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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3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
                   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于 2019 年 12 月发行了“中国
  电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
  模 12.00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标的股票为中国电子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票,
  债券简称“19 中电 E2”,债券代码“117155”。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的通知,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收盘,本次可交换债券已完成换股 56,793,89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8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国电子换股情况
      (一) 中国电子换股基本情况
                                              换股价格     换股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方式            换股期间
                                                (元)       (股)     的比例(%)
            19 中电 E2
中国电子                 2020 年 6 月 29 日        11.79   56,793,893          3.86%
               换股
                   合 计                           11.79   56,793,893          3.86%
      (二) 中国电子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40,127,851     43.51% 583,333,958     39.65%
中国电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0,127,851     43.51% 583,333,958     39.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中国电子因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 198,620,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50%)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进展暨股份变动超过 1%的公告 2020-034


司,用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及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058)。本次换股前,质
押股数为 198,620,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50%);本次换股后,质押股
数为 141,826,20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64%)。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中国电子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影响中国电子的控股股东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化。
    3、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中国电子因换股导致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减少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中国电子本次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事宜,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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