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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2022-01-11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2-00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9 日,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上相关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公司发布关于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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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提示性通知 2022-001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2 年 1 月 7 日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会议中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提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提案已经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1-067)。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
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
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
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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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
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2022 年 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6: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会 上 , 股东 可 以 通过 深 交 所交 易 系统 和 互 联网 投 票 系统 (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1。
      六、 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李丽杰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 备查文件
      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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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1
       2、 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 ”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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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明确
    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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