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18—04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旗同德”)、深圳市东部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集团”)和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果汁”)的通知:华旗同德与广东君浩
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君浩”)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A》,华旗同德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 21,000,000 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东君浩,转让价款为
1,050,000,000 元;东部集团和恒通果汁与广东君浩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B》,东部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 7,000,000 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东君浩,转让价款为
350,000,000 元,恒通果汁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以
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东君浩,转让价款为 500,000,000 元。本次
交易完成后,广东君浩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8,000,0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7.39%,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的股东
林宏润、林凯旋夫妇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二、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接到股东华旗同德发来的通知,华旗
同德与广东君浩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转让协议书(A)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
方拟将转让价格调整为每股人民币 45.2381 元,调整后的股份转让总
价款为人民币 950,000,000 元,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A》中
的其他条款均不进行修改。此外,经协商后,东部集团和恒通果汁
与广东君浩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B》中所涉股份转让价格不进行
调整。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变更为每股 45.2381
元,即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21,000,000 股股份的转让价款变
更为玖亿伍仟万元(RMB950,000,000 元);
二、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叁亿玖仟
万元(RMB390,000,000 元),剩余伍亿陆仟万元(RMB560,000,000
元)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根据以下约定分二(2)期向甲方支付:
1、乙方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前向双方共管账户支付贰亿肆仟万
元(RMB240,000,000 元),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2,100 万股标
的股份及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转让给乙方的 1,700 万股标的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在
上述 3,800 万股标的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当日,甲乙双方共同解除
共管,并将资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剩余叁亿贰仟万元(RMB320,000,000 元)由乙方于标的公司
3,800 万股股份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支付。
三、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
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
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事项、存在的风险及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广东君浩,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林宏润与林凯旋夫妇。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督促交易双方按照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A)
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