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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长城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对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441
号《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
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9,328,225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50元,合计募集
资金人民币147,391.57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
发行费用1,226.2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165.28万元。
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3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
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
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
        2021年5月26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24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
   科技沛顿”)、深科技沛顿控股子公司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
   合肥沛顿存储”)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余额       存储方式
深圳长城开发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58400000101201005672
                                                                     325.32     活期
技股份有限公司    圳分行                   83
沛顿科技(深圳)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0000100000258569         7.04     活期
有限公司
合肥沛顿存储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288001040020068           0.03     活期
技有限公司        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合计                                      332.3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2
    五、审计机构的意见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深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深科技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深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科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黄   彪                     路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月1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6,165.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62.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048.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更 项 目 募 集 资金 承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 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 计 投 入 (%)(3)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金额(2) = ( 2 ) /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1)
承诺投资项目
                                                                                 147,048.3                            -5,064.3
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注 1)      否     146,165.28   146,165.28 12,962.96           100.60%     2023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7                                    2
                                                                                 147,048.3                            -5,064.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6,165.28   146,165.28 12,962.96           100.60%     2023 年 3 月                不适用
                                                                                     7                                    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合计                                     -     146,165.28   146,165.28 12,962.96 147,048.3 100.60%                    -5,064.3     不适用
                                                                                          7                                  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9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存储先进封测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模组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30,149.30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120.87 万元,共计 30,270.17 万元进行置换。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30 号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47,048.37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46,165.28 万元的比例为 100.60%(其中超过 100%的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