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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2-25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3-11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149987                 21 康佳 03、22 康佳 01
           133306、133333                 22 康佳 03、22 康佳 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17,026.28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06,114.11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81,690.82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滁州康金公司”)日常经
营资金的需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滁州
康金公司提供金额为 2.597 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四
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滁州康金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滁州康金公司的其他
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对滁州康金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公
司 7 名董事,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滁州康
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
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滁州康金公司 5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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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                                                         本次新增                    是否关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产负债       前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方                                                          担保额度                    联担保
                         例          率              余额                 期净资产比例
康佳
        滁州康金公司    49%         44.52%            0      2.597 亿元      2.85%        是
集团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07 月 15 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 155 号 205 室
       法定代表人:郝东旭
       注册资本:35,191 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开发、销售;室内装修工程;建筑工程
设计、施工;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信息技术
开发、推广、服务、转让;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客服呼叫中心业务;企业管理、
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健康管理(不得从事医疗诊治活动)、园(景)区管理;
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汽车租赁;为非
营运车辆提供代驾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物流配送服务;农产品种
植;畜牧养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销售;卷烟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控股公司上海
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滁州康金公司。本公司持有滁州康金公司 49%
的股权;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持有滁州康金公司 51%的股权。
       滁州康金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和 2022 年 1-11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1,369.00                    87,436.06
          负债总额                           84,597.58                    38,927.06
          净资产                             16,771.42                    48,509.00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83,413.35                      7,735.01
          利润总额                           18,213.52                      -599.54
          净利润                             13,654.37                      -453.42
       滁州康金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滁州康金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滁州康
金公司提供金额为 2.597 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四

                                                2
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滁州康金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滁州康金公司的其他
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对滁州康金公司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滁州康金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对滁州康金
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力,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滁州康金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将用于滁州康金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本公司对滁州康金公司提供担保不会
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因滁州康金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与本公司一起为滁州康金公司
提供担保,因此本公司为滁州康金公司提供担保时,无需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
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
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在提
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决议是本公司董事局根据本
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
则、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与滁州康金公
司的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商业惯例,本公司关联交易客
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本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因此,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
决结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17,026.28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06,114.11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81,690.82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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