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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0-22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2-04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3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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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2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会议中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周俊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的议案
     2、 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1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即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2-041)。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
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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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7 日~2022 年 11 月 8 日每日 9:00~12:00,
13:00~16: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钟 彦 刘玉婷
     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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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1
     2、   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9:15,结束
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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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周俊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1.00                                                  √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
 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
 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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