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ST 深天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深天 股票代码 00002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ST 深天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中伟 唐冰子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 办公地址 海国际中心(一期)B 栋 26 楼 1 号 海国际中心(一期)B 栋 26 楼 1 号 电话 0755-86154212 0755-86154212 电子信箱 std000023@vip.163.com std000023@vip.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835,417.46 89,461,769.62 -5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328,394.54 -50,095,864.81 -40.39% 1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8,533,494.49 -41,614,883.26 -88.71%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834,637.33 14,557,561.04 -318.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68 -0.3610 -4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68 -0.3610 -40.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65% -43.56% -85.1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59,267,838.08 1,228,447,113.26 -1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9,843,175.29 -19,503,570.55 -360.6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609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东君浩 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有 38,000,00 27.39% 38,000,000.00 0.00 质押 控股有限 法人 0.00 公司 广东君浩 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有 38,000,00 27.39% 38,000,000.00 0.00 冻结 控股有限 法人 0.00 公司 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 国有法人 5.91% 8,206,216.00 0.00 不适用 0.00 限公司 刘耀汉 境内自然人 2.57% 3,571,700.00 0.00 不适用 0.00 刘晓聪 境内自然人 2.16% 2,992,263.00 0.00 不适用 0.00 佘勇 境内自然人 1.29% 1,795,410.00 0.00 不适用 0.00 吕碧容 境内自然人 1.24% 1,722,600.00 0.00 不适用 0.00 孙蕾 境内自然人 1.23% 1,703,790.00 0.00 不适用 0.00 崔乃丰 境内自然人 1.12% 1,547,700.00 0.00 不适用 0.00 钟孝存 境内自然人 1.07% 1,478,500.00 0.00 不适用 0.00 潘炳襟 境内自然人 1.01% 1,403,363.00 0.00 不适用 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公司未清楚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行动的说明 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9.3.1 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和(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林宏润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90 号)(以下 简称“责令改正措 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责 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37 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 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 3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 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3、公司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88 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 条、 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 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