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3-22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149987 21 康佳 03、22 康佳 01
133306、133333 22 康佳 03、22 康佳 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 年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电视、智能终端等产品以及收
取智能电视终端装机费等费用,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 2 亿元,2022 年度的实际发生额
为 17,867.70 万元。
2、公司 2023 年拟购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水电、房屋租赁
等服务和产品,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 1 亿元,2022 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 7,120.55 万
元。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由 7 名董事组成,
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
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 关联交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或预计金
类别 易定价 已发生金额 额
额
原则
销售电视、智能
向关联人 华侨城集团 终端等产品以及 市场化
20,000 129.75 17,867.70
销售产品 及其子公司 收取智能电视终 定价
和服务 端装机费等费用
小计 20,000 129.75 17,867.70
1
物业管理、水电、
向关联人 华侨城集团 市场化
房屋租赁服务及 10,000 1,312.66 7,120.55
购买服务 及其子公司 定价
产品
和产品
小计 10,000 1,312.66 7,120.55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金 额占同类 披露日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金额 额 业务比例 及索引
差异(%)
(%)
销售电视、智
华侨城
向关联 能终端等产品 2022 年 3
集团及
人销售 以及收取智能 17,867.70 20,000 1.75% -10.66% 月 30 日,
其子公
产品和 电视终端装机 巨潮资讯
司
服务 费等费用 网
小计 17,867.70 20,000 1.75% -10.66% (http:/
华侨城 /www.cni
向关联 物业管理、水
集团及 nfo.com.
人购买 电、房屋租赁 7,120.55 10,000 0.72% -28.79%
其子公 cn/new/i
服务和 服务及产品
司 ndex)
产品
小计 7,120.55 10,000 0.72% -28.79%
公司董事局对日常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在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对关联交易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进行了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变化、公司业务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2022 年度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日常关联交易
用) 总额未超出获批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公司董事局对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合法合规,其对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于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项目实际发生数较预计数差异超过 20%的解释符合公司的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获批金额,
适用)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振高。
注册资本:120 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46175T。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
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
字第 A19024 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
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
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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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
轿车)销售。主要办公地点、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29.999997%的股权,华侨城集团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侨城集团及其
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华侨城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627.45 亿元,总负债为
4,794.19 亿元,净资产为 1,833.26 亿元。2022 年 1-9 月,华侨城集团未经审计的营
业收入为 580.07 亿元,净利润为 2.62 亿元,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信誉度
高,预计在 2023 年,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3 年将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电视、智能终端等产品以及收取
智能电视终端装机费等费用,预计全年交易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交易价格由双
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公司在 2023 年将购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水电、房屋租
赁等服务和产品,预计全年交易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是确切必要
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他们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持双方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局会
议进行讨论。
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在提交董事
局会议审议前,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决议是
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内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商业惯例,
公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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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合同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审议通过此项交易;该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
事局的表决结果。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2、第十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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