.14
预提费用                                             2.12                             0.4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0.34                             0.09
其他                                                 0.96                             0.20
合计                                                35.54                             7.25

    (4)投资性房地产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4.00 亿元、5.39 亿元、

7.77 亿元和 7.72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3%、2.18%、4.03%

和 3.83%。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 4.00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

加 1.89 亿元,相较增长 89.82%,主要系该期增加康佳光明科技中心一期所致。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 5.39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1.38 亿元,

相较增加 34.58%,主要系康佳宜宾产业园、康佳烟台产业园竣工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 7.77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2.38 亿元,相

较增加 44.16%,主要系遂宁电子产品标准厂房竣工、康佳研发大厦和康佳光明

一期出租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为 7.72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05 亿元,相较减少 0.6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8.72                     6.01                     4.47
累计折旧和摊销                       0.95                     0.62                     0.47

                                            145
账面价值                         7.77                5.39                   4.00

       (5)在建工程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

分别为 42.92 亿元、92.37 亿元、14.91 亿元和 16.05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25.00%、37.34%、7.74%和 7.97%。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

程主要项目有重庆康佳半导体光电研究院基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光明

项目、江西高透基晶化窑项目、东莞康佳新产业园工程项目、遂宁电子产业园

厂房建设项目等。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 42.92 亿元,较 2018 年

末 21.77 亿元增加 21.15 亿元,相较增加 97.14%,主要系环保业务 PPP 项目持

续投入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 92.37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

加 49.45 亿元,相较增加 115.23%,主要系新增环保工程项目在建。发行人未对

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 14.91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77.46 亿元,相较减少 83.86%,主要系发行人在建工程以毅康公

司相关项目为主,2021 年度发行人将持有的毅康公司股权挂牌转让后,毅康公

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 16.05 亿元,

较 2021 年末增加 1.15 亿元,相较增加 7.6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账面价值
重庆康佳半导体光电研究院基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3.19
光明项目                                                                    2.83
江西高透基晶化窑项目                                                        2.47
东莞康佳新产业园工程项目                                                    1.63
遂宁电子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                                                  1.12
重庆光电研究院研发设备建设项目                                              0.26
安康绿色智能工厂                                                            0.04
其他工程                                                                    3.37
合计                                                                       14.91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46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工程进度          未来投资计划
                                                          2022        2023       2024
重庆康佳半导体光电研究院
                                     6.58         48.51     3.72         0.01           -
基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光明二期项目                         5.33         53.15     2.02         0.73       0.15
江西高透基晶化窑项目                 3.40         72.52        -            -          -
东莞康佳新产业园工程项目             3.90         36.56     3.60         1.20          -
遂宁电子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           7.04         45.60     2.41         1.10       0.20
重庆光电研究院研发设备建设
                                     7.08         84.80     2.86         2.00       2.00
项目
安康绿色智能工厂                     9.30         74.63     1.68         0.60           -

                                                                       单位: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均已按原定计划建设中,建设资金已通过发行人

自有资金及项目贷款等方式得到落实。上述项目在竣工结算后,将按合同约定

投入运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工程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预计对本期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6)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

费用分别为 1.08 亿元、1.53 亿元、2.97 亿元和 2.97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0.63%、0.62%、1.54%和 1.47%。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

修费、专柜费及其他。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为 1.08 亿元,较

2018 年末 1.11 亿元减少 0.04 亿元,相较减少 3.27%。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

长期待摊费用为 1.53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0.46 亿元,相较增加 42.39%,主

要系装修费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为 2.97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1.44 亿元,相较增加 94.19%,主要系装修费增加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为 2.97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01 亿元,

相较减少 0.26%,基本保持稳定。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费                       2.37                       0.93                       0.36
 专柜费                       0.21                       0.25                       0.44
 其他                         0.40                       0.36                       0.28
 合计                         2.97                       1.53                       1.08

                                            147
    (7)无形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

分别为 12.13 亿元、11.89 亿元、9.75 亿元和 9.73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7.07%、4.81%、5.06%和 4.83%。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

权、国外注册商标、特许经营权、专利及专有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为 12.13 亿元,较 2018 年末 7.38 亿元增加 4.75 亿元,相

较增长 64.45%,主要系凤岗康佳智能产业园项目、安康绿色智能工厂项目、重

庆康佳半导体光电产业园项目购置土地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

为 11.89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0.24 亿元,相较减少 1.98%。截至 2021 年末,

发行人无形资产为 9.75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14 亿元,相较减少 17.99%。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为 9.73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02 亿元,

相较减少 0.23%。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商标权     专利及专有技术     软件使用权及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9.28       0.76               1.63                 1.29   12.96
累计摊销           0.84       0.18               1.08                 0.69     2.79
减值准备              -          -               0.42                    -     0.42
账面价值           8.44       0.58               0.13                 0.60     9.75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

动资产分别为 11.72 亿元、18.21 亿元、26.49 亿元和 27.85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83%、7.36%、13.74%和 13.82%。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

主要包括预付购地款;预付工程、设备及其他长期资产款等。截至 2019 年末,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11.72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8.35 亿元,相较增长

247.42%,主要系预付购地款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18.21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6.48 亿元,相较增加 55.29%,主要系预付购地款

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26.49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

加 8.28 亿元,相较增加 45.46%,主要系预付购地款增加所致。截至 2022 年 3
                                       148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27.85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1.37 亿元,相较

增加 5.16%。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购地款                             25.85                  15.39                    8.20
预付工程、设备及其他长
                                        0.64                    2.48                   2.78
期资产款
委托贷款                                   -                   0.11                    0.40
代建政府项目                               -                   0.23                    0.34
合计                                   26.49                  18.21                   11.72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分别为 17.53 亿元、18.78 亿元、22.93 亿元和 24.15 亿元,占当期非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21%、7.59%、11.90%和 11.99%。截至 2019 年末,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

系投资滁州惠科智能家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债权基金增加所致。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18.78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1.25 亿元,相较增加 7.13%。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22.93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4.15 亿元,相较增加 22.11%。截至 2022 年 3 月

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24.15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1.21 亿元,相

较增加 5.29%。

     (二)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负债情况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06.67    35.43    99.21    33.43    109.91    28.07    103.33    31.64
应付票据             11.58      3.85   11.16      3.76    13.36      3.41    13.19      4.04

                                        149
应付账款              31.18     10.36    37.84     12.75    96.32    24.60      57.98    17.75
预收款项                  -         -        -         -        -        -      10.77     3.30
合同负债              10.43      3.47     6.53      2.20    12.17     3.11          -        -
应付职工薪酬           1.96      0.65     4.11      1.38     4.77     1.22       4.27     1.31
应交税费               2.77      0.92     2.96      1.00     5.08     1.30       6.08     1.86
其他应付款(合计)    16.00      5.31    17.88      6.03    19.99     5.11      23.74     7.27
    应付利息           1.87      0.62     1.74      0.59     2.21     0.56       2.28     0.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2.74     10.87    50.90     17.15     3.77     0.96       2.10     0.64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46      0.15     1.10     0.37      4.42        -          -        -
流动负债合计         213.79     71.02   231.68    78.08    269.79    68.90     221.46    67.81
长期借款              57.04     18.95    35.29    11.89     59.65    15.23      48.90    14.97
应付债券              22.95      7.62    22.94     7.73     49.93    12.75      49.88    15.27
租赁负债               0.56      0.19     0.43     0.14         -        -          -        -
长期应付款             1.39      0.46     1.41     0.47      4.81     1.23       3.83     1.1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5      0.02     0.05     0.02      0.05     0.01       0.06     0.02
预计负债               1.05      0.35     1.06     0.36      1.02     0.26       0.00     0.00
递延收益               2.26      0.75     2.06     0.70      4.47     1.14       1.52     0.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0.80      0.27     0.77     0.26      0.76     0.19       0.95     0.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6      0.38     1.05     0.35      1.06     0.2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26     28.98    65.05    21.92    121.76     31.1     105.14    32.19
负债合计             301.04    100.00   296.74   100.00    391.55   100.00     326.60   100.00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负债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13.79    71.02     231.68    78.08      269.79    68.90          221.46     67.81
非流动负债    87.26    28.98       65.05   21.92      121.76    31.10          105.14     32.19
  总负债     301.04 100.00       296.74 100.00        391.55 100.00            326.60 100.00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负债总额分别为

326.60 亿元、391.55 亿元、296.74 亿元和 301.04 亿元。2019 年末与 2018 年末

相比增加 91.27 亿元,相较增长 38.78%,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0 年末

与 2019 年末相比增加 64.95 亿元,相较增长 19.89%,主要系应付账款等增加所

致。2021 年末与 2020 年末相比减少 94.82 亿元,相较减少 24.22%,主要系发

行人将持有的毅康科技股权挂牌转让后,毅康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对应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减少所致。2022 年 3 月末与 2021 年末相比增

加 4.31 亿元,相较增加 1.45%。发行人负债中主要为流动负债,2019 年末、


                                          150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

67.81%、68.90%、78.08%和 71.02%,与发行人行业特点相符。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3 月末流动负债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06.67    49.89    99.21 42.82        109.91     40.74    103.33     46.66
应付票据              11.58      5.42   11.16       4.82    13.36       4.95    13.19       5.96
应付账款              31.18    14.58    37.84 16.33         96.32     35.70     57.98     26.18
预收款项                  -         -         -        -          -        -    10.77       4.86
合同负债              10.43     4.88      6.53      2.82    12.17       4.51          -        -
应付职工薪酬           1.96     0.91      4.11      1.77      4.77      1.77      4.27      1.93
应交税费               2.77     1.29      2.96      1.28      5.08      1.88      6.08      2.74
其他应付款(合计)    16.00     7.49    17.88       7.72    19.99       7.41    23.74     10.72
应付利息               1.87     0.88      1.74      0.75      2.21      0.82      2.28      1.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2.74    15.31     50.90    21.97      3.77      1.40      2.10      0.95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46     0.22      1.10     0.47      4.42     1.64          -        -
流动负债合计         213.79   100.00    231.68   100.00    269.79   100.00     221.46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

分别为 221.46 亿元、269.79 亿元、231.68 亿元和 213.79 亿元。发行人流动负债

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

2019 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较 2018 年末减少 5.30 亿元,相较减少 2.34%,

主要系发行人为优化债务结构,偿还短期借款所致。2020 年末,发行人流动负

债规模较 2019 年末增加 48.33 亿元,相较增加 21.83%,主要系应付账款等增加

所致。2021 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较 2020 年末减少 38.11 亿元,相较减少

14.13%,主要系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相较减少所致。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

动负债规模较 2021 年末减少 17.89 亿元,相较减少 7.72%。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

分别为 103.33 亿元、109.91 亿元、99.21 亿元和 106.67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

                                         151
的比例分别为 46.66%、40.74%、42.82%和 49.8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短

期借款为 103.33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35.51 亿元,相较减少 25.58%,主要

系发行人为优化债务结构,偿还短期借款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

款为 109.91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6.58 亿元,相较增长 6.37%,主要系保证

借款和抵押借款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 99.21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10.70 亿元,相较减少 9.73%。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短期

借款为 106.67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7.46 亿元,相较增加 7.52%。

      (2)应付账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

分别为 57.98 亿元、96.32 亿元、37.84 亿元和 31.18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26.18%、35.70%、16.33%和 14.58%。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

款为 57.98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14.35 亿元,相较增长 32.89%。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 96.32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38.35 亿元,相较增长

66.14%,主要为 1 年以内应付账款为主。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

37.84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58.48 亿元,相较减少 60.71%,主要系处置毅康

科技有限公司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 31.18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6.67 亿元,相较减少 17.61%。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34.80
1-2 年                                                                      1.88
2-3 年                                                                      0.86
3 年以上                                                                    0.31
合计                                                                       37.84

      截至 2021 年末,康佳集团应付账款前五名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末总余额
序号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期末余额
                                                                     比重
  1             供应商 1              无            66,115.22              17.47

                                    152
  2               供应商 2          无            10,123.96           2.68
  3               供应商 3          无             9,508.13           2.51
  4               供应商 4          无             8,829.61           2.33
  5               供应商 5          无             7,752.54           2.05
合计                                             102,329.46          27.04

   (3)其他应付款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

别为 21.46 亿元、17.79 亿元、16.14 亿元和 14.13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9.69%、6.59%、6.97%和 6.61%。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21.46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1.49 亿元,相较增长 7.46%,主要系关联方借款

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17.79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

少 3.68 亿元,相较减少 17.14%。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16.14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1.65 亿元,相较减少 9.27%。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

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14.13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2.01 亿元,相较减少 12.45%。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金额
应付费用                                                              7.55
关联方借款                                                            3.13
保证金、定金                                                          2.41
往来款                                                                1.78
股权受让款                                                            0.67
代垫款                                                                0.08
其他                                                                  0.51
               合计                                                  16.14

    (4)预收款项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预收款项

分别为 10.77 亿元、0 亿元、0 亿元和 0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86%、0%、0%和 0%。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为 10.77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3.54 亿元,相较增长 48.90%,主要系 2019 年工贸业务规模较上

年度大幅增长所致。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预收

款项为 0 亿元,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

                                   153
对价从在“预收账款”项目列报重分类为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列报。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为 10.43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

加 3.90 亿元,相较增加 59.780%,主要系预收销售款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

分别为 13.19 亿元、13.36 亿元、11.16 亿元和 11.58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5.96%、4.95%、4.82%和 5.42%。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为

13.19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4.57 亿元,相较增长 53.0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

票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为 13.36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

加 0.17 亿元,相较增加 1.26%。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为 11.16 亿元,

较 2020 年末减少 2.20 亿元,相较减少 16.44%。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

付票据为 11.58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42 亿元,相较增加 3.78%。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种类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7.30
商业承兑汇票                                                          3.87
                  合计                                               11.16

    (6)应交税费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

分别为 6.08 亿元、5.08 亿元、2.96 亿元和 2.77 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

别为 2.74%、1.88%、1.28%和 1.2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为 6.08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3.20 亿元,同比增加 111.05%,主要系本年度所得税较

上年度大幅增长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为 5.08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1.00 亿元,同比减少 16.45%。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为

2.96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12 亿元,相较减少 41.73%,主要为本年度所得

税及增值税较上年度有所下降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为



                                   154
2.77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19 亿元,相较减少 6.47%。2019 年末、2020 年

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值税                                            0.60               1.87                1.98
企业所得税                                        1.68               2.65                3.42
城市建设维护税                                    0.04               0.10                0.12
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0.03               0.07                0.09
土地使用税                                        0.09               0.05                0.04
印花税                                            0.06               0.06                0.05
关税                                              0.02               0.02                0.02
房产税                                            0.04               0.02                0.03
个人所得税                                        0.10               0.03                0.07
家电废旧基金                                      0.30               0.19                0.23
其他                                              0.01               0.01                0.02
               合计                               2.96               5.08                6.08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10 亿元、3.77 亿元、50.90 亿元和 32.74 亿元,占当期

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95%、1.40%、21.97%和 15.31%。截至 2021 年末,发

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50.90 亿元,较 2020 年末 3.77 亿元增加 47.13

亿元,同比增加 1,250.13%,主要系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大幅增加所致。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32.74 亿元,较 2021 年

末减少 18.16 亿元,相较减少 35.68%,主要系到期偿付应付债券所致。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非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57.04     65.37    35.29      54.25   59.65      48.99     48.90      46.51
应付债券             22.95     26.30    22.94      35.27   49.93      41.01     49.88      47.44
租赁负债               0.56      0.64     0.43      0.66         -        -           -        -
长期应付款             1.39      1.59     1.41      2.16     4.81      3.95       3.83      3.6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5      0.06     0.05      0.08     0.05      0.04       0.06      0.05

                                            155
预计负债             1.05     1.20    1.06      1.63     1.02     0.84     0.00     0.00
递延收益             2.26     2.59    2.06      3.17     4.47     3.67     1.52     1.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0.80     0.92    0.77      1.18     0.76     0.62     0.95     0.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6     1.33    1.05      1.61     1.06     0.8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26   100.00   65.05    100.00   121.76   100.00   105.14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总

额分别为 105.14 亿元、121.76 亿元、65.05 亿元和 87.26 亿元。发行人非流动负

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

2019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规模较 2018 年末增加 96.57 亿元,相较增加

1,125.66%,主要系发行人 2019 年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增加所致。2020 年末,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规模较 2019 年末增加 16.62 亿元,相较增加 15.80%,主要系

发行人 2020 年长期借款等增加所致。2021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规模较

2020 年末减少 56.71 亿元,相较减少 46.58%,主要系 2021 年长期借款与应付

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

债规模较 2021 年末增加 22.21 亿元,相较增加 34.14%,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

致。

    (1)长期借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

分别为 48.90 亿元、59.65 亿元、35.29 亿元和 57.04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 46.51%、48.99%、54.25%和 65.37%。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长期

借款为 48.90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44.45 亿元,同比增长 998.95%,主要系

当期委托贷款大幅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为 59.65 亿元,

较 2019 年末增加 10.74 亿元,同比增长 21.97%。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

借款为 35.29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4.36 亿元,同比减少 40.84%,主要系上

年同期下属子公司相关抵押借款,本期相关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为 57.04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21.75 亿

元,相较增加 61.63%,主要系发行人为优化债务结构,当期新增借款主要以长

期借款为主所致。

    (2)递延收益

                                        156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

分别为 1.52 亿元、4.47 亿元、2.06 亿元和 2.26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1.44%、3.67%、3.17%和 2.5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为

1.52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0.39 亿元,相较增加 34.52%。截至 2020 年末,发

行人递延收益为 4.47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2.95 亿元,相较增加 194.26%,

主要系遂宁康佳产业园产业扶持资金等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递延

收益为 2.06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41 亿元,相较减少 53.91%,主要系政府

补助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为 2.26 亿元,较 2021 年

末增加 0.20 亿元,相较增加 9.59%。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0 年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1 年末
    项目                                                         形成原因
             末余额       增加        减少        余额
  政府补助       4.47        0.78        3.19        2.06     与资产/收益相关
    合计         4.47        0.78        3.19        2.06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

税负债分别为 0.95 亿元、0.76 亿元、0.77 亿元和 0.80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 0.91%、0.62%、1.18%和 0.92%。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

得税负债为 0.95 亿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0.45 亿元,相较减少 32.30%,主要系

发行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估增值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

税负债为 0.76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0.20 亿元,相较减少 20.58%。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0.77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0.01 亿元,相较

增加 1.32%。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0.80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03 亿元,相较增加 3.90%。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估增值                           2.25                   0.46
预付利息                                               0.51                   0.13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0.07                   0.02
                                        157
其他                                                       0.65                      0.16
                 合计                                      3.48                      0.77

       (4)应付债券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

分别为 49.88 亿元、49.93 亿元、22.94 亿元和 22.95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 47.44%、41.01%、35.27%和 26.30%。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付

债券为 49.88 亿元,主要系当年发行人合计非公开 50 亿元公司债券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 49.83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0.06 亿元,相较增

长 0.11%。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 22.94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27 亿元,相较减少 54.06%,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 22.95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0.01 亿

元,相较增加 0.04%。

       (5)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

款分别为 3.83 亿元、4.81 亿元、1.41 亿元和 1.39 亿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3.63%、3.95%、2.16%和 1.60%。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

为 3.83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2.55 亿元,相较增长 199.22%,主要系当年发

行人新增融资租赁款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为 4.81 亿元,

较 2019 年末增加 0.98 亿元,相较增长 25.59%。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

付款为 1.41 亿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3.41 亿元,相较减少 70.78%,主要系发行

人融资租赁款相较减少所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为 1.39

亿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0.01 亿元,相较减少 0.96%。

       3、所有者权益变动分析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

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31 日                日
                                         158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24.08      23.07     24.08       23.61    24.08      22.46    24.08     24.26
资本公积             3.70       3.55       2.34       2.30     2.30       2.15      2.30     2.32
其它综合收益       -0.21      -0.21       -0.20     -0.20    -0.17      -0.15      -0.21   -0.21
盈余公积           12.44      11.92     12.44       12.20    12.12        11.3   12.12     12.21
未分配利润         53.33      51.10     52.29       51.26    45.95      42.86    42.40     42.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3.33      89.42     90.95      89.16     84.29     78.62     80.69     81.28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04     10.58      11.06      10.84     22.92     21.38     18.58     18.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37    100.00     102.01      100.00   107.21    100.00     99.27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

别为 99.27 亿元、107.21 亿元、102.01 亿元和 104.37 亿元。发行人 2019 年末所

有者权益较 2018 年末增加 4.75 亿元,同比增长 5.03%。发行人 2020 年末所有

者权益较 2019 年末增加 7.94 亿元,同比增长 8.00%。发行人 2021 年末所有者

权益较 2020 年末减少 5.20 亿元,同比减少 4.85%。发行人 2022 年 3 月末所有

者权益较 2021 年末增加 2.36 亿元,相较增长 2.32%。

   (三)盈利能力分析

    1、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3 月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所有者权益合            104.37
                                             102.01                   107.21                99.27
计
营业收入                    83.20            491.07                   503.52               551.19
销售费用                     2.86             14.28                    18.26                23.03
管理费用                     1.69              9.60                    10.23                 8.57
研发费用                     1.19              6.16                     6.82                 5.01
财务费用                     2.27              9.53                    10.92                 7.76
营业利润                    -0.56             15.13                     4.40                 3.03
利润总额                    -0.47             15.71                     5.02                 4.51
净利润                       0.32              8.07                     5.40                 3.35
营业利润率
                            -0.67                  3.08                 0.87                 0.55
(%)
平均总资产回
                             0.49                  5.74                 3.20                 3.92
报率(%)
加权平均净资
产 收 益 率                  1.13                 10.33                 5.79                 2.62
(%)

                                            159
         注: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2019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551.19 亿元,较上年增长 19.49%,主要

系工贸和环保业务规模扩大所致。营业成本为 521.38 亿元,较上年增长 20.61%,

与营业收入增幅较匹配。实现净利润 3.35 亿元,较上年下降 49.91%,主要系主

营业务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实

现营业收入 503.52 亿元,较上年下降 8.65%,主要系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为 475.95 亿元,较上年下降 8.71%。2020 年度

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5.40 亿元,较上年增长 61.25%,主要系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增

加所致。2021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91.07 亿元,较上年下降 2.47%。

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为 474.02 亿元,较上年下降 0.41%。2021 年度发行人

实现净利润 8.07 亿元,较上年增长 49.44%,主要系当期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83.20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29%。2022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 81.17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79%。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0.3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23%,主要系由股权处置产

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

发行人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0.55%、0.87%、3.08%和-0.6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分别为 3.92%、3.20%、5.74%和 0.4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62%、

5.79%、10.33%和 1.13%。

    2、营业收入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80.79     97.10   482.32   98.22    498.70   99.04     545.71    99.01
其他业务         2.42      2.90     8.74     1.78     4.82     0.96      5.48     0.99
合计            83.20   100.00    491.07 100.00     503.52 100.00      551.19   100.00

                        发行人近三及一期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160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入                      入                  入                   入
彩电业务       12.17       15.07       73.00  15.14        75.20  15.08         87.66  16.06
白电业务         8.80      10.90       36.99    7.67       38.42    7.70        38.29    7.02
环保业务         3.24       4.01       43.55    9.03       48.24    9.67        70.79  12.97
工贸业务       50.96       63.08      296.83  61.54       304.84  61.13        327.45  60.00
半导体业                                        0.67
                0.32       0.39          3.22              2.83     0.57           -        -
务
其他            5.29       6.55       28.73      5.96     29.18     5.85       21.52     3.94
合计           80.79     100.00      482.32    100.00    498.70   100.00      545.71   100.00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一季度,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545.71 亿元、498.70 亿元、482.32 亿元和 80.79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

重分别为 99.01%、99.04%、98.22%和 97.10%,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同比增长

22.52%,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下降 8.61%,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同比减少

3.28%。

     随着发行人战略转型的逐步落地,各业务板块发展稳定。2019 年度,发行

人实现营业收入 551.19 亿元,较上年增长 19.49%,主要系工贸和环保业务规模

扩大导致收入规模扩大。2020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503.52 亿元,较上年

下降 8.65%。2021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91.07 亿元,较上年下降 2.47%。

2022 年一季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83.20 亿元。

       3、营业成本及营业毛利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营业总成本构成

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成本      81.17       90.77     474.02 92.10        475.95     90.98    521.38     91.98
税金及附加       0.24        0.27        1.07    0.21        0.97     0.19       1.10      0.19
  期间费用       8.01        8.96      39.57     7.69       46.22     8.84     44.36       7.83
营业总成本      89.42         100     514.66      100     523.14       100    566.84        100

                                              161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

别为 566.84 亿元、523.14 亿元、514.66 亿元和 89.42 亿元。2019 年度营业总成

本较上年度增加 20.51%,主要原因为工贸和环保业务规模扩大。2020 年度营业

总成本较上年度下降 7.71%。2021 年度营业总成本相较上年减少 1.62%。2022

年 1-3 月营业总成本相较上年同期减少 13.43%。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总成本中营业成本及四项费用合计占比较大,

合计分别占比 99.81%、99.81%、99.79%和 91.04%。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营业成本构成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79.12     97.48   466.90    98.50      473.24    99.43      518.75    99.49
其他业务          2.04      2.52     7.11     1.50        2.71     0.57        2.63     0.51
合计             81.17   100.00    474.02   100.00      475.95   100.00      521.38   100.00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

分别为 518.75 亿元、473.24 亿元、466.90 亿元和 79.12 亿元,占营业成本的

99.49%、99.43%、98.50%和 97.48%。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工贸业务成本

和彩电业务成本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行业构成情况分析如

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彩电业务                 12.45    15.74    69.23       14.83    69.26 14.63       80.06 15.43
白电业务                  7.93    10.02    33.95        7.27    33.17    7.01     32.99    6.36
工贸业务                 50.71    64.10   295.15       63.21   301.84 63.78      323.77 62.41
环保业务                  3.14     3.97    40.31        8.63    40.97    8.66     63.79 12.30
半导体业务                0.35     0.45      3.06       0.66      2.75   0.58          -       -
其他                      4.54     5.73    25.21        5.40    25.26    5.34     18.14    3.50
合计                     79.12      100   466.90         100   473.24      100   518.75      100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分行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162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彩电业务         -0.28     -2.30       3.77      5.16      5.94      7.90      7.60      8.67
白电业务          0.88      9.98       3.04      8.22      5.25    13.66       5.30    13.84
工贸业务          0.25      0.49       1.68      0.57      3.00      0.98      3.68      1.12
环保业务          0.10      3.19       3.24      7.44      7.27    15.06       7.00      9.89
半导体业务       -0.04    -11.46       0.16      4.97      0.08      2.72          -        -
其他              0.75     14.20       3.52    12.27       3.92    13.45       3.38    15.71
合计              1.66      2.06      15.42      3.20     25.46      5.10     26.96      4.94

    注: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彩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67%、7.90%、5.16%和-2.30%,

主要系发行人彩电业务受上游市场面板价格影响较大,报告期内上游市场面板

价格持续上涨,发行人彩电业务毛利率随市场面板价格呈现下降趋势;报告期

内,发行人白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84%、13.66%、8.22%和 9.98%,主要系

毛利较低的电商渠道销量占比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业务毛利率分

别为 9.89%、15.06%、7.44%和 3.19%,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毅康科技不再纳入

发行人合并范围和公司减少 EPC、PPP 等项目所致。

    (3)费用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期间费用构成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项目
             金额    营业收        金额      营业收     金额      营业收     金额      营业收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2.86      3.44        14.28      2.91      18.26      3.63      23.03      4.18
管理费用       1.69      2.03         9.60      1.96      10.23      2.03       8.57      1.55
研发费用       1.19      1.43         6.16      1.26       6.82      1.35       5.01      0.91
财务费用       2.27      2.72         9.53      1.94      10.92      2.17       7.76      1.41
费用合计       8.01      9.62        39.57      8.06      46.22      9.18      44.36      8.05

    2019 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较 2018 年度同比增长 19.26%,主要系管理

费用和财务费用增加所致。2019 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为 23.03 亿元,较上年

变化不大;管理费用为 8.57 亿元,较上年增长 33.44%,主要系人工费大幅增加

所致;研发费用为 5.01 亿元,较上年增长 26.27%,主要系材料费和委托服务费

增加所致;财务费用为 7.76 亿元,较上年增长 94.38%,主要系融资规模扩大使

                                             163
得利息费用增加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为 18.26 亿元,较上年下降

20.73%;管理费用为 10.23 亿元,较上年增长 19.43%,主要系人工费大幅增加

所致;研发费用为 6.82 亿元,较上年增长 36.21%,主要系发行人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财务费用为 10.92 亿元,较上年增长 40.69%,主要系 2020 年度汇率波动

较大所致。2021 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为 14.28 亿元,较上年下降 21.80%;管

理费用为 9.60 亿元,较上年下降 6.16%;研发费用为 6.16 亿元,较上年下降

9.68%;财务费用为 9.53 亿元,较上年下降 12.73%。2022 年 1-3 月,发行人销

售费用为 2.86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5.60%;管理费用为 1.69 亿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11.42%;研发费用为 1.1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23%;财务费用为

2.2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24%。

    最近三年,公司研发投资情况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1,505             1,504                1,494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9.27%             8.74%                7.75%
研发投入金额(亿元)                         6.33              6.84                 5.0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29%             1.36%                0.9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亿元)                 0.17              0.02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2.66%             0.27%                0.00%

    2019 年研发费用为 5.01 亿元,2020 年研发费用为 6.84 亿元,2021 年研发

费用为 6.33 亿元。发行人加强研发投入,通过不断研发新产品,研究新工艺、

改造现行设备,不断丰富产品品种与系列,为公司实施产品差异化打下扎实基

础。同时在公司内持续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措施,不断提高产品

生产效率,从而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4、报告期重大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情况

    (1)投资收益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2021 年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0.79        1.04           1.4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8.55       13.44           5.69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0.05           0.02

                                      16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3      -0.10
购买理财、委托贷款产生的收益                         -    0.21       0.74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
                                                 11.70    8.86      3.42
利得
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利润调整投资收益                 -    0.01      0.04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0.74    0.69      0.6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0.39    0.00          -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合计                                     42.17   24.33     11.83
    发行人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投资信托理财等产品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由于发行人主要从事的电子消费品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使得发行人不定期

有部分账面闲置资金。发行人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在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在金融市场保持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下,发行人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障

下进行理财产品操作,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

理财业务,提高运营过程中的资产使用效率,收益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发行

人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影响。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投资联营合营的企业主要有东方康佳一号(珠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等。以上公司的经

营情况及盈利能力将会对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2019 年发行人投资收益为 11.83 亿元,较上年增长 27.60%,主要系公司处

置滁州康金等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2020 年投资收益为

24.33 亿元,较上年增长 105.63%,主要系股转收益。2021 年投资收益为 42.17

亿元,较上年增长 73.29%,主要系当期处置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毅康科技部分股权所致。2022 年 1-3 月投资收益为 3.5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8.51%,主要系股权处置收益。


                                     165
    综上,发行人的部分投资收益具有可持续性,有利于提升发行人持续盈利

能力,但发行人为快速实现资金回笼,稳步推动下属业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产生的利得、转让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不具有可持续性。总体来看,发

行人获取投资收益不会对本期债券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政府补助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

为软件退税、扶持资金、奖补资金和递延收益转入等,分别共计 12.44 亿元、

9.39 亿元和 13.65 亿元。其中,软件退税与发行人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该笔政府补

助具有一定持续性。此外,受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影响,其他政府补助不具备

持续性。

    综上,发行人的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有可持续性,有利于提升发

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但受国家级地方相关政策影响,发行人其他政府补助不具

有持续性。总体而言,发行人政府补助的小幅波动不会对本期债券偿付能力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8 年以来,发行人立足“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以科技为引领要

素、以产业为价值主体、以园区为载体平台,紧密围绕“半导体+新消费电子+

园区”的新产业主线,在大力发展半导体、消费类电子业务的同时,基于自身

科技产业发展,以产城融合、产居融合为导向,聚力拓展新型科技产业园区,

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带动区域升级。为快速实现资金回笼,稳步推动下属业务

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发行人对外转让了部分下属控股或联营公司股权,因此产

生了一定金额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体现为处置长

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

的利得、转让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

    首先,根据发行人“科技+产业+园区”战略,发行人城镇化业务方向为产

业园区,主要负责产业地产业务的开拓,并通过转让园区配套用地项目公司股

                                 166
权获取收益迅速反哺科技产业,集中公司优势资源聚焦于公司科技产业的发展

和科技水平提升。因此,发行人产业园区配套的快速股转是公司为加快资金回

笼效率,快速获得收益以反哺科技产业及品牌投入的业务需要,同时也有效避

免与控股股东形成同业竞争。

    其次,为了进一步推进下属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强化激励机制,发行人通过转让下属公司股权的方式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在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产生了一定金额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产业园区项目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可快速实现资金回笼,获得收益以

反哺科技产业及品牌投入,做精做强电子及半导体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另外,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下属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有利于发行人完善下属公司治理架构,强化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竞争力。

    5、资产处置损益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资产处置损益分

别为 2.94 亿元、2.06 亿元、0.01 亿元和 0.07 亿元。2019 年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新增资产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0.01               0.20              2.00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1.86              0.94
            合计                        0.01               2.06              2.94

    6、资产减值损失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资产减值损失分

别为-3.03 亿元、-4.62 亿元、-6.43 亿元和-0.01 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

损失增加,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商

誉减值损失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67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损失                   -1.60          -1.7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0.12          -1.47          -1.9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67          -0.38          -0.2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0.04          -0.01              -
商誉减值损失                                     -1.86          -1.03          -0.76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0.01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0.39
                  合计                           -6.43         -4.62           -3.03

    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0.18             -0.25               -0.04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4.29             -4.44               -3.39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6.96             -2.58               -1.84
预付款项坏帐损失                             -               0.05              -0.05
            合计                        -11.07             -7.22               -5.32

    2019 年度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为 5.32 亿元,主要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

发行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

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0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为 7.22 亿

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2021 年度信用

减值损失为 11.07 亿元,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2022 年 1-3 月,

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为 0.03 亿元。

    8、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营业外收入分别

为 1.66 亿元、0.87 亿元、0.83 亿元和 0.10 亿元,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0.19 亿元、

0.26 亿元、0.24 亿元和 0.01 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外收

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保险赔付款                                          -              -            0.75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0.01           0.01               -
赔偿及罚款收入                                   0.47           0.56            0.42
                                    168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0.11             0.10             0.15
债务重组利得                                   0.00             0.06             0.15
其他                                           0.24             0.14             0.20
                合计                           0.83             0.87             1.66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 1.66 亿元,较上年下降 49.55%,主要系

2018 年收购新飞电器、新飞制冷和新飞家电时形成 2.20 亿元负商誉使得当期基

数较大所致。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 0.87 亿元,较上年下降 47.46%,

主要系保险赔付款减少所致。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 0.83 亿元,较上

年下降 4.60%。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92.07            526.17             444.58
赔偿支出                                  163.42          1,276.30             963.19
其他                                    1,588.98            756.57             445.56
              合计                      2,444.47          2,559.05           1,853.34

     (四)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88         519.52       520.44        597.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9         511.43       518.65        612.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           8.09         1.79        -1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7          60.03        47.98          29.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4          86.88        72.51          6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         -26.85       -24.53         -38.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41         248.29       228.67        324.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5         212.64       207.32        259.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          35.65        21.35         64.6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2          -0.18        -0.57          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1          16.70        -1.96         10.6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68          42.98        44.94         34.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48          59.68        42.98         44.94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69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

净额分别为-15.44 亿元、1.79 亿元、8.09 亿元和-6.31 亿元。2019 年度经营性现

金流净额同比上年增加 16.86 亿元,主要受业务规模扩大影响所致。2020 年度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上年增加 17.23 亿元,主要系公司库存周转加快,库存

金额下降,另外预收款项同比有所增加所致。2021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

上年增加 6.30 亿元,主要系公司积极推动各业务板块销售及回款,存货及应收

账款均有下降所致。2022 年 1-3 月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上年同期减少 1.02 亿

元。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商业保理款                             0.03            7.02          13.50
往来款项                               2.10            7.38            0.88
政府补贴收入                         11.28           11.72           12.53
收到定金、押金                         4.25          13.43           11.64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0.71            0.44            0.32
赔偿及罚款收入                         0.16            0.57            0.25
其他                                   1.64            1.68            0.99
            合计                     20.17           42.24           40.11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

流净额分别为-38.63 亿元、-24.53 亿元、-26.85 亿元和-5.88 亿元。2019 年度投

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相比上年减少 16.11 亿元,减少 71.53%,主要系公司对在建

工程投资增加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相较去年同期增加

14.10 亿元,增加 36.51%,主要系处置莞投和收回股转相关资金等导致投资流

入增加。2021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5 亿元,同比

下降 9.46%。2022 年 1-3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8 亿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 12.14 亿元,同比增加 67.37%,主要系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170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

金流分别为 64.65 亿元、21.35 亿元、35.65 亿元和 7.96 亿元。2019 年度筹资活

动现金流净额相比上年增加 6.68 亿元,增幅 11.53%,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增加所致。2020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减少 43.30 亿元,

降幅 66.98%,主要系 2020 年度无类似上年同期发行公司债 50 亿元的情况所致。

2021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5.65 亿元,同比上升

66.98%,主要系 2021 年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速较快,且当期较上年同期支

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有所减少所致。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96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0.68%,主要系当期偿还带

息负债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总额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流动资产                      203.96           206.02           251.39           254.23
货币资金                       61.57            64.90            54.32            65.99
存货                           47.42            40.69            45.21            53.19
短期借款                      106.67            99.21           109.91           103.33
长期借款                       57.04            35.29            59.65            48.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2.74            50.90             3.77             2.10
负债
负债合计                     301.04           296.74           391.55           326.60
流动负债                     213.79           231.68           269.79           221.46
预收账款                          -                -                -            10.77
流动比率(倍)                 0.95             0.89             0.93             1.15
速动比率(倍)                 0.73             0.71             0.76             0.91
资产负债率(%)               74.26            74.42            78.51            76.69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

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15 倍、0.93 倍、0.89 倍和 0.95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91 倍、

0.76 倍、0.71 倍和 0.73 倍。各报告期末,发行人的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由

                                        171
于发行人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其行业特性也决定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

因而速动比率偏低。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短期有息负债总

额分别为 105.42 亿元、113.67 亿元、150.10 亿元和 139.41 亿元,同时,2019 年

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65.99 亿元、

54.32 亿元、64.90 亿元和 61.57 亿元,货币资金对短期有息负债具有一定的覆

盖倍数。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6.69%、78.51%、74.42%和 74.26%。发行人

整体资产负债水平较高,主要由于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规模,投资额不断

增长,相应的对外负债规模增长较快。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平均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5.32 亿

元,对其每年需偿付的利息有良好覆盖,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务的偿付。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2022 年 3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月末/2022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年 1-3 月
资产总额(亿元)           405.41         398.75         498.76        425.87
存货(亿元)                47.42          40.69          45.21         53.19
应收账款(亿元)            32.42          33.98          39.01         44.16
营业收入(亿元)            83.20         491.07         503.52        551.19
营业总成本(亿元)          89.42         514.66         523.14        566.8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51         13.46          12.11         12.42
存货周转率(次)              1.84         11.04           9.67          9.6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1          1.09           1.09          1.46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周转

率分别为 12.42 次、12.11 次、13.46 次和 2.51 次,2019 年度、2020 年度发行人

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且规模较大,使得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2020 年应收

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2021 年相较 2020 年略有提高。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应

收账款周转率较去年同期增长 1.36 次。
                                  172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存货周转率分别

为 9.65 次、9.67 次、11.04 次和 1.84 次。发行人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存货规模占总资产比重较大,伴随发行人业务扩张,而销售

收入确认时点相对滞后,导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低。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总资产周转率分

别为 1.46 次、1.09 次、1.09 次和 0.21 次。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发行人总资

产周转率较各报告期降幅明显,主要系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下

降所致。2022 年 1-3 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同期略有提高。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未来盈利能力取决于国内宏观经济走势、家电及电子行业整体情况及发行

人自身竞争力水平。目前我国已经成长为世界家电生产和消费大国。家电行业

的总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 80%以上,电子工业总产值随着国民经济增长呈现增

长趋势,电子业务在工业制造业和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相对较为稳固。发行

人在传统家电行业中的有利地位和战略新兴产业上的新布局有利于保障发行人

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

    半导体产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产业。无论是从科技还是经济的角

度看,半导体的重要性都是非常巨大且难以替代的。发行人半导体科技业务计

划实现光电器件、存储芯片及 PCB 集成电路等领域的研发突破与规模化发展。

发行人 MicroLED 巨量转移技术已实现自有设备高效产出全蓝光巨转样品,转

移良率达 99%,处于国内技术领先水平,MicroLED 芯片封装技术取得关键性

突破,可有效保护巨量转移后的 MicroLED 芯片不受外界水氧破坏,为未来产

品量产打下了坚实基础。存储芯片,发行人自主研发的 eMMC5.1 主控芯片已

实现量产,可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视等。发行人 PCB 业务产品涉及金属基板、

双面多层板、高频高速板、FPC 及 HDI 等,未来发行人 PCB 业务将升级改造现

有产品,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173
    科技园区业务作为发行人“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发行

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战略,在“产业+园区”主线拓

展模式之外,推动实现“科技+园区”和“基金/投资+园区”创新拓展模式的破

题,不断扩大康佳园区项目拓展的边界,跑好签约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

的园区项目“接力赛”,实现园区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总体而言,国内总体经济有逐步向好的趋势,在此大环境下,发行人将继

续保持其产业发展战略,持续保持其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主营业务模式,深化

业务链体系发展,防控相关风险,未来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一期有息债务总额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有息负债金额为 221.34 亿元,其中一年以内有

息负债金额为 139.40 亿元,占比 62.98%。一年以上有息负债金额为 81.93 亿元,

占比 37.02%,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亿元)            占比(%)
短期借款                                             106.67                48.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74                14.79
长期借款                                              57.04                25.77
应付债券                                              22.95                10.37
租赁负债                                               0.56                 0.25
长期应付款                                             1.39                 0.63
合计                                                 221.34              100.00
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一年以内                                             139.40                62.98
一年以上                                              81.93                37.02
合计                                                 221.34               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表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租赁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 年以内   99.21        -        -          -        -                  50.90

                                    174
1 年-2 年        -    6.79       -          1.41        0.43                      -
2 年-5 年        -   28.50   22.94             -           -                      -
  合计       99.21   35.29   22.94          1.41        0.43                  50.9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息债务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银行借款                                          155.37                  73.93%
 公司债券                                           49.94                  23.76%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其他有息负债                                        4.85                   2.31%
 合计                                              210.16                 10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已获批待发行批文额度。


      (三)信用融资和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保证借款                             23.83                          31.85
         信用借款                             71.78                           4.71
         抵押借款                              3.60                           6.38
         委托借款                                 -                          13.22
 减去一年内到期款项的余额                         -                          20.87
           合计                               99.21                          35.29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发

行人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募

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175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情

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情况/(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发行人的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股权

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

股公司情况”。

    (四)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股权

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当年与发行

人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

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滨州市北海魏桥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东方汇佳(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东莞康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东莞康智汇电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飞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河南康飞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普创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山东康飞智慧家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康泓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康显壹视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康盈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市康家佳品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市耀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艾米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华壹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76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香港智晟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重庆庆佳电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五)发行人的其它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HOHOELECTRICAL&FURNITURECO.LIMITED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戴尧金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贵州华金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韩电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胡泽洪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环嘉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梁锐玲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深圳国鑫微电子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深圳市恒隆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吴国仁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萧永松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之少数股东
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之少数股东
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之少数股东
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之少数股东
渝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朱新明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联合利丰(香港)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所控制的公司
重庆瑞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的最终控制人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的最终控制人所控
江西美吉实业有限公司
                                                        制的公司
戴荣兴                                        少数股东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                                  联营之子公司
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之子公司

 (六)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亿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177
                                                                   发生额         年发生额
     重庆瑞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采购商品及采购服务       22.73            13.65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77             6.99
     普创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41             3.74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
                                            采购商品                      0.72           0.90
     营企业
     韩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采购商品                      0.56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
                                            采购服务                      0.56           0.31
     业
     深圳康显壹视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46           0.13
     东莞康智汇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及采购服务            0.24           0.16
     HOHOELECTRICAL&FURNITURECO.,LI
                                            采购商品                      0.22           0.50
     MITED
     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采购商品及采购服务            0.12          0.003
     司
     香港智晟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11              -
     东方汇佳(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0.08              -
     深圳康盈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08              -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采购商品及采购服务           0.001           0.05
     其他关联方小计                         采购商品及采购服务            0.04           0.82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亿元
                                                                            2021 年     2020 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度发生      度年发
                                                                              额          生额
韩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销售商品                   2.79            -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1.92         0.48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1.44         1.13
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1.03         4.44
四川华壹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0.71         0.00
山东康飞智慧家电有限公司(原名:山东康佳智家电器有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0.63       0.48
限公司)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0.53       0.66
HOHOELECTRICAL&FURNITURECO.,LIMITED                 销售商品                     0.50       1.15
河南康飞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原名:河南康佳智家电器有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0.50       0.36
限公司)
深圳康显壹视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康佳壹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0.44       0.34
视界商业显示有限公司)
四川艾米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8       0.00
东莞康智汇电子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康佳电子智造科技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0.28       0.22
有限公司)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0.10       0.17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提供劳务                     0.06          -
深圳市康家佳品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康
                                                    提供劳务                     0.03       0.76
佳智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耀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0.33
其他关联方小计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0.13       0.23
                                            178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      2021 年确认    2020 年确认     2019 年确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种类        的租赁费       的租赁费       认的租赁费
                                       商业住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   康佳集团股份
                                       宅、写字           157.10         179.39         164.01
其子公司               有限公司
                                       楼
                       康佳创投发展    商 业 住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
                       (深圳)有限    宅、写字         2,143.51        2,509.55                -
其子公司
                       公司            楼

         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主要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币种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金额                                                    经履行完毕
    宁波康韩瑞电器       2,400.00       CNY         2020-10-15       2022-7-26         否
    宁波康韩瑞电器         600.00       CNY          2021-7-12       2022-7-11         否
    昆山康盛投资发
                         2,450.00       CNY          2019-9-23       2022-9-22         否
    展有限公司
    安徽同创             3,000.00       CNY           2020-8-6        2021-8-5         否
    安徽同创             4,400.00       CNY          2021-1-21       2022-1-20         否
    安徽同创             4,500.00       CNY          2021-2-25       2022-2-25         否
    安徽同创                            CNY          2021-5-12       2022-3-28         否
    安徽同创             5,000.00       CNY          2021-7-16       2022-7-16         否
    安徽同创                            CNY         2021-10-28      2022-10-27         否
    东莞康佳             5,000.00       CNY           2021-2-8        2022-2-1         否
    东莞康佳            11,739.87       CNY          2021-6-23        2031-5-7         否
    电子科技             6,936.55       CNY         2021-10-18      2022-11-14         否
    电子科技            50,000.00       CNY          2021-11-5       2022-7-16         否
    毅康科技             4,015.11       CNY          2021-8-11       2022-1-21         否
    毅康科技             3,000.00       CNY          2021-1-29       2022-1-28         否
    毅康科技             5,000.00       CNY          2021-3-24       2022-3-23         否
    毅康科技             8,000.00       CNY           2021-6-8        2022-6-7         否
    毅康科技             5,000.00       CNY          2021-6-18       2022-6-17         否
    毅康科技             9,000.00       CNY          2021-6-28       2022-6-27         否
    通信科技             4,009.92       CNY          2021-4-30       2022-4-30         否
    四川康佳             4,000.00       CNY          2019-3-18       2022-3-17         否
    宜宾华侨城三江
                         6,258.00       CNY          2019-9-29       2022-9-28         否
    置业有限公司
    兴达鸿业             5,452.00       CNY         2020-11-12      2022-11-12         否
    兴达鸿业             1,441.56       CNY         2020-12-25      2023-12-25         否
    兴达鸿业                            CNY          2021-5-31       2023-8-31         否

                                             179
兴达鸿业               620.54         CNY     2021-5-31     2023-8-31       否
博康精密             1,341.67         CNY     2020-8-19     2023-8-19       否
江西康佳             1,365.44         CNY     2019-6-26     2022-6-25       否
江西康佳             2,148.36         CNY    2019-10-30    2022-10-30       否
江西康佳               990.00         CNY     2020-3-20     2022-3-19       否
江西康佳             5,000.00         CNY     2021-6-26     2022-6-25       否
江西康佳             6,662.79         CNY     2020-9-29     2023-9-29       否
江西康佳             3,000.00         CNY     2020-11-6     2023-12-1       否
江西康佳             4,800.00         CNY    2020-12-21    2022-12-31       否
江西康佳               660.92         CNY    2020-12-30    2023-12-30       否
新凤微晶             2,564.39         CNY     2020-5-19     2023-5-19       否
新凤微晶             1,316.61         CNY     2020-5-29    2022-11-29       否
新凤微晶             1,398.92         CNY     2020-12-8     2023-12-8       否
新凤微晶             6,000.00         CNY    2021-12-27    2022-12-26       否
新凤微晶             3,000.00         CNY     2021-6-18     2022-6-21       否
江西高透基板         2,070.17         CNY     2019-6-26     2022-6-26       否
江西高透基板         1,744.17         CNY    2019-12-20    2022-12-20       否
江西高透基板         2,159.39         CNY      2020-1-8      2023-1-8       否
江西高透基板         1,282.19         CNY      2020-1-8      2022-1-8       否
江西高透基板           990.00         CNY     2020-3-20     2022-3-19       否
江西高透基板         2,199.20         CNY     2020-5-29    2022-11-29       否
江西高透基板         3,407.88         CNY     2020-7-14     2023-7-14       否
香港康佳             3,056.58         CNY    2020-12-28      2021-9-9       否
香港康佳             9,882.34         CNY      2021-9-8     2021-11-6       否
香港康佳             1,500.00         USD     2021-2-26     2022-2-26       否
安徽康佳             7,000.00         CNY    2020-11-25    2021-11-24       否
安徽康佳            12,180.00         CNY     2021-3-25     2022-3-25       否
安徽康佳             2,984.65         CNY      2021-4-2      2022-4-2       否
安徽康佳             3,973.36         CNY     2021-4-25     2022-4-25       否
安徽康佳             4,027.99         CNY     2021-8-10     2031-7-15       否
安徽康佳             5,000.00         CNY    2021-10-29    2026-10-28       否
宜宾康润            10,000.00         CNY    2020-11-13    2024-12-31       否
四川康佳            10,000.00         CNY     2018-5-28     2025-5-24       否
四川康佳                              CNY     2021-12-3     2025-5-24       否
康佳电路            11,109.70         CNY     2021-5-24    2024-11-30       否
移动互联             5,000.00         CNY     2021-8-11     2022-8-11       否
康佳芯云半导体       6,000.00         CNY     2021-7-12     2022-7-11       否
安徽电器            12,500.00         CNY      2020-7-3      2023-7-1       否
博康精密             2,495.22         CNY      2021-7-6      2023-7-5       否
博康精密               500.00         CNY     2021-6-28     2022-6-27       否
辽阳康顺智能         2,000.00         CNY    2021-12-23    2022-12-22       否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主要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
                                       担保币   担保起始
       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到期日     否已经
                                         种       日
                                                                           履行完
                                       180
                                                                    毕
电子科技                  50,000.00   CNY   2021-8-17   2022-8-16   否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CNY   2020-6-22   2022-6-22   否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CNY   2020-6-24   2022-6-24   否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CNY    2021-1-8    2024-1-8   否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CNY   2021-5-21   2024-5-21   否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CNY    2021-7-9    2024-7-9   否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CNY   2019-1-14   2022-1-14   否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CNY    2019-6-3    2022-6-3   否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0   CNY   2019-7-22   2022-7-22   否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CNY   2021-6-24   2024-6-23   否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烟台丰清
泰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     1,967.40   CNY   2021-8-11   2022-1-21   否
理中心(有限合伙)、烟
台青江川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烟台丰清
泰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     1,470.00   CNY   2021-1-29   2022-1-28   否
理中心(有限合伙)、烟
台青江川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烟台丰清
泰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     2,450.00   CNY   2021-3-24   2022-3-23   否
理中心(有限合伙)、烟
台青江川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烟台丰清
泰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     3,920.00   CNY   2021-6-8    2022-6-7    否
理中心(有限合伙)、烟
台青江川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烟台丰清
泰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     2,450.00   CNY   2021-6-18   2022-6-17   否
理中心(有限合伙)、烟
台青江川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烟台丰清     4,410.00   CNY   2021-6-28   2022-6-27   否
泰投资中心(有限合

                                      181
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烟
台青江川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2020-11-
胡泽洪、梁锐玲、戴尧金   2,671.48   CNY               2022-11-12   否
                                              12
                                           2020-12-
胡泽洪、梁锐玲、戴尧金    706.37    CNY               2023-12-25   否
                                              25
胡泽洪、梁锐玲、戴尧金    304.07    CNY   2021-5-31   2023-8-31    否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669.07    CNY   2019-6-26   2022-6-25    否
                                           2019-10-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1,052.70   CNY               2022-10-30   否
                                              30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485.10   CNY   2020-3-20   2022-3-19    否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2,450.00   CNY   2021-6-26   2022-6-25    否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3,264.77   CNY   2020-9-29   2023-9-29    否
朱新明                   1,470.00   CNY   2020-11-6   2023-12-1    否
                                           2020-12-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2,352.00   CNY               2022-12-31   否
                                              21
                                           2020-12-
朱新明                    323.85    CNY               2023-12-30   否
                                              30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1,256.55   CNY   2020-5-19   2023-5-19    否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645.14   CNY   2020-5-29   2022-11-29   否
朱新明                     685.47   CNY   2020-12-8   2023-12-8    否
                                           2021-12-
朱新明                   2,940.00   CNY               2022-12-26   否
                                              27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1,470.00   CNY   2021-6-18   2022-6-21    否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1,014.38   CNY   2019-6-26   2022-6-26    否
                                           2019-12-
朱新明                    854.64    CNY               2022-12-20   否
                                              20
朱新明                   1,058.10   CNY    2020-1-8    2023-1-8    否
朱新明                     628.27   CNY    2020-1-8    2022-1-8    否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485.10   CNY   2020-3-20   2022-3-19    否
江西新子欣地产有限公司   1,077.61   CNY   2020-5-29   2022-11-29   否
朱新明                   1,669.86   CNY   2020-7-14   2023-7-14    否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2020-11-
                         1,540.00   CNY               2021-11-24   否
公司                                          25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2,679.60   CNY   2021-3-25   2022-3-25    否
公司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656.62    CNY   2021-4-2     2022-4-2    否
公司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874.14    CNY   2021-4-25   2022-4-25    否
公司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886.16    CNY   2021-8-10   2031-7-15    否
公司
滁州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2021-10-
                         1,100.00   CNY               2026-10-28   否
公司                                          29
                                           2020-11-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300.00   CNY               2024-12-31   否
                                              13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989.45   CNY   2021-5-31   2022-5-19    否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3,544.51   CNY    2021-6-1   2022-5-19    否

                                    182
 胡泽洪、梁锐玲、戴尧金       7,349.02     CNY        2018-7-1     2025-12-31       否
 康佳创投发展(深圳)有                               2020-12-
                              1,322.54     CNY                     2021-12-15       否
 限公司                                                  16
 深圳国鑫微电子有限公司       4,100.44     CNY       2019-8-22     2022-12-31       否
 深圳市恒隆通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贵州华金润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华蓥市高
                              1,041.09     CNY       2018-1-1      2021-12-31       否
 科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华蓥市高科龙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深圳市恒隆通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贵州华金润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华蓥市高
 科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35.00      CNY       2018-1-1      2021-12-31       否
 华蓥市高科龙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市百利永兴
 科技有限公司
 穗甬融信资产管理股份有
                              5,292.00     CNY       2018-1-1      2022-12-31       否
 限公司
 袁胜祥、渝东环保科技有
                              8,820.00     CNY       2020-8-19     2025-10-31       否
 限公司
 朱新明                       2,200.20     CNY        2021-2-9      2022-3-8        否
 朱新明                      13,249.19     CNY       2021-2-19     2022-2-18        否
 朱新明                       8,330.00     CNY       2021-11-1     2022-2-28        否
 朱新明                      12,446.00     CNY       2021-11-2     2022-10-14       否
 澳捷实业有限公司             3,316.81     USD        2021-5-1     2023-12-31       否
 澳捷实业有限公司             1,029.00     USD        2020-9-1     2023-12-31       否
 贵州华金润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贵州佳贵达科技有
                               879.80      USD       2018-1-1      2021-12-31       否
 限公司、广安欧奇仕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
                              1,869.84     USD       2021-6-21     2022-12-31       否
 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
                              1,112.30     USD       2021-6-22     2022-12-31       否
 理有限公司
                                                     2019-12-
 吴国仁、萧永松               6,933.50     USD                     2024-12-31       否
                                                        31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拆借金额          币种        起始日         到期日
拆入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1,091.00    CNY        2020-12-7      2022-12-9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CNY        2021-10-9      2024-2-25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CNY        2021-11-16     2024-2-25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CNY        2021-12-5       2022-6-4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10,535.00    CNY         2021-2-1      2022-1-31
合计                                    136,626.00

                                          183
拆出
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18,843.00   CNY      2020-11-25    2021-11-24
司
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               12,852.70   CNY      2021-12-16    2022-12-15
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5,288.00   CNY      2021-12-18    2022-12-17
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735.00   CNY       2021-1-6       2022-1-5
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6,758.00   CNY      2021-3-26      2022-3-26
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7,443.64   CNY      2021-1-13      2022-2-25
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450.00   CNY      2021-6-15      2022-6-14
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880.00   CNY      2021-9-16      2022-9-15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20.00   CNY      2020-11-23    2022-11-22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49.00   CNY      2021-11-22     2022-8-24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394.00   CNY      2021-12-8      2022-8-24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23.00   CNY      2021-12-29     2022-8-24
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               19,600.00   CNY       2021-8-6       2022-8-5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4,870.75   CNY      2021-6-29      2022-2-25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   CNY      2021-8-20      2022-2-25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CNY       2021-9-6      2022-2-25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28,800.00   CNY      2021-11-3      2022-2-25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CNY      2021-12-2     2022-11-28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9,900.00   CNY      2021-12-2     2022-11-28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   CNY      2021-12-24    2022-12-23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9,600.00   CNY      2021-12-24    2022-12-23
合计                              177,207.08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主要关联应收项目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的关联应收项目余额总计为 27.29 亿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亿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关联方                       账面    坏账准    账面    坏账准
                                               余额       备     余额      备
应收账款:
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49    0.08        1.54    0.03
深圳市耀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1    0.66        1.34    0.12
HOHOELECTRICAL&FURNITURECO.,LIMITED              1.14    0.07        1.25    0.06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0.85    0.02        0.69    0.02
深圳康泓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40    0.06        0.39    0.05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0.45    0.01        0.06    0.00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27    0.01        0.00    0.00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0.22    0.00        0.38    0.01
深圳康显壹视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12    0.00        0.13    0.00
其他关联方小计                                   0.27    0.01        0.61    0.05

                                     184
                    合计                        6.53      0.92      6.39      0.35
应收票据:
韩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15          -        -          -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0.14          -        -          -
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02          -     0.02          -
其他关联方小计                                     -          -     0.02          -
                    合计                        0.31          -     0.04          -
应收利息: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         -     0.08          -
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                                -         -     0.11          -
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康
                                                    -         -     0.16          -
佳福泽置业有限公司)
                    合计                            -         -     0.34          -
应收股利:
重庆庆佳电子有限公司                                -         -     0.01          -
滨州市北海魏桥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     0.04          -
                    合计                            -         -     0.05          -
其他应收款: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23      0.05      2.63      0.05
江西美吉实业有限公司                            0.94      0.53      0.94      0.19
戴荣兴                                          0.80      0.53      0.83      0.21
深圳康泓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康佳信
                                                0.37      0.24          -         -
息网络有限公司)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0.30      0.20      0.30      0.14
环嘉集团有限公司                                 0.25      0.17      0.23      0.09
HOHOELECTRICAL&FURNITURECO.,LIMITED              0.02   0.0022       0.06   0.0011
其他关联方小计                                0.0012    0.0005    0.0047    0.0002
                    合计                         4.00      0.67      4.99      0.69
预付账款:
深圳康泓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康佳信
                                                0.04          -     0.40          -
息网络有限公司)
香港智晟有限公司                                0.02          -        -          -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          -     0.13          -
HOHOELECTRICAL&FURNITURECO.,LIMITED                -          -     0.08          -
普创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          -     0.05          -
其他关联方小计                                  0.01          -     0.06          -
                    合计                        0.07          -     0.7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飞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10          -     0.31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          -     0.75          -
                    合计                        0.10          -     1.06          -
其他流动资产: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28          -        -          -
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9          -     1.53          -
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                            2.12          -     1.96          -
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5          -     1.88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1.63          -     1.61          -
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                            1.50          -     1.29          -

                                      185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27      -         -          -
                    合计                   16.24      -      8.27          -
长期应收款:
飞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04      -      0.13          -
                    合计                    0.04      -      0.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重庆庆佳电子有限公司                           -      -      0.11          -
                    合计                       -      -      0.11          -

    2、关联应付项目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的关联应付项目余额总计为 6.05 亿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亿元
                     关联方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0.47           0.09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31           0.13
 深圳康显壹视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16           0.06
 重庆瑞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11           0.19
 韩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09           0.03
 东莞康智汇电子有限公司                              0.06           0.01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06              -
 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04           0.03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0.03           0.10
 其他关联方小计                                      0.12           0.18
                       合计                          1.45           0.83
 应付票据:
 普创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0.22              -
 韩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16              -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09           0.07
 东莞康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0.06              -
 其他关联方小计                                      0.05           0.10
                       合计                          0.58           0.17
 合同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42              -
 四川艾米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0.06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0.05           0.15
 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0.27
 其他关联方小计                                      0.01           0.05
                       合计                          0.54           0.47
 其他应付款:
 滁州韩上电器有限公司                                1.30           1.51
 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20              -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50           0.50

                                     186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20               -
 飞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07            0.13
 东莞康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0.05               -
 重庆瑞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02            0.07
 其他关联方小计                                                   0.14            0.06
                       合计                                       3.48            2.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0.11
                       合计                                           -           0.11
 长期应付款: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                               -           0.40
                       合计                                           -           0.40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期
                                                                            经履行完毕
江西新鑫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1.00   2016 年 12 月 12 日        -           否
江西中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00   2016 年 12 月 12 日        -           否
江西闪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   2016 年 12 月 12 日        -           否
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45    2019 年 9 月 23 日       3年          否
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        1.40    2019 年 9 月 29 日       3年          否
                                  2.40   2021 年 08 月 11 日      5 个月        否
                                  0.30   2021 年 01 月 29 日       1年          否
                                  0.50   2021 年 03 月 24 日       1年          否
         毅康科技
                                  0.88   2021 年 06 月 08 日       1年          否
                                  0.50   2021 年 06 月 18 日       1年          否
                                  1.00   2021 年 06 月 28 日       1年          否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涉案金额(万 诉讼(仲裁)判决执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元)           行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起诉大连金顺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环嘉集
                                                            9,383.08 案件正在审理中。
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预
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信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嘉集团
                                                            9,383.08 案件正在审理中。
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预付
款并支付违约金。

                                         187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起诉大连天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嘉集团
                                                 2,307.90 案件正在审理中。
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预付
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起诉环嘉明泰(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3,302.64 案件正在审理中。
环嘉集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
返还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起诉兰考顺佳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嘉
                                                 3,358.80 案件正在审理中。
集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
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起诉河南顺恒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
                                                 3,337.29 案件正在审理中。
嘉集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
还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起诉河南嘉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嘉
                                                 3,358.09 案件正在审理中。
集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
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起诉河南盛相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嘉
                                                   2,922 案件正在审理中。
集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
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物流合同纠纷,合肥市安路达物流有限公司向滁州
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之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
                                                 1,282.80 案件正在申请抗诉。
电器有限公司,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支付已产生的
运输费用及利息,承担诉讼费。
因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新飞
制冷器具有限公司起诉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     8,242.85 案件正在审理中。
州)有限公司,要求实现担保物权。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佳环嘉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起诉浙江嘉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嘉集
                                                 3,562.89 案件正在审理中。
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预
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佳环嘉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起诉浙江智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嘉集
                                                 3,562.89 案件正在审理中。
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预
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佳环嘉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起诉浙江新凯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嘉集
                                                 3,562.89 案件正在审理中。
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预
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佳环嘉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起诉河南环嘉诚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嘉集
                                                 3,358.80 案件正在审理中。
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预
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188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佳环嘉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起诉河南鑫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嘉集
                                                           3,358.80 案件正在审理中。
团有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预
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因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安徽康佳
                                                           3,142.64 案件正在审理中。
电子有限公司起诉黄瑞容,要求实现担保物权。
因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新飞
制冷器具有限公司起诉创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             2,801.94 案件正在审理中。
州)有限公司,要求实现担保物权。
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佳环嘉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起诉河南国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嘉集团有
                                                              2,090 案件正在审理中。
限公司、王兵德、张学印、王仁平,要求返还预付款
并支付违约金。

     (三)重大承诺

    1、资本承诺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项目
                                                   余额                  余额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2.78
             —大额发包合同                                  9.55                  43.10
                 合计                                        9.55                  45.88

    2、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总额为 31.33 亿元,占 2021

年末资产总额的 7.86%,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受限资产             金额                               受限原因
                                       其中人民币 4.68 亿元为保证金存款,质押用于借款
                                       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 0.20 亿元为财政监管
货币资金                        5.21
                                       户资金;人民币 0.21 亿元为不能提前支取的定期存
                                       款;人民币 0.12 亿元因其他原因导致受限制。
应收票据                        5.40   质押开票
投资性房地产                    3.54   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12.61   抵押借款、原股东担保抵押、融资租赁抵押
无形资产                        3.81   抵押借款、原股东担保抵押
在建工程                        0.76   融资租赁抵押

                                          189
合计   31.33




               190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如下表所示:

  评级时间                  评级机构                 主体评级   评级展望
   2019.5.17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19.5.27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19.7.10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0.6.15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0.12.30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1.5.14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1.5.21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1.6.30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2021.11.8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AA         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评级的主体信用等级均为 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

发行人主体信用 AA,债项评级 AAA。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主体评级与本期

债券的主体信用等级不存在差异。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评级观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彩电、白电、

工贸、环保、产业园等,控股股东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

集团”)。公司家电产品线丰富,在规模与技术水平上具备一定优势。2019-

2021 年,公司在融资等方面持续获得华侨城集团的大力支持。同时,联合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也关注到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偏弱、扣非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债务负担重和筹资压力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

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2.0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侨城集团是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


                                  191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在行

业地位、土地储备、资产规模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其担保对本次债券的信用

水平具有显著提升作用。

    未来,公司计划坚持“科技+产业+园区”的战略,加大研发投入与科技创

新。公司彩电与白电业务转型面临较大竞争压力;光伏玻璃等环保业务行业展

望良好,但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半导体业务收入规模仍较小,未来盈利

能力不确定性较大;产业园业务 2022 年有望通过转股获得较好现金回流。若公

司能实现业务结构优化,其盈利水平有望提升。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次债券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估,联合资

信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优势

    (1)公司家电产品线丰富,在规模与技术水平上具备一定优势。公司主要

从事彩电、冰箱、空调、IT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大型综合家电生

产企业之一。公司具有高难度的平板电视机芯主板的生产能力。截至 2021 年末,

公司彩电自有产能为 800.00 万台/年。

    (2)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对公司支持力度大。近年来华侨城集团持续通过

对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以及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给予公司资金支持。

    (3)华侨城集团的担保显著提升了公司债券信用水平。华侨城集团是隶属

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在行业地位、土地储备、资产规模等方

面具有显著优势,其担保对本次债券的信用水平具有显著提升作用。

    2、关注

    (1)公司扣非净利润持续亏损,利润对非经常性损益依赖大。2021 年,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51 亿元,连续第



                                      192
三年亏损;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42.17 亿元,主要系处置子公司股权所致,占营

业利润比重为 278.69%,可持续性较弱。

    (2)公司及公司本部债务负担重,筹资压力大。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全

部债务 221.33 亿元,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为 68.45%;公司本部全部债务 155.58

亿元,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 70.53%。2019-2021 年,公司筹资活动前现金流量

净额持续净流出,分别净流出 54.07 亿元、22.74 亿元和 18.76 亿元。

    (3)公司期间费用较高,综合盈利水平有待提高。2021 年,公司期间费

用率为 8.06%,对整体利润侵蚀严重。2019-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持

续下降,半导体、环保等业务前期投资规模大,但目前收入规模仍较小。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联合资信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
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
级。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联合资信将按照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在本期债项评
级有效期内完成跟踪评级工作。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康佳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康佳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
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如发现有重大变化,或出现可能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进行必要的调查,
及时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监管
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报送及披露跟踪评级报告和结果。

    如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或者出现监管规定、
委托评级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联合资信可以终止或撤销评级。



                                   193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重要事项。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

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共获得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主要合作银行人民币授信额度为 286.50 亿元,

已使用授信额度 132.23 亿元,尚未使用的额度为 154.27 亿元。

    (二)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如下:

                                                             单位:年、亿元
             债券代   票面利               期限结   发行规
 债券简称                      起息时间                         是否到期
               码       率                   构       模
19 康佳 06   114524   4.70%    2019-7-22     3         7     已付息,尚未兑付
21 康佳 01   114894   4.46%     2021-1-8     3        10     已付息,尚未兑付
21 康佳 02   133003   4.00%    2021-5-21     3         5     已付息,尚未兑付
21 康佳 03   133040   3.95%     2021-7-9     3         8     已付息,尚未兑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无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

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6 日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不存在逃

废债信息,不存在被起诉信息,不存在欠息信息,不存在违规信息,不存在不

良负债信息,不存在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194
    (四)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

现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

过严重违约现象。

    (五)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2019 年 1 月 14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已发行完毕,品种一债券简称“19 康佳 01”,债券代码“114418”,

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品种二债券简称“19 康佳 02”,债券代码“114423”,

实际发行规模 15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拟 15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19 康佳 01、19

康佳 02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已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募

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2019 年 6 月 3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已发行完毕,品种一债券简称“19 康佳 03”,债券代码“114488”,实

际发行规模 5 亿元;品种二债券简称“19 康佳 04”,债券代码“114489”,实

际发行规模 5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拟 60%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

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19 康佳 03、19 康佳

04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已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

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2019 年 7 月 22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已发行完毕,品种一债券简称“19 康佳 05”,债券代码“114523”,

实际发行规模 8 亿元;品种二债券简称“19 康佳 06”,债券代码“114524”,

实际发行规模 7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将不超过 65%

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195
19 康佳 05、19 康佳 06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已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

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存在违规的募集

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1 月 8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1”,债券代码“114894”,实际发行

规模 10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

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1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

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

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5 月 21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2”,债券代码“133003”,实际

发行规模 5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

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2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

后,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

不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 年 7 月 9 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已发行完毕,债券简称“21 康佳 03”,债券代码“133040”,实际发行

规模 8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

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21 康佳 03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

已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不

存在违规的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

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 12 亿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余额合计 12 亿元,占发行人 2022 年 3 月末净资产的比率为 11.50%。



                                   196
                          第七节增信机制

一、保证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为康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了《担保函》。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业务情况

担保人中文名称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振高
控股股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000,000,000.00 元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7 日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0346175T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邮政编码                   518053
电话/传真号码              0755-26600248
网址                       http://www.chinaoct.com
                           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
                           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
                           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 A19024
                           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
                           (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
主要经营范围
                           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
                           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
                           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
                           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
                           小轿车)销售。

    担保人是一家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中央直属企业,1985 年诞生于改

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担保人培育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电子及

配套包装产品制造、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等模式领先的主营业务。旗下拥有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康佳集团等境内外

上市公司以及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主题公园连锁、

                                    197
波托菲诺小镇、东部华侨城、欢乐海岸、麦鲁小城、新浦江城、何香凝美术馆、

OCT-LOFT 创意文化园、华夏艺术中心、长江三峡旅游、华侨城大酒店、威尼

斯睿途酒店、茵特拉根大酒店、城市客栈等一系列国内著名的企业和产品品牌。

    现阶段,担保人紧跟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提出“文化+旅游+城镇化”和“旅游+互联网+

金融”的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城镇化战略突破落地,在深圳、四川、京津

等地打造多个文旅和城镇化项目;同时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战

略优势打造西南地区文化旅游新高地,全力布局云南、重庆全域旅游,先后与

“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云南、西安等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大力加强在相应地

区的投资,加快全国自然文化景区轻资产拓展。

    最近两年,担保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470.80 亿元、1668.09 亿元,2021

年度担保人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197.29 亿元,同比增加 13.41%。最近两

年,担保人分别实现净利润 186.00 亿元、50.30 亿元,2021 年度较上年同期下

降 72.96%。担保人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2021 年                    2020 年
       业务板块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旅游综合业务                   500.12         30.27       482.09         33.29
房地产业务                     628.36         38.03       406.53         28.07
电子业务                       140.31          8.49       145.61         10.05
工贸业务                       301.95         18.27       324.17         22.38
环保业务                        43.55          2.64        48.24          3.33
其他业务                        38.01          2.30        41.65          2.88
          合计               1,652.28        100.00     1,448.30        100.00

    报告期内,担保人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电子业务、工贸业务、旅游综合业务

收入、房地产业务收入、环保业务及相关产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中旅游

综合业务收入、房地产业务收入、电子业务收入及工贸业务占比较大,四项主

营业务收入之和占比均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合计的 90%左右。最近两年,旅游

综合业务收入、房地产业务收入、电子业务收入及工贸业务之和分别占当期主

营业务收入合计的 93.79%、95.06%。主要情况如下:


                                   198
       1、旅游综合业务

    担保人旅游综合业务主要包括旅游与酒店业务。

    2000 年以来,华侨城股份开始实施扩张战略,以“欢乐谷”为品牌进行连
锁经营,在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武汉建成了主题公园,2013 年天津欢乐
谷、上海玛雅海滩水公园和云南华侨城温泉水公园建成开园,进一步丰富了担
保人产品线,巩固了在中国主题公园业的行业领袖地位。担保人逐步确定了以
“旅游项目为主体的成片综合开发”模式,成功实现了“主题公园项目成片开
发”、“生态旅游项目成片开发”等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2021 年度,担
保人旅游综合业务实现收入 500.12 亿元、实现毛利 155.19 亿元、毛利率为
31.03%,旅游综合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74%。

    在发展以主题公园为主的旅游景区业务的同时,担保人近一步扩展与旅游
业相配套的酒店业务。担保人旗下目前建设和运营管理酒店 50 余家,产品涵盖
以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威尼斯睿途酒店、海景嘉途酒店、前海华侨城 JW
万豪酒店、东部华侨城酒店群、经济型精品连锁品牌城市客栈等为代表的白金
五星级、五星级、四星级、精品酒店、公寓型酒店和经济型酒店,与华侨城的
其他文化旅游产品交相辉映,相得益彰。酒店业务在覆盖北京、上海、广州、
深圳等全国重点城市。

       2、房地产业务

    担保人秉承“优质生活的创想家”理念,把“创想文化”和“优质生活”

作为核心战略,以文化艺术内涵融入优质生活空间,打造以住宅业务为核心、

以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和物业管理业务为两翼、以“文化+旅游+城镇化”为探

索领域的房地产综合业务体系。

    报告期内,在旅游业务蓬勃发展的基础上,担保人房地产业务实现了较大

扩张。最近两年,担保人房地产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06.53 亿元和 628.36 亿

元。

    未来担保人将从“旅游+地产”模式逐步过渡到“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城镇

化”模式。担保人已经形成了以旅游景区为主体,文化科技、文化演艺、旅游

                                  199
衍生品和旅行社等共同发展的文化旅游产业链,并带动了担保人房地产业务板

块的发展,基于该种发展战略,担保人文化旅游景区、酒店、住宅和商业类地

产将以多种产品融合的形式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总体来看,担保人顺应国家行业政策调整,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快项目

开发节奏和周转速度,并努力探索地产业务与文化旅游综合业务良性互动的发

展模式,在项目规划中充分融入主题文化元素,在产品设计和建设中突出节能

环保理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电子业务

   担保人的电子业务主要由康佳集团负责运作经营。康佳集团的前身是“广

东光明华侨电子工业公司”,是中国改革开放后诞生的第一家中外合资电子企

业。2017 年,康佳集团启动了跨越式发展为导向的转型升级战略,结合自身的

资源及优势,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及竞争力,不断升级、优化产业格局,

以消费电子业务为基础,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向产业园区业务拓展、向互

联网及工贸业务延伸,形成了“产业产品业务群、科技园区业务群、平台服务

业务群以及投资金融业务群”四大业务群协同发展的局面。近年来,康佳集团

已逐渐发展成一家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平台型公司,业务范畴涵盖消费电子

(彩电、白电、手机)、半导体科技、环保科技产业、PCB 产业、产业园区业

务、平台服务业务及投资金融业务。

    4、工贸业务

   工贸业务主要是康佳集团是围绕传统主营业务中涉及的 IC 芯片存储、液晶

屏等物料开展采购、加工及分销业务,经营利润来源于加工费及上游采购与下

游销售的差价。工贸业务有利于逐步与产业链上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建立

较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并掌握所用材料的价格,有利于公司现有产品的成

本控制,并为自身半导体业务发展提前布局销售渠道,同时寻求产业链上下游

蓝海环节市场,为自身业务新赛道的拓展夯实基础。

   2021 年,工贸业务的收入规模 301.95 亿元,同比减少 6.85%。在业务规模


                                   200
快速增长的同时,业务的品类也在不断地扩展,现已涉及到康佳集团主营业务

相关的多种产品。由于此项业务发展较快、收入规模较大,因此在康佳集团电

子业务板块中将工贸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之一。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

       1、财务概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担保人 2020 年、2021 年的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XYZH/2021GZAA70077 号 XYZH/2022GZAA70037

号审计报告。本章及本文所引用的 2020 年、2021 年财务数据均来自于上述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 6,798.27 亿元,负债总额为 4,850.11 亿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8.16 亿元。2021 年度,担保人营业收入为 1,668.09 亿

元,净利润为 50.30 亿元。

       2、偿债能力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2021 年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798.27                  6,710.40
流动资产                                          4868.12                  4,826.63
货币资金                                           876.28                    853.52
存货                                              2896.03                  2,877.29
短期借款                                           334.38                    355.16
长期借款                                         1,133.64                  1,245.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3.99                    339.42
负债合计                                          4850.11                  4,819.15
流动负债                                          3206.29                  3,161.64
预收账款                                              3.13                    70.30
流动比率(倍)                                        1.51                     1.53
速动比率(倍)                                        0.61                     0.62
资产负债率(%)                                     71.34                     71.82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01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53 倍、1.51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62 倍、0.61 倍。担保人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较为稳定,短期偿债能力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较为充分。

    2020 年末、2021 年末,担保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853.52 亿元、876.28 亿元。

担保人的货币资金能够对有息负债有较为良好的覆盖。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71.82%、71.34%。担保人资产负债水平略微下降。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

担保人预收款项(含合同负债)分别为 967.55 亿元和 967.77 亿元,扣除预收款

项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07%和 66.59%,较为合理。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担保人有息负债分别为 2,171.50 亿元和 2,425.56 亿

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2.36%和 35.68%。担保人有息负债余额占总资产比

例较为稳定,有息债务处于较为合理水平。

    担保人 2020 年和 2021 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79.15 亿元和 15.98 亿元,对

其每年需偿付的有息债务本息有良好覆盖,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务的偿付。

    3、盈利能力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2021 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项目
                                          /2021 年度                   年度
资产总额                                           6,798.27                    6,710.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8.16                    1,891.25
营业收入                                            1668.09                    1,470.80
财务费用                                              62.50                       51.54
营业利润                                             102.88                      252.61
利润总额                                             103.78                      253.19
净利润                                                50.30                      186.00
                                        202
营业利润率(%)                                        6.17                      17.1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2.91                       5.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3                      10.46

    注:1.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2.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2020 年和 2021 年,担保人实现了较高的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分别为 10.46%和 2.63%。2020 年和 2021 年,担保人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17.17%和 6.17%。

     综合来看,担保人为大型中央直属企业,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

净资产规模较大,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强,担保实力较强,该担保对本次债

券信用状况具有明显积极的提升作用。

     (三)担保人信用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跟踪

评级报告》(联合【2022】5055 号,2022 年 6 月 24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

有限公司评定担保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担保人已发行债券及偿还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合并口径存在 190.00 亿元的已发行未兑付的公司

债券。担保人已按时完成相关公司债券兑付兑息、回售工作,担保人不存在逾

期兑付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债务违约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

             票面利率                期限结构   债券余额                  主体    债项
债券简称                起息时间                              是否到期
             (当期)                (年)     (亿元)                  评级    评级
                                                           已按时兑息,
18 侨城 02     5.70%    2018.01.18       5+2       10.00                  AAA    AAA
                                                             尚未兑付
                                                           已按时兑息,
18 侨城 03     5.54%    2018.02.05       3+2        0.40                  AAA    AAA
                                                             部分兑付
                                                           已按时兑息,
18 侨城 04     5.74%    2018.02.05       5+2       30.00                  AAA    AAA
                                                             尚未兑付
                                                           已按时兑息,
18 侨城 06     5.50%    2018.03.12       5+2        2.00                  AAA    AAA
                                                             尚未兑付
                                                           已按时兑息,
19 侨城 01     3.88%    2019.03.19       3+2       25.00                  AAA    AAA
                                                             尚未兑付

                                         203
21 侨城 01    3.58%   2021.01.11   3+2       20.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2    3.89%   2021.01.11   5+2        5.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3    3.57%   2021.01.18   3+2       15.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4    3.89%   2021.01.18   5+2        5.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5    3.55%   2021.04.07   3+2        2.6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21 侨城 06    3.95%   2021.04.07   5+2       15.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已按时兑息,
18 侨集 02    4.77%   2018.07.25     5       15.00                  AAA   AAA
                                                       尚未兑付
                                                     已按时兑息,
19 侨集 01    3.93%   2019.04.15   3+2       25.00                  AAA   AAA
                                                       尚未兑付
20 侨集 Y1    4.38%   2020.09.23   3+N       20.00   尚未兑息兑付   AAA   AAA
   总计                                   190.00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 190 亿元,占其 2021 年末剔

除永续债券和永续信托计划后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5%。

     2、担保人信用记录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相关记录,截至 2021 年末,

担保人不存在欠息信息,不存在违规信息,不存在不良负债信息,不存在未结

清信用证信息。

     (四)担保人最近一期末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

     本期债券由担保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尚未履行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929,916 万元,占

2021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4.77%。其中,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0 万元,占 2021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0%。

     (五)担保人最近一期末累计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

     1、最近一期末累计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例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对外担保总额为 929,916 万元,占担保人 2021 年

末净资产比例为 4.77%。

     2、担保人主要资产情况



                                   204
    为如实反映担保人履行担保的能力,选取 2020 年末、2021 年末财务数据

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结构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资产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868.12          71.61        4,826.63          71.93
 非流动资产                 1,930.15          28.39        1,883.77          28.07
 总资产                     6,798.27         100.00        6,710.40         100.00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 6,798.27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87.87

亿元,相较增加 1.31%。近年来担保人资产总额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担保

人业务发展迅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所致。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资产主要由

存货、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等构成,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42.60%、12.89%、10.08%、8.27%和 4.91%,合计占比为 78.75%。

其中存货 2,896.03 亿元,较 2020 年末同比增加 0.65%。货币资金 876.28 亿元,

同比增加 2.67%,主要系销售回款大幅增加所致。

    2020 年末、2021 年末,担保人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71.93%、71.28%,流

动资产在资产总额占比较高,符合担保人业务特点。

    (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流动资产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76.28        18.08           853.52        17.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0.64         0.01             6.18         0.13
应收票据                          19.05         0.39            24.89         0.52
应收账款                         181.55         3.75           146.79         3.04
应收款项融资                       0.71         0.01             0.84         0.02
预付款项                          79.64         1.64           139.88         2.90
其他应收款                       562.30        11.60           544.62        11.28
存货                           2,896.03        59.76         2,877.29        59.61

                                       20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0.00                0.05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6.76        0.35                1.46        0.03
其他流动资产                    212.54        4.39              191.25        3.96
流动资产合计                  4,846.12      100.00            4,826.63      100.00

    2020 年末、2021 年末担保人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4,826.63 亿元、4,846.12

亿元,呈逐年增长趋势。2021 年末担保人流动资产总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41.49

亿元,相较增长 0.86%。担保人流动资产主要由存货、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

等构成,符合担保人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模式特点。担保人主营业务产品建设

周期长、研发资金投入大,一方面要求担保人拥有与业务开拓进度相匹配的货

币资金储备及现金流,另一方面,随着担保人业务的不断拓展,计入存货的投

资规模增加较为明显。

    (3)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担保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非流动资产结构摘要

                                                                单位:亿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65.11       3.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5.73       1.83          17.67       0.9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51       2.59          19.13       1.02
 长期应收款                              3.41       0.17           7.70       0.41
 长期股权投资                          685.13     35.10          647.11     34.35
 投资性房地产                          177.91       9.11         168.83       8.96
 固定资产                              333.61     17.09          300.33     15.94
 在建工程                              134.38       6.88         184.49       9.79
 生产性生物资产                          0.29       0.01           0.26       0.01
 使用权资产                             40.33       2.07           0.24       0.01
 无形资产                              190.06       9.74         182.14       9.67
 开发支出                                0.17       0.01           0.00       0.00
 商誉                                    8.00       0.41          14.77       0.78
 长期待摊费用                           35.79       1.83          28.00       1.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64       8.64         160.97       8.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88.20       4.52          87.02       4.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52.15   100.00         1,883.77    100.00

    2020 年末、2021 年末,担保人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1,883.77 亿元、

1,952.15 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28.07%、28.39%。担保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等构成。

                                     206
2021 年末担保人非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68.38 亿元,相较增长 3.63%。

       3、主要资产权利限制及是否存在后续权利限制安排(合并口径)

    截至 2021 年末,担保人合并口径受限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         受限金额                         受限原因
                                   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各种保函的保证金及贷款
货币资金              107,010.74
                                   质押等
应收票据               54,003.28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52,694.16   用于抵押借款
存货                2,413,721.61   用于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468,698.47   用于抵押借款
在建工程                7,640.13   用于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490,345.31   用于抵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5,010.00   用于质押借款

    截至 2021 年末,除上述受限资产外,担保人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

被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

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

负债情况。




二、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被担保人计划发行的不超过 5 年期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二)保证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本次债券到期之日起一年。

本次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

任。


                                       207
    (三)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证责任的承担

   被担保人将在本次债券中单独每期债券的付息日或兑付日前 3 个交易日将

当年度应支付的应付利息或应付利息和本金全额存入该期债券的偿债保障金专

户。被担保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偿债资金专户中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年应付利

息或应付本金和利息时,担保人需在当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 2 个交易日前补足

当年应付利息或应付本金和利息。

    (六)财务信息披露

   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或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

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七)本次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本次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本次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

在本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八)加速到期

   在该《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

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被担保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

保证,被担保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被担保人、担保人提

前兑付本次债券本息。




                                 208
    (九)反担保和共同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和共同担保措施。

    (十)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应在本次债券中单独每期债券到期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承诺,

及时兑付债券本息;如造成担保人代还清偿,担保人代偿后,对发行人享有追

偿权。发行人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偿款本息,并承担担保人代偿期间的利息及

担保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审费、拍卖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本次担保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

    2021 年 10 月 9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中央

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 号,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中央企业认真执行国资委关于担保管理有关要求。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债券的担保经过了华侨城集团董事会

的审批,符合华侨城集团公司章程中对于批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程序要求。

华侨城集团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不属于《通知》中严禁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

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超股比担保的情形。华侨城集团及子公司

2021-2022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集不超过 895.22 亿元人民币,总

融资担保规模未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 40%。本次债券中,华侨城集团为发行

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7 亿元,该融资担保额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 50%。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审核核查,华侨城集团本次担保符合《关于加强

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209
                             第八节税项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

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

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的纳税

依据。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

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

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

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

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

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

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1988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

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均应缴纳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投资者买卖、继承或赠
                                210
予公司债券时所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目前无法预

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

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211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公司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实施严格的管理,有关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

及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及公司其它制度有关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

转、对外发布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及下属公司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应在获

知该信息时毫不迟延地汇报给第一负责人,并由第一负责人毫不迟延地报告给

董事局秘书。董事局秘书需要进一步的材料时,相关部门、事业部及下属公司

应当按照董事局秘书要求的内容与时限提交。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及下属公司

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提供和传递信息、资料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董事局秘书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对外公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非经董事局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 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

第 1 号——定期报告参考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

第 2 号——临时报告参考格式》等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发行人

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受托管理人将指定专人辅导、督促和检查发行

人的信息披露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深交所网站或者以深交所认可

的方式在本期债券存续期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一)临时报告

   债券存续期间,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或者存在对发行人及其发行的债券重大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提

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重大事

项包括:

                                 212
   1、发行人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

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其他导致发行

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7、发行人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8、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申请破产或依

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

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

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4、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5、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16、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213
   18、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9、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20、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21、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22、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2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4、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

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

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定期报告

   发行人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或每一会计年度的 1-6 月结

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向深交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

报告,发行人年度报告应当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受托管理人将依据与发行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的约定,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对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披露。

    (三)发行人将在债权登记日前,披露付息或本金兑付等有关

事宜。

   发行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日前在深交所网

站或者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214
   公司董事局秘书处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局秘

书的领导下具体进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董事局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

接负责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监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局秘书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准备和提交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2、准备和提交董事局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3、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

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公司及时、

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4、列席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

披露的角度咨询董事局秘书的意见;

   5、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内幕消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

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监局。

   董事局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

并报告董事局,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

局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局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董事局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公司应当为董事局秘书履行职责

提供便利条件,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局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

作。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局秘书报告与本部门、

事业部、下属公司相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

和披露的职责




                                   215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

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按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履

行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

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局主席在接到报

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局报告,并敦促董事局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

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局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的实际情况。

    1、董事的责任:

   (1)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未经董事局会议决议或董事局主席授权,董事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

事局发布、披露公司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2、监事的责任:

   (1)监事会需要通过媒体对外披露信息时,须将拟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及说

明披露事项的相关附件交由董事局秘书先行办理具体的披露事务;

   (2)监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16
    (3)监事会以及监事个人不得代表公司向股东和媒体发布和披露公司未经

公开披露的信息;

    (4)监事会对涉及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对外披露时,应提前 10 天以书面文件形

式通知董事局;

    (5)当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董事局,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定期报告披露的一般程序为:

    (1)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局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公司定期

报告草案;

    (2)董事局秘书负责将定期报告草案送达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

阅;

    (3)董事局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局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签发审议通

过的定期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局编制的定期报告,并签发审核意见;

    (5)董事局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送审与披露事宜,董事局应当授权董

事局秘书可以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对已经公司董事局和监事会审

核通过的定期报告进行合理的修订;

    (6)董事局秘书处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报备定期报告及其相关

文件。

       2、临时报告披露的一般程序为:

    (1)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他信息知晓人在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

向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书报告;



                                   217
   (2)公司董事局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事件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局秘书应及时向董事局报告,提请董事局履行相应

程序并对外披露;

   (3)董事局秘书处依重大事件的实际情况,负责临时报告的草拟;

   (4)董事局秘书对临时报告草稿的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字确认;

   (5)董事局秘书将临时报告草稿交公司董事局主席审阅,经董事局主席批

准后,方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局主席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授权董

事局秘书依据临时报告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自行决定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之

前,是否将临时报告报经董事局主席或其他相关人员审阅;

   (6)所有临时报告均由董事局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报送,同时在第一时间在指定信息披露的公共传播媒

介上披露;

   (7)董事局秘书处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报备临时报告及其相关

文件;

   (8)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由董事局秘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意见,

进行相关临时报告编制及披露。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重大事件,

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8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

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23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7 月 14 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上

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下同),2023 年至 2027 年间每年的 7 月 14 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本金支付日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本期债券品

种二本金支付日为 2027 年 7 月 14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

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

加以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收入,按照合并报表口径,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

为 551.19 亿元、503.52 亿元、491.07 亿元和 83.20 亿元,毛利润分别为 29.81 亿

元、27.57 亿元、17.05 亿元和 2.0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12 亿元、4.78 亿元、9.05 亿元和 1.04 亿元。

    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毛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83.20       491.07          503.52           551.19
营业成本                   81.17       474.02          475.95           521.38
毛利润                      2.04        17.05            27.57           29.81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存续债务及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收入,此外还

包括通过流动资产变现、银行借款、债券融资等。

                                        219
    (一)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长期保持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

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扣除受限资产后的流动

资产为 236.06 亿元。若出现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情形时,

发行人可通过变现流动资产,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二)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有较为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

发行人资信水平良好,拥有多家银行授信额度以及信托、租赁等渠道,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共获得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等主要合作银行人民币授信额度为 286.50 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 132.23 亿

元,尚未使用的额度为 154.27 亿元,也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支持。

    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直接融资能力,本期及后续新申报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

信用类债券融资渠道。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通

过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300.69 亿元、196.06 亿元、236.61 亿元和 60.64

亿元。一旦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可向银行申请短

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借新还旧等直接融资方式予以解决。

    (三)股东资金支持

    发行人为华侨城集团子公司,资产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且发行人主

营的电子业务为华侨城集团重要业务板块,因此华侨城集团将会对发行人给予

较大支持力度。一旦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股东可通

过多种方式给予发行人资金支持。

    (四)担保人连带责任担保

    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

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同意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
                                  220
期之日起一年。若本期债券兑付存在问题,华侨城集团将按照《担保函》等文

件相关要求,为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等承担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

保障措施:

    (一)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

   发行人将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

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督的偿债保障金专户,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

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交易日将当年度

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账户,保证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偿债

保障金自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之日起,仅能用于兑付该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

金及利息,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

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确保落实本期债券

监管银行和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的切实监督。本期债券监管银行将根据《募

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中

的相关规定,按季度(每季度初三个工作日内)向发行人出具对账单,并抄送

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将依据与发行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的约定,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详细报告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七、债

券受托管理人/(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4.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21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

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

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

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管理办法》

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

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

险。

五、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措施

       (一)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以下事件构成本次债券的违约事件:

   1、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

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出售其全部或实质性的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债券的还本付

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上述 1 到 3 项

违约情形除外)以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受托管

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后,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有效纠正;

                                  222
    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本次债券的担保人等增信主体发生解散、注销、

吊销、停业或违反担保协议等增信协议约定的担保人义务或承诺且发行人未能

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受托管理人认可的新担保人为本次

债券提供担保;

    6、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7、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其他债务违约、以及其他因发行人

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如果《受托管理协议》下的债券违约事件(第 10.7.1 条第(一)款除外)

发生且一直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

条款规定,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

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

息立即到期。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

下救济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通过决议豁免发行人的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

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

总和:(1)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2)

所有迟付的利息;(3)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4)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

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或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如果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10.7.1 条约定的债券违约事件且自该债券违

约事件发生之日起持续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消除,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

或强制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
                                  223
       (三)本次债券发生违约后的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托管理人住所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

争议正按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有权继续行使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

务。

       (四)经发行人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

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如无特别说明,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

用与本节。

   为规范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

权,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节仅列示了本次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本公司



                                 224
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

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债券

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

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

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作出的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

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本次债券的

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

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5)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25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

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

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

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

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

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

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4)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

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

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

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26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

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

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其他事项,债券持有

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情形之一

且具有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

则上应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

总额 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同意延期召开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应当出具同意延期召开会议的书面文件。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5 个交易

日。

    (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议人)

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

提出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

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

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

延期召开的除外。



                                 227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 1 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

关工作。

   (3)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

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

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

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

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4)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可在发行人住所地召开。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或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如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拒绝提供的,

可以由受托管理人提供。

   (5)召集人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

有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进

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发行人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

召集人,如受托管理人非召集人的,受托管理人应协助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

名册。

    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或

者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

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228
   (2)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案,

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3)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

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

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

个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

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

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

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

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1)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

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

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

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

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

有人意见行事。


                                 229
    (5)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

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

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1 条的约定,且

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

的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 4.2.6 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

涉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6)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

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

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债券持有

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3)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1.3 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

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

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

实可行的决议等。

    (4)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

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

                                   230
推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

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

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

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5)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

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6)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

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

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

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

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

载明委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委托书应当载明(i)代理人的姓名;(ii)是否具有表决权和/或表决权的范围;

(iii)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的指示;(iv)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v)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授

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是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7)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

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231
    1)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2)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3)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

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

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

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

    4)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9)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主持。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

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 1 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

人的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

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张

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

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

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2)本次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3)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4)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

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232
   (3)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

三种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

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

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

的持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

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通知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

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议案,不得在

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

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

公告。

   (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

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6)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5 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

应就待决议事项存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

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

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生效

   (1)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权

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之一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

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1)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次债券清偿义务;



                                 233
    2)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

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3)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债券应付

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4)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5)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

值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6)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

接实现本款第 1)至 5)项目的;

    7)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

定。

    (2)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

人会议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且具备

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

召开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

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

义务或者推进、落实,因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而不具备生效

条件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

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34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

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

申请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

诉讼,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

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

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

序。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

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

露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

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6)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

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

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

点(如有);

   2)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

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

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3)会议议程;

   4)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持

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
                                   235
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

容(如有);

    5)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6)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7)其他。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

委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次债券债权

债务关系终止后的 5 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

管理人不得拒绝。

    (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

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

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是否具备生效条件、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

情况;

    4)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3)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

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

方并督促其予以回复。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

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

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

                                  236
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

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

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

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

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

勤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

理费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或者由受托管理人依据与债券持有人

的约定先行垫付,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

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

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

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7 条约定,向

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

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

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

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

诉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

同或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持有人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兴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且视作同意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

项下的相关规定。

                                 237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受托管理人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2 层

    联系人:浦航、张慧芳、张宁

    电话:010-50911206

    传真:010-50911200

    邮政编码:100033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康佳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

办人员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也不存在

其他可能影响债券受托管理人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

查阅《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1、受托管理事项




                                  238
   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本

次债券分期发行的各期债券均适用《受托管理协议》。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

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积极配合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

诺。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

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239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其他导致发行

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7)发行人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8)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申请破产的决

定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

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

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4)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5)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16)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8)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9)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20)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21)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22)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240
   2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

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

应对措施。

   发生上述事件,或者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

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

的后果。

   发行人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

或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影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

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

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

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

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发行人在本次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发行人应当制定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制度(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

他权利行权等),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发行人应当将债券还本付

息负责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2)发行人应当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本次债

券设置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的,发行人应严格按照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的偿

债保障金提取的起止时间、提取频度、提取金额落实偿债保障金提取事宜。发

行人应在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日(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



                                   241
前 20 个工作日,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发行人还本付息安排及偿债资金落实情况的

书面文件;

    3)发行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的

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包括《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

的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4)发行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

风险事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发行人

应当接受并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实说明

相关情况;

    6)法律、法规和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8)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

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

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9)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10)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

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

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

通。

                                    242
   (11)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

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3)发行人应当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第 4.18 条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

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4)发行人应当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

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3、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

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

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

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发行人与保证人的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

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进行核查:

   1)就《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部

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进行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受托管理人应与发行人以及存

                                 243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

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应监督发行人偿债保障金提取情况,

并于债券付息日和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人本息筹备

情况说明。

   (5)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将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

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按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

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等监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披露。

   6、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

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出现《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

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

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

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

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8、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如下

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

相关工作;

   (2)对本次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划分为正

常类、关注类、风险类或违约类)。受托管理人可根据本次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通过现场、非现场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本次债券信用风险状况

程度进行排查;



                                 244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

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4)按照规定或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协调、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处置违

约事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券信用风险

化解和处置预案,避免预案存在相互冲突或责任推诿等情形;在债券信用风险

化解和处置预案制定及实施过程中,受托管理人应与发行人及增信机构加强沟

通,密切协作,充分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根据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以及

风险化解或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

置预案涉及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

约定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7)法律、法规和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9、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10、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

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受

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1、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并督促发行人追加

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第 3.8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

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

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发行人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

                                 245
担保,发行人应予以配合。若发行人不予配合,财产保全相关费用由全体债券

持有人按照持有债券比例先行垫付,如法定机关要求提供担保的,受托管理人

可协调债券持有人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债券持有人未能及时就财产保全相关费用支付安排达成一致或未能及时

足额向受托管理人支付相应费用的,受托管理人免于承担未开展或未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的责任,且不应被视为,受托管理人怠于行使相应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职责,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持有人承担。

    受托管理人无义务垫付财产保全相关费用。如受托管理人书面同意垫付该

等费用的,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承诺,受托管理人有权从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

偿付的利息及/或本金、处置担保物所得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

    12、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

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3、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增信措施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

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增信

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14、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

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

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

破产等法律程序。

    受托管理人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参与

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产生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应在费用发生时

支付。如有最终判决裁定,相关费用支付方以最终判决裁定为准。

    如果发行人未承担前述法律程序所需费用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按照持有

债券比例先行支付该等费用,并可就先行支付的该等费用向发行人进行追偿。

如债券持有人未能及时就费用支付安排达成一致或未能及时足额向受托管理人

支付相应费用的,受托管理人免于承担未开展或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责任,

                                 246
且不应被视为受托管理人怠于行使相应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由此造成的不

利后果由持有人承担。如部分债券持有人向受托管理人支付相应费用的,受托

管理人可仅代表该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

法律程序。

    受托管理人无义务垫付前述费用。如受托管理人书面同意垫付该等费用的,

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承诺,受托管理人有权从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利息

及/或本金、处置担保物所得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

    15、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6、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

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

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7、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3)妥善安排除债券正常到期兑付外被终止上市后,债券登记、托管及转

让等事项;

    (4)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有关承诺;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

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1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247
    19、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受

托管理人应当获得的受托管理报酬已经包含在甲乙双方签署的《康佳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项下的承销费用

之中,于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的第 2 个工作日从募集款中一次性扣除,受

托管理人不再单独向发行人收取。

    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负担。

       4、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

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应当对外披露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延期披露

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及其影响。

    前款规定的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4)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5)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

结果;

    6)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

情况;

    7)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48
   9)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七)项等情形的,

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10)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履行义务或者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或出现《受托

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七)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事项情况、产生的影响以及受托管理

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相关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

施还应在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4)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或约定,及时就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发

现的重大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重点说明相关重大事项及其对投资

者权益的具体影响,以及已采取、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5、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人通过代理人,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

可能会与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a)向任何其他客

户提供服务;b)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

易;或 c)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

相对立的第三方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2)针对《受托管理协议》6.1 条约定的利益冲突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已

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

   1)受托管理人承担《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利益冲突的影响;



                                 249
   2)受托管理人承担《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

给与《受托管理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受托管理人用于《受托管理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

   4)防止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

突进行有效管理。

   (3)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

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

益。

   (4)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

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

(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6、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

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日之后第十五个工作日起,

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受托管理协议》项下

的权利和义务,《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

向协会报告。

                                 250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

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

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

《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7、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

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

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

确;

   1)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知,

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

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

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

协议的规定。

       8、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在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时不

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

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

造成的不利影响。
                                 251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协商以

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

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

《受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9、违约责任

   (1)《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若因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募

集说明书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募集文件以

及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

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因此产生的责任、损失和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提供充分、有效和

及时的赔偿,并使受托管理人免受损失和损害。

   (3)若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以

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从事履行其义务的行为,而该行为导致任何诉讼、权利

要求、政府调查、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费用),发

行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但若该行为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

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

而造成,不在赔偿之列。

   (4)若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违反《受托管理

协议》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而导致发行人遭受

损失、责任和费用,受托管理人应对发行人因此产生的责任、损失和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

的赔偿,并使发行人免受损失和损害。




                                 252
   (5)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

管理人应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根据

债券持有人授权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

增信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

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

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职责,给债券

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若上述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

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规定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造成的,或者是由于发行人故意阻扰、

设置障碍等故意或过失的原因妨碍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造成的,

应由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即使受托管理人被债券持有人追

索并经行政或司法、仲裁程序认定需向债券持有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发行

人仍负有向受托管理人赔偿全部损失和费用的责任和义务,受托管理人有权向

发行人进行追偿,要求发行人赔偿应承担前述法律责任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

用。如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均存在过错的,则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6)《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或其代表如果注意到可能引起本条所述情

形,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7)债券违约与救济

   1)以下事件构成《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债券违约事件:

   A.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

应付本金;

   B.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C.发行人出售其全部或实质性的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债券的还本付

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253
    D.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上述(一)到(三)

项违约情形除外)以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受托

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后,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有效纠正;

    E.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本次债券的担保人等增信主体发生解散、注销、

吊销、停业或违反担保协议等增信协议约定的担保人义务或承诺且发行人未能

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供受托管理人认可的新担保人为本次

债券提供担保;

    F.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G.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其他债务违约、以及其他因发行人

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如果《受托管理协议》下的债券违约事件(“1)以下事件构成《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的债券违约事件”除外)发生且一直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

未解除,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条款规定,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

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

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

下救济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通过决议豁免发行人的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

清偿的决定:

    (一)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

额的总和:1、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2、

所有迟付的利息;3、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4、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

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或(二)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或(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254
   (3)如果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10.7.1 条约定的债券违约事件且自该债

券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持续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消除,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

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

    10、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

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向受托管理人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

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255
          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彬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层

     联系人:苗雷强

     联系方式:0755-26609138

     传真:0755-26601139

     邮政编码:518057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2 层

     联系人:浦航、张慧芳、张宁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传真:010-50911200

     邮政编码:100033
                                   256
    2、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颢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

业(北)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0 楼

   联系人:钱曦、蔡丹、陈曦

   联系电话:0755-33522821

   传真:0755-28777969

   邮政编码:518000

    (三)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梅向荣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三期 26 层

   经办律师:韩建、张谨星

   联系电话:0755-36866600

   传真:0755-36866661

   邮政编码:100124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克、谭小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东超、刘丽红、詹妙灵、汤其美、刘剑华
                                 257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邮政编码:100010

(五)信用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签字分析师:宁立杰、杨恒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六)增信机构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联系人:刘丹青

联系电话:0755-26600248

传真:0755-26600936

邮政编码:518053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258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张国平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沙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518010

(九)其他与发行有关的机构

1、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44250100000700004027

联系人:赵若彤

联系电话:0755-26902736

传真:0755-26902736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行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号:5840000010120100508057
                               259
   联系人:孙振源

   电话:0755-86975115

   传真:0755-86975115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1 年末,经兴业证券、中天国富证券自查,其未持有发行人股权,

与发行人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

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60
第十二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61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二)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四)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七)保证人 2021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八)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

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交易所网站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如

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承

销商。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查询网站

   (一)查阅时间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4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 层

    法定代表人:周彬

    联系人:苗雷强

    联系方式:0755-26609138

    传真:0755-26601139

    邮政编码:518057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浦航、张慧芳、张宁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传真:010-50911200

    邮政编码:100033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访问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