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深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4-0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钟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钟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我们认为:
1、 钟彦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
等能够胜任拟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2、 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公司章程》第一
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
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3、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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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大梁
宋春雷
白俊江
二○二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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