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20、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A、深华发B 公告编号:2018-3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中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吴爱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10,025,600.37 629,762,731.38 -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1,170,473.10 320,672,978.02 0.1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8,975,383.05 -36.03% 489,960,226.29 -2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00,879.50 -39.09% 497,495.08 42.8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406,233.82 -0.89% -1,352,766.80 28.7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4,036,421.68 -240.7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8 -37.50% 0.0018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8 -37.50% 0.0018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8% -0.22% 0.16% 0.0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51,337.27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606,80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93,005.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8,564.72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6,770.92 合计 1,850,261.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534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武汉中恒新科 质押 116,100,000 境内非国有法 技产业集团有 41.14% 116,489,894 0 人 冻结 116,489,894 限公司 赛格(香港) 质押 0 境外法人 5.85% 16,569,560 0 有限公司 冻结 0 GOOD HOPE 质押 0 CORNER 境外法人 4.49% 12,700,000 0 INVESTMEN 冻结 0 TS LTD 长江证券经纪 质押 0 (香港)有限 境外法人 1.89% 5,355,249 0 冻结 0 公司 国元证券经纪 质押 0 (香港)有限 境外法人 1.36% 3,845,117 0 冻结 0 公司 质押 0 李森壮 境内自然人 0.37% 1,046,360 0 冻结 0 LI SHERYN 质押 0 境外自然人 0.36% 1,015,600 0 ZHAN MING 冻结 0 质押 0 韩亚明 境内自然人 0.31% 864,200 0 冻结 0 BINGHUA 质押 0 境外自然人 0.30% 840,313 0 LIU 冻结 0 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质押 0 吴敬民 境内自然人 0.28% 788,152 0 冻结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 116,489,894 人民币普通股 116,489,894 公司 境内上市外资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 16,569,560 16,569,560 股 GOOD HOPE CORNER 境内上市外资 12,700,000 12,700,000 INVESTMENTS LTD 股 境内上市外资 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5,355,249 5,355,249 股 境内上市外资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3,845,117 3,845,117 股 境内上市外资 李森壮 1,046,360 1,046,360 股 境内上市外资 LI SHERYN ZHAN MING 1,015,600 1,015,600 股 境内上市外资 韩亚明 864,200 864,200 股 境内上市外资 BINGHUA LIU 840,313 840,313 股 吴敬民 788,152 人民币普通股 788,152 上述股东中,武汉中恒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 的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无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2018年9月30日 2018年1月1日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2,003,876.54 68,812,495.97 -82.56% 销售减少,回款减少 预付款项 49,172,569.56 943,328.01 5112.67% 本期预付材料款 在建工程 5,888,698.84 654,356.00 799.92% 本期增加新车间建设 项目 2018年1~9月 2017年1月~9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 5,216,790.23 9,191,587.68 -43.24% 本期增加汇兑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5,941.50 -93,425.39 106.36% 上期坏账转回 投资收益 293,005.35 - 银行理财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151,337.27 -31,321.94 -383.17% 更换旧的生产设备 营业外收入 1,413,171.48 3,052,612.99 -53.71% 去年同期陕西凌华预计负债冲回138万 营业外支出 182,806.76 24,775.13 637.86% 税款滞纳金 所得税费用 490,059.24 1,135,130.69 -56.83% 高新企业税率降低 项目 2018年1~9月 2017年1月~9月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9,000,000.00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 293,005.35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967,002.00 75,901.58 1174.02% 更换旧的生产设备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0,633,271.22 5,334,290.23 99.34% 投资新车间,购买的生产设备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9,000,000.00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9,218,464.59 236,663,522.53 34.88% 本期短期借款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5,712,397.89 237,673,502.22 32.83% 本期偿还短期借款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117,560.33 -858,969.48 86.31% 本期汇率波动影响 等价物的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与武汉中恒集团曾于2009年4月29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合同书》(详情请见2009年4月30日的公司公告),其中 本公司部分置出资产——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华发路的两块工业用地(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7226760号”与“深房 地字第7226763号”、宗地号为“A627-005”与“A627-007”,合计面积约4.82万平方米)系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 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土地,为便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结合共同合作开发的原则,上述置出地块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6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3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的议案》,明确在土地开发之前本公司和 武汉中恒集团就各自所享有的项目地块及各自出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获取相应的搬迁补偿对价,经测算预计本公司获取的搬 迁补偿对价占总对价的50.5%、武汉中恒集团占49.5%。 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 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与武汉中恒新科技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及深圳市万科光 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光明”)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 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和《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2016年9月12日,公司收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SHEN DP20160334号案仲裁通知》,深圳万科因《光明 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起诉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仲裁庭已于2016年11月12日及2017年5月13日 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于2017年8月作出裁决,公司于2018年2月向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6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2018年8月29日, 法院受理了深圳万科强制执行申请,目前控股股东在和相关方积极沟通解决方案。案件进展详见2016年9月14日、2016年11 月01日、2016年11月16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18日及2018年2月9 日、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二)2015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88,750,047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到期回购日为2016 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前述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回购业务,回购交易日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2月1日, 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27,349,953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到期回购日为2016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 将前述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回购业务,质押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回购交易日延期至实际解除质押之日止,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解除质押,公司已经函询控股股东,并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的提示性公告》,详 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公告。 (三)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16,489,8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14%,于2016年9月27日被司法冻结, 冻结期限自2016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13日止,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 司公告。 (四)2014年3月21日,华发物业与深圳市积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方投资”)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已于2016年2月5日解除。由于积方投资占用场地,长期拖欠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为了 维护合法权益,华发物业于2016年3月8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并于2016年11月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2016) 深仲裁字346号裁决书,裁决华发物业胜诉,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被 积方霸占的场地已于2018年5月份收回。 (五)大股东增持承诺 控股股东于2017年11月20日及28日分别作出增持公司B股股票283万股及A股股票不少于280万股的承诺,承诺期限为6个 月内,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半年履行承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处于承诺履行期内,承诺尚未履行。 (六)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张光柳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第二大股东赛格(香港)有限公司推荐,选举高建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8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8 年 07 月 0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无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