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科技桂林100%股权的独立意见2022-02-1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科技桂林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
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
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科技桂林
100%股权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深科技桂林 100%股
权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挂
牌底价以深科技桂林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
22,717.90 万元为基础,该评估结果已经国资委备案确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大梁 宋春雷 白俊江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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