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08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09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深科技会议中心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 集 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 主 持 人:董事长周剑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6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660,695,8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364%。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652,217,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1.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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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09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数量 8,478,4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3%。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2
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
的 1/2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 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序号 注1 注1 注1
股数/票数 占比 股数/票数 占比 股数/票数 占比 结果
提案 1 660,619,866 99.9885% 76,000 0.0115% 0 0.0000% 通过
提案 2 660,619,866 99.9885% 76,000 0.0115% 0 0.0000% 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序号 注3
股数/票数 占比
注2
股数/票数 占比
注2
股数/票数 占比
注2
结果
提案 1 16,605,708 99.5444% 76,000 0.4556% 0 0.0000% 通过
提案 2 16,605,708 99.5444% 76,000 0.4556% 0 0.0000% 通过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 3:同总体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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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09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朱艳婷、王倩律师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
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
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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