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长城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对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441
号《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
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9,328,225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50元,合计募集
资金人民币147,391.57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
发行费用1,226.2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165.28万元。
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3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
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
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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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6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24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
科技沛顿”)、深科技沛顿控股子公司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
合肥沛顿存储”)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余额 存储方式
深圳长城开发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58400000101201005672
325.32 活期
技股份有限公司 圳分行 83
沛顿科技(深圳)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0000100000258569 7.04 活期
有限公司
合肥沛顿存储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288001040020068 0.03 活期
技有限公司 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合计 332.3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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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的意见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深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深科技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深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科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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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黄 彪 路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月1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6,165.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62.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048.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更 项 目 募 集 资金 承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 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 计 投 入 (%)(3)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金额(2) = ( 2 ) /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1)
承诺投资项目
147,048.3 -5,064.3
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注 1) 否 146,165.28 146,165.28 12,962.96 100.60% 2023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7 2
147,048.3 -5,064.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6,165.28 146,165.28 12,962.96 100.60% 2023 年 3 月 不适用
7 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合计 - 146,165.28 146,165.28 12,962.96 147,048.3 100.60% -5,064.3 不适用
7 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9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存储先进封测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模组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30,149.30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120.87 万元,共计 30,270.17 万元进行置换。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30 号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47,048.37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46,165.28 万元的比例为 100.60%(其中超过 100%的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