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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华发A: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7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21-0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传真
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
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下午 2:00 以通讯与现场
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 411 栋华发大厦东座 6 楼公司
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 6 人(李中秋先生、
姜俊明先生、杨雄文先生、吴卫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1、《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 、 《 2020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1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2020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174.23 万元,同比 2019 年减
少 4.13 %;实现营业利润 873.72 万元,同比增加 10.59%;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683.02 万元,同比增加 25.09%。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62777.96 万元,负债总额 29153.09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33624.87 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20 年度公
司实现净利润 6,830,187.40 元。由于公司 2019 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为-177,712,041.86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170,881,854.46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1,975,882.85 元 , 母 公 司 2019 年 末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08,863,486.54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206,887,603.69 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
合以上财务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最近三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
计确认,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6,830,187.40 元,公司 2019 年
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177,712,041.86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
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881,854.46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为 1,975,882.85 元,母公司 2019 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

                                    2
润为-208,863,486.54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206,887,603.69 元。
    鉴于以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预案,符
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我们予以
同意。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内部
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控体系
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
    监事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
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6 、 《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 及 摘 要 (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
审核,认为:《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年
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发现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 《 2021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3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
格的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8、《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021 年度各项产品产销量(或收入)及加工量指标
       深圳本部 2021 年预算收入为物业租赁收入。
       恒发科技视讯事业部预计全年销售显示器 127 万台。
       恒发科技注塑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注塑件加工量 12493.94 吨。
       ④恒发科技 EPS 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泡沫件加工量 4150 吨。
       (2)合并损益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华发股份        恒发科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5,375.04      96,260.76          101,635.80
减:营业成本                  1,045.95      88,569.49           89,615.43
    税金及附加                  156.00         215.60                371.60
    营业费用                                 2,646.85            2,646.85
    管理费用                  2,065.17       3,644.09            5,709.26
    财务费用                    801.99         510.78            1,312.77
加:投资收益                                                          0.00
二、营业利润                  1,305.94         673.95            1,979.89
加:营业外收入                                                        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四、利润总额                  1,305.94         673.95            1,979.89

       深圳本部 2021 年预算利润总额为 1305.94 万元。
       恒发科技三个事业部汇总 2021 年预算利润总额为 673.95 万元。
       深圳本部和恒发科技合并 2021 年预算利润总额 1979.89 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定 2021 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
司)融资最高额度为 15 亿元人民币(超出此额度的大型项目投资借
款另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行选
择融资机构,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
融资事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
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鉴于大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资格,能够独立、客观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 2021 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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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和了解,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
事会会议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日常关
联交易的对象为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李中秋先生和董事
陈志刚先生属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制定<反舞弊与举报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14、《第十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第十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中秋、姜俊明、郑春美,李中秋先生为委员会
主任;
    提名委员会——杨雄文、姜俊明、郑春美,杨雄文先生为委员会
主任;
    审计委员会——郑春美、吴卫华、陈志刚,郑春美女士为委员会
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卫华、杨雄文、李中秋,吴卫华先生为
委员会主任。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15、《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
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1-14)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述第 2~4 项、
第 6 项、第 8~12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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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
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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