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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14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0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 统和互 联网 投票系 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31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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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7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会议中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打勾的栏目
                                                                                 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1.00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其中,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 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3-003)。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
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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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7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23 年 2 月 1 日~2023 年 2 月 2 日每日 9:00~12:00,
13:00~16: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钟 彦 刘玉婷
     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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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1
     2、   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7 日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2 月 7 日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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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 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打勾的栏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目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1.00                                                  √
                 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 结束之
 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
 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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